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团委学生会制度汇编【模板】(共83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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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江西师范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团委学生会制度汇编二O一五年十二月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团委学生会章程第一章 总 则一、学生会是学生的群众性组织,是学院与广大学生沟通的桥梁和纽带。二、学生会的宗旨是:认真贯彻学院党委和团委的决定,上情下达,下情上请;不断完善学生会“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功能,竭诚为广大同学的成长、成才服务。三、学生会的工作原则:学生会的工作既要保持在代表学生利益方面的原则性和主导性,又要坚持在党委领导和团委指导下的群众性和自立性。要坚持团结、民主、求实、创新的工作方针,严肃认真的工作作风,积极热情的工作态度,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学院的发展与改革做出积极贡献。四、学生会的工作职责:1、团结、带领院内学生充分发挥其“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功能;2、积极组织院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探讨有益的学习方法和交流成功的学习经验;3、积极参与和组织校园文体活动,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共建文明校园;4、组织学生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督促院学生搞好宿舍及个人卫生;5、组织学生自我维护正常的学习、生活及活动秩序,维持良好的院风院纪;6、推进各班之间的工作联系及交流,广泛开展工作、学术交流,取长补短,共同进步;7、完成学院交给的其他工作。第二章 学生会规章制度总则1、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会内部管理,规范学生会成员行为, 明确各部责任,高效,合理的提高学生会干部素质,特制定本规定。2、学生会干部应树立高度的主人翁责任心,努力工作保证质量,按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3、全体学生会成员应当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有关准则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 4、学生会是一个服务性机构,全体学生会成员应具备良好的服务态度,认真、负责的做好每一件事,亲切友好的对待每一个人。.学生会各部门及其职能主席团:贯彻执行院党委、团委各项有关学生工作决议。对全院各类学生活动进行决策、布置和协调。办公室:管理学生会内部文档,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管理学生会财务,做好综合测评各项事宜。做好办公室、会议室和活动室的管理工作。外联部:做好部门交流及活动赞助工作。组织部:做好团组织工作,管理全院所有学生干部人事档案,年终进行干部量化考核和学生会部门评优。自律委员会:下设四个小组:文案组、查寝组、权益组、机动组。委员会承担着大多数评优活动和查寝工作。在作为学院的监察部门的同时,特色活动也是相当的精彩。体育部:积极组织院内体育活动,配合学校组织的体育赛事,旨在号召全校师生增强体育健身意识,服务同学养成健康的体育锻炼习惯,强身健体。文艺部:活跃和丰富同学们的校园文化生活,培养有文艺特长的同学组织其参加文艺活动。在重大节日或重要活动中组织文艺演出。社会实践部:负责青年志愿者和社会实践工作,为同学提供实践机会,负责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协调安排和计划的制定,及时做好实践过程中的各项事宜的安排。职业发展协会:以学生就业为导向,以转业就业观念、提高就业技能为核心,以服务为原则,培养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为走向社会做好准备。宣传部:负责学院的所有手绘海报制作工作,积极协调各部门工作。负责宣传用品的管理。记者团:负责报道我院学生所参加的活动。编写数信快车等院内杂志、报道内容,并及时向学校上传优秀文稿。心理部:关注我院同学们的心理问题,举办一些有助于同学们心理健康向上的活动。负责每年院心理情景剧的举办。学习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创建优良学风,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解决同学们在学习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使同学们能够做到快乐学习、快乐生活。满足同学们的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丰富同学的课余生活。社团联合会:管理学院的五个校级协会,积极组织校级活动,打响社团品牌,使协会走进全院同学、全校同学中去。素质拓展部:做好全院同学第二课堂学分纸质认定和网上认证工作。·规章制度细则1.岗位责任制(1)主席团必须负责每学期的工作计划,对各项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同时做好协调工作。(2)学生会各部门实行部长责任制,各部部长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安排。