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线传媒: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PDF
1 股票代码:300251 股票简称:光线传媒 公告编号:2016-085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上市公告书上市公告书 债券简称:16光线01 债券代码:112411 发行总额:10亿元 上市时间:2016年8月22日 上 市 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八月 2 第一节第一节 绪绪 言言 重要提示重要提示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成员已批准本上市公告书,确信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对“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上市申请及相关事项的审查,均不构成对本期债券的价值、收益及兑付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任何保证。因公司经营与收益变化等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新世纪资信” ) 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 AA,本期债券的债券信用评级为 AA。本期债券上市前,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期末净资产为711,197.37万元(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18.45%(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6.38%)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50%,每年需要偿还利息为3,500万元。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2,794.36万元、32,932.50万元和40,208.59万元。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35,311.82万元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本期债券的上市交易场所为深交所,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交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目前,本期债券符合在深交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以下简称“双边挂牌” )的条件。本期债券上市前后,若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出现重大变化将影响本期债券双边挂牌交易。 本公司承诺, 3 若本期债券无法双边挂牌,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期债券上市前向本公司回售全部或部分债券认购份额。本期债券上市后的流动性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 发行人在向深交所申请本期债券上市时,已与受托管理人约定,如果债券终止上市,发行人将委托该受托管理人提供终止上市后债券的托管、登记等相关服务。 4 第二节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信息发行人基本信息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Beijing Enlight Media Co., Ltd. 股票简称: 光线传媒 股票代码: 300251 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 王长田 成立时间: 2000 年 4 月 24 日 注册资本: 293,360.8432 万元 实缴资本: 293,360.8432 万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 11 号 37 号楼 11105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 11 号院 3 号楼 3 层 邮政编码: 100013 信息披露负责人: 侯俊 电话号码: 010-64516451 传真号码: 010-64516404 互联网网址: 所属行业: 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 经营范围: 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发行;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设计、制作、 代理、 发布国内及外商来华广告; 信息咨询 (除中介除外) ;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1110000722604869A 5 注 1:关于本公司的具体信息,请见本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6 日披露的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 注 2:由于“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报及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复时间为 2015 年度,但本次债券发行将发生在 2016 年度,因此,存在跨年度发行的情形。按照公司债券命名惯例,并征得主管部门同意,本次公司债券名称由原先的“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变更为“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故首期债券名称确定为“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 注 3:本次公司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效力,原签订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公司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前述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公司债券承销协议 、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 、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开发行人民币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的法律意见书及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等。 二、发行人设立、上市及股本变化情况二、发行人设立、上市及股本变化情况 (一)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首次公开发行(一)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及上市股及上市 公司原名北京光线传媒有限公司,系由股东王长田、杜英莲共同发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50万元。2009年8月7日,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7,877.25万元。根据2011年7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106号文关于核准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和2011年8月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1】230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4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并于2011年8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简称“光线传媒”,股票代码“300251”,发行后总股本10,960.00万股。 6 (二)首次公开发行后历次股本变动情况(二)首次公开发行后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1、2012年转增股本 2012年5月16日, 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以109,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2股,共计转增131,520,000股,注册资本增加为241,120,000.00元。 