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地籍测量实习报告.doc
【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et地籍测量实习报告.精品文档.XX理工大学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姓名:×××专业:工程测量学号:000000000系别:工程系老师:×××年 月 日 前 言为满足全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需要,统一调查方法,规范登记程序,保证成果质量,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定以及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河南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等,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各地和各生产单位,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制定补充规定,但不得与本实施细则相抵触,并报河南省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实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的主要任务是:以县(市、区)为基本单位,按照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实际归属,查清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界址位置、界线走向、面积等状况。调查成果经公示确认后,作为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的依据,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农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土地所有权。根据地籍调查成果和土地登记结果,建立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和管理系统。 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保证土地登记结果依法合规。 坚持“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为社会服务”的原则,做到“便民、利民、护民”,优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以实地、实际状况开展地籍调查,按照土地登记办法进行登记,确保登记结果的合法性、真实性。突出重点,兼顾全面,结合本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需要,妥善安排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充分利用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和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土地登记资料开展工作。对已有的资料,经实地核实无误、且资料完整有效的可继续使用,以加快工作进度、节约工作成本,保证成果的连续性,提高成果质量。在时间紧、内容多、任务重、要求高的情况下,要统筹安排新型城镇化、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土地综合整治等相关工作,做好衔接。实施过程中对工期、程序、成果、质量等方面,要严密组织、科学计划、加强协调,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要勇于创新,积极探索新机制、新方法,运用先进技术提高成果质量和科技含量,建立数据库,实现管理信息化。目录第一章 概述1.1作业区概况61.2目的和任务61.3工作内容和工作量7第二章 已有资料情况 72.1基础地理资料72.2权属资料82.3地类调查资料9第三章 引用文件 9 3.1法律法规、政策依据9 3.2技术依据10第四章 依据9 4.1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11 4.2技术依据12第五章 主要技术指标和规格135.1数学基础135.2土地利用分类135.3调查比例尺135.4地籍图分幅、编号、名称135.5计量单位135.6文件格式14第六章 技术路线及作业流程146.1技术路线146.2工作流程14第七章 准备工作157.1项目组织机构157.2项目主要人员岗位职责157.3人员投入及设备投入Error! No bookmark name given.7.4工作底图制作Error! No bookmark name given.77.5业务培训Error! No bookmark name given.7.6宣传发动及通告发布Error! No bookmark name given.7.7时间安排Error! No bookmark name given.7第八章 权属调查ERROR! NO BOOKMARK NAME GIVEN.88.1基本要求Error! No bookmark name given.88.2宗地代码编制218.3归属调查238.4实地调查238.5特殊情况的处理258.6土地权属争议Error! No bookmark name given.68.7填写地籍调查表Error! No bookmark name given.7 8.8绘制宗地草图31第九章 数据库建设31 9.1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建设的技术路线32 9.2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建设流程32 9.3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建设的主要内容34 9.4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建设的基本要求及技术指标35 9.5数据入库36第十章 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图编制3710.1数学基础3710.2地籍要素3710.3地物要素3810.4地籍图的制作3810.5图件整饰3910.6地籍图图示、图例Error! No bookmark name given.0第十一章 土地登记4011.1土地登记申请4011.2权属审核Error! No bookmark name given.311.3土地登记公告4311.4注册登记4311.5核发证书44第十二章 成果汇总、整理4412.1基本原则4512.2图件编绘4512.3文字报告编写45第十三章 质量控制体系ERROR! NO BOOKMARK NAME