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驻地办监理实施细则定稿版.doc
【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二驻地办监理实施细则定稿版.精品文档.目 录第一章 总 则1第一节、工程基本情况1第二节、工程质量和安全目标2第三节、监理服务范围2第四节、工程工期2第五节、监理依据2第六节、监理计划的编制目的3第二章 监理机构及职责范围4第一节 监理组织机构4第二节 驻地办监理机构的职责6第三章 工程质量监理方法和控制程序15第一节 工程质量的监理方法15第二节 工程质量控制程序17第三节 监理试验工作程序与主要内容21第四章 本工程质量控制监理要点29第一节 路基工程质量控制监理要点29第二节 路面工程质量监理要点63第三节 桥梁工程质量监理要点84第五章 测量监理实施细则129第六章 工程进度控制133第一节 进度控制的工作任务与方法133第二节 计划管理程序136第七章 工程费用控制138第一节 投资控制的工作任务与方法138第二节 计量支付工作程序139第八章 合同管理142第一节 工作任务与方法142第二节 工程变更143第三节 工程延期144第四节 索赔申报、审批程序146第九章 动态信息管理148第十章 安全监理151第十一章 环保监理173第一节 环保监理组织及人员配备计划:173第二节 环保监理的总体目标173第十二章 监理工作制度179第一节 监理人员管理制度179第二节 廉政制度182第三节 工地会议制度184第四节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186第五节 工程管理图表制度191第六节 文函管理制度191第七节 监理报告制度192第一章 总 则第一节、工程基本情况(一)工程概况济南至东营高速公路位于山东省北部,起点与正在建设的济南至乐陵高速公路相接,向东途径济南市的济阳县,滨州市的滨城区、惠民县,东营市的利津县,在皂坝头设互通立交与东营港疏港高速联网,到达终点,是山东省“五纵四横一环八连”高速公路网中的“连六”的组成部分,也是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战略布局中与济南都市圈联系的重要通道。路线全长约162Km。第二驻地办公室由山东省圣地公路工程监理咨询中心组建,负责施工三、四合同段的监理工作,路线长23.275公里。第三施工标段(K20+000K30+980) 路线长度10.98公里。地处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县曲堤镇。合同总价3.6061亿元,主要工程量为:中桥12座,通道10座、涵洞52道、路基借方填方160万方、特殊路基处理6120.7米、路床处理8727.6米、底基层620km2,下基层343 km2,上基层282km2 ,下面层241km2 ,中面层311km2 ,上面层315 km2;路基防护工程11196.3立方米以及路面工程。第四施工标段(K30+980-K43+175) 路线长度12.195公里,地处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县曲堤镇与仁风镇。合同总价3.6336亿元,主要工程量为:中桥8座,通道14座、涵洞33道、路基借方填方174.79万方、特殊路基处理2645.5米、路床处理8392.5米、路基防护工程9787.3立方米以及路面工程底基层384.19km2,下基层383.9km2,上基层293.46km2 ,下面层549.94km2 ,中面层310.49km2 ,上面层310.49km2。(二)施工单位情况济南至东营高速公路土建工程二驻地办监理标段共分为2个施工标段,具体段落划分见下表施工合同段起讫桩号合同段长度(km)行政划分备注三K20+000-K30+98010.98济阳段四K30+980-K43+17512.195各合同段施工相应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互通立交等工程。三合同段由重庆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建;四合同段由山东鲁东路桥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第二节、工程质量和安全目标监理服务范围内施工标段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其中质量评分不低于95分);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优良(其中质量评分不低于90分)。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第三节、监理服务范围1、工程范围:路基、路面、桥涵、机电、绿化、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施工监理服务。2、工作范围:(1)进行岗前培训等监理准备工作。(2)履行监理合同协议书、施工承包合同中规定的权力和义务。(3)承担监理工程师权限内的工程变更及审查工作。(4)承担工程延期、索赔的取证、核实和评估工作。(5)从事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工作。(6)统计并编报工程优良品率资料,以及其它属于监理业务范围内的统计报表。