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会计准则与纳税调整(PPT 231).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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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会计准则与纳税调整(PPT 231).pptx
新企业会计准则 与纳税调整 一、新制度,新准则对税收的一、新制度,新准则对税收的影响影响(一)为什么税法与会计制度存在差异 由于会计与税法的目的不同,基本前提和遵循的原则有差别,为有利于规范会计制度和税收政策,税法与会计制度的适度分离是必然的。1目的不同 会计制度会计制度 税税 法法 让投资者或潜在的投资者了解企业资产的真实性和盈利可能性。 取得国家的财政收入,对经济和社会发展进行调解,保护纳税人的权益。 如:视同销售行为,会计上不确认收入,而税法必须确认收入并纳税。 2基本前提不同 会计制度 税 法 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 纳税主体:指依法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基本纳税单位(或自然人)。 如:总公司和其没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应作为一个纳税单位自动汇总纳税。 会计分期:双方的差异导致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产生差异时间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 记账真实性上: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如实自主申报,税务机关及税务人依照税法规定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遵循的原则不同 为实现会计和税收目的而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很多,主要原则对比分析如下: 会会 计计 税税 法法 客观性原则 真实性原则 如:捐赠支出 会计如实反映,税法在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是要区分是否是公益救济性并且有扣除比例的限制,既客观性原则在税收中并未完全贯彻。 (1)客观性原则与真实性原则的比较: (2)相关性原则,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能够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会会 计计 税税 法法 强调的是会计信息的价值在于满足会计核算的目的 强调的是满足征税目的 即:申报扣除的费用必须与应税收入相关,那些与免税收入直接相关的费用不得申报扣除。 (3)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的比较 会会 计计 税 法 强调收入与费用的因果配比和时间配比 类似会计做法 但更强调企业收入费用的确认时间不得提前或滞后 为保证财政收入,税法也可能背离权责发生制或配比原则 例如:例如:利息收入或支出方面广告支出扣除时间个人所得税选择收付实现制营业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售款征收跨期的长期合同(包括工程或劳务) 会计上在不能准确应用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时允许采取完成合同法,而税法一般只允许采取完工百分比法,不能准确运用上述两原则时,主管税务根据历史情况或一定的计划指标确定纳税额等。(4)历史成本原则的比较 会会 计计 税税 法法 企业的各项财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各项财产如果发生减值,应当按照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之外,企业一律不得自行调整账面价值。 企业有关资产背离历史成本必须以有关资产隐含的增值或损失按税法规定的适当方式反映或确认为前提。 (5)谨慎性原则与据实扣除原则和确定性原则的比较 会会 计计 税税 法法 谨慎性原则是指既不高估资产或收益,也不低估负债或费用,对于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应当加以合理估计。 会计上根据谨慎性原则提取各项资产减值或跌价准备。 一般坚持在有关损失实际发生时再申报扣除,费用的金额必须能够准备确定。 对于减值原则上都不承认,税法强调的是在有关资产真正发生永久性或实质性损害时能得到及时处理。 (6)重要性原则与法定性原则的比较 会会 计计 税税 法法 在选择会计方法和程序时,要考虑经济业务本身的性质和规模,根据特定的经济业务对经济决策影响的大小,来选择合适的会计方法和程序。 对任何事项的确认都必须依法行事,有据可依,不能估计。 法定性原则要求纳税人在记录、计算和缴纳税款时,必须以法律为准绳,企业的税款计算正确与否,纳税活动正确与否,均应以税法为判断标准。 (7)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应用的比较 会会 计计 税税 法法 强调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是指:选择会计核算方法和政策时,经济业务的实质内容重于其具体表现形式,包括法律形式,如合同等。 由于税收的法定性在征税中运用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必须有明确的税法条款规定,以防滥用。有必要注意在反避税和便于管理之间取得平衡。 (二)如何进行税法与会计差异的(二)如何进行税法与会计差异的协调协调1合理的差异合理的差异“度度” (1)任何税法与会计的差异,不应该导致纳税人不得不为资产等项目设置不同的账薄。如: 增值税、消费税等间接税的差异,对于纳税人而言,只是增加了价外税项或销售税金及附加。纳税人只要设计专门的账薄反映进项、销项税额或产品销售税金就可以了。