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docx
精品名师归纳总结资料word 精心总结归纳 - - - - - - - - - - - -安全风险抵押金治理制度起草部门: 起 草 人 : 批 准 人 :目次1范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职责15治理规定16标准的执行2安全风险抵押金治理制度1. 范畴本制度规定了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人员,以及惩罚方法和嘉奖方法。本制度适用于湖北普斯泰通信科技进展有限公司正式在岗职工安全风险抵押金治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无)xx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治理暂行方法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学习资料 名师精选 - - - - - - - - - -第 1 页,共 6 页 - - - - - - - - - -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资料word 精心总结归纳 - - - - - - - - - - - -. 第一条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打算 国发 20042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打算 鄂政发 200453号 关于建立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的有关规定,为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治理,制定本暂行方法。其次条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是生产经营单位依据危急程度预先交纳的资金。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矿山、危急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据本方法的规定,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第三条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年缴纳标准: 一 煤矿生产企业以生产矿井为单位按年生产才能分档缴纳:年生产才能低于 3万吨(含3 万吨)的,缴纳30 万元(其中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高瓦斯矿井不抵于 40 万元)。企业年生产才能3万吨以上的,每增加1万吨才能,风险抵押金增加5万 元 ( 煤与 瓦斯 突 出矿 井 和高 瓦 斯 矿井 每增 加 1 万 吨才能 , 风 险抵 押金 增 加 7万元),但最高不超过100 万元(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高瓦斯矿井不超过140 万元)。 二 非煤矿山实行分类分档缴纳:井工开采的非煤矿山(石膏矿除外)按生产才能缴纳。年生产才能5万吨以下的,缴纳3-5 万元。年生产才能5-10 万吨的,缴纳5-10 万元。年生产才能10万吨 含 10 万吨 以上的,缴纳10-30 万元。露 天 开 采 的 非 煤矿山和石膏矿依据年生产才能分档缴纳:年生产才能10万吨以下的,缴纳1-5 万元。年生产才能10-30 万吨的,缴纳5-10 万元。年生产才能在 30 万吨以上的,缴纳10-20 万元。(三)烟花爆竹、危急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其风险抵押金标准按年销售额分档收取:危急化学品生产企业: 年销售额1000 万元以下的,缴 纳 3-5 万 元 ;年销售额 1000-5000 万元的 ,缴纳 5-10 万元 ; 年销售额5000-10000 万元的 ,缴 纳 10-20 万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学习资料 名师精选 - - - - - - - - - -第 2 页,共 6 页 - - - - - - - - - -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资料word 精心总结归纳 - - - - - - - - - - - -元 ;年销售额1亿元以上,缴纳 20-30 万元。危急化学品批发经营企业,其风险抵押金缴纳标准为:3-5 万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风险抵押金缴纳标准为:年销售额300 万元以下的,缴纳 3-5 万元。年销售额300-1000 万元的,缴纳5-10 万元。年销售额1000-5000 万元的,缴纳10-15 万元。年销售额5000 万元以上的,缴纳20 万元。烟 花 爆 竹 批 发 经 营 企 业 风 险 抵 押 金 缴 纳 标 准 为 : 年 销 售 额 500 万 元 以 下的, 缴纳 3-5 万元。 年销售额500-1000 万元的, 缴纳 5-10 万元。 年销售额1000-5000 万元的,缴纳10-15 万元。年销售额5000 万元以上的,缴纳20 万元。 四 新开办煤矿、非煤矿山、巷探矿井、烟花爆竹、危急化学品企业基本建设期间,风险抵押金按10 0万元标准收取。第四条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使用 一 安 全 生 产 风 险 抵 押 金 在生产经营 单位发生 安全 事 故 后 按一 定 比例 转 作救灾抢险资金,救灾抢险资金由安全生产监督治理部门统筹治理使用。主要用于处理安全生产事故而发生的指挥、抢险、救援工作费用。(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转作救灾抢险资金的比例为:1、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当年发生一次死亡3 人以上( 含 3 人)重、特大事故或者当年发生两次死亡1-2 人的或直接经济缺失300 万元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全部转作救灾抢险资金。2、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当年发生一次死亡1-2 人或直接经济缺失 100-300 万元的生产安全事故,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 50 转作救灾抢险资金。实际发生额大于 50%的,按实际发生数据实结算。3、发生重伤和直接经济缺失50-100 万元的,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25%转作救灾抢险资金。(三)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利息收入转作救灾抢险资金,由安全生产监督治理部门按规定统一使用。 四 企业正常处理安全事故和事故善后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企业负担,不包括本方法所称的救灾抢险资金。