(7)编报监理工程师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档案和竣工资料, 审定承包人的竣工资料。(8)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06)规定的其它服务。第四节、工程工期本工程总工期28个月,工期分阶段控制:(1)2013年:土方施工完成20%,大中桥基础完成20%,下部完成10%,通道、小桥完成40%,涵洞完成80%。(2)2014年:土方施工完成80%,大中桥完成80%,通道、小桥涵全部完成。(3)2015年:10月底前完成全部工程。第五节、监理依据1、国家、交通部及山东省有关法律、法规。2、本工程施工合同及与其相关的业主物资、设备采购合同。3、本工程监理合同协议书及附件。4、交通部或其他行业部门颁发的技术规范、规程、标准。5、业主与监理、承包人签订的合同文件。6、工程施工设计图纸。7、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的会议记录、函电和其他文字记载。第六节、监理计划的编制目的为加强济南至东营高速公路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管理,控制工期和费用,提高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使监理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特制定本细则。第二章 监理机构及职责范围第一节 监理组织机构一、监理组织本工程项目实行两级监理。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总监办负责施工监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协调和管理,二驻地办负责相应合同段工程的具体监理工作,在本项目工程监理工作中,二驻地办业务上受总监办的领导,并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总监办将对业主负责。对该监理工程,中心各级领导都非常重视,优先安排了经验丰富,管理能力强的优秀监理人员组建本项目的监理队伍。共安排监理人员28名(不含备选人员),驻地监理工程师1名,副驻地监理工程师2名,试验室主任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15名,监理员10名,人员持证率100%。二、监理组织机构框图驻地办监理组织机构框图路基、桥涵施工阶段监理组织机构框图(28人)驻地监理工程师姜永志副驻地监理工程师尚洪祥袁斌试验室主任:朱茳 试验检测监理工程师崔勇李星桥梁工程师郭言巍杨国齐王 俊道路工程师宋洪国王来友李冰田全国合同工程师李国庆测量工程师王兴存绿化、环保、水土保持工程师王鲁安全工程师刘建休陈显华助理曹鹏声杨明辉赵明水助理许 辉李见峰孙 峰助理张 岩助理张佳天助理王坤詹利鹏第二节 驻地办监理机构的职责一、驻地办各级监理人员岗位责任(一)驻地办职责1、负责所辖合同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环保的全面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所辖合同段日常监理工作的组织和执行。2、审查承包人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年度施工计划,提出初审意见报总监办。审批承包人月进度计划,并检查进度计划实施情况。3、审查工程延期、索赔、工程分包申请,签署审查意见后上报总监办。4、检查、监督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确保企业自检的落实。5、审核计量红线,核查运距增减的相关数据;对所有试验进行平行独立试验,其余抽检频率不低于30%;所有测量中关键部分全部独立复测,其余抽检频率不低于30%;检查施工单位质量、安全、环保等保证体系是否落实,应急预案准备措施是否到位。6、审查、批准所辖合同段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报告。检查核实承包人所报的人员、机械设备和试验设备的到位情况。7、检查督促承包人按设计图施工,现场作业的设备和进场材料是否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检查落实承包人持证上岗的人员,落实各工序的施工工艺。8、向总监办上报各种表格、数据,定期提交工程监理月报、季报、年报。9、制定和落实监理措施,保证承包人按规范进行试验操作,保证承包人自检数据真实可靠,抓好承包人的试验台帐、计量支付台帐和工程质量月报工作。10、审查、签证承包人的中间支付报表和最终支付报表,上报总监办审查。11、发生质量事故、重大的工程变更和其它在合同执行中发生的特殊情况应及时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尽快向总监办和业主报告。12、在合同授权的范围内及时处理工程变更,防止或减少索赔。13、定期组织召开工地会议,检查工程进度情况,研究工程质量、进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14、对不符合施工合同要求的工程应指令施工单位返工,报总监办备案;情况严重的或涉及到工程安全的应及时下达停工令,报总监办备案。