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用电运行管理办法(共14页).doc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供用电运行管理办法1 范围本标准明确规定了供用电的管理和有关使用规定,以达到安全、稳定、可靠、经济运行目标,保证正常电力供应、电气设备正常运行和合理使用电力。本管理办法适用于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公司参照执行。2 引用文件供用电企业电气设备运行标准(2000年版 中国电力出版社)。供电营业规则(1996版 中国电力工业部颁布条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DL408/409-1991)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DL755-2001)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14285-1993)3 机构及职责3.1 机动部3.1.1 负责组织、贯彻和健全供用电管理规章制度。3.1.2 对外负责与上级电力供应部门的联系工作和业务往来。3.1.3 审批公司外供电用户申请。3.1.4 审批6KV以上系统继电保护整定值的变更。3.1.5 组织公司相关人员对供用电运行事故进行分析。3.1.6 审核月电度并办理月对外供电电费付款申请手续。3.1.7 研究东方化工城的总体供电规划。3.2 生产管理部3.2.1 制定公司年度、季度及月度用电计划。3.2.2 协调公司用电负荷。3.3 生产作业部3.3.1 完善电力计量仪表。公司电力一级计量仪表配备率要达到98%;部门用电二级计量仪表,主要用电岗位配表率达100%,其它要达80%以上。3.3.2 提高用电负荷率;合理调整无功补偿装置,提高供用电系统的功率因数,必需高于0.90以上。3.3.3 贯彻执行电力部门颁布的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全国供用电规则,劳动部与化工部等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试行),电气专业人员经过考试合格发给安全作业证后,方可上岗工作。3.3.4 负责辖区内的变电所运行方式的变更及相关电气操作。3.4 安全环保部3.4.1 负责电气专业安全规程的学习和考核工作,做到持证上岗。3.4.2 监督使用部门进行电气安全检查,消灭事故隐患,做到安全、可靠的供用电。3.5 装置保运部3.5.1 完善电力计量仪表,公司电力一级计量仪表配备率要达到98%;3.5.2 提高用电负荷率;合理调整无功补偿装置,提高供用电系统的功率因数,必需高于0.90以上。3.5.3 贯彻执行电力部门颁布的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全国供用电规则,劳动部与化工部等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试行),电气专业人员经过考试合格发给安全作业证后,方可上岗工作。3.5.4 负责总变变电所运行方式的变更及相关电气操作。3.5.5 负责全公司电度电量抄表。4 供用电系统的运行方式及调度管理4.1 总变供用电系统的运行方式由装置保运部提出,技术装备部负责审定,征求广泛意见后,根据地方电力系统的结构、负荷变化、设备运行情况确定110KV系统运行方式。4.2 除总变以外的所有变电所运行方式由生产作业部确定,同时报生产管理部及技术装备部备案。4.3 装置保运部电仪部为总变运行管理负责部门,生产作业部6KV进线柜及合环操作前,生产作业部值班人员通知总变值班人员,经总变值班长同意方可操作。4.4 生产作业部6KV系统停电时,需到总变办理停电票手续后(见附件A),经电仪部技术监督以上人员审批同意方可执行。4.5 公司供用电系统包括生产作业部总变及各变(配)电所、电力电缆线路、生产、生活及辅助设施等电力用户。供电和用电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必须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各部门应协作配合,以保证供用电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4.6 各部门应按照运行方式的基本要求结合本部门本部门实际情况制订(修订)相应的实施细则或事故处理细则。4.7 在外供电网出现异常时,技术装备部代表公司行使指挥权,各部门、变(配)电所的运行部门必须服从技术装备部统一管理,认真、及时、准确地执行技术装备部的指令。