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机成品检验标准(共17页).doc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沛嘉科技有限公司耳機成品通用檢驗判定標準文件號碼:Q-WI-10001版 本:A0頁 次:1 of 101目的:爲規範公司的質量管理及品質標準之判定有據可依,以防錯、漏判造成不必要的損失,特製訂此檢驗判定標準.2範圍:適用於本公司所有成品檢驗之判定3定義:致命缺陷(CRI):指産品完全不能使用,並有可能給人身造成傷害(如產品破裂漏電現象等)。主要缺陷(MAJ):指産品基本上喪失使用功能,但不致於給人身造成傷害或是包裝及外觀的嚴重錯漏等.次要缺陷(MIN):指影響産品外觀之瑕疵.4檢驗條件:被檢物距檢驗者眼睛30-45cm距離.被檢物與檢驗者眼睛成45°- 60°角.自然光源或40W日光燈(被檢物距日光燈的距離爲1±0.5m)不反光條件下進行檢驗及判定.目視時間:510秒檢驗器具:卡尺,捲尺,污點菲林,厚溥規,測試儀器,測試治具5檢驗區域劃分:對整個産品判定可分爲A、B、C三個區域進行。A區:指産品的正面外露部分B區:指産品的側面不易正視的凹陷部分C區:指被掩蓋的部位如:有貼紙部分6.抽樣標準:依GB2828.1-2003/ISO 2859-1:1999 普通II級抽樣允收水準AQL值:CRI =0, MAJ =0.65, MIN =2.5;7產品缺陷定義及具體判定,見下表:批 准審 核制 定制 訂 日 期修 訂 日 期沛嘉科技有限公司耳機成品通用檢驗判定標準文件號碼:Q-WI-10001版 本:A0頁 次:2 of 10序號項 目品 質 標 准缺 陷 判 定 致命(CRI)主要(MAJ)次要(MIN)咪殼背面為:B區耳殼內側面為:B區飾片/膠圈正面為:A區被掩蓋的部位為:C區外露面為:A區內側面為:B區CASE視 線光 源目視距离:30-45cm目視時間:510秒(來回觀看)40W日光燈1.0m1.5m沛嘉科技有限公司耳機成品通用檢驗判定標準文件號碼:Q-WI-10001版 本:A0頁 次:3 of 107.1 塑膠類缺陷定義: A 刮傷:刮傷可視為受外在影響發生於產品表面的粗糙線性割痕,所有刮傷之寬度與長度的比值非常小,指甲可以感覺出來。B 黑點:因雜質或成形條件造成塑膠射出品表面黑色點狀物,顏色越深,可接受的面積越小。C 色斑:印刷圖案上出現的塊狀異色或織維狀異色。D雜質:外來物質混於塑膠原料或烤漆中所產生的缺點,雜質通常為黑色或棕色。E 頂白:因模具頂針問題造成塑膠制品頂針處外部出現白色圓弧。F 縮水:此為塑膠模具成型循環時,因大量熱塑膠流質流動到厚度較厚處,未完全冷卻所產生的凹陷。因為外表面已冷卻,但內部仍舊溫熱,導致表面往內縮。G 缺料:塑膠件未能射出飽模所產生的缺料。H結合線:因為塑膠料流動成型後於表面產生的可見線條或痕跡。I 毛邊:制成品在沿著合模線及角落處形成的成型擠料或突出物。J 料花:因原料未烘干或其他原因造成表面出現異色斑點。K 模傷:因模具變異造成的表面不平整的痕跡。L 燒焦:塑膠件表面溫度過高造成的棕色或黃色的痕跡或條紋。M 臟污:因模具、包裝或操作等問題造成表面顏色不同、分可擦拭和不可擦拭。N 汽泡:塑膠成形過程中包含空氣或水汽的圓球、在透明件中尤為明顯。O 變形:成形品因為某種原因造成邊緣或面的彎面不平。P 色差:物件顏色與承認色板或義器測試之差異。Q修/刮邊不良:后處理產品毛邊,水口等多餘突出物是不當而造成產品表面不整現象。R 咬花不良:產品表面咬花粗細或紋路不均勻。