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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科)第五章民法教学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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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科)第五章民法教学ppt课件.ppt

    (本科)第五章 民 法教学ppt课件重点掌握重点掌握民事主体制度、代理制民事主体制度、代理制度和诉讼时效制度度和诉讼时效制度掌握掌握民事法律行为制度、各项民民事法律行为制度、各项民事权利制度、民事责任制度事权利制度、民事责任制度了解了解民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民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一、民法的概念一、民法的概念民法是调整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平等主体的的自然人、法人、其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组织之间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总称。二、民法的基本原则二、民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意思自治原则意思自治原则公平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公序良俗原则一、民事主体的概念一、民事主体的概念民事主体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民事主体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当事人。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自然人自然人 法人法人 其他组织其他组织二、民事权利能力二、民事权利能力 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的享有民事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的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民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一种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一种可能性可能性 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和范围由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和范围由法律加以规法律加以规定定,与民事主体的个人意志没有直接关系,与民事主体的个人意志没有直接关系 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主体人身的存在是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主体人身的存在是不不可分离可分离的,民事主体的,民事主体不能转让或放弃不能转让或放弃,他,他人也无权限制或剥夺这种民事权利能力人也无权限制或剥夺这种民事权利能力(一)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具有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具有统一性(权利统一性(权利+ +义义务)务)、平等性(人人平等)平等性(人人平等)和和广泛性(内容广泛性(内容广泛)广泛)的特征的特征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出生终于终于死亡死亡出生标准出生标准 “出生的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没人户籍证明的,出生的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没人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没有医院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没有医院证明的,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死亡标准死亡标准 生理死亡:无规定(呼吸停止,心脏停止跳动;生理死亡:无规定(呼吸停止,心脏停止跳动;脑死亡)脑死亡) 宣告死亡宣告死亡(二)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权利能力(二)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权利能力从依法成立时开始至该组织消灭时终止从依法成立时开始至该组织消灭时终止不能享有以生命为前提的权利不能享有以生命为前提的权利不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权利能力范围不不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权利能力范围不同同三、民事行为能力三、民事行为能力(一)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种类种类 限制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 无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监护(二)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同时产生、同时终止与民事权利能力同时产生、同时终止民事行为能力各有不同民事行为能力各有不同由法人机关或负责人、代理人实现由法人机关或负责人、代理人实现四、自然人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四、自然人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一)宣告失踪(一)宣告失踪宣告条件宣告条件 下落不明满下落不明满2 2年年 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 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宣告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宣告宣告失踪后果宣告失踪后果设立财产代管人设立财产代管人宣告条件宣告条件 下落不明满下落不明满4 4年(特年(特殊的殊的2 2年)年) 利害关系人申请利害关系人申请 依法宣告依法宣告宣告后果宣告后果 婚姻关系消灭婚姻关系消灭 财产继承开始财产继承开始一、民事法律行为一、民事法律行为(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及(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及特征特征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民事行为。民事义务的合法民事行为。 特征特征 民事法律行为以发生一定的民事法律效果为目的民事法律行为以发生一定的民事法律效果为目的 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 意思表示是行为人将其期望发生某种民事法律后果的内意思表示是行为人将其期望发生某种民事法律后果的内心意思以一定的方式表现于外部的行为。心意思以一定的方式表现于外部的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民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民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独立为意思表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独立为意思表示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或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或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 显名代理与隐名代理显名代理与隐名代理 直接代理与间接代理直接代理与间接代理代理行为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或经由间代理行为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或经由间接代理人归属于被代理人接代理人归属于被代理人被代理人A第三人C代理人B委托代理合同以被代理人名义自己的名义合同关系披露二选一一、民事权利的概念民事权利是指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利益而依法为某种行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自由。是指以实现财产利益的自由为内容,直接体现为某种物质利益的权利。(一)物权(一)物权1 1、物权的概念和特征、物权的概念和特征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 、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特征特征 物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而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物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而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的。绝对权、对世权绝对权、对世权 物权的内容是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斥他人干物权的内容是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斥他人干涉。涉。同一物之上不得同时成立两个内容不相同一物之上不得同时成立两个内容不相容的物权容的物权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当事人不得自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当事人不得自由创设新的物权种类,也不得约定改变物权的由创设新的物权种类,也不得约定改变物权的内容。内容。