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许可证讲义(共15页).doc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安全生产培训讲义第一部分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一、制定条例的原因1、高危行业企业安全事故严重。2、为企业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了依据。二、制定条例的目的为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 安全生产许可证适用范围矿山企业、建筑业、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企业、爆炸器材生产企业。四、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必备条件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善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安全产任制将各种不同的安全职责落实到各级管理人员和岗位操作者身上的一种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贯穿于设计、施工和施工验收全过程。、安全管理制度企业项目日常安全行为准则。、操作规程从业人员岗位作业的直接依据。 2、安全投入必须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硬件设施投入固定资产投入;、软件设施投入安全培训、工具书等的投入。3、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符合要求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机构设置要求。(公司、分公司、区域性公司)、安全管理机构职能A、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B、编制和适时修改企业安全管理制度;C、组织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D、开展安全检查。、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范围A、安全管理机构的负责人;B、安全管理机构中的职能人员;C、施工现场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的专职安全员(现场安全员);、专职安全人员的配备要求(建设部2004213号文)。A、按企业类别配备要求集团公司4人;专业公司、工程公司3人;劳务公司2人;劳务分包公司50人以下1人,50200人2人;200人以上按5配备。B、土建公司按建筑面积配备现场安全员1万平方米以下1人;15万平方米2人;5万平方米以上3人(其中1人懂机械设备安全)。C、非土建单位按产值配备现场安全员5000万元以下1人;50001亿元2人;1亿元以上3人(其中1人懂机械设备安全)。4、企业三类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知识考核合格、企业三类管理人员必备条件A、要有一定的文化知识(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B、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认可的工程类初级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C、企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合格。、企业三类管理人员为什么必须经专业培训合格(是企业生产经营的指挥者和决策者、安全工作的好坏取决于他们)。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考核管理规则”要求进行专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为何必须经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操作的机械设备或作业项目技术难度大,在作业(操作)中容易伤害自己、他人或损坏周边建筑物。、特种作业人员范围电工、焊工、起重工(司机、信号指挥、安装拆卸工)、架子工、机操工、爆破工、司炉工、内转车司机。6、从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企业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安全教育培训;、新进场职工三级安全教育;、转换工种工人的教育;、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使用新设备时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专业教育培训合格。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职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8、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购买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保用品、建筑行业有职业危害的工种有:电焊工、油漆工;石工、风钻工、汽车加油工。、职业防治措施有:A、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防止施工中的事故,杜绝职业危害。B、定期进行健康检查。9、有重大危险源的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及应急方案、重大危险源、容易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作业环境或作业场所。、应急预案:当重大危险源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时,企业的应对办法、抢救措施及事先计划安排。10、有生产安全事故紧急处置预案、项目工程应设医疗卫生室,有医务人员值班,有必要的援救设施或器材;、事故发生后应成立三个组(即事故调查组、生产恢复组、善后工作组)。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款这是一条概括性 、衔接性的条款。12、施工现场必须达到建设部JGJ5999标准要求五、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程序及要求1、内业资料准备好后向当地区(县)建委提出申请,区(县)建委初审后报市建委审查。2、区(县)建委初审时间15天,市建委审查时间30天。六、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及延长期的规定1、有效期为三年。2、延长期规定。、正常延期:提前三个月向发证单位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同意延期;不同意延期必须说明不予延期理由,并给予申请复议和申诉的权利。、自动延期(必备二个条件)A、取证期内未发生重大伤亡事故。B、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取得较好成效。七、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1、企业取得许可证后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如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将暂扣或吊销许可证。2、企业取证后,如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将限期进行整改和暂扣许可证。3、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办许可证,发证单位将不予受理,给予警告,一年内不得申报许可证,不予发放许可证。4、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得转换、伪造和冒用,否则按条例第19条、21条处理。5、企业倒闭、破产、撤销许可证应交发证单位注销。第二部分 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准则 一、文明施工1、主城区主干道两侧及人口稠密区施工现场必须进行全封闭施工。2、主城区主干道两侧及人口稠密区的管网施工必须采用彩钢板作围挡。3、所有施工现场必须设封闭式围挡,围挡必须美化、彩化。4、所有施工现场必须设封闭式大门,门头上有企业标志。