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万宝矿业大脑沟尾矿库整改工程监理规划.doc
【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丰宁万宝矿业大脑沟尾矿库整改工程监理规划.精品文档.监 理 规 划工程名称:丰宁万宝矿业大脑沟尾矿库整改工程 编 制: 唐玉文 职务: 监理工程师 批 准: 杨广瑞 职务: 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安徽国汉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编制时间: 二0一二年七月 目 录1.工程概况2.监理工作范围3.监理工作内容4.监理工作目标5.监理工作依据6.准备阶段监理工作7.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7.1投资控制7.2质量控制7.3进度控制7.4合同管理7.5信息管理7.5组织协调工作8.监理组织机构及监理人员配置附录附录一:监理人员岗位职责附录二: 监理工作制度附录三:工程量计量控制程序框图附录四:投资控制程序框图附录五:进度控制程序框图附录六:质量控制程序框图1.工程概况:周边环境基本情况: 丰宁万宝矿业大脑沟尾矿库整改工程地处河北省丰宁县胡麻营乡刘家窝铺村东侧约一公里处南北向的大脑沟内,该工程不位于全国和省重点保护名胜古迹上游;避开了地质构造复杂、不良地质现象严重区域;不占农田,不迁村庄;不位于有开采价值的矿床上面。根据地面调查、钻探、物探揭露,结合地区经验,综合考虑,场地无不良地质现象,岩石致密、坚硬,山体稳定,无坍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发生的迹象,岩土工程地质条件较好。工程名称: 丰宁万宝矿业大脑沟尾矿库整改工程设计单位: 承德龙兴矿业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 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丰宁尾矿库项目部监理单位: 安徽国汉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承德分公司建设单位: 丰宁万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勘察单位: 华北有色地质勘查局承德勘察院2.监理工作范围根据监理合同中的范围规定对丰宁万宝矿业大脑沟尾矿库整改工程施工阶段进行全面监理。3.监理工作内容3.1设计方面3.1.1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3.1.2及时向施工单位签发设计文件,发现问题及时向项目法人报告。3.1.3协助项目法人会同设计单位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3.1.4审核施工单位对设计文件的意见和建议,会同设计单位进行研究,并督促设计单位尽快给予答复。3.1.5代表项目法人审核按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规定应由施工单位提交的设计文件。3.1.6保管所有设计文件及过程资料。3.2施工方面3.2.1全面管理工程建设合同,就施工单位资格进行审查批准。3.2.2督促项目法人按工程建设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工程施工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并在检查与审查合格后签发工程开工令。3.2.3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措施、作业规程、临建工程设计以及使用的原材料等。3.2.4答复工程施工单位提出的建议和意见。3.2.5工程进度控制:根据工程建设合同总进度计划,编制控制性进度目标,并审查批准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和检查其实施情况。督促施工单位采取确实措施,实现合同的工期目标要求。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项目法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经项目法人批准后,完成进度计划的调整。3.2.6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检查,对重要工程部位和主要工序进行跟踪监督。3.2.7工程投资控制:协助项目法人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资金流动计划;审核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量和单价费用,并签发计量和支付凭证;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并提出处理意见;处理工程变更,下达工程变更令。3.2.8施工安全监督: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措施,并提出建议;参加重大的安全事故调查。3.2.9主持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的协调工作,编制施工协调会议纪要。3.2.10协助项目法人按国家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审查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3.2.11信息管理:做好施工现场记录与信息反馈;按照监理合同附件的要求编制监理月报;按期整编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做好文、录、表、单的日常管理,并在期限届满时移交项目法人。4.监理工作目标本项目监理工作主要是通过对工程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达到施工合同中所规定的进度、投资、质量目标。投资目标:以合同价作为控制的依据,确保工程投资不突破合同价款。进度目标:按投标文件及承包合同的要求,在合同工期内完工。质量目标:满足使用功能,达到设计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施工质量等级确保合格。5.监理工作依据(1)项目批文。(2)业主与监理单位、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正式合同。(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5)经监理机构签发实施的设计文件(含设计变更)。(6)国家或国家部门颁发的其他有关技术规程、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质量检验办法。