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要点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 汝婷婷.ppt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并购重组监管,上市公司监管部 2018年11月,目 录,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监管三、近期监管政策新动向,坚持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信息披露是证券法”三公“原则中公开原则的具体要求和反映。,资本市场是信息市场,上市公司信息是市场生命线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的法定义务,是投资者了解上市公司的主要途径,关系到投资者的知情权,直接影响其投资决策信息披露还是证券监管机构监管上市公司主要途径,是维护证券市场秩序的必要前提,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的法定义务,第63条 发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68条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证券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3条 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坚持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信息披露基本原则:真实披露,上市公司必须真实地披露信息,不得有将不存在的事实在信息披露文件中记载 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中所描述的事实应有充分、客观、公正的依据,真实性是最基本的原则披露的信息不真实,准确、及时、完整都将失去基础,信息披露基本原则,信息披露基本原则:准确披露,准确地披露信息,没有严重的误导性陈述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来表达,不能有歧义对公告中使用的专业词汇须给出明确定义存在问题:业绩预报与实际情况相差较大 故意使用晦涩语言,给投资者理解带来歧义,信息披露基本原则,信息披露基本原则:完整披露,对信息的各个方面进行完整地描述,不能存在重大遗漏。通过格式指引来保证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存在问题:未按照定期报告的披露要求对信息进行完整披露 违规担保未披露 关联方、关联交易披露不完整,信息披露基本原则,信息披露基本原则:及时披露,及时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对重大事件的披露,引入了分阶段披露原则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形式代替公司的正式公告存在问题: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临时报告义务 故意延迟信息披露,以内幕交易获利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未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及时将应披露的重大 事项的信息告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基本原则,信息披露基本原则:公平披露,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信息应当第一时间向全体投资者公布,不得提前向单个或者部分投资者披露、透露或泄露。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其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上市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接受投资者调研等形式就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其他事件与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沟通时,不得提供内幕信息。在境内、外市场均发行股票或衍生品种并上市的公司在境外市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在境内市场披露。,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以使所有投资者平等获悉同一信息,信息披露基本原则,10,强制性披露信息体系图,强制性信息披露体系,2016年12月23日,万家文化控股股东万家集团与龙薇传媒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向龙薇传媒转让18,500万股万家文化股份,占万家文化已发行股份的29.135%。交易后,龙薇传媒将成为万家文化的控股股东。股价转让价款合计305,990万元,龙薇传媒计划分四笔向万家集团支付,2016年12月27日,2016年12月29日,2017年1月12日,2017年2月13日,万家文化公告控股权转让事项,万家文化公告收到上交所问询函,龙薇传媒公告,关于资金来源,本次收购所需305,990万元全部为自筹资金,其中股东自有资金6,000万元,已于2016年12月26日支付;向西藏银必信借款150,000万元;向金融机构质押融资剩余的149,990万元,万家集团与龙薇传媒签订补充协议,将转让股份总数由原先的18,500万股调整为3,200万股,转让总价款调整为52,928万元,股份转让比例降至5.0396%。同日,万家文化收到上交所第二次问询函,2017年2月14日,2017年2月16日,万家文化公告补充协议签署情况,万家文化公告,股份转让协议签订后,龙薇传媒金融机构质押融资未得中信银行总行审批,此后,龙薇传媒立即与其他银行多次沟通,但陆续收到其他银行口头反馈,均明确答复无法完成审批,2017年3月28日,万家文化公告,截至目前,尚未完成相关股份过户手续,2017年3月29日,万家文化公告收到上交所第三次问询函,2017年4月1日,万家文化公告,龙薇传媒与万家集团协商一致,于3月31日签署解除协议,万家集团不再向龙薇传媒转让任何标的股份,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监管案例万家文化,龙薇传媒在成立后一个月即与万家集团签订受让万家文化29%股份的协议,股价转让价款合计30.6亿元,但股东自有资金仅6,000万元,资金杠杆比例高达51倍。龙薇传媒在自身境内资金准备不足,相关金融机构融资尚待审批,存在极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以空壳公司收购上市公司,且于2016年12月27日贸然予以公告,对市场和投资者产生严重误导。,龙薇传媒关于筹资计划和安排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龙薇传媒未及时披露与金融机构未达成融资合作的情况。,龙薇传媒对无法按期完成融资计划原因的披露存在重大遗漏。,龙薇传媒关于积极促使本次控股权转让交易顺利完成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公告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五大方面,监管案例-万家文化,1.对万家文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2.