15、组织管理所辖合同段的动态管理平台(网络信息平台),保证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完备性。16、完成总监办交办的其他工作。(二)计划合同室职责1、指导、协调驻地办的合同管理、计划管理和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各有关的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负责组织计划管理、合同管理业务方面的学习、交流和廉政监理教育。2、负责解释合同条款,处理合同文件的遗漏、错误、含糊不清等问题,协助总监理工程师解决合同争端;按合同规定协调各方利益,提出议价项目的参考单位和总额,报业主批准后实施。3、负责配合业主、总监办对承包人履约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抓好各级监理人员、施工人员请销假制度的落实。4、审查承包人报送的支付报表和原始凭证等,审查中期支付证书、最终支付证书及合同终止后任何付款的支付证书,审查安全生产费使用计划。5、审查、处理承包人提交的延期和费用索赔报告;及时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报告计量支付、工程变更费用、索赔费用等合同管理情况。6、提供有关计量、支付、延期、索赔等方面的表格及证书,并指导承包人具体实施。7、对承包人工程进度计划进行审查;按期提出各种报表和月进度报告。8、 负责工程项目资料档案的指导和管理,负责合同各方之间的来往函件、技术档案、财务档案、行政档案的分类编号、并妥善保存。9、参加工程项目的交、竣工验收和缺陷责任期验收工作。10、负责驻地办的内部行政管理。11、组织管理动态管理平台( 网络信息平台)。12、 完成驻地监理工程师(副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三)安全环保室职责1、 指导、协调整个驻地办的安全环保管理工作,制度有关的管理制度、规定和工作程序,负责组织有关安全环保管理方面的业务学习和交流,以及安全环保方面的研讨会。2、 协助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总体施工组织计划和分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环保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包括应急预案),检查和督促承包人按批复的方案组织实施。3、负责解决施工中的安全环保问题,协同驻地监理工程师处理安全环保事故。4、审查承包人的安全环保人员资格,审核三类人员及特种设备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施工过程中,对安全环保设施、设备和措施进行不定期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全环保措施。6、完成驻地监理工程师(副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四)技术室职责1、指导、协调整个驻地办的质量管理和工程技术工作,制定有关的管理制度、规定和工作程序,负责组织有关质量管理方面的学习和交流,以及技术方面的研讨会。2、负责解决施工中的重大技术、质量问题,参加重大质量、工程技术等问题的处理。3、协助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重要施工方案(包括大桥、特大桥、现浇的分离立交、互通立交、预制场、隧道、路面工程等),检查和督促承包人按批复的方案组织实施,协助驻地监理工程师定期召开工程质量专题会议。4、审查与处理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报告,协助驻地监理工程师处理工程变更,配合合同室处理工程延期、索赔等问题。5、协助业主组织工程的交桩工作,指导、检查承包人的交桩、导线复测、中边线恢复,对全线导线点、水准点进行独立复测,并对上报的复测成果进行审查、批复。对大桥、特大桥、互通立交等大型构造物的施工放线进行复核。对原地面的标高进行抽检,对有疑问的段落进行全面复核。对承包人施工过程中的放线进行不定期检查。6、施工过程中,督促承包人对测量仪器定期进行校正、标定和保养工作,对工程的位置、高程,桥涵构造物和结构中的几何尺寸,内、外观质量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7、参加工程项目的交、竣工验收和缺陷责任期验收工作。8、配合合同室审批计量红线、运距增减,参加原地面、柱、梁板、路面面层等试验段工作,并提出分析报告。9、参加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试验工作及鉴定、推广工作。 10、完成驻地监理工程师(副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四)试验室职责1、指导、协调负责标段的试验监理工作,制定有关工程试验方面的制度、规定和方法,组织试验业务方面的学习和交流。2、工程开工前,配合业主、省厅质监站、总监办对承包人试验室、试验人员和试验仪器设备的配备情况行检查,并提出书面批复意见。