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参考答案 .docx
精品名师归纳总结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参考答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参考答案作业 1 解答提示第一小题:在理论阐述的同时着重结合本职工作实践谈运用。答: 1、结合工作实际,谈谈行政法基本原就在实践中的运用在深圳的显现公安机关对于嫖客、卖淫、拉皮条和妈眯的游街示众的惩罚,本人也是一个从事相关工作的工作人员,认为这样的行为是不妥当,严峻违反了行政法的合法性原就的要求。(1) )公安机关依据治安治理惩罚法的授权,是能够治理社会治安的部门,但是,并没有规定到,作为公安机关对于卖淫嫖娼等人员有进行游街示众的惩罚的权力。仅仅是规定到罚款或者行政拘留、警告的惩罚手段。作为公安机关不能够自己制造相关的惩罚种类来进行惩罚,仍旧必需是强调法律本身的规定、法律本身的授权。(2) )该行为的产生,恰恰说明公安机关在执法的过程中,没有依照法律的,而是依照我们传统上的道德来执法,来进行对对方进行惩处。其次小题:要将成为行政主体的三个要点讲全面,并举例说明。答:那作为大家,如何判定对方是否是一个行政主体?那我们就要把握住行政主体的基本特点:1、行政主体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这样的一个特点与其他国家组织进行了区分。人大不是行政主体。由于人大依照宪法和组织法的规定,享有的是立法权力,它明显不是行政主体,而是立法主体。那作为法院、检察院这样的国家机关同样也不是。由于作为法院、检察院依据宪法的规定,享有的是司法权力,也不是行政主体,而是司法主体。2、行政主体是依法能够以自己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主要是说作为行政主体应当是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比方说,作为遇到违反治安治理惩罚条例的行为,一般情形下就是公安局内部的治安科来进行惩罚的,那作为汕头市公安局治安科是不是一个行政主体了?这里仍旧不是,要成为行政主体必定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来行使行政权的组织。在惩罚打算书上,上面的印章其实是汕头市公安局。所以,作为治安科不是行政主体,在该行政惩罚的法律关系当中,真正的行政主体应当是汕头市公安局。3、行政主体是能够独立对外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1) )治安联防队不能够成为行政主体。由于它不能够独立承担行政责任。最终,作为法院仍旧是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以公安机关为被告.(2) )公安局治安科同样也是不能够成为行政主体。由于它不能够独立承担行政责任。最终,法院仍旧是将公安局列为被告。作为原告假如是要求对方进行国家赔偿,仍旧是将汕头市公安局列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第三小题:须举例说明。3、行政救济的途径有哪些(须举例说明)我国行政救济的途径主要是两种,就是行政机关救济和司法机关救济(1) )行政机关救济是指行政治理相对方依法向有权的国家行政机关恳求对行政主体的行政违法或者行政不当的详细行政行为进行订正或者追究其行政责任的一种救济途径。在我国,这里主要是通过行政复议的方式来实现。如某人对于某区公安局的惩罚不认可,认为其行为是一个违法的行政行为,可以向其上一级的机关提出复议,如向汕头市公安局或者区政府提出,由其来审查相关的打算的是否合法。(2) )司法机关的救济也就是行政诉讼,是指作为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接受行政治理相对方的诉讼恳求,依照法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定的审判职权和诉讼程序,通过处理和裁决行政争议,订正行政违法,保护相对方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主体的行政活动。作为法院主要是对详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不对详细行政行为的合理性进行审查,也就是说作为行政主体的行为,审查过程中只是审查涉及到行政违法行为的部分,作为法院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当然,这里也有例外,就是对于显失公平的行政惩罚的行政行为,这里就可以进行合理性审查。最终可以直接判决变更。(3) )行政赔偿也是行政救济中很重要的组成部分。当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过程中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且造成损害时,受害者有权依照国家赔偿法取得国家赔偿。如被公安局违法拘 留,被拘留者可以要求实施该行为的公安局予以国家赔偿所以说,当公民的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的侵害,作为当事人如何寻求行政救济,主要两种手段,一种就是向法院打官司,就是司法机关救济,另一种手段称之为行政机关救济,主要是向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为主。当然,仍可以特的提出或者附带与诉讼、复议中提出行政赔偿的恳求。作业 2:案例 1.【结论要点】本案行政行为的主体是林业局。本案的关键在于文中授权的含义。假如属于授权,就由接受授权的组织承担责任。假如属于托付,就由作出 “授权 ”的组织承担责任。可以明确的是,授权必需是法律、法规的授权,行政机关的授权只能视为托付,不是行政法意义上的授权。本案只是名义上的授权, 而其实质就是托付。因此,本案的行政主体是林业局。派出所的行政主体位置案例 2. 【结论要点】派出所在行政法上可能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派出所属于派出组织。在我国,派出组织有两种类型:派出机关与派出机构。