对孔德永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3.对龙薇传媒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4.对黄有龙、赵薇、赵政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5.对孔德永、黄有龙、赵薇分别采用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监管案例-万家文化,2017.5 发布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合理规制、有序引导”原则针对问题:大股东利用大宗交易规则空白,大规模“过桥减持”非公开发行股份解禁后无减持限制,短期内集中抛售IPO前老股份解禁后的减持规范针对性不够有关股东减持的信息披露要求不完备、有效性不足修订亮点:,完善适用范围完善大宗交易监管安排完善非公开发行股份解禁后的减持规范完善协议转让规则,完善减持信息披露、备案制度明确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与一致行动人的持股合并计算进一步明确证券交易所的规制权,上市公司股份减持新规,问题1.适用哪些股东?大股东: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特定股东:持有公司IPO前发行的股份、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董监高,问题2.适用哪些股票?排除法:大股东减持其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上市公司股份,不适用本规定,问题3.适用哪些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类协议转让:因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赠与、可交换债换股、股票权益互换等,上市公司股份减持新规,第 16 页,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准则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2017年修订 此次修订是我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作用,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送转股”本身是公司根据自身状况实施的自主行为。但是,部分公司将“高送转”作为掩护限售股解禁、大股东减持出逃的工具,并常常伴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还破坏了资本市场的“三公”原则,对此需要从严监管。,对此,证监会针对上市公司“高送转”行为实施了系列监管工作。一是对实施了“高送转”的上市公司进行风险排查并开展专项现场检查,2017年,14家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二是严厉查处利用“高送转”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多名人员因利用“高送转”信息进行内幕交易被我会行政处罚。三是研究完善“高送转”信息披露监管制度,从机制上、制度上切断“高送转”与违规行为之间的利益链条,进一步规范资本市场的行为。,第 17 页,强化上市公司高送转监管,现金分红是上市公司投资者获得回报的重要方式,也是培育投资者长期投资理念,增强资本市场吸引力的重要途径。长期以来,我会将完善上市公司分红制度纳入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的重要范畴,积极支持、推动、引导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强化回报意识。总体来看,上市公司的分红意愿、分红稳定性都有了提高和改善。2016年,沪深两市有2031家公司现金分红,共计8301亿元;有1128家公司已连续5年现金分红,有1415家上市公司已连续3年现金分红。,部分上市公司质量不过关,分红不主动,回报股东的意识极为淡薄。自2013年我会发布现金分红监管指引以来,沪深两市仍有部分公司在每股收益和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正的情况下,连续多年未进行现金分红。个别公司非但忽视现金分红,甚至制造高送转等噱头炒概念、博眼球,助长市场的投机气氛,罔顾中小投资者利益。,上市公司要不断提升质量,夯实回报股东的利益基础,同时,还要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通过现金分红实实在在地回报投资者。证监会将进一步加强监管,研究制定对付“铁公鸡”的硬措施,对具备分红能力而不分红的公司进行监管约谈,督促相关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切实履行责任,支持上市公司履行现金分红义务;结合严格“高送转”监管开展专项检查,对未按规定和公司章程分红的公司,依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同时,在对公开发行证券设置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研究对非公开发行股票设置现金分红条件,强化监管约束。,上市公司分红情况,第 18 页,强化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监管,目 录,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监管三、近期监管政策新动向,1.并购重组基本情况,并购重组是推动中国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的重要手段 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2010年,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 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201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并购重组改革,并购重组市场总体趋势,并购重组市场总体趋势,收购,重组,涉及:公司资产、负债及业务的调整目标:优化公司资产规模和质量、产业或行业属性核心:资产业务准入,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涉及:公司股权结构的调整目标:大多指向公司控制权变动核心:股东准入,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5全年,沪深两市上市公司共发生2669单;交易金额2.2万亿元,同比增长52%2016全年,沪深两市上市公司共发生2486单;交易金额2.39亿元,同比增长8.34%2017全年,沪深两市上市公司共发生2765单,同比增长11.22%;交易金额1.87亿元,同比下降21.76%2018年1-9月,沪深两市上市公司共发生3000单,同比增长69.49%;交易金额1.76万亿元,同比增长46.34%,并购重组市场总体趋势,市场化程度提高。2017年,证监会核准204单(含豁免要约收购33单),占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总数的7.38%;2018年1-9,证监会核准117单,占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总数的4%。