S油印:因生產時噴油或噴脫模劑后留在產品表面的光亮印子。T 腳印:因模具設計原因而留在膨脹腳或固定柱表面之痕跡。U 澆口:塑膠模具進膠部位在產品脫模后留奔產品上的部分。.V 流痕:因成型不當或模具問題造成表面出現波浪狀或線狀條紋。W 斷裂:指表面有斷痕或射出造成材料分離現象者稱之。X 凹凸痕:指物體表面異常凸起或凹陷。7.2 鐵件缺陷定義類:A 毛刺:由於模具刀口鈍化造成切邊產生鋒利的突出物。B 毛邊:裁剪或沖壓后造成切割面殘留不平整。C 刮傷:因表面與其它物體磨擦造成條狀痕跡甚至鍍鋅層脫落。D 生銹:為鐵或鐵合金的可見腐蝕,此缺點通常為紅棕色表層,成分大部份為鐵或鐵合金暴露於潮濕環境所產生的氧化物。沛嘉科技有限公司耳機成品通用檢驗判定標準文件號碼:Q-WI-10001版 本:A0頁 次:4 of 10E 凹凸痕:表面異常凸起或凹陷。F 油污:為處理過程中,霑附油性非其它附著物稱之。 G 模痕:在折彎工程造成部件折彎處出現黑條或鍍鋅層脫落。H 字模:因產品需要在其面沖壓壓的字體或標記。I 拉料:為處理過程中,因沖制拉伸或卸料不良所致。J 變形:指拉力或其它因素造成外觀形狀的變化區域。K 材質不合使用非指定材質。L 破裂 : 產品在彎折引伸加工后材料外側產生斷裂。M 尺寸:依圖面規定如尺寸未在規格範圍內將被拒收.N 鉚合:將兩個分離物品通過沖壓將其壓擠在一起稱之。O 點焊:通過一些接觸點把兩個物件焊接在一起。P 焊痕:銲接所留下的焊跡過於明顯者。Q 濺渣:焊點周圍因銲接後於周圍殘留之顆粒。R脫焊:焊點分離。S錯位:指點焊時兩被焊接物體點焊位置不正確或偏移。T 燒傷: 點焊或熔接作業因溫度過高而產生。7.3烤漆缺陷定義:A 流痕:因過量油漆不整齊下垂或流動所形成的區域,比一般烤漆面有更明顯的高度。B雜質:因灰塵或異物造成烤漆表面出現突出物。 C斑點:因噴漆厚度不均造成烤漆表面有塊狀異色。D 污點:外表染有其它物質者稱之。E 凝漆:表面殘留水滴狀的漆點。 氣泡:噴漆料不與母材完全附著韆在部位凸起。 脫漆:因油漆本身質量問題或因外力或其它因素造成漆面脫落。 水紋:烘乾作業不完全或水質不乾淨造成。 色差:漆色和色板之差異。溢漆:烤漆邊緣所產生的多餘烤漆痕跡,形狀如扇形、不連續的面積或線形。K 刮傷:漆面刮傷痕。L 魚眼:某區域內出現不同光澤範圍稱之。 橘皮:表面現橘狀噴漆。變形:因外力碰撞或其它原因造成本身不合零件形狀之區域。磨痕:指表面因重工進行研磨經重新噴漆后仍可見稱之。焊痕:經噴漆后仍可見點焊稱之。沛嘉科技有限公司耳機成品通用檢驗判定標準文件號碼:Q-WI-10001版 本:A0頁 次:5 of 107.4電鍍類缺陷定義:A 汙稚:為處理過程中,霑有不明油漬或其它附著物。B 異色:和正常電鍍色不同者稱之。C 膜厚:電鍍之膜厚以研髮所規定之,未規定者以UM以上論。D 針孔:電鍍表面有細小的賀孔。E 電枑黑影:指物件於電鍍時,因電鍍因難所產生的黑影。F 電极因電鍍時物件碰大電流時所產生的黑影。白斑:因材料腐蝕過久,造成電鍍後光線折射所產生的斑紋。H 水紋:烘干作業不完全或水質不干淨所造成腐蝕之現象。I 吐酸:葯水殘留於夾縫中未完全烘干,於靜置後流出所造成腐蝕之現象。J 脫層:電鍍附著力不強,造成剝落現象。K 過度酸洗: 浸於酸性液體中過久,造成表面過度腐蝕。7.5 組裝部份缺陷定義:A 間隙:組裝后兩個不同部件在裝配時兩接觸面不能完全吻合而出現的裂縫。B 斷差:組裝后不同兩個部件在裝配時兩接觸面出現不處於同一平面的現象。7.6功能部份缺陷定義:A音小音頻信號在放大傳輸過程中因某一放大級大量變化或在某一環節被衰減使放大級增益下降或輸出功率變小所致。