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林大学创业孵化园企业入驻手册(共12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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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林大学创业孵化园企业入驻手册(共12页).doc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浙江农林大学创业孵化园入园手册目 录一、创业孵化园简介二、创业孵化园组织架构三、创业孵化园入驻流程四、创业孵化园管理须知(一) 房屋装修管理规定(二) 电话、网络安装指南(三)日常维修服务(四)供配电的管理与服务(五)水电费、物业费收缴与管理(六)洽谈室、会议室、培训室、展销室使用管理办法(七)车辆管理(八)环境卫生(九)房间调整五、 联系方式一、创业孵化园简介创业孵化园占地面积10余亩,建筑面积10000多平方米,位于浙江农林大学衣锦校区东侧,联建学生公寓南面,距浙江农林大学东湖校区和临安市国家级科技孵化基地不到2公里,距青湖科技城约5公里,离杭徽高速公路及120省道不到3公里,进出杭州和临安市中心交通便捷。另外,该区块周边电力、通讯、供水、网络、商住及餐饮服务等基本设施齐备,生活工作十分便利。随着城市轻轨、地铁及临安滨湖新区的发展,创业孵化园的区域优势将越来越明显。园区于2014年10月正式投入使用,将按照市场导向,围绕“创新、创意、创业”主题,以培养创新创业人才、发掘创业潜力,催化、孵化科技企业为目的,以实施创新创业教育、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和汇聚创新创业资源为核心,以营造创新创业环境,加强创新创业服务能力建设为重点,面向浙江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需求,依托学校科技和人才优势,创新产学研用合作模式,将教育、科技和经济有结合,使之建设成为浙江省内知名的、优势特色明显的创新创业载体。园区目前设有大学生创新创业区、生态科技产业孵化区、生态文化创意产业孵化区、创业培育区、公共服务及成果展示区等功能区块。园区主要业务平台:1.创业咨询服务平台创业政策、工商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财务管理、投融资业务、项目申报、法律与经营管理等创业咨询服务。2.技术中介服务平台提供科技成果鉴定与发布、专利申请与许可转让、产品评测与商业价值评估、技术市场推广谈判等技术中介服务。3、研发服务平台依托浙江农林大学各类创新平台、科研团队及学科优势,提供技术对接、合作开发、专家咨询等服务。4.创业教育平台组织或参与相关创业赛事、论坛和报告会;定期举办创业沙龙、创业教育培训活动等;与入园企业一起构建创业教育实训平台,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实践机会。二、创业孵化园组织架构创业孵化园管理委员会综合管理部计划财务部创业孵化园管理办公室浙江农林大学科欣科技有限公司创业服务部专心-专注-专业三、创业孵化园入驻流程施工及竣工 申请入园团队在收到园区允许施工的通知后方可施工,1个月内竣工。正式开业、开展日常运营 提交装修施工方案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符合园区管理要求的装修施工方案至孵化园综合管理中心。签署入园协议及相关合同等 自接到入园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孵化园综合管理中心签署入园协议、房屋租用合同、消防安全管理协议等,并完成房屋钥匙交接工作。公司章程及前期筹建材料审核拟注册企业机构提交入园申报材料 创业工作室已注册企业机构工商注册、组织机构代码验证资质审核评审、确认入驻孵化园管理办公室组织评审、确定入驻团队名单,并通知相关责任人。四、创业孵化园管理须知(一) 房屋装修管理规定 1入驻团队(企业)只能对入园协议中约定的房屋场地进行装修,鼓励进行活动式、可拆卸式的无损于原装修主体的装修方案。2孵化园内的各场地均已进行基础装修,入驻团队(企业)进行内部装修前,应充分考虑空调位置、电话与网络布线、增设电源插座数量、照明与采光、电源总闸控制、消防要求等因素,合理布局。3入驻团队(企业)在装修施工准备前,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将装修设计和施工方案及图纸送孵化园综合管理部,孵化园将依据装修损害、建筑规范、消防安全、环境影响、可持续使用等多方面进行审核。