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卫自查报告.doc
创卫自查报告县20_年全省第十次卫生县城检查自 查 报 告 创卫自查报告 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指导社会监督”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以创建“省级卫生县城”为目标致力于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广大市民的卫生意识和城市品位城市卫生状况明显改善创建卫生县城活动已逐渐变成全民自觉行动。根据云南省卫生县城标准的要求对全县各级、各部门爱卫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市容环境卫生、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及食品安全卫生、疾病预防控制、病媒生物防制、单位居民区卫生及民意测验等九个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检自查。现将自查报告如下: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一)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任爱卫会主任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局卫生、县建设局领导为副主任36个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局由爱卫办负责处理日常事务有专职人员2人、配置电脑2台、电话机一部、传真机一台有爱卫专项工作经费。与此同时各乡(镇)处、成员单位也调整充实了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下设了办公室每年均安排一定经费开展工作。县爱卫会主任每年均组织2次以上委员会议经常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工作。有爱国卫生工作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各委员部门相互协调履行职责落实县爱卫会部署的任务每年均开展各种形式的卫生检查评比和表彰活动。每年均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活动有有计划、有总结、有成效。创建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管理。 (二)爱国卫生工作每年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爱国卫生活动档案资料规范齐全。 (三)认真办理群众卫生投诉,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达85%。 二、健康教育 (一)县政府把健康教育工作纳入了爱国卫生发展规划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有工作计划和总结落实了人员、设备、经费确保了健康教育的经常化、制度化。一是开展社区健康教育工作设立了健康教育专栏并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宣传。二是全县中、小学全部开设了健康教育课中、小学每周开课2次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三是乡级以上医院的门诊、病房均设有健康教育专栏定期更换内容对病人进行健康教育知识宣传。 (二)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按照亿万农民健康行动促进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我县爱卫会于今年9月份对城区50个居民进行健康问件40人对基本健康知识的知晓达到80%以上我县健康知识知晓率 达80%同时对我县城区30个家庭的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和基本技能的掌握进行调查有24个家庭达到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的要求形成率达80%有26个家庭基本掌握技能的操作基本技能掌握率达86%。 (三)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所)设有健康教育宣传栏有针对性地开展病人、家属健康教育我县爱卫会就相关健康知识在9月份对县级45个住院病人进行问件调查有40个病人能回答出80%以上的知识知晓率达80%。 (四)电视台、电台开设健康教育栏目和曝光栏目对爱卫和创卫工作进行舆论引导和监督。主要街道、广场、医院、客运站等公共场所设置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换内容。 (五)各行业结合单位特点开展有关职业防病、疾病预防、卫生保健、控烟等方面的健康教育活动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达80%。 (六)制订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设有禁烟标识积极开展无烟单位评选活动建成区无烟草广告。 三、市容环境卫生 按照云南省卫生县城标准和县爱国卫生管理规定和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规定严格遵循 “规划先行、环境育人、宣传感召、分类指导、典型示范、有序推进”的原则加大对县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全县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基本达到“规划合理、设施改善、环境和谐、生活健康、监管规范、服务到位 ”的农村卫生行动计划的总体目标。 (1)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经费落实管理规范。各项建设总体规划科学合理城镇建成区道路路面平整完好。城镇建成区道路路面平整完好硬化率达99%下水道管网覆盖率达89%乡镇下水道管网覆盖率达70%。 (二)环卫基础设施完善垃圾收集站(点)、公共厕所、果皮箱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清洁卫生。公厕为水冲式二类以上公厕占公厕总量的40%。建成区无旱厕。 (三)城区主次干道和街巷基础设施完好车辆规范停放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以及乱设摊点、店外设摊等现象。户外广告、牌匾设置规范建筑物立面整洁。门前“三包”责任落实到位城区无卫生死角。 (四)建成区有专业清扫保洁队伍主要街道保洁每天14小时一般街道保洁12小时。垃圾日产日清密闭储存、清运运输车辆车体完好整洁密闭清运率达100%。 (五)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我县每年共产垃圾240吨共进行无害化处理218吨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 (六)农贸市场环境整洁、摊位布局合理划行归市有序经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有卫生管理制度和保洁人员。活禽售卖、宰杀区域相对独立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 (七)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施工场地设置的隔离护栏规范高度为2米工地出入口道路硬化并有车辆冲洗设施。建筑物料、施工泥土不得影响道路通畅和环境卫生工地噪声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 (八)建城区绿化符合要求公共绿地养护良好我县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18.85绿化覆盖率34.8%人均公共绿地面积8.6M2。建成区亮化、照明设施完好路灯亮灯率98%。 (九)河道、湖泊等水体的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 (十)建成区禁止放养家禽家畜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 四、环境保护 (一)设有环境保护机构有可行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认真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近三年内均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 (三)水环境功能区达到省市相关规定或目标责任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设置保护区水质达标率达100%。 (四)生活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中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 (五)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现安全贮存和处理医源性污水排放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K66-20_)要求。 五、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及生活饮用水卫生 (一)认真贯彻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相关卫生标准加强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强化行业卫生管理做到工作规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卫生许可证持证率 100。