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工作意见.doc
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工作意见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工作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为了吸取牟定3•15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惨痛教训,全面贯彻落实3月16日省政府在丘北召开的全省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的精神,学习借鉴丘北县、保山市和临沧市的有益经验,进一步加强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广大群众出行难和出行安全的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死亡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楚政发20_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此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按照政府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司其职,综合治理的原则,以人为本,抓好路、站、运、管、安一体化建设,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建立交通安全社会化的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农村广大群众出行安全,农村道路群死群伤重特大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加快路、站、运、管、安建设步伐,逐步实现农村交通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不断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使农村经济活力明显增强,农村群众出行更加安全便捷,农村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明显减少,到20_年全县农村客运实现村村通的总目标。二、工作重点及方法步骤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点及方法步骤,按照成立机构,摸底调查,宣传发动,全面实施,总结验收五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成立机构(20_年8月20日-8月30日)。各乡镇应尽快成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及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尽快开展工作。第二阶段:摸底调查(20_年9月1日-9月31日)。各乡镇要组织力量对辖区人、车、路、站、运、管、安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调查,重点摸清县乡村公路现状,以及各个乡镇农村客运车辆、客流情况,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第三阶段:宣传发动(20_年10月1日-10月15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以构建交通安全文明村(校)为载体,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列入村规民约和学校教学内容,并充分发挥各类宣传载体的作用,努力扩大交通安全知识的普及面,不断提高农村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县委、县人民政府将于9月召开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暨路、站、运、管、安一体化建设工作部署及动员大会。第四阶段:全面实施(20_年10月16日-20_年12月31日)。针对双柏县农村道路等级低下、路况差,交通标志不完善,低速货运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较为突出,交通事故多发,交通安全管理难度大,以及农村客运发展滞后,农村群众出行难等问题。各级各部门必须下大力抓好以下工作:(一)研究出台双柏县农村道路客运管理办法和路、站、运、管、安一体化建设规划,进一步规范农村客运市场,加强农村道路客运交通安全管理。此项工作由县交通局牵头,安监、公安等部门配合。(二)组建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协会,强化对货运车辆的源头管理。此项工作由县公安局牵头,交通、安监、农机、工商等部门配合。(三)强化对历年清理出来尚未治理的事故多发和安全隐患点段的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标志和安全警示牌。此项工作由县安监局牵头,公安、交通、公路等部门配合。(四)认真贯彻落实楚雄州20_年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意见(楚政发20_16号)文件,强化整治措施,坚决制止无牌无证车辆、报废车辆上路和拖拉机、货运车违法载人。此项工作由县公安局牵头,安监、交通、农机等部门配合。(五)抓紧制定农村道路客运班线和运力投放规划,严把农村客运市场准入关。此项工作由县交通局牵头,安监、公安、运政、征稽、税务等部门和客运企业配合。(六)整顿农村客运市场秩序,规范农村客运车辆的车身颜色和标识。此项工作由县交通局牵头,安监、公安、工商、运政等部门配合。(七)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建立机动车驾驶入安全学习教育制度。此项工作由县公安局牵头,宣传、广电、教育、客运企业等部门配合。(八)加强机动车及驾驶人源头管理工作,严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和驾驶人考试、发证关。此项工作由县公安局牵头,交通、农机等部门配合。(九)研究制定农村客运税费减免优惠办法,积极培育农村客运市场,下大力解决农村群众出行难的问题。此项工作由县政府办牵头,财政、发改委、安监、交通、公安、征稽、工商、税务等部门配合。(十)进一步加强农村交通安全防控网络建设,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社会化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农村广大群众出行安全。此项工作由县公安局牵头,宣传、安监、农机等部门配合。第五阶段:总结验收(20_年1月至20_年4月)。县政府组织对各乡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总结表彰,努力把双柏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暨路、站、运、管、安一体化建设推上一个新的台阶。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划分为了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双柏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陈x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副组长:矣学x县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王文x县安监局局长魏琼x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董x县公安局副局长成员:苏贵x县交警大队大队长王x县交通局副局长徐x县地税局副局长尹文x县农业局副局长王x县财政局副局长杨建x县发改委副主任罗x县教育局副局长李保x县广电局副局长杨x县工商局副局长杨x县司法局副局长刘晓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普文x县卫生局副局长李德x县监察局副局长周丽x县财保公司经理杨惠x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郭海x县交警大队秩序办负责人沈绍x县运政管理所所长李常x县农机监理站站长苏x双柏县地方公路段段长杨建x楚雄交通运输集团双柏分公司经理孙x双柏县交通规费征收稽查所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交警大队,由苏贵宏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县交警大队秩序办负责人郭海斌、县运政管理所所长沈绍智任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上述相关部门抽调。领导小组职责(一)根据形势和任务研究制定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领导和督促有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和相关工作要求。(二)及时研究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研究解决群众出行安全问题。(三)检查、指导各乡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暨路、站、运、管、安一体化建设,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四)加强向上级请示汇报工作,努力争取财力、物力等方面的大力支持。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一)做好组织协调和宣传发动工作,全面启动实施方案,抓好各个阶段和各项具体措施的监督落实。(二)研究起草农村道路、客运站点交通管理的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三)督促相关部门严格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四)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收集基层工作进展情况,做好信息反馈和典型经验总结、推广工作。各职能部门职责公安机关:应依法履行国家赋予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并负责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开展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村(居)委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有车单位、群众组织做好交通事故的预防和所属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加强监督和检查,认真落实公安派出所全面参与道路交通管理的工作职责。