,并购重组市场总体趋势,第三方发行数量占比67%,2017年重组核准情况,并购重组市场总体趋势,2018年1-8月重组核准情况,第三方发行数量占比57%,并购重组市场总体趋势,服务实体经济发展,2017年,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共发生并购重组交易798单,交易金额8,961.37亿元。通过并购重组,央企和地方国企的资源和产能得到有效整合,产业集中度和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2017年,民营上市公司实施并购重组1,967单,约占全市场并购重组交易数量的71%;交易金额达到9,786.45亿元,约占全市场并购重组交易金额的52.2%。,国电集团与神华集团合并组建煤电一体化的国家能源集团,美的集团收购全球四大机器人制造商之一的德国库卡,并购重组市场总体趋势,贝瑞合康通过天兴仪表重组上市率先实现基因测序业务资产证券化,东旭光电收购申龙客车延伸新能源行业产业链,打造“石墨烯材料石墨烯电池新能源汽车”完整产业链闭环,S*ST前锋收购北汽新能源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标的资产为国内领先的新能源乘用车生产商,践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并购重组市场总体趋势,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促进京津冀一体化协同发展、推进水泥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我会支持金隅股份和冀东水泥创造性地采取设立合资公司的方式开展跨省跨地区水泥业务整合,既解决了整合中的实际问题,又避免了重复上市。,中国重工试点“子公司债转股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转股债权”模式实施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交易总金额达到219.63亿元。交易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率由69%下降至59%,极大降低了企业杠杆率。,并购重组市场总体趋势,招商公路换股吸收合并华北高速实现集团公路板块整体上市,招商局集团,蛇口工业园区换股吸收合并招商地产实现整体上市,招商轮船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整合集团内部航运板块业务,助力国有企业改革,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点,服务脱贫攻坚,切实发挥并购重组对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就业增收的带动作用。2017年,新疆、西藏等西部十二省市上市公司共发生并购重组373单,交易金额2571.65亿元。,1,2,卓郎智能通过新疆城建重组上市,实现上市公司从新疆本地传统建筑企业向国际化高端棉纺装备制造企业的转型。,产业并购比重逐步提高,2017年我会审结的重组交易中,同行业、上下游产业整合类重组90单,占比52.63%,渐成为市场主流。重组上市活跃度明显下降,二级市场“爆炒”重组概念、复牌前后股价“过山车”起伏的现象明显减少。2017年核发批文的重组上市申请仅4单,交易金额260.52亿元,两项指标分别较2016年同期(19单,2650.47亿元)下降78.95%、90.17%。支持优质境外上市中资企业参与境内市场并购重组,如360通过江南嘉捷重组上市。,并购重组市场总体趋势,产业整合成为主流,并购重组市场总体趋势,跨境并购活跃度不断提升,随着中国企业加快“走出去”,上市公司境外市场和业务规模不断扩大,跨境并购活跃度不断提升。2017年,国内上市公司完成跨境并购130单,交易金额2161.13亿元。,图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跨境并购交易情况,数据来源:万德,2.并购重组监管规则,规则体系,国资相关法规,登记结算业务规则,特殊行业监管,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收购管理办法,配套披露准则,外资相关法规,交易所业务规则,证券法,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配套披露准则,财务顾问管理办法,基本法律,部门规章,行政法规,自律制度,证券监管规则体系,其他法规,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监管问答等,监管机制,监管架构,上市部,国资委,其他主管部门,证监会外,发行部,机构部,证监局,交易所,稽查局,证监会内,办公厅,商务部,发改委,重组委,监管机制,监管动向,监管动向,收紧重组上市政策明确规定重组上市与IPO“等同”,专项检查,从严监管证监会启动专项调查,对未实现重组业绩承诺的上市公司进行抽查,强化信息披露加大处罚并购交易的监管理念是信息披露,同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审核透明度自2012年10月15日起,对外公开并购重组申请基本信息及审核进度、公开并购重组委审核意见、公开反馈意见。全流程实现公开,流程简化、效率提升涉及多项许可的并购重组申请,对外一次受理,内部分工,归口一次上会、核准一个批文;审批实施分道制。,监管机制,监管任务,任务+行动,1、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3、防范市场大起大落的风险,4、从严从快处置重大恶性违规行为,2、促进上市公司提升质量,监管机制,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监管机制,监管行动:证监会层面,公开审核情况,强化市场监督,监管机制,监管行动:证监会层面,强化中介监管,促进归位尽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为申请人制作、出具有关申请材料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以及上述单位的有关人员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侦查,尚未结案,且涉案行为与其为申请人提供服务的行为属于同类业务或者对市场有重大影响。,收购的监管要点,收购管理办法演变路径,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1993,首次对上市公司收购作出规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02,对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一致行动人等重要概念进行了界定,对要约收购作了详细规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2005,对上市公司质量提出了新的要求,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06,对上市公司股权收购问题作了更详细的规定,关于修改第六十三条的决定,2008,对第六十三条豁免申请事项作出修订,关于修改第六十二条及第六十三条的决定,2012,对豁免申请事项作出修订,关于修改的决定,2014,以明确收购的信息披露为导向,明确获得上市公司股份比例所履行的信披义务以及三类收购行为的信披要求,收购的监管要点,收购的信息披露要求,收购管理办法以信息披露为导向,以持股比例及控制权为两条主线,明确不同情形的差异化信批义务。