GIVEN.513.1质量目标4513.2总体措施Error! No bookmark name given.6 13.3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管理 47第十四章 生产安全保障措施4814.1生产安全4814.2资料安全Error! No bookmark name given.014.3行车安全Error! No bookmark name given.1第十五章 检查与验收ERROR! NO BOOKMARK NAME GIVEN.115.1检查验收制度Error! No bookmark name given.115.2检查验收程序Error! No bookmark name given.1第十六章 提交成果ERROR! NO BOOKMARK NAME GIVEN.216.1数据成果5216.2图件成果Error! No bookmark name given.216.3文字成果Error! No bookmark name given.316.4土地登记成果Error! No bookmark name given.4附录 地籍图图示 图例第一章 概述1.1 作业区概况XX县东西长XX公里,南北宽XX公里,总面积XXXX平方公里,东连XX,西接XX,南与XX交界,北与XX为邻。全县平均海拔XXX米,县城海拔XXX米。总人口70.1万。辖X镇X乡X个办事处,地理区划大致可分为洛XX区、XX区、XX区、XX和XX区五大区域。全县有大小河流及山涧溪水XXX多条,中小型水库XX座。矿藏及林木等自然资源十分丰富,现已探明的矿藏有XX余种,其中:煤炭、石英石、钾长石、重晶石等储量大、质量好,具有极大的开采潜力,各种用材树XX多种,至今尚存的银杏、国槐、秋榆、白松等被文物部门列为珍优保护树木,血参、柴胡、茱苓等药材出口到东南亚等地区。1.2 目的和任务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强化耕地保护机制,调动广大农民自觉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加强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建设,依法保护国家和农民集体土地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依照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201177号)的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初始登记发证工作。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的主要任务是:在全县范围内,以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范围内确定的行政村权属界线范围为基础,查清行政村内各土地权属单位的所有权状况和权属界线,查清其他集体土地所有权情况,查清本集体土地范围内国有土地的情况,形成权属界线成果资料。根据符合土地登记要求的土地权属资料,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给具有所有权的农村集体或经济组织。1.3 工作内容和工作量1.3.1 工作内容依据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和年度土地变更的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权属界线图和最新正射影像图套合制作工作底图,按照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实际归属,调查下列土地的所有权及其界址位置、界址走向、面积等状况:(1)依法属于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2)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3)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1.3.2 工作量本次调查范围包括XX县XX个乡镇,调查总面积XXX平方公里。第二章 已有资料情调查前需要收集有关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基础地理资料收集相应比例尺最新地形图、影像图、各等级测量控制点资料。控制点成果在应用时应进行检测,确认其点位稳定、可靠后方可使用。如点位有位移或破坏,应剔除,并应有检测记录与分析报告。地籍图、影像图F001,105,586145.443,3820651.887,263.700F002,105,586220.687,3820659.901,263.501F003,105,586223.900,3820643.946,263.071F004,105,586317.350,3820661.986,262.834F005,105,586322.275,3820607.663,260.304F006,105,586324.719,3820584.617,260.158F007,105,586295.037,3820581.708,260.539F008,105,586283.969,3820584.613,260.6812.2 权属资料(1)以往调查编制的权属界线图。(2)以往调查签订的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土地权属界线争议原由书。(3)政府最新划定、调整、处理权属争议界线图件、说明及有关文件等资料。(4)土地登记发证资料。(5)土地的征用、划拨、出让、转让等相关资料。(6)建设用地审批文件。(7)城镇、村庄地籍调查资料。(8)以往调查时,将国有荒山、荒地、河流、滩涂、农民集体使用的国有土地等错划为集体土地,或对其所有权是否有争议等资料。(9)以往调查未处理或历史遗留的土地权属争议资料。(10)与调查有关的其他权属调查资料。2.3 地类调查资料(1)以往调查形成的土地利用数据库、土地利用图、调查手簿、田坎系数测算原始资料、城镇地籍调查图件等资料。(2)各种界线资料。(3)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生态退耕的设计、验收的图件、文字等资料。(4)农业结构调整资料。(5)其他相关资料。