所得税的差异 涉及资产计价、折旧等,如协调不好,企业可能不得不设两本账。差异控制在通过工作底稿、专门台账可以从企业现有的会计账薄(总账、明细帐)中分析取得。对税法与会计在资产计价上的差异 应控制在通过“纳税影响会计法”,增加“递延税款”账户就能反映差异,不需要对各项资产设两本账。(2)基本业务的政策应该尽可能减少差异。如: 税法与会计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基本业务确认收入的时间规定应尽可能保持一致,只就视同销售、非货币性交易、长期工程和企业改组等特殊情况下的收入确认时间,根据税法要求与会计有所区别。2处理原则处理原则 对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在依照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纳税的同时,不应改变库会计处理和账薄记录,但可以依税法进行纳税调整。 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差异是正常的,但必须注意以下原则: (1)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所有企业应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要求,进行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与记录,不得违反会计制度。 (2)在完成纳税义务时,必须按照税法的要求进行,如会计账务处理与税法规定的不一致,应按税法的规定,采用相应的方法调整,完成纳税义务。3具体方法具体方法(1)区别不同税种进行处理 企业涉及的流转税及附加税按月计算; 企业涉及的所得税按年结算,在年终汇算清缴。(2)根据具体差异的不同性质,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 永久性差异 时间性差异 会计核算方法应付税款法 纳税影响会计法 (3)对相应进行所得税纳税调整的有关业务建立相应备查账薄或台账,对差异进行确认、计量与记录,以确保纳税调整无误。二、差异比较:二、差异比较: 会会 计计 税税 法法 (一)衡量会计信息质量的一般原则:客观性、相关性、可比性、一贯性、及时性、明晰性 (二)确认和计量的一般原则:权责发生制、配比原则、历史成本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 1、权责发生制原则:纳税人应在费用发生时而不是实际支付时确认扣除。 2、配比原则:纳税人发生的费用应在费用应配比或应分配的当期申报扣除,纳税人某一纳税年度应申报的可扣除费用不得提前或滞后申报扣除。 (三)起修正作用的一般原则:谨慎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3、相关性原则:纳税人可扣除的费用从性质和根源上必须与取得的应税收入相关。 4、确定性:纳税人可扣除的费用不论何时支付,其金额必须是确定的。 5、合理性原则:纳税人可扣除费用的计算和分配方法应符合一般的经营常规和会计惯例。 三、资产三、资产 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能带来企业的经济利益。 注意点:注意点: (1)资产是过去的交易、事项是指资产必须是过去已经完成的,对合同中、计划中的或将来形成的资产不称之为资产。 (2)资产必须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产应是企业拥有的部分,但有些资产是企业不能拥有或暂不能拥有。例如土地使用权、融资固定资产部分。虽然不能拥有,但可以在有效时期内控制,也称为资产。 (3)资产是一种资源过去的资产只停留在货币计量的部分,而企业会计制度中提出资产不仅包括货币计量的部分,还包括非货币计量的部分。这种资源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4)资产是能带来企业的经济利益企业会计制度中强调资产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才称为资产,例如行业会计制度中应收帐款长期挂帐,收不回来,必须计提坏帐准备;存货的市价低于成本价时,就形成了“存货跌价准备”,也就是该资产必须是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才称为“资产”。(一)短期投资(改为(一)短期投资(改为“交易性证券交易性证券”) 会会 计计 税税 务务 1取得渠道多元化。 即可现金取得,也可用非现金资产取得。 2计价多元化。 3减值准备即“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借:投资收益 贷:短期投资跌价 准备 4期末计价成本与市价孰低 不承认“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必须在所得税后调整。 (二)应收帐款(二)应收帐款 会会 计计 税税 务务 1来源渠道多元化,即:以现金形式收回以非现金资产抵债收回以非货币性交易收回以应收帐款形式收回 2应收帐款计提范围扩大 应收帐款 应收票据 其他应收款 预付帐款 注意的是:注意的是: 应收帐款 其他应收款 应收帐款计提坏帐的范围据“国税发45号文件”,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范围。即“应收帐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预付帐款”科目,都可计提坏帐准备。都可以计提坏帐准备可直接计提坏帐准备 应收票据预付帐款不可直接计提坏帐准备 应收票据、预付帐款计提坏帐 准备的条件:准备的条件:A必须有确凿的证据B“应收票据”转为“应收帐款”后提坏帐准备。C“预付帐款”转为“其他应收款”后提坏帐准备。 3坏帐提取的比例变化 坏帐提取比例采取自定,即由企业根据坏帐的情况自定比例范围。 4坏帐计提方法 采用“备抵法”,取消“直接转销法”。 5坏帐的具体方法 计提的比例,要求3-5。如果会计处理计提比例高,必须在所得税后调整。 坏帐计提的方法上采用备抵法。 关联方之间的应收帐款坏帐准备必须税后调整。 计划内的应收帐款坏帐准备必须税后调整。 一年之内的应收帐款不允许提坏帐准备必须税后调整。 