瓦斯隧道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共16页).doc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瓦斯隧道安全管理实施细则1. 目的1.1 管理目标:促进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管理,杜绝瓦斯事故发生,以“零安全事故”为管理目标。 1.2 管理方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管理方针,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2. 组织机构对外交通项目部铁二院监理部标项目部、标项目部标项目部溪洛渡工程建设部对外交通项目瓦斯隧道安全管理组织由业主、监理、施工单位组成,坚持以防为主,有效控制,全员参与,全过程管理,确保万无一失。溪洛渡工程建设部安委会下设立办公室,对外交通项目部设安全专职负责人负责对外交通项目具体安全工作,执行建设部及对外交通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指令,并对所负责项目进行安全管理。铁二院设安全副总监负责所监理项目的全面工作,执行建设部及监理部总监的指令。根据工点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监理,监督实施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施工单位成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本标段的安全管理工作。配备安全副经理及安全部,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并设专职瓦斯安全员1名,负责本单位的日常安全管理事务。根据要求在每个瓦斯隧道设立瓦斯检测小组,并配备专兼职安全员。瓦斯检测小组成员由瓦斯检测人员、风机操作人员、洞口值班人员、机电操作及管理人员组成,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各司其责。3. 设备配置及校正频率要求3.1 瓦斯检测设备3.1.1 瓦斯检测设备分为瓦斯自动断电报警器(如:AWJ-6型等)和便携式瓦斯检测仪(光干涉如:SWJ-A型、催化型如AZJ-91型等)。3.1.2 便携式瓦斯检测仪瓦斯浓度报警点为1.0,自动监控系统瓦斯浓度报警点设置为0.5。3.1.3 瓦斯隧道随时采用便携式瓦斯检测仪(光干涉如:SWJ-A型、催化型如AZJ-91型等)检测,当瓦斯浓度超过0.3%时必须安装自动监控系统。 3.2 瓦斯检测设备标定及检修 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 3.2.1 瓦斯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1次。3.2.2 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或瓦斯传感器(探头)每7天校正一次,瓦斯自动断电报警器每7天校正一次,光干涉瓦斯测定仪每15天校正一次。气样和空气样每7天调校一次。每天应对照各种不同类型瓦检仪表读数,其误差不应超过允许值。3.3 瓦斯检测设备的检测程序及要求定期对瓦斯检测仪及瓦斯传感器的标定与调校,煤层瓦斯压力的测定、瓦斯放散出速度指标的测定、煤与瓦斯突出的测定、砼掺气密剂后的渗透系数的测定等。3.3.1 JCB-CMK1甲烷检测报警仪的调校。调校频率为每周1次。零点调校:向下滑下报警仪右侧的滑块,露出调校窗,然后用专用小螺丝刀按报警仪压锁键,启动报警仪调校指示灯,然后用手按压报警仪面板上的调零键,即可调零;线性调校:向下滑下报警仪右侧的滑块,露出调校窗,然后用专用小螺丝刀按报警仪压锁键,启动报警仪调校指示灯,通入标准气体并根据标注气样的浓度值按压报警仪面板上的“”“”键,使报警仪的显示值与之相符即可完成线性调校。3.3.2 KG9701智能低浓度沼气传感器的调校。调校频率为每月1次。零点调校:使传感器进入正常工作状态20min后,在新鲜空气中观察传感器显示窗内的LED数字显示是否为零,若有偏差,用遥控器对准传感器显示窗,按动遥控器上的选择键,使显示窗内的小数码管显示“1”,然后按动遥控器上的上升和下降键,使传感器显示窗内的LED数字显示为零,即可完成传感器的调零。精度调校:在传感器的零点调节后,旋开传感器气室顶部的气室防尘罩,将专用通气罩插入,罩住传感器传感元件粉末冶金气室的外部,然后通入标准浓度约2CH4的标准甲烷气体,通气流量为200ml/min,此时若传感器显示窗内的数字显示与标准甲烷气体浓度有偏差,则将遥控器对准传感器显示窗,按动遥控器上的选择键,使显示窗内的数码管显示“2”,然后根据需要按动上升和下降键,直到显示窗内的数字与标准甲烷气体浓度一致即可完成精度调校。