经同意后,企业须按照核准后方案施工。装修费用由创业团队(企业)自行解决。4.创业团队(企业)退出孵化园时,尽可能恢复进驻前原样。不能恢复原样的,入驻团队(企业)要承担拆除、恢复费用。若装修后的场地能便于以后新入驻创业团队使用,经退出创业团队同意,所有物品归孵化园所有。5.装修现场应做到减小环境污染和必要的防火措施,装修材料堆放合理,易燃物品妥善保存,禁止在公共通道及走廊等公共场所堆放装修材料。装修垃圾必须自行清运出孵化园,严禁随意扔弃垃圾。禁止施工人员在场地内做饭和夜间留宿。6入驻团队(企业)门牌和标识由孵化园按统一标准进行制作和安装。非内部场地的外墙、天花板、窗户、门板、地面上不得随意装设其它任何形式的广告。7装修过程中必须文明施工,尽量减少对相邻企业的影响,并认真听取孵化园管理部门的合理建议和要求,进行整改。(二) 电话、网络安装指南1电话:入驻团队如需开通通信服务,可自行拨打电信公司电话(10000)或到学校东湖校区A12电信营业厅进行申报安装,费用自理。电话机可向孵化园综合管理部领取,做好领用记录。2网络:(1)园区宽带线路已经安装到户。入驻团队可自行向孵化园综合管理部申请开通网络端口一个,由学校现代教育网络中心办理。如需外接其他网络宽带,请自行与提供服务的单位联系,费用自理。(2)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的规定,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查阅、制作和传播妨碍社会治安的淫秽色情等信息,发现上述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关信息应及时向孵化园综合管理中心报告,涉事企业将被取消入驻资格。(3)企业须自行做好内部的网络安全管理,防止病毒入侵,防止外部攻击。(三)日常维修服务1.公共区域非人为损坏的水、电、木原样性修复,向孵化园综合管理部报修,由管理部统筹安排维修,费用由园区承担。2.入驻团队办公区域非人为损坏的水电木原样性修复或其他维修,请告知孵化园综合管理部,由管理部统筹安排维修,费用自理;亦可自行找外部维修人员进行维修,费用自理。(四)供配电的管理与服务孵化园最大程度上保障入驻团队的正常用电,及时告之供电信息。入驻团队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孵化园负责对公共区域的用电配给,任何入驻团队及个人未经允许不得自行引入电源和擅自拆改原设计电路。入驻场地内如确需变更线路,须向孵化园综合管理部咨询,审核改动方案,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用电,所发生费用由创业团队(企业)负责。2入驻团队用电不得超过原设计装表容量,不准擅自超负荷用电。如确因需要安装大功率的生产设备,须向孵化园综合管理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实施并接受监督指导。入驻企业如需扩增电容,须向综合管理部提出申请,由孵化园审核解决。3孵化园负责园区用电管理,确保用电安全与规范,并定期进行用电安全普查,入驻团队应给与配合。严禁私接电线和偷电,如发现此类情况,通报批评,并停电处以罚金。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4供配电系统出现故障或入驻场地内部线路故障应及时通知孵化园综合管理部派专业人员检查维修,切勿擅自处理。入驻团队及员工不得擅自触及公共供配电设施或私自停电作业,以免造成电器设施损坏或人身伤害。5入驻团队(企业)应教育员工遵守一般用电规则,确保安全用电,合理用电,节约用电;下班前检查电源开关及插座,防止意外电气事故。(五)水电费、物业费收缴与管理1.所有孵化园入驻团队都需缴纳水电费、物业费。2.电费按电力部门的标准收取;水费按入驻企业的孵化面积分摊;物业费根据入驻团队使用场地的建筑面积计算,按每平方米0.5元/月的标准收取。3.水电费按季度收取。各入驻团队在收到水电费缴款通知单后,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水电费收取标准,自行到孵化园综合管理部缴费。如逾期不缴的,每超过1天,收取1%的滞纳金;如人为出现偷电现象的, 除对偷电户加倍收取偷电量的电费外,并根据所偷电量的多少给予其1001000元的罚款,情况严重者,收回场地。对偷电行为进行举报的,从偷电罚款中提取50%给予奖励,并予以保密。入驻团队(企业)搬迁、退驻时,应保持室内原有线路完好。否则,重装线路的费用由拆户支付。4.园区水电收费标准随着自来水、供电局相关收费的变化而做相应调整。