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共7页).doc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桥梁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合同编号: 发 包 人: 濉溪县韩村浍河大桥改建工程 (以下简称甲方)承 包 人: (以下简称乙方)签约地点: 韩村镇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并共同信守合同各项条款。第一条 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濉溪县韩村浍河大桥改建工程(二)工程地点: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韩村镇(三)工程内容:包括桩帽及系梁、承台、墩身、盖梁,扩大基础、桥台、支座垫石,基础人工检底、防排水,场地清理,钢筋加工及安装,附属工程等项目。(四)工程数量:实际结算数量依据技术计量规定,以可计量的施工设计图纸数量并经甲方确认的已完合格工程数量为准,不符合技术计量规定的将视其已包含在相关单价或费用之中,不再另行计量。变更工程数量需经业主批复且在甲方计回后再给予结算。(五)承包方式:劳务承包。第二条 合同工期(一)开工日期 年 月 日。(二)竣工日期 年 月 日(三)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四)分项工程的进度要求:详见月计划(作为合同附件,具有与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条 合同价款(一)本合同总价值为(大写): (即¥: 元人民币)。见工程量清单。(二)分项单价如下:见下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序号项目名称单位单价(元)工程数量金额(元)备注1基础混凝土m3包括扩大基础、承台2墩柱混凝土m33主墩墩身混凝土m34底系梁混凝土m35中系梁混凝土m36肋板混凝土m37墩台帽梁、耳背墙混凝土m38下部结构钢筋t9上部结构钢筋t10桥面铺装钢筋t11人行道枕梁混凝土m312人行道板预制及安装m313桥头搭板混凝土m314桥面铺装混凝土m215隔墙、湿接缝混凝土m316连续段混凝土m317小桥基础混凝土m318小桥墙身混凝土m319小桥盖板预制及安装m320小桥防撞墙混凝土m321T梁预制及安装m322T梁钢筋t23T梁钢绞线t合 计上表所列工程项目单价是完成该支付项目的综合费用单价,是本项目工程达到本工程质量标准所需的全部费用补偿及一切风险,单价一次包死,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作任何调整。具体包括劳动力投入、小型机具设备的使用及调遣、材料加工制作及其辅助材料使用、工地搬运、运输或倒运、临时设施修建、工作平台搭拆、临时防排水、构配件安装和场地清理等为完成项目工程所必须的全部工作和费用。(三)技术计量规定:1、砼项目以设计图纸所示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已完工程数量分类型及强度等级以立方米计量。为完成结构物所用的施工缝连接钢筋、预埋构件(型钢及钢筋)、防护角钢或槽钢,脚手架或支架以及模板的安拆和维修,临时排水设施和防水处理,基础底碎石垫层、砂浆垫层及抹面,混凝土捣固、养生、表面修整及为完成混凝土工程的其他杂项细目等均作为混凝土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再另行计量。2、钢筋按设计图纸所示并经甲方技术人员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并以吨计量。钢筋及钢筋骨架用的铁丝、焊条、套筒(连接套)、钢筋垫块或其他固定钢筋的材料,以及钢筋的防锈、截取、套丝、焊接、弯曲、操作损耗、场内运输(含二次搬运)和安装等,均作为钢筋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再另行计量。同时因搭接或施工连接而增加的钢筋数量也不予计量。加工机械设备均由乙方自行提供并承担。3、工程所用木模板和支架的安拆、脱模剂以及地底固化处理(材料费除外)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项目单价之中,不再另行计量和支付。4、基坑的开挖、清理、防排水、地基处理等均为相关工程的附属工作,均不另行计量和支付。5、桥梁支座垫石工程量计入墩台帽工程项目,不单独计量,预埋构件的加工和安装均作为墩台帽工程项目的附属工作,不再另行6、工程所用小型机具由乙方自行解决,其的调遣、使用、维修和安检等均作为相关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7、本合同单价不含税金,税金由甲方交纳。8、本解释未包含项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技术规范说明为准,并做进一步的补充和修正。第四条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为:优良等级,评定标准执行交通部发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版)之规定。施工技术标准为:JTJ041-2000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施工具体要求如下: (一)乙方必须依据本工程采用的施工技术规范,以及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及技术交底,精心组织施工,强化内部管理,加强人员教育,严格控制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进度,按时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二)在施工中甲方根据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中的质量标准组织验收,如果质量不符合标准,乙方必须返工修复,其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由乙方负责承担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业主的质量罚款或处罚等全部经济损失及甲方的名誉损失,且工期不予顺延。