,5%,20%,0%,获得上市公司股权比例,30%,触发要约收购临界点,成为5%以上大股东后,每增减5%,均须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达到20%,更为详尽的信息披露义务(详式,不论是否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达到30%,以要约方式继续收购(要约收购报告书),或者取得豁免(收购报告书);否则继续增持将触发全面强制要约,无需披露,收购人取得上市公司权益达到或超过5%时,须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区分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否,则简式;是,则详式,收购的监管要点,收购的信息披露要求,收购的监管要点,收购的信息披露要求,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格式参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披露格式参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全面披露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实际控制人原则上应披露到自然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者股东之间达成某种协议或安排的其他机构;认定不存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应当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定义进行详细论述并披露,同时其第一大股东建议比照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全面披露股权控制关系;增持公司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或其控制或委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按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第31条的规定,披露资金来源、支付方式、管理层及员工持股的目的及后续计划、公司是否将于近期提出利润分配方案、相关人员最近3年是否有证券市场不良记录等内容。,收购的监管要点,“一致行动人”认定,一致行动是指投资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其他投资者共同扩大其所能够支配的一个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者事实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投资者,互为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所持股份且一并进行披露,与主要收购人负有相同的要约义务、信息披露义务,并执行相同的持股锁定期。常见推定为一致行动人的情形如下:,投资者参股另一投资者,可以对参股公司的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兄弟公司),投资者之间有股权控制关系(母子公司),同一母公司,B,上市公司,控股,A,控股,A,B,上市公司,重要参股,收购的监管要点,收购人主体资格,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收购上市公司: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收购人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收购人为自然人的,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情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除了上述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同样禁止收购上市公司,收购的监管要点,要约收购,主动要约(是否以退市为目的)、强制要约;部分要约、全面要约要约比例不低于5%;要约价格:不低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或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该种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收购的监管要点,要约收购,业绩补偿涉及的重大问题,业绩补偿涉及的重大问题,ST生化要约收购,天弘投资发出要约,佳兆业入局,收购的监管要点,要约收购,ST生化要约收购,争夺原因:ST生化主要通过旗下的子公司广东双林从事血制品业务,拥有稀缺的血浆站牌照。本次要约条款:要约价格:36元/股(要约提示性公告前30个交易日均价28.10元/股,要约价与ST生化历史最高价大约持平)要约收购数量:74920360股占已发行股份的比例:27.49%;要约成功后持股比例30%要约期限:2017年11月3日-2017年12月5日生效条件:接受要约比例不低于22.50%(对应61,320,814股)。本次要约结果:2017年12月5日,天弘投资完成要约收购,共计3,870户,约146,549,753股接受要约,占ST生化总股本的53.76%。要约收购完成后,天弘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民投、浙民投实业(要约前已入股)合计持有ST生化81,773,180股,占比29.99%,为第一大股东(但截至目前仍未披露其为控股股东,上市公司亦未披露实际控制人变更)。看点:要约收购的入股时机(振兴电业置出、对外担保和负债解决)大股东利益VS中小投资者利益,收购的监管要点,要约收购豁免,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出现以下情形的,投资者可以向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或直接豁免向证监会申请:,可以申请免于 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股份转让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收购人承诺3 年内不转让其在该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中国证监会为适应证券市场发展变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需要而认定的其他情形,收购的监管要点,要约收购豁免,可以申请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一)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30%;(二)因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确定价格向特定股东回购股份而减少股本,导致投资者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三)中国证监会为适应证券市场发展变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需要而认定的其他情形。