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提升用钢丝绳编制说明(共7页).doc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矿井提升用钢丝绳 标准起草说明1 标准起草工作概况1.1 任务来源根据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3 下达的关于下达2013年第二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安排,由鞍钢钢绳有限责任公司和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为主要起草单位,起草矿井提升用钢丝绳国家标准,该标准为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任务号是:-T-605。1.2 主要工作过程为了做好矿井提升用钢丝绳标准起草工作,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于2014年10月成立标准起草领导工作小组,为起草标准做好准备。标准起草工作小组广泛地了解近年来矿井提升用钢丝绳的生产和使用情况、征求有关用户的意见,查阅了有关方面的资料,以保证标准的质量和水平,使之更加完善,更好地为用户和市场服务。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结合生产企业的意见,经过起草单位的努力,起草小组于2015年7月完成了矿井提升用钢丝绳征求意见初稿。2 标准起草的原则2.1 积极采用国际标准。采用国际标准是我国的一项重要技术经济政策。本着积极采用国际标准的原则,对我国现行钢丝绳标准和国际标准进行了深入分析。对国际标准中的主要技术要求,修改采用;对国际标准中没有规定的,而我国标准中长期实践证明合理、行之有效的有关条款,则予以保留;充分重视用户的要求,最大限度地予以满足。2.2 本标准主要以 GB89182006重要用途钢丝绳体系为基础,参照ISO 315488矿井提升用钢丝绳交货技术条件、YB/T5359-2010压实股钢丝绳进行起草。本标准的产品包括圆股钢丝绳、异型股钢丝绳和压实股钢丝绳。涉及到两个产品标准即GB8918-2006重要用途钢丝绳、YB/T5359-2010压实股钢丝绳。2.3 本标准草案按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及GB/T20000.22009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2部分:采用国际标准的规则进行起草。3 主要技术内容说明3.1 标准名称我国一些专用钢丝绳标准,是按用途命名的,如索道用钢丝绳、操纵用钢丝绳、电梯用钢丝绳、平衡用扁钢丝绳等,考虑到本标准的应用范围,将本标准名称定为矿井提升用钢丝绳。3.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煤炭、金属、非金属等矿山提升及配套用钢丝绳。包括矿井提升圆股钢丝绳、异形股钢丝绳和压实股钢丝绳。明确了不适用于平衡用扁钢丝绳、竖井罐道用密封钢丝绳。3.3 钢丝绳分类 本标准草案的分类,采用GB/T 8706-2006钢丝绳 术语、标记和分类规定的方法进行,即按组成钢丝绳的股数和股中的钢丝数目及股捻制类型进行分类。 本标准草案的产品保留了GB8918-2006重要用途钢丝绳中所有类别,另增加了6×V25、6×K7、6×K19、6×K36、8×K36、18×K7、18×K19、35(W)×K7、15×K7、16×K7 10个异形股和压实股的类别。3.4 钢丝绳直径范围钢丝绳公称直径范围为8mm70mm,钢丝直径范围为 0.5mm4.4mm。根据近年来市场需求,部分钢丝绳公称直径进行了调整。各典型结构公称直径范围与GB8918-2006和YB/T5359-2010中相应结构的变化情况见表1。