5、所有施工现场进出道路必须用素砼进行硬化,硬化厚度必须满足最大载重车辆所能承受的压力,硬化长度必须是汽车到达位置,并设排水沟、沉砂井。高压冲洗设施,严禁带泥上路。6、围墙内必须做到:标牌醒目(五牌二图必须齐全)、制度健全;场地严整、道路通畅,材料构件堆码整齐;机具设备、定点安放;暂设工程、安全卫生;工完场清、现场干净。7、施工现场裸露地面及露天堆放材料必须用安全网或彩条布进行覆盖。8、制定安全文明措施费的目的:加强安全文明措施费的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杜绝伤亡事故发生。9、安全文明措施费的组成:定额费用、专项费用、按时计算费用。二、其它方面要求1、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2、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新增内容建设部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单位是主体,施工单位是核心,监理单位是保障。同时进一步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是施工单位两个第一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对企业安全生产负第一责任。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如实汇报企业安全事故、保障企业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组织编制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紧急处置预案4、建设施工企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频率最高的事故类别是:高处坠落事故。5、企业必须采取有效保护措施,不得损坏通讯管网、电力管网、给排水管网、天然气管网等地下设施及周边建筑物。6、国家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设备工艺,实行淘汰制度。7、建设施工现场有总分包单位共同施工时,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由总包单位负责,而且总包单位应完成主体结构工程。8、分包单位发生伤亡事故,总分包单位将负连带责任。三、工伤事故1、工伤事故界定(1)生产范围内发生的与生产相联系的伤亡事故;(2)上下班途中非本人责任的伤亡事故;(3)急性中毒中暑的职业病。2、工伤事故分类(1)轻伤:伤势较轻,歇工一天或一天以上的事故;(2)重伤:除轻伤和死亡以外的其他伤亡事故;(3)重大伤亡事故:A、一级重大伤亡事故:死亡3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国务院493号令(以下简称493号令)称为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B、二级重大伤亡事故:是指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493号令称为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C、三级重大伤亡事故: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重伤2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493号令称为较大事故,是指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D、四级重大伤亡事故:死亡2人以下,重伤3人以上,19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493号令称为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事故报告时限建设部3号令规定,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报送到上级主管部门、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当地公安、劳动、工会等部门。493号令规定为1小时内必报上述单位,事故发生30日内伤亡人数有变化的应及时补报。4、工伤事故处理(1)工伤事故发生后应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隐患未整改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未受到处罚不放过。(2)成立三个组织。即事故调查组、生产恢复组、善后工作组。事故调查组职责: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对事故单位和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生产恢复组职责:当事故发生后,绘好事故现场平面图,对现场摄像或拍照,做好笔录,掌握第一手材料(以利今后事故处理),迅速拆除现场,及时恢复生产。善后工作组职责:组内成员必须由政策水平高,善于做耐心细致工作的同志组成,及时向伤亡者亲属讲明政策,将心比心,以我们的真心感动伤亡者亲属,使善后工作及时圆满解决。四、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二)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 (三)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第三十六条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 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 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二)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三)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四)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五)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六)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第三十七条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二)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三)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的; (四)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第四十条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对事故发生 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 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为发生事故的单位提供虚假证明的中介机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及其相关人员的执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案例分析2006年3月21日,某住宅建筑采用双排钢管式脚手架施工,当施工进入外装修阶段,时节正是阴雨季节,由于脚手架地基回填土处理不好,无排水设施,立杆直接立在地基上,夜里地基下沉,造成大面积脚手架倒塌,造成6人从高处坠落死亡。试问:(1)根据关于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快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关于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类别的规定,该事故属于何种类型?(2)该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什么?答:(1)高处坠落事故,三级重大建筑安全生产事故(2)脚手架基础未按规定进行加固、夯实、承载力不满足要求;脚手架底部无防水措施,违反了脚手架底面标高应高于自然地坪50mm的规定。同时脚手架验收不到位。专心-专注-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