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 帮助中心 好文档才是您的得力助手!
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全部分类
  • 研究报告>
  • 管理文献>
  • 标准材料>
  • 技术资料>
  • 教育专区>
  • 应用文书>
  • 生活休闲>
  • 考试试题>
  • pptx模板>
  • 工商注册>
  • 期刊短文>
  • 图片设计>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动车辆保险管理工作的通知.doc

    • 资源ID:16421130       资源大小:15.50KB        全文页数:6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积分:1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动车辆保险管理工作的通知.doc

    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动车辆保险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动车辆保险管理工作的通知【法规标题】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动车辆保险管理工作的通知【颁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文字号】【颁布时间】202*-12-27【失效时间】【法规来源】【全文】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动车辆保险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动车辆保险管理工作的通知保监发202*136号各财产保险公司:为保证机动车辆保险管理制度有效实施,提高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管理水平,促进保险市场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做好机动车辆保险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条款费率问题各财产保险公司应严格按照保监会关于改革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的通知(保监发202*87号)、关于印发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审批程序及核心内容的通知(保监发202*95号)等文件的要求申报车险条款费率。各财产保险公司,应严格执行经保监会批准的车险条款费率,严禁擅自变更车险条款费率。二、关于保险单证管理问题各财产保险公司应加强对机动车辆保险单证的管理,建立并严格执行单证印制、发送、存放、领用、核销、盘点等制度。(一)选择印刷单位的事后报告制度1、各财产保险公司应选择行业资质良好,管理科学、技术先进的印刷企业为机动车辆保险单证的印刷单位,印制单证的防伪技术应达到关于机动车辆保险监制单证技术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2*11号)规定的要求。2、各财产保险公司选定印刷单位后,应向中国保监会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双方签订的印刷合同复印件、选定印刷企业的工商执照复印件、选定印刷企业的基本情况介绍、选定企业印制的样本等。(二)单证样本和编号的事后报告制度1、单证样本的事后报告。各财产保险公司在变更机动车辆保险单证格式后,应于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向中国保监会及当地保监办报告,报告的内容和程序参照关于印发机动车辆保险监制单证管理办法的通知(保监发202*6号)中关于样本备案的要求。2、单证编号的事后报告。各财产保险公司和省级分支机构应将监制单证的印刷流水号、使用编号的编制办法,于使用后10个工作日内分别向中国保监会和当地保监办报告。(三)作废单证的管理监制单证的销毁应由各财产保险公司总公司同意,原则上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深圳市为单位统一进行。1、建立销毁单证的登记制度。各财产保险公司应建立机动车辆保险单证销毁登记表,按销毁单证的单位逐级填报,并由各级负责人签字。销毁登记表应妥善保存。2、销毁单证报告制度。各财产保险公司的省级分支机构在销毁单证前,应向当地保监办报告,各保监办可到销毁现场检查。各财产保险公司应严格管理机动车辆保险单证,防止出现撕单、埋单等违法违规行为。三、关于条款、费率、单证格式的社会公布问题各财产保险公司应将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及费率说明、保险单证的样式、保监会提示消费者购买机动车辆保险注意事项的公告,在所有营业场所以及代理机构张贴,并在公司网站公布,提醒消费者注意。四、关于宣传问题各财产保险公司应遵守保监会有关规定,加强对机动车辆保险管理制度的宣传工作。严禁将本公司车险产品与其他公司产品进行比较,误导消费者;严禁各保险公司相互诋毁。五、关于信息统计与分析问题各财产保险公司应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的信息统计工作,完善机动车辆保险的信息化建设。(一)机动车辆保险的电子化管理各财产保险公司应将机动车辆保险的所有数据纳入计算机系统管理,计算机系统的数据库信息应向中国保监会和各地保监办开放,并达到以下要求:1、分角色管理控制系统;2、条款、费率中涉及的重大风险因素的分类统计汇总;3、按保单、指定时间段、指定区域提取数据,包括批改情况、收费情况、赔款情况等;4、按保单发生年、赔款发生年以及会计年度统计有关信息;5、数据应能转换为EXCEL表或中国保监会指定的其他数据库类型;6、业务数据与财务数据对接,能够自动核对保单的收费及财务入账情况,能够自动生成业务统计和财务报表。(二)监管报表的填报各财产保险公司应严格按照保监会有关规定填制、报送机动车辆保险监管季报表和机动车辆保险监管年报表,监管报表应由计算机系统根据基础数据自动生成。六、关于数据真实性问题各财产保险公司应继续加强对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的管理,保证机动车辆保险财务、业务数据真实。(一)严格按照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的要求确认保费收入,不得在账外核算应收保费,严禁保费收入不入账和跨核算期甩账。(二)加强对代理人和代理手续费的管理。代理手续费只限于向具有合法资格的保险代理人支付,不得向其他人支付,应以转账形式支付单位代理手续费。(三)各项准备金的提取应按有关规定足额、及时提取,严禁任意提取准备金。(四)加强机动车辆保险理赔管理,不得在赔款支出项目中列支与理赔无关的费用,严禁编造假赔案。(五)按规定核算机动车辆保险经营费用,合理确定综合性费用的分配原则。各财产保险公司应切实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认真做好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的各项管理工作。保监会将依据新的保险法,加强对机动车辆保险的监管,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二OO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扩展阅读:关于加强机动车交强险承保工作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机动车交强险承保工作管理的通知保监厅函202*91号各中资财产保险公司:交强险自实施以来,对促进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利发挥了重大作用。但由于交强险保单中对保险期间有关投保后次日零时生效的规定,使部分投保人在投保后、保单未正式生效前的时段内得不到交强险的保障。为使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得到有效保障,更好的发挥交强险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的作用,现对加强有关交强险承保工作通知如下:各公司可在交强险承保工作中采取以下适当方式,以维护被保险人利益:一是在保单中“特别约定”栏中,就保险期间作特别说明,写明或加盖“即时生效”等字样,使保单自出单时立即生效。二是公司系统能够支持打印体覆盖印刷体的,出单时在保单中打印“保险期间自X年X月X日X时”覆盖原“保险期间自X年X月X日零时起”字样,明确写明保险期间起止的具体时点。各公司应严格遵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有关规定,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加强交强险承保工作管理,采取适当方式明确保险期间起止时点,以维护被保险人利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保监厅函202*79号辽宁保监局:你局关于对机动车交强险承保中“即时生效”有关问题的请示(辽保监发202*5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一、关于加强机动车交强险承保工作管理的通知(保监厅函202*91号,以下简称通知)未强制要求各经营交强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实行交强险保单出单时“即时生效”。二、202*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投保人在投保机动车交强险时,可提出交强险保单出单时“即时生效”。根据通知规定,各经营交强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方式实现交强险保单出单时“即时生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第 6 页 共 6 页

    注意事项

    本文(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动车辆保险管理工作的通知.doc)为本站会员(阳***)主动上传,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淘文阁 - 版权申诉 - 用户使用规则 - 积分规则 - 联系我们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