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十三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共26页).doc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云浮市“十三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12月前 言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加快转变住房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广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规定和广东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为做好我市“十三五”期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编制云浮市“十三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目 录专心-专注-专业一、“十二五”工作回顾(一)工作成效 “十二五”期间,我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和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确立年度目标,不断完善制度,加强监管,按照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工作要有新举措的要求,全力推进墙材革新、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1.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建立考核监督制度全市各地行政主管部门不断加强和完善对建筑节能工作的监管,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逐步建立健全建筑节能与发展绿色建筑工作的监管机制,强化对新建项目的节能把关,逐步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印发了云浮市2015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和“禁实”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关于加快推动我市绿色建筑发展的通知(云府办201274号)、关于认真贯彻市府办关于加快推动我市绿色建筑发展的通知、关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在建筑工程推广应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通知(云建墙201212号)。每年年初,根据制订的年度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禁实”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将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禁实”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以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措施和专项工作的执行情况,作为主要考核内容,使工作总体有规划、全年有目标、落实有责任、结果有考核。2.新建建筑节能工作全面开展根据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在项目报建、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节能检查等环节严格执行建筑节能相关要求。截止2015年,我市新建建筑设计、图审、备案、验收阶段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比例达100%,施工阶段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比例达100%,。“十二五”期间,我市建筑节能共实现节约30.85万吨标准煤,累计完成目标任务的108%。3.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为加快我市绿色建筑的推广步伐,确保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我市绿色建筑的目标任务,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推动我市绿色建筑发展的通知,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资金、旧城改造、工业园区、社会投资的新建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工程项目,应按绿色建筑的标准进行立项、土地出让、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同时,住建局还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市府办关于加快推动我市绿色建筑发展的通知。将绿色建筑的目标纳入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考核指标,年终作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检查和考核的重要内容。 “十二五”期间,我市共完成绿色建筑面积100.1万平方米,累计完成目标任务的117.8%。其中,云浮市玉石工艺商业城项目,建筑面积6.3万平方米,已获得一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4.提升既有建筑改造水平对各县(市、区)下达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不少于1个的目标任务,并进行跟踪管理。住建局下发了关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有关问题的通知,针对目前常用的建筑节能改造技术,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并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目标任务纳入考核指标,年终作为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和考核的重要内容。5.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我市以推广太阳能为主的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作为建筑节能工作的重点,市住建局下发了关于在建筑工程推广应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通知,明确要求我市12层以下的新建居住建筑和实行集中供应热水的医院、学校、集体宿舍、幼儿园、餐饮、酒店等公共建筑热水消耗大户,必须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同时做到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和统一验收,以此解决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的问题。并将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目标任务纳入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考核指标,年终作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检查和考核的重要内容,以加大推广力度。对各县(市、区)下达了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示范项目不少于1个的目标任务,并进行跟踪管理。我市确定罗定阳光都市商住楼为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示范工程,以点带面,推动我市太阳能在建筑中的应用工作。目前,该项目已按设计要求完成施工。全市的中学、中专学生宿舍楼,宾馆、酒店等公共建筑,大部分采用太阳能、空气能(热泵)供应热水。6.