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拉沟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实施考核办法(共20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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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拉沟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实施考核办法(共20页).doc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哈拉沟煤矿2018年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实施考核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全面提升综合安全管理水平,夯实我矿安全基础,促进现场管理动态达标,实现全年安全管理目标。依据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AQ/T1093)、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分办法、神东煤炭集团煤矿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定期和动态考核评价标准以及两级公司一号文件精神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矿属各单位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三条 成立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考核组组 长:矿长副组长:安全矿长成 员:各分管矿领导、各队队长、科室主任考核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运行的日常工作及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执行、监督工作。第四条 考核组下设六个小组,各专业小组依据神东煤炭集团井工煤矿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定期和动态考核评价标准条款进一步细化并形成适用于本矿的考核评分标准;各组成员及职责如下: (一)采掘组: 组 长:生产矿长 副组长:掘进矿长、生产副总工程师 成 员:生产办全体人员 职 责:负责对采煤、掘进工程质量等检查考核工作,主要包括综连掘工作面的工程质量、支护质量、现场煤质管理情况、文明生产以及作业规程措施贯彻执行情况;对各区队现场文明生产、采掘工程质量、业务范围内相关的内业资料、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执行等进行动态和定期检查考核验收;负责对本业务范围内的系统危险源辨识和执行重大工作任务时的风险评估工作。(二)机电运输组:组 长:机电矿长副组长:机电副总工程师成 员:机电信息中心全体人员职 责:负责对全矿机电设备、主辅运输系统、供电系统、供排水系统、通讯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人员定位系统、机电安装工程、配电硐室达标情况、操作规程贯彻学习执行情况、机电相关要求的内业资料、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执行等进行动态和定期检查考核验收;负责对本业务范围内的系统危险源辨识和执行重大工作任务时的风险评估工作。(三)地质防治水组组 长:总工程师副组长:技术副总工程师成 员:地质组全体人员职 责:负责组织地质防治水及资源回收率的检查考核工作,收集井下各种有关水文地质资料、地物勘查资料、编制井下水情、水害的预测、预报工作;负责对矿井地测防治水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检查;负责对全矿井范围内的水害治理、地质条件发生变化的预测预报;负责对本业务范围内的系统危险源辨识和执行探放水等重大工作任务时的风险评估工作。 (四) “一通三防”组组 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通风副总工程师成 员:通风组全体人员、通风队相关人员职 责:负责全矿“一通三防”、安全监测监控、井下消防设施等相关措施贯彻落实执行情况,主要针对通风设施以及通风工程的日常检查;针对“一通三防”各项工作进行动态和定期检查;对矿兼职救护队进行业务指导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对本业务范围内的系统危险源辨识和执行采空区封闭、盲巷启封等重大工作任务时的风险评估工作。(五)安全管理小组组 长:安全矿长副组长: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成 员:安全管理办公室全体人员职 责:负责全矿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的制定、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人员不安全行为管控、教育培训、职业危害防治、安全文化、消防和应急管理各项工作,负责风险预控管理内业资料整理及日常动态与定期检查验收考核工作,每半年对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内部审核;负责组织全矿员工开展好岗位危险源辨识工作。(六)地面厂区管理小组组 长:经营副总副组长:党政办主任成 员:党政办人员、生活服务部经理、电水暖服务部经理、党政办治安保卫负责人。 