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及责任追究制度.doc
【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及责任追究制度河北宏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及责任追究制度文件编号HY-SOP-AQ-02版本号00执行日期2013年3月8日目录:一、目的-2二、适用范围-2三、职责-2四、内容-2五、相关文件记录表格-10六、历史修订记录和原因-10七、附录-11部门职位签名日期起草人安全环保部副主任审核人安全环保部主任批准人主管领导副总经理颁发部门安全环保部颁发日期分发号接受部门及分发号:生产技术部(01)、综合办公室(02)、安全环保部(03)、财务产权部(04)、锅炉车间(05)、汽机车间(06)、电仪车间(07)【目的】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安全责任追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定义】生产安全事故: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本制度中生产安全事故以下均简称为事故。【职责】1安环部职责:1.1负责安全事故的及时上报。1.2组织、督促责任部门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2生产技术部职责:2.1负责参与公司生产过程中所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2.2负责事故发生后的生产调度及恢复生产工作。2.3负责参与公司内部由于机械伤害造成伤亡事故的调查工作。2.4负责外协施工事故的调查、处理及事故现场的恢复。3 综合办公室:3.1负责组织厂外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分析及原因调查提出处理建议。3.2负责受伤害职工安抚工作。 3.3负责参与调查事故原因分析,按照责任主体提出考核意见并落实。3.4负责及时为事故受害者上报工伤保险相关手续。3.5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培训效果进行验证。4 事故发生部门职责:4.1负责事故报警、紧急救护、参与事故调查。【内容】1 事故的类型及等级划分根据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不同将事故分为:伤亡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等。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将事故划分为不同的等级。1.1 伤亡事故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为伤亡事故。具体是指职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以及企业领导指派到企业外从事本企业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亡(轻伤、重伤、死亡)和急性中毒。急性中毒:指劳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有毒物质在短期内通过皮肤、呼吸道或消化道侵入人体,使人体突然发生病变,导致职工中断工作,处于危险状态,并需进行急救的或致使死亡的中毒事件。1.1.1轻伤事故: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轻伤: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程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计算损失工作日(参见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GB/T15499-1995)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但够不上重伤者。1.1.2重伤事故:指一次事故发生重伤(包括拌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重伤: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损失工作日(参见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GB/T15499-1995)等于和超过105日,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失能伤害。1.1.3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中造成人员死亡(包括伴有重伤、轻伤)的事故。死亡是指事故发生后当即死亡(含急性中毒死亡)或负伤后在30天以内死亡,以及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中负伤后在7天以内死亡(排除医疗事故或自然死亡)。国家对伤亡程度认定另有规定的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划分。1.2 火灾事故火灾,就是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因火灾造成生命财产损失或虽未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但性质严重的为火灾事故。1.3 爆炸事故发生化学或物理性爆炸,造成生命财产损失或虽未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但性质严重的为爆炸事故。