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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庆土地利用规划文本(共6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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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庆土地利用规划文本(共64页).doc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延庆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2006-2020年)延庆县人民政府2010年11月专心-专注-专业目 录第一章 前 言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实施延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按照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要求,编制形成北京市延庆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本规划的主要任务是落实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规划控制目标,调整延庆县各区域土地利用,科学确定规划期间延庆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等用地的规模、布局、发展重点及建设时序。本规划是延庆县统筹城乡建设和各类用地、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落实土地用途管制的主要依据。本次规划范围为延庆县行政辖区,包括11个镇和4个乡,土地总面积.55公顷。本次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年,2009年为规划更新时点年,2010年为近期目标年,2020年为目标年。第二章 规划背景第一节 社会经济概况一、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延庆县位于首都的西北部,距北京市城区约74公里。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15°44116°34,北纬40°1640°47。延庆县三面环山一面临水,地域总面积.55公顷,其中:山区面积占72.8%,平原面积占26.2%,水域面积占1.0%。延庆县辖11个镇、4个乡,376个行政村。全县人口呈平稳、缓慢增长趋势。2009年总人口为28.05万,其中乡村人口20.87万万,城镇人口7.18万。2009年,地区生产总值55.98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7.64亿元,第二产业12.48亿元,第三产业35.86亿元。三产比例为13.6422.2964.07,“三、二、一”的良性产业发展格局已经形成。延庆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2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9385元。二、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到2020年,全县规划总人口为38.00万人,全县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4.20,城镇人口规模24.40万人;延庆人均财政收入5368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0700元,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7800元。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一、土地利用现状根据北京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2009年土地总面积为.55公顷,其中农用地.95公顷,占总面积的90.01%;建设用地13047.83公顷,占总面积的6.54%;其他土地6875.77公顷,占总面积的3.45%。农用地中,耕地29870.20公顷,园地11079.64公顷,林地.45公顷,牧草地105.89公顷,其他农用地2117.77公顷。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8254.76公顷,交通水利用地3888.61公顷,其他建设用地904.46公顷。其他土地中,水域3557.63公顷,自然保留地3318.14公顷。二、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一)城乡土地利用缺乏统筹,二元用地结构问题突出城乡土地缺乏互动的二元结构,整体上城乡建设用地利用比较粗放。农村居民点布局分散,村庄周围空闲地较多,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度不高。新城城镇用地规模与人口规模均偏小,与“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首都国际交往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联系西北地区的交通枢纽和重要门户,国际化旅游休闲区和服务基地”职能定位不相符。(二)县域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服务设施有待完善延庆县是北京参与京津冀都市圈发展和大西北区域的重要通道节点和发展门户,在京津交通体系重构的契机下,延庆县将承担北京市与河北、山西、内蒙古等地的经济联系功能。延庆县的交通体系已初具规模,但路网密度不高,与实现“西北地区的交通枢纽”的定位还有较大差距。延庆县新的发展定位为“国际旅游休闲名区”,近年来乡村旅游等旅游业发展迅速,但存在旅游设施档次不高,旅游用地规模化、特色化程度有待提高,旅游配套设施尤其是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有待完善等问题,规划中需要优化、调整旅游用地的空间布局和利用结构。(三)局部地区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问题突出延庆县的生态环境建设虽然已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由于部分土地利用模式不尽合理、土地利用空间布局有待优化等原因,局部地区仍然存在一些生态环境问题,如低山丘陵区水土流失、水源区及汇水区需加强水源涵养、风蚀沙化问题有待进一步治理、湿地退化、生物多样性保护任务艰巨等。