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证据不足,不允许税前扣除。 对采用 应收帐款余额百分比法任意选择其中一种赊销百分比法帐龄分析法(三)存货(三)存货 会会 计计 税税 务务 1取得存货的来源渠道多元化: 即用货币资金取得、以非货币资金取得(抵债取得,非货币性交易取得) 2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摊销的方式不同: 即采用一次性摊销、55摊销的方法。 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有一定区别。 低值易耗品摊销有不同规定。 3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方法: 采用备抵法: 借:管理费用 贷:存货跌价准备 4期末计价: 采用成本与可变现价值孰低。(可变现价值=预计的售价预计的生产成本预计的销售费用) 存货跌价准备在税前不允许列支。 5以债务重组方式换入存货成本 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入账价值 收到补价:补价 支付补价:+补价 以债务重组方式换入存货成本 换入存货的计税成本=以债务重组换入的存货,按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如果换出的资产提取了减值准备,在确认资产转让所得的同时,还需对会计上结转的减值准备金额作调减处理。 6存货发出计价方法 先进先出法 加权平均法 个别计价法 存货发出计价方法: 个别计价法 先进先出法 加权平均法 计划成本法 毛利率法 零售价法 (四)固定资产(四)固定资产 会会 计计 税税 务务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是指: (1)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2)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 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1取得固定资产的渠道多元化以现金形式取得、以非现金资产形式取得。 2残值率企业自定 3使用年限企业自定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残值率要求5% 使用年限: 房屋、建筑物20年 机器设备10年 运输设备5年 4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法备抵法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减值 准备 5期末计价成本与可收回价值孰低 6 重新定义了预计净残值(现值) 7 规定了弃置费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计提折旧,其金额为折现值.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允许税前扣除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如果已纳入当期的应税所得,提取的折旧可在税前扣除(国税发45号文件) 8 取消后续支出的确认原则(如果不符合资本化条件,应予以费用化) 9以债务重组方式换入固定资产计价 成本=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补价一样) 以债务重组方式换入固定资产计价 计税成本=按换入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相关税费 债务人放弃固定资产应视同销售处理: 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放弃的固定资产公允价值(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相关税费) 如有减值准备,因为提取期已做了纳税调增处理,因此,在处置该项资产时,需调减处理。 7非货币性交易换入固定资产计价 入账价值=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相关税费(补价一样) 非货币性交易换入固定资产计价: 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相关税费=换入固定资产的计税成本 销售:资产转让所得=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相关税费(如有减值,要调减) 8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计价的差异分析: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如融资租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比例等于或小于30%,在租赁开始日,企业也可按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计价的差异分析: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或合同确定的价款+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投入使用前发生的利息支出+汇兑损益等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计税成本=“最低付款额” 9外方投资企业购进国产设备的计价 外商投资企业因采购国产设备而收到税务机关退还的增值税款,冲减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企业计提折旧时,应按冲增值税后的固定资产原价为计折旧的依据。 