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煤矿安全目标管理制度汇编一.doc
【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xx煤矿安全目标管理制度汇编一.精品文档.安全目标管理制度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特别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狠抓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加强以“一通三防”为主的现场安全管理,进一步强化“双基”建设,促进安全工作稳步发展,实现安全工作奋斗目标,特制定我矿安全目标管理制度。一、安全工作奋斗目标:1、矿井杜绝死亡事故,千人重伤率控制在3人以内,杜绝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力争消灭重伤以上人身事故。2.安贞桥质量标准化,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90以上。3.井下及地面机电设备管理合格率达到90.5.1.标准。4.加大安全教育宣传力度,采取各种办法使我矿干部职工安全技能、安全素质得到明显提高。二、具体管理要求:(一)提高认识 落实责任 实施依法治安 1、 各单位要依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特别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切实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到实处,以“一通三防”为重点,狠抓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杜绝死亡事故,确保一矿安全工作取得实效。2、全矿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各级管理层对各自的安全直接负责”的理念,充分认识搞好煤矿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要以对党的事业、对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效益、稳定之间的关系,坚持依法治安,努力构建高效务实、职责明确、规范有序、激励与约束相互协调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3、全矿职工要坚持齐抓共管,围绕“安全生产零事故”这个奋斗目标,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开展深入细致的安全思想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和公司有关安全制度,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切实转变观念牢固树立“违章就是违法”的思想,在实际工作中自觉克服习惯性违章行为,努力营造遵纪守法、按章操作的浓厚安全文化氛围。4、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按照“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原则。坚持干部下井跟班带班制度,将工作重心下移,把安全管理的触角延伸到矿井各个管理层面和角落,把安全工作的压力层层传递下去,落实到每一个区队、班组和职工。同时要加大考核处罚力度,对违章决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四违)和工作失职进行严肃处理。(二)强化安全培训,提高职工素质1、各级管理部门要坚持“员工必须接受严格的科学培训”和“安全管理”的理念,要充分发挥二级岗位培训,指定办事员、支部书记负责,以提高职工文化素质和岗位安全技能知识为重点,以采掘一线职工为主要对象,采用电视教学和人工授课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岗位培训。同时要严把培训质量关,凡培训的员工,经抽查核实实际水平达不到培训要求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2、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班前会讲安全”、“每周一安全技术学习”制度,要建立详实的学习记录,每月组织一次考试,对考试不及格的人员,一律进行待岗培训,复训仍不及格者,一律停工学习。3、劳资科在招工前必须设定最低文化程度线,必须通过文化基础知识考试,方可入矿参加岗前培训。从招工源头严把素质关。新工人必须与老师傅签订师徒合同,在老师傅带领下实习4个月后,方可单独上岗作业。4、特殊工种岗位人员必须经过专职培训,并取得上岗证后方后可上岗作业。(三)抓好“双基”建设,加强基础管理。双基建设是指安全基础工作和基层区队班组建设。我们要在坚持“量化考核、定量跟踪、奖罚到每个人,落实到每个现场”的理念,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扎实有效的开展工作,一是要把安全工作的重心下移到区队,促进区队安全管理自治;二是要把安全防线前移到班组,推进班组安全管理自主;三是要把安全培训教育落实到个人,强化员工自主保安意识,提高职工安全技术技能,规范个人的安全行为,约束个人安全自律;四是要逐步建立矿井安全信息系统,完善和规范区队、班组安全管理制度。(四)强化现场管理和技术管理,杜绝重大事故发生1、把“一通三防”作为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一是要认真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十二字方针,严格执行瓦斯抽放制度。二是要对矿井通风系统进行优化,降低通风阻力,保证系统完善、可靠、稳定,杜绝无风、微风、循环风和不合理的串联通风,消灭风速超标、瓦斯超限等一切形式的超通风能力冒险生产现象。三是要切实加强防尘、防火和安全监测监控管理,确保系统和设施稳定可靠,对破坏瓦斯监测系统或设备、私自调整探头监测数值,要从重追究责任人的责任。2、进一步加强防治水工作。生产技术科要根据我矿实际,认真分析有可能对矿井安全生产产生威胁的水患地点等关键环节,提高地质预报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探放水原则,确保矿井安全生产。