6准备阶段监理工作6.1 监理准备工作6.1.1开工前监理部应收集和验证业主提供的以下文件(1)工程勘测、设计资料;(2)施工承包合同;(3)设计文件(含变更通知、设计图纸、设计说明等);(4)其它。6.1.1.1主要对业主提供的文件进行下列内容验证: 完整性;有效性(是否有有效图章和签名等);其它文件的真实性。6.1.1.2监理部应安排专人对验证合格的文件保存、管理,作好验证和收发文登记(以下简称登记),并在监理日志上作好记录(以下简称记录)。6.1.1.3监理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如丢失、损坏或不适用情况,应向业主汇报,同时予以记录说明,并作好记录。6.1.2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部人员学习有关规程规范、设计文件以及质量记录表式的填写方法。6.1.3根据工程特点,由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质量策划,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在专业工程开工前,完成相关专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编写工作。6.1.4制订监理部工作制度(见附录2)。6.1.5根据专业工程的特点,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依据中心的质量体系文件制定和完善监理工作程序。6.2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6.2.1签发开工通知6.2.1.1在施工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期限内,向承包商发出开工通知。作好记录。并要求承包商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组织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从开工日起按签订施工合同时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准备。6.2.1.2当承包商在接到开工通知后未按进度计划的要求及时组织施工时,应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商详细说明不能及时进行施工准备的原因并提交确保工期的措施。作好登记和记录。6.2.2设计交底6.2.2.1在设计交底前,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业主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6.2.2.2监理人员应参加设计交底会,总监理工程师应对设计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并作好记录。6.2.2.3在设计交底提出的问题和合理化建议得到解决和确认的基础上,由总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承包商签发工程图纸会审记录。作好登记和记录。6.2.3承包商的开工报审6.2.3.1工程开工前,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商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审核、签认后报业主。作好记录。6.2.3.2工程开工前,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商现场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当各体系(包括人员)能确保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时,在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报审表上予以签认。作好记录。对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应审核以下内容: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项目经理的身份证、资格证(必要时应审核工作证)。6.2.3.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以下要求对承包商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时,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承包商报送的施工测量成果报验申请表上予以签认。作好登记和记录。监理部可以指示承包商在监理部的监督下进行抽样复测,当复测中发现有错误时,则要求承包商按照监理部的指示进行修正或补测。6.2.3.4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商报送的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具备以下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报送业主。作好登记和记录。6.2.3.5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议业主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起草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业主、承包商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2) 业主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3) 业主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4) 承包商介绍施工准备情况;(5) 业主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6) 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7) 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6.2.3.6在工程开工前,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相应监理实施细则交底。作好登记和记录。6.2.3.7监理人员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合同的有关规定,检查、监督承包商安全工作的实施。在检查中发现施工中存在不安全因素时,应及时指示承包商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改正。