,豁免申请的情形,(一)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二)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每12 个月内增持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的2%的股份;(三)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0%的,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四)证券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依法从事承销、贷款等业务导致其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超过30%,没有实际控制该公司的行为或者意图,并且提出在合理期限内向非关联方转让相关股份的解决方案;(五)因继承导致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六)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收购的监管要点,招商局港通及其一致行动人豁免要约收购深赤湾股份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下属企业招商局港通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协议转让方式,现金收购南山股份、码来仓储和景锋有限合计持有的深赤湾370,878,000股A股股份和55,314,208股B股股份,约占深赤湾已发行总股本的66.10%(其中包括约57.52%A股,约8.58%B股)。南山股份、码来仓储和景锋有限均为招商局集团控制的企业。本次股份转让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招商局港通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法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获得核准。,要约收购豁免,收购的监管要点,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要求,禁止控制权转让的情形:(1)被收购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有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上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转让被收购公司控制权之前,应当主动消除损害(2)未能消除损害的,应当就其出让相关股份所得收入用于消除全部损害做出安排,对不足以消除损害的部分应当提供充分有效的履约担保或安排,并依照公司章程取得被收购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通常的解决措施:(1)偿还资金及解除担保、股权转让款归还占用资金、后续重组方案能彻底解决、提供履约担保或安排(2)收购方财务顾问就此须发表意见,上市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披露,并采取有效措施,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由此,进一步发挥并购重组功能是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内在需求。 进一步完善基础制度供给,完善穿透式监管体系、强化透明度,梳理明确相关具体执行指标,并加大对盲目跨界并购、频繁过度融资等的现场检查力度,在有效防范化解风险的同时,进一步拓宽并购重组的广度和深度,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重大资产重组整体监管导向,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点,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演变路径,关于上市公司置换资产变更主营业务若干问题的通知,1998,按照IPO的发型程序严格审批借壳上市,借壳上市定义尚不明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的通知,2000,界定重大资产重组定义,明确了报告程序,对借壳上市放松管制,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若干问题的通知,2001,修正重大资产重组的概念,明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则要求与流程,对借壳上市鼓励与规范并举,重组办法,2008,调整了资产重组的规制范围,专章规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加强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保护,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12号,2011,规范、引导借壳上市,完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规定,支持并购重组配套融资,借壳监管趋同于IPO,并明确了“累计首次原则”和“预期合并原则”,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的问题与解答,2012,对趋同IPO、经营实体、累计首次原则、净利润等定义作出明确解释,提高拟借壳资产的标准,关于在借壳上市审核中严格执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标准的通知,2013,明确规定借壳上市标准等同IPO,同时明确规定禁止在创业板市场借壳上市,重组办法,2014,放松管制,加强信息披露与事中事后监管,重组办法,2016,明确了重大资产重组的认定及监管标准,进一步明确了借壳上市定义,并完善了配套融资规定以及并购重组后续追责条款,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点,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点,56, 50%, 50%, 50%且 5000万,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达到规定的比例,导致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的资产交易行为。,监管范围,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点,监管目标,适应资本市场的复杂多变,通过:1)证监会并购重组问答与解释等公开指引2)重组项目审核过程透明、审核意见和结果公开的个案审核程序3)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强化一线监管4)证监会对违规案件加强立案调查和行政处罚等多重的事前、事中、事后举措,体现出:依法、全面、从严监管,严厉打击“跟风式”、“忽悠式”重组,防范过度融资、有效遏制违规减持,对国内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交易活动公开、有序、健康开展的规范、示范、引导作用。一般重大资产重组以信息披露为主,重组上市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由证监会审核。并购重组监管的长远目标:净化市场生态,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新经济企业、创新企业、中国制造2025:1+X ),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点,重组上市认定标准 重组上市的定义: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60个月内,上市公司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导致上市公司发生以下根本变化之一的。