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市农村建房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共9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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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市农村建房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共9页).doc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琼海市农村建房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琼府201153号)和省政府近期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建房规划建设管理,坚决遏制农村违法建设行为,规范农村建房秩序,改善乡村旅游环境,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和特色风情小镇建设,扎实推进海南特色就地就近城镇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一)以美丽乡村和特色风情小镇建设为抓手,扎实推进海南特色就地就近城镇化,配合“整治违法建筑两年攻坚行动”,利用两年时间,深入开展全市农村违法建筑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农村违法建设行为,坚决遏制农村违法建筑蔓延趋势,至2017年底,全面实现农村违法建筑总量零增长,存量负增长。(二)按照“区别对待,分类处置”原则,开展全市农村违法建筑分类处置,通过整体拆除、局部拆除、改造后补办手续等方式,至2017年底,基本完成全市农村违法建筑分类处置。(三)2015年,我市以博鳌镇、长坡镇开展农村建房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试点;从2016年1月起,将农村建房全面纳入政府监管范畴,实行农村建房规划报建、施工管理、验收备案、产权登记规范化管理,市县全市城乡居民建房规划建设管理“一盘棋”,居民依法依规建房。二、工作任务及实施步骤(一)开展农村违法建筑整治1.动员部署,调查摸底阶段(2015年6月-9月)市政府结合琼海本地实际,组建工作班子,制定农村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方案和公告,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开战宣传,全面部署农村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各镇及彬村山华侨经济区政府组织人员已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证为依据,对本辖区内的违法建筑开展全面调查摸底,分类统计,登记造册,核定认定,切实摸清辖区违法建筑底数,重点核查农村新建建筑。2.分类处置,强力推进阶段(2015年10月-2017年6月)镇及彬村山华侨经济区政府根据摸底情况和核实结果发布公告,并依法进行分类处置:(1)整改后补办手续。经整改后符合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和质量管理规定,按照规定可取得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临时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的违法建筑,由当事人自行整改并补办相关手续。(2)自行拆除。核实为全部或局部拆除的违法建筑,由当事人自行拆除;对当事人同意拆除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自行拆除或自行拆除确有困难的,由镇及彬村山华侨经济区政府及责任单位负责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帮助实施拆除。(3)强制拆除。应全部或局部拆除、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限内未自行拆除的违法建筑,由镇及彬村山华侨经济区政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法集中强制拆除,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所需要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3.巩固提高,完善机制阶段(2017年7月-12月)市人民政府组织职能部门和镇及彬村山华侨经济区查漏补缺,检查验收,对未拆除的区域或拆除不彻底的违建再次依法组织拆除。各镇及彬村山华侨经济区政府及责任单位根据规划及环境整治要求,对拆除违法建设的区域及时进行美化绿化;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非法占用集体农用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项目,要按要求及时复耕到位,将违法用地恢复土地原状。同时要总结经验,完善措施,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建立农村违法建筑整治工作长效机制。(二)规范农村建房行为1.宣传发动,开展试点阶段(2015年12月底前)(1)我市以博鳌镇与长坡镇作为试点,开展农村建房规划报建。施工管理、验收备案管理工作。2015年7月前由市规建部门负责对镇及彬村山华侨经济区规建所展开村镇规划培训。(2)宣传动员。2015年7月起由市规建部门配合镇及彬村山华侨经济区政府通过进村组、进农户张贴发放通告、宣传单,组织宣传车巡回宣传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农村建房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宣传教育,增强居民建房规划报建意识。(3)开展试点工作。2015年8月起试点镇开展农村建房报建工作,同时总结对农村违法建筑的调查摸底情况,根据情况分类处置,对于符合申请建房条件的农村村民,未经批准在村庄规划范围内集体土地上建设的住房,且符合“一户一宅”政策和农村居民建房标准规定的,经核验符合村庄规划要求的,可予以补办审批手续。2.总结经验,全面铺开阶段(2016年1月1日起)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细化并完善农村建房批前和批后监管。三、责任分工(一)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违法建筑整治和农村建房管理工作总负责,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对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各镇及彬村山华侨经济区政府和村委会等部门的督导和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进行。(二)市规划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责,配合各镇及彬村山华侨经济区政府做好农村违法建筑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和分类处置工作;加强对农村建房管理试点、农村建房审批管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加强对农村建房施工队伍和施工质量的监管力度,开展对农村建筑工匠职业技能培训;依法简化并公布农村建房审批流程。