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整改报告格式(共34页).doc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审计整改报告格式 篇一:2015单位审计整改报告范文 2015单位审计整改报告范文 篇一 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报告2013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1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作出了关于加强对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整改监督的决定。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各部门单位强化审计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同时,要求突出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硬化手段、规范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各相关责任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成立审计整改工作机构,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审计整改工作责任,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措施,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深刻剖析,逐条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截至10月底,审计报告中反映应整改的问题27个,已整改到位21个,涉及单位26个,正在整改的问题6个,涉及单位5个。家电摩托车补贴资金违规共立案调查23家,刑事拘留16人,取保候审12人,批捕1人。追回家电摩托车补贴资金万元,取得了较好的整改效果。 二、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关于年初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和细化问题。2013年市本级已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预算编制不够完整问题已整改到位。 年初预算不够细化问题,主要是预算编制时间与部分专项工作任务确定时间存在差异造成的。我市部门预算编制时间较早,一般于每年9月份开始编制下年预算,而一些专项资金如教育费附加和城市维护费等支出,具体安排项目在预算编制时无法确定,需要经过一定时间的调研论证,在次年5、6月份才能落实到项目,项目安排情况已单独向人大汇报。今年将督促有关部门提前做好专项资金项目准备工作,争取2014年相关支出与部门预算同步向人大汇报。 关于部分用地单位至今年5月拖欠国土出让收入万元问题。今年以来,市政府对国土出让收入清欠工作抓得紧、谋划早,多措并举进行清缴。一是召开清欠动员大会和每月的工作调度会,研究部署清欠工作任务,调度清欠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清欠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加强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下达催缴通知书,组织人员上门催缴;三是强化清欠工作措施,对欠缴单位采取停办一切手续、不准参加新的土地招拍挂等措施。对无任何理由长期拖欠国土出让收入的单位,由国土部门提请仲裁,再通过司法程序进行强制收缴。在今年5月份以前收回亿元的基础上,至10月20日,又收回国土出让收入欠款万元。 目前仍欠缴国土出让收入万元,其中:2012年以前欠缴万元,欠缴单位12个,2012年度欠缴18848万元,欠缴单位2个。14个欠缴单位中有两个欠缴大户:即小埠投资开发集团公司欠缴10200万元,占欠缴总额的26%;湖南中宁置业有限公司欠缴16650万元,占欠缴总额的43%。10月8日和10月17日,市政府分别专门召开国土出让收入欠款清缴调度会,要求欠款单位尽快缴清所欠国土出让收入,逾期未缴的收取一定滞纳金,小埠投资开发集团公司和湖南中宁置业有限公司均已承诺11月底前缴清欠款。 关于国土出让收入万元未及时清算缴入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资金存放在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和市非税收入管理局问题。2012年前,市级国土出让收入由市乡镇财政管理局负责设立专户统一征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直接征收、专户核算、收入分解、净收入上缴国库”征管模式。从2012年起,市级国土出让收入征收职能进行了调整,实行由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委托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征收模式,国土出让收入直接缴入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资金结算后由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缴入国库纳入基金预算管理。至2012年12月,存放在市乡镇财政管理局“暂存款”的万元,主要是2012年前发生的未结算支付的预付款和保证金,以及部分项目未及时办理相关结算手续暂不宜确认为国土出让收入的款项,因此未及时缴入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今年以来,加大了这部分资金的清理力度, 1-9月,已结算转入政府性基金收入39274万元,从2013年10月起,市级国土出让收入将纳入市财政国库管理局财政专户管理,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国土出让收入账户将予以撤销,今后类似问题将不会出现。至2012年12月,存放在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待查收入”账上余额36272万元,主要是因开发商竟得地块的土地出让金未全额缴清,暂未办理相关手续而未到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开具一般缴款书,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无法进行收入确认而影响了及时上缴。