4.8 系统内各处供电质量(主要是指电压)符合规定标准,通过有载调压装置控制总变6KV母线电压在6.08KV-6.10KV之间,110KV有载调压装置每操作一次应做好记录。4.9 凡属儋州地调等上级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设备和总变110KV任何开关设备,未经相应上级倒班调度员的指令或许可,各部门各部门不得擅自进行操作或改变运行方式(对人身或设备安全有严重威胁情况时除外,但应及时向相应各级倒班调度员报告)。4.10 装置保运部负责向地方电力部门办理相应各级调度管辖的主变、线路及开关的停、复役申请手续,技术装备部参与协调。4.11 按供电营业规则要求,总变与电力部门计量关口点的功率因数应在0.90以上。4.12 各区域主要变电所应采取无功电力的就地平衡和补偿措施,对外供电大用户功率因数应在0.90以上。5 供用电系统倒闸操作管理5.1 电气倒班人员资格要求5.1.1 电气倒班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技术培训,熟悉业务及有关规章、规程和制度,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获得倒班资格后方可承担操作任务,接受调度命令进行实际操作或监护工作。5.1.2 新进厂倒班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可担任实习倒班员。如要进行操作,必须在监护人、操作人双重监护下才能进行。5.2 高压倒闸操作必须遵循的“六要十二步”操作程序5.2.1 六要:要有监护人在场;要有统一明显的标志;要有操作模拟图板;要使用统一的调度术语和操作术语;要有操作票(见附件A、B);要有安全保护用具。5.2.2 十二步:发布预令和接受任务;接受正令;核对模拟图板,填写操作票;审核操作票;互相考问和事故预想;模拟预演;操作准备;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和状态,并唱票复诵;监护人随操作内容逐项勾票;翻正模拟图板;操作汇报,做好记录;小结、讲评。5.2.3 低压操作应遵循“六要十二步”操作程序的基本要求。5.3 建立健全变配电所相应的运行操作规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其它设备运行规程,严格执行以“两票”、“三制”为核心的常规工作,建立健全变电所基本制度: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设备定期试验与切换制度、运行分析制度、培训制度、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设备验收制度。5.4 在高低压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办理第一种或第二种工作票(见附件C),非电气工作人员在电力机械设备上工作时,必须办理停电联系票。5.5 停送电倒闸操作,要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由电气运行倒班人员操作。5.6 操作票实行“三审”制度,填票人自审,监护人初审,值班负责人复审。取得正式操作指令后进行操作。5.7 填写操作票应正确采用调度术语,设备名称编号应严格按现场标示牌所示双重命名填写。5.8 检修工作票(第一、二种工作票)及倒闸操作票由技术监督以上人员签发。5.9 110KV主变压器充电或对6KV母线充电操作时,操作前110KV中性点地刀应合上,操作后应分开;当执行变压器负荷转移操作时,操作前两台变压器中性点地刀都应同时合上,操作后运行变压器地刀分开,备用变压器地刀合上。6 供用电事故管理6.1 事故处理的原则6.1.1 迅速限制事故发展,消除事故根源,并解除对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威胁。6.1.2 限制停电范围的扩大,用一切可能的方法保持设备继续运行,以保证用户的正常供电。6.1.3 迅速对已停电的用户恢复供电,对重要用户应优先恢复供电。6.1.4 调整供用电系统的运行方式,使其恢复正常。6.2 事故处理的规定6.2.1 按电力调度规则,对上级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设备,未经值班调度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操作调度要构管辖范围内的设备。遇事故特殊情况,当班操作员可自行处理,处理完毕及时汇报上级调度、上级领导、技术装备部、生产管理部和有关部门。