3、指导承包人按软件规定统一格式的各种试验报表进行记录、整理和保存。4、定期(或不定期)对承包人的试验仪器进行检验,并督促定期交由有资质的部门对仪器进行标定。5、参加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试验工作及鉴定、推广工作;参加工程项目技术、质量问题的处理。6、对重要原材料进行取样复核试验,在复核合格后,批复承包人使用。材料使用过程中不定期进行抽检,抓好原材料的动态管理。7、复核所有标准试验,对工程的材料及混合料配合比进行平行独立试验,并将复核、平行试验结果报驻地核准。8、对驻地办和承包人有争议的工程试验结果进行复核、认定。9、按规定抽检频率对砼、路面底基层、基层、面层等各项试验指标进行抽检。10、监督、指导承包人的工程试验,并对有关试验报告进行签字确认。11、参加原地面、柱、梁板、路面面层等试验段工作,并提出分析报告。12、办理驻地监理工程师(副驻地)交办的其它工作。(五)综合室职责1、在驻地监理工程师(副驻地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建立工程项目的资料档案管理系统,负责参建单位各方来往函件、技术档案、行政档案的分类编号,并妥善保管。2、熟悉技术档案及文件档案的归档要求,熟悉工程交(竣)工资料的编制方法;负责驻地办办公设备用品、资产管理等工作。3、负责所有监理文件资料的收集、登记、整理、分类、编码、存档保管、借阅登记、注销管理和归档管理。4、 负责整理汇总监理信息,做好相关监理文件的收发工作。5、 整理由驻地办主持的各种会议记要。6、 完成驻地监理工程师(副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二、驻地办各级监理人员岗位责任(一)驻地监理工程师岗位责任1、按照合同要求赋予的权利和义务进行工作,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2、研究确定监理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并结合施工进度需要进行动态调整。3、制定驻地办监理实施细则和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对驻地办监理人员的管理、监督、考核、检查和指导。 4、全面熟悉合同文件及有关标准和测试方法,并组织对施工合同文件中提供的图纸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总监。5、检查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及施工工艺方法,监督承包人质检体系、安全生产体系等的建立健全和正常运转,及时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般问题。根据合同规定签发指令,重要和重大问题及时上报总监办。6、 审查和处理承包人的报告、报表和函件,并上报总监办。7、 审查工程分包申请用分包人的资质,并将审查意见上报总监办。8、 签发分项工程开工令,签认计量单。9、审查一般工程变更,对重要或重大工程变更提出处理意见,上报总监办。10、 对发生的合同争端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总监办。11、审查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12、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按时编审工程监理旬报、月报,并上报总监办;督促交工、竣工文件的编制工作。13、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工地会议,研究和解决施工中的各种问题。14、每天巡视工地一次,及时发现问题,指导工作。15、组织完成总监办交办的其他工作。(二)副驻地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1、在驻地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参与管理驻地办的各项工作,组织监理人员依据合同文件和各项规章制度,有效开展监理工作。2、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专项施工方案和专项施工安全方案以及配合比试验报告等,经驻地监理工程师审阅后报总监办审批。审批单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其它试验报告。3、定期、不定期地巡视检查工程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施工进度及施工工艺,及时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一般性问题。根据合同规定签发指令,发现重大题及时报驻地监理工程师。4、组织人员审核承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检查批准承包人的测量放样成果。5、审批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开工前严格审查承包人必须达到的开工条件),对已完工程的中间交工证书和支付证书、最终支付证书进行认真审核,经驻地监理工程师审阅后报总监办审批。