以上“待查收入”已于2013年6月底前完成收入确认并全额上缴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已整改落实到位。 关于国库集中支付指标结余挂账万元问题。主要是特设专户项目进度及上级指标下达过缓造成指标结余较大。这部分结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工程在建、项目未完工或已完工但未办理结算形成的结余;二是特设专户项目进度过慢形成的结余;三是零星指标未及时清理使用形成的结余;四是待付的往来资金或代管资金结余;五是非税收入结余;六是项目完工结算后形成的专项净结余;七是正常经费结余。 今年7至8月,按照市人大及市财经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市财政局多次召集会议、制订方案,对市直集中支付单位指标结余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清查,认真查找原因,提出了处理意见和建议。一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二是及时清理零星指标;三是加强往来资金清算;四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五是统筹安排结余资金。同时,拟在编制2014年部门预算时,将2013年结余指标纳入部门预算,部分结余资金由市财政收回统筹安排。对已完工结算项目产生的净结余,由市财政收回,统筹安排用于下年度新增项目;对纳入预算管理,实行以收定支方式拨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确定拨付比例时综合考虑上年度指标结余情况,对拨付后至下一年度7月1日仍有结余的指标,由市财政收回;有正常经费结余的单位,原则上不考虑追加工作经费,对拨付后至下一年度7月1日仍有结余的指标,由市财政收回。 关于财政专户归口管理不彻底问题。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的整改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户管理意见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高度重视财政专户管理工作。一是狠抓财政专户清理整改;二是狠抓财政专户归并、撤销;三是狠抓财政专户归口国库管理。印发了相关文件,明确了工作职责,分工协作,逐步推进。同时,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建立健全财政专户管理长效机制,结合上级审计和同级审计提出的整改意见,出台相关管理制度,明确管理部门工作职责,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建立不相容岗位严格分离制度,完善财政专户信息管理系统,确保财政专户资金安全高效运行。至10月底止,除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保留“郴州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并更名为“郴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加盖国库部门印章外,审计报告中所指定期存单55张已按相关规定归并到36张,9个非税收入专户已实现非税与国库共管,8个土地出让收入支出账户撤并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本月可完成,市本级财政专户归口管理已整改到位。这项工作得到了上级财政部门的充分肯定,在今年9月全省财政专户整改工作通报中,两个市受到省厅的表扬,郴州市是其中之一。篇二:审计整改报告范文4篇 审计整改报告范文4篇 审计整改工作是审计部门依据审计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审计所提出的建议和相关的处理决定。审计整改是在审计工作之后对单位内部的违法违纪行为和公司内部制度上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和改善的过程,是对审计工作成果的在巩固和保证,是整个审计工作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审计整改报告范文,仅供参考。 审计整改报告范文篇一:乡镇审计整改报告 xxx人民政府: 自收到山亭区审计局对我镇篇三:整改报告范文审计整改报告范文 2015单位审计整改报告范文篇一 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报告2013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 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1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 计工作报告,并作出了关于加强对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整改监督的决定。市政府高 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各部门单位强 化审计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同时,要求突出长效机制建设, 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硬化手段、规范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各相关责任单位高度 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成立审计整改工作机构,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审计整改工作责 任,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措施,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深刻剖析,逐条整改,对暂时 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截至10月底,审计报告中反映应整改的问题27个,已整改到位21个,涉及单位26 个,正在整改的问题6个,涉及单位5个。家电摩托车补贴资金违规共立案调查23家,刑事 拘留16人,取保候审12人,批捕1人。追回家电摩托车补贴资金万元,取得了较好 的整改效果。 二、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关于年初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和细化问题。