物权法定物权法定 物权变动必须依法公示物权变动必须依法公示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 物权变动是指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物权变动是指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u交付交付u登记登记 动产公示方式动产公示方式 不动产公示方式不动产公示方式物权具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效力物权具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效力 物权的物权的追及效力追及效力是指物权的标的物不管辗转流入是指物权的标的物不管辗转流入什么人的手中,物权的权利人都可以依法追及至什么人的手中,物权的权利人都可以依法追及至物之所在,主张和实现自己的权利。物之所在,主张和实现自己的权利。 我国我国物权法物权法第第106106条规定:条规定:“无处分权人无处分权人将不动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 当抵押人擅自转让抵押物给第三人时,抵押权人得追当抵押人擅自转让抵押物给第三人时,抵押权人得追及至抵押物之所在行使抵押权。及至抵押物之所在行使抵押权。 物权的追及效力不是绝对的,法律在确认物权的追及效力不是绝对的,法律在确认善意取善意取得得制度之后,物权的效力应当受到善意取得适用制度之后,物权的效力应当受到善意取得适用的限制。的限制。 物权未按法定公示者,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物权未按法定公示者,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法律效力。法律效力。 物权的物权的优先效力优先效力 物权优先于债权物权优先于债权 如如A A向向B B借款借款2020万以自己的房屋做抵押,后万以自己的房屋做抵押,后A A又向又向C C借款借款1010万,无担保。现万,无担保。现A A无力偿还欠款,只能将无力偿还欠款,只能将房产变卖还债,若该房屋价值房产变卖还债,若该房屋价值2020万,则万,则C C的欠款的欠款无法获得偿还,因无法获得偿还,因B B享有抵押权(担保物权),优享有抵押权(担保物权),优于于C C的普通债权。的普通债权。同一物之上有数个物权并存时,同一物之上有数个物权并存时,先设立先设立的物权的物权优先于优先于后设立后设立的物权的物权如如A A向向B B借款借款2020万以自己的房屋做抵押,后万以自己的房屋做抵押,后A A又向又向C C借款借款1010万,仍以自己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现万,仍以自己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现A A无无力偿还欠款,只能将房产变卖还债,若该房屋价值力偿还欠款,只能将房产变卖还债,若该房屋价值2020万,则万,则C C的欠款无法获得偿还,因的欠款无法获得偿还,因B B的抵押担保的抵押担保设立在先,而设立在先,而C C的抵押担保设立在后。的抵押担保设立在后。2 2、所有权、所有权所有权的概念和种类所有权的概念和种类所有权的取得所有权的取得财产共有财产共有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邻关系相邻关系所有权的概念和种类所有权的概念和种类所有权是指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所有权是指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所享有的动产所享有的占有占有、使用使用、收益收益和和处分处分的的权利。权利。种类种类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可以从所有权人手中分离可以从所有权人手中分离第四十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善意取得:是指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占有人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占有人,在,在不法将财产转让不法将财产转让给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在取给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财产时出于得该财产时出于善意善意,就可依法取得对该财产的,就可依法取得对该财产的所有权,受让人在取得财产的所有权以后,原所所有权,受让人在取得财产的所有权以后,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而只能请求转让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而只能请求转让人赔偿损失。人赔偿损失。遗失物、漂流物、埋藏物、隐藏物和盗脏物不适遗失物、漂流物、埋藏物、隐藏物和盗脏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用善意取得制度第一百零六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第一百零六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 ;除法律另有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产的所有权:( (一一) )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 (二二) )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 (三三) )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财产共有财产共有:是指由: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对一物共权利主体对一物共同享有所有权。同享有所有权。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邻关系第八十四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第八十五条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第九十二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3、用益物权:以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耕地、林地、草地 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土地 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所有、住宅 地役权合同约定、有偿合同约定、有偿 特许物权开发利用国有自然资源(二)债权(二)债权 债权的概念及特征债权的概念及特征 债权的发生根据债权的发生根据1 1、债权的概念及特征、债权的概念及特征民法上的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民法上的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关系。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可以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可以请求一定给付请求一定给付的民事的民事法律关系。法律关系。债权特征债权特征 债权反映财产流转关系债权反映财产流转关系(物权?)(物权?) 债权的主体、客体都是特定的。债权的主体、客体都是特定的。(物权?)(物权?) 债权须通过债务人的特定行为才能实现。债权须通过债务人的特定行为才能实现。(物权?)(物权?) 债权的发生具有任意性、多样性。债权的发生具有任意性、多样性。(物权?)(物权?) 债权具有平等性和相容性。债权具有平等性和相容性。(物权?)(物权?)2 2、债权的发生根据、债权的发生根据 合同合同合同之债(合同法)合同之债(合同法)不当得利不当得利不当得利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无因管理无因管理之债无因管理之债 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债权行为之债(侵权责任)债权行为之债(侵权责任)其他原因其他原因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一方获得利益造成他方一方获得利益造成他方受到损失受到损失 得利人并无违法行为得利人并无违法行为 获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获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二条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因防止、制止他人民事权益被因防止、制止他人民事权益被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侵权人逃逸侵权人承担责任。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责任,被侵权人或者无力承担责任,被侵权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适当补偿。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民政部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本意见所称监护侵害行为,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以及不履行监护职责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行为。35.