(三)施工中检验程序为:乙方必须认真进行自检,合格后报甲方现场技术负责人检验,共同检验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对工程的检查或签认均不能免除乙方对本工程所负的最终质量和责任。(三)钢筋的规格、绑扎、连接或焊接、布置等均应符合技术规范和施工图纸要求,不得私自变更。(四)所用钢模板甲方提供,木模板乙方提供。砼在浇注前要严格检查钢筋及模型位置,保证砼具有足够的保护层厚度,其标高及结构尺寸要准确。(五)浇注完成的混凝土结构物外露表面应光滑、平整和直顺,无水锈、蜂窝、麻面及裂纹等情况,施工缝处不得有裂缝。若有质量问题乙方须无条件负责修复或返工重做,其费用自行承担。(六)隐蔽工程在未经自检和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之前均不得随意覆盖或掩埋,乙方应保证甲方质检人员及监理工程师对将要覆盖或掩埋的工程进行检查和测量,特别是在基础的任一部分修筑前,对该基础进行检查合格后才能隐蔽。否则,将由乙方自行进行返工,并承担其相关费用。(七)结构物均应满足设计图纸规定的几何尺寸,做到内实外美,并要加强养生和保护,确保混凝土的施工质量。(八)模板的安装须平整、直顺、稳定和牢靠,应能够完全抵抗住施工过程中的剧烈振动和冲撞;错台必须满足技术规范要求,必须认真涂抹脱模剂,浇注混凝土前必须清除模板中的污物及杂物;拆除或移动模板时应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否则,所造成的安全及质量缺陷均由乙方自负。甲方人员的检查和签认等均不能免除乙方对本工程质量所承担的责任。(九)支架安装前必须进行检算;对地底应进行固结处理,确保具有足够强度,安装完成的支架应具有足够的稳定性和坚固性,能够完全抵抗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荷载、剧烈振动和冲撞。拆除时应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否则,因此造成的不安全及质量缺陷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人员的检查和签认等均不能免除乙方对本工程质量所承担的责任。本工程质量目标要求: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合格率为100%,优良率必须达到95%以上,单位工程质量优良。评定结果均以监理工程师签认的结果为准。对墩柱、盖梁、T梁等的外观质量达不到业主要求的,坚决报废、推倒重来,由此而造成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第五条 材料供应及机械租赁(一)甲供材料:1.甲方提供商品混凝土,负责运至施工场内,混凝土泵送管道的安接、疏通、清洗和拆除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2.钢筋及钢板由甲方按设计数量加2.5%的损耗量统一供应,超出设计数量加规定损耗部分甲方将按供应价加5%的管理费后给予扣回。 3.乙方须认真履行材料检验和签收认可手续。其他工程用料乙方自行解决。4.对于甲方统一供应的材料,乙方必须负责卸车并承担材料保管、场内损耗(含浪费)及二次搬运等费用。5.如果乙方使用的材料数量超过了设计数量,其超出部分甲方将按合同约定的单价给予扣回,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第六条 安全文明、环保施工(一)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颁布的一切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文明施工、卫生管理、环境保护等法规制度和甲方编制的本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要求,严格按照安全标准施工,做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二)甲方根据需要在施工现场统一配置必要的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和保护器材,制作安全警告标示牌,乙方悬挂保管。(三)乙方要设兼职的安全员,保障施工现场的安检工作。特殊工种要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施工作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得私自上岗作业。否则,由此所造成的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乙方进场的人员应及时上报甲方审核和备案。(四)乙方在整个施工期间要为其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甲方必须为乙方在册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保险费用甲方承担。在施工中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内的乙方承担;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的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处理承担费用。(五)桥梁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六)乙方应按照甲方“三标一体”的管理体系组织实施本工程,自觉接受有关人员的检查、指导或审核,并对所提出的问题或不足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改。(七)乙方应全面搞好文明施工和标准化作业,遵守环境保护法,对已完成的各类建筑物及施工场地,进行彻底清理,同时安排专人看管好已完工程。否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业主及地方职能部门的罚款)均由乙方全部承担。第七条 双方职责(一)甲方:1.向乙方提供施工测量放样、施工图纸、技术交底、安全、质量和环境标准。2.负责提供系梁、墩身、盖梁、T梁钢模板;提供汽车吊车。4.负责竣工资料及各种质量评定表的收集、整理和汇总。4.对施工安全、质量、进度及环保等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乙方的施工能力和管理水平进行监控。5.提供乙方施工人员的住房及生活用水用电。 6.