需要逐步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优化土地利用布局,形成与实施生态文明战略相匹配的土地利用系统。第三节 土地利用面临的挑战与机遇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土地供需矛盾将日益尖锐。一方面新城功能的完善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将带动产业结构加速调整,城镇建设、基础设施、环境整治等各类用地的需求将持续增长;另一方面城乡存量建设用地中低效、闲置土地挖潜难度很大,加大了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国家提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从严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提出了实现“城乡和谐发展、节约集约用地”的土地利用总目标;延庆县提出了“生态文明发展战略”。战略思想的转变、坚持两个“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以及延庆县生态文明发展战略的实施为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提供了良好的机遇。第三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第一节 规划指导思想和原则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土地利用全局,认真贯彻土地基本国策,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以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为前提,以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为重点,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统筹协调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的矛盾,正确处理近期与远期、局部与整体、需求与供给的关系,为全县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土地保障。二、规划原则本轮规划遵循“突出特色、节约集约、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关系”的原则。(一)突出特色根据不同区域的自然地理背景、社会经济条件及其发展潜力,确定各区域发展用地类型与结构。从延庆发展的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要求,编制符合延庆发展定位的规划方案。(二)节约集约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转变土地利用模式,引导城乡用地存量挖潜。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促进土地利用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保障重点基础设施及近期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合理调控城乡近远期用地方向。 (三)统筹兼顾按照“五个统筹”发展的要求,统筹考虑延庆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各种因素及土地供需状况,统筹城市与乡村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纲要、新城规划、村镇体系规划等各类规划充分协调,并注重上下级规划的衔接、反馈和联动。合理保障各类、各区域、各时期用地需求。(四)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正确处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与保护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之间的关系。合理高效利用土地资源,科学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需求;同时,切实加强对生态用地和重要自然、人文遗产的保护,加强对土地退化、土地污染的防范与治理,提高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能力。形成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科学用地模式。第二节 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政策法规;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32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3号);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期工作中“四查清、四对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82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关于加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8号);北京市关于开展区(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通知(京国土规发2005654号);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区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办法的通知(京国土规201028号);北京市延庆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延庆新城规划(2005-2020年);北京市区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编制要求;北京市区县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建设指南。