表1 GB8918-2006和YB/T5359-2010与本标准钢丝绳直径对比表钢丝绳结构原标准本标准钢丝绳结构原标准本标准6×783683818×19S246018606×19S1236124018×19W286018606×26WS204018406V×43385838606×31WS224618466V×37S325232566×41WS325632606×K7104010386×K19W163618×K19W20603.5 钢丝绳标记代号钢丝绳的标记代号均按GB/T 87062006钢丝绳术语、标记和分类标准规定执行。标记代号与GB8918-2006相比变化较大。主要标记代号对比见表2。表2 主要标记代号对比项目原标准代号本标准代号股结构19S 1+9+919W 1+6+6/625Fi 1+6+6F+1237S 1+6+15+1519S 1-9-919W 1-6-6+625F 1-6-6F-1237NS 1-6-15/15钢芯IWRIWSIWRCWSC绳结构34×736×735W×724W×734(M)×736(M)×735(W) ×724(W) ×7钢丝绳类别6×37类8×37类6×36类8×36类全称钢丝绳无22 6×19S-NF 1770 U zZ 钢丝绳捻法右交互捻-ZS(先绳后股)左交互捻-SZ(先绳后股)右交互捻-ZZ(先绳后股)左交互捻-SS(先绳后股)右交互捻-sZ(先股后绳)左交互捻-zS(先股后绳)右同向捻-zZ(先股后绳)左同向捻-sS(先股后绳)股用小写字母。3.6 与GB8918-2006和YB/T5359-2010相比,本标准草案中所有“重量”均改为“质量”。4 技术要求4.1 钢丝绳材料4.1.1 制绳用钢丝4.1.1.1 制绳用钢丝包括:中心钢丝、填充钢丝和钢芯钢丝。制绳用钢丝技术要求符合YB/T 5343制绳用钢丝中按一般用途的规定。4.1.1.2 钢丝表面状态为光面、A级、AB级、B级4种表面状态。钢丝绳等级按200Mpa分为3个级别,为1570、1770、1960 MPa。钢丝绳取消了1670、1870两个级别,但制绳用钢丝仍保留1670、1870两个强度级,按100MPa分级。对钢丝抗拉强度等级的要求仍沿用GB8918的规定,即“同一公称直径钢丝应为同一公称抗拉强度,不同公称直径钢丝允许采用相同或相邻公称抗拉强度,但应保证至少有一种钢丝的公称抗拉强度与钢丝绳公称抗拉强度相同。”4.1.3 绳芯根据用户的实际使用情况,本标准草案中三角股钢丝绳仅为纤维芯。4.1.4 钢丝绳油脂 增摩油脂目前国内没有相关标准要求,所以本标准草案中只提出了“需方要求钢丝绳有增摩性能时,钢丝绳应涂增摩油脂。”4.2 钢丝绳的技术要求。4.2.1 钢丝绳直径 本标准中在品种表中给出的只是典型的公称直径,对于没有给出的处于典型公称直径中间的直径,也同样视为公称直径。如果需方要求,在合同中注明,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考核和验收就可以了。但新设计设备时不得选择非典型的公称直径,这样可以规范钢丝绳的直径范围。 4.2.3 直径偏差及不圆度4.2.3.1钢丝绳的直径偏差:圆股钢丝绳、 三角股钢丝绳为、压实股钢丝绳为。这个数值与各标准规定的数值一致。欧盟标准EN12385-6 中规定是+2%+5%。ISO3154中规定是0+5%。考虑我国钢丝绳标准的实际情况及使用的安全性,没有采用欧盟标准的数值。4.2.3.2 不圆度本标准草案规定:圆股钢丝绳、压实股钢丝绳不得超过4%; 与各标准规定相同。 4.3 钢丝绳长度及允许偏差 本条款与各标准规定相同。4.4 钢丝绳重量本标准草案中钢丝绳的重量是一个参考重量,分别在品种表中给出。并在标准中给出了计算公式。4.5 参考重量本标准草案品种表中给出的仅是参考重量,并不是实际重量。因为钢丝绳多个结构、多个规格 给出一个重量系数,这样算出来的参考重量与实际重量会有一定差距。圆股钢丝绳、压实股钢丝绳的重量系数与各标准规定相同。钢丝绳参考重量和最小破断拉力系数本标准将钢丝绳的参考重量在表3 给出,并给出具体计算公式,本标准给出的参考重量、 最小破断拉力系数和计算公式与GB 8918-2006国家标准中给出的计算公式相同。