6、 复查、校正设计图纸中的差错。审查一般工程变更,对重要和重大工程变更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经驻地监理工程师审阅后报总监办审批。7、 对承包人的延期、索赔申请及时调查,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经驻地监理工程师审阅后报总监办审批。8、主持召开常规性工地会议,研究和解决施工中的各种问题。9、 主持召开监理例会,制定有关监理实施细则,组织人员进行政治业务学习,认真加强驻地办各项管理工作。10、 审查和处理承包人的报告、报表,并及时上报各种监理报表。11、 完成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三)道路项目工程师的岗位责任1、在驻地工程师领导下,负责本项目的路基、路面工程监理工作。2、全面熟悉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在施工过程中对路基、路面工程的进度、质量进行全面控制,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要按技术规范要求及时提出处理意见。3、审查承包人路基、路面工程施工组织计划和分项施工方案,并检查其执行情况。4、检查承包人的质量自检体系及其运转情况,审查自检人员资格,业务上提出要求和指导,对不称职的自检人员提出更换建议报驻地工程师处理。5、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各种道路资料,协同合同工程师和试验工程师核实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确认单中的道路工程部分。6、组织、领导路基、路面现场监理工作,作好监理日志,制定施工过程中路基、路面工程监理实施细则。7、协助合同工程师处理工程变更、质量事故及索赔、延期等工作。8、严格进行现场监理,检查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特别是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施工质量,监督承包人执行驻地工程师的指令。9、办理驻地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四)结构项目工程师岗位责任1、在驻地工程师领导下,负责本项目的桥梁工程监理工作。2、全面熟悉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在施工过程中对桥梁工程的进度、质量进行全面控制,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要按技术规范要求及时提出处理意见。3、审查承包人桥梁工程施工组织计划和分项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计划,并检查其执行情况。4、检查承包人的质量自检体系及其运转情况,审查自检人员资格,业务上提出要求和指导,对不称职的自检人员提出更换建议报驻地工程师处理。5、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各种资料,核实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计量单,制定控制桥梁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各种图表。6、协同合同工程师、试验工程师和道路工程师,审查工程计量中的桥梁工程部分。7、组织、领导桥梁工程现场监理工作,作好监理日志,制定施工过程中桥梁工程监理实施细则。8、协助合同工程师处理工程变更、质量事故以及索赔、延期等工作。9、严格进行现场监理,检查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特别是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施工质量,监督承包人执行驻地工程师的指令。10、办理驻地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试验项目工程师岗位责任1、在驻地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所辖工程所有的材料控制和工地试验监理工作,搞好工程材料和成品的质量控制。试验工程师必须与专业工程师紧密配合,协调工作。2、熟悉合同条款、规范、设计图纸和试验规程,监督工地试验室,负责对试验方面的问题进行解释,督促承包人提供足够的试验设备和人员以便保证按合同的要求控制材料和工地试验。3、监督承包人按规范要求的频率进行试验,对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和室内试验进行旁站监理,对非常规试验的委托进行监督。4、督促承包人定期检查工地试验设备,检查各类设备的调校与运转情况,检查自采材料的加工及水洗办法,以及各种堆放材料的材质和规格是否满足技术规范与设计要求。5、审查和评价试验结果,根据技术规范建议驻地工程师认可或否定材料的使用。6、全面负责各合同段试验监理管理工作,整理各项试验记录、报告,并分类归档,建立试验档案。