在行政法 上,派出机关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而派出机构一般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但这并不意味着派出机构不能成为行政主体。假如法律、法规授权于派出机构,就派出机构可能因此而成为行政主体。就本案而言,九公里派出所虽然是韶关市公安局的派出机构,但治安治理惩罚条例明确规定,派出全部警告和50 元以下的罚款权,九公里派出所因此而具有了行政主体资格,其作出的惩罚是在法律、法规授权的范畴之内,因而应当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由其独立承担责任。案例 3. 【结论要点】(1). 是. 北京科技高校是从事高等训练事业的法人,原告田永诉请其颁发毕业证、学位证, 正是由于其代表国家行使对受训练者颁发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行政权力时引起的行政争议,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畴。(2). 没有侵害行政权 . 北京科技高校是国家授权的学士学位授予机构, 在原告取得高校毕业资格后 ,应履行将毕业生的有关资料上报所在的的训练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以供当的训练行政部门审查和颁发毕业派遣证。(3). 行政赔偿范畴只包括违法行政行为对受害人人身权或者财产权造成的实际侵害。目前,国家对高校生毕业安排实行双向挑选的就业政策,并非同学毕业后就能找到工作, 获得收入。因此,被告北京科技高校拒绝颁发证书的行为,只是使原告失去了与同学同期就业的机会,并未对原告的人身权和财产权造成实际损害。故原告以北京科技高校未按时颁发毕业证书致使其既得利益受到损害为由提出的赔偿经济缺失主见,不能成立。原告在考试中有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被告北京科技高校据此事实对原告做出的按退学处理的打算虽然不能成立,但是并未对原告的名誉权造成损害。因此,原告起诉恳求法院判令北京科技高校在校报上向其赔礼赔礼,为其复原名誉,应当不予支持。作业 3一. 填空提1. 行政相对方 2. 组织 3. 中心, 的方 4. 公务行为 ,民事行为 .5. 民主原就 ,效率原就 . 6. 书面 7.608. 损害赔偿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9. 行政侵权行为 10. 当事人 ,诉讼代理人11. 上诉人 , 被上诉人 12.7 13. 行政赔偿 14. 一审判决 ,二审判决二. 挑选题B,BD,D,BD,B,AB,B,ABD,AB,A三. 名词说明1. 行政法律事实 : 指由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行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毁灭的客观现象或事实2. 资格许可 : 指行政主体应申请人的申请,经过肯定的考核程序发肯定的证明文书,答应其享有某种资格或具备某种才能的许可,如律师证等 .一般来说 ,资格许可的同时也包含了被许可人的行为许可 .3. 要式行政行为 : 指必需依据法定方式进行或者必需具备法定的形式才能生效的行为.4. 行政不当 : 也叫行政失当 , 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在执行行政治理过程中作出的行政行为虽然合法但不合理.四. 简答题1. 行政法的法源的形式有哪些,答: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方性法规和的方行政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与行政法有关的法律说明。行政法的其他渊源2. 简述行政许可的特点答: 1. 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2. 行政许可的内容是国家一般禁止的活动。3. 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赐予行政相对方某种法律资格或是法律权益的详细行政行为。4. 行政许可是一种外部行政行为5. 行政许可是一种要式行政行为3. 简述一般行政监督的主要方式答:报告工作。执法监督检查。审查批准。备案。行政复议。惩戒五. 论述1. 论述行政主体的特点答: 1. 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益,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这是行政主体与其他国家机关,组织的区分所在2. 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上午组织,这是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内部的组织结构和受行政机关托付执行某些行政治理任务的组织的区分。3. 行政主体是能够对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这是行政主体具有独立法律人格的详细表现,也是一个组织成为行政主体的必备条件。在我国,行政主体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2. 论述追偿制度与赔偿制度的关系答:追偿制度与国家赔偿制度是直接相关的,只有在国家成为赔偿责任主体的前提下,国家才可以行使追偿的权益。追偿制度本身并不是与国家赔偿制度同时进展的,而是国家赔偿制度进展完善的一个重要表达。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或有受托付的组织和个人,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从国家和行政机关代表的身份显现,因此,其行使职权行为不法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时,受损害者无法向行使职权的个人要求赔偿,自然由国家赔偿责任,但是假如致害行为人在行使职权时,有有意或庞大过失导致了损害事实,就国家应对致害人行使追债权。