(3)学生会各部部长必须对工作兢兢业业,努力工作,负责本部门工作的开展,团结、带领干事完成工作任务,积极探索部门工作新思路、新方法,不断开创部门工作新局面。做好新干事的帮、带、传工作。在学期初时递交下学期的工作计划,在学期末对工作进行书面总结。2.会议制度学生会会议分为全体学干大会、部长例会、主席团例会和紧急会议。学生会将不定期召开全体学干大会,对一段时间的工作进行总结,落实计划安排,布置下阶工作。(1)学生会主席及各部部长必须定期召开部长例会,各部部长须向大会汇报本部近期即将要开展活动的情况。(2)学生会成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者早退。每次会议均实行点到制度,凡是因有事不能参加会议的成员必须事前向有关部门请假。3.人事任命制度(1)为了使学生会保持活力,每年对新生举行一次招新活动;招新时,由各部部长负责本部的招新具体事宜。在学生会自然换届之前各学生会部长必须对本部接班人进行适度重点培养,在自然换届时,把本部所有工作资料交给新任部长。(2)如有学生会干部提前退出学生会,必须打申请报告,说明理由。对擅自离职的学生会干部,学生会将在征求院里意见的基础上,参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内部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撤职等处分。4.活动开展申报制度(1)各部门在举办活动之前须向办公室递交活动策划书。策划书的内容应包括名称、主题、时间、地点、人数、活动开展的经过、目的及意义,同时申请还必须写明各项费用及预期费用。(2)如果需要其他部门协助,各部部长不能推诿责任,尽一切努力协助开展好活动。(3)活动结束后各部部长要及时做好活动总结工作,对活动是否达到预期的目的,不足的地方,做好总结,防止以后再犯同样的错误。5.报账制度(1)凡购买的东西必须有正规发票或收据,将所购物品或用途编写清单(活动经费以活动为单位),在规定时间至办公室报账(2)票据背面需写请经办人、审核人以及用途,否则一律不予报账。附则:学生会是学生的团体,所以应该以遵守学生行为规范为前题下,更下的严格要求自己:1) 凡学生会成员必须具备较高的思想素质,以身作则,以自身的模范作用去影响、帮助周围的同学。2) 凡学生会成员必须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能够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能够在自己职责内开拓创新。3) 学生会的成员在开会或活动时,要准时,不能缺席,除非有紧急的事情;学生会不允许有散慢的想法或行为的人存在。4) 学生会的成员,在工作其间不准讲粗语,不准讲有意伤害他人的语言。在与各个班级班委联系时要注意礼貌用语。耐心回答各班委提出的各项问题。5) 着装不能过于古怪,不能影响到学生会的形象。6) 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尽职尽责地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任务。架好与同学沟通的桥梁,听取对工作有益的意见,切实搞好服务工作,并及时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7) 时刻把学院名誉和同学利益放在第一位,决不做有损学院名誉和同学利益的事。8) 每次活动都要认真做好记录,总结好经验教训。每期结束,各部门要做好工作总结,交有关部门留存。9) 弘扬正气,敢于同不正之风作斗争。对各种违规违纪的现象要及时劝阻或报告,不得袖手旁观、置若罔闻。10) 正确传达学院的各项精神,不散布谣言、不散布学院未定事宜。11) 公私分明,不得以职谋私,不得以公事为由,或借公事之便办理私事。12) 注意言行举止,不做有损学院形象和学生干部形象的事,男女交往举止得体。13) 注意个人品德的修养,与广大学生交往要诚实守信、谦虚谨慎、说话和气、待人礼貌,要尊敬师长、尊老爱幼、乐于助人。14) 学生会任何一个成员,对其他部门或个人若有意见可向主席团反映。数信学院团委学生会活动管理条例为加强我院学生会活动管理,提高活动质量,特制定以下条例:1、 活动宗旨促进广大同学身心发展,提高广大同学综合能力素质。活动主题积极向上,紧靠时代主题。2、 各部门应集思广益,加强部门合作,提高活动质量,增加活动吸引度。让广大同学在快乐参与中提升自我。3、 活动举办遵守活动举办程序,按有关规定办理。举办活动具体流程为:举办部门做好策划,填写数信学院学生会活动申请表(见附表1),组织各班级相关班委进行对活动策划初稿进行讨论,讨论后将策划书和申请表上交分管主席审批后,交办公室备案。举办部门自行或联系宣传部门做好宣传工作,活动通知严格按照规范格式(参照附表2)编制,打印后交至办公室盖章(通知等材料只有盖由学生会章方可生效)办公室留一份通知存档,同时上交电子稿。举办部门应在预定时间预定地点举办活动,对因故不能按时按地举办的应提前通知。举办部门负责活动场地的布置和结束清扫工作。活动结束,应及时上交活动总结材料于办公室备案,总结内容包括活动结果,活动举办的优势和不足,活动参与人员名单(名单注明班级),活动经费清单,并对经费开支进行公示。活动结束后,可进行一次问卷调查,收集同学们对活动的意见和建议。4、各部门应积极组织本院同学参加学校的相关活动。对于相应活动进行总结。总结内容包括活动结果,参与人员名单,活动大致情况,经费清单,对于需要下发通知的活动严格按照规范格式(参照附表2或附表4)编制,下发程序按条列2有关规定执行。对于选拔活动相关部门可作为院级活动举办,流程参照条例2执行。5、各部门必须完善活动材料。在活动结束7个工作日内上交活动材料(包括文本材料与电子材料,电子材料发至sxxybgs233。完整的活动材料包括:活动策划、通知材料、活动申请表、活动总结材料,活动考核材料,班级反馈表(见附表5)。办公室对部门上交材料整理,按上交材料情况如实填写活动考核表。电子稿和纸质稿同时上交。6、学生会委派专职部门对各部门活动进行客观记录,填写数信学院团委学生会活动考核表(见附表3)。考核表填完后交至办公室作为活动材料之一。7、活动考核材料作为部门评优重要依据之一。8、各部门举办活动必须上报主席团,办公室应将活动信息传达到相关部门。