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奖惩管理制度(共5页).docx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1. 目的提高全员质量意识,明确质量事故的责任,防范质量事故的再次发生和大宗质量事故的发生。提高工作质量水平。2.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产品设计、生产、检验包装全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3. 职责3.1 品管部负责成品及零件的质量检验与分析判定和质量数据的统计。3.2 生产部及各生产单位负责生产过程中质量事故的分析和责任落实。3.3 品管部、生产部、人事行政部负责奖惩考核。3.4 物控部负责供应商发生之质量事故惩处措施之制定。4. 内容4.1 为了识别本公司所生产的零件和成品的质量与质量事故的判定,本规定对零件和成品的品质的合格品、次品、回用品、质量事故的判定作出了解释。 质量识别: 凡符合图纸尺寸和技术要求的零件为合格品。 凡不符合图纸尺寸和技术要求,并影响产品性能或装配性能,不能返修,返工的零件为废品(含报废零件的材料改作它用)。 凡非主要项次超差或主要项次超差,但在不影响产品性能和装配性能范围内的零件,经检验员确认,品管经理批准可判定为次品。4.2.4 凡不符合图纸尺寸和技术要求的零件,但经过返修或调整其它相配零件的尺寸后,该零件对产品性能和装配性能无影响的,经检验员确认,可判定为回用品。 质量事故的判定: 凡在加工、装配、仓储、运输等过程中,造成零件或成品不合格,均属质量事故。 装配质量事故的判定: 部件交验时,在验收中发现的不良品,每一处算一项质量事故。 在装配过程中,对所装配的零、部件,因失误而造成零、部件损坏,每一件为一项质量事故。 一次投产零件数量在5件以上20件以下者,其中出现50%不合格品为批量质量事故,投产20件以上者,其中出现10件以上不合格品为批量质量事故。4.3.4 凡一次质量事故造成计算损失金额在200元以上800元以下者,为一般质量事故(计算损失金额是指零件完工的最终成本金额);800元以上2000元以下为较大质量事故;2000元以上为重大质量事故。4.3.5 凡按盖有生产用图的图纸加工的零件部件,因图纸错误出现的质量问题,为设计质量事故。4.3.6 凡按加盖有“试制用图”印章的图纸加工,并在批准的试制数量范围内,因图纸错误出现的质量问题不判定为质量事故,超出试制数量所超出部分造成的经济损失为生产部工作质量事故。4.3.7 凡按未加盖任何识别章的图纸或无图纸加工、不按图纸加工而出现的质量问题,为生产质量事故。4.3.8 在加工、装配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为生产质量事故。4.3.9 在仓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为相关部门工作质量事故。4.3.10 检验员的错漏检为品管部工作质量事故。4.4 对质量事故的处理: 凡造成废品质量事故的责任人应按如下比例承担废品所有费用(含材料费、外协费用,如电镀、线切割和前工序委外加工费用等),本工序所有工时不予计算。a)一般质量事故(材料费在200以下的从单价扣40%;b)较大质量事故(材料费在2001000元)扣30%,交叉部份以大金额为准;c)重大质量事故(材料费在1000元以上的)扣20%;d)3000元以上按实际损失价值,参考以上比例扣款,并由责任部门填写质量事故报告单,相关部门会签,确定其处理结果,特别事故由营运副总经理确定。4.4.2 对批量报废事故,除事故责任人按的规定进行赔偿外,责任检验员同样是事故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中的30%。4.4.3 当出现质量事故被判定为回用品时,其零件返修、返工由事故责任人承担所有返修,返工所产生的额外工时工资,产品由本人继续完成的,不计算本工序的工时,若产品不由本人完成的由责任人另承担100%本工序工时;形成批量事故的由责任检验员承担其额外工资的40%。并扣当月责任分1分,折合扣款10元。