职 责:负责办公楼、综合楼、区队库房、工业场区、“两堂一舍”、地面施工单位的人员不文明行为、治安保卫、地面消防、场地文明情况进行日常动态和定期检查验收,负责对地面厂区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以及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五条 矿属各单位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单位的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实施办法,并成立相应的风险预控管理组织机构,开展好本单位岗位危险源及系统危险源的辨识与评估工作,严格按照一号文件要求开展好“4+1”危险源辨识工作;对于辨识的结果要跟踪落实,预防危险源失控,要求每月矿长要利用安全例会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分析,发现存在问题及时纠正;分管领导每旬要对分管范围内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同时对系统危险源辨识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第六条 各生产、辅助单位队长为本单位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第一责任人,当班跟班队长为现场负责人。第七条 各单位要依据风险控制程序认真开展好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工作,做到全员参与,挖掘本岗位上可能潜在的危险源,对所有的危险源要制定详细管控措施及管理标准,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人,要从源头控制好人机环管各类风险。第八条 全面落实好非正式风险评估工作,积极开展员工“五思之行”培训教育活动,引领员工开展好紧急和异常状态下的危险源辨识工作,尤其是紧急情况下更换大型设备或检修大型故障期间的风险识别,各基层单位在识别与编制措施时既要结合流程但更要结合实际,编制好切实可行的措施或方案,机关主要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并跟踪贯彻执行。第九条 各管理小组组长对本组工作全面负责,各考核人员要具备本专业知识与相关能力并对本专业考核负责。各小组或部门除参加矿组织的定期检查外,每月要按照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元素责任划分,针对本部门负责的相关要素进行动态检查并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录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第十条 全面落实好“双控”体系,在搞好风险识别的同时,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坚决杜绝危险源长期失控现象发生;坚持动态、定期以及包片隐患排查相结合的考核办法,安管办具体组织好每旬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抓好隐患分级管控治理工作,其中矿长每月要组织并参与一次隐患排查工作;分管业务矿领导每旬组织相关人员要对分管区域进行一次全面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要求所有的隐患排查工作必须做到生产区域全覆盖,各级单位部门要利用好信息化平台确保隐患实现闭合管理,同时要做好必要的隐患排查记录和分析总结工作,对于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必须建立台账。第三章 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检查与考核第十一条 2017年要继续保持神东集团本安一级矿井,力争建设成神华集团本安一级矿井;为确保基层区队能够动态达标,矿每旬组织一次定期隐患排查工作。定期检查以定期形式录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日常动态检查以动态形式录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按照动态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得分以系统自动生成考核得分为准。矿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纳入矿“五型”绩效考核中,其中基层区队和机关业务科室安全管理考核得分占“五型”绩效考核总分的35%。第十二条 矿属基层区队考核 (一)基层区队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综合得分由安全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事故管理列为直接扣分项目;具体考核结构详见附表1,考核标准执行神东煤炭集团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动态和定期考核评分标准。 (二)基层区队安全事故直接扣分规定:1.发生一起一人轻伤事故扣5分,发生一起两人轻伤事故扣10分、发生一起三人轻伤事故扣15分。2.发生一起一人重伤事故扣15分,发生一起两人重伤事故扣30分。3.发生一起一人死亡事故扣30分,发生一起两人及以上死亡事故执行神东集团处罚办法。4.对于上级部门(公司各部门及矿级机关)查处的不安全行为按照积分百分比值在总分中直接扣分(如上级部门累计扣不安全行为人员所在区队60分,就在月度安全风险预控体系考核中直接扣0.6分)。5.为了确保职业健康管理能够顺利达到省级示范矿井,职业健康达标考核也作为直接扣分项目,根据每月考核得分进行差额比值扣除,即(100-考核得分)/100作为本月职业健康直接扣分值(如该队职业健康考核得分为85分,扣0.15分)。6.