外方投资企业购进国产设备的计价 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已投入的资本金必是企业投资者各方已到位的资本金的25%以上; 外商购国产设备,由税务部门监管5年; 10固定资产折旧差 异:两者计提折旧范围不一致 (即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和单独估价的土地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差异:两者计提折旧范围一致 盘盈的固定资产转入营业外收入; 接受投资或因合并,分立等改组接受的固定资产:只有当接受的固定资产中的隐含的增值或损失已确认实现,才能按经评估确认的价值确定有关固定资产的计税成本; 否则,只能以固定资产在原企业账面的净值为基础确定; 接受捐赠部分,详见接受捐赠部分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研制新产品所购置的试制用关键设备、测试仪器,单台价值在10万以下的,以一次或分次摊入管理费用,不得扣除折旧费用; 11对受赠资产提取折旧的方法: 平均年限法 工作量法 年序数总和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 对促进科技进步, 环保,国家鼓励投资 的关键设备,以及常 年处于震动,超强度 使用或受酸,碱等强 烈腐状态的机器设 备,可偏短。鼓励软 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产 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最短2年。 (五)无形资产(五)无形资产 会会 计计 税税 务务 1取得无形资产的渠道多元化以现金形式取得、以非现金资产形式取得。 2.无形资产指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的非货币性资产.(修改) 3.确认外购自创(申请成功) 3无形资产摊销的年限 如无形资产有法律年限,按法律年限; 如无形资产有受益年限,按受益年限; 既有法律年限,又有受益年限,采用孰低; 一切全无,采用10年。 无形资产摊销的年限不少于10年。 4无形资产摊销的方法直线法 5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备抵法 借:营业外支出 贷:无形资产减值 准备 6期末计价成本与可收回价值孰低 7. 研究开发费分为研究、开发两部分。研究费用化,开发资化。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不允许税前扣除。 1、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如果已纳入当期的应税所得,提取的无形资产摊销可在税前扣除(国税发45号文件)。 2、企业如果正在享受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必在“管理费用研究开发费”准确归集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对于加计扣除的技术开发费不得作为无形资产的价值; 3、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给国家的土地出让金应作为无形资产管理,并在不短于合同规定的使用期间内平均摊销,这与会计一致,但如果房产开发企业利用其土地开发商品房,或者企业利用其土地自建项目,则需将其摊余价值转入开发成本或在建工程,税收上没有另行规定; 4、纳税人购买计算机硬件所附带的软件,未单独计价的,应并入计算机硬件作固定资产管理,单独计价的软 7无形资产入账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抵偿债务方式换入的无形资产价(同上) 8以非货币性交易方法换入的无形资产 账面价值+相关税费件,作为无形资产管理,这与会计一致。 无形资产入账成本=公允价值+相关税费(债务人应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资产转让所得) 以非货币性交易方法换入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相关税费 (差额确认资产转让,其评估增值部分的 9如是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投资方的账面价值=实际成本(新准则取消此条)所得已经实现,所以必须确认资产转让所得,纳所得税。) 如是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 按评估确认或合同协议约定的金额计价(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视同销售); 10以无形资产抵 偿债务,对外投资或 换入其他非货币性资 产非货币性交易 11企业自创的商誉 不作价入账,但外购的 商誉可以作价入账。 (新准则现在无形资产中不包括商誉) 接受投资方应按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相关税费=计税成本 以无形资产抵偿债务,对外投资或换入其他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账面价值=差额确认资产转让所得 企业自创或外购的商誉不得摊销费用。 12会计实务中, 企业外购商誉应以购 入某企业时所支付的 全部价款和该企业全 部净资产的公允价值 之差作为“无形资产 商誉”的入账价值。 (新准则取消) 对外购商誉的摊销额需作纳税调整处理。 (六)长期待摊费用 会会 计计 税税 务务 递延资产实际是超过一年的待摊费用,所以标为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分为: 开办费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装修费等。 1开办费自开业的第一个月一次全部计入当期成本费用。 开办费的内容?开办费的内容? 什么叫开业?什么叫开业? 2租入期与受益期孰低为摊销期。 开办费的摊销期不 少于5年,即第一年在 税前允许扣除1/5。 固定资产修理与改良的区别: 固定资产支出是固定资产原值的20% 固定资产支出使原有固定资产延长二年以及以上寿命 固定资产支出改变原有用途三三条条件件 满足以上条件之一属固定资产改良,不满足以上条件之一的属固定资产修理。 