B失真某放大級工作點偏移或功放推挽輸出級工作不對稱所致的音質變異。C串音指左右聲道分離度不高。D調音不均指左右聲道輸出不平衡。E單音只有一個聲道有音。F 雜音在正常的音樂狀態下發出異樣的聲音。G反相指因兩喇叭相對后兩磁場磁力相抵消而出現的聲音變小現象即為反相。H聲道反左右聲道輸出相反。I 接觸不良(INT)指產品在工作狀態下經搖擺線材或晃動而出現間歇性的操作即為接觸不良。(INT)7.7 其它:A 有感刮傷(1) 耳機麥克風表面脫漆,碰傷及素材之刮傷。(2) 以指甲前端輕觸耳機麥克風表面痕跡處,如有遲滯或段落感發生,即為有感刮傷。(3) 用手觸摸無感,40cm外清楚可見的不良亦為有感。B 無感刮傷:以指甲前端輕觸耳機麥克風表面痕跡處,如無段落感發生,即為無感刮傷。沛嘉科技有限公司耳機成品通用檢驗判定標準文件號碼:Q-WI-10001版 本:A0頁 次:6 of 10序號項 目品 質 標 准缺 陷 判 定 致命(CRI)主要(MAJ)次要(MIN)A塑膠類成品外觀破 損撞 傷壓 傷缺 料疤 痕燙 傷有破損、撞(壓)傷、缺料等不良情形,嚴重影響外觀及使用MAJ有輕微破損、撞(壓)傷等情形,影響外觀,但在使用觀點上沒有影響MINA區:該不良面積在0.03mm2以內,目視不明顯,觸及無手感,且同一面只有一處,可接收(AC),反之則拒收(RE)MINB區:該不良面積在0.05mm2以內,目視不明顯,觸及無手感,且同一面只有一處,可接收(AC),反之則拒收(RE)MINC區:該不良只要不影響裝配及貼紙粘貼質量,均可接收(AC),反之則拒收(RE)MIN氣 紋有明顯氣紋之情形,嚴重影響外觀MAJA區:氣紋面積在0.2mm2以內,目視不明顯,且同一面只允許有一處,可接收(AC),反之則拒收(RE)MINB區:氣紋面積在0.3mm2以內,目視不明顯,同一面允許有兩處,且相鄰兩處在10.0cm以上,可接收(AC)反之則拒收(RE)MINC區:氣紋不作判定流 痕有明顯流痕,嚴重影響外觀及使用MAJ有輕微流痕,影響外觀,但不影響使用MINA區:流痕長度在0.2mm,寬度在0.05mm以內,目視不明顯,觸及無手感,且同一面只有一處,可接收(AC)反之則拒收(RE)MINB區:流痕長度在0.3mm寬度在0.05mm以內,目視不明顯,觸及無手感,同一面不得超過兩處,且相鄰兩處流痕相距10.0cm以外,可接收(AC),反之則拒收(RE)MINC區:不影響裝配及貼紙粘貼質量之流痕,均可接收(AC),反之則拒收(RE)MIN變 形縮 水頂 高有明顯變形、縮水、頂高,嚴重影響外觀及使用MAJ有輕微變形、縮水、頂高,影響外觀,但不影響使用MINA區:變形、縮水、頂高面積在0.2mm2以內,目視不明顯,觸及無手感,(以不造成異色爲基準)且同一面只有一處,可接收(AC),反之則拒收(RE)MINB區:變形、縮水、頂高面積在0.3mm2以內,目視不明顯,觸及無手感,(以不造成異色爲基準)且同一面只有一處,可接收(AC),反之則拒收(RE)MINC區:不影響裝配及貼紙粘貼質量之變形、縮水、頂高,均可接收(AC),反之則拒收(RE)MIN雜 點頂 白有雜點、頂白之情形,嚴重影響外觀MAJA區:雜點、頂白麵積在0.05mm2以內,目視不明顯,(以不造成異色爲基準)同一面只有一處,可接收(AC),反之則拒收(RE)MINB區:雜點、頂白麵積在0.08mm2以內,目視不明顯, (以不造成異色爲基準)同一面不超過兩處,且相鄰兩處相距在10.0cm以外,可接收(AC),反之則拒收(RE)MINC區:不作判定沛嘉科技有限公司耳機成品通用檢驗判定標準文件號碼:Q-WI-10001版 本:A0頁 次:7 of 