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doc
2015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一、关于 2015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情况说明2015 年度收入总计 695.9 万元,支出总计 695.9 万元。与 2014 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108 万元,增长 18.4%。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合并原爱卫会。二、关于 2015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本年收入合计 695.9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695.9万元,经营收入 0 万元, 占 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 占 0%.三、关于 2015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本年支出合计 695.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656.8 万元,占94.4%;项目支出 39 万元, 占 5.6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经营支出 0 万元, 占 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 0%。四、关于 2015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情况说明2015 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695.9 万元。与 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108 万元,增长 18.4%。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合并原爱卫会:。五、关于河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5 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695.9 万元。与 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108 万元,增长 18.4%。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合并原爱卫会:。(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河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5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 555.3 万元,占79.8%,其他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 113.7 万元,占 16.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15.5 万元,占 2.2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 10.4 万元,占 1.6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1.0万元,占 0.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河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支出决算为 695.9 万元六、河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河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5 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5.3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384.4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公用经费 170.9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对 2015 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进行说明,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情况及评价结果一并公开并说明。名词解释一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基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等。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八、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九、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于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十二、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 “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十三、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十四、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十五、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十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十七、公务用车购置: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十八、人员经费: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十九、日常公用经费: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二十、 “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二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二十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二十三、年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