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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资公司登记备案办事指南.doc

    • 资源ID:1660094       资源大小:27.50KB        全文页数: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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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资公司登记备案办事指南.doc

    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办事指南一、登记条件申请人申请人有经营能力的公民。有经营能力的公民。登记事项登记事项经营者姓名、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 项。申请方式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提交申请:(一) 直接到企业登记场所;(二) 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二、登记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三、实施机关本行政许可办理机关为:区县级或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佛山市分为 3 级,分别为 市级、区级、镇级(街道)级。 1.1.权责划分权责划分( (市市) ) 市局权限:受理在市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进行事项变更 2.2.权责划分权责划分( (区区) ) 区级权限:受理在区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进行事项变更 3.3.权责划分权责划分( (镇、街道镇、街道) ) 镇级权限:受理在分局(工商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进行事项变更四、审批条件设立依据设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1.1.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许可: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许可:1)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备,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必要条件必要条件2.2.不予许可的情形:不予许可的情形:1)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齐备,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五、办理时限申请人直接到登记场所提交行政许可申请,登记机关认为申请材料齐全,应当予以受 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可以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不能当 场决定的,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七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 经登记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七个工作日。六、审批收费不收费。七、审批流程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取号:申请人在排队叫号机取得办理顺序号。 2.申请:申请人按顺序号到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3.受理:窗口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或者 5 个工作日内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5 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受理通知 书。 4.审查:部门在承诺时限内审查决定,予以通过的,出具准予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 人自决定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领取营业执照及核准登记通知书;不予通过的,出具 登记驳回通知书。 5.取证:窗口办结,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 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如下: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如下:1.申请人信息登记:申请人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网上注册个人信息,确认阅读 协议,开通网上办事大厅个人账户。 2.申请:申请人根据办事需求在网上办事大厅找到相应事项提出申请,并上传电子化材料 提交确认;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的,根据提示到窗口提交或邮寄纸质材料。 3.受理:部门收到网上申请后对电子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 定格式的 5 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出具电子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5 个工作日 内在网上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4.审查:部门受理后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予以通过的,出具准予登记通知书, 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领取营业执照及核准登记通知书;不予通过 的,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 5.取证:申请人根据短信提示在网上个人中心查阅办理情况,到窗口领取或邮寄办理结果。八、办理地址1.1.窗口办理地址窗口办理地址窗口地址窗口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办公时间办公时间交通指引交通指引佛山市高明区明城 镇明六路 3 号明城 镇行政服务中心内0757-88831408星期一 8:30-12:00,下午 2:30-5:30 法定节假日除外乘坐 501/504/506 路,在明 城镇行政服务中心站下车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 镇更合大道 355 号 更合镇行政服务中 心内0757-88843122星期一 8:30-12:00,下午 2:30-5:30 法定节假日除外乘坐 501/506 路在,在更合 镇政府站下车,步行 500 米佛山市高明区荷城 街道三洲百灵路 88 号行政服务中0757-88620839星期一上午 8:30-12:00 下午 2:30-5:30 法定节假日除外区内可乘坐 522/535 路至行 政服务中心站下车即到,或 乘坐心三楼 C 区501/502/503/504/505/506 路至三洲下沉立交东站,过 马路(南向)后直走 500 米 即到佛山市高明区高明 大道和顺路 115 号 杨和镇行政服务中 心内0757-88802991星期一 8:30-12:00,下午 2:30-5:30 法定节假日除外乘坐 501/504/506 路,至永 利坚站下车,步行 160 米九、咨询、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1.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咨询和审批进程查询。电话查询: 12345;2.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投诉。电话:12345;网址: http:/12345.foshan.gov.cn/ 。3.申请人对本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办理结果有异议的, 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1、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 公室。,1、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 219 号; 2、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汇路 6 号。 ,1、020-85587160;2、0757-83382285;行政诉讼: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广东 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南路 3 号,0757-2262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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