7、按时签认试验报告和试验汇总表,并及时归档。8、监理检查承包人各项试验工作,所有试验记录必须经监理人员复核签字后,方能有效。对任何有怀疑的试验结果,进行证实试验。9、随时检查试验设备是否经国家计量部门标定,以保证所有的试验设备在足够精度下进行工作。10、办理驻地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六)合同项目工程师岗位责任1、在驻地工程师领导下工作,负责所辖合同段计量支付、计划统计、费用索赔、工程变更的审查等合同管理工作,并提供与之有关的原始资料。2、全面熟悉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设计图纸等合同文件,紧密配合其他专业工程师严格按照合同文件和监理程序及时准确的做好计量支付和月进度报表工作。3、经常深入工程现场,随时掌握施工现场工料机动态和工程进展情况,配合其他专业工程师做到数量真实,计算准确。4、对承包人申报的支付报表、工程变更、材料预付款、索赔等进行审核。5、负责督促承包人及时准确的呈报工程进度报表。6、负责制定、绘制有关合同管理图表及统计工作,收集汇总并按时报送记录、纪要和各种报告。7、参加对工程变更的单价议定及有关合同问题的审查工作。8、协助驻地工程师对施工计划进行审查。9、办理驻地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七)测量项目工程师岗位责任1、在驻地工程师领导下工作,复核承包人提供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高程;监督、检查承包人的交桩、恢复定线成果,并进行批复。2、在工程开工前,严格按规范要求对承包人的施工放线测量工作和成果进行监督检查和认可;在工程进行中,对控制工程的位置、高程、尺寸及线形的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认可并按规定频率进行抽检。3、审查承包人测量人员资格,经常检查其对测量仪器的校正和保养、标定等工作。4、复核确认承包人增设或移动的导线点、水准点及各种辅助标志;监督承包人对所有测量标志的保护,直到交工验收完成。5、检查承包人的测量记录和资料,并在分阶段工作完成后及时归档。6、办理驻地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八)安全环保项目工程师岗位责任1、在驻地工程师领导下工作,全面熟悉招标文件中关于安全环保方面的内容,对施工中出现的安全环保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定期对承包人进行安全环保方面的培训。2、审查承包人总体施工组织计划和分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环保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包括应急预案),检查和督促承包人按批复的方案组织实施。3、检查承包人的安全环保体系及其运转情况,审查安全环保人员资格,对不称职的安全环保人员提出更换建议,报驻地工程师批准。4、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关于安全环保方面的资料。5、审核三类人员及特种设备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参与安全技术交底。6、组织领导安全环保监理工作,做好监理日志,巡视记录、整改通知、安全月报等各种资料。7、协同驻地工程师处理安全环保事故。8、严格进行安全环保监理,特别是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环保问题,监督承包人执行驻地办的指令。9、办理驻地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九)监理员岗位责任1、熟悉和掌握本项目工程的有关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力求对合同条款有全面了解,做到以技术规范为准则,进行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2、按项目工程师的安排,对合同文件规定的项目进行旁站。3、各项工程开工前,检查承包人人员、设备、材料等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并向项目工程师报告。4、按项目工程师提出的检查程序及有关检查要求,进行施工放样检查和各工序工程质量的检查监督,并将检查结果向项目工程师汇报情况。5、掌握施工动态,对工地上出现的各种情况及时向项目工程师报告。6、及时填写巡视记录、旁站记录和监理工作日记。7、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确认单进行复核性计算,协助项目工程师审核。8、办理驻地工程师和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十)试验员岗位责任1、全面熟悉和掌握本项目试验规程,力求对合同条款有全面了解,以技术规范为准绳,进行施工全过程中试验项目的质量控制。