第三节 区域发展与土地利用战略一、区域发展定位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提出了“两轴两带多中心”城市空间结构,延庆县位于西部发展带上,定位为西部生态涵养发展区和国际旅游休闲区;延庆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提出了发展资源节约型经济、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生态文明发展战略;延庆县耕地资源丰富,占全市耕地面积的13%左右,是北京市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重要区域。延庆县发展定位核心可概括为三个方面:首都生态涵养重地、国际旅游休闲名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重要地区。二、土地利用战略针对延庆县土地利用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提出“统筹区域土地利用、加强生态建设、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土地利用战略。(一)统筹区域土地利用根据区域土地资源条件、利用状况,优化区域土地资源配置,协调区域产业发展。合理确定和协调不同区域土地利用主导功能,加强对不同区域土地利用方向、结构和布局的调控与引导,促进产业集聚和用地集约。关注自然资源特点对土地利用的重大影响,构筑“一山一环一川一轴”的产业用地格局。东部山区以生态涵养为主,加强以自然保护区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建设,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适度配置服务于生态旅游的设施用地;环川区旅游资源丰富,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前提,保障生态型旅游休闲产业的用地需求;川区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发展适度规模化的都市型生态农业,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的规模;重点保障以延庆新城为中心,以康庄、沈家营、永宁为节点,依托八达岭经济开发区、延庆经济开发区和永宁农副产品加工园区构成的“制造加工业一轴”的用地需求。(二)加强生态建设战略遵循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原则,统筹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有效控制人类活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促进生态环境良性发展,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推进延庆和周边区域的首都西部生态屏障建设,优先布设国土生态屏障网络用地,加强国土资源综合整治,不断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土地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三)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坚持“保发展,促集约,盘存量”的思想,统筹管理城乡建设用地,实施城镇用地增长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推动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统筹城市与乡村、存量与增量、山区与平原的用地需求,促进各类、各区域用地的高效利用,逐步提高各类用地的产出水平。第四节 规划目标一、总体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实施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护全县耕地的综合生产能力;按照“有限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的基本思路,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用地;遵循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原则,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的关系,促进生态环境良性发展;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为主线,统筹各部门和城乡土地利用。二、具体目标(一)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确实落实上级规划下达的控制指标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保持在28200公顷(42.3万亩)以上;规划期内,确保24200公顷(36.3万亩)的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到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1154.69公顷以内;2010-2020年,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达到1803.21公顷。(二)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到2020年,延庆县规划新增建设用地2349.72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4700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800公顷以内;交通水利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900公顷以内。(三)改善生态环境,建设宜居新城加强山区灌木林地和疏林地封育、荒山荒地荒滩绿化,到2020年,山区森林覆盖率提高到62%;川区通过对现状生态廊道修复,构建生态廊道体系,改善川区生态环境;延庆新城绿化覆盖率达到46%。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第一节 调整原则一、优先布设国土生态屏障网络用地以山区的自然保护区、县域西部的官厅水库为生态基础源地,依自然地形地貌的连续性,沿妫河等现状水系、现状林网、主要道路构建县域川区生态廊道和游憩廊道,沿长城、残长城建立文化遗产廊道,构成县域生态基础设施网络,维护和强化延庆县生态安全格局;保护耕地、园地、林地、草地、水面和自然保留地等基础性生态用地。