第三章 引用文件3.1 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4)土地调查条例(国务院令第518号)(5)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6)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年)(7)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7号)(8)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9)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10)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11)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12)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实施意见(豫发20101号)(13)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201177号)3.2 技术依据(1)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 1014-2007)(2)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3)宗地代码编制规则(试行)(国土资厅发201157号)(4)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 1016-2007)(5)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办法(国土调查办发200748号)(6)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国土调查办发200754号)(7)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技术规定(国土调查办发200755号)(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代码(GB/T 2260-2002)(9)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1:10 000、1:50 000数字高程模型(CH/T 10082001)(10)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与编号(GB/T 139891992)(11)遥感影像平面图制作规范(GB 159681995)(12)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国土资发2001359号)(13)河南省农村集体土地调查技术细则;(14)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0261号)第四章 依据4.1 法律法规、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3)土地调查条例(国务院令第518号)(4)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5)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年)(6)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7号)(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8)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9)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10)河南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11)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实施意见(豫发20101号)(12)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201177号)4.2 技术依据(1)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 1014-2007)(2)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3)城镇地籍调查技术规程(4)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 1015-2007)(5)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 1016-2007)(6)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办法(国土调查办发200748号)(7)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国土调查办发200754号)(8)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技术规定(国土调查办发200755号)(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代码(GB/T 2260-2002)(10)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1:10 000、1:50 000数字高程模型(CH/T 10082001)(11)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与编号(GB/T 139891992)(12)遥感影像平面图制作规范(GB 159681995)(13)河南省城镇地籍更新调查技术规程(豫国土资发2006153号)(14)河南省城镇地籍更新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办法(豫国土资发200648号)(15)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0261号)(16)河南省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实施细则第五章 主要技术指标和规格5.1 数学基础平面坐标系统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投影类型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3°分带。5.2 土地利用分类执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采用二级分类,其中一级类12个,二级类57个。5.3 调查比例尺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采用1:10000比例尺。权属状况复杂的区域可按照1:500比例尺进行调查。采用其他比例尺调查的应报河南省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5.4 地籍图分幅、编号、名称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图采用标准分幅,其编号、名称应与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1:10000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保持一致。