2、在工程材料使用之前,在试验工程师领导下检查承包人的室内试验资料及各种混合料的配合比试验,原材料试验以及试验方法、程序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按试验工程师确定的试验程序及有关试验内容,进行试验监督,并按规定的频率进行抽检。3、对承包人的试验室进行监督,对有关工序经常性的进行现场检查。监理承包人工地试验,并对有关质量按规定频率取样检查。必要时指派承包人工地试验室或要求驻地试验室现场抽样检查。4、办理驻地工程师和试验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第三章 工程质量监理方法和控制程序第一节 工程质量的监理方法一、工程质量监理依据 工程施工监理将依据本合同条款、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和业主指令性文件及有关会议记录开展工程质量控制工作。二、工程质量监理组织体系本项目建立的施工质量监理组织体系是以保证对所有施工环节进行有效地控制为目的,以驻地监理工程师为主,各项目工程师和监理员为辅,总监办不定期抽查的监理组织体系。各级监理人员各司其职,按规定的监理程序,对关键工序实施旁站,对一般工序进行抽检和验收,严把工程质量控制关。三、验收承包人的施工定线1、驻地工程师应要求在承包人收到测量资料28天以内,向驻地工程师提供基准点、基准线、基准高程的方位和数据的复核成果资料。并对承包人的施工定线进行复核验收,复核工作可伴随承包人的测量同步进行或先后平行作业,复核频率为承包人完成中桩测点及横断面的30,结构物的复测应是全部桩位的复核。2、复核放线过程中如发现和原始资料或施工图纸有不符情况,应保持原状不动,经总监办复核后报请业主会同设计代表到现场处理。3、测量精度应符合本工程招标文件中技术规范的要求。四、现场材料验收1、开工前对所有进场材料,无论是业主提供的或承包人自由选购的,均需做材料试验,只有试验合格的材料,才能允许用于工程。2、材料质量的要求均须符合技术规范各章节的规定。五、施工组织设计1、承包人在与业主签订合同后28天内,应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提交2份其格式和内容符合驻地监理工程师规定的工程进度计划,以及为完成该计划而建议采用的施工安排和施工方案说明。2、驻地监理工程师在收到计划后的7天内组织审查,并在承包人修改完善后提出初审意见上报总监办,总监办在收到计划后7天内审批。六、设备和试验1、开工前检查承包人进场的机具设备的数量、型号、规格及生产能力是否能符合合同承诺和满足工程需要,对审验不合格的机具应令承包人限期撤离工地,并限期补充不足部分进场。2、开工前检查承包人试验室建设是否符合合同承诺和满足工程需要。七、审查承包人工程用地监理工程师应对永久性征地是否全部完成并移交承包人使用进行核查,临时占地亩数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及工程需要,场地位置是否合理,并将调查情况报告业主,以便其协调处理。八、工艺试验1、为确保各种施工工艺的可行性,对于路基填前压实、软基处理、路基填筑、路面各结构层等均需先进行试验路段施工,对于桥梁灌注桩、墩柱、上部构造预制梁板和现浇连续梁必须先进行试验桩、试验柱、试验梁板等首件产品的施工,以验证施工工艺、施工方案和设备组合的可行性,避免造成大面积的返工和大的经济损失。2、对于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四新成果的应用,应认真进行调研,超前召开技术研讨会,研究试验应用方案,并按照制定的方案选准试验段点,先进行认真的试验,·并搞好试验总结,在试验成功的基础上,再大面积推广应用。第二节 工程质量控制程序一、开工前准备工作的监理开工前,承包人须将准备工作情况(即开工申请报告)报驻地办,待批准后方可施工。否则驻地监理工程师有权令其纠正或根据合同条款40.1条令其暂停。从质量控制方面的要求,其开工前审查的主要内容为:1、工地试验室的仪器与试验人员配备情况。2、承包人的质量自检系统及质量保证措施。3、进场材料的质量、规格、数量情况。4、施工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的配备情况。5、施工方案、方法、工艺流程。6、施工设备的配合(数量、规格、性能)等情况。二、施工阶段监理工作重点1、质量控制程序单项工程开工报告(在总开工令已下的条件下)可由驻地工程师审批;承包人施工阶段工序交接检查、承包人自检,驻地办专业工程师抽检(或验收),总监办抽验;承包人提交检验申请单,驻地办专业工程师复核或抽查(抽查可紧接承包人的自检合格后进行),对合格工程验收并签认,对不合格的工程应指示承包人进行缺陷修补或返工(严格执行前道工序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下道工序不得进行的规定);承包人提交中间交工申请(分项工程完工,承包人汇总各道工序的检查记录和抽样试验结果,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中间交工申请),驻地工程师审核填发中间交工证书,并将中间交工验收情况报总监处审验。2、施工期间的质量控制(1)测量测量的监督检查工作由测量工程师负责。会同驻地办向承包商提供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高程,并对承包商的定线控制测量进行抽查。在各分项工程开工之前,驻地办对承包商的施工放样、放线进行监督检查和认可。