如果是固定资产修理,可在税前扣除; 如果是固定资产改良,没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可继续提折旧,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支出在不高于5年内作为“递延费用”摊销。 3装修费以 装修期为摊销期。 不少于一年摊销,一般为两年。 四、负债四、负债 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注意点:注意点: (1)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指负债应是过去交易、事项发生的,对计划合同或将来要发生的负债不称之为负债。 (2)现时义务指负债是企业的一项义务。例如向银行贷款,必须履行支付利息的义务;公司雇员工必须履行支付工资及福利费的义务,也就是说:“欠债还钱”。 (3)经济利益的流出指企业的负债必须要求有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出可能是现金流出,也可能是非现金流出。没有经济利益的流出不称之为负债。例如:预提大修性支出,但一直不予以支付;预提工会经费,但一直不予以支出,即这项“预提费用”不称为负债。(一)应付账款 会 计 税 务 1商品折扣是一种在销售过程中的折扣行为,表现为“打折”。 商品折扣在同一张发票上同时列示销售金额及折扣额,那么可用折扣后余额计税。 增值税: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以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中减除折扣额; 2现金折扣是一种在财务过程中的折扣行为,表现为2/10、1/20、n/30等。 现金折扣的双方在 所得税:同一张上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所得税;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回扣,其支出不得在所得税前列支。 现金折扣如在同一张发票上同时列示销售金额及折扣额,那么可用折扣后余额计税。 对于会计处理中的账务处理上都列支在“财务费用”科目。 支付现金折扣 借:财务费用 收到现金折扣 贷:财务费用 3应付账款无法支付的问题: 借:应付账款 贷:资本公积 “贷:财务费用”,必须加入当期应税所得,交企业所得税。 应付账款出现无法支付的问题,超过三年 借:应付账款 贷:资本公积 应交税金 应交所得税 对于无法支付的款项应全额按33%交纳企业所得税。 (二)预提费用 会会 计计 税税 务务 可预提房租、利息、装修费等 对于房租、利息的预提如确认资金周转困难,可先税前扣除。 (三)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科目是企业会计制度新设科目。 或有负债:指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负债。例如:未决诉讼、担保贷款、贴现、返修费、销售创新等。 会 计 税 务 1如果或有负债发生的比例在50%以上,称很有可能发生。 借:管理费用 营业费用 营业外支出 贷:预计负债 2如果或有负债发生的比例在50%-5%之间,称可能发生,则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 税务不允许或有负债,不允许或有负债税前扣除。 3如果或有负债发生的比例在5%以下,称为很小可能发生,则或有负债可以不反映。 五、收入确认的差异分析五、收入确认的差异分析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经济活动中形成的、导致本期内所有者权益增加的经济利益总流入。1)日常活动 2)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六类”收入确认的差异分析:(一)正常销售商品收入: 会 计 税 法 四条件:(同时具备) 1、主要风险和所有权转移 2、失去对商品继续的控制权和管理权 销售结算方式不同: 1、直接收款方式提货单当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 2、托收承付委托收款发货并办理托收手续当天 3、经济利益流入企业 4、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3、赊销,分期收款合同约定的收款期当天 4、预收贷款方式货物发出的当天 5、委托代销收到代销清单的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额或取得销售额的凭据的当天 7、视同销售货物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差异: 会会 计计 税税 法法 1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和谨慎性原则出发,侧重于收入的实质性的实现 2收入的实现与否。 3考虑风险问题。 4考虑继续管理权问题 5收入和成本可靠计量问题。 1从组织财政收入的角度出发,侧重于收入的社会价值的实现。 2计税收入确认为“有偿”或“视同有偿”。 3不考虑收入的风险问题。 4不考虑继续管理权问题,这属于企业内部管理问题。 5给予足够重视,可强制性估计收入和成本的金额。 (二)提供劳务收入的差异分析:会计:根据是否跨年度为准税务:(不跨年度与会计一样) 不跨年度:完成合同法 1、建筑,安装,装配工程和提供劳务,持续时间超过1年的,可按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 2、为其他企业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等,持续时间超过一年的,可以按完工进度或完工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 跨年度:跨年度: 在资产负债表日(12月31日),劳务的结果可以可靠估计,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劳务收入有三个条件: 1、劳务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2、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3、劳务的完成程度能可靠的确定。 