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部件耐候性试验和评价方法(共7页).doc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零部件耐候性试验和评价方法 专心-专注-专业零部件耐候性试验和评价方法1 范围本标准根据耐候性材料(如耐候PP)性能要求,根据目前检验手段的实际情况制定的直接与间接检验控制实验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塑料、钣金、商标等耐候材料的耐候性试验方法和材料标志要求等。本标准适用于美的空调规定具有耐候性能要求的所有材料零部件。如果合适,以后新增加耐候材料可参照本标准的适用条款。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1040.1-2006 塑料拉伸性能的测定 第1部分:总则GB/T 1766-2008 色漆和清漆 涂层老化的评级方法GB/T 1843-2008 塑料悬臂梁冲击试验方法GB/T 2918-1998 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GB/T 3681-2011 塑料自然气候曝露试验方法GB/T 9276-1996 涂层自然气候暴露实验方法GB/T 9341-2008 塑料弯曲性能试验方法 GB/T 15596-2009 塑料暴露于玻璃下日光或自然气候或人工光后颜色和性能变化的测定GB/T 16422.2-2014 塑料实验室光源曝露试验方法 第2部分:氙弧灯GB/T 16422.3-2014 塑料实验室光源曝露试验方法 第3部分:荧光紫外灯GB/T 17037.1-1997 热塑性塑料材料注塑试样的制备 第1部分:一般原理及多用途试样和长条试样的制备QMK-J53.007 PET商标技术条件QMK-J53.001 水晶胶商标技术条件没有在本标准直接引用的参考标准如下:GB/T 14522-1993 机械工业产品用塑料、涂料、橡胶材料人工气候加速试验方法GB/T 16422.1-2006 塑料实验室光源曝露试验方法 第1部分:通则JB/T10359 空调室外机用塑料环境技术要求3 原理3.1 实验室光源曝露试验方法:试样曝露于规定的环境条件和实验室光源下,通过测定试样表面辐射度和辐射量与试样性能的变化,以评定零部件或材料的耐候性。实验室光源方法通常有三种:氙灯/喷水、荧光紫外灯/凝露、开放式碳弧灯/喷水,目前用得最多的是前二种。3.2 自然气候曝露试验方法:就是将试样置于自然气候环境下曝露,使其经日光、温度、氧等气候因素的综合作用,通过测定其性能的变化来评价零部件或材料的耐候性。4 定义4.1 紫外线-冷凝试验以荧光紫外线灯作光源,模拟并强化对高分子材料劣化影响最显著的紫外光谱,并当控制温度、湿度使在样品上周期性产生凝露的试验。4.2 人工气候(氙灯)试验以氙灯作光源,模拟并强化到达地面的日光光谱,并适当控制温度、湿度和喷水条件的试验。4.3 紫外区紫外区分UV-A波长范围为315400nm;UV-B波长范围为280315nm;UV-C波长范围为<280nm的辐射;4.4 荧光紫外灯(UV灯)a) 是波长为254nm的低压汞灯,由于加入磷的共存物使转换成较长的波长,荧光紫外灯的能量分布取决于磷共存物产生的发射光谱和玻璃管的传扩。试验用灯管分为UV-A(340nm)灯和UV-B灯,常用的是UV-B灯(313nm)。4.5 氙灯以石英套管的氙弧灯为光源,经过滤光镜过滤,滤去较短波长射线和较多的红外射线,使到达试验样品表面的光谱与到达地面的阳光光谱相近似。