2、2013年转增股本 2013年5月8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241,1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1股,共计转增265,232,000股,注册资本增加为506,352,000.00元。 3、2014年转增股本 2014年7月7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506,35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506,352,000股,注册资本增加为1,012,704,000.00元。 4、2015年3月非公开发行股份 根据2015年2月12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38号”关于核准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2015年3月1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115,606,936股新股,每股面值1元,并于2015年3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为1,128,310,936.00元。 5、2015年转增股本 2015年6月16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1,128,310,9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注册资本增加为1,466,804,217.00元。 6、2016年转增股本 2016年5月23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1,466,804,216股为基数(注:因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实际总股本计算数据为1,466,804,216.8, 公司工商登记注册资本按照四舍五入方式计算为1,466,804,217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直接取小数点前整数1,466,804,216股作为总股本登记,为保持权益分派的一致性,本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总股本1,466,804,216股为准,并按照中登公司公布的权益分派方法进行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注册资 7 本增加为2,933,608,432.00元。 三、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股本情况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三、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股本情况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本期债券上市前股本结构(一)本期债券上市前股本结构 公司于2016年7月11日,发行完成本期债券。在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对公司发行前的股本结构无影响。 因此,在本期债券上市前,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具体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性质股份性质 数量(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占总股本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合计 181,986,746 6.20%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181,986,746 6.20%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2,751,621,686 93.8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额 2,933,608,432 100.00% (二)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前十大股东(二)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前十大股东 本期债券上市前, 截至2016年6月30日, 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数量和比例如下表: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持股总数(股)股) 持有有限售条件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数量(股)股) 光线控股 50.06% 1,468,678,402 - 杭州阿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8.78% 257,638,314 - 杜英莲 3.87% 113,545,832 - 李晓萍 3.79% 111,143,432 83,357,574 李德来 3.23% 94,621,524 70,966,142 王洪田 1.37% 40,053,488 - 王牮 1.15% 33,633,600 25,225,2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0.24% 7,103,564 -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一组合 0.20% 6,000,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19% 5,436,000 - 8 合计合计 72.88% 2,137,854,156 179,548,916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一)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目前,股权控制结构如下图所示: (二)控股股东基本情况(二)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上海光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住 所: 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张江路 91 号 6 幢 424 室 成立日期 2009 年 1 月 19 日 法定代表人: 王长田 注册资本: 600.00 万元 经营范围: 文化产业的投资(除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 ;多媒体产品及相关技术的研发,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 【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 截至 2016 年3月31 日, 公司控股股东光线控股除持有光线传媒50.06%股权外,其他对外投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序号号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业务性质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万元)(万元) 1 新余琦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100.00% 3.00 王长田 光线控股 光线传媒 95% 50.06% 9 序序号号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业务性质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万元)(万元) 2 上海光线电影制作有限公司 实景娱乐 100.00% 5,000.00 3 北京黑马拓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股权投资 投资 500 万元人民币- 4 北京先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新媒体 85% 1,000.00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光线控股持有的发行人 1,468,678,402 股股份中有536,058,800 股股份被质押,占公司总股本的 18.27%。 光线控股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项目 2015-12-31 总资产 9,482,599,221.95 净资产 6,795,366,255.01 项目项目 2015 年年 营业收入 1,523,294,694.84 净利润 370,528,052.63 光线控股的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主要资产为持有的发行人 50.06%股权。 (三)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三)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王长田先生持有光线控股 95%股权,为光线控股的实际控制人,因此认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简况如下: 王长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 年 4 月 26 日出生,毕业于上海复旦大学新闻系,本科学士学历。