开展“禁实限粘”与推广绿色建材先后通过并颁发了关于限制生产和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通知(云府办20112号)和印发云浮市预拌商品混凝土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府办201179号)、印发云浮市散装水泥、预拌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十二五”发展规划(云府办201192号)等3个规范性文件。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项目(包括私人建筑),必须按规定征收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专项基金,才能办理施工许可证。通过以征收专项基金为手段,以达到全面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和实施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目的。“十二五”期间,我市“禁实”工作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其中全市累计关停(转产)红砖厂31家,新型墙体材料累计使用8.2亿只标准砖;累计使用新型墙材的墙体873万平方米;散装水泥累计供应量2700.5万吨;散装水泥累计使用量362.92万吨;商品混凝土累计使用量789万立方米。(二)存在问题虽然我市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经济发展和技术瓶颈等各种原因,工作开展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与先进地区有一定的距离,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开展不平衡由于各县(市、区)经济发展不均衡,致使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在市城区实施较好,各县(市、区)推动力较弱。此外,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实施工作市管项目较好,各县(市、区)管理的项目质量有待提高;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产业在市城区发展较好,在各县(市、区)发展较弱。2.节能意识水平有待增强一是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责任意识有待提高。个别地区对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不够重视,相关责任不够明确,导致工作进展慢。二是全民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意识有待增强。由于受历史观念的影响,不少施工企业、私人建筑、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基本知识了解不多,理解不深,没有真正认识到推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对国家、对个人的益处,从而增加了工作的难度。3.节能材料生产企业不足由于我市地处粤西山区,经济发展落后,报建工程量少,新型墙材的使用相对少,导致高新技术的新型墙材生产厂家不愿到我市投资建厂。4.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施工、监理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大多数施工单位未配备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施工专业人员,不熟悉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产品的性能和施工方法,监理单位对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施工方法了解不深,缺乏创新的监管方法,甚至对施工现场未实施有效的监管。5.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实施能力有待提高一是个别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人员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监管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二是建设工程的各方主体(设计、图审、施工、监督人员等)的责任意识和技术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建设理念,以政策法规为保障,以科技进步为支撑,以机制创新为动力,大力推进新建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建设、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工作,全面提升建筑能源利用效率,提高建筑环境品质,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化发展,实现“十三五”期间我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目标。(二)基本原则1.全面推进。将节能及绿色发展理念延伸至建筑全领域、全过程及全产业链,全面推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量质齐升发展,力争在建筑能效提升、高性能绿色建筑发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方面取得新突破。2.分类实施。在整体达到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基准水平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区域气候、地理、经济、建设条件的差异,构建符合各县(市、区)特征和发展任务的建筑绿色化发展体系。有条件的县(市、区),新建建筑要率先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因地制宜推进可再生能源的建筑规模化应用,并结合旧城改造,着力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提升城区人居环境品质。3.创新发展。贯彻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的集约发展理念,加强政策创新、市场体制创新,提升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水平,提高建筑环境品质。4.以人为本。提升建筑能源使用效率,改善建筑环境品质,满足社会公众对建筑舒适性、健康性日益增长的需求,引导社会公众养成节约用能习惯,营造发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良好氛围。 5.政府引导与市场推动。强化政府的引导、示范和扶持作用,加快政策法规、技术标准、产业支撑、实施能力和社会参与五大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绿色建筑约束和推进机制。同时要注重培育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服务市场,发展壮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服务机构,激活节能建筑、绿色建筑实际需求,调动各方主动参与实施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促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长期可持续发展。(三)发展目标1.新建建筑节能。提升建筑节能水平,农村建筑节能实现新突破,使我市建筑总体能耗强度持续下降,建筑能源消费结构逐步改善,到2020年,城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比2015年提升20%,实现节能50万吨标准煤。地区年度“十三五”期间县(市、区)节能目标任务表20162017201820192020合计(吨标煤)市 直1700017000240002600026000云城区2000200030004000400015000云安区3100031000440005200052000罗定市100001000013000160001600065000新兴县3000300040005000500020000郁南县9000900014000140001400060000云浮新区3000300040005000500020000合计(吨/标煤)7500075000 2.