2013年市本级已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预算编制不够完整问题已整改到位。 年初预算不够细化问题,主要是预算编制时间与部分专项工作任务确定时间存在差异造 成的。我市部门预算编制时间较早,一般于每年9月份开始编制下年预算,而一些专项资金 如教育费附加和城市维护费等支出,具体安排项目在预算编制时无法确定,需要经过一定时 间的调研论证,在次年5、6月份才能落实到项目,项目安排情况已单独向人大汇报。今年将 督促有关部门提前做好专项资金项目准备工作,争取2014年相关支出与部门预算同步向人大 汇报。 关于部分用地单位至今年5月拖欠国土出让收入万元问题。今年以来,市 政府对国土出让收入清欠工作抓得紧、谋划早,多措并举进行清缴。一是召开清欠动员大会 和每月的工作调度会,研究部署清欠工作任务,调度清欠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清欠工作落实 到位;二是加强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下达催缴通知书,组织人员上门催缴;三是强化清欠工作 措施,对欠缴单位采取停办一切手续、不准参加新的土地招拍挂等措施。对无任何理由长期 拖欠国土出让收入的单位,由国土部门提请仲裁,再通过司法程序进行强制收缴。在今年5 月份以前收回亿元的基础上,至10月20日,又收回国土出让收入欠款万元。目前仍欠缴国土出让收入万元,其中:2012年以前欠缴万元,欠缴 单位12个,2012年度欠缴18848万元,欠缴 单位2个。14个欠缴单位中有两个欠缴大户:即小埠投资开发集团公司欠缴10200万元, 占欠缴总额的26%;湖南中宁置业有限公司欠缴16650万元,占欠缴总额的43%。10月8日和 10月17日,市政府分别专门召开国土出让收入欠款清缴调度会,要求欠款单位尽快缴清所 欠国土出让收入,逾期未缴的收取一定滞纳金,小埠投资开发集团公司和湖南中宁置业有限 公司均已承诺11月底前缴清欠款。 关于国土出让收入万元未及时清算缴入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资金存 放在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和市非税收入管理局问题。2012年前,市级国土出让收入由市乡镇财 政管理局负责设立专户统一征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直接征收、专户核算、收入 分解、净收入上缴国库”征管模式。从2012年起,市级国土出让收入征收职能进行了调整,实行由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委托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征收模式,国土出让收入直接缴入市非 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资金结算后由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缴入国库纳入基金预算管理。至 2012年12月,存放在市乡镇财政管理局“暂存款”的万元,主要是2012年前发 生的未结算支付的预付款和保证金,以及部分项目未及时办理相关结算手续暂不宜确认为国 土出让收入的款项,因此未及时缴入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今年以来,加大了这部分资金 的清理力度, 1-9月,已结算转入政府性基金收入39274万元,从2013年10月起,市级国 土出让收入将纳入市财政国库管理局财政专户管理,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国土出让收入账户将 予以撤销,今后类似问题将不会出现。 关于国库集中支付指标结余挂账万元问题。主要是特设专户项目进度及上 级指标下达过缓造成指标结余较大。这部分结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工程在建、项 目未完工或已完工但未办理结算形成的结余;二是特设专户项目进度过慢形成的结余;三是零 星指标未及时清理使用形成的结余;四是待付的往来资金或代管资金结余;五是非税收入结余; 六是项目完工结算后形成的专项净结余;七是正常经费结余。今年7至8月,按照市人大及市财经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市财政局多次召集会议、制订 方案,对市直集中支付单位指标结余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清查,认真查找原因,提出了处理 意见和建议。一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二是及时清理零星指标;三是加强往来资金清算;四是加 强财政监督检查;五是统筹安排结余资金。同时,拟在编制2014年部门预算时,将2013年结 余指标纳入部门预算,部分结余资金由市财政收回统筹安排。对已完工结算项目产生的净结 余,由市财政收回,统筹安排用于下年度新增项目;对纳入预算管理,实行以收定支方式拨付 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确定拨付比例时综合考虑上年度指标结余情况,对拨付后至下一年度7月1日仍有结余的指标,由市 财政收回;有正常经费结余的单位,原则上不考虑追加工作经费,对拨付后至下一年度7月1 日仍有结余的指标,由市财政收回。 关于财政专户归口管理不彻底问题。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清理 整顿地方财政专户的整改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户管理意 见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高度重视 财政专户管理工作。一是狠抓财政专户清理整改;二是狠抓财政专户归并、撤销;三是狠抓财 政专户归口国库管理。印发了相关文件,明确了工作职责,分工协作,逐步推进。同时,按 照上级文件精神,建立健全财政专户管理长效机制,结合上级审计和同级审计提出的整改意 见,出台相关管理制度,明确管理部门工作职责,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建立不相容岗位严格 分离制度,完善财政专户信息管理系统,确保财政专户资金安全高效运行。至10月底止,除 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保留“郴州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并更名为“郴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加盖国库部门印章外,审计报告中所指定期存单 55张已按相关规定归并到36张,9个非税收入专户已实现非税与国库共管,8个土地出让收 入支出账户撤并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本月可完成,市本级财政专户归口管理已整改到位。 