被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一)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二)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三)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四)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未成年人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的;(五)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三次以上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严重影响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和学习的;(六)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的;(七)有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一、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一、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其他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特征:特征: 强制性强制性 财产性财产性 补偿性补偿性 民事责任是加害人对受害人承担的责任民事责任是加害人对受害人承担的责任二、侵权的民事责任二、侵权的民事责任(一)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特征(一)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特征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由于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或侵害他人的财产或者人身,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者人身,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依照依照法律特别规定法律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致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致人损害的行为。行为。特征特征 侵权行为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侵权行为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侵权行为是侵害他人物权、人身权等绝对权的侵权行为是侵害他人物权、人身权等绝对权的行为行为 侵权行为是因侵权行为是因过错过错而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而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一般侵权损害一般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赔偿责任(二)一般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二)一般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损害事实损害事实 有民事违法行为有民事违法行为 民事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民事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三)侵权行为的免责事由(三)侵权行为的免责事由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受害人的过错受害人的过错正当防卫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紧急避险受害人的同意受害人的同意(四)特殊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四)特殊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产品责任产品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医疗损害责任医疗损害责任环境污染责任环境污染责任高度危险责任高度危险责任饲养动物损害责任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物件损害责任物件损害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致人损害责任损害责任受雇人致人损害责任受雇人致人损害责任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二条 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成他人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第四条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规定承担举证责任: ( (六六) )因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的免责事由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承担举证责任第四十八条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过(过错责任)错责任)第四十九条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任替代责任、替代责任、补充责任补充责任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使用人使用人所有人所有人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若干规定第四条下列侵权诉讼第四条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 ( (八八) )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承担举证责任。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三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五条 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承担侵权责任。第六十六条第六十六条 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第六十九条第六十九条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用核设施发生核事故、民用航空器造成他人损害、占有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第七十八条第七十八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一条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的,不承担责任。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二条 遗弃、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权责任。第八十五条第八十五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第八十八条第八十八条 堆放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堆放人不堆放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堆放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八十七条第八十七条 从建筑物中抛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给予补偿。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一条 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三、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三、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停止侵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危险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恢复原状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偿损失赔礼道歉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一、诉讼时效的概念和一、诉讼时效的概念和种类种类二、诉讼时效期间的起二、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中止、中断和延算、中止、中断和延长长三、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三、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的法律效果后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的种类诉讼时效的种类 普通诉讼时效普通诉讼时效2 2年年特特殊殊诉诉讼讼时时效效1 1年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海商法海商法就海上货物运输向就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有关海上承运人要求赔偿的;有关海上拖航合同的请求权;有关共同拖航合同的请求权;有关共同海损分摊的请求权海损分摊的请求权3 3年年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4 4年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技术进出口合技术进出口合对民事权利对民事权利2020年的年的最长保护期最长保护期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第137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20年的,人民法院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不予保护。义务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义务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利人丧失胜诉权权利人丧失胜诉权第五章民法第五章民法第一节民法概述第一节民法概述第二节民事主体第二节民事主体第三节民事法律行为与代理第三节民事法律行为与代理第四节民事权利第四节民事权利第五节民事责任第五节民事责任第六节诉讼时效第六节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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