若承包商故意延误或拒绝改正时,应责令其停工整改。7.主要监理措施7.1投资控制措施施工阶段投资控制是监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有效地做好投资控制工作,在施工过程的各个时段,从资金需求量、资金的分配等方面有计划有措施地协调运作,以达到合理、稳妥地控制投资的目的。以控制投资保证工程进度,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工程投资控制在合同价以内。监理工程师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投资控制工作:7.1.1协助业主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投资计划,拟定现金流量表,使资金投入连续、衔接、均衡、合理。7.1.2监理工程师将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对工程项目投资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并制定防范性对策。7.1.3监理工程师将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支付条款进行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并按下列程序进行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工作:(1)承包人统计经专业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填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2)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按合同约定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作好登记和记录;(3)总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发包人。作好登记和记录。7.1.4根据下列要求进行工程量的计量(1)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提交的当月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以确定当月完成的工程量,有疑问时,将要求承包人派代表与监理工程师共同复核。(2) 若承包人未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派代表参加复核,则监理工程师复核修正的工程量将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准确工程量。(3) 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与承包人联合进行测量计量,承包人应遵照执行。7.1.5审核承包人每月报送的工程量清单,清单应包括以下内容:已完成的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项目及其客观存在项目的应付金额。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当月计日工支付凭证标明的应付金额。工程材料预付款金额。价格调整金额。根据合同规定承包人应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扣除应由发包人扣还的工程预付款和工程材料预付款金额。扣除由发包人扣留的保留金额。扣除按合同规定应由承包人付给发包人的其它金额。7.1.6监理工程师有权通过对以往历次已签证的工程款支付证书的汇总和复核中发现的错、漏或重复进行修正或更改;承包人亦有权提出此类修正或更改。经双方复核同意的此类修正或更改,将列入工程款支付证书中予以支付或扣除。7.1.7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承包项目,签订施工合同后首先将总价承包项目进行分解,并将分解表提交总监理工程师审批。7.1.8监理工程师将按下列程序进行完工(竣工)结算:承包人按施工合同规定填报完工(竣工)结算申报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人报送的完工(竣工)结算报表;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完工(竣工)结算报表,与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后,签发完工(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发包人。7.1.9总监理工程师将从造价、项目的功能要求、质量和工期以及施工合同要求等方面审查工程变更的方案,并在工程变更前与发包人、承包人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价款。7.1.10未经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或不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量,监理人员将拒绝计量和该部分的工程款支付申请。7.1.11监理工程师将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支付条款进行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支付。7.1.12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时收集、整理有关的施工和监理资料,为处理费用索赔提供证据。7.1.13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建立月完成工程量和工作量统计表,对实际完成量与计划完成量进行比较、分析,制定调整措施,并在监理工作月报中向发包人报告。作好登记和记录。7.1.14在工程完工(未验收前)时的支付签证中,除按施工承包合同规定扣留质量保证金外,注意索赔结算,尤其要注意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关于工期和质量的承诺。7.1.15工程竣工验收后,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人提交的竣工工程款支付申请表,表后应附有以下详细证明文件:至工程竣工日期止,根据施工合同所累计完成的全部工程款金额;承包人认为根据合同应支付给他的追加金额和其它金额。及时按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竣工结算,并对竣工结算的价款总额与发包人和承包人进行协商。