公司于 2000 年成立以来,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并任湖南魅丽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明星影业(上海)有限公司、深圳市英威诺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当虹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易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海华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 Coveredge (Cayman) Inc.董事、浙江齐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先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光线电影制作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新余琦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淘米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五、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五、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基本情况(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栏目制作与广告、电影、电视剧的投资及发行业务,动漫游 10 戏产品的制作及发行等,已成为国内领先的包括电视栏目、影视剧、动漫、游戏等在内的综合型传媒娱乐内容集团,覆盖地面电视台、省级卫视、央视等电视渠道、移动电视等户外媒体、互联网等新媒体渠道以及电影院线下渠道。 电影方面,公司投资发行了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 、 中国合伙人 、 不二神探 、 厨子戏子痞子 、 爸爸去哪儿 、 同桌的妳 、 分手大师 、 亲爱的 、 匆匆那年 、 四大名捕大结局 、 钟馗伏魔:雪妖魔灵 、 冲上云霄 、 左耳 、 横冲直撞好莱坞 、 港囧 、 寻龙诀 、 恶棍天使 、 果宝特攻之水果大逃亡 、 美人鱼 、 奔爱 、 火锅英雄等数十部电影,票房金额位居国内电影集团的领先地位。 栏目制作及广告与演艺活动方面,2013-2014 年,公司继续制作包括音乐风云榜 、 娱乐现场 、 最佳现场等老牌节目,同时加强了与央视的节目合作,制作的超级减肥王 、 中国正在听 、 少年中国强 、 梦想星搭档第二季 、 是真的吗都在央视播出,以及国剧盛典 、 音乐风云榜颁奖盛典等大型演艺活动,同时中国娱乐报道 、 音乐风云榜等节目继续在地面电视台播出;新媒体内容方面,制作了新媒体 CNTV 播出的超级世界杯 。2015 年起,公司进行了业务调整,减少了电视节目制作,仅制作了音乐风云榜 、 梦想星搭档 、 网络春晚 、音乐风云榜颁奖盛典 、 国剧盛典等节目。演艺互动方面,制作完成了舞台剧左耳和果宝特攻 ,并已开始公演。 电视剧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投资发行了天狼星行动 、 精忠岳飞 、 新闺蜜时代 、 古剑奇谭 、 月供 、 少年四大名捕 、 我的宝贝 、 少年神探狄仁杰 、盗墓笔记等多部电视剧及网络剧。 动漫游戏方面,报告期内新增纳入合并范围的杭州热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广州蓝弧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前者专注于移动网络游戏的研发及发行,后者专注于优质原创动画片及动画电影的创作和发行。 (二)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二)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分产品情况如下: 11 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16 年年上半年上半年 2015 年度年度 2014 年度年度 2013 年度年度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电影 60,862.43 84.33% 131,073.19 86.05% 64,668.21 53.09% 50,112.58 55.42% 栏目制作与广告 - - 8,925.45 5.86% 47,665.83 39.13% 33,267.65 36.79% 电视剧 - - 6,687.79 4.39% 3,475.03 2.85% 7,036.95 7.78% 动漫游戏 1,273.62 1.76% 5,643.03 3.70% 5,998.09 4.92% - - 其他 10,033.04 13.90% - - - - - - 合计合计 72,169.09 100.00% 152,329.47 100.00% 121,807.16 100.00% 90,417.18 100.00% 2013 年和 2014 年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电影业务和栏目制作与广告业务,上述两项业务的收入合计占比分别为 92.22%和 92.22%。2015 年起,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于电影业务,近一年一期的收入占比分别为 86.05%和 96.92%。2014 年,公司收购杭州热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广州蓝弧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开始涉足动漫游戏业务,并形成了一定的收入。2016 年,公司制作完成舞台剧并开始公演,产生了部分收入。 2014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21,807.16 万元,较 2013 年增长 34.72%,主要是因为电影收入和栏目制作与广告收入同时增长推动的。2014 年,公司发行了爸爸去哪儿 、 同桌的妳 、 分手大师 、 亲爱的 、 匆匆那年和四大名捕大结局等 12 部电影,累计电影票房约 31.39 亿元,占全国国产片票房 19.5%,票房金额位居国内电影集团的第一名。同时,栏目制作与广告业务方面,公司加强了与央视的节目合作,制作的中国正在听 、 少年中国强 、 梦想星搭档第二季 、 是真的吗都在央视三套及一套播出,还制作了国剧盛典 、 音乐风云榜颁奖盛典等大型演艺活动,同时中国娱乐报道 、 音乐风云榜等节目继续在地面电视台播出;新媒体内容方面,制作了新媒体 CNTV 播出的超级世界杯 。 2015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52,329.47 万元,同比 2014 年增长了 25.06%。电影方面,公司投资加发行或联合发行了钟馗伏魔:雪妖魔灵 、 左耳 、 横冲直撞好莱坞 、 港囧 、 寻龙诀 、 恶棍天使等 15 部电影,电影票房约 55.76 亿元,公司实现电影业务收入 131,073.19 万元,是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的主要驱动因素。 2016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2,169.09 万元。电影方面,公司参与投资、发行并计入当期票房的影片包括美人鱼 、 火锅英雄等共 8 部,总票房为 43.40 12 亿元,公司实现电影业务收入 60,862.43 万元。2016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其他收入10,033.04 万元,主要是公司当期新增合并浙江齐聚科技有限公司的收入。 13 第三节第三节 债券发行、上市概况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债券名称一、债券名称 本期债券名称为: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二、债券发行总额二、债券发行总额 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10.00亿元 三、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三、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405号文核准,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在中国境内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公司债券。 该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全称为“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16光线01”,债券代码为“112411”。 