税法不承认经营风险,只要企业从事了劳务就必须确认收入。 在资产负债表日劳务结果不可以可靠估计在资产负债表日劳务结果不可以可靠估计 1、如果预期的劳务成本可以得到补偿,企业应从稳健性原则出发,仅将已发生并预期或已经获得补偿的金额确认为劳务收入,并按相同的金额结算成本,这种处理方式不产生利润。如实际成本30万,确认收入301.17=25.64万 借:应收账款 3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56400 应交税金增(销) 436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30万 贷:相关账户 30万 2、如果预期的劳务成本不能补偿,应按能补偿的金额确认为劳务收入,并按已发生的实际劳务成本结算成本,这种一般会产生亏损。 例:得知客户由于经营不善已破产,经努力收回货款20万,可确认收入17.09万(201.17) 借:银行存款 2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70900 应交税金增(销)29100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30万 贷:相关账户 30万 (三)无形资产使用费收入 会会 计计 税税 法法 按有关的合同协议规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确认 1、合同规定使用费一次性支付,且无需提供后期服务的,视同该项资产的销售一次确认收入; 2、如果提供后期服务的,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没有明确规定,例:租赁费。 1对于使用费收入,税法要求:按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分期确认收入,与会计一致。 3、如果合同规定使用费分期支付的,应按合同规定的收款时间和金额或者合同规定的收费方式计算金额,分期确认收入。 2税法(不同):不区分是否提供后续,一律按使用期分期确认收入。 (四)外销收入的比较:离岸价:FOB、成本+运费:CFR、到岸价:CIF 会会 计计 税税 法法 1企业向银行交单时确认收入: 2离岸价:货物于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时。 3成本+运费:货物于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时。 4到岸价(成本+运保费):货物于指定的港越过船舷时。 1统一按报关单上的日期和FOB价金额作为确认外销收入。 2中间价 3外资企业申报所得税使用的汇率为外币买入价,而不是平常使用的中间价。 5外币收入按本月月初汇率中间价或发生当日汇率中间价。 (五)利息收入 会会 计计 税税 法法条件: 1、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2、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可靠计量 利息收入: 企业存款利息征所得税 企业贷款利息征所得税 国债利息免征 (六)代销收入(六)代销收入 会会 计计 税税 法法视同买断: 1、委托方:代销清单 2、受托方:按实际售价确认收入收取手续费: 1、委托方:按受托方代销清单; 2、受托方:按应收的手续费确认收入。 视同销售 税法只承认“买断”不承认“收取手续费”,仍按销售货物征收税款。 六、六、“视同销售视同销售”业务差异分业务差异分析析(一)增值税(一)增值税 1、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2、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为投资(包括配构股票)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3、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4、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5、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同一县(市)以外的其他机构用于销售; 6、以收取手续费方式销售代销的货物; 7、从95年6月1日,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并返还的包装物押金; 8、以非货币性交易方式换出资产; 9、在非货币性交易资产抵偿债务; 10、在建工程试营业销售的商品。 会计制度认为下列行为会计都应作销售收入处理: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2、以买断方式销售代销的货物;3、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4、以旧换新(会计上不作为非货币性交易处理);5、还本销售。 (二)消费税(二)消费税 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和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以及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与奖励等方面。(三)营业税(三)营业税 1、单位或个人自建建筑物后销售的,其自建行为视同提供应税劳务; 2、转让不动产以及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送他人,视同销售; 3、转让以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对外投资形成股权时,在转让股权时视同转让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征税; 4、以预收款方式销售不动产,会计上不做预收款处理,但须在收取款项时缴纳营业税。