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全面的《建设工程管理控制程序》(共9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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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全面的《建设工程管理控制程序》(共9页).doc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建设工程管理控制程序(程序文件)1.0目的保证产品的符合性。2.0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开发项目中承包给施工供应商的建筑、安装、环境绿化、小区设施建设等施工过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控制。3.0职责3.1 工程部负责各工程施工项目的归口管理,组织设计交底和审批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解决施工现场重要的技术、质量问题,监管项目的质量保证计划和安全保障措施的执行。3.2 工程部对各项目工程的资金使用、材料供应、质量状况、安全文明、工程进度等方面进行监督。工程中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总经理报告。3.3 工程部负责工程项目施工的监控;具体负责工地“四通一平”的实施,督促实施施工组织设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的监控。督促监理公司全面履行监理职责,在施工过程中,负责对质量计划进行验证,并把验证结果形成书面文件上报总经理。3.4 工程部经理组织工程部及相关部门对质量计划实施验证结果进行评价。4.0工作程序4.1 项目施工前的工作a) 审查施工设计图、备案登记;b) 完成征地拆迁手续;“四通一平”;c) 通过招(邀)标等方式选定施工供应商(含分部分项工程);d) 确定项目监理公司;e)落实其它必备条件。4.2 办理施工许可证和安全报监前办理如下工作:4.2.1 签订与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施工合同;4.2.2 签订与监理公司的监理合同;4.2.3 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班子组织情况;4.2.4 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安全监督”资料。4.3 设计交底工作4.3.1 工程部组织施工供应商、监理公司、设计供应商等部门相关人员参加。4.3.2 工程部负责落实设计交底的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并提前将设计图纸分别提交给总办、监理公司、施工供应商,以便其熟悉设计图说。4.3.3 设计交底的主要程序为:a) 设计供应商介绍设计基本情况,交底主要内容含:有关地形地貌、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地下管网等自然条件方面的介绍;施工图设计依据,如初步设计文件、政府职能机关的要求,采用的主要设计规范,公司提供的或市场供应的建材情况;设计意图、如设计思想、设计方案比较情况,结构设计意图及特点,基础开挖及基础处理方案、先进施工工艺的介绍;施工注意事项等。b) 工程部、监理公司、施工供应商提出图说中存在的问题和疑点,以及需要解决的技术难题、设计供应商答疑。c) 设计供应商拟定对设计图不完善、不合理的处置办法。d) 工程部负责组织编制技术交底纪要、与会各方会签确认。经过上述预备工作后,工程部各科室分别行使各自的职能,代表公司对施工项目部展开工作,按建筑法规要求进行有序的监督、管理。4.4 如属特殊工程项目,如超高、超大、特殊结构、特种建筑等,工程部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制订质量计划或方案。4.5 施工方法的控制4.5.1 审查与监控施工组织设计及实施4.5.1.1 工程部督促施工供应商在原投标过程中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结合设计交底的情况,进一步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必要时,还应要求施工供应商就重点单位工程制订质量目标和质量保证措施,以及质量控制点明细表。4.5.1.2 施工供应商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给监理公司审查。4.5.1.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质量保证措施的主要内容:a) 项目组织体系尤其是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b) 项目安全保障体系和文明施工要求。c) 施工现场总体布置,特别是场区的道路、防洪排水、物资器材的存放、给排水、供电、混凝土供应及机械设备布置的合理性和安全性。d) 工程地形特征及场区环境交通状况。e) 主要的施工组织技术措施,尤其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屋面工程、设备安装、管工线工程等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质量保证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4.5.1.4 审查中不合理的地方提交施工供应商修改,并重新报监理公司审查。通过审查后,报工程部审核、批准。4.5.1.5 经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部在其实施过程中应督促施工供应商严格执行。