9、以上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附表1数信学院学生会活动申请表申请单位(部门):活动名称:活动主题: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经费预计:活动负责人签名(或签章)及联系方式:活动借用物品申请注一办公室协调意见办公室负责人签名(签章):年 月 日主席意见主席签名(签章):年 月 日备注注二注:此表复印有效。此表作为部门申请活动使用,活动结束后与活动总结材料一起交至办公室,作为活动材料之一。注一:此栏请注明物品及归还日期。注二:如活动有物品新增请在此栏注明名称和数量。附表2江西师范大学学生会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分会文件数信学发2009 号关于开展xxx活动的通知(关于组织xx,举办xx)各部门(各班级):正文大标题为小三号黑体,小标题为小三号仿宋_GB2312加粗,其余为一般仿宋_GB2312。院学生会二 年 月 日抄 报:院党政、院团委、校学生会抄 送:各班级江西师范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学生分会办公室 2009年 月 日印发共印 份共青团江西师范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委员会文件数信团字2009 号关于开展xxx活动的通知(关于组织xx,举办xx)各班团支部:正文大标题为小三号黑体,小标题为小三号仿宋_GB2312加粗,其余为一般仿宋_GB2312。院团委二 年 月 日主题词:xxx 通知抄 报:院党政、校团委抄 送:院学生会共青团江西师范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 月 日印发共印 份附表3 数信学院团委学生会活动考核表活动主题:活动时间、地点:活动举办单位:活动评价:优 好 一般 较差 差活动参与人数:活动记录:记录人员签名:年 月 日 活动举办单位负责人确认无误签名:年 月 日 备注活动材料是否齐全是 否(此栏由办公室填写)活动总评 优 好 一般 较差 差(此栏由办公室填写)说明:此表由考核人员如实填写,填写后交至办公室存档,作为活动材料之一。活动总评按照1、活动的意义。2、活动的创新程度3、参与人数的多少。4、活动效果5、同学和嘉宾的评价。各占百分之二十。对材料是否完全或是否及时上交活动总评中办公室可视情况上下调动一等级。附表4江西师范大学学生会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分会文件数信学发2009 号关于转发xxx的通知(关于印发xxx的通知)各部门(各班级):正文大标题为小三号黑体,小标题为小三号仿宋_GB2312加粗,其余为一般仿宋_GB2312。院学生会二 年 月 日主题词:xxx等 通知抄 报:院党政、院团委、校学生会抄 送:各班级江西师范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学生分会办公室 2009年 月 日印发共印 份共青团江西师范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委员会文件数信团字2009 号关于转发xxx的通知(关于印发xxx的通知)各班团支部:正文大标题为小三号黑体,小标题为小三号仿宋_GB2312加粗,其余为一般仿宋_GB2312。院团委二 年 月 日主题词:xxx 通知抄 报:院党政、校团委抄 送:院学生会共青团江西师范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 月 日印发共印 份附表5数信学院团委学生会活动班级反馈表班级:负责人:活动地点:活动时间:活动举办部门:活动主题:反馈信息:活动评价: 优 较好 良好 较差 差 注:本栏由各班参加活动的负责人遵照同学们对活动的评价如实填写班级参加活动人数:具体名单:注:本栏提供的参加活动名单作为综合测评的标准底案,希望各班级参加活动负责人如实填写,对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说明:本表作为部门工作改进、活动考核,活动总结等一些考核作用材料,同时作为各班级是否积极参加各项活动的依据,希望各班级认真填写。各部门在活动开展时下发该表格,活动结束后随材料交至办公室数信学院团委学生会学干管理办法数信学院团委学生会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学生干部的管理,保障学生干部的正当权利,加强对学生干部的监督,建设高素质的学生干部队伍,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数信学院学生会章程,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称学生干部,是指依规定履行公职,纳入学生会编制,受学生会管理的工作人员,包括主席、部长、副部、理事长及干事。第三条 学生干部的义务、权利和管理,适用本制度。制度对学生干部中领导成员的产生、任免、监督,以及其义务、权利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条 学生干部的管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第五条 学生干部的管理,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第六条 学生干部的任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第七条 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部在主席团的领导下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章 学生干部的条件、义务与权利第八条 学生干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学生会章程;(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努力学习。