(六)洽谈室、会议室、培训室、展销室使用管理办法为加强和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园区公共服务设施的作用,根据浙江农林大学会场使用管理规定和浙江农林大学接待服务中心相关收费标准,结合会场服务的实际情况,除协助使用单位做好会前悬挂横幅、投影仪使用、灯光、调音音控及会后清理会场的基本服务外,提供司茶、会标、席位牌和会场布置等有偿服务。具体使用与管理办法如下:1服务对象:入园团队(企业)主办或承接的活动。2借用程序:由孵化园综合管理部受理申请。申请借用洽谈室,须提前半天进行预约;申请借用会议室,须提前二天进行预约;申请借用培训室、展销室,须提前一周进行预约。预约时,需填写相关申请表。3需孵化园提供会务服务的,收费标准如下:服务场所服务项目洽谈室会议室培训室展销室备 注基本服务费(元/场)30120150200展销室收费时间单元为一天,其他场所为3小时。茶水费用(元/人.次)3333茶叶费用根据品质另计矿泉水(瓶)1.51.51.51.5茶歇(元/人)15151515150人以上每次2000元计绿色植物(元/场)/根据实际摆放量确定鲜花(元/束)100100100100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水果(元/盘)25252525餐巾纸(元/盒)6666小毛巾(元/个)2222纸杯(元/桶.50个)12121212注:上述收费标准随着学校政策和相关部门收费的变化而做相应调整。如需其他会务服务,可向孵化园提出要求,收费根据实际消费优惠收取。4.主办活动的入园团队(企业)可向园区申请活动补助,园区根据举办活动的意义酌情给予补助。5注意事项(1)借用园区公共服务场所,须爱护场内各项设施、物品和设备。活动结束后,借用单位要配合园区管理工作人员对设施进行检查,因使用不当的原因,造成器材、设施的损坏、丢失,应照价赔偿。(2)布置会场时,未经园区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搬动或改变场内的设施;不得在场所内从事违法活动。(3)使用期间请自觉保持室内清洁。使用结束后,借用单位应及时清理标语条幅,关闭门窗、灯光以及相关设施。若出现安全问题及其他隐患,孵化园将追究使用单位的责任。(4)严禁使用明火,乱接电线或违规操作设备等行为。违者对造成的损失负责赔偿,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有关部门追究相应的责任。(七)车辆管理孵化园内建有停车场,为保证孵化园内交通秩序,所有入园的车辆遵守需如下规定:1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园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2园区大门口禁止停放车辆,车辆不准在园区内长期停放。3园区内车辆停放服从园区保卫人员指挥,注意行车安全,并在指定区域停放。4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5机动车辆在园区内禁止鸣号。6不准辗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7不准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在停车场或道路上划线停车位内停放,非机动车必须有序停放。8不按管理规范停车的车辆(包括非机动车、自行车)将给予锁车处理,情节严重者罚款。9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八)环境卫生1孵化园委托学校后勤负责园区整体卫生清洁工作,安排清洁人员定时清扫楼内公共区域。2入驻团队(企业)负责打扫办公室内部及分配到的卫生管理责任区。园区垃圾实行袋装化,将袋装垃圾放到指定地点,由清洁人员统一运走;请勿将茶叶、烟头等杂物倒入水池内,以免造成堵塞。3如遇重要节假日、各种参观、会议及特殊活动,园区通知各入驻团队(企业)按照孵化园综合管理部的统一通知进行整理。(九)房间调整企业确因发展需要增加或减少房间面积,需先向孵化园综合管理部提出申请,孵化园管理办公室根据相关政策,给予审核后进行调整;禁止自行私下进行房间调整。五、 联系方式(一)办公地点、联系电话1、创业孵化园管理办公室: 浙江农林大学东湖校区A12-208联系电话:0571-()2、科欣科技公司综合管理部:浙江农林大学创业孵化园2-203联系电话:0571-()3、科欣科技公司创业服务部: 浙江农林大学创业孵化园2-204联系电话:0571-()4、安保服务联系电话:0571-()(二)电子邮箱 qiyejialeyuan(三)QQ及其他网络联系方式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