4.6 耐候性(钣金涂覆件)涂层在自然气候诸因素作用下的耐久性4.7 自然气候暴露(钣金涂覆件)涂层置于自然环境中经受各种气候因素综合作用,观测其性能随时间而发生变化的试验。5 技术要求5.1 塑料要求5.1.1 塑料结构件表面应光洁、平整、无缩孔、无明显变形、无裂痕等现象,颜色应均匀一致。5.1.2 塑料制品颜色应符合规定要求,具有良好、稳定的颜色。5.1.3 塑料试样按标准5.10 2规定进行人工加速气候实验后,应符合下列要求:b) 试样表面不应出现起泡、龟裂现象、粉化不超过中等变化等级;c) 试样颜色变化即色差:实体机外观件:耐候色母老化试验96h,要求耐候ABS色母E8.0,耐候HIPS色母E9.0;其他改性材料老化试验96h,要求样板E8.0;耐候pp老化试验80h, E<4.5; 展示、演示、空壳样机外观件:老化试验96h,非双色制件材料与实物均要求E<3.0;对于样机的双色面板,2种材料分开制成色板测试,都要求E3.0,双色面板实物取样测试要求外层色差E5.0。测试色差时,非透明材料,可直接实物取样或制成色板测试;对于PC、PMMA或透明ABS等透明材料制成的外观件,需把透明材料单独制成透明样板进行试验,采用色差仪校正白板作为透明样板的遮光底板一起测试色差。d) 试样断裂伸长率保持率和其他各项性能指标保持率应符合荧光紫外灯/冷凝实验后各相关企标要求;e) 塑料和塑料结构件应无开裂和明显的变形。5.1.4 塑料试样按标准5.10.1规定进行人工加速气候实验后,应符合下列要求:f) 试样表面不应出现起泡、龟裂现象、粉化不超过中等变化等级;g) 试样颜色变化即色差:耐候ABS改性料老化试验800h,E<4.0;耐候pp老化试验2500h, E6.0;h) 试样断裂伸长率保持率和其他各项性能指标保持率应符合氙灯/淋水实验后各相关企标要求;i) 塑料和塑料结构件应无开裂和明显的变形。5.2 PE商标要求见QMK-J53.007PET商标技术条件要求5.3 水晶胶商标要求见QMK-J53.001水晶胶商标技术条件要求5.4 连接管包扎带5.4.1 连接管包扎带按标准5.10.1规定进行人工加速气候实验后,应符合下列要求:氙灯光源照射外销产品400小时、国内产品360小时后,拉伸强度变化率不大于18,断裂伸长率变化率不大于40。颜色与初期的比较色差E3.0(用色差仪检测)。变化率按下式计算: W1 W2变化率() ×100 W1注:W1老化前拉伸强度MPa;老化前断裂伸长率%W2老化后拉伸强度MPa;老化后断裂伸长率%5.5 钣金涂覆件要求按GB/T14522规定试验,Q-U-V试验500h。使用UV-A光源,波长340nm,60×8h光照、50×4h冷凝为一个循环。按GB/T1766评级,要求高光粉失光不大于1级,亚光粉失光不大于2级,变色0级(E1.5),粉化0级(无粉化),裂纹0级(无可见的开裂)。5.6 试验和检测设备及要求材料实验和检测设备有人工气候试验箱(氙灯/淋水、紫外/冷凝)加速试验箱、模拟人工环境、高低温试验箱、拉力试验机、冲击试验装置、色差计。这些设备应满足相应实验标准要求。5.7 试验样品的制备:实试验样品分注塑加工制作的标准试验样条和零部件冷切割制作的样条两种。试样的制备按照GB/T17037.1规定进行,实试验样品加工时不应受过分的冲击、挤压和受热。试验样品表面应光洁、平整、无收缩变形、无气孔、无裂纹、无分层、无明显杂质和加工损伤等缺陷。各类试样具有足够的数量,每种实验中试样应不少于6组(每组5件);零部件样品不少于2件。5.7.1 拉伸实验:按GB/T1040的I型试样规定制备。5.7.2 弯曲实验:按GB/T9341的标准试样规定制备。5.7.3 冲击实验:按GB/T1843悬臂梁冲击实验A型缺口制备试样。5.7.4 色差试样:按实验要求,制备直径为100mm的圆片。