7.1.16最终结清按施工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控制工作程序框图(见附录4)工程量计量程序框图(见附录5)7.2质量控制7.2.1质量控制原则为了使本工程的质量完全达到国家标准和施工合同文件规定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在实施质量控制的过程中,将严格遵循以下的原则:(1)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2)坚持以人为控制核心的原则(3)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4)坚持质量标准的原则(5)坚持科学公正的原则7.2.2质量控制措施7.2.2.1在施工过程中,当承包商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将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认。作好记录。7.2.2.2专业监理工程师将要求承包商报送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7.2.2.3监理部将定期检查承包商的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计量设备的技术情况。作好记录。7.2.2.4总监理工程师将本条中第(3)款确定的质量控制点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监理部将建立和完善监理质量监控体系,确定需旁站的工程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和质量控制点,督促承包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形成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安排监理员进行旁站,并在监理日志上作好旁站记录。(1)该项目需旁站监理的工程关键部位是:定位测量放线、斜槽基础开挖、混凝土浇筑。(2)需旁站监理的关键工序是:a.混凝土浇筑;b.基础开挖成形后鉴定;7.2.2.5隐蔽工程和重要部位的质量检验(1)专业监理工程师将根据承包商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和旁站及抽检结果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对质量予以签认。作好登记和记录。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将拒绝签认,并严禁承包商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如承包商拒不执行监理指令而继续施工,监理人员将要求承包商无条件返工,由此引起的费用和工期延误均由承包商承担。(2)经承包商的自检确认隐蔽工程和工程的隐蔽部位具备覆盖条件后,可要求承包商通知监理处进行检验,通知中应说明检查地点、内容和检查时间,并应附有承包商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监理处将按照通知约定的时间派人员到场进行检查,在监理人员确认质量符合承包合同技术条款的要求,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后,承包商才能进行覆盖。(3)对隐蔽工程或工程的隐蔽部位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进行检查覆盖后,若监理处事后对质量有怀疑,有权要求承包商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以致揭开重新检验。(4)承包商未及时通知监理到场检查,私自将隐蔽部位覆盖,监理部将有权指示承包商采用钻孔探测以致揭开进行检查。7.2.2.6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督促承包商在自检合格的前提下及时报送工序工程质量评定表以及验收资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平时巡视、旁站和检查情况,及时评定工程质量等级。作好记录。(承包商的自检和监理人员的抽检必须符合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使用的质量评定表必须正确,填写符合要求,否则不能评定质量等级。)7.2.2.7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将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商进行整改并填写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作好登记和记录。7.2.2.8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总监理工程师将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商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承包商报送的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和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宜事先向业主报告。作好登记和记录。7.2.3质量控制方法为控制好工程质量,对所有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学习贯彻中心ISO9002质量体系文件,建立完善的质量检验制度,制定质量控制程序,加强现场跟踪检查,严把工序质量检查关和质量验收关。7.2.3.1建立质量检验工作制度建立质量检验工作制度,使质量控制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任务明确、责任清楚。主要质量检验工作如下:(1)工程开工前,审查承包商的开工准备情况,现场认证后批准开工;(2)原材料、半成品购买前,对承包商拟定的厂家进行审查,产品符合本工程材料技术要求后方同意购买。进场材料见证送检试验合格后,同意用于施工;(3)督促不合格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运离现场,否则,监理工程师安排他人完成,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商承担;(4)混凝土浇筑工程拆模后,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不得做任何表面处理;(5)隐蔽工程完成后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不得覆盖和进行下一道工序;(6)质量不合格的工程项目不得申请计量;(7)经监理工程师检验不合格的工程部位,承包商必须在合理时间内处理完毕,使监理工程师满意;(8)检查承包商“三检制”执行情况,自检记录,检查原始资料的整理、保存,检查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隐蔽工程和主要结构工程因技术资料不全,不实而无法确认质量等级的,不组织评定验收;(9)工程质量在承包商班组自检的基础上,由承包商工程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评定,并经承包商专职质量检查员核定,并报监理工程师。