3、加强机电运输管理。机电科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加强对矿井主要提升、排水、运输、通风等大型设备的检查维护,确保设备运转正常,同时要加强对“一坡三挡”安全防护装置的管理和检查,坚决杜绝机电运输事故发生。4、加强顶板管理。生产、工程科和各区队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组织施工,重点抓好工作面初采初放、过老巷、巷道贯通和巷修地点等关键环节的顶板管理。(五)强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夯实安全基础1、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搞好安全和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推动我矿安全生产和质量标准化工作迈上新台阶。2、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程竞赛活动。各区队要积极树立本专业的工程,力争每个季度至少有一项工程被公司评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程。(六)加大安全投入,提升矿井安全水平我矿将按照公司规定,重点致力于改造和完善不符合国务院446号令要求内容和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内容的系统工程、设备、工艺、仪器仪表等方面。要按照“突出重点、分轻重缓急”的原则,拟定施工和设备更新计划。(七)强化隐患排查,抓好隐患整改1、区队长以上管理人员每月必须有隐患排查记录,并严格按照“五定”原则落实整改。2、对逾期未整改的隐患将按公司和矿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如因隐患整改不力而发生事故,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3、安检科负责人必须重点检查领导干部跟班情况、特殊工种特证上岗情况、重大隐患整改情况、各类专项措施执行情况和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情况。并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八)坚持齐抓共管,狠反“四违”1、矿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反“三违”工作,每月抓“三违”不得少于2人次,并按规定填写抓“三违”工作票,工作票必须自查处之日起三日内交安检科,由安检科归类建档,否则视为无效。2、凡是因“三违”引发的事故,除追究“三违”人员的责任外,同时要追究负责区队长、班组长、在场职工的连带责任。4、广泛开展反“三违”活动,加大对“三违”人员的处罚力度,同时对特重、严重两类违章人员必须实施过“五关”(矿级领导关、培训关、家属亲情关、违章教育培训关、安检科考核关),否则,不准上岗。 师宗县金鑫煤矿 2012年2月18日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的规定精神,以及集团公司和矿业公司有关领导干部下井带班的相关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要责任,督促各级领导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纪现象,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一般规定1、带班人员范围:矿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总工程师、机电矿长、机电副总工程师、总支书记、副书记、工会主席。2、带班次数:矿长5次,总支书记、总工程师7次,安全矿长14次,生产矿长14次,机电矿长14次,副书记、机电副总工程师各13次,工会主席13次,若月份为30天时,按实际天数调整。3、带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下井带班工作计划的安排,特殊情况不能带班的,必须提前与其他带班人员协商调换,确保每班至少有一名领导带班。4、带班人员入井时间:早班7:40、中班15:40、夜班23:40,分别在井口人车场乘车,与当班员工一同入井,井下工作时间不得少于8个小时。5、带班人员在井下进行交接班,并认真填写带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6、月末前3天由矿调度室对带班人员的带班日期、班次进行安排,并发给每一个带班人员,以便带班人员安排好日常工作。二、带班人员职责1、带班人员必须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既人员到岗情况、设备情况、生产(作业环境)安全情况、生产任务(产量)完成情况等,对当班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2、带班人员必须做到“两同时、三不放过”。“两同时”即与工人同下同上:“三不放过”即隐患和不安全行为不放过、对安全隐患找不出原因不放过、安全隐患得不到处理不放过。3、带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4、关口前移,重点加大对生产中各重点环节的检查和巡视,必要时,重点工作、关键环节及重大隐患的处理必须蹲点把关,杜绝现场安全管理的失控。5、认真检查各作业地点的工作人员是否按操作规程执行,有无违章作业现象,协调所在区域的区队之间、各环节的关系,维护安全生产秩序。6、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7、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将本班安全生产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需要注意的事项以及对下一班的建议等,填写在交接班记录薄中,同时在带班记录上如实填写本班的安全生产现场情况。三、考核及相关规定1、每月将带班考核记录交安全检查科审核、并由矿长审批后交劳资经营科执行。2、带班人员擅离职守,一次罚款100元,无故未完成带班次数的,少一次罚款200元。