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商现场稽核管理奖惩制度(共4页).doc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1.目的 为确保加工商有效运行,流程规范化和制度的落实,监督加工商按体系、流程和制度作业,保证制造的产品满足客户要求,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久森所有外发加工商。3.定义(无)4.职责与权限 4.1 SI:稽核加工商所有员工和管理及品质人员按章正确操作和执行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之职责,并对违反程 序文件、SOP操作、标准岗位作业指导书,5S管理原则,工艺文件等依实际情况填写稽核表并如成电子档通报给加工商厂长及总经理。4.2 品保部:依据品质程序文件、工艺文件、SOP操作、检验标准等对生产现场进行监督管控,并通报于生产主管、SI、厂长。4.3 生产部:协助并执行本制度的有效落实,对奖惩员工进行教育或表彰。 4.5 其它部门: 协助本制度的正常运行。5.管理内容 5.1 稽核内容5.1.1 因生产部未按相关文件执行造成批次性不良(含产品、包材等),导致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万元以上时,给予直接责任人和生产负责人200500元/次乐捐; 5.1.2不按工艺(QC控制图)或标准作业指导书、标准岗位等标准作业,5S管理原则,分别给予作业员、IPQC、组长等20元/次乐捐,同样的问题超过三次(含三次)以上给予车间主管50元/次经济乐捐,主管级以下(含主管级)管理人员指示员工不按工艺、控制计划或SOP等标准作业,每次给予50元乐捐,由此出现批质量事故时(500pcs),给予责任组长、主管各100元/次乐捐; 5.1.3工艺用错,当班生产组长罚款50元/次,IPQC未发现问题, IPQC人员处50元/次乐捐;所有造成批质量事故时,直接责任人乐捐100元/次,当班生产、品质主管各乐捐50元/次;5.1.4私自修改工艺参数对当事人给予处罚:第一次乐捐100元,当事人乐捐80元,当班组长乐捐20元;第二次乐捐200元,当事人乐捐170元,当班组长乐捐30元;第三次对该员工做开除处理。若无法确定当时人则分别对当班主管、组长各乐捐50元,同时对于发现私自修改工艺参数者进行奖励(乐捐总和的10%)且由此产生的返工将不计工时;注:工艺参数修改条件及权限a.现场出现异常,品质部开出IPQC巡检不合格记录或品质异常分析报告,工程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给出的临时措施中对工艺参数以及操作手法进行合理调整; b.在进行工艺改善的实践过程中,需要临时调整工艺参数;进行新材料、新产品试产需临时调整工艺参数的;因设备异常,需要对工艺参数进行临时调整的。以上均需久森工艺工程师及SI工程师现场指导;5.1.5 首检、自检、巡检的执行5.1.5.1 依首件检验管理制度需做首件项目,设备部做好设备调试并由品质确认产品OK后才能批量生产;若未经品质首检确认便进行生产,作业员处以20元/次、当班生产组长处以50元/次乐捐,造成严重损失时处主管50元/次乐捐,当月超出2次不改者给予开除; 5.1.5.2 因生产作业员在生产过程中未进行自检而造成产品降级/报废30pcs作业员乐捐20元/次;31-60pcs,作业员乐捐50元/次;61-120pcs,作业员乐捐100元/次,生产组长乐捐50元/次;150pcs按5.1.8.9处理;5.1.5.3 IPQC、作业员未及时进行首巡检或首巡检做假时,第一次给予50元/次的乐捐,屡教不改者或由此产生批质量事故时给予换岗或开除处理;5.1.5.4 对生产部未留有现场记录,少一份员工乐捐20元/次,组长50元/次、主管100元/次。