(四)(四)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视同销售视同销售 1、纳税人在基建,专项工程以及职工福利等方面使用本企业的商品、产品的,均应作为收入处理; 2、纳税人对外进行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节省的材料,如按合同规定留归企业所有,应作收入处理; 3、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性机构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时,视同对外销售; 4、企业以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包括股份公司的法人股东以其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向股份公司配购股票,应在投资交易发生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规定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视同销售的时间:视同销售的时间: 纳税人发生的视同销售,于货物转移使用的当天确认视同销售收入。增值税,消费税: 收到营业额或取得收款凭征。营业税:所得税: 于资产负债表日确认视同销售收入。 视同销售计税金额的确定:视同销售计税金额的确定: 1、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2、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3、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1)营业税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率) (2)增值税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注意注意 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按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而不适应增值税。关于自产自用产品视同销售: 会会 计计 税税 法法 自产自用产品不作销售而按成本转账 借:“在建工程” “应付福利费” 贷:产成品 视对外销售并据以计算交纳各种税费 借:“在建工程”“应 付福利费” 贷:应交税金 增值税(销项) 应交消费税 应交所得税 注意注意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如果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如果增值税是负数,无法进行。增值税是负数,无法进行。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可以按视同销售业务实现的销项税额与本月累计实现的销项税额的比率计算分摊。所得税如应纳税所得额为负数,则无需对视同销售业务计算所得税。 方法:方法: 可以对该笔业务实现的所得额先按33%的所得税率计算出预计应交的所得税,暂记入“递延税款”,待年终再行调整。 七、售后回购业务的差异分析七、售后回购业务的差异分析 会会 计计 税税 法法 售后回购: 指销售方在售出商品后,在一定的期间内,按照合同的有关规定又将其售出的商品购买回来的一种交易方式。 不承认这种融资,视为销售,购入两项经济业务;销售时,企业需按规定开具发票,并收价款,这构成计税收入的实现。 一般不确认收入;但如果回购的可能性很小的情况下,也可在售出商品时确认为收入的实现(按“实质重于形式”的会计核算原则,售后回购业务应视同融资处理)。 2000年1月,已开发的办公楼售给工行,售价为5000万,款入银行,办公楼的建筑成本为4500万,合同规定,2003年1月房地产公司将该办公楼重新购回,回购价为5600万。 例:例: 从会计角度,交易实质上是房地产公司将房产作抵押,向工行借5000万,借款期限为三年,支付利息600万。 八、债务重组收益的差异分析八、债务重组收益的差异分析 会会 计计 确确 认认 税税 法法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三种情形: 1、债务人以低于应付债务的现金资产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低于应付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修订为当期损益 和公允价值) 对债务重组“收益”所得税: 1、债权人发生的债务重组损失,待符合“坏帐”确认的条件时,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以扣除; 2、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的,用以抵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小于应付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当期损益)3、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如重组应付债务的账面价值大于未来应付金额,减记的金额为资本公积。(当期损益) 2、当以非货币性资产抵债务时,如果会计上形成的资本公积小于资产转让所得,应以资产转让所得确认重组业务所得; 3、债务人因债务重组形成的资本公积应全额确认当期所得;(资本公积资产转让收益,应全额确认) 4、债务人涉及或有支出的,应将或有支出包括在未来应付金额中。 5. 债务重组定义中强调了“让步”的概念(准则中新增) 6、结清债务时, 如果或有支出未发生,应将该或有支出的原估计金额作为资本公积。 (准则中改为当期损益) 4、甲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成本与会计成本相同,不作任何处理;乙企业重组过程中形成的股本溢价,不并入所得额征税,也不作任处理; 5、债务人发生的债务重组损失不得税前扣除。 九、非货币性交易应税九、非货币性交易应税“收益收益”的差的差异异 会计会计 税税 务务1、 不确认收入2、非货币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以换出资产的帐面价值加相关税费。 