这项工作得到了上级财政部门的充分肯定,在今年9月全省财政专户整改工作通报中,两个 市受到省厅的表扬,郴州市是其中之一。篇二: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和整改情况的报告 关于200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和整改情况的报告2006-12-122005年4月26日在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尹维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04年,市审计局依照审计法的规定,组织开展了200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审计。审计结束后,向市政府提交了审计结果报告,并受市政府委托,向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作了审计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向市政府提出了审议意见和建议, 要求市政府针对查出问题抓好整改工作。 市政府对审计结果和市人大提出的审议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市长办公会对落实整改情 况进行了专题研究。按照李宪生市长关于“必须责成有关方面严肃整改,对不力者,应实行 严肃的责任追究”的批示精神,李涛副市长多次组织相关部门落实整改,并于4月13日召开 全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通报会,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措施和结果进行了再检查、再布 置,要求各单位按照李宪生市长的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力度,建立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 市审计局按照市政府要求,对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结论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各被审计单位认 真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内部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市人大常委会十分关注审计查出问题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忠遂 和市人大财经委、预算工委多次听取市政府对查出问题整改的工作汇报,并到有关区检查整 改情况。市人大预算工委还派出专人深入到被审计单位进行抽查,促进了被审计单位的整改 工作。 从总的情况看,各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行动迅速、积极主动、成效明显。据统 计,到目前为止,已上缴财政各项资金万元,已拨付滞留的财政资金万元, 已调账整改资金万元,已收回各类被挤占挪用的资金万元。制定完善相关 政策和各项规定、办法12项,向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移送案件线索2起。 现对照 审计工作报告,逐一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本级预算和财政管理方面 1.关于预算编制中,部分指标没有分配到项目和单位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成立了预算编制审查中心,进一步完善了预算编制审查工作。在编制2005年的 预算过程中,已纠正了两个开发区的部分预算指标没有分配到项目和单位的做法,对预算支 出已细化到项目;在财政工交和商贸事业费的预算分配中,已纠正了预留预算指标和采取中 途追加的分配方式。 2.关于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善,超预算采购现象突出的整改情况针对部分单位在编报采购预算时,未从实际需要出发,采购预算金额较小、品目较窄, 在实际采购中,中途追加较为普遍的情况,市财政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 工作的通知,并要求各部门和单位,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市 财政局将严格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执行和调整,实行政府采购计划管理,避免类似问题 的发生。 3.关于新菜地开发基金预算管理不够完善、部分资金闲置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已于2004年11月将没有按规定上缴国库的新菜地基金万元,全部上 缴国库。另外,新菜地开发基金中的“暂存款”余额万元,已按现行财务制度要求, 调整了有关账目。“暂付款”257万元已得到处理,其中:市规划局借用的7万元已收回;市 饲料工业公司1986年借用的100万元,由于企业改制,已根据相关政策,经有关部门批准, 将此借款转为国有资本金;原汉口饭店1984年前借用的150万元,因该饭店2000年已改制, 股权全部转让,尚有部分转让款未到账,市财政局负责在转让款到账后收回借款。 (二)部门预算管理和执行方面 1.关于预算编制、批复不规范的纠正情况 市财政局对一个部门批复两本预算的情况已予以纠正。为此还制发了市财政局关于进 一步做好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工作的通知及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06年市直部门预算 编制工作的通知,规定对市直二级单位的预算,统一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市直各种临时机 构的预算,统一由其挂靠的部门审核汇总,将二级单位和临时机构的预算并入部门预算一起下达。 市财政局从2004年开始,已统一将预算编制细化到二级单位。 2.关于部分单位预算编制不规范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园林系统少列事业收入万元的问题,已于2004年9月进行了整改处理,11月 向税务部门补交了相应的税款;市商业局少列世贸大厦租金收入万元的问题,已于 2004年7月31日整改作收入入账;市建委少列的各种收费万元,已于2004年12月 30日并入部门的账户,实行统一管理。 市科技局已于2004年扣除下属四个科研所重复列报预算经费万元,作为项目经 费重新安排使用。 