再经监理工程师与质量监督员核定,评定其质量等级;(10)项目法人或监理单位负责组织工程验收签证;7.2.3.2现场跟踪检查根据工程质量控制的要求,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巡视、跟踪检查、措检、旁站,监理人员全过程监督承包商的工作人员、施工设备、使用的材料、工艺方法、施工环境,及时制止不规范的行为,避免发生工程质量事故。(1)现场跟踪检查的内容:a开工前检查。开工检查是指检查承包商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完成情况,是否具备开工条件,能否保证工程连续施工和顺利完成。b工序操作质量的巡视检查。c工序交接检查。d 隐蔽工程在封闭掩盖前的检查。e工程施工预验。f成品保护质量检查。g停工后复工前的检查。h分部工程完工后的检查、验收。i其它质量跟踪检查。在施工中,监理工程师在现场进行巡视、值班,临场监督,将根据合同和技术规程,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监督。对于违反合同和技术规程,影响工程质量的施工活动,将及时劝阻或制止,如若劝阻无效,则可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直至工程暂停令。(2)现场质量跟踪检查的方法:a感觉性检查。b量测检查。c材料试验与工程质量抽样检验。工程质量通过抽样检验进行验证。混凝土的质量均应随机地选取有代表性的样本做性能试验,来反映总体质量是否合格。7.2.4工程材料、构配件和现场试验的质量控制7.2.4.1监理部将从以下五个方面对承包商的试验室进行审核:(1) 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2) 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书;(3) 试验室的管理制度;(4) 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5) 本工程试验项目及其要求。7.2.4.2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检验(1)督促承包商根据拟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连同质量证明资料报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进场的实物按照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规范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具体要求按施工工程材料质量控制监理实施细则执行。监理人员应作好记录,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检验记录表。对合同规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将按与承包商商定的时间和地点共同进行检查和检验。若未按商定的时间派员到场参加检查或检验,除监理处另有指示外,承包商可自行检查或检验,并立即将检查或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处。监理处将在事后确认承包商提交的检查或检验结果,若监理处对承包商自行检验的结果有疑问时可进行抽样检验。作好记录。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监理人员将拒绝签认,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商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撤出现场。作好记录。(2)现场材料试验总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承包商的质量保证体系时,按合同规定要求承包商进行各项材料试验,并为监理处进行质量检查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监理部在质量检查和检验过程中若需抽样试验,所需试件应由承包商提供,监理部可以使用承包商合格的试验设备。(3)主要建筑材料的检验频次监理部将按规定的取样规则和检验方法督促承包商抽样送检,并鉴证抽样送检过程和结果.7.2.5混凝土浇筑质量控制7.2.5.1混凝土浇筑施工措施审批 混凝土浇筑施工措施的审批工作主要审查承包人拟采用的混凝土配合比、混凝土运输设备、振捣设备、模板、入仓手段、所投入的劳动力数量、技术水平、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及主要的质检人员名单及履历、具体的施工方法等。应具体对混凝土的分段长度、分缝的位置、施工缝的处理方法、钢筋连接的位置等作出相应的规定。监理工程师的审查应保证施工措施完整、详实、技术可行和先进。7.2.5.2 混凝土浇筑前的准备工作检查验收(1)基础面的检查由测量工程师审核承包人提供的开挖断面测量资料,必要时进行复测;对于开挖面是否达到设计要求的建基面,由地质工程师与设计单位共同确认;岩基或混凝土上的混凝土,要保证浇筑面清洁,无油污、无积水或流水、无污泥、岩屑和松动岩石,断层、裂隙和软弱夹层的清理满足设计要求,混凝土表面粗糙、无松动骨料、无乳皮和污染,本色新鲜,浇筑前被混凝土覆盖的表面应保持12小时的潮湿状态。(2)模板的检查根据结构物的形状和施工荷载条件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模板图纸,在现场对模板的制作误差进行检查,误差应满足有关规范的规定;模板表面应完整、平整,木模板无破碎,钢模无扭曲,表面应无固结灰浆及其它异物;模板表面应涂有不污染混凝土表面的隔离剂;模板要由足够的密封性,保证不漏浆;由测量工程师审查承包人提供的施工放样资料并复核其现场定位是否准确;同时检查模板的支撑是否坚固并能保证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不变形;模板与基础面的接缝是否严密不漏浆。(3)钢筋检查钢筋不应有剥落层、锈蚀和结垢,也不应油迹、润滑油、泥浆、灰浆或其它损坏或局部弯曲;钢筋的规格、弯曲、搭接或焊接必须满足规范及图纸的要求;布筋的规格、间距、数量、保护层厚度及其安装偏差,必须满足图纸要求;所有钢筋的支撑方式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批准且支撑要有足够的强度,保证在混凝土浇筑时钢筋不发生变形或位移。7.2.5.3 混凝土拌和运输和浇筑(1)混凝土配合比和拌和检查检查水泥、粗细骨料、配合比拌和时间是否与工程师批准的一致,严格按照批准执行。