如需变更或修改施工方案或工艺时,必须按上述同样的程序审批后才能实施。4.5.2 审查施工方案并监控其执行4.5.2.1 监理公司督促施工供应商就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编制、提交施工方案。4.5.2.2 施工供应商提交施工方案给监理公司审查,通过后转工程部审定。4.5.2.3施工方案审查内容:a) 施工工序、流程安排的合理性。b) 选用的施工机具、作业设备的性能配置与数量。c) 主要项目的施工方法的合理性。d) 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和规范的标准。e) 安全保障措施的可靠性。4.5.3 施工作业过程中,监理公司通过现场监督、巡视旁站、见证取样等办法、监控施工方作业及检验人员按规定的操作规程、工艺等进行施工及检验。4.5.4 监理公司的总监理工程师和驻场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应服从工程部对项目工程管理的总要求。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和工程资料负责任。4.6 施工队伍及人员的控制4.6.1 监理公司在开工前审查施工供应商进场的施工队伍,尤其是施工组织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检验和试验人员的技术资质与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符合施工方在投标中承诺的要求;并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监控其人员变动情况,若有不利于保证施工质量的人员上岗,监理公司要求施工供应商撤换。4.6.2 分包商的管理4.6.2.1 施工供应商选定分包商后,应书面(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向监理公司提出申请审批分包商。4.6.2.2 工程部根据监理公司提出的意见审查供应商提交的申请,审批分包商报告,主要审查分包商是否具有按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条件完成分包工程任务的能力,若认为不具备条件,则不予批准。4.6.2.3 工程部必要时,请监理公司参加组织对分包商进行调查,核实主供应商申报的分包商情况是否属实,若符合条件,则批准分包,施工供应商接到批准通知书,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协议,并将协议副本送工程部备案。4.6.2.4 对分包商进场后的管理:a) 监理公司在分包商进场后,应通过总供应商来要求分包商遵守公司各项监控程序。b) 工程部和监理公司检查、监控分包商的现场工作,主要包括:分包商的作业设备使用情况;分包商的作业人员素质情况;施工的质量是否符合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标准;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分包部份的进度情况等并形成检查记录。4.6.2.5 监理公司运用责令停工、取消分包资格等手段制约和控制分包商,以保证工程质量和避免或减少由于分包商不规范的作业行为而带来的损失。4.7 施工机具的控制4.7.1 监理公司负责审查施工供应商提交的施工设备和机具:a) 审查其施工机械、作业设备(机具)的选型、性能相对于质量要求、现场条件、施工对象特点的合理性。b) 审查施工机具的数量是否足够,以保证足够的生产能力。c) 到作业现场核实施工机具是否按批准的计划备齐及其设置完好状态等等。d) 审查所有设备的安全性能和用电安全的要求。4.7.2 工程部在工程管理过程中,监控供应商施工机具的变动情况,以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作业进度。4.8 如属特殊工程项目,如超高、超大、特殊结构、特种建筑等,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公司应按制订的质量计划实施验证。工程部对验证情况进行检查确认。4.9 工程所需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永久性设备、器材(以下称材料、设备)的控制。4.9.1 工程部对由施工供应商负责采购、制造、运输、存放和使用的材料、设备进行全过程监控和确认。4.9.2 工程部和监理公司对材料、设备委托乙供的采购质量控制。a) 供应商在采购订货前,必须向工程部和监理公司递交“主要工程设备选型报审表”,经监理公司(对重要设备和大宗材料,经工程部)批准后,方能采购。b) 对于大型、重要设备,以及大宗的器材或材料的采购,工程部应督促(或在施工协议中要求)供应商实行招标采购。c) 对于设备、器材和构件的采购、工程部应责成供应商编制采购计划,并包括提出供货厂商及应达到的质量保证标准。d) 要求供应商向供货厂商索取相应的质量保证资料,以证明其质量保证能力。同时,质量保证资料也是施工供应商应提供的竣工文件的部分。质量保证资料主要包括:供货说明、产品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产品(体系)认证资料等等。4.9.3 施工质量的控制 必要时,对影响物业的安全性能的重要设备、构件,监理公司或其委托的施工供应商代表采用监造等方式对其制造过程进行重点或全过程的质量监督,并借用厂方的检测设备对设备进行验证。4.9.4 材料、设备进场的监控:a) 凡运到施工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构配件设备,应出示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成品技术说明书,先由供应商按有关验收规定进行检验,并向监理公司提交检验或试验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确认后,方准进场。