5.5 计量单位长度单位为米(m),面积量算单位为平方米(m2),面积汇总采用公顷和亩。5.6 文件格式图形文件格式为*.DWG;文字报告格式为*.DOC。第六章 技术路线及作业流程6.1 技术路线单位领导、项目专员、项目经理召开动员大会参加项目所有人学习技术文件采用国遥公司提供的影像图或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影像图套合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的权属界线作为本次集体土地所有权外业调查的工作底图,以行政村为单位进行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属调查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实地调查,按宗地填写6.2 工作流程测区查勘资料准备分析技术设计参加项目所有人员学习技术文件权属调查地籍勘丈疑难解答外业数据采集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项目专员、项目经理作业班组编辑、自查、互查检查员、项目经理全野外检查项目专员、项目经理及时解决作业人员提出的问题,并将处理意见反馈给作业人员;与甲方和二标段进行沟通,及时发现作业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补救方案绘图人员修改、检查人员复核专业编辑人员编辑出图及时总结,定期召开全体作业人员大会,对作业中的共性问题进行解决,作业人员互相介绍作业经验,项目经理进行总结,将处理意见及时反馈给作业人员 图1工作总体流程和质量控制流程图第七章 准备工作7.1 项目组织机构技术负责生产负责安全负责质检负责内业负责作业一组作业组作业十组内业组质检组后勤组项目负责后勤负责7.2 项目主要人员岗位职责项目部成员包括项目负责、技术负责、生产负责、安全负责、内业负责、质检负责,统一调配人力、设备,共同协调、合理安排、及时解决施工中遇到的技术及其它各方面的问题;由项目部统一管理施工进度和资料整理,保证按时提交合格的资料。(1)项目经理:对项目进行全面负责,从宏观上对项目的人员、设备、资金、进度、质量进行控制,协同技术负责、生产负责、质量负责、安全负责,按要求及时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问题,负责和甲方的沟通和交流,确定现场的组织系统,明确人员职责分工,制定培训计划、负责项目产品实现过程的控制,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对最终产品质量负责。(2)技术负责:执行本项目质量体系管理工作,负责项目的技术策划、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的编写,制定项目进度计划、负责过程不合格产品的纠正和处置,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疑难技术问题,做好项目部的技术培训工作,在技术上给予作业人员以全面指导。(3)生产负责:负责项目的生产的管理。根据工期要求的实际需要,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并组织方案的实施,并根据生产进度、及小组组长的要求进行人员和仪器的调配,按合同和国家规程及用户要求对项目的生产过程进行监督,加强业务调度和作业部门在项目中的全面管理、组织优化,从事生产协调和对外联络,并负责施工中所需材料的申请购买等。(4)质检负责:是项目质量的管理人员,负责对产品的检查、验收工作,对不合格产品予以识别和控制;制定项目质量管理计划;负责项目实施过程和最终产品质量的监督工作,并带领质量检查员一起负责本项目的质检;对经检查后提交的产品质量负全部责任;(5)安全负责:负责项目中人员、车辆、仪器、伙食的安全工作。检查安全工作,召开安全会议,使作业员有一定的安全防范意识。(6)内业负责:负责野外所采集数据的绘制与管理。(7)后勤负责:负责整个项目组的后勤工作。7.3 人员投入及设备投入招标结束后,我局通知所有六个中标单位的负责人,要积极组织投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学习国家及河南省关于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学习掌握河南省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实施细则、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 1014-200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城镇地籍调查技术规程等有关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本项目拟投入人员113名,其中第一标段拟投入人员23名,第二标段拟投入人员19名,第三标段拟投入人员25名,第四标段拟投入人员24名,第五标段拟投入人员12名,第六标段拟投入人员10名。本项目野外调查配备的仪器主要是动态GPS-RTK,少量全站仪用作辅助测量任务,车辆六台,电脑要求每组作业人员配备不得少于一台,内业建库软件主要是苍穹软件,有南方CASS、MAPGIS等软件作为辅助软件进行作业。7.4 工作底图制作依据第二次土地调查和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形成的1:10000土地利用情况与最新正射影像图套合,制作比例尺不低于1:10000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底图。其质量应符合河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技术细则的要求。7.5 业务培训(1)组织业务人员学习本次确权登记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2)组织业务人员学习确权登记相关概念、定义和法律法规;(3)组织业务人员学习外业测绘的方法和工作底图的使用方法。7.6 宣传发动及通告发布(1)制定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宣传方案,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等,开展不同层次的宣传活动。(2)由XX县人民政府在辖区范围内发布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通告。7.7 时间安排时间工作内容2012年7月1-15日资料收集、数据套合解译、工作底图制作、技术人员培训学习2012年7月16-31日选定一个乡镇做为试点,并完成试点乡镇的调查和上图工作2012年8月2012年9月在汲取试点乡镇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展开全县的所有权调查工作。2012年10月25日前成果验收,提交成果给建库单位2012年12月31日前数据库建设完成,提交成果。第八章 权属调查8.1 基本要求8.1.1 基本单元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的基本单元是宗地。