本标准增加了7个钢丝绳类别的参考重量系数和最小破断拉力系数,其中 6×V25是参考EN12385-6标准、压实股钢丝绳的参考重量系数和最小破断拉力系数与该标准相同;为了方便使用及设计,对钢丝绳最小破断拉力与钢丝破断拉力总和的换算系数,在品种表的下方给出。4.6 钢丝绳破断拉力本钢丝绳标准草案给出了两种破断拉力试验方法供选择,即钢丝绳实测破断拉力和钢丝绳实测破断拉力总和。 4.7 钢丝绳的伸长对于标准中的钢丝绳的伸长, 由于用户要求不同,且数据不多,暂不定具体数值,由供需双方协议。 4.8 拆股钢丝的技术要求4.8.1 实测直径圆股钢丝绳和异形股钢丝绳拆股钢丝实测直径应符合YB/T5343制绳用钢丝的有关规定 。压实股钢丝绳拆股钢丝包括实测直径等指标的考核按照捻制前钢丝直径进行,捻制前钢丝直径应在质量证明书中注明。4.8.2 抗拉强度 4.8.2.1 公称抗拉强度本标准草案规定钢丝绳抗拉强度等级按200Mpa分为3个级别,为1570、1770、1960 MPa。4.8.2.2 强度允许偏差圆股和异形股钢丝绳强度允许偏差与GB8918规定相同;压实股钢丝绳拆股钢丝相同直径钢丝的破断拉力应不低于该直径实测平均破断拉力的92%; 4.8.2.3 实测抗拉强度增加了实测抗拉强度低值规定,允许有少数钢丝的实测抗拉强度低于该钢丝公称抗拉强度,而不低于该钢丝公称抗拉强度减50MPa。对于压实股钢丝绳,与YB/T5359-2010相同。4.8.2.4 反复弯曲和扭转次数增加了反复弯曲和扭转次数的低值规定,允许有少数钢丝的反复弯曲次数低于本标准草案的规定值而不低于该规定值的80%。对于压实股钢丝绳,与YB/T5359-2010相同。4.8.2.5 圆股、异形股、压实股钢丝绳中钢丝的接头(不包括外层钢丝)间距都不得小于10米,采用GB 8918-2006规定。4.8.2.6 镀锌层质量镀锌层质量与GB8918-2006和YB/T5359-2010标准相同。5 取样方法与取样数量5.1 本标准草案取样方法(不含镀锌层)有两种,由供需双方协商采用,方法1为新增加方法,方法2沿用GB8918-2006原有方法。方法1如下:从每条钢丝绳的一端截取足够长度的试样,试验用的每个公称直径的钢丝数目应为该钢绳内同一公称直径钢丝总数的50(不包括镀锌层试验),按7.3规定进行拆股钢丝各项试验,按7.2.4.1计算实测破断拉力总和。试验的钢丝不包括股中填充钢丝、中心丝和各种钢丝绳中的钢芯。不做试验的钢丝,应按制绳前各该公称直径和抗拉强度级参加实测破断拉力总和的计算。试样长度一般不小于1.5m。5.2 镀锌层质量试验取样方法与GB8918-2006和YB/T5359-2010相同。6 钢丝绳合格条件钢丝绳合格条件在GB8918-2006基础上增加了方法1,方法2与GB8918-2006相同。方法1如下:初试结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该项目的复试:a)钢丝绳的破断拉力小于规定值;b)钢丝的三项试验(拉力、弯曲、扭转)的允许低值钢丝总根数超出规定;c)超出直径允许偏差而未超过极限值的钢丝根数大于规定根数; d)镀锌层质量达不到要求的钢丝根数超出规定。同一根钢丝有多项不合格时,只按一根计算。钢丝实测直径、镀锌层质量所计算的不合格钢丝数不足一根时,分别允许有一根。上述任何一项初试结果不合格时,再复试其余50%的钢丝的不合格项目,加上原50%的试验结果,按100%全项判定。仍有一项不合格,则该钢丝绳为不合格。7 仲裁试验试验结果有争议时,仲裁试验按本标准的方法1和订货合同规定。8 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增加“参加破断拉力计算的钢丝公称直径、公称抗拉强度需在质量证明书中给出。”以满足拆股钢丝检查和试验要求。鞍钢钢绳有限责任公司标准起草工作组2015年7月专心-专注-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