(2)混凝土运输的检查混凝土的运输方式和设备是否与监理工程师批准的一致;无论采用什么方式运输混凝土,应严格控制混凝土在运输过程中的分离或漏浆;对混凝土的吊斗、料斗,监督承包人冲干净后使用,以保证每次将混凝土拌和物顺畅卸完;在卸料一次或几次后,监督承包人用清水冲洗保持清洁;控制混凝土拌和物的运输时间不超过允许的时间,拒绝超过规定运输时间限制的混凝土入仓。(3)混凝土浇筑过程中的其它检查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注意对模板的位移、变形和支撑的检查,避免在模板上搭设跳板做人行通道或卸料时对模板的撞击。如发生上述情况引起了模板的位移或变形,应立即要求承包人进行处理并进行模板的复测,情况严重时,可指令停工处理;混凝土浇筑时,应检查钢筋是否因卸料而引起变形或位移,或溅起的水泥浆在钢筋被覆盖前已初凝或假凝;在浇筑过程中还要特别注意观察混凝土料的颜色与和易性,如有异常,即要查原因,以至及时处理不合格的料。7.2.5.4 混凝土浇筑后的养护和表面处理(1)混凝土的养护监督承包人按照技术规范的要求和工程师批准的方法对混凝土进行养护,在养护时现场检查员应注意避免养护工作给相邻结构物混凝土造成的干扰及为消除这一干扰而停止养护洒水等已浇筑混凝土表面养护的影响。(2)混凝土表面的保护在模板拆除时应提醒承包人注意避免损坏混凝土表面,监督承包人采用正确的工具和方法拆除模板;模板拆除后的混凝土养护期内,严格检查承包人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由于温度骤降引起混凝土裂缝。(3)混凝土表面的修补和缺陷修复混凝土脱模后或无模混凝土浇筑完成并达到要求的强度后,监理工程师应在现场检查并记录混凝土表面突变、渐变、蜂窝、麻面、洞穴等缺陷,指令并监督承包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采用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方法修复缺陷;混凝土表面缺陷修补后,应按修补部位混凝土同等的要求和方式进行养护。对于混凝土的内部缺陷或其它重大缺陷,应按照本节“质量事故的处理”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7.3进度控制7.3.1进度控制原则根据工程建设合同总进度计划,编制控制性进度目标和年度施工计划,并审查批准承包商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和检查实施情况,督促承包商采取措施,以达到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全面完工的目标。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要求承包商提出调整进度计划的措施,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后实施。当工程需要延期时,须经项目法人批准,完成进度计划的调整后实施。7.3.2.进度控制内容7.3.2.1开工通知监理工程师在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程序发出开工通知。7.3.2.2审批承包商的施工进度计划(1) 施工进度计划要求承包商在接到开工通知后按合同规定,以监理工程师规定的格式和详细程序,向监理工程师递交一份工程进度计划。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将要求承包商报送月施工进度计划,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要求承包商报送的施工进度计划以横道图或网络图的形式编制,同时说明施工方法、施工场地、道路利用的时间和范围、项目法人所提供的临时工程和辅助设施的利用计划,并附机械设备需要计划、主要材料需求计划、劳动力计划及资金计划及附属设施计划等等。 物资供应计划为了实现月施工计划,对需要的物资必须落实,主要包括:机械需要计划,主要材料需要计划。 劳动力平衡计划根据施工进度及工程量,安排落实劳动力的调配计划,包括各个时段和工程部位所需劳动力的技术工种、人数、工日数等。 财务资金计划详细安排计划期间的资金流动计划,包括工程收入计划,固定资产折旧计划,设备、材料、人工等支出计划,以及专用资金收支计划等等。 技术组织措施计划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等合同要求,编制在技术组织措施方面的具体工作计划,如保证完成关键作业项目,实现安全施工等等。(2) 工程进度计划的审批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商呈报的进度计划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进度安排是否满足合同规定的开竣工日期。 施工顺序的安排是否符合逻辑,是否符合施工程序的要求。 施工单位的劳动力、材料、机具设备供应计划能否保证进度计划的实现。 进度安排的合理性,以防止承包商利用进度计划的安排造成项目法人违约,并以此向项目法人提出索赔。 该进度计划是否与其它工作计划协凋。 进度计划的安排是否满足连续性、均衡性的要求。 各承包商的进度计划之间是否协调。 承包商的进度计划是否与项目法人的工作计划协调。7.3.2.3对施工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和控制监理工程师将随时跟踪检查承包商的现场施工进度,监督承包商按照经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并做记录。对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之间的差别应做出具体的分析,从而根据当时的施工进度动态预测后继施工进度的动向,必要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7.3.2.4落实按合同规定应由项目法人提供的施工条件施工承包合同中除了规定承包商应为项目法人完成的工程建设任务外,项目法人也应为承包商施工提供必须的施工条件。包括:支付工程款、给出施工场地与交通道路,提供水、电、风和通信,提供某些特定的工程设备、施工图纸与技术资料等。7.3.2.5进度协调(1)承包商与项目法人之间的协调主要对项目法人提供的材料、提供的场地、交通、设施、资金等与承包商施工进度计划之间的协调。当承包商与项目法人之间因某种原因发生冲突,甚至形成僵持局面时,将由监理工程师从中进行协调。(2)供图计划的协调当实际供图时间与承包商的施工进度计划发生矛盾时,原则上应尽量满足进度计划的要求;若设计单位确有困难时,监理工程师将建议对施工进度计划作适当调整。承包商对设计图纸提出的修改意见或建议时,监理工程师将负责与设计代表协商处理。7.3.3进度控制方法监理人员对现场施工进度数据进行必要的处理和汇总,并利用这些经整理和处理的数据,与原计划的数据进行比较,从而对施工现场状况及未来进度动向加以分析和预测。7.3.3.1施工进度检查方法在施工过程中,随时将相应工作的历时、资源使用情况及相关的数据输入,可以及时形成跟踪甘特图,把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差异形象地表现出来,为进一步的进度分析提供依据。