6.2.2 发生事故时,当班人员应坚守岗位,正确执行上级调度指令,处理事故。除有关领导和专业人员外,其它人不得进入控制室和事故地点。6.2.3 发生事故时,当班人员应迅速向上级汇报,准确简要汇报事故发生时间、现象、设备名称、编号、跳闸断路器,继电保护动作情况,听候处理。6.2.4 发生事故时,当班人员不要急于复归各装置的动作信号,以便查核,作正确处理。6.3 事故部门设备经理必须向生产管理部汇报并书面提交事故分析报告,技术装备部参与事故分析会,对事故责任人按设备事故管理规定作出相应处理。6.4 各部门制定电气事故处理应急预案,报技术装备部审核。7 对外供电管理7.1 临时用电用户填写临时用电申请表,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符合安全用电技术条件,经供电部门 检查合格后方可接线送电,用后应立即拆除。7.2 正式用电用户必须按章办理用电申请手续,用户向供电变电所管理部门及单位办理申请用电手续,由技术装备部最终审批,并设置电度计量表,电价按国家电力部门供电营业规则有关规定执行。8 检查考核8.1 机动部负责监督与检查。8.2 人力资源部按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附录A 停、送电联系票附录B 倒闸操作票附录C 第二种工作票附录A 停、送 电 联 系 票股份有限公司停 电回路名称及位号:送停电原因:送停电发今人:送停电完成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送电气倒班负责人:工艺负责人:检修联系人:说明:年 月 日附录B倒 闸 操 作 票股份有限公司 编号: 操作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操作结束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操作任务:模拟顺序操作项目执行 备注:操作人: 监护人: 签发人: 附录C第 二 种 工 作 票股份有限公司编号1、工作负责人(临护人)姓名 职称 作业组工作人员姓名:2、工作任务:(工作地点和内容)3、计划工作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计划工作结束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4、工作条件(停电或不停电):工作票签发人签名盖章:工作中应注意事项:工作负责人签名盖章:5、许可开始工作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倒班负责人签名盖章6、工作结束:工作已结束,材料工具已清理完毕,工作人员已全部退出,工作票已于 年 月 日 时 分交回工作负责人签名盖章:倒班负责人签名盖章:工作票不准涂改,涂改无效年 月 日4.11电气设备管理办法1 范围本标准明确了电气设备管理区域的划分、部门职责及电气设备的技术及检修管理要求。本管理办法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公司参照执行。2 引用性文件企业设施与设备管理国际通用标准(2003版 中国标准出版社)供用电企业电气设备运行标准(2000年版 中国电力出版社)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 5961996)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DL/T 5721995)3 机构及职责3.1 技术装备部3.1.1 组织建立健全电气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及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3.1.2 积极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材料的应用。3.1.3 负责组织电气重大技改技措项目方案的研究、审核和实施。3.1.4 负责审批6KV以上电压等级继电保护的整定和变更。3.1.5 审核装置大修计划和年度物资需求计划。3.2 生产作业部3.2.1 负责建立健全所辖电气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和规程:电气设备运行维护操作规程、电气倒闸操作规程、电气设备巡回检查制度、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岗位工作标准、变电所运行操作规程、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等。