10序號項 目品 質 標 准缺 陷 判 定 致命(CRI)主要(MAJ)次要(MIN)A塑膠類成品外觀拖 花料 花有明顯拖花、料花、嚴重影響外觀MAJA區:拖花、料花,面積在0.05mm2以內,目視不明顯, (以不造成異色爲基準)同一面只有一處,可接收(AC),反之則拒收(RE)MINB區:拖花、料花面積在0.08mm2以內,目視不明顯, (以不造成異色爲基準)同一面不超過兩處,且相鄰兩處相距在10.0cm以外,可接收(AC),反之則拒收(RE)MINC區:不作判定MIN油 花髒 污有明顯油花、髒污嚴重影響産品外觀MAJA、B區:有明顯油花、髒污(可擦除),可接收(AC),反之則拒收(RE)MINA、B區:油花、髒污(不易擦除)面積在0.2mm2以內,目視不明顯,(以不造成異色爲基準),同一面不超過兩處,且相鄰兩處相距在10.0cm以上,可接收(AC),反之則拒收(RE)MINC區:不影響貼紙粘貼質量之油花、髒污,均可接收(AC)反之則拒收(RE)MIN劃 傷有明顯劃傷情形,嚴重影響外觀MAJA區:劃傷長度在0.5mm,寬度在0.05mm以內,目視不明顯,觸及無手感,同一面只允許有一處,可接收(AC),反之則拒收(RE)MINB區:劃傷長度在1.0mm,寬度在0.05mm以內,目視不明顯,觸及無手感,同一面只允許有一處,且相鄰兩處相距在10.0cm以上,可接收(AC),反之則拒收(RE). MINC區:不影響貼紙粘貼質量之劃傷,均可接收(AC),反之則拒收(RE)MIN模 痕有明顯模痕情形,嚴重影響産品外觀MAJA區:模痕長度在1.0mm、寬度在0.05mm以內,目視不明顯,觸及無手感,同一面只允許有一處,可接收(AC),反之則拒收(RE)MINB區:模痕長度在1.2mm、寬度在0.05mm以內,目視不明顯,觸及無手感,同一面只允許有一處,且相鄰兩處相距在10.0cm以上,可接收(AC),反之則拒收(RE)MINC區:不影響貼紙粘貼質量之模痕,均可接收(AC),反之則拒收(RE)MIN披 鋒凸 物有明顯披鋒、凸物(易引起手指劃傷或衣物受損等)嚴重影響外觀及使用CRI有明顯披鋒、凸物(不易引起手指劃傷或衣物受損及裝配等),影響外觀MAJA、B區:不允許任何披鋒、凸物MAJC區:不影響裝配及貼紙粘貼質量之披鋒、凸物,可接收(AC),反之則拒收(RE)MIN噴 油不 均有明顯噴油不均之情形,嚴重影響外觀MAJA區:噴油不均面積在0.5mm2以內,目視不明顯,同一面只有一處,可接收(AC),反之則拒收(RE)MINB區:噴油不均面積在0.8mm2以內,目視不明顯,同一面只有一處,可接收(AC),反之則拒收(RE)MINC區:不作判定沛嘉科技有限公司耳機成品通用檢驗判定標準文件號碼:Q-WI-10001版 本:A0頁 次:8 of 10序號項 目品 質 標 准缺 陷 判 定 致命(CRI)主要(MAJ)次要(MIN)A塑膠類成品外觀流油痕有明顯流油痕,嚴重影響外觀MAJ流油痕長度在1.0mm、寬度在0.05mm以內,目視不明顯,觸及無手感,同一面不得超過兩處,且相鄰兩處相距在10.0cm以上,可接收(AC),反之則拒收(RE)MIN色 差(依據顏色樣板)有明顯色差情形,嚴重影響外觀.將拒收(RE)MAJ(依據顏色樣板)色差目視不明顯,可接收(AC),反之則拒收(RE)MIN麻 點雜 點有明顯麻點之情形,嚴重影響外觀MAJA區:麻點、雜點面積在0.1mm2以內,目視不明顯,同一面只有一處,可接收(AC),反之則拒收(RE) MAJB區:麻點、雜點面積在0.2mm2以內,目視不明顯,同一面不超過三處,且相鄰兩處相距在10.0cm以外,可接收(AC),反之則拒收(RE)MINC區:不作判定噴 油漏底色膠件明顯漏底色之情形,嚴重影響外觀MAJ漏底色之缺陷以不形成色差爲前提(依據樣板),目視不明顯,缺陷較輕微.