(三)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四)制度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九条 学生干部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纪守法;(二)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学生会章程和有关学生会管理的规定;(三)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四)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接受同学监督;(五)维护学院和学生会的荣誉和利益;(六)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规定作出的决定和命令;(七)保守学生会的秘密和工作秘密;(八)遵守纪律,公道正派,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九)制度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十条 学生干部享有下列权利:(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二)非因制度规定的事由、规定的程序,不被免职、辞退或者处分;(三)获得奖励和其他应有待遇;(四)接受培训和教育;(五)对部门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六)提出申诉;(七)申请辞职;(八)制度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章 录 用第十一条 录用担任主席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学生干部,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第十二条 竞聘学生干部,除应当具备本制度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各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第十三条 下列人员不得任用为学生干部:(一)曾因违反学校规定受到处分的;(二)曾被学生会开除的;(三)尚未届满学生会处分期间的;(四)有制度规定不得录用为学生干部的其他情形。第十四条 主席团录用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委任,采取申请、提名、投票选出。由院团委下发任免文件和聘用证书。第十五条 部长、副部长、理事长录用由学生会主席团组织委任,学生会在录用部长、副部长、理事长时,由该招录部门分管主席具体执行初审。招录部门分管主席发布竞聘通知。竞聘通知应当载明竞聘的职位、名额、竞聘资格条件、竞聘需要提交的材料以及其他竞聘需知事项。应当采取措施,便利学生竞聘。根据报名资格条件对竞聘申请进行审查。竞聘者向招录部门分管主席申请,所提交的材料内容应当真实、准确。竞聘方式由招录部门分管主席决定,招录部门的分管主席确定考察人选。主席团对其进行审察,考察时间为(一个月),招录部门分管主席确定人选后,提出初审意见后,上报执行主席审批。审批后将材料转至组织部,填写数信学院团委学生会学干档案表(对原为学生会成员的进行更变)进行备案。办公室下发职务任免文件和聘用证书。第十六条 干事录用(招新)由学生会部长组织委任,由办公室、组织部共同具体执行(招新小组)。各部门按各部门情况向主席团提交干事录用人数名额,主席团经商讨决定各部门最终名额下发至招新小组。各部门将各部门所招聘的干事要求及时交至招新小组,招新小组按要求下发招新文件,组织面试和笔试(笔试试题由各分管主席和部长共同决定)。各部门将录用名单按规定时间统一交至招新小组,招新小组进行名单公示。干事试用期为两周,两周后合格者正式录用,由组织部进行各部门干事备案。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缺额部门自行进行补额录用。组织部负责组织填写数信学院团委学生会学干基本信息表。第十七条 学院各班委在新学期开始的前两周内召开班委选举班会上选出,由上届班委具体组织执行,将名单上报交至学生会组织部。如各班班委中途有更改应及时向组织部进行更改。第十八条 从本学期起主席团、部长、副部长、理事长、进行个人立档,各班班委、干事进行以班级、部门为单位团体存档。学生干部的任期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一年改选一次,原则上可以连任,学生毕业自然卸任。第十九条 组织部负责学干变更情况备案并告之办公室,以便办公室工作。第四章 日常职责第二十条 自觉接受本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团组织的指导。第二十一条 学干应该服自觉服从上级组织安排,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定时向各部、各办公室负责人及分管主席、执行主席汇报思想和工作状况,及时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第二十二条 学干必须遵纪守法,在学习、工作、生活上起表率作用。应该时刻努力学习,谦虚谨慎,不断完善自己,不断创新。第二十三条 学干必须准时参加学生会组织的相关会议和活动。不得无故缺席。第二十四条 部长负责本部门工作的开展,团结、带领干事完成工作任务。积极探索部门工作新思路、新方法,不断开创部门工作新局面。做好新干事的帮、带、传工作。第二十五条 部长负责本部的日常工作。负责本部工作计划的制定和策划系列活动并组织实施。副部长协助部长开展工作。部长向主席团汇报本部工作。 第五章 考核第二十六条 对学干的考核,由组织部主要负责组织工作,全面考核学生会干部的德、能、勤、绩,重点考核工作实绩。第二十七条 干事考核由各部门部长自主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重要依据。