3.2.2 负责所辖电气设备的日常运行巡检、维护和监控。3.2.3 负责所辖电气设备维护保养和力所能及的检修项目。3.2.4 建立健全所辖电气设备台帐、备件台帐、运行台帐、检修台帐和试验台帐。3.2.5 负责编制所辖电气设备检修计划和维护检修预算。3.2.6 定期进行所辖电气设备绝缘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3.3 装置保运部3.3.1 编制电气设备检修规程、检修标准及规范。3.3.2 负责建立健全所辖电气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和规程:电气设备运行维护操作规程、电气倒闸操作规程、电气设备巡回检查制度、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岗位工作标准、变电所运行操作规程、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等。3.3.3 承担公司电气设备的日常检修任务。3.3.4 对电气设备管理、故障排除提供直接的技术支持。3.3.5 建立健全所辖电气设备台帐、备件台帐、运行台帐、检修台帐和试验台帐。3.3.6 承担公司范围内所有电气设备继电保护调试,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预防性试验。3.3.7 负责编制所辖电气设备检修计划和维护检修预算。3.3.8 负责电气设备职责范围内的对外委托工程项目招标的技术工作。3.3.9 负责组织职责范围内的外委工程项目施工的监督及验收。4 电气设备管理区域的划分4.1 供电外线电气设备管理划分4.1.1 八化变110KV变电站:110KV架空线引自罗带变电站八化I线和引自鹅毛岭变电站八化II线。终端塔以内电气设备由装置保运部负责日常运行维护,运行分界点为八化变侧线路终端塔。4.1.2 中海油变110KV变电站:110KV架空线引自罗带变电站中海油I线和中海油II线。终端塔以内电气设备由装置保运部负责日常运行维护,运行分界点为中海油变侧线路终端塔。4.1.3 与东方终端、甲醇装置运行分界点为中海油变6KV馈电断路器下端电缆端子连接处,端子以下为东方终端、甲醇装置负责日常运行维护,端子以上为装置保运部负责日常运行维护。4.1.4 与复合肥、编织袋运行分界点为八化变6KV馈电断路器下端电缆端子连接处,端子以下为复合肥、编织袋负责日常运行维护,端子以上为装置保运部负责日常运行维护。4.2 变配电所管理划分4.2.1 一期装置内的合成变、尿素变、成品变、空分变、一期净水厂变、二期净水厂变、脱盐水变由化肥一部负责日常运行维护。4.2.2 仪修变、办公楼变、生活区变、机修变、消防楼变、公用变、八化变总变电站、中海油变总变电站由装置保运部负责日常运行维护管理。4.2.3 二期装置内的合成变、尿素变、成品变及下辖变、循环水变、脱盐水变由化肥二部日常运行维护管理。4.3 各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等均由各部门负责管理。5 电气设备的技术管理5.1 为加强电气设备的技术管理,严格执行电气“三三二五”管理标准,各电气设备管理部门必须具有下列现场规程标准和技术资料:a) 三图:系统操作模拟图、电缆走向图、二次接线图;b) 三票:运行操作票、检修工作票(第一种、第二种工作票)、临时用电票;c) 三定:定期检修、定期清扫、定期试验(包括漏电保护器);d) 五记录:运行记录、检修记录、试验记录、事故记录、设备缺陷记录;e) 五规程:运行操作规程、检修规程、试验规程、事故处理规程、安全工作规程。5.2 化工装置区等易燃易爆场所必须认真抓好电气设备的防爆管理,各部门、部门要根据有关部门划定的防爆区域要求采取相应防爆措施,实现电气设备的整体防爆。对不符合防爆要求的电气设备应进行整改。5.3 做好电气设备的绝缘监督工作,生产作业部建立相应的定期绝缘检测标准及记录台帐。5.4 建立电气设备档案、备品备件档案及设备台帐,每次设备停工大修后应及时修改统计设备台帐及设备档案。5.5 规程一般情况下应五年左右修订一次。随公司项目的发展引起电气系统发生较大变化时,规程应随时作相应修改。5.6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设备评级管理制度、设备验收制度,认真落实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报表、运行日志、巡检记录的填写。