3、带班人员未当班与员工同进同出的,一律按违章论处,并视情节轻重,必要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造成事故的,按行政责任追究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4、当班没有领导下井带班,职工有权拒绝下井作业。矿井不得因此降低从业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5、职工有权举报领导没有带班下井,举报一次奖励200元,举报电话:xxxxxx6、未填写带班记录、交接班记录的,一次罚款50元。7、本制度从二零一零年十月一日起执行,修改解释权属矿调度室。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制度为认真贯彻xx煤业公司x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落实带班人员管理责任,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活动有序进行,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的规定精神,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1、带班人员在本班结束后,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履行交接班职责,并按xxxx公司x矿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薄的相关项目填写齐全,不得漏项。2、带班人员交接班地点在井下当面进行,严禁电话或带信交接班,防止因交接班不清而导致工作失误或诱发事故。3、交班人员要认真如实地介绍当班带班区域各工作面(点)的安全状况,设备的运转情况,有无安全隐患,以及下一班可能发生的问题及时处理意见和其他注意事项,交代完毕后经双方在交接班记录薄上签字后,方可下班。4、带班人员未完成当班任务或发现隐患,未处理完毕,不准离开工作地点,等待下一班带班人员到达并完成交接后,才能离开;因特殊原因当班处理不了的,必须向矿调度室汇报,并在交班地点,与下一班交代清楚处理措施、目前进度、应当注意事项等,并如实填写在交接班记录薄上。5、超过交接班时间,如接班人不到交接人不准离开岗位,否则按脱岗、早退(除特殊情况外)处理,如无人接班应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坚守岗位直到有人接班为止。6、领导下井带班交接班记录薄,每月由安全检查科负责发放和管理。7、本制度从xxxx年x月x日起执行,修改解释权属矿调度室。领导带班下井记录档案管理制度为认真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结合xx煤业公司x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规定,搞好领导下井带班记录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1、领导下井带班记录的项目(内容)包括:下井时间、地点、经过线路、发现问题及处理落实情况、意见等。2、领导下井带班记录必须由当班带班领导自行填写,严禁他人代为填写,以确保记录的真实性。3、每天由安全检查科对领导下井带班记录进行查阅,对存在的隐患未能现场处理的,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按规定进行整改、销号,严格执行“闭锁循环”管理。4、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每旬由安全检查科专业人员收集后,如实按相应的项目(内容)录入电脑,形成电子文档版xx煤业公司x矿领带带班下井记录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姓名、下井时间及班次、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5、领导下井带班记录与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档案一一对应,由于录入人员的工作失误造成记录与档案不一致的,给予录入人员一次罚款50元。6、安全检查科专业人员每月末将打印的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档案,交由安全矿长对档案录入情况与领导下井带班记录进行对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7、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档案由安全检查科专业人员录入电脑后,每月领导下井带班记录和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档案,由安全检查科专业人员负责收集、保存。8、矿调度室负责对人员定位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日常维护,确保运转,系统主机严禁安装与人员定位系统无关的其他应用程序,确保有足够的存储空间,人员下井记录保存时间至少保证一年以上,严禁人为删除人员出入井信息,否则给予相关人员一次罚款200元。9、安全检查科专业人员将每月领导下井带班记录和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档案按月装订,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10、历年纸质领导下井带班记录和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档案的销毁,必须经分管矿领导批准,严格按照批准销毁的时间段行进,上年度的记录和档案一律不得销毁。电子文档版在不影响内存空间的情况下,一律不得销毁。11、本制度从xxxx年x月x日起执行,修改解释权属矿调度室。安全奖惩制度为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体现重奖重罚的原则,充分调动各级领导干部搞好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制定制度 一、奖励1、全年实现矿安全奋斗目标、年终被评为安全生产优胜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标杆区队),对直接、辅助区队分别奖励1万元、5000元。