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科技合作计划 项目申报 -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ppt
2013年度重庆市科委科技项目财务验收审计培训(2013年11月),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条件与财务处,主要内容,一、经费管理与内控问题二、提供虚假财务资料问题三、会计核算方面问题四、违规转拨专项经费问题五、截留、挤占挪用经费问题六、预算调整问题七、科目支出方面问题,一、经费管理与内控问题,(一)相关内部控制的建立问题。项目承担单位有无专门制定针对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的内控制度。(可参考相关附表)(二)相关内控制度的健全问题。项目承担单位现行的内控制度与国家发布的制度是否有矛盾之处;现行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完整、全面,有可操作性,是否适用于项目管理及经费使用。,一、经费管理与内控问题,(三)相关内控制度的执行问题。 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在实际工作中有效执行;是否在项目研究期间能够一贯执行;重点关注经费支出审批手续方面的规定,在抽凭证审查时应当对该规定的执行进行验证,检查每笔支出是否经过项目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审批。检查处理方式:在报告中重点披露。,二、提供虚假财务资料的问题,项目单位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是开展财务验收审计工作的基础。包含财务资料、科研业务资料(任务书、预算书,项目科研过程形成的相关资料),主要讲财务资料,表、账(明细账)、记账凭证、原始凭证。,二、提供虚假财务资料的问题,应当取得项目承担单位承诺书(见附件)和盖章的财务资料,关注时点。进场时提供真实资料,视同盖章)发现项目承担单位提供虚假资料后,应立即向市科委条财处反映有关情况,明确处理意见。只有当项目承担单位提供真实资料后方可继续检查工作,并重点披露。如拒绝提供真实资料,应当立即终止检查工作。,三、会计核算方面的问题,(一)关于单独核算的问题。项目承担单位应对项目专项经费及其自筹经费应分别进行单独核算。项目承担单位是否对专项经费进行单独核算是开展检查工作的基础,应当首先予以关注。,三、会计核算方面的问题,现场检查时,应当从财务核算系统调阅相关信息予以验证,具体认定方法如下:在财务核算系统中对项目专项经费及其自筹经费分别进行单独明细核算或在财务核算系统中单设项目辅助账进行核算均可判定为单独核算;如果在财务核算系统外以表格形式记录的项目经费支出明细应判定为未单独核算。,如果项目承担单位专项经费未单独核算,应当立即停止检查工作,及时向市科委反映有关情况并由市科委出具整改意见书。如果项目承担单位专项经费单独核算,而自筹经费未单独核算,应作为问题在报告中披露,对未单独核算的自筹经费无须开展检查。,三、会计核算方面的问题,三、会计核算方面的问题,如果项目承担单位专项经费与自筹经费一起单独核算,未分别单独核算,应当由项目承担单位将账分开后进行检查。这里有个问题,很容易人为错误。与独立核算的区别:独立法人,银行账号,核算主体。,(二)关于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会计核算不规范具体表现为:项目经费没有按费用明细分别核算;项目经费没有按正确的科目进行核算;项目经费支出是否及时进行会计处理等。如果会计核算不规范情况较轻,可以建议项目承担单位进一步规范;情况较重,应当在报告中披露。如:全部未明细核算。,三、会计核算方面的问题,三、会计核算方面的问题,(三)关于垫支费用的问题垫支费用的认定应当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在项目任务立项后专项经费到账前,项目承担单位已经发生了费用支出,且已按照要求进行单独核算,并将在其它项目列支的经费进行了调账处理,则可认定为项目支出。在其他项目支出、但没有进行调账处理,或现场调账的,不予认可。不论那种调账处理,都要有调账程序和充分的依据理由。立项前、周期前的费用不认可。,四、违规转拨经费问题,项目执行期间,未履行正式报批手续,项目承担单位不得随意增减项目合作单位,不得向预算外的单位转拨经费。违规转拨经费主要表现为:自行增减预算外合作单位,并向其转拨专项经费;以测试化验加工费、设备试制费、企业业务咨询费等名义将部分研究任务外包等。如果发现项目承担单位有违规转拨专项经费的问题,应在报告中予以重点披露。