二、确保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护目标积极完成上级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并根据延庆县实际情况,按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统筹布局耕地、基本农田、园地、林地和牧草地。 布局基础设施应尽量规避基本农田、生态屏障网络用地,减少基础设施对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分割和隔离,降低建设项目实施对生产生活、乡风民俗、景观环境和文物保护等产生的负面影响。三、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坚持内涵挖潜,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建设用地。在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不断提高集约用地水平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建设用地,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用地保障。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形成新城紧凑发展、建制镇和农村居民点集聚发展的土地利用格局。在统筹存量土地利用的基础上,依托城镇已有的基础设施布局城镇新增建设用地,尽量少占耕地和水域,尽量避让基本农田、地质灾害危险区、泄洪滞洪区和重要的生态环境用地区。新增村镇建设用地主要用于中心村建设、险村搬迁新址和宅基地供需矛盾特别突出的保留村庄建设,并与旧村搬迁、村庄缩并、村庄内空闲地整理相挂钩,控制自然村落的无序扩张,因地制宜的促进农村居民点适度集中。四、促进土地利用综合效益的提高在充分考虑全县土地集约利用潜力情况下,综合协调农用地、建设用地和生态建设用地的总需求,科学调整各产业、各区域各类用地的规模和布局,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的整体效率,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目标。第二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依据土地资源禀赋、环境承载能力、社会经济发展趋势和土地利用现状,统筹存量与增量、山区与平原、城镇与乡村等各类因素,确定各类用地的结构调整规模。一、农用地结构调整规划到2020年,农用地.1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9.79。与2009年相比,农用地面积净减少445.76公顷。(一)耕地严格保护现有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规划至2020年,耕地面积为28200.00公顷,比2009年减少1670.20公顷。(二)园林草地严格保护林木果园、草地资源,规划到2020年,林地总面积.6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68.52%,较2009年增加302.15公顷;园地总面积12139.9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09,较2009年增加1060.27公顷;牧草地总面积107.6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0.05,较2009年增加1.73公顷。(三)其他农用地遵循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因地制宜的调控其他农用地数量。规划到2020年,其他农用地1978.06公顷,较2009年减少139.71公顷。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规划到2020年,建设用地147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37,较2009年增加1652.17公顷。其中:依比例尺上图的建设用地13883.57公顷,预留建设用地机动指标816.43公顷。(一)城乡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量,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规划到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88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41%,较2009年增加545.24公顷。依比例尺上图的城乡建设用地面积8745.27公顷,预留城乡建设用地机动指标54.73公顷。机动指标主要用于秸秆气化站、沼气站等新农村建设,污水处理厂等市政工程建设,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和千家店镇、刘斌堡乡、四海镇、大庄科乡等沟域经济建设的用地需求。城镇用地面积为4324.20公顷(含机动指标38.64公顷),占城乡用地总规模的49.14%,较2009年增加1082.91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4397.83公顷(含机动指标14.36公顷),占城乡用地总规模的49.98%,较2009年减少524.06公顷;采矿用地面积为13.37公顷,占城乡用地总规模的0.15%,较2009年减少61.80公顷;其他独立建设用地64.59公顷(含机动指标1.73公顷),占城乡用地总规模的0.73%,较2009年新增48.21公顷。(二)交通水利用地优先保障涉及民生的基础设施用地。规划到2020年,交通水利用地4505.2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26%,较2009年增加616.60公顷。其中:依比例尺上图的交通水利用地3945.77公顷,预留交通水利用地指标559.44公顷。预留的交通水利用地主要用于道路和水务设施建设。规划实施期间延庆县拟新(改、扩建)道路清单见附表8。(三)其他建设用地因地制宜,适度增加其他建设用地。规划到2020年,其他建设用地1394.7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70%,较2009年增加490.33公顷。其中:依比例尺上图的其他建设用地1192.53公顷;预留其他建设用地指标202.26公顷,主要用于旅游设施、公墓等项目建设。