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共8页).doc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全县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湘安函20162号)和湖南省公安厅、省安监局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易燃易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湘公消2016118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县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根据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安排,县安监局、公安消防大队决定联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特别重大事故、江苏德桥仓储有限公司“4·22”火灾事故、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5.31”爆炸事故、湖北宜昌中兴化工有限公司“5.31”火灾事故教训,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集中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排查治理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安全隐患,降低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等环节的安全风险,提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监管能力,坚决杜绝较大以上易燃易爆危险品火灾事故的发生。二、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周宇坤任组长,县安监局工会主席颜国文任副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公安消防大队,由大队大队长周宇坤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和指挥调度。三、工作步骤专项整治从即日起至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结束。主要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6月24日前)。根据方案要求,明确工作职责,迅速部署开展工作。(二)排查摸底阶段(2016年7月10日前)。各地迅速行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安监、消防部门联合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对全县各类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进行一次拉网式的安全隐患大排查,逐一进行排查登记,督促场所开展自查自纠和安全风险评估,建立工作台账。(三)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9月5日前)。各安监站、消防大队在责任主体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的各类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开展全面细致的检查,全面掌握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联合采取刚性执法措施进行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一律提请政府挂牌督办,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督促加强临时防护措施,对火灾危险性较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专题报告政府实施关停。(四)督查考评阶段(2016年9月15日)。县安监局、公安消防大队将联合对各乡镇(街道)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评,通报、曝光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对工作开展不力,检查走形式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重新开展整治。四、工作措施(一)集中约谈。安监、消防部门共同向政府汇报,提请政府领导,于6月25日前集中约谈易燃易爆危险品重点企业负责人,面对面提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要求,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和高温季节专项培训,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二)集中执法。安监、消防部门将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作为高温季节执法计划重点对象,开展全面排查,摸清底数,集中执法、分类建档。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依法下发法律文书督促整改。对存在较严重安全隐患的,由安监、消防部门联合执法,依法集中处罚一批,依法集中关停一批,依法集中取缔一批。严格禁止在危险化学品企业厂区内从事工艺放大的中试等试验,否则一经发现,从严从重处罚。经科技、经信等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试验装置,由审批部门负责安全监管。6月至9月,每个月将在主流媒体曝光一批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和非法生产经营的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三)集中评估。强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督促大型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在6月底前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及时向消防部门报告危险化学品储量、分布、性质和日常储量变化情况,并在高危场所和区域张贴安全标识,在厂区入口处或门卫室准备灭火救援时需要的企业总平面图、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生产工艺流程图、生产存储危险化学品名录、数量及周边环境。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和相关安全生产图文资料于7月14日前报县消防大队。督促其他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我评估,评估报告交县消防大队存档。(四)集中警示。开展“每月一警示”,6至8月,县消防大队在主流媒体集中播放由省公安消防总队统一制作的易燃易爆场所火灾典型案例。其中,6月份,集中播放南京扬子石化爆炸火灾事故警示教育片;7月份,集中播放大连新港输油管线发生爆炸火灾事故警示教育片;8月份,集中播放天津港“8·12”特别重大事故警示教育片。(五)集中培训。7月底前,安监、消防部门派出专门人员,联合组织对辖区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重点岗位和特殊工种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微型消防站队员集中开展消防培训,重点培训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应急处置对策,让相关人员掌握岗位危险性和处置方法,熟悉工艺流程、管道阀门和危险化学品特性等专业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六)集中演练。7月底前,公安消防部队完成对辖区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六熟悉”,了解掌握企业危险品种类、数量、危险特性、储存方式、消防设施、处置措施、专(兼)职应急救援力量等情况,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地实战演练。在县政府领导下,建立消防部队、职能部门、专业应急处置力量、易燃易爆企业多位一体的综合应急处置机制,做到政府和企业预案无缝衔接,做好应急响应、协调联动、封控疏散、医疗救护、洗消防疫、舆论引导等重点工作,切实提高综合应急处置水平。五、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此次专项整治是贯彻县政府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工作措施,各地务必充分认识夏季高温天气下我县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牢固“红线”意识,强化“底线”思维,不折不扣落实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全力开展好此次专项整治。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周密部署、抓好落实,工作任务要明确到具体单位和个人,确保工作有序开展。(二)加强部门联动。公安、安监、科技、经信、交通、消防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法定职责,切实肩负起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根据职责分工,开展有针对性的摸底排查整治,要加强联系协调,组织联合检查、联合督查、联合执法,共同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抄告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局面。(三)强化信息反馈。各地要加强工作信息反馈,要及时将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上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6月27日前上报工作方案,9月4前上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登记表(附件1),9月14日前上报工作总结。(联系人:龙文明 联系电话:0735-)(联系人:黄 众 联系电话:0735-)附件1: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登记表专心-专注-专业附件1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登记表检查单位: 审核人: 填表人:序号被检查单位检查人员检查时间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