沟槽开挖与回填技术交底(共4页).doc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交底日期年 月 日施工单位分项工程名称室外给水工程交底提要沟槽开挖交底内容1.测量放线 根据设计施工图,测设管道中心线和检查井中心位置,设立中心桩。管道中心线和井中心位置经复核后方可在施工中使用。 根据施工管道直径大小,按规定的沟槽宽度测放出边线,开挖前用石灰划线来控制,对于井位置的确定通过在沟槽外两侧设置控制桩来进行控制,并记录两桩至井中心的距离,以备校核。2.沟槽开挖管道沟槽严格按管道设计的平面位置和纵断面高程开挖, 开挖时,不得破坏槽底原状土的结构,局部超挖部分应回填中粗砂或其它细骨料处理。沟槽开挖的深度为设计基底标高(绝对标高),控制桩为对应管沟沟槽每100米一处控制点顶面高程(当面交桩),管道纵坡严格按设计纵断面图各里程桩对应坡度i计算,当挖土接近要求深度时,应随时复核槽底标高,以便于控制挖土深度,若已发生超挖,应以中粗砂或其他细骨料回填夯实,不准用原土回填。机械开挖时,沟底预留值不应小于0.15 m.预留部分在管道敷设前应人工清底至设计标高. 管道沟槽开挖沟底宽度为D+800mm,管道放坡不小于1:1(详见图纸-管道典型横断面图-断面边坡统计表)。沟槽开挖位置位置详见设计图纸。开挖的土方原则上就地堆置,但堆放高度不超过 1.5m,施工时严格进行控制。堆置点离坑边距离不小于3m,以减小沟槽边堆土对沟槽壁侧向土压力,以确保沟槽的稳定性。3.管道基础或垫层应符合下列规定:(1)管道必须敷设在原状土地基上,局部超挖部分应回填夯实.当沟底无地下水时,超挖在0.15 m以内时,可用原土回填夯实,其密实度不应低于原地基天然土的密实度;超挖在0.15 m以上时,可用石灰土或砂填层处理,其密实度不应低于95%.当沟底有地下水或底土层含水量较大时,可用天然砂回填.(2)沟底遇有废旧构筑物、硬石、木头、垃圾等杂物时,必须在清除后铺一层厚度小于0.15 m的砂土或素土,且平整夯实。审核人交底人接受交底人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并保存(一式三份,接受交底人一份、交底人一份、安全员一份)。工程测量控制点交桩记录表工程名称:120万吨/年钾肥项目扩能改造工程外部供水管道 编号:序号桩点名称桩类型桩位置绝对高程备注1K +高程控制桩2K +高程控制桩3K + 高程控制桩4K +高程控制桩5K +高程控制桩6K +高程控制桩7K +高程控制桩8K +高程控制桩9K +高程控制桩10K +高程控制桩11K + 高程控制桩12K + 高程控制桩13K +高程控制桩管道边坡简表桩号范围开挖边坡回填边坡1m11m20+079.0223+4001111.2511.753+4004+4001111.754+4005+60011.2511.755+60027+504.491111.75上列桩基共 个,现提交给施工班组做管道沟槽开挖施工测量控制基准点,当天使用前交接双方予以复核签字后使用。其它说明:控制桩应每天复核,正确无误后施工班组使用,接桩人每日自行对控制桩进行保护。如有在使用中发现误差交大,因及时通知交桩人进行复测。交桩单位:(签字) 年 月 日复核情况:接桩班组测量员:(签字) 年 月 日交桩过程会签栏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并保存(一式二份,接受交底人一份、交底人一份)。 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交底日期年 月 日施工单位分项工程名称室外给排水工程交底提要沟槽开挖与回填交底内容4. 土方回填:办理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后,即可进行管沟回填土。1)沟槽回填土时,砖、石、木块等杂物应清除干净。2)沟槽内不得有积水,沟槽回填应分层进行,每层厚度不应超过30cm。3)回填土时应用原土或砂砾土回填,槽底至管顶以上300mm范围以内,回填的土中不得有大于50mm的砖、石等硬块。4)回填土的每层虚铺厚度,应按采用的压实工具和要求压实度确定。5)两侧和管顶以上50cm范围内的回填材料,应由沟槽两侧对称运入槽内,不得直接扔在管道上,回填其它部位时,应均匀填入槽内,不得集中堆入。6)在管道试压前,管顶以上回填土高度不宜小于0.5,可留出管道接头处0.2范围内不进行回填。对于塑料管道管沟各部位回填土土质及压实系数()应符合下图的规定,其它管材压实系数(%)可参考本图规定:5、沟槽开挖施工机械由项目部提供,沟槽土方回填由二次结构施工作业队完成。审核人交底人接受交底人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并保存(一式三份,接受交底人一份、交底人一份、安全员一份)。专心-专注-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