六. 案例分析答: 行政复议法第12 条规定,对县级以上的的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详细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挑选,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依据该条规定,市自考办作出打算惩罚考生,考生可以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省自考委申请行政复议。作业 4一. 填空题1. 法定义务 2. 选任 ,委任 ,调任 ,聘任 3. 权益 ,义务 4. 民主原就 , 效率原就 5. 拍卖 ,邀请发价 ,直接磋商 6. 对财产 , 行为,人身 7. 违法行为发生的 8. 警告 ,通报批判 9. 过错责任 , 危急责任二. 挑选题C,ACD,ACBD,ABCD,ABD,A,B,B,A,B三. 名词说明1. 国家行政机关答: 国家行政机关是指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依据其统治意志, 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设置的, 行使国家权力 ,组织治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机关2. 行政许可答:是指行政主体依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 赐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益的一种详细的行政行为。3. 行政惩罚答: 行政惩罚是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赐予制裁的详细行政行为 "4. 行政诉讼答: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详细 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依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 ,对详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活动.四, 简答题 每道题 8 分1. 简述划分个人行为与机关行为的标准。答: 1. 公务员的行为从所属机关名义作出的,属机关行为,以个人名义做出的,属个人行为。2. 公务员的行为是他的职责范畴内作出的,属机关行为,假如超出了职责范畴,必需结合第一标准和第三标准综合认定。3. 公务员的行为是执行机关的命令或托付,不管机关的命令或托付是否超越权限,概属机关行为。2. 被托付组织与被授权组织的区分是什么?答: 1. 性质不同,被托付组织不是行政主体,只能以托付的行政机关的名义进行活动,被授权组织属于行政主体,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活动。2. 产生的依据不同,被托付组织的权限范畴只能依行政机关的行政托付行为产生,被授权组织的行政主体资格择由法规、法律的授权产生。3. 行为的后果不同,被托付组织的行为后果的法律责任由托付的行政机关承担,被授权组织对其行为后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3. 简述行政诉讼原告的法律特点.答: 1. 必需是行政治理相对一方的行政相对人,行政机关作为治理一方属于行政主体,故不具备原告资格。2. 必需有法律上的厉害关系,即承担详细行政行为法律后果或受其影响。五. 论述题1. 试论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答: 1. 主体合法:是指做出行政行为的组织必需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能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主体合法除了要求行为主体必需是行政主体外,仍要求其行为必需在权限范畴内。2. 内容合法:行为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行为有明确的依据,正确适用了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行为必需公平,合理,符合立法目的和立法精神3. 程序合法:行政行为符合行政程序法确定的基本原就和制度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的步骤和次序。2. 论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答: 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主要有:(1) 通报批判 , 即由有权机关在肯定范畴实行的一种书面形式的批判措施.(2) 赔礼赔礼 , 承认错误 . 即由承担行政责任行政主体本身向相对方实行的一种事懊悔过措施.(3) 复原名誉 , 排除影响 . 即由承担行政责任行政主体或其他有权机关在肯定范畴实行肯定的方式对相对方实行的一种事后补救措施.(4) 返仍权益 , 复原原状 . 针对违法和不当的剥夺权益, 侵害财产的行为实行的复原措施.(5) 停止违法行为 .(6) 撤销违法打算(7) 撤销违法的抽象行政行为.(8) 履行职务 . 即针对行政主体不作为行为而实行的连续履行职责一种方式.(9) 订正不当 . 对不当的行政行为准时订正.(10) 行政赔偿 .由于行政主体的行政违法和行政不当给相对方造成损害的要赐予经济上的赔偿.六. 案例分析答: 工商所王某到某甲的烟酒副食门市部购买香烟不付款与某甲动手打架。王某的行为不是以工商所的名义作出的,而是以个人名义与某甲发生冲突的。王某的行为与履行职责无 关,王某买烟不付款与某甲产生冲突,是民事纠纷与王某所在单位无关。所以说本案是民事案件。他们双方不是治理与被治理的行政法律关系,不是行政案件,不行以工商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