2、全年实现矿安全奋斗目标,年终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对直接、辅助区队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3、被评为矿安全先进单位的科室)奖励2000元。4、被矿评为安全生产标兵、十佳安全区队长、十佳安全班组长和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分别奖励2500元、1500元、1000元和300元、先进班组500元。5、设立安全管理创新奖。创新的管理办法,在全矿推广应用的,奖励2000元。6、防止和避免重大事故发生以及在事故抢救中的有功人员,经单位申请,安全部门报请有关领导批准后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奖励。7、对安全事故、重大安全隐患、严重“三违”进行举报的有功人员奖励10005000元。二、处罚1、为确保xxxx年安全工作目标的实现,x矿对各区队、单位,实行全员安全目标奖管理制度,做到安全联保挂钩相结合,按安全目标奖管理办法试行。2、发生一起工亡事故,安全目标奖生产奖全部扣除。对事故单位当月基本工资下浮3%,罚事故区队长3000元(跟班队长3000元),副队长2500元,直接责任人罚款2000元,对主要责任人罚款1000元,罚正班长1000元,罚区段组长800元,罚安监科主要负责人2000元,副职1800元,当班检查员1000元。并将区队正队长、安监科主要负责人、当班检查员调离工作岗位。(全井安全目标奖扣除后当月立即补交)。3、区队发生一起一人重伤事故,扣除该单位所有安全目标风险抵押金(并续交下月风险抵押金),对事故直接责任人罚款1000元,对主要责任人罚款800元,连带责任人每人600元,罚跟班队长800元,罚正班长500元,罚区段组长800元,对负领导责任(区队长)的罚款500元,罚安检科负责人250元、当班辖区专职检查员200元。4、发生一人次轻伤事故,对直接责任人罚款800元,对主要责任人罚款600元,有关现场工作人员每人500元,跟班队长罚500元,正班长罚400元,区段组长罚500元,对负领导责任人正队长400元,副队长各罚款300元,罚安检科负责人200元、当班辖区专职检查员200元。5、发生一人次小伤事故,对直接责任人罚款200元,对主要责任人罚款100元,现场当事人各100元,跟班队长罚100元,正班长罚100元,区段组长罚200元,该辖区专职检查员50元,正队长100元并追罚其它副队长各50元,安监科负责人100元。当月内区队发生两次小伤,罚区队管理人员各200元,当月内发生3人次小伤事故视为轻伤事故一起,罚区队长各300元,小伤事故由安检科负责组织分析,区队写出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 伤调:17天,由队内调剂,不影响当月安全奖和年终安全奖;815天,取消当月安全目标奖,年终安全奖下浮50%;16天以上,取消当月安全目标奖及年终安全奖(由劳资科负责落实)。6、发生侥幸事故,不讲任何原因,造成跑车事故罚直接责任人500元,现场所有人员各300元;有连带责任及管理人员各100元。工作中失职,放炮把口放过人,罚把口人500元、放炮员300元。不坚持“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制度的,罚当事人各100元,罚检查员100元。如出现意外其它事故,根据事故实际情况,进行组织分析,做出处罚办法。7、发生一起一级非伤亡事故按工亡事故处罚,二级非伤亡事故按重伤事故处罚。(处罚比例按第4、第5条处罚制度执行)8、我矿实行安全目标考核制度,将安全目标奖金分配到各区队、班组、及职工个人,实行安全联保挂钩,体现安全、责、权、相互统一的原则,并将参加风险抵押金人员名单及押金上交公司财务。9、各区队对当月所查安全隐患在限期未整改的,扣除第一责任人正队长安全目标奖50%,对隐患未整改出了事故,必须对事故进行分析,按照事故性质及原因在上述第4、5、6、7条的基础上对其加罚100%。10、安全目标奖冲销单位有关人员必须当月补齐安全风险抵押金,否则不能享受安全目标奖。补交安全目标风险抵押金后,可享受安全目标奖。11、对发生工亡事故的单位和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人,主要负责人年终不评先,实行一票否决,并扣除年终奖。12、各区队当月“三违”人员人次最多的下调全队工资1%,全月一人违章达三次以上者(含三次),扣除当月个人安全目标奖。“三违”人员接到“三违”人员学习帮教登记表后,必须停工学习,进行培训考试。填写“三违”人员过五关学习鉴定表。第一次交培训费50元,当时现场人各30元,正队长20元,跟班队长50元,检查员30元;当月出现违章两次,罚款加倍;出现三次者扣除当月安全目标奖。13、“三违”人员由安检科出示通知单到各区队,各区队正队长办事员对违章人员必须立即停工学习,否则罚正队长50元,办事员50元,正班长50元,记工员100元。14、检查员抓“三违”次数:正副队长、正班长每月必须抓“三违”不少于4次。多抓一次奖30元,否则,少抓一次罚50元。(如当月该区队未发生小伤以上事故,所辖区内队长、正班长、检查员,所欠抓“三违”次数免于处罚。)15、对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职工及区队长,经职工公开评议领导批准后,方可一次性给予200500元奖励。16、对违章放炮、私扒检漏、私拆密闭一次罚款300元。井下带烟一根罚500元,带火一次罚500元,并上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17、井下班中睡觉罚款100元,发现卧铺一个罚款50元(罚区域地段正队长)。18、主井车房司机超负荷电流提升一次,罚正司机100元,副司机50元,发现问题不及时向值班室、值班矿长汇报的另罚50元,追加煤楼负责人罚款100元。司机脱岗一次罚100元,造成事故上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19、主井底装载超规定,影响提升一次,根据误工时间罚机运队副队长50100元,出现问题另追究责任。20、副井人车每班安全保护装置等有隐患不处理、未实验、不是人车者,而运行或跟人车无证上岗一次罚主管领导100元,井口负责人50元,跟人车各50元,信号工100元。南矸山绞车有隐患继续运行、电瓶车司机无证操作一人次罚主管领导50元,司机100元,井口负责人50元。21、特殊工种无证上岗操作一人次,罚该单位正队长300元。22、井下电器设备消灭失爆现象,发现一处失爆,罚正队长100元,主管领导200元。发现带电维修、带电作业一次,罚操作人500元,现场人各100元。造成事故后果自负。