4.4.4 次品零件: 对造成次品的该道工序列入不合格品工序,对事故责任人按本工序工时的30%扣除其工时;当形成批量时扣责任检验员当月责任分1分,折合扣款10元。 由下道工序检查出上道工序的质量问题,对事故责任人按以上处理条款的规定进行处理,对责任检验员扣责任分1分,折合扣款10元。4.4.6 检验员对不合格处的漏检或错检,每一次扣责任分1分,折合扣款10元。4.4.7 零件改图后末进行试制而投入正式生产,因图纸问题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设计人员承担事故责任,经有关领导批准不进行试制的,由批准领导承担责任。 未按批准的试制数量超量投产,因图纸问题而出现的质量事故,由决定超量投产者承担责任。 按未盖任何识别章的图纸加工或无图纸加工而造成的质量事故由生产安排者承担责任。 不按图纸加工而造成的质量事故由责任事故人承担责任。 对于整机出机后,由市场部反馈客户投诉所存的装配质量,均按装配车间计件工资管理制度的具体质量要求进行质量扣款。 外协件进货质量扣款、外协件进货验收过程中对供方因加工或其它方面原因,造成的不合格品,参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中和条的规定,对该零件作次品处理,让步接收,并按零件的价格多少、分类按比例扣款。a) 200元以下(不含200元,其中包括材料费)按单件价格的10%从其货款中扣除。b) 200元1000元以内(其中包括材料费)按单件价格的8%从其货款中扣除。c) 10003000元(其中包括材料费)按单件价格的5%从其货款中扣除。d) 3000元以上按次品实际发生部位价值,参考以上比例。e) 重大质量事故不能确定扣款金额时,由营运副总经理确定。 外工序加工件质量扣款、在委外加工工序出现的质量事故可参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的规定,对该委外加工件作次品让步接收,并按其加工费的30%比例扣款。毛坯件的进货质量扣款,参照条的规定进行处理。4.5 统计考核:4.5.1 生产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由品管部以不合格品处理意见书发放相关部门。4.5.2 品管部按每月的质量记录,统计各车间和操作者的零件及工序合格率。各部门的平均合格率每下降1%,车间主任扣责任分1分,折合扣款15元。 各车间产品工序合格率的指标及工艺纪律执行检查: 机加工车间操作员工工序合格率%;车间平均合格率98%。 构件车间操作员工工件合格率99%;车间平均合格率98%。 装配车间操作员工(按班组计算)所出现的质量事故1处/月(折算成百分比为99%,每增加一处全班员工扣责任分1分,折合扣款10元);对车间为1处/台(折算成百分比为99%,每增加一处扣车间主任责任分1分,折合扣款15元)。4.6 品管部按各单位的平均合格率考核,指标为98%;每下降1%,扣部门经理考核分1分,折合 扣款20元。4.7 生产部依照品管部的指标考核。4.8 生产部门出现的质量责任事故由生产部门按品管部提供的质量统计分析报表的结果(该报表在次月3号前提供)进行责任划分并量化赔偿金额,将统计报表在次月5号前报人事行政部。4.9 品管部对检验人员在质量事故中应负的责任进行确定后,量化其赔偿金额,将统计报表在次月5号前报人事行政部。 因其他部门的责任而造成的质量事故,由品管部在次月5号前用统计分析报告或质量报表的形式进行统计后报人事行政部。 人事行政部将以上各部门的统计报表汇总后作为当月考核和工资核算的依据。 质量奖励标准 每月根据操作工考核指标的综合分析,由品管部会同生产车间评出月质量先进个人,并由品管部报生产副总审核、营运副总批准发放月质量先进奖50元。5. 记录 不合格品处理意见书 质量事故报告单6. 相关/支持性文件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三检”管理制度 来料检验管理制度 制程检验管理制度 成品检验管理制度 报废管理制度7. 附录: 文件修改状况记录批 准审 核制 订版本/修改次第更改页次/章节编制审核批准生效日期文件修改状况记录专心-专注-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