,五、截留、挤占、挪用专项经费问题,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理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界定:一是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支出;二是报销与项目无关的费用、摊销立项前不合理费用、报销与项目无关的固定资产等;,五、截留、挤占、挪用专项经费问题,三是长期未将项目专项经费用于项目支出;长期未转拨给合作单位;以借款的形式长期占用项目专项经费。如果发现上述问题,应在报告中重点披露。,六、预算调整问题,重庆的项目分去年264号文件出台前后两个标准,涉及到的变化,是科技部434号文规定的内容:项目支出科目预算执行超核定预算10%且金额在5万元以上是否提出预算调整申请,,六、预算调整问题,是否存在未取得预算调整批复而擅自调整预算内各项目承担单位之间的专项经费。是否未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项目计划任务调整、项目负责人变更或调动单位、项目合作单位变更等影响经费预算执行的重大事项申报调整预算。如发现上述问题,应当在报告中重点披露。,七、科目支出方面的问题,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其开支范围主要包括设施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人力资源费、场地租赁费、技术引进费、管理费和其它支出。,(一)设施设备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基础设施改造、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生产性设备购置费不得列入。 检查重点关注事项:与预算核对,项目单位不予调增,变更要作说明,关注设备使用效率。 1、单价在5万元以上的设备购置,核对设备清单、合同与项目预算书等资料,以审核设备费支出的相关性和真实性,是否列支了预算外设备,是否存在大额设备费调整等情况。,七、科目支出方面的问题,七、科目支出方面的问题,2、检查设备(购置、租赁)验收入库手续是否完整,关注设备费支出时间和到货时间(到期才购买的需要重点披露),是否列支项目研究周期以外发生的设备费,有无用其他费用购买的设备来顶替、挤占专项经费等行为。购置、试制设备的调整。 3、原则上不得用专项经费购置基建和生产设备,不宜购置大量实验室必备的常规通用和办公设备。,七、科目支出方面的问题,4、专项经费原则上不允许列支办公室、实验室的维修改造费,对于为了新增设备安装使用的需要而对实验室进行的小规模维修改造支出如原已在“其他费用”中申请经费预算,则可将支出列支“其他费用”支出科目中。5、与专用设备同时购置并与之配套的备品备件,应纳入设备费列支;单独购置的相关备品备件,应纳入材料费列支。,七、科目支出方面的问题,6、试制设备发生的材料费、加工费、劳务费等支出应当视具体情况分别列支。当试制设备为目标产品,应当分别在材料费、加工费、劳务费等相应预算科目中列支;当试制设备为过程产品,相关成本全部列入设备费。7、增值税转型后,设备费的进项税额如可以抵扣,申报经费中就不应再含有增值税进项税额(企业)。 8、取得项目承担单位设备费支出清单,进行设备抽盘,检查大额设备的使用频度。盘点不仅是5万以上的项目。,七、科目支出方面的问题,(二)材料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检查重点关注事项(材料采购发票、采购清单、入库单、出库单、采购合同)。1、原则上,不可以使用专项经费购买生产性材料、基建材料、大宗工业化原料。2、原则上,不可以用专项经费购买普通办公材料,确有必要购买一些与项目研究相关的办公材料时,必须按预算说明书严格审核。,七、科目支出方面的问题,3、重点审核5万元以上的单一大宗材料支出,核对大宗材料采购合同、采购清单和项目预算书等资料,审核其相关性和真实性,是否为预算内材料费支出,是否存在大额材料费调整等情况。4、应关注应在设备费、测试化验加工费中列支的材料费支出,是否在本项下重复列支的问题;同时注意与出版/文献/信息传播费和会议费中文印资料区分。,七、科目支出方面的问题,5、审核材料的出入库手续是否完整,以确认材料费支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是否存在“以领代耗”、“以购代耗”等情况。6、检查项目承担单位材料从申购、审批、采购、入库、领用、保管、使用和仓储的内控,并对大宗材料进行适当抽盘。7、经营性单位列支的材料费如果没有做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不应包含增值税;企业承担的项目内部领料如果是自产的应以成本价转账。