23、主井维修和地面高空作业时,必须先学习有关规程,定出相应安全措施,保险装置齐全,并有专职检查员在场,经检查后方可作业,否则发现一次罚检修违规者各300元,罚煤楼主管直接领导300元,正队长200元,地段负责人500元,现场人各罚100元。24、大小木场电盘锯、电刨等设备,机电大班车床、刨床等若有非工作人员操作,一次罚单位负责人300元,造成事故由本单位领导承担一切责任。25、职工宿舍、生活区域发生触电、煤气中毒等事故由该区域主管领导负责。(比照第5、6、7、8条处罚)26、对发生工亡事故的单位和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人、主要负责人年终不予评先,出现重伤一起,所在单位年终不予评为先进单位。实行安全一票否决。事故隐患排查处理制度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检查、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实施依法治安、依法治矿,强化安全责任主体,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变事后制裁为事前管理,变事故处理为事故预防,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号)及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试行)(安监总煤矿字2005134号)精神,结合我矿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谁分管谁负责”和“谁包队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一矿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消号管理制度。一、我矿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实行矿长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各专业分管领导是本专业隐患排查整改第一责任人;各业务科室科长负责本专业职责范围内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组织工作,各分管副职是分管业务范围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督办责任人;各区队正职对本区队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工作负全面责任;检查科负责对各专业隐患排查组织和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落实;对隐患排查工作组织不力、整改效果差的要给予经济处罚和责任追究。二、安全生产隐患是指矿井上下生产现场、系统、生产工艺、技术管理、自然环境、设备设施上存在的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问题。三、为便于安全隐患跟踪管理,将隐患进行以下分类:(一)按隐患危害程度分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二)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按隐患落实整改的责任分别分为A、B、C三级。A级:矿井无能力整改,需书面请示公司,并经公司批复,由公司帮助解决的隐患。B级:区队无能力整改,须由矿级领导安排解决的隐患。C级:由区队、业务科室安排解决的隐患。(三)按安全生产的专业分为一通三防、机电运输、水灾、地测、顶板和其他隐患。四、安全隐患来源依据(一)上级各类检查。(二)公司领导下井检查。 (三)矿领导下井检查;矿、区队领导值班、跟班下井安全隐患汇报;矿各类安全专项验收和检查;矿安检员检查;其他人员反映的隐患。五、隐患的排查、检查、整改与上报(一)采、掘、机、运、通、地测、调度、后勤各专业的隐患排查活动每周进行一次,由矿长组织每月对矿井重大隐患进行一次排查。(二)各专业分管矿领导在按时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的同时,要认真抓好本专业日常安全检查和专项验收检查,全矿各级管理人员都要把查处隐患当作首要任务,确保在第一时间发现各类隐患,对现场不能及时处理的隐患,每个人都要认真填写记录,归类管理,确保隐患按期整改。(三)日常各类安全检查的隐患,由检查科负责进行分类、分级;各类专业检查的隐患,由矿对口业务科室负责进行分类、分级。对C级隐患立即安排区队整改,对A、B级隐患,由矿长、安全副矿长或分管副矿长在24小时内召集分管矿领导、检查科、各业务科室及区队按“五定”原则落实整改。检查科、相关业务科室按要求及时对安全隐患归档管理,将A级隐患和重大隐患在24小时内分别上报公司相关业务部室和安监局;同时将A级隐患另行文上报公司。(四)矿相关业务科室接到各单位上报的A级隐患和重大隐患后,要在24小时内审查、认定并归档。属于本专业的A级隐患要及时制定出整改意见,本专业口不能解决的,由矿安全部门研究解决。需要公司协调解决的,经分管领导、安全矿长、矿长签字后报送安全部,由安全部研究解决。六、隐患整改1、各单位行政正职负责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隐患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的内容并组织实施;一般隐患由行政正职指定整改责任人,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2、各业务科室对分管业务范围内A级隐患和重大隐患的整改落实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隐患按期整改。3、检查科对A级隐患和重大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并定期向各有关责任人反馈。七、几点要求(一)各级领导下井要严查细管,各类检查要注重实效,隐患整改要落实到位,凡出现检查不负责任遗漏隐患、隐患不按期整改、隐患督查不到位,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责任者的管理责任,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刑事责任。(二)对隐患管理要做到档案管理规范,隐患上报及时,凡出现建档不规范、流于形式或上报材料不及时,按公司和矿考核办法处罚。(三)对有可能造成事故的重大隐患,要在第一时间逐级上报。