各部门在各干事任职一年内进行考核,学年结束后各部门评出1-2名(具体名额视工作业绩和部门人员数额而定)干事报主席团评定“优秀学生会干事”,下发荣誉证书,并由办公室存档,在学年操行评定中学生干事基础分上再加1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合格者将扣去其年终操行分1分,不合格者将不予给分。第二十八条 学生会学生干部考核包括各部长,副部长,理事长。分为日常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日常考核为基础,定期为学期考核。学生干部的学期考核,先由个人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总结中包括部门干事对其评价),再由考核小组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参照附表1、),最后进行互评(评价结果作为考核依据之一),并结合日常考核结果评出等次。具体参照相关规定办理。第二十九条 定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结果将作为干部人免重要依据。评优者将在年终操行评定中在原基础上加分1分,合格者将扣除1分,不合格者不予给分。办公室做好备案工作。第三十条 组织部对个人立档的学干进行奖惩记录,学干学期考核评定材料存入个人档案。学干其它日常思想汇报,工作心得同样入档备案。第三十一条 个人考核将受部门考核影响。第六章 职务任免第三十二条 学生干部职务实行任期制。试用期满合格,即任职务;任期届满不再连任同级学生干部,或任期内辞职、被免职、辞退的,其所任职务即终止。学生干部的最低服务期限为三个月。对于工作中中途退职的学干,任期三个月内不予承认学干资格,对下发聘书者进行聘书收回。任期三个月以上者承认学干资格,年终操行分按任职时间比进行相应加分。第三十三条 学生干部遇有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职务发生变化、不再担任学生干部职务以及其他情形需要任免职务的,按下列规定办理:(一)主席团辞职的,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院学生工作小组。提交书面辞职申请;部长、副部长、理事长辞职的,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主席团提交书面辞职申请。主席团审批后交至组织部备案;干事辞职的,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部门部长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分管主席审批后交至组织部备案。学生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职:1、未满规定的最低服务时限的;2、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3、制度规定的其他不得辞职的情形。(二)部长、副部长、理事长调任的,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组织部提交经分管主席及执行主席审批的辞职申请和任职申请;(包括干事升任)(三)部长、副部长、理事长被辞退的,组织部接主席团批准后直接备案;(四)组织部应在接到辞职、任职申请时起五个工作日内给予审批并办理相应手续;(五)已经辞职或任职的,组织部应收回工作证件及其他工作材料或通知办公室重新发放工作证件及其他工作材料,同时应告之办公室发布免职通告或任职通告。注:对于由于自己原因没有按要求进行职务人免手续的,不论工作多长时间学生会将不承认其学干身份,不予下发加分条。第三十四条 学生干部因其他原因需要在外部门或社团任职的,应当经过本部门同意。第三十五条 学生干部晋升职务,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第三十六条 学生干部晋升职务的,应当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实行任前公示和任职试用期制度。第三十七条 班级班委变更任免办法由各班班委会制定实施,并及时上报学生会办公室,对未及时上报造成工作影响的将给予相应处理。第七章 奖 励第三十八条 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学生干部,给予奖励。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第三十九条 每学期考核中,考核排名位于学干总人数的百分之三十以前者,经主席团讨论通过,由院学生会授予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公开表扬。第四十条 奖励以学期审核为依据,实施。对有重大贡献者可以直接评定。第四十一条 学生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评优资格:(一)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二)申报材料造假者。(三)有制度规定应当撤销奖励的其他情形。 第八章 惩 戒第四十二条 学生干部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玩忽职守,贻误工作;(二)拒绝执行上级依规定作出的决定;(三)压制批评,打击报复;(四)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五)违反学生会财务制度,浪费学生会资源;(六)滥用职权,侵害他人或其他组织正当权益;(七)泄露学生会秘密或工作秘密;(八)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学生会荣誉和利益;(九)以学生会名义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活动谋取私利;(十)违反纪律的其他行为。