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学习资料 名师精选 - - - - - - - - - -第 3 页,共 6 页 - - - - - - - - - -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资料word 精心总结归纳 - - - - - - - - - - - -第五条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治理 一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由安全生产监督治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治理,由市 州 、县 市、区 安全生产监督治理部门分别负责收取,存入同级财政部门指定的银行账户,实行专户储备,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和挪用。依据属的治理的原就,市州安全生产监督治理局负责省属、市属和中心在鄂企业 国家有规定的除外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收取。县(市区)安监局负责辖区内企业风险抵押金的收取。(二) 生产经营单位缴纳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按规定转作救灾抢险资金后,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准时通知生产经营单位,并供应资金使用凭证,生产经营单位按现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三 全省安全生产红旗单位和连续三年无生产死亡事故的企业,按应缴风险抵押金总额减半收取。全省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或当年无死亡事故的企业,按应交风险抵押金总额的75%收取。 四 企业于每年二月底前,将当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足额缴存指定银行。逾期未缴纳的,由安全生产监督治理部门责令缴纳。 五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按年度结算。结算方法按本规定第四条、第五条有关规定实行。不足部分应予补齐,超过部分应予退仍。其余的转作下年度的风险抵押金。 六 企业因关闭、破产、歇业等缘由停止生产时,由企业提出申请,经安全生产监督治理部门批准后,返仍结余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七)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治理和使用,接受同级财政、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各县(市、区)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收取和使用情形应每年向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治理机构报告。各市(州)安全生产监督治理机构对所辖区域内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治理和使用情形实行监管,并将收支情形报省安全生产监督治理局备案。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不按规定缴纳 风险抵押金的,由风险抵押金治理部门责令限期交纳。拒不缴纳的,按未保证安全生产投入依法予以处理。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学习资料 名师精选 - - - - - - - - - -第 4 页,共 6 页 - - - - - - - - - -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资料word 精心总结归纳 - - - - - - - - - - - -第七条各市 州 可依据本暂行方法和当的实际情形,制定实施细就。第八条本方法由省安全生产监督治理局会省财政厅说明。第九条本方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3 术语和定义(无)4 职责财务部负责风险抵押金的现金收缴与列支,单独列帐,并依据安全治理部提出的人员变更情形实行动态治理。安全治理部负责对安全治理工作进行考核,并提出对安全风险抵押金的奖惩看法。5 治理规定5.1 风险抵押金缴纳人员和标准5.1.1 总 经 理: 1200 元。5.1.2 总支书记: 1200 元。5.1.3 副总经理: 1000 元。5.1.4 部门党政正职、安全治理人员:600 元。5.1.5 部门党政副职、专职安全员:400 元。5.1.6 兼职安全员、重点部位负责人、带班长:300 元。5.1.7 机动车辆驾驶员、铲、叉、抱车司机:300 元。5.1.8 生产组长: 200 元。5.1.9 一般治理人员、职工: 100 元。5.2 兑现方法5.2.1 总公司年终在安全治理工作考核的基础上,结合当年度经济效益等情形按比例赐予兑现。其所交风险抵押金留存为下年度所交风险抵押金。5.2.2 主持或负责全面工作的副职,按正职标准执行。5.2.3 司机的安全嘉奖,依据车辆安全治理规定的要求,符合者发放安全奖。5.2.4 对年度安全工作有特殊奉献的,由安全治理部提交“安委会”讨论赐予适当嘉奖。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学习资料 名师精选 - - - - - - - - - -第 5 页,共 6 页 - - - - - - - - - -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资料word 精心总结归纳 - - - - - - - - - - - -5.2.5 安全治理部负责对安全治理工作进行考核,并提出对风险抵押金的奖惩看法。5.3 惩罚方法5.3.1 因安全事故直接影响企业安全目标完成的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全年有偷盗以及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除取消年终安全奖资特殊,没收风险抵押金。5.3.2 因重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总公司全体人员取消安全奖。5.3.3 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取消安全奖,并没收安全押金。5.3.4 对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不按期整改的部门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按10%-20%比例扣除安全奖。5.3.5 全年工作不足8 个月的人员、待岗人员、借调行业外工作、脱产上学(含脱产培训)半年者、有旷工行为者,不发安全奖,不扣除风险抵押金。5.3.6 年度内 6 月 30 日前退休(含内退) 、解聘(含解除劳动合同) 、从事非领导职务人员,只退本金,不发放安全奖。5.3.7 有严峻违反总公司安全治理规定行为的,不发放安全奖并没收安全风险抵押金。5.3.8 凡被惩罚和没收风险抵押金的应于次年3 月份准时补交。6 标准的执行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执行。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学习资料 名师精选 - - - - - - - - - -第 6 页,共 6 页 - - - - - - - - - -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