b) 进场的材料需经监理人员现场见证取样再送检,再送检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c) 进口材料设备的核定,由工程部督促采购部门、合格供方(即厂家)向商检机构报检,会同其进行验收,若检验中发现质量、数量问题,在规定的索赔期内由采购部门联系索赔。4.9.5 材料设备进场贮存的监控a) 监理公司监控施工供应商用于存放各种材料、设备的存放条件及环境。b) 监理公司定期(一般一个月)检查存放的材料、设备,随时掌握其存放的质量情况。发现问题,以“监理通知单”通知承包单位。4.9.6 在施工过程中,工程部监控投入的物料,随时对可投入的物料的质量特性进行检查、控制。4.10 施工环境条件的控制4.10.1 工程部在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审查和监控施工供应商对施工作业的辅助技术环境,如水、电、安全防护设备、施工场地空间条件、通道、夜间施工照明的设备与管理。4.10.2 监督施工机具按照施工总布置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不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交通。4.10.3 监督供应商作好安全防护工作,包括行人、作业人员的安全保护。4.10.4 监督施工供应商,有效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异味、噪声、振动、建筑垃圾等对环境污染和危害的各项措施的实施。同时,禁止施工方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4.11 工程部运用审核技术文件、报告和现场质量监督检查等方式监控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工序产品质量。4.12 根据批准的施工供应商编制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施工计划中的质量控制点明细表,由监理公司进行工序质量监控,根据双方认可的施工设计(或质量计划)中明确的见证点、停止点,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和技术复核工作。4.13 施工过程中成品部位保护的监控。4.13.1 成品部位保护是指施工供应商针对施工过程中,一些分项工程已经完工,而其他一些分项工程正在施工,或是在分项工程中某些部位已完成,而其他部位正在施工而对已完成分项或部位采取的保证措施。4.13.2 工程部督促施工供应商对成品部位采取“防护、包裹、覆盖、封闭”等保护措施。4.13.3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供应商所承担的成品部位保护的质量与效果应以正规程序每日、每周、每月进行检查。4.14 施工阶段工程进度控制4.14.1 施工阶段工程进度控制从审查供应商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开始,直到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其工作主要内容与程序为:a) 施工开工前,监理公司督促施工供应商编制并提交施工进度计划,并对其进行审查。审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向供应商提出书面修改意见(整改通知书),并协助其修改,通过审查后,报工程部批准。b) 对采用分期分批发包且无总承包单位的大型工程,或多个平行承包的工程项目,由监理公司组织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工程部经理审核,报公司批准。c) 工程部经理组织编制并审核的年、季、月工程综合计划,报公司总经理批准。d) 工程部把经批准执行的年、季、月施工进度计划发至监理公司、施工供应商,监理公司据此对项目工程的进度实施检查、监督。e) 工程部、监理公司协助供应商实施进度计划,以及供应商无力解决的内外关系协调问题。f) 工程部、监理公司监督施工计划实施的主要方式有:审查施工供应商提交的进度报表和实地跟踪检查,对可能影响工程进度的问题,监理公司须及时反馈到工程部,共同研究对策,提出纠偏措施。g) 工程部每月定期召开不同层次的生产现场协调会,解决工程施工中相互协调配合问题。h) 监理公司审核供应商提出的工程延期,并报工程部批准。i) 工程部、监理公司监督施工供应商整理好工程技术资料,保证工程资料与施工进度同步。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周内完成工程竣工资料,并及时归档移交。5.0 单项验收工程的控制5.1 单项验收的工程必须服从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符合相应规范的标准。5.2 单项验收的工程有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环境工程、生化处理工程、绿化工程、灯饰工程等等。5.3 施工供应商对单项工程应分别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特别工程的施工方案交监理公司审核后送工程部备案。5.4 所有单项工程的技术、质量标准、安全标准、工期要求均要服从设计要求、符合规范标准、服从合同规定。6.0相关文件6.1建设工程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6.2不合格品控制程序6.3改进控制程序6.4项目报建实施细则6.5工程预、结算编制,审核控制程序6.6施工合同7.0 质量记录7.1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7.2 施工进度计划申报、审批表 7.3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7.4 会议纪要 7.5 施工日志7.6 监理月报 专心-专注-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