1.4 职业病因职业卫生条件达不到要求,造成职业病的,参照伤亡事故处理。1.5 等级划分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1.5.1一级事故: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级事故(1)死亡2人以上;(2)重伤5人以上;(3)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5.2二级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二级事故(1)死亡2人以下;(2)重伤3人以上5人以下;(3)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1.5.3三级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三级事故(1)重伤3人以下;(2)轻伤3人以上;(3)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1.5.4四级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四级事故(1)轻伤3人以下;(2)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1.5.5五级事故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的事故为五级事故事故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1.6 以上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86,含公司代缴的意外险、工伤险等保险赔付。其统计范围包括:人身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医疗费用(含护理费用)、丧葬及抚恤费用、补助及救济费用、歇工工资;善后处理费用: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现场抢救费用、清理现场费用、事故罚款和赔偿费用;财产损失价值:固定资产损失价值、流动资产损失价值。1.7 事故发生后,虽然未造成严重后果,没有相当的经济损失,但性质严重,情节恶劣的,经公司研究决定事故等级及处理意见。2 安全事故管理2.l 各类事故管理,在总经理统一领导下,具体由有关的副总经理负责,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分工管理的事故负责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2.2 发生事故单位24小时内,按照要求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附件1)和事故、事件、不符合等级台帐(附件2)。同时将事故照片、记录、证据等与事故有关的材料纳入事故档案封存。3 事故报告3.1 凡发生事故,负伤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或最先发现者应在5分钟之内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然后根据实际情况逐级上报企业负责人。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3.2 凡发生影响生产进度的事故,事故岗位大组长或带班长必须立即向车间汇报,并向公司生产调度部门汇报。3.3发生二级事故、一级事故的,事故单位总经理接到事故报告后,在10分钟内报告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安全主管领导、集团工会、集团纪委的同时,及时报告企业所在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在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时,应及时补报。3.4 发生三级事故的,发生事故的部门应在5分钟内电话报告本公司安全(消防)部门及本公司总经理,由本公司安全部门或主管领导10分钟内报告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安全主管领导、集团工会、集团纪委,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及时报告企业所在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事故发生单位要于事故发生之日七日内完成事故初步调查报告,十日内完成事故调查报告,并均要以书面材料报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特殊情况下,经集团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延长。审核后报送上级主管部门。3.5发生四级事故、五级事故事故的,事故发生点的部门领导负责在事故发生的30分钟内通知该类事故的分管部门及安全部门,并在12小时内报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公司分管部门必须及时组织事故分析会,于七日内填好事故报告,报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备案。3.6上级政府及职能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事故报告。