从业人员体检率98。旅店业、理发美容、浴室、商场、书店、影剧院等公共场所室内外环境整洁清洗、消毒、通风等卫生措施落实到位卫生监督所对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590余人/次;卫生知识培训率达到95%以上;县城区生活饮用水供水设施完善水质检测制度落实资料齐全供水厂持有效卫生许可证供水工作人员均经健康检查合格水质四项指标检测合格率达100%;全县现有公共场所237户。其中旅店业132户(床位3200个)理发美容店89户文化娱乐场所8户,洗浴场所(无)从业人员共595人卫生知识培训595人/次体检589人/次卫生培训、健康体检、率分别为100 %、98%;查出五病人员0人调离0人五病调离率达0%公共场所卫生监督394户次卫生监督覆盖率100%。 (二) 城区集中供水单位(自来水厂)1户我县历来重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饮用水卫生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每年坚持对各类公共场所(旅店业、美容理发业、文化娱乐场所)从业人员进行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卫生知识培训及卫生监测督促经营单位建立卫生、管理、消毒、操作规章制度督促对宾馆、旅店床上用品做到一客一换脸盆、脚盆、理发刀具、胡刷、毛巾等公共用具做到一客一消毒并有相应的卫生制度。为防止水源性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县政府制定了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和水源保护的规定。县疾控中心建立了供水单位及二次供水档案并加强管理。同时加强对水厂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坚持持证上岗供水人员8人体检8人体检率达100%。坚持定期对饮用水进行监测 县城饮用水末梢水四项指标检测总合格率均达100%以上。对二次供水箱的清洗和消毒做到制度化水箱管理做到有盖有锁有清洗记录和消毒记录档案资料齐全保证居民生活饮用水安全有效地降低了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三)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县人大对食品卫生法执行情况每年进行一次视察。县安委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对全县的食品行业进行拉网式监督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有卫生管理人员及卫生制度三证齐全做到亮证经营从业人员穿戴整齐个人卫生干净。环境清洁整齐操作间布局合理库房物品堆放做到隔墙离地分类上架标识清楚餐具消毒设施完善措施落实。县城共有食品加工、流通、餐饮业 614户食品从业人员1836人培训1315人次。餐饮业及集体食堂监督覆盖率100%县城餐饮服务单位实行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20_年共受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72户经审核符合的发证91户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率100。查出五病人员1人调离1人五病调离率达100%开展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卫生监督覆盖率100%食品卫生质量逐年提高。通过有效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法律法规的培训和强化监督建立了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并将纳入工作业绩考核。使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轨道。近年来全县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卫生监督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四)县城普通中小学设有卫生室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教学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学校饮用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五)辖区内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集中生猪屠宰点符合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要求无注水肉和病畜肉上市。 六、 疾病预防控制 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切实加强对传染病的防治工作落实各种防六疫措施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规划、措施、资料齐全规范。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完善、机构健全经费落实有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用房、设备、交通工具等。有传染病爆发疫情应急预案鼠疫、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艾滋病、结核、血吸虫、疟疾等重大疾病预防控制按期完成国家和省、市规划要求近两年没有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 (二)医疗机构设有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专门部门和人员疫情管理人员持有效上岗证;有健全的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控制院内感染制度门诊日志齐全登记、记录完整规范。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规范的传染病预检分诊点、感染性疾病科其他医院设立规范的传染病预检分诊点。近两年无院内感染爆发疫情。 (三)全县乡级以上医疗机构实行传染病网络直报报告质量综合评分95分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率2.47%。 (四)免费实行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有专用的接种场所操作规范安全注射率100%。有流动人口儿童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的儿童建卡建证率100;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100%。幼托机构、学校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五)积极开展无偿献血宣传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自愿献血。 (六)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列入政府工作规划有计划、有投入、有落实积极开展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 七、病媒生物防制 广泛宣传病媒生物防制知识特别对粮食、餐饮、食品加工、集贸市场等病媒生物适宜栖息的重点单位开展防制技术培训。 坚持对除“四害”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做到组织健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县级有专兼职除四害人员10名, 20_年集中开展群众性突击灭鼠活动6次投放灭鼠药5.5吨、灭蟑螂药2051公斤共投入经费5万元20_年春季城区室外鼠密度分别在2.75%、2.61%2.55%、2.65%对重点单位及一般单位重点场所的门窗、下水道及通风口等处防鼠设施进行了检查防鼠设施不合格为3%检查县城内建筑工地、垃圾收集处、公园、绿地、河堤沿岸、单位院内、住宅区等累计2000米延长段的外环境(每20米为一个单位共100个计算单位)鼠迹为5个单位鼠、蚊、蝇密度有效控制在国家规定标准内。使全县鼠药投放率和到位率都保持在95以上,有效降低了鼠类密度杜绝了虫媒介传染的发生和流行。 八、单位和社区卫生 县城单位和居民区均有专人负责爱国卫生工作卫生制度健全工作落实。有固定的卫生宣传栏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室内外环境整洁绿化、美化及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单位及居民区内厕所管理良好。垃圾收集容器密闭日产日清。单位内部食堂及居民区内食品经营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九、农村卫生 (一)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7.43%。 (二)村卫生室建设和医疗用房、设施设备符合要求有81%村医取得合法执业资格。 (三)县城所在镇_镇城_村以申报为省级卫生村。 (四)学校自来水普及率和卫生厕所普及率均达100%。 (五)村庄道路硬化平整村容整洁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垃圾密闭存放柴草、杂物堆放整齐有序。有效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消除“四害”孳生地。村内无散养家禽家畜现象。 (六)村民卫生习惯良好农户室内外环境整洁积极开展卫生示范户评比活动。 通过对照新修订的云南省卫生县城标准进行自查自评_县自评分为100分。 - 11 -第 12 页 共 1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