(三)各镇及彬村山华侨经济区政府作为农村违法建筑整治和农村建房管理工作责任主体,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落实责任分工,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农村危房改造、美丽乡村和生态文明村镇建设,组织实施农村违法整治和农村建房管理审批试点,强力推进农村建房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四)各镇及彬村山华侨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所要加大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遵循“逢建必报”的原则,开展农村建房审批工作,严格把好农村建房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监管和验收备案关。(五)各镇及彬村山华侨经济区人民政府为村镇建设管理的责任单位。各镇及彬村山华侨经济区人民政府应在每个村民委员会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规划建设协管员,负责村庄建设规划管理工作和协助规划所工作,加强对违法建设的巡查,及时发现、制止违法建设行为,并上报违法建设情况。规划建设协管员与村委会干部同等待遇,其工资待遇等均纳入属地政府财政预算。四、农村建房报建要求(一)农村建房申请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建房:1.常住人口中已领取结婚证书或未领结婚证已达到法定晚婚年龄的,原宅基地面积低于分户标准,确需分户建房的;2.因国家建设、垦区移民、灾毁等需要搬迁的;3.实施村镇规划或村镇改造,必须调整搬迁的;4.经鉴定属D级危房需要拆建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农村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申请宅基地建房:1.宅基地面积符合规定标准再申请新建住房的;2.出卖、出租、赠与他人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住房的;3.以所有家庭成员作为一户申请并批准后,不具备分户条件而以分户为由的;4.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申请建房的。(二)审批原则1.一户一宅、法定面积原则。以公安部门颁发的农村户口薄为基准,符合建房条件,每户宅基地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75平方米,建筑层数原则上不超过3层,住宅建筑基地面积不宜大于宅基地面积的70,应留有适当的院落空间。2.符合规划和风貌管控原则。农村建房必须符合村庄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应在规划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建房,红线范围外不得建房。农村房屋的建筑设计应当符合当地的风貌特色规划和当地民族民居建筑特色,其建筑方案优先选用我市推荐的琼海市农村建筑精选设计方案。(三)审批程序及期限按照“户申请、镇审批、市县备案”的流程进行报批建房。1. 户申请在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庄规划预留宅基地建设村民住宅的建房户,应向镇及彬村山华侨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所提出申请,填写建房申请表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表,村委会签署建房意见后,提供土地证、宗地坐标图、身份证、户口本证件材料、设计图纸。(如不能提供土地证,村民应当持户籍证明、镇及彬村山华侨经济区政府或国土所出具的宅基地真实情况证明、村民委员会签署的书面意见等有效文件)根据村民意愿,可免费选择政府提供的标准图集,也可免费委托琼海市建筑设计院按照村民要求进行设计。2.镇审批(1)办理规划报建手续镇及彬村山华侨经济区人民政府在受理建房申请材料后,符合规划要求的,按照“一次受理、限时办结”的原则,由镇规划建设管理所牵头,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规建所、国土资源所等工作人员到农村居民建房现场踏勘。现场踏勘后,各参与单位应联合做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结果在建房户所在村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镇及彬村山华侨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所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结果报送镇人民政府审批。镇及彬村山华侨经济区政府批准后,由镇及彬村山华侨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所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镇及彬村山华侨经济区国土所应及时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手续,并报琼海市规划建设局和国土环境资源局备案。(2)办理施工报建手续开工放线前,建房户应当向镇及彬村山华侨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所办理施工备案证,提供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土地证明、施工合同、承包人信息,填写建筑工程施工备案证申请表(三层以下)。镇及彬村山华侨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所应当自接到现场核验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派人对现场进行放线情况进行核验,方可开工建设。在村镇规划区内建设学校、幼儿园、卫生院、商业服务等公共设施,居民自建三层(不含三层)以上住宅,以及投资额在6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向市规划建设局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其他建设项目报镇及彬村山华侨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所办理备案手续。(3)办理竣工管理及备案房屋竣工后15日内,建房户应将竣工验收时间和地点书面告知村委会或镇及彬村山华侨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所,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规划核实手续;验收合格后,建房户或公共服务设施的业主应及时向镇及彬村山华侨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所或市规划建设局申请竣工备案。3.奖励机制农村居民申请建房,各项许可免费办理(包括宗地坐标测量费、建房图纸设计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三项的费用)。为提高村民报建规划积极性,对于按程序报建,对于经验收符合规定且选用我市推荐的琼海市农村建筑精选设计方案中符合当地的风貌特色规划和当地民族民居建筑特色的村民住宅,市财政每户给予1万元的专项补贴;对于经验收符合规定的普通的村民住宅,市财政每户给予5千元的专项补贴,并将涉及房屋建设的其他政府补贴(如危房改造补贴、防震加固补贴)与规划报建捆绑。所有财政补贴在房屋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发放。4.办理农村房屋产权证书建房户或公共服务设施的业主持有关建房资料(由市房管部门提供所需材料清单),向当地镇及彬村山华侨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所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由镇及彬村山华侨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所按批次报市房产主管部门核发房屋所有权证;也可以由建房户直接报市县房产主管部门核发房屋产权证书。附件:专心-专注-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