(未造成人员伤亡的四级事故,县级人民政府委托企业负责组织调查的,企业应按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组织调查,按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4 事故应急处理与救护4.1 事故应急处理4.1.1 发生事故后,事故发生点及附近岗位职工应立即针对不同的事故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同时根据事故的类别采取最有效、迅速的方式向相关部门报警。报警时应讲明车间、岗位、地点,当前的安全状况,有无人员受伤等内容,简明扼要易懂。4.1.1.1发生火灾事故时,除立即使用消防器材灭火外,应对火源附近的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含有溶媒的设备进行隔离保护,如:将易燃易爆物品移走、关闭溶媒管道阀门、设备、溶媒储罐进行降温等措施,避免引发更大的事故。4.1.1.2 危险化学品泄漏时,应查找泄漏点,根据物料性质进行相应止漏措施,如:关闭阀门、泄压、堵塞漏点等,泄漏岗位人员无能力处理时,应立即通知安全、消防部门进行抢险。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物料泄漏,处理人员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避免造成火灾、中毒、化学烧伤等人身损害,现场周围必须设立警戒线。4.1.1.3 发生人身伤害时,应按伤害最小的原则,使其迅速脱离危险源,并通知医务部门迅速进行救治,严重者送往省市急救中心、医院进行救治。4.1.1.4进行事故应急处理、抢救时,应注意采取有效保护措施,避免自身受到严重伤害及二次事故发生。4.2 发生事故,各级领导必须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4.3 发生事故,公司应迅速成立事故处理小组,主管领导应直接指挥组织抢救,保护现场,伤员抢救及生产恢复工作。4.4 发生事故后,安全、消防、设备、生产等相关部门应及时通知并协助财务部门进行保险索赔工作。4.5各车间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车间、岗位、物料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明确应急处理人员、处理程序、报警、自救等内容,并组织培训、预演,使职工掌握事故应急处理方法,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5 事故调查5.1 凡事故发生后必须按“四不放过”(不查明事故原因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群众没有受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杜绝类似事故发生。5.2 发生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除立即安排有关人员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外,还必须安排专人保护事故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和取走现场物件,因抢救受伤人员和国家财产,防止事故扩大而需移动某些物件时,必须做好标志和记录。事故管理部门应立即安排专人进行现场证据收集工作,应在当日完成对事故有关人员进行初步调查,做好询问笔录。5.3发生一级事故事故,由集团主管执行总裁组织集团相关部门领导、公司相关领导及专家组成立事故调查组,配合政府事故调查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5.4发生二级事故,由公司总经理组织相关部门领导及专家组成事故调查组,调查组必需包括集团安全管理部门、集团工会、集团纪委人员,来协同上级有关部门迅速进行调查和事故处理。5.5发生三级事故,由公司主管副总组织相关部门领导及专家组成事故调查组,调查组必需包括集团安全管理部门、集团工会、集团纪委人员,迅速进行调查,查清事故经过、原因,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及预防措施,形成事故调查报告报公司总经理。5.6发生四级事故、五级事故事故,由公司主管副总亲自或授权专业主管部门领导组织相关部门领导及专家组成事故调查组,迅速进行调查,查清事故经过、原因,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及预防措施,形成事故调查报告报公司总经理。5.7发生企业外交通事故,由地方交通事故管理部门处理结案后在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备案。5.8事故调查小组应当查明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GB6442-86),其工作包括:5.8.1 现场处理5.8.1.1查看事故现场的设备、作业环境;5.8.1.2拍摄、录像或绘制示意图;5.8.1.3搜集与事故有关的物证。5.8.2搜取有关资料5.8.2.向有关人员调查事故经过和原因,并笔录证人证言;5.8.2.2搜集规章制度、工艺技术等有关资料;5.8.2.3索取伤害程度的医疗诊断证明;5.8.2.4根据情况组织技术鉴定。5.8.3 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确定直接原因、间接原因。5.8.4确定事故责任者,明确直接责任、领导责任。5.8.5确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计算标准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86。5.8.6形成事故调查报告。5.9 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5.9.1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5.9.