发生非人身责任事故,由主管业务部门追查,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依据神东煤炭集团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神东煤炭集团安全生产问责制、神东煤炭集团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哈拉沟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实施办法、哈拉沟煤矿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给予事故单位相关责任人相应的处罚和处分。第十三条 机关业务部门考核针对各业务科室分管业务范围,体系职责,安全指标等按照矿“五型”绩效考核办法对各业务科室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标准详见附表2。 (一)机关人员入井发生安全事故直接扣分规定:1.发生一起一人轻伤事故扣5分,发生一起两人轻伤事故扣10分,发生一起三人轻伤事故扣15分。2.发生一起一人重伤事故扣15分,发生一起两人重伤事故扣30分。3.发生一起一人次死亡事故扣30分,发生一起两人及以上死亡事故执行神东集团处罚办法。 (二)区队发生安全事故机关部门连带直接扣分项:1.发生一起一人轻伤事故扣主管业务部门3分、相关业务部门2分、其它部门1分;发生一起两人轻伤事故扣主管业务部门6分、相关业务部门4分、其它部门2分;发生一起三人轻伤事故扣主管业务部门9分、相关业务部门6分、其它部门3分。2.发生一起一人重伤事故扣主管业务部门10分、相关业务部门5分、其它部门2分;发生一起两人重伤事故扣主管业务部门20分、相关业务部门6分、其它部门4分。3.发生一起一人死亡事故扣除主管业务部门20分、相关部门10分、其它部门6分。4.以上主管、相关以及其他部门要参照事故追查报告进行确认。(三)对于上级部门检查存在的问题,按照责任性对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处罚,同时对主管业务部门除按照附表3进行扣分;罚款由安管办对照处罚标准统一落实并执行。第十四条 矿级领导考核(一)为顺利推行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的全面运行,针对体系要求及领导职责划分,制定了相对应的考核标准,将考核结果纳入矿级领导“五型”绩效挂钩考核中,考核标准详见附表4。 (二)矿级领导入井发生安全事故或其它员工发生安全事故时执行连带处罚,具体按照哈拉沟矿事故管理办法执行,不在重复进行考核。第十五条 基层区队考核(一)定期和动态考核分值权重比例执行安全管理系统设置规定,比例为4:6(定期40%,动态60%) 。(二)基层区队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考核难度系数调整范围为:综采队系数1.0;连掘队、机电队系数0.97,运转队系数0.96;车队、密闭队、通风队、生产准备队系数0.94,机修车间系数0.92 。(三) 调整系数在工作环境发生变化、检查考核频次不均衡等特殊情况下进行月度考核调整;如综采队、连掘队遇搬家倒面、同时负责两个工作面、遇特殊地质条件等情况时,由责任单位形成书面材料报分管领导审核、安全矿长批准后交安全管理办公室按照规定系数调整范围进行实时调整,原则上一般不予调整,但调整后名次不得超过其他队伍。(四)对于上级部门检查存在的问题,按照责任性对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处罚;罚款由安管办对照处罚标准统一落实并执行。第十六条 月度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考核由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考核,经营办按照"五型"考核进行汇总并兑现奖罚。第十七条 每季度对采掘队伍、辅助队伍的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分别进行排名考核,各树1支安全管理标杆队伍,对树立的标杆区队正式职工人均奖励300元,劳务工人均奖励200元;本季度发生轻伤及以上事故的单位取消本季度安全综合考核奖励资格,其它奖励名次顺延。第十八条 为确保考核的准确、真实,各业务科室管理人员必须积极参与矿组织的隐患排查工作,每次检查要覆盖所有区队作业现场并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录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定期、动态和包片检查要结合,确保检查频次的均衡,对无故不参与有组织的隐患排查人员,每次处罚100元;包片及步行检查人员未按规定完成者,每人处罚100元。 第十九条 季度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考试有关规定 (一)每季度要求矿领导、科室主任,区队队长及书记参加公司组织的风险预控知识考试,参加考试人员执行公司要求的季度考试办法。季度考试前一个月由安全管理办公室将考试人员上报安监局,如有变化要及时联系调整考试时间。(二)参加考试人员执行如下奖罚制度:1.考试成绩在90分以上,每高1分奖励100元。2.考试成绩在80-90分之间不进行奖罚。3.考试成绩在80分以下,每低1分处罚50元,上限1000元。4.对于不参加考试人员罚款2000元。第四章 安全管理信息系统运行考核办法第二十条 安全管理信息系统运行检查考核相关规定 (一)为确保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的有效运行,提高隐患排查质量,对各级管理人员录入不符合项条数、登陆次数等具体规定详见附表3;对于录入问题不符合规定、数量不足等在当月考核中对责任人按照如下规定进行奖罚。 1. 对单位管理层(机关业务科室人员)隐患排查符合规定的每多录入一条奖励10元,最多奖励不超过300元。 2. 对录入问题描述不清楚、不规范、责任单位选择错误、整改期限不符合实际、整改意见没有针对性的每条处罚50元;为有效控制数据的真实性,防止系统中出现一些“僵尸”数据,对不按时整改上报不及时导致升警的每条处罚责任单位200元;对不及时复查导致问题不能闭合的问题每条罚责任人50元;对录入虚假数据每条处罚200元;每少录入一条处罚50元。 3.