,七、科目支出方面的问题,(三)测试化验加工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项目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检查重点关注事项:提供相关测试合同,测试报告、测试单位是否相关的检测资质,测试单价。1、项目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的单位完成的,可以支付相关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费,但定价应当按内部成本价结转;内部非独立经济核算的单位完成的,不能单独列支测试化验加工费,但测试化验加工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可在其他相应科目中列支,如材料费、劳务费、燃料动力费等。,七、科目支出方面的问题,2、数据加工费用。如果是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完成的,可将相关费用列入相应科目,比如劳务费等;如果是委托外单位完成的,可以在测试化验加工费预算列支。3、项目间相互提供测试的,应说明其必要性、合理性及数据计算的准确性。4、一些项目单位为了加强对接受委托的测试化验加工业务的管理与约束,通常以签订子任务书的形式确定双方的合同关系,对此类支出,不应按照支出的经济内容分开确认,而应全部认定为测试化验加工费。,七、科目支出方面的问题,5、检查5万元以上测试化验加工支出的相关信息,比如测试化验费对应的结果-检测报告或其他证明资料,加工费用检查是否移交加工成果(物质的、无形的,如数字化加工整理),以确认测试化验加工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6、重点审核金额5万元以上的测试化验加工费支出,要与项目预算书逐项对照,确认是否为预算内支出。,七、科目支出方面的问题,(四)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检查重点关注事项:1、对于项目中列示的燃料动力费应首先应当审核记入项目的依据。发生燃料动力费是否可以单独计量,若单位无法单独计量,是否采用科学、合理的方式进行分摊;,七、科目支出方面的问题,2、燃料动力费只含项目消耗的水、电、气、燃料费用,项目承担单位日常该类消耗支出、个人的汽油费不允许在项目经费中支出。不允许列支汽油费(预算中明确规定的除外)、物业费、取暖费等不相关费用。3、必须提供水电气等费用分摊计入项目的依据 ,作为原始凭证装订。,七、科目支出方面的问题,(五)差旅费: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检查重点关注事项:关注报销手续,报销标准,出差事由。,七、科目支出方面的问题,1、差旅费开支范围标准参照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 2006313号)规定的差旅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重庆市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渝财行2007109号2、与会议费的区别。主动与被动,其中自己举办会议发生的列会议费,参加会议发生的差旅费用列差旅费(国内)。,七、科目支出方面的问题,3、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发生的费用,应列入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不应列入差旅费或会议费。4、电子机票出现后衍生的一些问题,必须配有登机牌;还有财务人员报销时要关注,防止多报冒领的问题。公司打包开票。建议统一订票。5、科学考察的支出列入本项支出,须有详细预算才能列支;参加国内会议的注册费在本科目列支;6、审核城市间交通报销手续、出差目的、事由、出差人数;非项目组成员的差旅费支出,应当进一步审核支出依据;相关性。7、严格禁止私车汽油费、交通卡、过路桥费等支出。市内出租车费原则上不予报销。应体现在单位。,七、科目支出方面的问题,(六)会议费: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1、会议费开支范围与标准参照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国管财2006426号)规定,及其补充通知(国管财【2008】331号400-600)。重庆的2005-56号,三类专业,170-200,全包2、会议费支出中不包括 专家咨询费、招待费和旅游费等不合理开支。会议费标准中包含期间的办公用品、复印等费用。