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共9页).doc
-
资源ID:16722904
资源大小:69.50KB
全文页数:9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积分:20金币
快捷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扫一扫登录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共9页).doc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基本信息名 称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 所生产经营地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设立法定代表人姓名成员情况成员出资总额 万元成员总数 (名)成员中的农民成员 (名),所占比例 %。成员中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成员 (名),所占比例 %。业务范围 申请人声明 本社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通过联络员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向社会公示的企业信息为本企业提供、发布的信息,信息真实、有效。法定代表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法定代表人信息姓 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经理不得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第三十一条规定:“执行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有关的公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或者财务会计人员。” 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并对此承诺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项目序号出资成员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万元)出资成员签名或盖章1货币2货币3货币4货币5货币6货币7891011121314151617成员出资总额: (万元)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项目序号成员姓名或名称证件名称及号码住所成员类型1身份证:2身份证:3身份证:4身份证:5身份证:6身份证: 本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并对此承诺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联络员信息姓 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联络员应了解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财务负责人信息姓 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承 诺 书来宾市兴宾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郑重承诺:1.我(本单位)已收到市场主体注册登记行政指导告知书,并阅知广西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工商部门已告知相关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我将及时到有关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如有超出登记经营范围从事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需要,也将先行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和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相关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2.我(本单位)将严格遵守关于市场主体信息公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积极履行市场主体信息公示的义务。签名: 年 月 日 注:签名人员应为法定代表人(拟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申 请 人 :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 (企业或机构名称)的 名称预先核准 设立 变更 注销 备案 撤销登记 股权出质(设立 变更 注销 撤销) 证照管理 企业迁移 其他 手续。2、同意 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 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4、同意 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5、同意 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或者经办人信息签 字: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申请人签署(签名填写不下的可附页填写): 年 月 日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办事指南设立登记所需材料:申请人首先需提交设立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窗口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准备以下材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4、法定代表人、理事、监事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5、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6、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及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7、住所使用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成员自有场所作为住所的,提交该社有权使用的证明和场所的产权证明;租用他人场所的,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因场所在农村没有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的,可提交场所所在地村委会出具的证明。8、(全体设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9、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0、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登记的业务范围中有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11、农业户口证明注:(一)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签字。(二)以上需设立人或出资成员签署的,设立人或出资成员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自然人以外的设立人加盖公章。(三)以上材料均需使用A4型纸提交。 专心-专注-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