绿色建筑。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大幅提升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和运行阶段绿色建筑比例。“十三五”期间,我市新增绿色建筑300万平方米,其中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和运行阶段绿色建筑应达到30万平方米。地区年度“十三五”期间县(市、区)绿色建筑目标任务表 20162017201820192020合计(万)市 直10815203083云城区2235820云安区20.525817.5罗定市559152054新兴县559151852郁南县34.56101235.5云浮新区356101438合计(万)303050801103003.禁实限粘与绿色建材。“十三五”期间,继续推进禁实限粘工作,新建建筑中全面应用新型墙材;绿色建材应用比重超过50%,在试点示范工程中的应用比例达到80%。到2020年末实现全市散装水泥供应量900万吨,预拌混凝土使用量480万立方米、预拌砂浆使用量20万吨。“十三五”各县(市、区)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任务表各县(市、区)散装水泥供应量(万吨)商品混凝土使用量(万m3)预拌砂浆使用量(万吨)全市20166002000.5202090048020市 直20169080020201501404云城区2016-1502020-402云安区20163401002020480302罗定市2016903002020140903.5新兴县2016-300.52020-904郁南县2016801502020130302.5云浮新区2016-2002020-602注:因云城区、新兴县和云浮新区暂无散装水泥厂,散装水泥供应量不做要求4.既有建筑改造。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有序推进,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30万平方米以上。5.可再生能源利用。“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增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面积100 万平方米,新增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装机容量10 兆瓦。三、重点工作任务(一)加快推进新建建筑能效提升1.严格控制建筑节能标准执行质量。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巩固设计、竣工验收阶段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的工作成果,进一步完善新建建筑在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的节能监管机制,重点加强县区一级建筑节能监管,提升建筑节能实施水平。对超高超限公共建筑项目,实行节能专项论证制度,加强建筑能耗的论证评估,复核其建筑节能设计特别是能源系统应用方案的合理性。2.加快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倡导政府投资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公益性建筑率先执行更高要求节能标准,稳步提高新建建筑能效水平。积极开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建设试点,建成一批基于整体解决方案的超低、近零能耗建筑示范工程,形成示范效应。(二)全面发展绿色建筑1.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实施绿色建筑行动。2020年前我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支持新建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执行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和运行阶段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鼓励高校、医院建设“绿色校园”、“绿色医院”,积极开展超低能耗绿色建筑试点示范。结合我市相关近期建设规划,创建绿色生态城区。2.实施绿色建筑全过程质量提升行动。提高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绿色建筑设计审查能力,强化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等监管机构的工作责任,加强绿色建筑建设全过程监管,督促落实绿色建筑建设要求。大力发展运行阶段绿色建筑,对绿色建筑运行标识项目择优给予资金支持。加强绿色建筑运营管理,确保各项绿色建筑技术措施发挥实际效果,加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质量事中事后监管。支持推广绿色物业管理模式。3.实施建筑全产业链绿色供给行动。倡导绿色建筑精细化设计,提高绿色建筑设计水平,促进绿色建筑新技术、新产品应用。开展绿色建材产业化示范,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中优先使用绿色建材。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加快建设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培育设计、生产、施工一体化龙头企业。积极引导绿色施工,至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超过10%,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比达到30%以上。以建筑余泥垃圾处理和再利用为重点,加强再生建材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的研发及推广应用,提高建筑余泥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4.建立健全绿色建筑政策制度体系。完善财政激励措施,鼓励绿色建筑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技术应用和管理方面进行性能提高和创新,发展高性能绿色建筑。探索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容积率奖励、面积奖励政策。与相关部门研究争取贷款优惠等金融支持,提高市场发展高品质绿色建筑的积极性。倡导绿色建筑精细化设计,提高具有岭南特色的绿色建筑设计水平,促进绿色建筑新技术、新产品应用,推动绿色建筑技术进步,提升绿色建筑综合效益。完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制度,推动绿色建筑标识实施第三方评价,优化绿色建筑标识评价流程。5.加快绿色建筑人才培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组织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参加节能设计和绿色建筑标准、施工工艺和管理等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绿色建筑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6.创建绿色建筑技术体系。充分考虑我市的气候、地理、经济、建设条件,依据各县(市、区)的实际情况,按照差异化发展策略,构建符合各县(市、区)特征和发展任务的绿色建筑技术体系。(三)深入开展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推进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和中小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耗公示工作,加强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设。建立可持续的市级平台运行管理办法;加强公共建筑能耗统计及监测数据使用管理,研究制定公共建筑能耗定额标准;加强节约型校园建设,总结推广运行管理经验。