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5.9.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5.9.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5.10事故处理报告除包括以上内容外,还包括:5.10.1事故类别及事故性质认定(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86);5.10.2事故发生直接、间接原因分析;5.10.3确定事故责任者,并提出处理意见;5.10.4事故预防措施及改进措施。6 事故处理6.1 安全责任划分依据国家和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及公司相关制度,以及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GB6442-86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参照下述标准执行:6.1.1安全设施等硬件存在较大缺陷、安全资金投入较大不足、安全生产责任制存在重大缺陷,总经理为主要责任人。6.1.2专业管理制度、生产操作规程、设备操作规程等相关制度存在重大缺陷,专业副总为主要责任人。6.1.3危险源辨识程序、重大危险源管理等存在重大缺陷,安全检查、公司级安全培训存在重大缺陷的,安全主管部门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6.1.4专业危险源辨识存在重大缺陷、专业检查严重缺失、专业隐患未有效整改、公司级专业培训存在重大漏洞的,专业主管部门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6.1.5车间、班组级培训严重不到位,车间(部门)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6.1.6岗位定员及人员调配存在重大缺陷的,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分管人力资源部门)为主要责任人。6.1.7职工违章作业,班组长为主要责任人。6.1.8较大变更未能有效控制,变更单位负责人和专业主管部门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6.1.9新建、改建、扩建等未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的,项目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并实行项目终身责任追究制。6.1.10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造成事故的,等同为直接责任人。6.1.11对已发生的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的,等同为直接责任人。6.1.12故意隐瞒真相、推卸责任或包庇袒护责任者,等同为直接责任人。6.1.13阻碍、干涉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等同为直接责任人。6.1.14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事故调查或者拒绝提供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等同为直接责任人。6.1.15故意破坏、伪造事故现场的,等同为直接责任人。6.1.16其它违反集团及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由调查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责任划分。6.2 事故的处罚6.2.1发生一级事故事故的,对公司总经理分别处以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直接责任人扣罚12个月奖金的现金罚款,给予解除劳动合同行政处分。主要责任人扣罚6个月12个月奖金,给予撤职、解除劳动合同行政处分。车间(部门)负责人扣罚3个月9个月奖金,给予记过、降职、撤职行政处分。间接责任人扣罚9个月以下奖金,可给予记过、降职、撤职行政处分。6.2.2发生二级事故的,对公司总经理处以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直接责任人扣罚6个月12个月奖金的现金罚款,给予解除劳动合同行政处分。主要责任人扣罚3个月9个月奖金,给予降职、撤职、解除劳动合同行政处分。车间(部门)负责人扣罚3个月6个月奖金,给予记过、降职、撤职行政处分。间接责任人扣罚6个月以下奖金,严重者可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撤职行政处分。6.2.3发生三级事故的,直接责任人、主要责任人扣罚3个月6个月奖金,严重者可给予记过、降职、撤职、解除劳动合同行政处分。车间(部门)负责人扣罚2个月4个月奖金,严重者可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行政处分。间接责任人扣罚3个月以下奖金,严重者可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行政处分。6.2.4发生四级事故的,扣罚直接责任人、主要责任人3个月以下奖金,严重者可给予警告、记过行政处分。扣罚部门负责人3个月以下奖金。扣罚间接责任人1个月以下奖金。6.2.5发生五级事故事故的,根据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和失责程度,对相关人员处以经济损失15的罚款或行政处分。