6 防雷防静电管理6.1 认真做好电气系统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以及工艺设备、工艺管线、贮运设施和构、建筑物的防雷、防静电接地的管理工作。6.2 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属电气专业管理。工艺管线、贮运设施、构、建筑物等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由所属生产作业部、控股公司管理,并负责日常巡检及维护。各管理部门应具有管辖范围内接地装置平面图及接地点清单,并对每个接地点进行编号,接地点编号要求为:装置代号-设备位号-接地点号。6.3 每年必须对各接地点进行接地电阻测试,并检查地面引线连接点的连接情况和腐蚀情况。此项工作在每年三月底前完成。接地电阻测试工作的委托由该区域电气设备的管理部门负责。6.4 检测部门及生产作业部应建立接地装置台帐,将每年检查情况、缺陷处理结果和接地电阻等记入台帐。6.5 接地引下线与接地体连接采用螺栓连接方式时,在测量接地电阻时应检查连接点可靠无锈蚀,满足电气连接要求。6.6 装置保运部负责委托有相关资质部门或单位进行防雷检测。6.7 装置保运部应在每年四月底前将本年度的接地工作总结报技术装备部、安全环保部。年度测试中有不合格项时,由装置保运部统一下发整改单。7 照明管理7.1 照明分为一般照明、防爆照明、道路照明、应急照明等四类。7.2 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照明(灯具、开关、照明线路)必须符合整体防爆要求,其装拆、维护应由专业电工负责进行。一般普通照明的灯泡更换由所在部门负责,灯具、开关、线路的维护由生产作业部负责。7.3 禁止采用电热取暖。如确应生产、工作需要用电炉等电热用具时,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并经安全环保部审批。7.4 装置区及道路照明完好率应在90%以上,每相邻三盏灯中,至少应保持二盏明亮,否则应在当日修复,罐顶、室外登梯口、道路交叉口的照明灯必须随时保持完好。7.5 应急照明应保持完好,使用部门定期对应急灯进行一次投运试验,试验情况记录在当班交接班日志中。有缺陷或不亮者应及时修复。7.6 应坚持节约用电的原则,做到人离灯灭;道路照明应采用光控、时控等装置控制,禁止长明灯。7.7 道路照明管理7.7.1 装置区内道路照明由生产作业部管理,必要时可委托装置保运部检修;装置区外道路照明由装置保运部管理。7.7.2 生活区道路照明由物业管理部负责管理,必要时可委托装置保运部检修。8 电动头运行、维护、管理8.1 电动头由生产作业部负责管理。电动阀整体更新时仍由各生产作业部列更新计划。8.2 电动头的维修:由生产作业部负责电动头的日常维护,必要时可委托装置保运部进行维修。8.3 电动头力矩及开度等整定值管理:生产作业部全面清理整定值,各方签字确认,并建立档案。8.4 施工部门或项目管理部门应将电动头图纸、资料及手操器向生产作业部办理交接。并报公司档案室、技术装备部存档。8.5 电动头由生产作业部负责报备品备件,并报单体更新计划。8.6 生产作业部应加强对技术人员和运行、维护电工对电动头相关知识的培训。9 电动机管理9.1 操作工要起动开启式的电动机时,应事先通知电工,以便进行绝缘测试及烘烤(紧急情况除外)。生产作业部应做好电机的日常维护工作。9.2 严禁用水冲洗电动机外部,禁止利用喷淋水对电动机进行冷却。防止油水及其它杂物进入电动机内部。9.3 电机起动前必须盘车。9.4 备用高压电机应定期进行绝缘检查并作好记录。9.5 运行中的轴承最高允许温度,应遵守制造厂的规定;如无制造厂规定时,需遵守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中的标准:滚动轴承不大于95、滑动轴承不大于80。9.6 电动机运行电流不得超过电机铭牌电流值。9.7 在冷态下,鼠笼式电动机允许启动23次,热态下仅允许启动1次,事故处理时可以启动2次。9.8 生产作业部应保持电动机位号清晰、醒目,应保持电动机操作柱(操作箱)的位号清晰、醒目。9.9 生产作业部建立电机动运行状态动态分析表,包括轴承温度、声音、运行时间、运行状态,确定电动机维护检修周期。9.10 对备用电动机,生产作业部应定期进行切换运行,保证备用电动机处于完好状态。10 事故柴油发电机管理10.1 未经当班电气作业监督同意,其它所有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机房。10.2 生产作业部负责制定柴油发电机运行操作规程。10.3 柴油机组平时应置于良好的状态,蓄电池置于浮充电状态,冷却水应满足运行要求,油箱内应蓄备8小时满负荷用油量,室内应配备应急照明灯。10.4 定期对蓄电池进行定时均充。