3.3.3 煤层瓦斯压力的测定:采用黏土测压法。在测压钻孔内插入带有压力表接头的紫铜管,管径为68mm,长度不小于7m,然后将特制的黏土送入孔内,柱状黏土末端距离紫铜管末端0.20.5m,每次送入0.30.5m,用堵棍捣实,每堵1m黏土柱打入1个木塞,木塞直径小于钻孔直径1015mm,在打入木塞时避免将紫铜管折断。在孔口0.51.0m处用水泥砂浆封堵,经过24h水泥凝固后,安装上压力表测压,并详细记录压力表上升与时间的关系,直到压力表稳定为止,则稳定后的压力即为煤层瓦斯压力。3.3.4 瓦斯放散初速度指标测定:采用P测定仪、真空泵、甲烷瓶(浓度大于95)、分样筛(孔径0.2mm和0.25mm各一个)、天平(最大称量250g,感量0.5g)、小锤、漏斗等仪器设备进行测定。在新暴露的煤层上取煤样250g,做好煤样采样地点、层位、采样时间记录,然后将煤样粉碎,筛分出0.2mm0.25mm的煤样,每一煤样取2个试样,每个试样质量3.5g;将2个试样分别用漏斗装入P测定仪的2个试样瓶中,用真空泵对其脱气1.5h后将甲烷瓶与脱气后的试样瓶连接、充气(充气气压为0.1Mpa),使煤样吸附瓦斯1.5h,关闭试样瓶与甲烷瓶的阀门,使试样瓶与甲烷瓶隔离,然后开动真空泵对仪器管道进行脱气,使U形管汞真空泵两端液面相平,此时停止真空泵,关闭仪器死空间通往真空泵的阀门,打开试样瓶的阀门,使煤样与仪器被抽空的死空间相连并同时启动秒表计时,10s时关闭阀门,读出汞柱计两端汞柱差P1(mm),45s时再打开阀门,60s时再关闭阀门,再一次读出汞柱计两端汞柱差P2(mm),则瓦斯放散初速度指标为PP2- P1。当同一煤样的两个试样测出的P值之差大于1时,重新进行测定。4. 瓦斯检测方式4.1 高低瓦斯区界限20m范围内瓦斯涌出强度大于0.5m3/min的地段为高瓦斯区。低瓦斯隧道的瓦斯浓度正常值是0.3%,上限值是0.5%。4.2 瓦斯浓度管理标准4.2.1 工区内任何地点、任何时刻的瓦斯浓度不大于0.3%。4.2.2 任何地点瓦斯浓度达到0.4%时,应即刻报警,找出原因,及时处理。4.2.3 任何地点瓦斯浓度超过0.5%时,应在前后20m范围内产即停工,切断电气设备电源,查找原因并加强通风,观测浓度变化。4.2.4 开挖面瓦斯涌出,且浓度超过0.5%时,掌子面至二次模筑衬砌起点之间立即断电、停工撤人,如加强通风后浓度仍降不下来,则全工区停电撤人,立即研究处理办法。采用两个方案:如瓦斯涌出强度超过0.5m3/min,改按高瓦斯工区处理、设备换装,在隧道中安全装“两闭锁”(即“瓦电闭锁”和“风电闭锁”)。增加通风设备,加强通风,等待瓦斯涌出衰减。4.3.过煤层前的超前探测过煤层前的超前探测采用地质钻机,探测的具体措施4.3.1 超前探测组钻探前做好煤层取样及孔内瓦斯测试等各项工作,钻探中每一回次进尺为20cm30cm,如遇到卡钻、突快突慢等异常现象,则及时提钻鉴定岩芯。在钻进的过程中,瓦检员应连续检测孔口空气中的瓦斯浓度。4.3.2 超前探测防突组掌握并收集钻探过程中可能出现顶钻、夹钻、喷孔等瓦斯动力现象。当遇到瓦斯逸出时,试验组及时测试瓦斯涌出量及瓦斯压力。超前探测防突组同时做好超前钻孔记录,(见附表一)。4.3.3 超前探测一般采用湿式钻孔,当进入煤层或煤线地层取样时采用干钻。4.3.4 在距离煤层20m(垂直距离)的开挖面打超前钻孔1个,并取岩芯,钻孔直径不小于76,初探煤层位置。4.3.5 在距离初探煤层位置10m(垂直距离)处的开挖面打3个超前探孔,并取煤芯(岩芯),钻孔直径不小于76,根据各孔见煤、出煤点探测开挖工作面前方上部及左右部位煤层位置,计算煤层厚度、倾向、走向与隧道走向的关系。4.3.6 在距离煤层5m处的开挖工作面打瓦斯测压孔,对瓦斯压力进行测试,预测煤层突出的危险性。4.4 瓦斯检测频率瓦斯检测采用便携式报警仪和自动检测仪,其检测频率如下:4.4.1 开挖面在打眼后,放炮前、放炮后各检测一次(即“一炮三检测”)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其余时间及地点每班至少2次。4.4.2 当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每小时1次。4.4.3 瓦斯浓度在0.5以上时,应随时检查,检查作业不得离开该工作面,特殊情况时应旁站不间断量测。4.4.4 两台便携式检测仪对瓦斯浓度检测结果不一致时,以浓度显示值高的为准。4.5 检测地点4.5.1 隧道内各工作面(掌子面开挖、掌子面初期支护、仰拱开挖、仰拱砼施工、防水板挂设、二次衬砌立模、二次衬砌砼灌注、隧道散水治理)。