矿各业务科室、检查科或区队要立即撤出人员停产整顿,属矿业务科室自停的,由矿组织验收(必要时可报请公司有关人员参加);属公司领导或职能部门停的,由公司组织验收,并决定是否恢复生产。(四)各级领导、业务科室要认真排查、检查和督促整改隐患。凡工作不认真、不仔细导致本单位、本专业被上级部门查出重大隐患,造成停产或受到经济处罚的,隐患单位、各业务科室、矿分管领导以及包队领导要承担相应责任。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一、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煤矿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二、煤矿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依照本制度进行安全检查,不断改进安全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生产。三、对政府有关部门安排部署的安全检查,矿长或生产副矿长负责安排落实。政府有关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进行安全检查、监察时,车间、班组、有关人员要积极予以配合。四、矿长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和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对安全检查负全面责任。各分管矿长、技术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检查负责。五、由矿长组织,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性安全大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1、全生产法律、法规是否得到贯彻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职工培训计划执行情况。2、是否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是否将安全放在生产的首位。3、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适宜,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处于执行状态;安全生责任制是否落实。4、安全管理保障体系是否满足管理需要并发挥作用,职工是否树立了安全生产意识,是否形成了全员参加的管理网络。5、作业场所是否存在环境、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否落实隐患治理措施。六、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每月至少进行1次,定期安全检查由矿长组织,分管副矿长和技术员负责人参加,分别对井上下作业现场、设备和设施进行全面检查。七、矿长定期检查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执行情况;经常检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其他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修订、修改。按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分管矿长、技术负责人每半月组织一次专项安全检查,及时解决分管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问题。八、对生产作业现场、设备、安全设施和人的行为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和制止人的不安全行为。1、矿主管生产安全的副矿长、技术负责人下井指挥生产,必须同时检查安全工作。2、安全检查人员要经常深入井下作业现场检查,每月不少于20次。3、班组长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九、安全大检查、定期安全检查和专业安全检查实行安全检查表制度。检查前制定安全检查表,检查中,应认真依照安全检查表逐项检查、填写。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责任人。十、作业人员必须按“三大规程”要求,实行标准化作业,作好岗位责任范围内的检查和自保互保工作。十一、安全检查员日常监督检查,应当检查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制止三违行为。现场检查应当全面,突出重点。检查地点、时间、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要如实记录。安全检查员对作业班组和作业人员能够解决的事故隐患,有权要求限期解决;对有发生事故危险的场所,有权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及时下达安全建议书,并向矿长或有关负责人报告;对违章行为有权提出处罚意见。十二、对未按规定开展安全检查或检查工作不认真,检查后未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或未落实整改措施导致事故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安全处罚规定,追究相关责任的人责任,实行经济处罚。十三、安全检查记录有妥善保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制度第一条 为了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及时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堵塞漏洞,确保我矿安全生产,根据煤矿生产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依照本制度定期召开安全办公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问题。第三条 矿每周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遇有特殊情况,如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即随时召开 。