负责乙方进场前施工场地的征用和平整以及便道和电力线路的修建。7.负责乙方已完工程的收方和结算签认支付劳务费用。(二)乙方: 1.自行承担其所有人员的衣、食、行和工资性补贴等费用;并承担其进场机械及设备的调遣、搬移、使用、维护和修理等一切费用。2.开工前根据甲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体进度计划编制材料设备、半成品需求计划、用水、电计划等。3.将投入本工程的施工负责人、技术人员及劳动力名单及特殊工种操作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甲方备案。4.尊重监理,信守合同,维护甲方的信誉。对本工程内容、合同条款、价格保密。5.无条件接受政府职能部门、业主、甲方及监理的技术指导、安全质量监督和检查,确保安全、质量、环保达到规范标准或业主要求。 6.不得将本合同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私自转包给其他个人,一旦发现,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7.乙方应按工程及甲方要求组织和配备满足本合同工程要求的人员、材料、设备进场,并纳入甲方的统一管理。乙方及其拟进场的主要人员和机械设备应在合同签定后的一周内就位,并要常驻现场进行对本工程的管理、组织和实施,离开工地时必须向甲方履行请假手续。8.上道工序完成后,未经甲方质检人员或监理工程师同意,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9.乙方应配合甲方协调解决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外围环境干扰。10.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乡规民约,因乙方责任而引起的法律诉讼、经济纠纷以及执法部门的追究等,均由乙方自行处理。11.在本合同工程中,业主对甲方的要求以及甲方向业主的承诺,具有同样的制约作用,乙方对此必须接受和服从。12.甲方结算支付乙方劳务费用时,乙方及时造民工工资表发放工资,签字后返回项目部备案。否则,一经甲方发现,甲方有权在结算支付时扣留乙方款项,并有权代其给予支付,乙方对此必须接受并认可。12.乙方必须配备技术人员,负责施工技术质量的控制。13.施工中,乙方必须每个月25天在施工现场负责管理,离开工地必须向甲方请假。第八条 工程变更(一)本合同工程因设计变更所发生的数量增加或减少,其单价不变,仍执行合同工程量清单单价,其费用根据数量变化情况进行调整。取消项目将不予结算或进行补偿。(二)本合同工程因设计变更所发生的支付项目变更,其单价将参照合同相关或相近项目单价进行计算,协商一致后将签订合同补充协议,并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三)本合同工程的任何变更均不应使合同作废或无效,负责按违约处理。(四)变更工程结算在收到业主批复以及付款后给予结算。第九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一)本合同不支付工程预付款,乙方必须具备满足本工程的流动资金。(二)每月25日甲方将组织有关人员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数量进行审核和确认,按照结算程序计量和支付。工程结算款在次月20日前支付当期的70%,工程完工支付余下的25%,剩余5%甲方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后3个月支付完毕。(三)乙方应保证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专款专用。若发现乙方不及时支付本工程的人工费及其他费用,而影响到正常施工时,甲方有权在支付工程款时,按乙方提供的应付款名单代乙方支付。(四)结算中存在的重复或差错,甲方有权随时进行修正或调整,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第十条 违约责任(一)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条款履行的,应承担相应责任(除不可抗力情况外。) (二)乙方: 1.乙方现场施工管理混乱,不听从甲方及监理检查、监督时,每发现一次将罚款2000元。若严重违反施工技术规程或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甚至立即清除出场,乙方必须自行承担修复费用及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2.乙方无故中途退场,耽误影响甲方工期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和甲方另觅施工队伍的赶工费用由乙方承担。3.根据乙方的施工进度、水平和能力,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程数量和范围。当甲方发现并认为乙方不具备继续施工的能力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在当地劳动部门及人民法院解决。第十二条 附则1.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业主、监理、甲方所编制的施工计划,对工程质量、工艺、安全、环境、进度等方面的书面通知、文件以及双方签约人签认的所有资料均作为该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必须共同遵守。2.未尽事宜由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协商解决,并共同签署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与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本合同从 年 月 日起开始生效,工程结算支付完后终止。4.本合同书一式 肆 份,甲方执 叁 份,乙方执 壹 份。发包人(盖章): 承包方(盖章): 住所: 住所: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签 字: 签 字: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帐 号: 帐 号: 专心-专注-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