(四)提升既有建筑节能和绿色化改造水平鼓励应用市场化手段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将旧城功能优化提升改造与节能改造有机结合,在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过程中,同步推进节能改造和绿色化改造;制定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化推动政策,倡导采用PPP、合同能源管理等创新模式,推动既有公共建筑节能和绿色化改造。支持有条件县区开展学校、医院节能及绿色化改造试点,建设一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五)深入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1.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加大太阳能光热系统在城市中低层住宅及酒店、学校等有稳定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中的推广力度。鼓励在具备条件的建筑工程中应用太阳能光伏系统。积极拓展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形式,推广高效空气源热泵技术及产品。在城市燃气未覆盖和污水厂周边地区,推广采用污水厂污泥制备沼气技术。鼓励可再生能源、生物质能在农村地区规模化应用。2.提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质量。做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实践总结及后评估,对典型示范案例实施运行效果评价,总结项目实施经验,指导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实践。强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运行管理,积极利用特许经营、能源托管等市场化模式,对项目实施专业化运行,确保项目稳定、高效。(六)开展“禁实限粘”与推广绿色建材为保护耕地和环境,建制镇以上城市规划区的新建建筑项目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结合本地实际,推广使用非粘土烧结多孔砖、加气混凝土砌块和墙板。加强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应用技术的推广,完善新型墙材推广应用的管理措施。推进“互联网+”等新技术在墙材革新工作的应用,加强新型墙体材料应用监管。推广应用安全耐久、节能环保、施工便利的绿色建材。制订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制度,建立绿色建材监管体系,实施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动态发布绿色建材产品目录,形成投诉、反馈和淘汰机制。(七)积极引导节能绿色农房建设积极推进节能农房建设,支持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执行节能标准。鼓励农村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居住建筑按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T50824)、绿色农房建设导则(试行)等进行设计和建造。鼓励政府投资的农村公共建筑、各类示范村镇农房建设项目率先执行节能及绿色建设标准、导则。紧密结合农村实际,总结出符合地域及气候特点、经济发展水平、保持传统文化特色的乡土绿色节能技术,积极开展试点示范。结合农村危房改造稳步推进农房节能改造。加强农村建筑工匠技能培训,提高农房节能设计和建造能力。四、保障措施(一)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目标考核健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管理体制机制,各县(市、区)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切实推进当地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市住房规划建设局将各地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实施情况纳入市政府节能考核等相关考评体系,并组织年度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督查,对各地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实施情况予以通报。(二)健全法制体系,规范监管管理完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监管机制,规范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强化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制度。实施双随机制度,结合勘察设计及工程质量检查开展专项检查。加大对违反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有关规定、强制性标准的行为的处罚力度。(三)巩固政策激励,发挥市场作用研究完善财政支持政策,整合财政专项资金,进一步加大对发展绿色建筑的财政投入,有条件的县(市、区)应研究制定激励政策,重点对绿色建筑技术产品研发和推广、绿色生态城区创建、绿色建材发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绿色工业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项目给予财政支持。同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积极创新节能与绿色建筑市场运作机制,积极探索节能绿色市场化服务模式。引导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特许经营等方式投资、运营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项目。(四)加强数据统计应用加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统计工作,不断增强统计数据的准确性、适用性和可靠性。完善建筑能耗监测平台数据采集、分析应用、运营维护等配套制度建设,加强数据分析和应用,挖掘建筑能耗数据应用价值,提升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宏观决策和行业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数据资源服务,深化数据关联分析、融合利用,逐步建立并完善信息公开和共享机制。(五)加强人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加大我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技术人才引进来和走出去。一方面举办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从业人员培训班,邀请国家、省内知名专家学者进行授课,进一步提高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从业人员水平;另一方面组织各县(市、区)绿色建筑行政管理人员到省内绿色建设发展较好的市县学习,鼓励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积极参与省住建厅和省建筑节能协会组织的绿色建筑专家征集,提升我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在全省的影响力。鼓励开发、设计、构配件生产、施工、科研和咨询服务等单位组建产业集团、联合体或联盟,打造完整产业链。 (六)加强宣传培训,提高舆论氛围各地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对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宣传培训力度,大力宣传培训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有关政策、法规和措施。将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发展作为全国节能宣传周、科技活动周、城市节水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活动的重要宣传内容,提高公众对绿色建筑的认知度,倡导绿色消费理念,普及节约知识,引导公众合理使用节能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