凡被权属界线所封闭的地块或者空间称为宗地。如下:村集体。 国有土地、有争议的或归属状况不清的地块应单独设宗。8.1.2 内容主要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属调查、集体土地所有权实地调查。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属调查是指以行政村为单位,查清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村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归属状况。8.1.3 权属界线(1)确定方法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行政村、村民小组之间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根据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属状况,由集体土地所有者实地指认确定权属界线。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根据协议、批准文件、确权文件、土地登记结果等资料确定;无权属界线资料的,可由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与国有土地使用者或管理者共同指界确定。(2)表示方法权属界线由界址点和界址线组成。(3)界址点选取根据集体土地所有者指认的权属界线,按照实地点位明显,便于找寻、便于文字描述其位置的原则选取,下列地物点可选为界址点: A、权属界线与沟、渠、路、河流、田坎等线状地物的交叉点。B、权属界线的转折点。C、权属界线经过固定的房角、墙角、地角点等。D、权属界线经过的山顶。E、能够至少用两个(最好为三个)不同方向的其他明显固定地物点交会出来的点位。F、其他明显点位。 (4)界桩设置界桩种类有水泥桩、石灰桩和其他标志,由于埋设水泥桩不便农民耕种和保存,所以根据现场情况,重要界址点、不明显界址点或需要设置界桩的要埋设石灰桩(硬化路面上可设测钉),其他界址点可采用木桩等其他标志。石灰桩埋深不低于50cm,上口直径4cm。(5)界址点上图界址点在图上相应位置用直径0.1mm的点表示,并用半径为0.8mm的圆圈圈定标注。界址点间距一般以大于图上10mm为宜。当界址点过密时,应适当取舍;当界址点过疏时,应适当增加界址点,以控制界线位置和走向。对于特殊情况,界址点间距也可小于10mm,界址点坐标由野外实测成果上图,也包括测量条件不允许时调绘法的成果。(6)界址点测量在影像清晰、界线明显的区域可采用调绘法,否则应采取实测法。本次界线测量采取调绘法和实测法两者相结合的方法,即仪器实地测量和影像图调绘两种方式。野外界址点的实测拟采用国际先进的河南省地质信息连续采集运行参考系统(简称HNGICS)配合全站仪施测。HNGICS系统以覆盖全省的61个连续运行参考站为依托,无须架设基准站,具有全天候、全方位、方便、准确、快捷等优势,可24小时作业,瞬间获取界址点的三维坐标。观测的采样率为1s,每次测量的历元数不小于5个,测量时应设置强制对中杆,确保定位瞬间GPS接收机处于稳定状态,在固定解状态且HRMS0.03,VRMS0.05时方可进行数据采集。每个点位应观测二次,较差小于5的取中数使用,大于5的应返工重测。采用野外实地测量界址点坐标的,其点位精度应符合表1中的界址点精度指标要求。表1界址点精度指标及适用范围类别界址点点位误差(cm)界址点间距允许误差(cm)界址点与邻近地物点关系距离允许误差(cm)适用范围中误差允许误差一±5.0±10.0±10.0±10.0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外的界址点二±7.5±15.0±15.0±15.0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内的界址点注:界址点测量精度与地籍图比例尺无关,不论采用何种测量方法,均须达到表1要求。(6)界址点编号宗地(宗地图、宗地草图)界址点号按顺时针由J1开始顺序编号。地籍图界址点号,位于县(市、区)之间权属界线上的界址点按顺时针由Q1开始全县统一顺序编号;位于乡(镇)之间权属界线上的界址点按照由西向东,由北向南的顺序由X1开始全县统一顺序编号;位于行政村界线上的界址点按照由西向东,由北向南的顺序由C1开始以乡(镇)为单位统一顺序编号;行政村内的界址点按照由西向东,由北向南的顺序由Z1开始以行政村为单位统一顺序编号。新增加的界址点编号应在同类最大界址点编号后续编。灭失的界址点编号不再使用。地籍图界址点号和宗地界址点号应建立相应的对应关系。8.2 宗地代码编制8.2.1 地籍区和地籍子区的划分按照宗地代码编制规则(试行)和河南省宗地代码统一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宜阳县行政辖区内,以乡(镇)行政界线的基础划分地籍区,然后根据实际情况,以行政村界线为基础将地籍区内划分为若干个地籍子区,地籍子区一经确定,一般不能更改。县级区划代码和地籍区代码按照国家下发代码。8.2.2 宗地划分与编号宗地划分:以地籍子区(行政村)权属界线为基础,在其范围内以权属界线所围成的宗地,飞地也应按宗地调查。宗地编号:以地籍子区(行政村)为单位,在其范围内按宗地从地籍子区西北角第一个宗地00001开始,从左到右,从上到下,一直编到东南角结束。宗地编码采用五层19位层次编码结构,按层次分别表示县级行政区划、地籍区、地籍子区(村街坊)、土地所有权类型、宗地号。宗地代码结构如下图所示。县级行政区划地籍区地籍子区土地所有权类型宗地号4103278.2.3 编码方法(1)第一层次为县级行政区划,代码为6位,××县行政区划代码:410327,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第二层次为地籍区,代码为3位,用阿拉伯数字表示。(3)第三层次为地籍子区,代码为3位,用阿拉伯数字表示。(4)第四层次为土地所有权类型,代码为1位,用G、J、Z表示。“G”表示国家土地所有权,“J”表示集体土地所有权,“Z”表示土地所有权争议。(5)第五层次为宗地号,代码为6位,包括1位宗地特征码和5位宗地顺序码。其中:宗地特征码用A、B、S、X、C、D、E、F、W、Y表示。“A”表示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B”表示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表),“S”表示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上),“X”表示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下),“C”表示宅基地使用权宗地,“D”表示土地承包经营权宗地(耕地),“E”表示林地使用权宗地,“F”表示草原使用权宗地,“W”表示使用权未确定或有争议的土地,“Y”表示其他土地使用权宗地,用于宗地特征扩展。宗地顺序码用0000199999表示,在相应的宗地特征码后顺序编码。8.2.4 赋码规则(1)地籍区、地籍子区划定后,其数量和界线尽量保持稳定,原则上不随所依附界线或线性地物的变化而调整。(2)当未划分地籍子区时,相应的地籍子区编号用“000”表示,在此情况下地籍区也代表地籍子区。