四、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四、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一)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仅采取面向网下合格投资者询价、 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二)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五、本期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及承销团成员五、本期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及承销团成员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承销团, 采取余额包销的 14 方式承销。 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六、本期债券面额六、本期债券面额 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 七、本期债券担保人及担保方式七、本期债券担保人及担保方式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八、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八、本期债券存续期限 本期债券的期限为3年, 债券存续期第2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九、本期债券还本付息的方式、起息日、付息日、兑付日九、本期债券还本付息的方式、起息日、付息日、兑付日 (一)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二)本期债券的起息日:2016年7月8日。 (三)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 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7月8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8年每年的7月8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 (四)本期债券兑付日:2019年7月8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的兑付日为2018年7月8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十、债券利率十、债券利率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3.50%。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限前 2 年保持不变;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 1 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 2 年票面利率加上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1 年固定不变;如 15 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 1 年的票面利率仍维持原票面利率不变。 十一、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十一、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上调其后 1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2 个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十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十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十三、募集资金用途十三、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十四、债券信用等级十四、债券信用等级 经新世纪资信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十五、质押式回购安排十五、质押式回购安排 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 16 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本期债券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需有关部门最终批复, 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深交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六、债券受托管理人十六、债券受托管理人 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七、税务提示十七、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 法规的规定, 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十八、募集资金的验资确认十八、募集资金的验资确认 本期债券合计发行人民币1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7月12日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编号为2016京会兴验字第12010038号的验资报告。 17 第四节第四节 债券上市与托管基本情况债券上市与托管基本情况 一、一、 债券上市核准部门及文号债券上市核准部门及文号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6540号文同意,本期债券将于2016年8月22日起在深交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交易。本期债券简称“16光线01”,债券代码“112411”。 二、二、 债券上市托管情况债券上市托管情况 根据债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债券登记证明,本期债券已全部登记托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8 第五节第五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发行人2013年度、 2014年度和2015 年度财务报告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2014京会兴审字第 04010007 号、2015京会兴审字第 12010033 号和2016京会兴审字第 12010096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6 年 1-6 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未经特殊说明,以下财务分析部分数字均采用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审计报告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及发行人提供的 2016 年 1-6 月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 一、最近三年一期的财务报表一、最近三年一期的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项目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资产合计 3,713,837,811.63 3,685,802,559.27 2,183,437,096.48 1,343,283,419.63 非流动资产合计 5,007,409,851.40 4,503,409,133.53 2,800,338,196.94 1,247,360,466.75 资产总计 8,721,247,663.03 8,189,211,692.80 4,983,775,293.42 2,590,643,886.38 流动负债合计 1,383,069,186.69 978,819,833.78 1,497,545,167.06 371,263,845.48 非流动负债合计 226,204,798.60 239,442,470.53 239,374,324.75 - 负债合计 1,609,273,985.29 1,218,262,304.31 1,736,919,491.81 371,263,845.4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6,929,975,097.61 6,871,991,179.70 3,162,902,076.77 2,219,380,040.90 所有者权益合计 7,111,973,677.74 6,970,949,388.49 3,246,855,801.61 2,219,380,040.90 (二)合并利润表简要财务数据(二)合并利润表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项目 2016 年年 1-6 月月 2015 年度年度 2014 年年度度 2013 年年度度 营业总收入 721,690,875.32 1,523,294,694.84 1,218,071,643.31 904,171,794.58 营业总成本 