在各分项工程的施工过程中,要求驻地监理人员对控制工程的位置、高程、尺寸及其线型的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和认可。在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工程段落或总体工程项目的中间交工和竣工验收时进行测量抽查。在冬季、雨季结束后,路面工程、桥梁上部结构工程开工前,由测量项目工程师组织对全线导线点、水准点进行复测。测量项目工程师定期对大、中桥桥位、路基中线进行抽检。(2)现场监理旁站:要求驻地办对重点工序、重要部位、隐蔽工程实施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全环节旁站监督检查。巡视:驻地工程师每天必须巡视工地,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经常性地巡视工地。抽检:在定期、不定期的工地检查时对各分项工程进行抽检。指令:对不符合技术规范的施工,以口头指令、现场指示、监理通知单、停工返工等指令,督促改正。指令的执行情况及执行效果必须跟踪检查,及时反馈。原则:人、材、设备不足不准开工;未经检验的材料不准使用;未经批准的施工工艺不准采用;上道工序不认可下道工序不准进行。(3)为确保监理、施工人员认真执行合同协议书关于质量、安全、廉政的规定,确保济东高速公路工程的有序、顺利进行,实施工程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安全、廉政终身责任卡制度。(4)为保证工程施工的内在质量和外在质量,做到“内实外美”,在全线推行首件工程确认制。首件工程确认制的范围:路基工程有软基处理、台背回填、不同压实标准及不同填料的路基填筑;涵洞、通道。桥梁工程有基础、墩身、盖梁、梁板预制、上部结构现浇、防撞护栏。路面工程有碎石垫层、路缘石、底基层、基层、面层。对路缘石、防护工程、小预制构件预制等实施驻地工程师标准工程。三、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程序图和施工阶段工程质量控制程序图如下: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程序图监理工程师工作准备1、监理人员进场。2、建立监理试验室,做好试验的准备工作3、熟悉图纸和施工招标文件。4、建立监理图表和档案。 熟悉合同文件,协助业主进行施工招标有关工作1、审查承包人的质保组织体系。2、明确承包人自检人员的职责与要求,以及承包人自检的时间、方法、频率及报表。3、督促承包人建立工地试验室,并提前做好有关的标准试验。4、建立施工档案,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检查。5、审查承包人的标准试验。审查承包人的施工前准备下达开工令 批复分项工程开工审批分项工程开工申请审查开工申请报告1、熟悉和审阅施工图纸(包括经过批准的变更设计施工图纸)。2、审查施工组织与计划、施工方案及施工机械、试验基础资料。3、复核承包人上报的测量复核资料以及施工放样,坐标资料的推算表等。4、混合料配合比和原材料的试验等。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程序图审批分项(部)工程的开工申请审查工程分包审批施工测量放线审批原材料与混合料审批施工组织及人员配置审批施工机械设备审查施工方案及主要工艺质量缺陷、隐患和事故处理关键工序确认抽查与检测试验工作旁站关键工序和部位施工巡视、检查工序施工验收购、配件或设备分项工程交工验收与质量检验评定 签发分项工程的中间交工证书分部工程与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第三节 监理试验工作程序与主要内容一、总则所有试验应按技术规范规定和试验规程来做,均由承包人自行完成或委托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试验检测机构来完成。监理人员对承包人的试验进行旁站,也可用承包人的设备或自带设备进行检测或送有资质的试验单位进行检测。 所有材料进场之前都必须对原材料进行考察审批,考察的材料分一般材料,主要材料和特殊材料;一般材料包括石料(不含沥青路面用碎石、机制砂)砂、白灰、路基填料等;根据招标文件和技术规范所提供的质量要求,经过调查、取样、试验,选出符合要求的厂家,经驻地办审批合格的厂家放能进入供货商备选库并将供货合同报总监办和省办备查;供货合同中有关材料的数量、质量、批次等要求的条款,需经驻地办审核;主要材料包括:水泥、钢材、钢筋连接套筒、沥青、沥青路面用碎石、机制砂、预应力钢绞线、锚具、夹具、土工格栅、防水板、砼外加剂、改性剂、玻璃珠、标线涂料、反光膜等;首先有施工单位进行市场调查,择优选择社会信誉好、质量稳定的生产厂家。经过调查、必选、初步圈定厂家范围;经驻地办审批报总监办审批,经总监办审批合格的厂家选供货商备选库。选定的供货厂家签订供货合同,并将供货同报驻地办、总监办和省、市项目办备查; 特殊材料主要包括:支座、伸缩缝。特粗材料由省办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统一进行招标采购;所用主要材料和特殊材料在进场时,必须附出厂合格证及说明书等。厂商所出具的出厂合格证明和质量证明书不能减免施工单位、监理对进场后的材料进行试验检测的责任;对于施工单位、监理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