4.5.2瓦斯可能产生积聚的地点(二衬台车部位、每个加宽道开始和结束里程的拱部、隧道内较大预留洞室的上部、隧道掌子面未施作初期支护的背后、隧道内具有明显凹陷的地点)。4.5.3 隧道内可能产生火源的地点(电机附近、电气开关附近、电缆接头的地点)。4.5.4 瓦斯可能渗出的地点(地质破碎地带、地质变化地带、煤线地带、裂隙发育的砂岩、泥岩及页岩地带)。 4.5.5 在隧道进行超前钻孔前,必须在超前钻孔附近进行瓦斯检测。4.5.6 被特批允许的洞内电气焊接作业地点、内燃机具、电气开关、电机附近20m范围内必须进行瓦斯检测。4.6 瓦斯检测数据管理瓦斯检测数据填写及上报方式按如下原则实施:隧道瓦斯检测员要求定人定岗专项负责,检测时随身携带笔记本及时记录,要求每班一上报,每天一汇总报班组安全管理人员,三天一汇总报安全部,一周一汇总报安全副经理并向项目经理汇报,审查后报监理部,监理部审查后随同周报上报对外交通项目部。正常状态下:瓦斯检测数据由瓦斯检测人员进行认真公正务实填写,每天向工区安全员汇报,工区安全员每三天向施工单位项目部汇报,项目部安全部每周汇总向安全副经理上报审查后上报监理部。警戒状态下:瓦斯检测仪出现报警状态,瓦斯检测人员应随时报告安全管理人员并及时上报上级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加密监测。及时上报施工项目部并及时通知监理,作为重点监测对象,启动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每天把所监测数据报监理部,随时观察瓦斯浓度动态情况并向对外交通项目部汇报。(检测数据表见附表二)。5. 各级检查要求5.1 业主对监理5.1.1 现场检查每月对外交通项目部安全负责人组织对监理部监督瓦斯隧道工作及现场管理进行一次检查,平时进行不定期抽查,检查监理工作开展情况及数据收集整理情况,是否建立有瓦斯监测管理台帐。并向项目部领导汇报情况。5.1.2 内业检查每月对监理单位的检查汇总记录进行检查,并参加监理单位每月一次的瓦斯记录内业检查,检查记录是否真实完整。5.2 监理对施工单位5.2.1 现场检查监理部安全总监每周对有瓦斯隧道的施工单位安全监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不定期进行巡查,并有专兼职安全监理对瓦斯隧道施工及安全监测情况监督检查、签字,检查是否真正落实,监督施工单位按要求进行实施。5.2.2 内业检查监理部安全副总监每周对各施工项目部瓦斯检测记录检查一次,检查检测的记录情况,规范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5.3 施工单位对班组5.3.1 施工现场检查施工单位安全部每天对瓦斯隧道监测人员的上岗检查及监测情况检查,及时汇报安全副经理、项目经理。安全副经理应对瓦斯监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落实并向项目经理汇报。严格按照瓦斯检测制度执行,发现隐患及时整改。5.3.2 内业检查每天专职安全员对各瓦斯隧道监测记录进行检查,每周由项目部安全部长检查一周的记录进行汇总,安全副经理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瓦斯记录人员进行培训指导。6. 各项管理制度6.1 通风管理及检查6.1.1 瓦斯隧道通风必须依据计算用风量来确定风机的型号和台数。瓦斯隧道施工中防止瓦斯集聚的风速不得小于1m/s。6.1.2 瓦斯隧道各工区在贯通前,应做好风流调整的准备工作。贯通后,必须调整通风系统,防止瓦斯超限,待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6.1.3 通风机管理由通风防爆组负责,其它任何人员不得开关风机或改变风机的转速。通风机管理、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程、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以高度的责任心履行自己的职责。6.1.4 通风防爆组应保证风机应连续运转,当发生停电或电力故障致使风机停机时,通风防爆组应及时通知洞内工作人员撤出,同时立即通知发电,在15min内使风机正常运转。6.1.5 通风组操作人员交接班应面对面交接,不得擅离职守。6.1.6 通风机的转速由瓦检员根据洞内瓦斯浓度、风筒出口风速、洞内各工作面的需要并考虑一定富余量确定,通风防爆组不得降低供风量。6.1.7 负责局扇的安装铺设,负责风管的延伸安装,并做到风管平直稳顺,防止漏风和人为增加风阻。6.1.8 了解隧道内施工地质情况、工况,掌握隧道通风状态及设备工作状态,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并采取有力措施处理。