三、其他土地结构调整其他土地包括水域和自然保留地。规划到2020年,其他土地5669.3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84,较2009年减少1206.41公顷。其中:水域3559.14公顷,规划期间增加1.51公顷;自然保留地2110.22公顷,减少1207.92公顷。减少的自然保留地主要为分布在川区平原和浅山区的宜耕荒草地。这些荒草地与耕地穿插分布,单个地块面积较小,为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耕地的集中连片程度,将宜耕荒草地开发为耕地。第三节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一、生态用地布局充分利用山川、盆地的空间形态,营造山水相间的生态园林新城,提高延庆自然生态系统的生产能力、稳定性和抗干扰能力,实现城乡发展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和谐平衡。山区加强松山、玉渡山、太安山、白河堡、大滩、莲花山等自然保护区建设,加强山区灌木林地和疏林地封育,改造荒山荒地等措施,将延庆山区现状灌木林的1/2、全部疏林地和未成林地演替为森林群落;川区加强主要道路防护绿地和现状水系的防护林带建设,构建生态廊道体系。二、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结合延庆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调整耕地布局。调整后的耕地数量不低于上级规划下达的指标。耕地分布集中在川区平原和山间沟谷地带。规划基本农田主要集中在川区平原和山间沟谷地带。三、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优先保障“一心、一轴、两点”重点区域的用地需求。“一心”指以延庆新城为中心;“一轴”指康庄、八达岭新城永宁、旧县发展轴;“两点”指发展具有片区带动作用的康庄镇、八达岭镇组团和永宁、旧县镇组团。非重点区域的乡镇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其他建设用地以内涵挖潜为主。优化产业用地结构。发挥环境与资源优势,培育休闲产业体系,提升区域服务功能。重点保障都市型工业、高端旅游服务业、技术服务业三大重点优势产业的用地需求,推进产业发展的集约化和规模化。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农村居民点用地。对于规划城镇建设用地区内的居民点,逐步实行城镇化改造;对于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高发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等生态敏感区的居民点,逐步实行异地迁移;对于其他规模过小、分布不合理的农村居民点,根据经济发展状况,逐步向中心村缩并;对于利用比较粗放的现状保留农村居民点,村庄建设优先利用村内的闲置土地。四、交通水利用地布局根据延庆县域地形特点,县道系统采用方格网与放射线相结合的布局。在东部、南部山区采用放射线布局,在盆地平原地区采用方格网布局。规划期内,延庆县域内形成由国道、市道以及部分县道构成的三横三纵的道路主骨架。其中横向由北向南依次为:一横由京包公路、旧小路、八峪路、昌赤路和滦赤路组成;二横由延农路和延琉路组成;三横由西官路、营西路和西马路组成。纵向由西向东依次为:一纵康张路;二纵京包公路;三纵昌赤路。完善旅游交通网络,形成盆地边缘、南部山区、东部山区三个相互连接、相切又相对独立的旅游环线,并以此为骨架与各景区景点、中心服务区相通。以公共交通为主体,优先安排公共交通发展用地,重点保障公共交通枢纽、轨道交通(场)站及其与公共汽车、出租车、社会车辆、行人和自行车接驳换乘设施用地,保障公共汽车(场)站用地。规划到2020年,形成覆盖新城、所有乡镇、村庄、商品集散地、高速公路入口、经济开发区和旅游景区等节点,密度适中、布局合理的县乡公路网络。规划期内,保持区域内官厅水库、白河堡水库、古城水库、佛峪口水库等水库水面用地现状格局,合理增加水工建筑用地需求。第五章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第一节 严格保护耕地严格保护耕地,按照不占或少占的原则,严格控制各类建设占用耕地的规模,规划2010-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1154.69公顷以内。加强建设项目选址的评价和论证,把是否占用耕地作为评价方案的重要因素,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尽量占用质量等别较低的耕地。积极推进中低产田改造,增加农业基础设施投入,深化农用地保护的经济补偿政策研究,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加强对农业结构调整的引导。重视耕地的生态功能,各类防护林、绿化带等生态建设应尽量避免占用耕地,确保农业结构调整不破坏土地耕作层,提高耕地转用的门槛。突出区域特色,大力发展生态农业、都市农业、特色农业、品牌农业,切实提高耕地的产出水平。第二节 基本农田保护一、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上级规划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为24200公顷,本轮规划在完成保护责任的基础上划定视作基本农田管理的一般农地1175.75公顷。二、基本农田调入调出(一)基本农田调整原则积极落实市级基本农田集中分布区延庆平原区片。遵循“确保数量、提高质量、尊重历史、集中连片”的原则,科学划定基本农田,将基本农田保护目标逐级落实到村和地块。(二)调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将地形坡度大于25度或田面坡度大于15度的基本农田、各级自然保护区内的基本农田等调出,共调出基本农田5370.45公顷。(三)调入基本农田规划期间,将与保留基本农田邻近的优质耕地,特别是市级基本农田集中分布区内的耕地调整为基本农田,共调入基本农田1958.68公顷。三、基本农田空间布局规划基本农田主要集中在以市级基本农田集中分布区为主的川区平原和山间沟谷地带。基本农田在永宁镇和旧县镇分布最多,面积分别为3724.14公顷和3375.41公顷,其次为张山营镇、康庄镇和井庄镇,面积均在2000公顷以上。四、基本农田保护措施加强基本农田质量建设。按照整修与新建相结合的原则,对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供电、排灌、道路、林网等基础设施进行统一规划,高标准建设,提高基本农田综合生产能力。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设立保护标志。