6.2.6不执行月奖金或没有月奖金的,处以相当数额的罚款。6.2.7以上事故触犯刑律的,由国家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政府部门另有处理意见的按其意见执行。6.2.8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对相关责任人加重处罚:6.2.8.1发生伤亡、火灾事故或急性中毒事故之后,不积极采取妥善安全措施,导致事故扩大的。6.2.8.2两年内重复发生同类事故的。6.2.8.3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后,逾期不改造成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6.2.8.4以上条款未规定,但事故情节严重的。6.2.8.5发生事故,未按规定时间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的。6.2.9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对相关责任人减轻处罚或免予处罚:6.2.9.1安全监管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并对事故隐患单位提出整改意见的减轻处罚;认为事故隐患严重,下发停产整顿通知书的免予处罚。6.2.9.2安全监管部门在各种安全工作会议反复强调,督促主管部门和责任部门彻底整改的减轻处罚。6.2.9.3管理制度健全、操作规程规范、培训记录完整、票证手续齐全,因操作者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相关专业部门管理部门减轻处罚。6.3处罚的执行6.4.1二级事故及特大事故处理由集团董事长批准后执行。6.4.2三级事故处理由集团主管总裁审核批准后执行。6.4.3四级事故及五级事故事故处理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6.4.4公司处理结果要在批准后一周内报集团安全管理部门备案。6.4.5 本制度未规定的法律责任事项按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条例执行。7 本制度由安环部负责解释。【相关文件记录表格】附表1:事故初步调查报告附件2:事故调查报告附件3:安全生产事故登记台账【历史修订记录和原因】变更次数版次执行日期变更原因、变更内容及摘要备注00012013.3.8新文件制定附件1:事故初步调查报告部门:事故类型事故时间事故地点责任者伤害程度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分析事故损失和级别应急措施的落实及整改预防措施计划 事故调查组成员及分工注:如需详细说明可另附内容附件2:事故调查处理报告题目“*”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1、事故发生详细经过。(1)生产过程;状态。(2)事故中的当事人的行为、语言表述。(3)事故状态。(4)事故场所机械、设备、状况等。(5)报警及人员疏散过程。(6)事故蔓延及扩大过程。2、应急救援情况。(1)救援过程。(2)抢救地点、过程、结果。三、事故类型、等级、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状况(附计算依据及明晰)。1、事故类型、等级。2、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状况,附计算依据及明晰。四、事故发生的原因。1、直接原因。(1)人的不安全行为。(2)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2、间接原因。(1)、技术和设计上的缺陷。(2)、教育培训不够,缺乏安全技术知识。(3)、劳动组织不合理。(4)、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指导。(5)、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6)、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没有落实事故防范措施等。(7)人员履职情况,是否存在失职、渎职或违章指挥情况等3、此次事故爆露出的其他问题。(1)技术问题。(2)管理问题。五、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六、对事故的责任认定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对有关责任者的责任认定(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直接责任等),提出个人行政处罚建议及政纪处分建议。附:1、事故调查人员签字名单。2、伤亡人员名单。3、有关资料复印件。包括:(1)现场照片(2)现场示意图(3)笔录复印件(4)其它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等附件3:安全生产事故登记台账序号时间地点人员事故类型人员伤害经济损失备注下面为朱自清的散文欣赏,不需要的朋友可以下载后编辑删除!谢谢!荷塘月色作者: 朱自清这几天心里颇不宁静。今晚在院子里坐着乘凉,忽然想起日日走过的荷塘,在这满月的光里,总该另有一番样子吧。月亮渐渐地升高了,墙外马路上孩子们的欢笑,已经听不见了;妻在屋里拍着闰儿,迷迷糊糊地哼着眠歌。我悄悄地披了大衫,带上门出去。沿着荷塘,是一条曲折的小煤屑路。这是一条幽僻的路;白天也少人走,夜晚更加寂寞。荷塘四面,长着许多树,蓊蓊郁郁的。路的一旁,是些杨柳,和一些不知道名字的树。没有月光的晚上,这路上阴森森的,有些怕人。今晚却很好,虽然月光也还是淡淡的。路上只我一个人,背着手踱着。这一片天地好像是我的;我也像超出了平常的自己,到了另一世界里。