可接收(AC),反之則拒收(RE)MIN絲印模糊沙眼/缺印漏印/錯印重印/偏印連印錯印、漏印、缺印將拒收(RE)CRI有明顯絲印不良,嚴重影響外觀MAJ有輕微絲印不良,以目視不明顯、不影響閱讀爲前提,可接收(AC)反之則拒收(RE)MINB五 金類成品外觀螺絲/插針/彈片變 形混 色氧 化生 銹鍍層剝離鍍層脫落劃傷長度在0.5mm、寬度在0.05mm以內,目視不明顯,觸及無手感,同一面只允許有一處,可接收(AC),反之則拒收(RE)MIN五金件嚴重變形,以致於無法使用MAJ變形面積在0.05mm2以內,目視不明顯,同一面只有一處,可接收(AC),反之則拒收(RE)MIN插針縫隙在0.02mm以內,在使用不影響功能,可接收(AC),反之則拒收(RE)MAJ五金件混色面積在0.08mm2以內,或其長度在五金件某一方向(長、寬、直徑或對角線)長度之1/10,寬度在0.05mm內目視不明顯,同一五金件只有一處,可接收(AC),反之則拒收(RE)MIN五金件鍍層剝離面積在0.2mm2以內,目視不明顯,且同一面只有一處,可接收(AC),反之則拒收(RE)MAJ五金件沒有任何生銹、氧化和鍍層脫落情形,才可接收(AC),反之則拒收(RE)MAJ螺絲缺漏,生銹MAJ螺絲孔滑牙,牙孔破裂MAJ螺絲未鎖緊不影響功能MINC線材類成品外觀線材: 破 皮 色 差 等線材破損露銅或接頭破裂CRI線材破損未露銅MAJ線材長度顏色与規格書不符CRI”L”和”R”兩條線長短需在規格範圍之內,可接收(AC),反之則拒收(RE)MAJ本體髒污易擦除MIN本體髒污不易擦除沛嘉科技有限公司耳機成品通用檢驗判定標準文件號碼:Q-WI-10001版 本:A0頁 次:9 of 10序號項 目品 質 標 准缺 陷 判 定 致命(CRI)主要(MAJ)次要(MIN)D成品組裝檢 驗落 差縫 隙超合後咪殼縫隙在0.2mm/耳殼+飾片縫隙在0.1mm以內,可接收(AC),反之則拒收(RE)若超出範圍,但在使用觀點上無影響,視具體情況可接收,反之將拒收(RE)MAJ接合縫隙:耳殼/膠圈配合縫隙在0.15mm以內,可接收(AC),超出0.15mm,但在使用觀點上無影響,視具體情況可接收,反之將拒收(RE)MAJ超 聲檢 驗超合後之産品不允許有任何爆裂情形才可接收(AC),反之則拒收(RE)MAJ對超聲後之産品做1.5m高,硬(木板),自由落地5次,若出現殼爛、殼裂及性能不符合要求,則拒收(RE)MAJ各尺寸依工程圖紙的規格尺寸爲依據,若超出規格尺寸範圍以外,則拒收(RE)MAJ內有異物輕搖整機內有異物、內部鬆動,將拒收(RE)MAJE功能 及信賴測試檢驗耳 機 聽 音 測 試測試時要輕搖線材不能有接觸不良現象CRI不允許有單音,音小,失真,調音不勻,串音,雜音,反相,聲道反,無音等CRI兩喇叭(SPK)極性測試不可反,兩喇叭靈敏度誤差為:3dB,喇叭阻抗為:±20%MAJ麥克風測試不允許無作用,音小,斷音,雜音CRIMIC測試標準正負公差為:±4dBMAJ按 鍵/ 電位器按鍵,電位器無作用(卡死)CRI按鍵,電位器手感不良(依工程規格書要求進行)有影響功能MAJ按鍵,電位器手感不良(依工程規格書要求進行)不影響功能MAJ附著力用3M膠紙測試後,符合附著力測試標準之要求可接收(AC),反之則拒收(RE)MAJ絲印件用酒精來回(2秒/回)擦試30來回,重力200g;無掉漆、脫油等不良MAJ噴油件用酒精來回(2秒/回)擦試50來回,重力200g;無掉漆、脫油等不良MAJ震動檢驗震動後之産品品質需符合震動標準之要求(外觀、功能),不符合標准均拒收(RE)MAJ落 