,七、科目支出方面的问题,3、会议通知、内容与日程安排是判断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等合理性的主要依据;也是判断以会议咨询形式发生的专家咨询费支出是否合理的主要依据。会议纪要。4、由多个单位共同承担的项目,关注是否存在重复开会的情况。5、收款方出具的费用结算清单是认定会议费合规性和真实性的重要依据。,七、科目支出方面的问题,6、关注会议费中是否包含招待费、旅游费和娱乐费等不合理支出;会议费中不得列支酒,礼品、旅游费用,以及茶叶等相关办公费等。 7、对于仅发生部分餐费的会议支出应从严把握,必须提交预算审批单,参会人员签到表、会议通知,会议内容等相关资料。一般不予列支。,七、科目支出方面的问题,(七)国际合作交流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项目研究人员出国(境)及境外专家来渝所需要的费用。检查重点关注事项:出国相关批准文件,必备要件1、出国人员费用标准按照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财行2 0 017 3号);外国专家来华工作开支标准应按照关于短期邀请的国外专家生活待遇的规定(外专发198714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2、费用按国境划分,不是按费用性质划分:发生在国外的参加会议注册费、差旅费等都列入本科目。,七、科目支出方面的问题,3、对照项目组成员名单、出国审批件,审核出国人员中是否有非项目成员。非项目成员一般不认可。4、目的地国别、天数、次数和人员规模应与预算相符,变更有合理的依据。出国地点无故变更一般不认可。获取行程单非常合理完备的可以认可。5、关注是否存在因私出国,公费出国旅游的现象,通过查看项目人员出国有关手续,比如:邀请函、批件、出国行程表、出国调研报告等,审核该科目支出的合理性与相关性。,七、科目支出方面的问题,(八)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关注:科普宣传检查重点关注事项:1、原则上,不应用专项经费购买通用性操作系统、办公软件等,不应由专项经费列支日常手机通讯费。专用手机,必须专人,已经很少。,七、科目支出方面的问题,2、大宗专业资料购置、软件购置。首先要相关,且已在预算中详细说明,对于属于实验室日常基础条件建设性的资料购置和软件购置不得由专项经费列支。3、专业软件购置费不能混入设备费中重复列支。4、委托外单位开发所发生的软件开发费,列入本科目,自行开发的在相关支出科目中列示,劳务费、材料费、燃料动力费、专家咨询费等。,七、科目支出方面的问题,七、科目支出方面的问题,(九)人力资源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参与的科研项目人员、科研辅助人员、国内外专家、项目引进人才等发生的人力资源补偿性费用。一是有据可依,制定人力资源费管理办法,细化标准,明确责任,严格程序,项目验收时作为重要因素评价科研项目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未制定人力资源费管理办法的不得支付项目人力资源费。二是公开制度,人力资源费的支付应当向参与该项目研究的人员公开,并提交项目承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七、科目支出方面的问题,三是业绩考核,信息完备,层层审核。应当结合科研项目进展、任务完成绩效考核等情况予以支付。支付凭据需载明人员姓名、单位、职务、职称、工作任务、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和支付金额,并由领取人员签名。人力资源费的支付凭据作为记账原始凭证,并经过项目负责人,科研部门,财务部门,分管领导等审核。人力资源费一般不予调增,如需调减可按预算调整程序调剂用于项目其他方面支出。人力资源费不得作为横向经费向其他项目组成员转移拨付,七、科目支出方面的问题,1、项目组成员津贴:主要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承担单位长期参与项目研究人员和项目研究需要引进人才的创新劳动报酬。检查的重点事项:津贴支付的对象必须与项目任务书中的项目人员一致;津贴支出的时间节点,不得一次性支付;严禁提取,严禁分摊。,七、科目支出方面的问题,项目单位要明确项目组成员津贴发放的具体相关制度及方案,建立科研日志制度。项目承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科研过程管理,仔细审核科研日志的真实性,督促检查科技计划项目执行进度。并作为支付项目组成员津贴的重要依据。,七、科目支出方面的问题,2、劳务费: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支付给没有工资性收入的项目组成员(在校研究生)和项目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以及聘请海外专家来华进行合作研发、技术培训、业务指导、讲学等支出的劳务性费用。