第四十三条 学生干部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决定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撤销该决定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学生干部应当立即执行该决定,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学生干部不承担责任;但是,学生干部执行明显违反规定的决定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第四十四条 学生干部因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制度给予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留职察看、撤职、开除。第四十五条凡是在考核中扣除20分以上的学生干部,经主席团讨论并报院团总支,劝其退会。凡在考勤中扣除8分的学生干部,经主席团讨论并报院团总支,劝其退会。凡是在每学年日常考核中,两次考核分数均位于最后一名,予以警告。达三次或三次以上者经主席团讨论并报院团总支通过劝其退会。第四十六条 对学生干部的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学生干部违纪的,应当主席团决定并由组织部对学生干部违纪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学生干部本人。学生干部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组织部认为对学生干部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在五日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程序做出处分决定并报主席团批准。处分决定以书面形式公布。第四十七条 学生干部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不得参与评优、推优。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三个月;记过,四个月;记大过,六个月;留职察看,七个月;撤职,九个月。法定假日计入处分期间。第九章 培 训第四十八条 组织部组织全院学生会学干(包括各班班长、支书)每学年第一个学期进行学干培训。第四十九条 参加校、院相关组织的学干培训。第十章 辞退辞职第五十条 学生干部辞去职务,应向上级提交书面申请。组织部在接到两级审批申请后予以办理。第五十一条 学生干部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可以自愿提出辞去职务。学生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职。学生干部应当引咎辞职或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现任职务,本人不提出辞职的,应当责令其辞去职务。第五十二条 学生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一)在定期考核或日常考核中,两次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二)不胜任现在职务,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四)不履行学生干部义务,不遵守学生干部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本部门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五)无故缺席一学期内累计超过五次,请假、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十次者;(六)学期末考试三门以上不及格的(不含三门)。第五十三条 辞退学生干部,按照规定程序决定。辞退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辞退的学生干部。 第十一章 申诉及其它规定第五十四 学生干部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一周内向主席团提出申诉:(一)处分;(二)辞退或取消录用;(三)定期考核为不合格;(四)免职;(五)申请辞职未予批准;(六)制度规定的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第五十五条 主席团接到复核申请书后复核决定。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人事处理的执行。第五十六条 学生干部在涉及本人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第五十七条 对下列违反本制度规定情形的,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其负责人员予以批评教育或者处分:(一)不按限额、程序或者任职资格条件进行学生干部的录用;(二)不按规定的条件进行学生干部的奖惩、处分;(三)在录用、公开选拔中发生泄露试题、违反考场纪律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开公正的;(四)不按规定受理和处理学生干部申诉的;(五)违反本制度的其他情形。第五十八条 学生干部违反规定触犯学校规定或法律的,应提交给学校或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二章 附 则第五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六十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江西师范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学生会。