采取公允价值 必符合两个基本 非货币性交易双方均要视同销售: 1、换出的是存货,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按市价入帐; 2、换出的是不动产,交营业税及相关税种。 3、换出的是设备,车辆等固定资产,按2%征增值税。 条件:1)非货币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2)交换的资产存在公允价值3)交换采取两种计量模式。 帐面价值模式,不管是否发生补价,都不确认损益; 公允价值模式,不管是否发生补价,都应确认损益 所得税:所得税:按公允价(计税价)与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当期 非货币性交易涉及补价,收到补价的一方,确定资产转让损益。 应注意:应注意: 由于补价是由于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而取得的,因此,对换出资产已确认了计税收入和相应的应纳税所得额,对补价收益就不应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十、补贴收入差异分析十、补贴收入差异分析补贴收入应注意:补贴收入应注意: 1企业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增值税: 借:银行存款 贷:补贴收入对于直接减免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减免税款) 贷:应增设“补贴收入”科目 2补贴收入仅核算减免或返还的增值税: 对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先退,先征税后返还的营业税,消费税: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对于直接减免的营业税,消费税,不做帐务处理。 3教育费附加返还款不通过本科目核算,而通过“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 4企业按规定以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再投资所应退回的所得税,以及实行先征后返所得税的企业,应当于实际收到退回的所得税时,冲减退回当期的所得税费用,不做补贴收入处理。免征企业所得税:免征企业所得税: (1)中储粮总公司及其直属粮库的财政补贴收入免征;(2)软件产业3%,不征;(3)集成电路3%,不征; (4)2001年出口纺织品,服装,鞋,箱包,玩具,机电和高新技术商品一般贸易出口收汇增加的贴息,免税。十一、资产评估增值十一、资产评估增值(一)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发生的评估增值 对非货币性资产换入的投资成本是以非货币性资产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而不是以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或评估价值)为基础确定。 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只在被投资方计算投资方股本和股本溢价时发生作用。 企业以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包括股份公司的法人股东以其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向股份公司配购股票,应在投资交易发生时,将其分解为两项经济业务:投资按公允价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 并按规定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如果转让所得的数额较大,在一个纳税年度确认实现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困难,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作为递延所得,在投资交易发生当期及随后不超过5个纳税年度平均摊销。(二)因清产核资而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 会会 计计 税税 务务不确认收益 一致的:一致的:清产核资时发生的固定资产评估净增值,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不同的:不同的:对固定资产重估后的新增加值,无论是否提折旧,均需要按规定缴纳房产税,印花税。 (三)因股份制改造而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 纳税人在产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产权转让净收益或净损失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国有资产产权转让净收益凡按国家有关规定金额上交财政的,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股份制改造评估增值可提折旧但不能扣除。 调整:对调增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调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年。 外商投资企业改组股份制企业有关资产重估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外商投资改组或合并成为股份制企业而进行资产重估的,重估价值与资产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计入外商投资企业资产重估当期的损益并计算缴纳所得税。A如重估价原资产账面价值,按差额: 借:有关资产 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