3.关于部分二级单位财务收支亟待规范的纠正情况 在市建委组织专班的监督清理下,城建档案馆被挪用的档案保证金万元,已归还 万元,其中,收回委托投资、质押担保及借款资金万元;收回武建集团用房 产抵还300万元;通过调整单位“事业支出”和“事业基金”归还万元。制定了归还 档案保证金计划的有万元,其中:武汉盛源房地产开发公司200万元、市城建委党校 100万元、武汉北斗集团公司万元。对1989年至1994年挪用档案保证金用于发放委 托贷款和对外投资的600万元,市政府已责成市建委组成工作专班,对该问题进行全面清查, 并将清查结果报市政府。目前商请司法机关介入调查。 另外,该馆截留收入直接转为“职工福利基金”的万元、单位银行账面余额比银 行实际存款少万元等问题,已进行了纠正,纳入账内管理。市建委城建档案馆收取的档案保证金,根据规定应存入市建行,在动用保证金利息时, 应编制用款计划报市建委审定后执行。城建档案馆违反档案保证金管理的规定,于1999年和 2000年将档案保证金万元存入原武汉国际租赁公司和武汉科技信托投资公司,因两 公司清算,存款至今无法收回。对该馆存在的这些问题,市建委已责成有关当事人就违反规 定的行为作出深刻检查,并将依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追究相关责任。市建委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应收未收租金万元,已于2004年12月收回。市园林局所属市动物园管理处应收未收1993年7月至2003年12月合作经营收益590 万元、水电费万元、租金收入万元的问题,市园林局已督促市动物园与合作方 就解决方式达成意向,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税收征管方面 1.关于少征、漏征各项税收万元的纠正情况截至目前为止,在市地税局的督促下,相关区局已征收入库万元,入库率。 余下未入库的万元,将于2005年4月前征缴入库。 2.关于压欠力度不够,造成企业欠缴各项税款万元的纠正情况 截至目前底为止,2003年度开票未入库的税款,已组织入库万元;2003年以前 开票未入库的税款,已组织入库6710万元,清缴入库率%。对余下的欠税企业,市地 税局将采取纳税信用评定和“以票控税”等措施,压减陈欠税款,防止新欠发生。 3.关于调节收入进度,延压的万元企业税款,已于2004年初全额入库 市地税局要求东西湖区地税局提高认识,规范税款征收入库,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四)科技三项费用管理使用方面 1.关于市科技局通过科技三项费用及其项目的运作,共筹集资金万元用于科技大 楼建设的纠正情况 市科技局2004年12月已撤消为承建科技大楼的某置业公司向商业银行借款500万元提 供的质押担保,质押资金全部收回;到目前为止,已归还科技三项费用538万元;对三年来 通过火炬投资公司以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的名义,转拨给市科技局用于科技大楼基本建设的1200万元问题,市科技、财政局已停止了这种做法,不再继续拨付资金。对尚未归垫的 万元,市科技局将采取科技大楼部分楼层出售变现的办法,确保2005年6月底前全部 归还。同时进行延伸审计后,将结果报市人大财经委员会。 2.关于科技三项费用滞拨万元问题的纠正情况 截至2005年2月为止,市科技、财政局已拨付2063万元,其中:市科技局1063万元, 市财政局1000万元。对还未拨付的资金,为避免造成新的损失,两局将择优选择项目年内拨 出,对年底前仍未拨出的资金将收回预算重新安排。 3.关于科技三项费用贷款回收率低、大量贷款逾期、呆滞并造成损失的纠正情况2003年底,市财政、科技局应清理收回的科技三项费用贷款共万元(未收回的 贷款中2000年前的贷款万元,占应收回贷款的)。其中市财政局万 元(截至2003年末,应收回到期贷款万元,审计期间已收回贷款1260万元),市科 技局万元。整改期间已收回万元。两局对贷款逾期的项目进行了分类,并确 立了分类清收的原则:属于项目成功、经营正常的24户企业的待收资金1822万元,要求企 业列出还款计划,年内收回,做到应收尽收;属于改制、破产的52户企业的待收资金 万元,按照改制企业有关政策,作出相应处理;属于经营困难、负债较重等情况的39户企业 的待收资金万元,已责成市科技局积极清收并将清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报市政府。 为保证上述工作能够顺利完成,对科技三项费用贷款尚未偿还的企业,新申请的项目一律不 受理,已安排的新项目资金,一律予以停拨;另外,对办理了相关抵押手续的企业,通过处 理抵押物的方式归垫;同时市财政、科技局已联合印发关于催收科技项目有偿资金的通知, 与委托银行共同催收。 (五)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方面 1.关于部分项目单位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四制”规定的纠正情况部分项目单位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四制”规定的问题,已引起有关项目建设单 位的重视,并采取了相应措施引以为戒,防止此类现象发生。对洪山区市政总公司违规出借 资质证书,非法获利万元的问题,已上缴财政。 2.关于部分单位挤占、挪用、截留项目建设资金的纠正情况市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了措施。其中,市蔬菜集团公司挪用转基因番茄产业 化项目资金万元的问题,已于2004年底归还了万元。余下的万元,将由 蔬菜种子公司2005年6月之前以项目配套设备归还。市沿河大道改造指挥部、长江乐园建设指挥部等7个建设单位挤占工程成本的问题,已 依据有关法规进行了清理,调整了有关项目建设单位的账务,挤占的工程成本已被纠正。 武汉大花山生态园林有限公司、武汉森茂生态绿化有限公司挪用环城森林生态工程征地 补偿费共计万元的问题,已于2004年4月全部收回。市江堤加固项目建设中汉南区、江夏区的项目建设单位挤占、挪用、截留“取土费”用 于非项目支出的万元,市江堤加固工程管理办公室已于2004年11月全部整改收回。 3.关于部分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不规范,存在套取资金和项目间相互挤占资金的纠正情况 原市市政建设局项目资金互相扯用的问题,在该局撤销后,已由市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资产管 理关系,进行清算调整予以纠正。市司法局所属戒毒劳教所将已核销的万元水电增容费支出列入劳教大队扩建概算、 套取资金的问题,已于2004年2月收回。 沿河大道二期工程资金被其他项目占用万元的问题,市建委经过清理,按建设项 目重新调整了资金调拨。项目责任单位已采取调整相关账目的办法,使项目间相互挤占、混 用资金的情况得到纠正。 4.关于层层滞拨环城森林生态工程征地补偿费的纠正情况专心-专注-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