附1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团委学生会干部工作考核与评优实施办法为提高院学生会干部的工作水平,促进院学生会更好的为全院师生服务,根据院党委和院团委的指示精神以及院学生会干部的实际工作情况和实际需要,将定期对院学生会干部进行考核,由院学生会组织部负责具体实施。 考核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努力创建“团结、务实、高效、创新”的学生干部团体。 学生会组织部每学期末将组织督促各部门对全体学生会干部进行工作考评,考核结果上交到院学生会组织部存档,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会干部的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一、 考核目的:旨在全面了解、掌握学生干部的综合素质,帮助学生干部正确的认识自己,发扬优点,弥补不足,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学生会各项工作顺利的开展。二、 考核小组机构构成:组长:陈琳组员:主席团成员三、 考核对象:院学生会部长、副部长及理事长四、考核时间:每学期考核一次,在上交部门工作总结后开始考核。五、考核等级:90分以上分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708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六、 考核内容:思想作风、文化水平、工作任务及服务态度、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七、考核方式:考核小组根据评分标准的各项内容对学干进行评分。八、考核流程1、有不服从安排者或对各项工作和精神未传达到位未组织落实的直接不参与优秀干部的评选。2、各学干上交个人总结和参与述职报告。3、主席团根据评分标准对学干进行评分评出优秀学干。注:1、个人总结内容包括:个人工作总结,在工作中做得好的方面和出现的并需要改进的问题;在一学期工作中的收获及心得;另外附加上个人成绩、操行分在本班的排名,并具体写出加权平均分和操行分。2、述职报告大概流程:由考核小组担任评审团,各学干以类似面试的形式单独在评审团面前进行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内容与个人总结内容相似。九、考核内容的分值及评分标准:1、思想作风(15分)学生会干部出现有损于团委、学生会形象的情况视情节严重扣3 6 分。在工作时不注意自己的礼貌和礼仪的情况视影响大小每次扣2-4分开展工作时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一级工作安排的扣 3 5 分。评思想作风分采用逐减方式,每位学生干部满分为15分,参考江西师范大学学生手册,酌情扣分,扣完为止。2、文化水平(12分)采用基本分加减法,基本分8分。(1)成绩优秀:得奖学金加4分;(2)有无不及格科目:一门不及格的减1分,重修一门减3分,减完为止。注:文化水平考核以上一学期成绩为标准进行考核。3、工作任务及服务态度(40分)(1)本职工作安排及完成(8分)1)每学期无工作计划扣4分;2)每学期无工作总结扣4分;(2)工作责任心和态度(3分)1)责任心强,态度好3分;2)较强,较好2分;3)一般的1分;差的不给分。(3)考勤纪律(29分)1)无故不参加学生会干部召开的会议一次扣4分,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2分,事先请假每次扣0、5分(除公事外),病假不扣分(事先必须请假)。2)无故不值班每次扣4分,值班迟到、早退每次扣2分。3)无故不参加学生会集体活动的每次扣5分。注:以上两项均由办公室提供考勤记录。4、工作能力(12分)(1)对所做的每项工作有计划,安排周密,方法妥当(3分)(2)有权衡利弊、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3分)(3)有妥善处理同学之间发生的矛盾及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3分)(4)协调本部门与其他部门关系的能力(3分)5、工作实绩(21分)(1)活动质量(9分)1)活动能否把握学校工作重点(3分)2)活动是否有针对性(3分)3)活动是否产生良好效果(3分)(2)本部门工作完成情况(8分)1)圆满完成(8分)2)完成较好(6分)3)完成一般(4分)4)部分未完成(2分)(3)工作创新(4分)1)工作做的有创新起到良好效果(4分)。2)较好(3分)3)一般(2分)十、加分项1、积极参加院内组织的各项活动,主动参与活动组织策划的加 1 3 分。2、向上级提合理意见或建议并被采纳取得实效加 1 分。3、做出突出贡献或为院赢得荣誉者加 1 5 分。4、工作方式使本部工作明显上一台阶,在学生会内受到广泛好评者加 1 5 分。 注:满分为100分,不符合标准的扣其相应分值,符合加分项的也加其相应分值,故表现优秀的学生干部得分可能会高于100分。十一、干部考核的奖惩1、凡考核为优秀的学生会干部,予以一定的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2、凡考核为不合格的学生会成员轻者将予以警告、重者将予以免职。注意:在个人总结中成绩和操行分的排名及具体分数望各位如实填写,否则后果自负。附2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团委学生会干部工作考核与评优评分表姓名: 工作部门: 职务: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得分总分思想作风(15分)学生会干部出现有损于团委、学生会形象的情况视情节严重扣3 6 分。在工作时不注意自己的礼貌和礼仪的情况视影响大小每次扣2-4分开展工作时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一级工作安排的扣 3 5 分。文化水平(12分)学习成绩(智育分):采用基本分加减法,基本分8分。有无不及格科目:一门不及格的减1分,重修一门减3分,减完为止。工作任务及服务态度(40分)本职工作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