7.3.3.2进度分析进度检查的结果不管是超前还是落后,监理工程师都将根据工作的进展速度、图纸、材料、设备等的供应进度,对下阶段的目标按期完成的可能性做出判断。若不能完成,监理工程师将要求承包商采取措施。7.3.3.3施工进度控制经过施工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对比和分析,若进度的拖延对后续工作或工程工期影响较大时,监理工程师不容忽视,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如果进度拖延不是由于承包商的原因或风险造成的,应在剩余网络计划分析的基础上,着手研究相应措施(如发布加速施工指令、批准工程工期延期或加速施工与部分工程工期延期的组合方案等)并征得项目法人同意后实施,同时主动与项目法人、承包商协调,决定由此应给予承包商相应的费用补偿,随着月支付一并办理;如果工程施工进度拖延是由于承包商的原因或风险造成的,监理工程师将发出赶工指令,要求承包商采取措施,修正进度计划,以使监理工程师满意。监理工程师在审批承包商的修正进度计划时,将根据剩余网络的分析结果,做出在原计划范围内赶工或超合同工期进度调整的考虑。7.3.3.4监理工程师编写的进度报告(1) 给项目法人编报的进度报告在施工阶段,现场记录、资料整编、文档管理是监理工程师的任务之一,监理工程师将组织有关人员做好现场监理日志记录,每周做出小结,并及时向项目法人报告。进度报告一般包括如下内容: 工程施工进度概述; 工程的形象进度和进度描述; 月内完成工程量及累计完成工程量统计; 月内支付额及累计支付额; 发生的设计变更、索赔事件及其处理; 发生的质量事故及其处理; 下阶段施工要求项目法人解决的问题。7.3.4进度控制措施7.3.4.1修订进度计划不论何种原因发生工程的实际进度与合同进度计划不符时,监理工程师都将要求承包商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在28天内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该进度计划后的28天内批复承包商。批准后的修订进度计划作为合同进度计划的补充文件。7.3.4.2赶工措施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施工进度计划拖后,监理工程师将要求承包商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并要求承包商在向监理工程师报送修订进度计划的同时,编制一份赶工措施报告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赶工措施应以保证工程按期完工为前提调整和修改进度计划。7.3.5进度控制流程见附录6。7.4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将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工作准则,从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的角度,分析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风险,以便及早预测和采取相应的对策。解决合同执行中的问题,正确处理合同争议,包括索赔,为工程顺利实施作好管理工作。7.4.1责任和费用对于以下各条中的各方责任和费用按施工合同规定处理。7.4.2工程暂停及复工7.4.2.1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将根据暂停工程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确定工程项目停工的范围,并按照施工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签发。7.4.2.2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将签发工程暂停令:(1)业主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2)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要进行停工处理;(3)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4)发生了必须暂时停止施工的紧急事件;(5)承包商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监理部管理。7.4.2.3由于非承包商且非上条中(2)、(3)、(4)、(5)款原因时,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之前,将就有关工期和费用的事宜与业主、承包商进行协商。7.4.2.4由于业主原因,或非承包商原因导致工程暂停时,监理工程师将如实记录所发生的实际情况。7.4.2.5由于承包商原因导致工程暂停,在具备复工施工条件时,将审查承包商报送的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有关材料,符合要求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指令承包商继续施工。7.4.2.6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到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之间的时间内,将会同有关各方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处理因工程暂停引起的工期、费用等有关问题。7.4.3工程变更的管理7.4.3.1监理部将按下列程序处理工程变更:(1)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的工程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业主或承包商提出的工程变更,提交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由业主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变更文件。(2)监理部将了解实际情况和收集与工程变更有关的资料。(3)总监理工程师将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变更文件和其它有关资料,按照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在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完成下列工作后,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作出评估:(4)确定工程变更项目与原工程项目之间的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