我爱热闹,也爱冷静;爱群居,也爱独处。像今晚上,一个人在这苍茫的月下,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便觉是个自由的人。白天里一定要做的事,一定要说的话,现在都可不理。这是独处的妙处,我且受用这无边的荷香月色好了。曲曲折折的荷塘上面,弥望的是田田的叶子。叶子出水很高,像亭亭的舞女的裙。层层的叶子中间,零星地点缀着些白花,有袅娜地开着的,有羞涩地打着朵儿的;正如一粒粒的明珠,又如碧天里的星星,又如刚出浴的美人。微风过处,送来缕缕清香,仿佛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似的。这时候叶子与花也有一丝的颤动,像闪电般,霎时传过荷塘的那边去了。叶子本是肩并肩密密地挨着,这便宛然有了一道凝碧的波痕。叶子底下是脉脉的流水,遮住了,不能见一些颜色;而叶子却更见风致了。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地泻在这一片叶子和花上。薄薄的青雾浮起在荷塘里。叶子和花仿佛在牛乳中洗过一样;又像笼着轻纱的梦。虽然是满月,天上却有一层淡淡的云,所以不能朗照;但我以为这恰是到了好处酣眠固不可少,小睡也别有风味的。月光是隔了树照过来的,高处丛生的灌木,落下参差的斑驳的黑影,峭楞楞如鬼一般;弯弯的杨柳的稀疏的倩影,却又像是画在荷叶上。塘中的月色并不均匀;但光与影有着和谐的旋律,如梵婀玲上奏着的名曲。荷塘的四面,远远近近,高高低低都是树,而杨柳最多。这些树将一片荷塘重重围住;只在小路一旁,漏着几段空隙,像是特为月光留下的。树色一例是阴阴的,乍看像一团烟雾;但杨柳的丰姿,便在烟雾里也辨得出。树梢上隐隐约约的是一带远山,只有些大意罢了。树缝里也漏着一两点路灯光,没精打采的,是渴睡人的眼。这时候最热闹的,要数树上的蝉声与水里的蛙声;但热闹是它们的,我什么也没有。忽然想起采莲的事情来了。采莲是江南的旧俗,似乎很早就有,而六朝时为盛;从诗歌里可以约略知道。采莲的是少年的女子,她们是荡着小船,唱着艳歌去的。采莲人不用说很多,还有看采莲的人。那是一个热闹的季节,也是一个风流的季节。梁元帝采莲赋里说得好:于是妖童媛女,荡舟心许;鷁首徐回,兼传羽杯;欋将移而藻挂,船欲动而萍开。尔其纤腰束素,迁延顾步;夏始春余,叶嫩花初,恐沾裳而浅笑,畏倾船而敛裾。可见当时嬉游的光景了。这真是有趣的事,可惜我们现在早已无福消受了。于是又记起西洲曲里的句子:采莲南塘秋,莲花过人头;低头弄莲子,莲子清如水。今晚若有采莲人,这儿的莲花也算得“过人头”了;只不见一些流水的影子,是不行的。这令我到底惦着江南了。这样想着,猛一抬头,不觉已是自己的门前;轻轻地推门进去,什么声息也没有,妻已睡熟好久了。在北京住了两年多了,一切平平常常地过去。要说福气,这也是福气了。因为平平常常,正像“糊涂”一样“难得”,特别是在“这年头”。但不知怎的,总不时想着在那儿过了五六年转徙无常的生活的南方。转徙无常,诚然算不得好日子;但要说到人生味,怕倒比平平常常时候容易深切地感着。现在终日看见一样的脸板板的天,灰蓬蓬的地;大柳高槐,只是大柳高槐而已。于是木木然,心上什么也没有;有的只是自己,自己的家。我想着我的渺小,有些战栗起来;清福究竟也不容易享的。这几天似乎有些异样。像一叶扁舟在无边的大海上,像一个猎人在无尽的森林里。走路,说话,都要费很大的力气;还不能如意。心里是一团乱麻,也可说是一团火。似乎在挣扎着,要明白些什么,但似乎什么也没有明白。“一部十七史,从何处说起,”正可借来作近日的我的注脚。昨天忽然有人提起我的南方的诗。这是两年前初到北京,在一个村店里,喝了两杯“莲花白”以后,信笔涂出来的。于今想起那情景,似乎有些渺茫;至于诗中所说的,那更是遥遥乎远哉了,但是事情是这样凑巧:今天吃了午饭,偶然抽一本旧杂志来消遣,却翻着了三年前给S的一封信。信里说着台州,在上海,杭州,宁波之南的台。这真是“我的南方”了。我正苦于想不出,这却指引我一条路,虽然只是“一条”路而已。-朱自清一封信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是有人偷了他们罢:那是谁?又藏在何处呢?是他们自己逃走了罢:现在又到了哪里呢?我不知道他们给了我多少日子;但我的手确乎是渐渐空虚了。在默默里算着,八千多日子已经从我手中溜去;像针尖上一滴水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我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载自匆匆这时我们都有了不足之感,而我的更其浓厚。我们却只不愿回去,于是只能由懊悔而怅惘了。船里便满载着怅惘了。直到利涉桥下,微微嘈杂的人声,才使我豁然一惊;那光景却又不同。右岸的河房里,都大开了窗户,里面亮着晃晃的电灯,电灯的光射到水上,蜿蜒曲折,闪闪不息,正如跳舞着的仙女的臂膊。我们的船已在她的臂膊里了;如睡在摇篮里一样,倦了的我们便又入梦了。那电灯下的人物,只觉像蚂蚁一般,更不去萦念。这是最后的梦;可惜是最短的梦!黑暗重复落在我们面前,我们看见傍岸的空船上一星两星的,枯燥无力又摇摇不定的灯光。我们的梦醒了,我们知道就要上岸了;我们心里充满了幻灭的情思。-载自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近几年来,父亲和我都是东奔西走,家中光景是一日不如一日。他少年出外谋生,独力支持,做了许多大事。那知老境却如此颓唐!他触目伤怀,自然情不能自已。情郁于中,自然要发之于外;家庭琐屑便往往触他之怒。他待我渐渐不同往日。但最近两年的不见,他终于忘却我的不好,只是惦记着我,惦记着我的儿子。我北来后,他写了一信给我,信中说道,“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利害,举箸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我读到此处,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唉!我不知何时.精品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