6.1.9 负责瓦斯自动监控系统传感器的移位以及通讯线路的日常巡视,防止被施工机械或隧道内施工人员挂损、移位、折断。6.1.10 参与瓦斯积聚地段的瓦斯处理以及瓦斯灾害事故的处理工作。6.2 进洞管理及检查6.2.1 所有进洞人员,严禁将火种及易燃品带入洞内,打火机、手机必须留于洞外;6.2.2 进洞人员必须经过进洞安检人员的检查,未经检查许可的人员不得进洞;6.2.3 其他进入瓦斯隧道的人员必须在洞口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洞内;6.2.4 所有进洞人员,严禁穿着易于产生静电的服装(如化纤衣服)进入隧道;6.2.5 进洞施工各工种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进洞挂牌、出洞摘牌制度;6.2.6 所有进洞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培训后方能进入隧道,对临时进6.2.7 入隧道人员,由工区安全负责人经过洞内安全知识讲解后,方能进入隧道;6.2.8 进入隧道内的施工机械,在确定瓦斯浓度在0.5%以下后,必须经洞内施工安全负责人同意后才能进入隧道施工;6.2.9 洞内遇到险情或警报信号后,施工人员应服从管理人员和洞内安全负责人的指挥,有秩序的撤出险区。6.3 用电管理及检查6.3.1 洞内一般照明和工点照明灯具全部采用防爆型。6.3.2 隧道内高压电网的单相接地电容电流不得大于20A。6.3.3 洞内低压电线路上,必须装设能自动切断漏电线路上检漏装置。6.3.4 瓦斯地段的机电开关和电机设备必须采用防爆型,避免机电开关和电机产生电磁电火花。6.3.5 洞内电缆线应采用阻燃、屏蔽性,并不能与风、水管路铺设在同一侧当条件受限时,应铺设在其它管路上方,其间距大于0.3米。6.3.6 洞内所有电线接头应采用阻燃电用胶布缠裹牢靠,并在外再缠裹一层防水电胶布,并向接头位置两端延伸5cm左右,在瓦斯浓度较高地段,接头应采用防爆型接线盒连接。高压低绝缘电缆线接线盒内必须灌注绝缘充填物。6.3.7 瓦斯地段内的低压电器设备,严禁使用油断路器、带油的起动器和油浸式变压器。6.3.8 经由地面架空线路引入隧道内的供电线路,必须在隧道洞口处设避雷装置。6.3.9 由地面直接引入隧道内的各种金属管线,必须在隧道洞口附近将金属体进行不少于2处的集中接地。6.3.10 通信线路必须在隧道洞口处设置熔断器和避雷装置。6.3.11 检修或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停电进行,不得带电作业。6.3.12 电工用的测量仪表只能在瓦斯浓度小于1%地段使用。6.3.13 洞内的任何操作人员(包括电工)不得擅自打开电气设备进行修理,洞内的任何设备的修理工作必须在洞外进行。6.3.14 电工应经常对洞内各线路、电线连接接头和用电设备进行日常巡检,并每月对防爆设备的防爆性能和主要电气设备绝缘电阻性能进行检查一次。每季对高压电缆线、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固定电缆线的绝缘性能等检查一次。6.3.15 做好巡检记录。6.4 人员培训管理隧道瓦斯段施工特殊工种有安全员、瓦斯检测人员、电工、电焊工、装载机司机、挖掘机司机、爆破工、炸药库看守工等工种。瓦斯地段施工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瓦斯知识培训,掌握瓦斯知识及控制技术,对有证但快过期的人员以及新增加的人员进行培训,获得上岗资格后方可上岗。7. 实发性预案7.1 揭煤方案需施工单位制定方案上报监理部审批。7.2 瓦斯隧道紧急救援及预案需施工单位编制上报。7.3 高瓦斯区爆破方案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上报。8. 备注本细则解释权归溪洛渡工程建设部对外交通项目部。未尽之处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准。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中国三峡总公司溪洛渡建设部对外交通项目部二六年八月十二日附表一溪洛渡工程对外交通项目隧道瓦斯超前探孔记录表合同标段隧道名称施工单位掌子面桩号日期钻孔布置图:钻 孔情 况孔位孔深地质描述钻进情况柱 状 示 意 图结论: 司钻人: 记录人: 监理: 日期:附表二 溪洛渡工程对外交通项目隧道瓦斯检测记录表合同标段隧道名称施工单位时间里程部位瓦期浓度(%)洞内风速(m/s)仪器型号备注监测人员: 安全部: 监理: 日期:专心-专注-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