积极探索基本农田保护的经济激励机制,调动基本农田保护的积极性。第六章 建设用地调控第一节 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调控一、优化县域城镇用地结构与布局遵循人口、就业、产业发展和资源配置相适应的原则,引导人口、产业向重点乡镇适度集中,合理配置各乡镇的各类用地。根据延庆县各镇(乡)发展功能定位、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资源禀赋、环境条件、历史用地水平等因素,统筹安排“新城-重点镇-一般镇-乡”四级城镇体系结构用地。(一)延庆新城充分利用河流、林网、农田等自然生态要素作为隔离空间,形成妫河北部综合功能组团、妫河南部综合功能组团、高等教育组团、生态示范科研区等多组团构成的城镇用地格局。规划安排延庆新城城镇用地1922.55公顷。(二)重点镇康庄镇是以工业、旅游为主的综合型城镇。规划结合现状建制镇用地在京包铁路以南布局居住、行政、办公、文化教育、商业服务等用地,在镇区的东北部布局工业用地。规划城镇用地859.58公顷,其中八达岭经济开发区(康庄镇部分)331.54公顷。八达岭镇是延庆重要的旅游城镇。规划以营城子,西拨子村为中心,在现状镇政府、国有单位的基础上,沿京张高速路南侧发展。本镇除安排居住、镇政府行政办公及与人口相配套的各项公共设施用地、公共绿地以外,还安排为游人提供商业服务的旅游商服用地。八达岭镇共规划城镇用地533.81公顷,其中八达岭经济开发区(八达岭镇部分)114.98公顷。永宁镇是延庆东部片区的经济、贸易、文化中心。规划镇区保留太平街、和平街、利民街和阜民街组成的永宁老城历史风貌,适度向东、西、北向扩张建设镇区。规划城镇用地361.30公顷,其中永宁农副产品加工园区55.44公顷。旧县镇以传统的建筑建材产业为基础,将发展成为以绿色建筑产业、绿色食品产业和生态旅游业为主导的重点镇。规划以旧县村为中心进行镇中心区建设,在现状旧县村村址的基础上进行城镇化改造,同时向西扩大中心区边界。规划城镇用地121.55公顷。(三)一般镇大榆树镇以发展生态农业、教育科研和技术服务为主。规划在现状建制镇基础上,以延琉公路和110国道为镇区的北部界限,依托大榆树村建设中心镇区。规划城镇用地78.64公顷。沈家营镇是以生态农业,旅游观光为主的建制镇。在八峪公路、沈韩公路与现延琉公路路口之间,集中安排镇区主要公共服务用地,形成公共服务中心;在八峪公路以西和现延琉公路以北地区,形成生态农业深加工型农副产品加工产业用地功能片区;在沈韩路以东与沈家营村新农村建设进行空间对接。规划城镇用地83.94公顷。张山营镇是以生态旅游、休闲度假和观光农业为主的建制镇。结合张山营中心村和下芦凤营村形成全镇公共服务与旅游服务的核心区。规划城镇用地185.36公顷。千家店镇位于延庆县东北部深山区,将成为以地质考察、休闲体验为主的旅游镇。结合山区城镇特点,采用不规则布局结构,形成三大区:西南部结合现有行政区,形成镇区公共服务区;利用北面平缓山地,形成居住区;东南部结合规划景观绿地和旅游设施,形成旅游服务区。规划城镇用地56.11公顷。四海镇是以文化旅游、休闲体验、观光农业为主的建制镇。规划商业服务设施用地和行政办公用地集中在镇中心广场的南、北两侧,镇区东部配套教育用地,镇区南部结合四海村的现状建设用地城镇化改造规划为居住用地。规划城镇用地28.40公顷。井庄镇是以设施农业、观光农业和生态旅游业为主的建制镇。规划在老井路以北围绕山体与现状镇政府建设新镇区,更新改造井家庄村,远景纳入镇中心区共同发展。规划城镇用地54.32公顷。(四)乡大庄科、香营、珍珠泉、刘斌堡等4乡:位于县域东南部山区,具有山地小气候,是延庆果品基地的主要组成部分,以山区林果业、观光农业和生态旅游业为主的乡镇。4乡分别以大庄科村、香营村、珍珠泉村、刘斌堡村建设乡中心区,乡中心区规划为村镇建设用地。4乡没有建制镇用地分布。二、规范整合农村居民点用地积极支持新农村建设。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合理引导农民住宅的空间布局。到2020年,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4397.85公顷,较2009年减少524.06公顷。合理安排农村宅基地,禁止超标准占地建房;对于人地矛盾突出、确需增加住宅用地的村庄,严格按照人均用地标准、户均用地标准控制新增宅基地规模。规划城镇建设用地区内的农村居民点,逐步实行城镇化改造。延庆新城范围内的农村居民点,除部分有特殊保留价值的村庄外,均纳入新城,其中,北部和西部的村庄结合旅游发展进行旧村改造。对于山区生存及发展条件恶劣的村庄,采取多种措施积极稳妥地开展搬迁安置。必须严格按照需安置人数、人均用地标准控制安置面积规模,村庄迁并以后,村庄原址必须因地制宜的复垦为耕地、园地、林地等农用地。第二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为加强对城乡建设用地的合理控制和引导,按照保护资源与环境优先、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统筹新增与存量建设用地利用,明确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要素,合理调控土地利用布局。将延庆县域范围的土地划分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四个区域。一、允许建设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是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到空间上的预期用地区。规划允许建设区面积8800公顷(含机动指标54.73公顷)。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乡建设发展空间,具体土地利用安排应与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相协调;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以调整,但不得突破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二、有条件建设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是为适应城乡建设发展的不确定性,划定的规划期内城、镇、村建设用地可选择布局的区域。规划有条件建设区面积1339.57公顷,主要分布在延庆新城、乡镇镇区、八达岭经济开发区、永宁农副产品加工园区等区域。管制规则: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农村土地整治规模已完成,经评估确认拆旧建设用地复垦到位,存量建设用地达到集约用地要求的,区内土地可安排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三、禁止建设区指为保护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景观等特殊需要,划定的规划期内严格控制各类城乡建设开发的区域。