对于登陆次数不符合要求每少一次处罚50元,全月无故不参与安全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的人员处罚500元。4.为了有效遏制不安全行为的发生,严格控制凑数据现象的发生,结合上年度不安全行为完成指标情况,落实各机关业务部门不安全行为考核指标详见附表3;区队查处不安全行为考核指标按照上月矿机关及公司各部门扣除不安全行为分值来确定,即当月自查不安全行为扣分为上月矿机关及公司各部门抓本单位不安全行为扣分的三倍;不安全行为扣分每低1分,处罚责任人20元(区队责任人由本队落实);每半年无不安全行为的班组按照人均200元进行奖励。各级单位查处的不安全行为按照矿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由矿安管办统一处罚或矫正培训(其中区队自查不安全行为不进行连带处罚)。5.不安全行为查处严禁弄虚作假,如查处重大不安全行为经私下沟通按一般等级不安全行为录入系统,一经查实对责任人加倍处罚,同时按照未完成不安全行为考核指标进行处罚。6.隐患排查和不安全行为考核指标每半年依据实际完成情况进行一次调整。 (二)各基层区队值班人员每班登陆查询,发现录入问题错误的要及时反馈;各级管理人员要认真应用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做到公平公正,不断提升录入质量。 (三)矿各级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员要及时维护系统,保证人员准确无误,做到按月统计分析,上报系统存在的不足或需要提升项目;按时参与矿组织的系统管理员例会,及时上报新增危险源、考核标准以及合理化建议;不得越级利用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上报内容,所有上报内容须经矿系统管理员审核后统一上报。 (四)机关步行包片检查人员录入问题规定:1.步行及包片检查人员检查发现问题时,为便于考核,录入问题以“C”开头。2.步行包片检查人员每人每月录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承包区域的问题不得少于1条。第二十一条 各业务部门考核人员严格检查考核,对录入的问题要负责,做到公平、公正;为保证录入的问题能够得到有效整改,原则上要求“谁录入、谁复查”。各部门每月要安排人员针对本部门负责的内业资料进行检查,检查时要对照检查标准,将检查存在的问题及时录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被考核单位对各检查考核组要进行实时监督,有权向分管矿领导反馈意见,便于纠正。第二十二条 为提高考核质量,各单位对检查人员录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的问题如有疑问,可在24小时之内与检查人员协调解决。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在录入问题时,要避免同类问题重复录入,如果录入问题时系统自动提示是否“重复”问题时,必须先浏览问题的录入时间、发生地点,再确认是否继续录入。如果是同一天,同一地点,同一时间段的同一不符合项,原则上不录入。第二十四条 被检单位整改要求(一)各单位应积极、正确对待被查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改进建议,逐步完善和提高综合管理水平,严禁利用别人账号随意删除、修改或录入问题;一经查实将进行追查,按照后果严重度进行严格处罚。(二)各单位管理人员将登陆系统形成常态化,及时查看涉及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利用班前、班后会议落实整改,确保整改真实、有效。(三)各级管理单位每月要根据本单位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利用安全管理系统统计分析,编制月度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运行分析报告。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五条 季度和年度安全奖罚基金分配办法:安全奖罚系数设定:1.领导层奖罚系数设定:矿长为2.0、副矿长1.8、副总1.6。2.机关管理人员奖罚系数设定:安管办为2.0、其他科室0.8 。3.基层区队奖罚系数设定:综采队、连采队1.0,其他区队0.8。4.各基层区队、业务部门体系管理员系数1.65.各单位、部门奖罚个人时要按照工资系数比例进行奖罚分配,必须做到公正合理、透明。6.以上系数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可以通过安委会实时调整。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哈拉沟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七条 对各单位、部门的考核祥见附表,本办法自2018年元4月1日起执行,同时作废原哈拉沟煤煤矿2017年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实施考核办法 。专心-专注-专业附表1 哈拉沟煤矿基层区队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考核汇总表单位安全管理系统自动生成考核得分调整系数直接扣分 (事故、不安全行为及职业健康达标考核)综合得分 (系统得分*调整系数)设计分值系统实际考核得分按照对应系数范围确定调整系数综采一队100100综采二队100100连掘一队100100连掘二队100100运转队100100机电队100100通风队100100生产准备队100100密闭队100100机修车间100100车 队100100附表2 业务部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运行考核评分标准序号考核标准分值(%)评分办法总分1001要对本部门涉及到风险预控管理的各个考核要素进行有效管控(按照考核元素责任划分表进行检查考核);以月底检查内业录入系统中得分为准。10以系统得分按照10%的比例进行考核统计。