10.5 柴油机组的开关及按钮,非值班技工或维修人员不得操作。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严格按规程操作。10.6 机房内严禁抽烟、点火,室内应配备手持式气体灭火器。10.7 机房内不能堆放任何杂物,更不能存放易燃物品。10.8 每个月15日启动柴油机空载试机一次(1520分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10.9 机房及机组的清洁卫生由电仪运行班负责清扫,达到卫生、整洁、无积尘。11 UPS和DC电源系统管理11.1 生产作业部负责制定运行维护操作规程,倒班人员及相关人员应严格按规程执行。11.2 电池正常运行时应处于浮充状态,检查浮充电流及电压有无异常。11.3 定期对电池进行均充,保证电池良好性能;电池性能考核周期为一年或按电池厂商规定执行。11.4 定期对UPS进行切换试验。11.5 保证机房安全、清洁,无小动物进出。11.6 定期对机柜清扫,控制机房温度不超过40。12 行灯变压器管理12.1 不允许将普通220伏电灯作为照明行灯使用。12.2 行灯电压一般不得超过36伏。在特别危险的工作场所(如在金属容器内部和井下进行作业),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12.3 行灯应有绝缘手柄和金属护罩,灯泡铜头不得外露。12.4 电源线应使用有护套的双芯线,并装有特殊型式的插头,使其不能插入较高电压的插座上。12.5 严禁行灯使用灯头开关。12.6 36伏或12伏的行灯,都应由降压变压器供电,禁止使用附加电阻或自耦变压器降压的办法来取得“安全”电压。12.7 行灯变压器不得放在锅炉、加热器、蒸发器、水箱等金属容器内或特别潮湿的地点。13 火灾自动报警装置管理13.1 火灾自动报警装置的运行、维护及调试工作由装置保运部负责。13.2 使用部门和维护部门应建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技术档案,以便于系统的使用和维护。13.3 根据国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验收规范条例规定,火灾自动报警调试维护工作应具有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认定的人员(部门)承担。14 GIS管理14.1 GIS设备的分解检修周期不小于15年,或按制造厂要求。14.2 对GIS进行日常巡视检查,每天至少一次,对外观检查,主要检查设备仪表指示、开关位置、油压、气体有无泄漏、接地是否良好。14.3 每4年进行一次定期检查或按实际情况,主要对操作机构、控制回路、绝缘电阻、回路电阻进行详细维修检查。14.4 气体湿度监测:新设备投入1年后监测一次;运行1年后无异常情况,可间隔3年监测一次。断路器气室标准:300ul/l;隔离开关气室标准:500ul/l。14.5 定期对GIS表面进行清扫。15 其它电气设备管理均按相应国家电气设备运行规程执行管理,如电缆、变压器、瓷瓶绝缘子、避雷器、阻波器,定期进行预防性试验,检查绝缘情况,有无放电现象,确定检修周期。16 继电保护定值管理:16.1 生产作业部负责整理继电保护定值,并报技术装备部备案存档。16.2 装置保运部调试人员按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定期进行校验,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更换,并报技术装备部备案存档。16.3 需要对继电保护定值更改,由生产作业部提出更改意见,报技术装备审批,由技术装备部下发定值更改通知单,生产作业部执行,生产作业部、装置保运部、技术装备部存档。16.4 总变110KV定值更改应征得上级电力调度的许可和审核,经公司电仪总监审批方可执行。17 电气设备检修同其它部门的协作关系17.1 电机、高压开关柜、变压器检修,高压电缆头制作、外线工程、继电保护校验、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等工作委托装置保运部承担。17.2 确需由本公司以外的部门承担检、维修任务的项目,由装置保运部负责外委。17.3 由电力作为原动力的设备需要检修或检修后投运,必须办理停、送电手续;电气作业检修时需向生产作业部办理设备交出、交回手续。18 检查考核18.1 技术装备部负责监督与检查。18.2 人力资源部按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专心-专注-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