(3)跨地籍区或地籍子区的连续的铁路、公路、河流,可以单独划分为一个地籍区或地籍子区,用999表示。(4)为保证宗地代码的唯一性,因宗地的权利类型、界址发生变化,宗地代码在相应宗地特征码的最大宗地顺序码后续编,原宗地代码不再使用。(5)新增宗地代码在相应宗地特征码的最大宗地顺序码后续编。8.3 归属调查作业人员进场前,首先对调查区域进行归属情况调查,查清调查范围内集体所有权归属情况,掌握集体土地所有权状况,由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出具集体土地所有权状况证明,并进行公示,公示过程要拍摄照片记录,作为归档资料保存。(1)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向调查人员出具集体土地所有权状况证明,村民委员会出具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状况证明应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2)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行政村内公示本行政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属情况,公示时间七天。(3)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公示结果作为集体土地所有权实地调查的依据。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应根据异议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理。处理结果作为集体土地所有权实地调查的依据。8.4 实地调查集体土地所有权实地调查是指按照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归属状况,实地调查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界址位置、界线走向等状况。按调查工作计划,发送指界通知书,通知相关集体土地所有者或国有土地使用者到场指界。实地调查时,调查人员核实指界人身份后会同指界人共同到现场指界。经双方认定的界线,需由双方指界人在地籍调查表上签字盖章。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村民小组组织机构完整的,由村民小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出席权属界线的指认并签字盖章(村民小组公章);村民小组组织机构不完整的,由村民小组的三位村民代表与村民委员会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人共同出席指界并签字盖章(村民委员会公章)。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村民委员会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人出席指界并签字盖章(村民委员会公章)。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所有者出席指界并签字盖章,无所有者或者所有者不明确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人出席指界并签字盖章(乡、镇人民政府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席指界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指界的,还应出具指界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方违约缺席指界的,根据土地权属来源材料,结合另一方指界结果确定;双方违约缺席指界的,其权属界线由调查人员依据现状及地方习惯确定。调查人员应将违约缺席指界通知书和指界结果以书面形式送达违约缺席者。如有异议,应在15日内提出重新划界的申请,并由申请人负责重新划界的全部费用,逾期不申请,视同对确定的界线无异议。指界人若无正当理由不在地籍调查表上签字盖章,则视同缺席指界。工作底图上权属界线不明确或与实地不一致的,应进行补充调查,补办必要的指界、签字等手续。因依法征收、土地整治等引起权属界线结果发生调整的,应根据调整结果实地指界,并在地籍调查表上签字盖章。以往调查时形成的权属界线协议书等资料,经实地复核无误的,资料完整、齐全、有效,符合河南省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的,可不再重新指界签字,按相关资料确认权属界线,权属界线协议书等资料复印件加盖“经核对与原件无误”印章后,作为地籍调查表的附件。指界人身份证明资料不齐全的,应补充完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与国有土地之间的权属界线,双方有权属界线协议的,或国有土地使用者有批准文件的,或国有土地使用者已办结土地登记手续的,可直接引用权属界线协议、批准文件、登记文件确定的界线和界址点,不再指界签字,应将有关资料复印件加盖“经核对与原件无误”印章,作为地籍调查表的附件。引用以往调查资料、批准文件、登记文件确定的界址点,应在地籍调查表中注明“×号至×号界址点资料见附件”。以往调查时在山岭、河流等地方,错划所有权界线的,应当依法予以纠正。双方对以往调查签订的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有异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按协商结果指界签字盖章,签订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进行地籍调查,填写地籍调查表。双方协商不成的或一方提出异议的,不予支持。存在土地权属争议的,应及时予以处理,按照处理结果确认权属界线。无法及时处理的,若界线有争议,可采取划定工作界线,在地籍调查表中注明“工作界线不作为确定土地权属的依据”的方式处理,也可采取单独划分争议宗方式处理,以争议界线所围成的范围单独设宗;若界线无争议,归属有争议的,可将争议土地单独设宗。以宗地为单位填写土地权属争议基本情况表。分属不同县级行政辖区之间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权属界线,按照接边结果确认权属界线,并签字盖章。8.5 特殊情况的处理村庄用地单独划宗时,按照实地权属界线和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确定的村庄用地地类界线划定宗地范围。村庄用地归村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按所有权实际归属状况查清权属界线。村庄用地归村内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内部权属界线明确的,按所有权实际归属状况调查,村庄用地内外权属界线应相互衔接,保证宗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