5.1.6 品质异常处理的执行 5.1.6.1 原材料来料标识不清或来料没经品质人员检验确认直接上线生产,第一次给予组长50元乐捐,第二次给予 组长100元乐捐,主管50元/乐捐;电芯来料标识不清或来料没经IPQC检验合格章,直接上线生产第一次给予组长20元/次乐捐,第二次给予组长 50元/次乐捐,主管50元/次乐捐;屡教不改者给予开除;5.1.6.2 当产品已经出现不符合标准要求或没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导致严重不良或致命缺陷时,品质人员要求生产即刻纠正或改善,生产不予改善时,视情况给予相关责任人(组长/主管)50100元乐捐,导致批量性不良时给予责任人开除或降级处理; 5.1.6.3 对于现场品质问题的分析改善,未按承诺时间内完成改善的,第一次给予责任人警告并及时纠正,两次以上(含两次)则给予50元/次乐捐, 一个月内相关人员累计超过三次(含三次),给予部门负责人100元/次乐捐; 5.1.6.4 产品未按产品状态进行标识转序、未贴IPQC确认相应检验状态标签纸转序时,当月第一、二次给予转出产品工序和接收产品工序转序员、组长各处以50元/次乐捐,当月累计三次及以上给予责任主管连带50元/次乐捐; 5.1.6.5 产品混型号或不同状态的产品混放在一起时,第一次给予警告并需立即纠正,第二次分别给予作业人员和组长、主管等管理人员各20元/次乐捐,当月内连续三次以上给予责任组长、主管各50元/次乐捐。 5.1.6.6 未经相关人员确认私自报废产品10pcs每次20元,21-50pcs每次50元,51-100pcs每次100元,100pcs乐捐200元处理. 5.1.6.7 ECN执行结果存在严重品质隐患,如:更改前产品没有按要求标识或隔离责任人每次100元乐捐.5.1.6.8 私自批量性降级/报废(报废数量500pcs-1000pcs)责任组长、主管/ 50元/次;5.1.6.9 工程部(SOP)出错,制订人:20元/份、审核人:50元/份、批准人: 100元/份; 5.1.7.0 过期工艺未及时上交,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两次以上给予加工商10元/每份,当月内三次以上对组长、主管处50元/次乐捐; 5.1.7.1 以生产线为单位每月进行评比,问题最多产线进行100300元乐捐; 5.2 奖励5.2.1 及时发现文件异常并经SI确认,能避免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个人和单位,给予50元300元/次奖励。 5.2.2 如在线来料检验过程中,及时发现来料不良并经SI确认,能避免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个人和单位,给予50元100元/次奖励; 5.2.3 在作业过程中能及时发现或杜绝质量隐患或避免批量性不良,避免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个人,经久森研发、品质确认分别给予100500元/次奖励;5.2.4 作业员/IPQC自发地向上司提出行之有效的改善建议,经实施确认(久森研发、品控SI确认) 能提高品质状况与生产效率奖励100300元;5.2.5 一季度未发现工程文件问题,给于制订人、审核人及批准人每人100元/次的奖励;5.2.6 以生产线为单位每月进行评比,问题最少的产线进行奖励888元; 5.3 本文件自批准之日开始生效实施。5.3.1 对上述处理结果经调查为事实时,人力资源部负责通报并落实; 5.3.2 以上奖惩项目不与绩效重复考核; 5.4管理流程违犯处罚/奖励条款报加工商厂长现场开奖惩通知单人事部执行奖惩每日电邮通报稽核表SI每日稽核厂长每周通报上述各条款加工商各级人员奖惩通知单SI稽核表SI现场稽核表SI稽核人员SI稽核表奖惩通知单加工商各级人员奖惩通知单SI现场稽核表各部门负责人、SI现场稽核表奖惩通知单加工商负责人奖惩通知单奖惩通知单人事部负责人工资单奖惩名单加工商负责人奖惩通报6、相关文件6.1首件检验管理制度6.2制程异常改善管理制度6.3员工手册7、相关记录:7.1首巡检报表7.2品质异常分析报告7.3IPQC不合格巡检记录7.4报废单7.5奖惩通知单7.6SI现场稽核表8、附则 8.1本制度解释权归品保部所有;凡是与本制度有冲突的都依本制度执行.专心-专注-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