禁止建设区总面积为29483.66公顷。禁止建设区主要分布在八达岭长城两侧500米控制带、残长城两侧500米控制带,延庆县白河堡自然保护区、太安山自然保护区、金牛湖自然保护区、大滩自然保护区、玉渡山自然保护区、莲花山自然保护区、松山国家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北京延庆硅化木国家地质公园核心区、龙庆峡自然保护区和官厅水库。管制规则: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四、限制建设区延庆县域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总面积.05公顷。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区内禁止城、镇、村新增建设,严格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第三节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一、重视建设用地规划管理,避免新的低效用地(一)重视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规划按照合理布局、经济可行、控制时序的原则,统筹协调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建设规划,避免盲目投资、过度超前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各类基础设施用地应严格执行相应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避免造成新的土地资源浪费。(二)重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镇规划、村庄规划,划定村镇发展和撤并复垦范围。利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非农建设,必须符合规划,纳入年度计划,并依法审批。严格禁止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禁止“以租代征”将农用地转为非农建设用地。二、统筹管理城乡建设用地(一)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和结构安排的调控。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建设用地的低效扩张促进土地利用模式的创新和土地利用效率的提高。2020年全县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8800公顷以内,比2009年净增加545.24公顷。(二)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新增建设用地尽量优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对于不适宜继续用于建设的土地,如低效和闲置废弃的农村建设用地、采矿用地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应进行整理复垦,促进城乡建设用地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提高土地利用效益。规划腾退农村居民点用地、采矿地等低效和闲置废弃地等共697.15公顷。(三)优化村镇内部用地功能分区农村居民点内部用地调整时,在合理布局村镇公共设施用地、道路用地后,科学配置农户宅基地。一方面要控制农户住房占地,另一方面要控制庭院、附房等用地规模,在微观上控制具体的农户建房用地面积。规划新增农户户均宅基地不超过200平方米,新增农村人口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50平方米以内。三、提高项目准入门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项目质量直接关系到开发区经济的发展前景,也直接关系到开发区及产业集聚地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规划期内,按照高科技含量、环境友好、附加值高的标准积极引进和培育新兴产业。与上级规划衔接,近期延庆新城的工业项目用地投资强度原则上应不低于3000万元/公顷。第七章 重点建设项目布局与用地规模第一节 基础设施工程规划期内共安排交通运输、市政、新能源、旅游服务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共安排建设用地面积517.35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402.66公顷,建设占用耕地97.60公顷。具体项目见附表5。一、交通运输工程铁路。规划期内,重点建设京张城际铁路。京张城际铁路为客运专线,位于北京市与境内,途经北京市、和,由延庆县康庄镇入河北省境内,呈东西向沟通两省市。全长173.90公里,延庆县境内26公里,占地171.60公顷,全部为新增建设用地。公路。近期重点建设国道110二期(出京方向)、康辛路(康张路-辛庄堡)、昌赤路辅线(香龙路-昌赤路)、千小路二期(滴水壶-小铺)。占地共194.54公顷,其中新增157.65公顷。二、市政设施工程(一)水务设施及环境保护工程规划近期重点建设延庆新城第二水厂、延庆第二再生水厂和张山营镇田宋营污水处理厂。共占地11.93公顷,其中新增10.65公顷。规划近期重点建设大榆树镇建设垃圾填埋场1处和永宁镇建设垃圾填埋场1处。占地共22.00公顷,其中新增4.75公顷 。(二)供暖工程重点建设八达岭镇、井庄镇、永宁镇和沈家营镇集中供暖设施,共占地3.21公顷,全部为新增建设用地。(三)电力工程重点建设变电站3座,分别是延庆镇西湖变电站、旧县变电站、永宁变电站。共占地2.00公顷,全部为新增建设用地。三、新能源建设工程八达岭镇建设太阳能光热发电项目1个和光伏发电项目1个;张山营镇和旧县镇建设光伏发电项目1个;大榆树镇建设风力发电项目1个;旧县镇光伏发电项目1个。共占地13.98公顷,全部为新增建设用地。四、旅游服务设施工程重点建设19座生态旅游接待站点、八达岭镇旅游集散中心、中国国际马球中心、缙阳寺、北京辉煌国际会议度假区、妫河生态走廊旅游服务设施、北山带国际会议度假区旅游设施、张山营镇葡萄酒庄园等项目。共占地94.82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35.55公顷。五、其他工程重点建设航遥中心。占地3.27公顷,全部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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