2每月组织并开展一次系统危险源辨识工作;依据生产情况开展好四个专项危险源辨识工作;每旬组织一次业务范围内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分析。20未开展该项工作不得分,每发现缺失一大项内容扣10分,每项内容不全或不完善,依据情况每一小项扣1分,扣完为止。3按照责任划分经常深入区队,检查分管的体系要素执行情况,尤其是内业资料方面,必须保证各个考核要素得到全面检查,无漏项。10在内业资料考核方面,安管办月底从系统中调出录入的问题,如发现部门未检查、未录入相关问题,每发现一个区队无该部门负责的考核要素,扣该部门2分,扣完为止;如果被上级部门检查发现该元素存在不符合项时,主管业务部门未检查到要加倍扣分,每次扣4分。4按月编制本单位体系运行分析报告并上报,编制本单位年度及月度安全目标实施计划。5不编写扣10分,不按时上报扣3分,体系运行分析报告内容不全、数据统计不准确等、每少一项扣3分,扣完扣总分。5各生产系统重大隐患管控有效,按时上报新增的重大隐患;积极参与隐患排查工作,对于分管区域每旬要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工作;各业务部门月度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考核实行对等挂钩(按照扣分多少进行挂钩考核)。15被上级部门检查发现存在重大隐患,每条扣主管部门3分,同时要追究相关责任;自查到重大隐患但未及时上报,扣主管部门1.5分,不能积极参与隐患排查并对分管区域没有一旬进行一次事故隐患排查,每发生一次扣5分。上级对口业务部门月度检查考核扣分高于同类矿井的平均分,对分管业务部门扣10分。6配合安管办完成各项安全督办工作、按时上报周、月报内。5未按时上报相关内容扣0.5分,不上报扣1分。7按时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督办;形成闭环管理。10未能按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或责任单位未按时整改上报,导致系统升警每条扣0.5分。8对要求的安全类指示文件、事故案例等,学习贯彻到位且记录齐全。10未按时组织学习贯彻反馈每次扣1分,未参加培训每人次扣0.5分。9积极开展行为观察工作,保留行为观察记录;观察内容要覆盖个人行为、作业环境、工作任务(事件)。 5要根据本月管控重点进行有序观察,未开展行为观察不得分;观察记录不全且每少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对于当月本部门安排的重大工作任务未进行观察,每发现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10积极参与矿组织各类安全教育培训工作。10矿集中培训班未参加一次,扣2分/人次;各类公司和矿下发的制度和文件等贯彻学习,缺少一次扣2分;要求参加公司培训项目的,未派人参加的,一次扣3分,培训期间被通报的一次扣4分;矿内培训工作协调配合不积极的扣3分。附表3 各级管理人员月度录入问题规定类别部门职务不符合项 (人均)不安全行为(扣分)登录次数矿领导矿领导矿 长 副 书 记 经营副总5条/人(月)每人每季不低于16分6总工程师 副矿长 副 总 10条/人(月)8业务部门机关主要职能科室 生产办20条/人(月)每人每季不低于24分10安管办每人每季不低于24分10机电信息中心每人每季不低于24分10生产指挥中心每人每季不低于24分安检员30条/人(月)每人每季不低于32分10党政办、经营办、调度员及生产办搞班组、证件、 地物勘察人员5条/人(月)每人每季不低于16分5区队矿属区队队 长20条/人(月)基层区队每月自查不安全行为积分不得低于上月机关及以上单位查处不安全行为扣分的三倍。10副队长10技术员10班组长5条/人(月)5说明:录入隐患及不安全行为均属于矿属队伍,不包含驻矿施工单位。附表4 矿领导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运行考核评分标准序号考核标准分值评分办法总分1001分管的体系要素实施情况(按照体系标准责任划分),必须按照体系职能分配表负责好本职工作。15对于主要分管的要素在查阅分管部门资料时每缺失一项扣4分,扣完为止。2是否组织业务范围内开展系统危险源辨识(每月不少于一次)或岗位危险源辨识工作;每旬要组织并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风险管控措施执行情况及效果进行一次检查分析。15每发现有一项缺失扣5分,扣完为止。3积极参与矿组织的隐患排查,每旬不少于一次对负责区域内的隐患排查工作,按照规定每月要查出并录入系统安全隐患不少于规定要求;每下井带班必须有录入隐患或不安全行为的痕迹。15每少一条扣5分,扣完为止。4按照规定完成登陆次数、排查隐患和抓不安全行为考核指标(以系统录入数据为准)。15没有完成考核指标,每少完成一项扣5分。5按规定参加矿组织的每月安全生产例会及区队班前会,并留有记录。 5无故不参加安全生产例会,每次扣5分。6积极参加矿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按照规定要求参加考试。10每少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7按照规定参加季度公司组织的安全知识考试。5考试不及格或无故不参加考试导致给矿扣分,每发现一次在当月扣5分。8按照分管业务和公司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考核挂钩。15上级部门月度检查扣分高于同类矿井平均分,专项检查考核得分低于同类矿井平均分,对分管业务的矿领导扣10分;矿井月度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综合得分低于平均分,对矿长和安全副矿长扣10分。9分管的业务在公司考核影响矿井月度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的考核,主要是指上级主管业务部门录入重大扣分项目时。5对于上级部门录入的重大责任性问题,每条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