公安交警部门:应按照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要求,努力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收集、整理、制作、提供交通安全宣传资料,下发各乡镇人民政府、村(居)委会以及村民小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进行宣传教育;严把机动车辆的注册登记和驾驶人的考试发证关,筑牢道路交通事故的第一道防线;指挥疏导交通,加大辖区道路的路面管控力度和秩序整治力度,严格查处疲劳驾驶、酒后驾车、带病车辆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按照及时、公开、公正、便民、效率的原则处理好每一起交通事故,维护社会稳定;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管理对策和措施,加大事故多发点段和公路安全隐患点段的排查力度,并向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提出整治建议。公路养护部门:应按照职责做好辖区道路的养护、维护、确保安全畅通。交通部门:在公路新建和改扩建时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进行设计、施工、验收,完善各类交通安全设施;对危险路段、桥梁及事故多发路段全面清理排查,对施工现场及料场、路基、边坡、桥梁、涵洞等工程的安全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对危险路段设立交通警示标牌;公路新建和改扩建工程竣工验收时,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严格验收。交通运政部门:应按照国家交通部明确的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三关一监督的职责,依法严把运输经营市场准入关;严格汽车维修开业标准条件,加大对维修企业的监管,督促客运企业把好车辆技术状况关;严把机动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条件,强化对营运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的培训及考试的监督管理;加强对等级客运站的安全监督,督促履行例保检查职责。根据运力运量认真审批和调整营运线路和营运班次,合理组织安排运力;规范客运市场,整治、查处、取缔非法客运、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农业(农机管理)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源头上加强对拖拉机驾驶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做好上道路拖拉机驾驶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加强拖拉机的技术检验和注册登记管理工作。宣传、广播、电视等新闻部门:应主动深入一线,采写、采播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典型事例、管理措施、经验和做法,组织编播交警部门提供的宣传资料,时时警示交通参与者,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教育部门:加强对师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切实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严禁使用报废车、低速载货汽车等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接送师生。建设部门:按照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做好城市道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完善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加强对城市公共客运行业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司法行政部门: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机动车生产、经营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注册登记;依法查处流通领域销售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及其产品,以及非法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销售、拼装活动和二手车交易中出现的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经营禁止上市交易车辆等行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把市场准入关,依法查处非法生产、拼装、组装车辆,加强对机动车及零配件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机动车维修质量的监督检查和调查鉴定。保险部门:配合有关部门抓好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落实,及时做好交通事故伤员救治预付款和损害赔偿的理赔工作。建设、工商部门:应加大对城市街道、集镇路段以路为市、摆摊设点等违法占道经营行为的整治、取缔和查处力度,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公路路政部门:应加强日常和节假日的巡查和检查工作,保护和维护好路产路权,严格取缔挖掘、损毁道路、占道作业、打场晒粮、占道经营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保障道路畅通。卫生部门:应会同公安机关完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快速救援绿色通道,实现公安、卫生部门快速联动,确保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降低交通事故死亡率。客运企业:承担本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全过程负总责。安监等部门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客运站的管理应认真落实例保检查职责,企业要在认真落实客运站点、客运驾驶入及车辆管理制度的同时,制定并落实客运驾驶人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内部管理制度,完善配置车辆行驶记录仪和逐步配置卫星定位系统,并定期采集数据,按相应规定处理;加强客运驾驶人的教育管理力度,严肃教育和查处相关部门抄告的违法人员,对运营车辆出站、入站实行签到制度,并由专人负责,对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一律不准放行,对不具备营运资质的车辆和驾驶人不予售票,不准进站排班发车,并及时报告行业管理部门处理,确保安全制度的落实,建立诚信经营理念。安监、监察部门:代表政府监督各部门、各乡镇、各单位落实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及交通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职责,定期不定期地对各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检查;对完成、落实交通安全管理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确定能否参加评优、评选先进或给予一票否决;对事故发生涉及到的责任单位、责任部门、责任人进行倒查,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其他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驻军等单位和群众性组织:应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警部门提供的宣传资料及新闻部门播报的交通安全警示内容,加强对所属人员的教育管理;制定本单位的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和车辆维修、保养、检测制度;每季度组织一次对本单位职工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对相关部门报告的违法人员进行严肃教育,按内部规定严肃处理,并将单位的违法人次、发生事故负有责任的情况纳入单位及单位领导的政绩考核,作为评优、评选先进、提拔任用或否决的重要依据,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四、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20_年3月16日,省政府在丘北召开的全省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也是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加快路、站、运、管、安一体化建设的动员会。各级各部门必须认真贯彻会议精神,抓住机遇,乘势而上,真抓实干,把双柏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路、站、运、管、安一体化建设搞好,切实解决好群众出行难和出行安全问题,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密切配合,克难奋进。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暨路、站、运、管、安一体化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全县上下必须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密切配合,克难奋进,一抓到底,抓出成效。(三)争取支持,加大投入。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向上级的请示汇报工作,积极争取上级的支持。一方面要积极争取上级加大对双柏县的经费投入,另一方面各乡镇也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确保各项农村道路安保措施的落实。(四)上下联动,狠抓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意见和实施办法,扎扎实实地抓好每一个阶段的工作,努力把我县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五)总结经验,反馈信息。各乡镇每月20日书面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要分析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提出下步工作意见;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通报一次全县工作情况,查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指导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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