(海外专家应与国内同等水平标准一致)。 一是应结合项目预算书对劳务费发放人员逐一审查,项目组内提供劳务的研究生、临时聘用人员和退休返聘人员可以发放劳务费,项目组有工资性收入人员不得领取劳务费;,七、科目支出方面的问题,二是劳务费不得支付给项目研究过程中临时聘请的国内咨询专家作咨询费;三是结合项目周期和劳务人员投入的全时工作时间统计数,判断否劳务费支出的合理性;四是劳务费支出不得突破预算,单位要制定的劳务费发放办法、劳务费发放手续、劳务费发放原始凭证内容填写情况要完整(人员、单位、职称、身份证号、主要工作等信息);五是研究生培养费、博士后进站费和房租补助等不属于劳务费。劳务费,一般不允许支付给单位。,七、科目支出方面的问题,3、专家咨询费: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专家的咨询费用。严格执行专家咨询费开支标准;且支付时手续要完整,注明咨询内容、时间、职称、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必须有,以便核对。以会议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00-1000元/人天。会期超过两天的,第三天及以后的咨询费标准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300-400元/人天。,七、科目支出方面的问题,项目组成员、劳务人员或项目相关管理人员不得领取专家咨询费。容易出现假造的情况,分情况,有的是摊销导致了频繁发生,要严格按照标准;有的是套取资金项目组成员发放。以单位名义提供的咨询服务不属于专家咨询费,如果发生了要有合同、领用单、专家个人基本信息等。原则上不得支付给单位。支付给企业的咨询费不予认可。关于代领代签的问题,原则上不予认可,但是实际中又存在合理性。情况特殊,代领人必须留存联系方式,并附代领情况说明。,七、科目支出方面的问题,(十)场地租赁费,指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租赁外单位科研用房、科研试验场地等发生的费用。检查重点关注事项:1、场地租赁费支出是否合理的基础上,判断其真实性。2、是否存在场地租赁合同,注明租赁内容、时间、用途等。3、项目承担单位内部的场地,不能作为支付场地租赁费。关键把握,租赁的事实是否与科研的任务、目的、内容直接相关,不能将单位的正常工作所需、经常业务所需的租赁纳入科研经费支付。,七、科目支出方面的问题,(十二)管理费: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对使用本单位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日常水、电、气、暖消耗,以及其他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管理费可以按拨付金额、规定比例提取,不得突破管理费预算。项目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由项目承担单位管理和使用。管理费经提取后,若单位统筹管理后,能分清楚各项目具体开支的管理费内容,要看是否与项目相关。,七、科目支出方面的问题,(十三)其他支出:是指与项目研究开发相关且不能列入上述科目的其他必要费用。检查重点关注事项:1、其他费用支出的相关性、必要性和测算依据在预算说明书中应单独列示、单独核定;2、其他费用中严格按预算批复使用,支出不得与前12个支出项重复,如科技成果推广与示范发生的培训费可以列支(非盈利性、成本价);3、不能列支项目实施前(周期起始日)发生的各项经费支出 、奖励支出以及不可预见费。,七、科目支出方面的问题,(十一)技术引进费:指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为引进国外必要的先进适用技术而支付的费用。主要涉及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中1、技术引进费支出是否与引进单位签订相关合同;2、引进技术是否是为预算内;金额是否与预算一致;3、审核引进技术与本项目相关性,引进日期是否在项目周期之内。,七、科目支出方面的问题,应付未付支出:一般是指经济业务在课题实施周期内发生,但未及时结算费用,一般应附有合同协议等证明材料。预计支出:一般是指课题周期后发生的课题验收相关的差旅费、会议费、专家咨询费、书籍出版费或其他必要支出。审计截止日,严格按说应是课题周期结束日;目前,按照检查日为基准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