405,565,311.43 1,165,819,070.79 862,192,660.68 538,274,856.95 营业利润 (亏损以“”号填列) 341,469,210.05 433,307,828.58 411,909,799.83 385,017,546.36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57,861,708.24 454,060,174.08 426,084,392.50 406,146,955.38 净利润 (净亏损以“”号填列) 320,602,907.89 416,610,671.82 351,869,309.26 327,943,630.78 1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21,459,384.82 402,085,893.55 329,325,048.63 327,943,630.78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项目 2016 年年 1-6 月月 2015 年度年度 2014 年年度度 2013 年年度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68,094,415.86 397,745,270.91 -82,888,663.24 754,247,219.5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4,303,089.50 -1,182,367,982.19 -905,250,422.25 -687,916,968.8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4,259,626.40 1,715,916,736.47 946,369,478.08 -96,448,00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38,485,499.55 931,605,544.48 -40,792,734.71 -30,157,414.66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850,906,077.24 1,512,420,577.69 580,815,033.21 621,607,767.92 二、最近三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二、最近三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项目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比率(倍) 2.69 3.77 1.46 3.62 速动比率(倍) 2.31 3.37 1.15 3.12 合并资产负债率(%) 18.45 14.88 34.85 14.33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1.58 1.63 2.18 1.93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 0.17 0.23 0.32 0.38 总资产报酬率(%) 4.26 7.34 12.02 17.1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63 7.04 13.08 15.70 项目项目 2016 年年 1-6 月月 2015 年度年度 2014 年度年度 2013 年度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37,064.08 50,241.70 47,465.36 41,794.38 利息保障倍数(倍) 172.01 16.58 15.60 / 贷款偿还率(%) / 100 100 / 利息偿付率(%) 100 100 100 /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万元) 86,809.44 39,774.53 -8,288.87 75,424.72 注: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应收帐款周转率=报告期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 (5)总资产周转率=报告期营业收入/(期初资产总计+期末资产总计)/2 (6)总资产报酬率=(报告期利润总额+报告期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期初资产总计+期末资产总计)/2 100% (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 2Ei Mi M0 Ej Mj M0 Ek Mk M0),其中:P0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0 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参考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 (8)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9)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10)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11)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12)2013 年度利息支出为 0,未计算利息保障倍数;2013 年度无贷款和利息支出,未计算贷款偿还率和利息偿付率;2016 年 1-6 月无到期应偿还的贷款,未计算贷款偿还率。 21 第六节第六节 本期债券的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本期债券的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公司目前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在债券的存续期内,公司所处的宏观经济形势、资本市场状况、利率、汇率、证券行业发展状况、投资心理以及国际经济金融环境和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环境和公司本身的生产经营状况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本息,从而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一定影响。 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将根据债务结构进一步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运用管理,保证资金按计划使用,及时、足额准备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和到期的本金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关于本期债券的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请见本公司于 2016 年 7月 6 日披露的募集说明书。 22 第七节第七节 债券担保人基本情况及资信情况债券担保人基本情况及资信情况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23 第八节第八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债券持有人会议 为保证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根据公司法 、 证券法 、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公开发行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投资者认购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发行人制订的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全体公司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 关于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请见本公司于 2016 年 7月 6 日披露的募集说明书。 24 第九节第九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投资者认购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托管理人)关于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关于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请见本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6 日披露的募集说明书。 25 第十节第十节 债券跟踪评级安排说明债券跟踪评级安排说明 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和本评级机构的业务操作规范,在本期公司债存续期(本此公司债发行日至到期兑付日止)内,新世纪资信将对其进行跟踪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