,任一指标达到100%,1.重组上市认定指标,小兜底:主营业务根本变更(有利于市场形成合理预期),资产总额,营业收入,资产净额,净利润(扣非、抑制绩差炒作、加大重组上市难度、退市指标一致),股份,大兜底:发生其他根本变化(应对现实复杂性),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点,360通过江南嘉捷实现重组上市,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净利润和发行股份指标均触及重组上市标准,重组上市认定标准,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点,冀东水泥和金隅集团业务整合构成重组上市 2016年,金隅集团通过受让股份的方式成为冀东水泥间接控股股东,冀东水泥控制权发生变更。2017年,金隅集团和冀东水泥启动整合,通过成立合资公司的方式整合旗下水泥业务资产,合资公司由冀东水泥控股。根据冀东水泥2015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2015年度冀东水泥亏损215,034.41万元。根据标的资产(金隅集团注入合资公司的10家公司)经审计的模拟合并财务报表,本次交易标的资产2016年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的较高者)为14,256.47万元,标的资产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净利润达到冀东水泥控制权发生变更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净利润的100%以上,本次交易构成重组上市。,重组上市认定标准,多维度综合考量原 股 东 VS 新 股 东 原董事会 VS 新董事会 原管理层 VS 新管理层,2.“控制权变更”,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点,重组上市认定标准,“控制权变更” 期限,累计首次原则,60个月,累计期限,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点,重组上市认定标准,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点,重组上市配套监管措施,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锁定36个月从上述主体受让的锁定36个月其他新进股东24个月,上市公司及其近3年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不存在立案侦查或调查(行为终止满3年、方案能消除不良后果、不影响追责的除外)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公开谴责 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仅针对重组上市,否决单数24单,较往年有所增加否决率8.8%,高于2015年的6.51%,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点,审核情况,否决单数12单,较往年有所下降否决率6.94%,低于2016年的8.8%,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点,审核情况,否决单数7单否决率10.77%,较2017年上升3.83个百分点,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点,审核情况,并购重组审核重组,2017年重组委否决案例情况统计,审核情况,并购重组审核重组,2018年上半年重组委否决案例情况统计,审核情况,3.并购重组中的主要风险,违规风险,并购重组中常见的违规行为主要有内幕交易违规、信息披露违规等,内幕信息为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禁止内幕交易,2016年,证监会持续对各类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全年行政处罚工作成效显著,共对183起案件作出处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18份,较2015年增长21%,罚没款共计42.83亿元,较去年增长288%,对38人实施市场禁入,较2015年增长81%。,违规风险,防范内幕交易,净化市场环境,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 第六条“上市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出重大资产重组行政许可申请,如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受理的,中国证监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中国证监会暂停审核。”,内幕交易,暂停审核,不予受理,恢复受理,终止审核,未受理,已受理,恢复审核,可消除影响方,可消除影响方,不可消除影响方,违规风险,防范内幕交易,净化市场环境,违规风险,鞍重股份“忽悠式重组”,鞍重股份公告资产重组预案,2015.11.25,拟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等一系列交易,实现九好集团借壳上市。,01,证监会立案调查,2016.06.23,鞍重股份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被立案调查,公司并购重组申请被暂停审核。,04,证监会行政处罚,2017.04.21,罚款合计439万元;同时对九好集团造假行为主要责任人员郭丛军、宋荣生、陈恒文等人采取终身市场禁入以及5-10年不等的市场禁入。,06,鞍重股份“忽悠式重组”九好集团拟通过借壳鞍重股份实现上市,披露的信息中:虚增2013-2015年服务费收入2.6亿余元,虚增2015年贸易收入57万余元,虚构银行存款3亿元。为掩饰资金缺口,借款购买理财产品或定期存单,并立即为借款方关联公司质押担保。,虚增资产、虚增营业收入,未遵守重组办法第四条所述“必须及时、公平地披露或者提供信息,保证所披露或者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相关规定,证监会立案调查,2016.5.27-5.28,鞍重股份与九好集团接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并购康华农业事项立案调查。,02,证监会终止审查,2016.07.12,鞍重股份申请撤回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申报材料,公司收到证监会终止审查通知书。,05,证监会立案调查,2016.06.06,公司收到证监会中止审查通知书,03,整合风险,上市公司承诺保持标的公司原有业务团队及管理风格,却又违背约定解除标的公司核心管理人职务,甚至引发了标的原管理层与上市公司的法律纠纷。上市公司未对标的公司进行适当的整合,对上市公司业绩与股价造成了较大影响,收购博杰广告,2015年业绩完成情况及产生的纠纷,1、上市公司承诺保持博杰广告原有业务团队及管理风格;2、李芃至少五年内在博杰广告任职,否则将赔偿交易作价。,2013、2014年业绩完成,2015年实际经营业绩未达盈利预测导致资产组商誉和无形资产减值合计7.10亿元,2015年业绩情况,2013年4月,形成商誉约15 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