5.7.5 零部件样品:按实际产品图样注塑成型。5.8 预处理及测试条件5.8.1 预处理条件试样进行各项实验前应按GB/T2918要求在下列环境条件预处理24小时以上:j) 温度:23±2;k) 相对湿度:45%75%;l) 气压:86KPa106Kpa。5.8.2 测试条件试样进行各项表观、力学性能实验测试应在下述环境条件下进行:m) 温度:23±2;n) 相对湿度:45%75%;o) 气压:86KPa106Kpa。5.9 环境实验5.10 人工气候加速老化与模拟环境实验自然气候曝露试验方法按下列条件进行。5.10.1 氙灯/淋水实验人工气候氙灯实验按GB16422.2的规定进行。p) 实验条件:在灯源波谱波长为340nm的辐射强度为0.5W/m2,黑板温度值为65±3,相对湿度为(65±5)%。实验过程中采用连续光照。塑料实验持续时间为2500h。连接管包扎带采用氙灯光源照射。q) 实验箱用水采用去离子水,喷水周期为18min/102min(喷水时间/不喷水时间)。5.10.2 荧光紫外灯/冷凝实验荧光紫外灯/冷凝实验按GB16422.3的规定进行。r) 实验条件:实验采用UV-B,光照60±3、8h,冷凝50、4h为一循环。5.10.3 模拟人工环境实验s) 实验条件:工厂楼顶,必须保证试样完全暴露在自然光照下,不能有任何遮挡。各种类别零部件实验持续时间均为6个月。t) 实验规则:取试样放在楼顶前必须进行外观性能与力学性能的测试并做好记录(包括投试日期),作为实验后进行实验对比的依据,具体实验项目按不同零部件相关要求进行,曝露投试季节一般规定在每年的春末夏初。检验周期为每月检查一次,如有异常应作记录或拍照。5.11 性能测试5.11.1 力学性能测试力学性能包括拉伸强度、拉伸断裂伸长率、弯曲强度、缺口冲击强度(悬臂梁)。其他零部件按相关要求测试。u) 试验样条在人工模拟加速实验和人工模拟环境实验取样后置于6.3.1规定的条件进行预处理。测试需在本标准6.3.2规定的条件下进行。v) 试样的拉伸实验按GB/T1040的实验方法在拉力试验机上进行。w) 试样的弯曲实验按GB/T9341的实验方法在拉力试验机上进行。x) 试样的冲击实验按GB/T1843的实验方法在冲击试验机上进行。5.11.2 外观性能测试y) 色差的测量:用干净湿布轻轻擦净样品表面,在6.3.2规定的条件下,在样品表面取平整面较大的位置(不小于2000mm2)用色差计测量其色差值,取三点平均值。z) 粉化、龟裂等的评定:按GB/T15596用目测法,评定其有无粉化、龟裂、起泡、剥落等现象aa) 零部件的评定:观察零部件试样在实验后有无裂纹、变形、破损现象。6 检验规则6.1 本标准的环境实验作为材料生产和零部件评定的型式实验。当材料生产的原材料或配方改变时,则需重新进行实验。6.2 5.10.1条规定的氙灯/淋水实验是作为物料(产品)确认时的型式实验的条件;5.10.2规定的荧光紫外灯/冷凝实验和5.10.3规定的模拟人工环境实验是作为材料质量稳定抽查实验的条件,可以任选其中一种进行。当实验结果有差异时,以5.10.1规定的氙灯/淋水实验作为仲裁条件。6.3 质量抽查至少每年进行一次,试样不少于三组(每组5件)。本标准由技术研发中心技术管理室标准化管理归口。本标准主要由品质统括部、顺德工厂工程部提出并主要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莫凤兵、杨冠锋、唐巍、秦曙霞、陆周斌、杨杰。本标准2007年04月第1次修订,主要修订人:许国清。本标准2012年11月第2次修订,主要修订人:周宏燕。本标准2016年7月复审换版,复审人:陆鉴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