地實 驗任抽一箱進行1.00m高硬地,一角、三棱、六面跌落實驗,實驗結果須符合檢驗標準之要求,方可接收(AC),反之則拒收(RE),同時應將實驗結果記錄於實驗報告中,以便潛在性品質問題發生之追溯MAJ實驗後産品失去使用性能CRI實驗後殼爛、裂等MAJ實驗後外觀受損如:撞傷、破損等MIN搖擺測試按照搖擺測試標準搖擺後出現:INT,斷、短路等(依工程規格書要求進行)CRI按照搖擺測試標準搖擺後出現:破皮,斷銅絲等(依工程規格書要求進行)MAJ恆 溫 測 試高溫70±2/低溫-25±2的環境下保存48小時,室溫下保存24小時;外觀和音質特性方面無問題出現MAJ溫度45±2相對濕度95%,環境中保存48小時,常溫常濕下保存24小時;外觀和音質特性方面無問題出現MAJ溫度70-25保存0.5小時,循環20次,常溫常濕下放置24小時;外觀和音質特性方面無問題出現MAJ鹽霧測試耳機內各五金件及電鍍件需符合鹽霧測試標準之指引MAJ拉力測試耳機各SR成型或粘合後,需符合拉力測試標準之指引MAJ沛嘉科技有限公司成品檢驗判定標準文件號碼:Q-WI-10001版 本:A0頁 次:10 of 10序號項 目品 質 標 准缺 陷 判 定 致命(CRI)主要(MAJ)次要(MIN)F包裝吸塑/ 彩 卡包裝檢驗吸塑用錯、破損等不良MAJ飛機孔嚴重偏位,吸塑整體變形,對折吸塑不整齊等MAJ角位元多膠,凹陷根據客戶要求,視具體情況,可考慮接收(AC)MIN吸塑正面劃痕(裝機部分不許有劃痕),長度在5.0mm,寬度在0.20mm以內,目視不明顯,觸及無手感,同一面不得超過兩處,且相鄰兩處相距在10.00cm以上,可接收(AC),反之則拒收(RE)MIN吸塑正面雜點(裝機部分不允許有雜點)面積在0.1mm2以內,目視不明顯,同一面只有一處,可接收(AC),反之則拒收(RE)MAJ吸塑正面汽泡(裝機部分不允許有汽泡)面積0.1mm2以內,同一面只有一處,可接收(AC),反之則拒收(RE)MAJ流痕:裝彩卡後,目視不明顯,且無手感,可接收(AC),反之則拒收(RE)MIN熱壓吸塑:熱壓部位必須壓合緊固、無變色、無毛刺,才可接收(AC),反之則拒收(RE)MAJ吸塑背面(包括彩卡)之不良情形,以目視不明顯,觸及無手感爲允收基準(AC)反之則拒收(RE)MIN彩卡印刷錯誤,易引致誤導CRI彩卡印刷模糊、重影、色差(依據樣板)顔色不一等不良情形,嚴重影響外觀MAJ彩卡髒污、雜點等不良其面積在0.4mm2以內,目視不明顯,同一面不超過三處,且相鄰兩處相距在10.0cm以上,可接收(AC),反之則拒收(RE)MIN彩卡折皺、破損將拒收(RE)MAJ包裝後裝機部分有明顯異物在內,將拒收(RE)MIN用對折吸塑包裝的産品,包裝後吸塑邊緣不整齊,上下邊緣錯位不超過0.5mm可接收(AC),反之將拒收(RE)MIN卡紙與吸塑的飛機孔嚴重錯位情形將拒收(RE)MAJ吸塑正面發白(裝機部分不允許發白)面積在0.2mm2以內,目視不明顯,同一面不超過兩處,且相鄰兩處相距在10.0cm以上,可接收(AC),反之拒收(RE)MIN貼紙:浮貼皺貼斜貼貼反貼錯貼紙貼錯,引起使用觀點上誤導CRI貼紙浮貼、皺貼、斜貼,嚴重影響産品外觀MAJ貼紙髒污、印字模糊等不良情形,影響外觀MIN包 裝檢 驗包裝錯誤、混有不同型號産品或短裝等CRI未按客戶要求包裝等MAJ包裝髒污、混亂、標識不清,包裝材料破損等MIN专心-专注-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