第四条 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由安全矿长主持。第五条 安全办公会议的参加人员:各区队支书或队长、办事员、各业务科室科长。第六条 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的内容和任务,是研究我矿安全生产和各类建设工作,具体内容由会议主持者确定。第七条 会议由安检科负责做好记录。第八条 对一些重大安全隐患,在会上矿长指定有关人员跟踪事故隐患单位,督促。落实、解决并汇报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培训例会制度为切实加强我矿安全生产管理,促进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发展,特制定一矿安全生产培训例会制度。一、安全生产培训例会每周一召开一次,分上午、下午两次进行。二、安全生产培训例会由各区队长、办事员主持召开,例会地点一般在各区队安全培训室。三、区队所有在职职工必须按时参加每周一安全例会培训学习,并现场签到。四、会议内容:1、认真学习上级重要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政策法规和上级重大部署,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总结上周的安全工作及安全目标、指标完成情况;2、传达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指令、文件,提出本周各区队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布置下周工作重点。3、认真学习岗位规范化作业标准,学习岗位描述、手指口述知识。4、贯彻上岗前5分钟背述“手指口述”内容制度。5、进行自救、互救演练。五、安全例会由安全科负责监督和考核。安全技术学习制度一、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班前会10分钟讲安全”、“每周一安全例会”制度,建立详实的学习记录,每月组织一次考试,对考试不及格的人员,一律进行待岗培训,复训仍不及格者,一律清退。二、各采掘工作面工程开工前1-2天,由区队长或区队支书组织,区队技术员向全队干部职工贯彻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参加安全技术措施、规程贯彻会议的干部职工必须在签名表上签名。规程、措施贯彻后,并组织全队干部职工进行考试,考试合格的人员,方可上岗作业。三、审批后的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单位负责分发到参与审批的单位。分管业务科室、调度室、安检科、通风科为必送单位,并且向安检科报送学习签字情况;其它单位可对相关内容进行摘录。所有区队和分管业务科室必须有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保管专柜,并由专人负责。四、规程、措施的编写单位、调度室、安检科必须全员贯彻学习,其他签字单位(业务科室、相关区队)可对相关内容进行摘录,对相关人员贯彻学习签字。五、业务科室在规程、措施执行前负责对分管矿领导贯彻学习签字。入井人员管理制度为了保障我矿安全、文明生产,经矿领导班子研究,特制定入井人员管理制度如下:1、井口验身工,必须严守工作岗位,对出、入井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验身制度。2、严格检查入井人员衣服,杜绝穿化纤衣服入井,矿灯、矿帽等物品是否齐备,严禁酒后和带火种入井。3、升井人员严禁携带火工品和公共财物上井。4、井口验身工与灯房工作人员每班必须认真核对当班矿灯发放数量和入井人数,核准后报值班室。5、每班工作结束,过一个半小时后,灯房把出班交灯数和入井人数核准后,报值班室。6、值班矿长根据汇报情况,和有关单位及时联系。7、井口验身工必须坚持清点人员,要排队上车,不要拥挤,上、下井人员按人车核定数量放人。8、井口验身工要搞好区域内卫生,保持洗脚池水常流,煤勤挖,做到一流服务。入井验身和出入井清点制度 1、井口验身工,必须严守工作岗位,对出、入井人员坚持严格验身。2、严格检查入井人员衣服、矿灯、矿帽、自救器等物是否齐备,严禁酒后和带火种入井。3、升井人员严禁携带火工品和公共财物上井。4、灯房每班到点把当班发灯数和人数核准,报值班室。5、每班过一个半小时后,灯房把出班交灯数和人数核准后,报值班室。6、值班矿长根据汇报情况和有关单位及时联系。安全检查管理制度为保障矿井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杜绝一切事故发生,增强职工安全责任感和安全监督作用,针对我矿目前安全情况,特制订安全制度如下:一、各区队正队长为本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安全生产做为第一要务来抓。每个区队每班必须有一名队长跟班下井,负责本班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对辖区内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当场进行处理,隐患不消除,不准脱离现场。对暂时不能解决的,要上报有关领导,并制定安全措施。二、安全检查员职责1、安全检查员实行分片包干制,做到各负其责,对所辖区域严格检查,每班对各工作场所检查不能少于两次。2、安全检查员不得空班漏检,对本班查出的不安全隐患要责成所辖区的跟班队长立即处理,并要监督整改和处理。对安全隐患拒不处理的,要当场停止工作,并报告调度值班室。3、安全检查员要认真检查各工作面瓦斯涌出情况、供风量、甲烷传感器悬挂位置,正确填写瓦斯和测风牌板,不准随意填写。4、为搞好安全生产,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对“三违”人员要上报给予处罚。5、安全检查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必须交清当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坚决杜绝早出班,晚进班,交接双方必须在本区域内用电话向科室汇报交接班情况。6、对安全检查员不认真检查,玩忽职守,每月完不够抓“三违”次数的,月底结算给予处罚。7、安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