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题库:法律知识民法试题及答案解析(十六)解析(共33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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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题库:法律知识民法试题及答案解析(十六)解析(共33页).doc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1、单选题 甲、乙、丙依次比邻而居。甲为修房向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建材,乙不允。甲遂向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丙要求甲付费200元,并提出不得超过20天,甲同意。修房过程中,甲搬运建材须从乙家门前经过,乙予以阻拦。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不正确?_ A: 乙无权拒绝甲在其院内堆放建材B: 乙无权阻拦甲经其门前搬运建材C: 甲应依约定向丙支付占地费D: 若建材堆放时间超过20天,丙有权要求甲清理现场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甲修房,在乙院内堆放建材并非必须,因此不能作为相邻关系对待,只能由双方通过合同设定地役权解决。因此A项应选。而甲修房时搬运建材必须通过乙家门前,此时的法律关系当属于相邻关系,因此乙无权阻止。选项C、D按照合同关系自然可以解决。2、单选题 陈某外出期间家中失火,邻居家10岁的女儿刘某呼叫邻居救火,并取自家衣物参与扑火。在救火过程中,刘某手部烧伤,花去医疗费200元,衣物损失100元。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_ A: 陈某应偿付刘某100元B: 陈某应偿付刘某200元:C: 陈某应偿付刘某300元D: 陈某无须补偿刘某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构成无因管理。所以本题中刘某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其有权要求陈某偿付其因管理行为而支付的必要费用。管理人或者服务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的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本题中刘某救火中手部烧伤花去的医疗费200元和衣物损失100元都属于必要费用,陈某应该偿付,故选C。3、单选题 由于某化肥厂长期排污,该地域内两个村庄几年来多人患有罕见的严重疾病,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_ A: 受害村民有权对该厂提起民事诉讼B: 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C: 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实行公平责任原则D: 本案由化肥厂承担其排污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A项正确,受害村民可以提起侵权民事诉讼。 根据环境保护法第42条的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限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B正确。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65条规定,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为无过错责任,C错误。 在举证责任上,无过错责任要求由侵权方就排污行为和损害结果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证明责任。D正确。4、单选题 甲公司购买乙公司的产品后,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给乙,该汇票在到期前不慎遗失,要使该汇票作废,乙可以_。 A: 登报声明B: 向银行申请挂失止付C: 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D: 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C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5条的规定,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5、多选题 小李8岁、小张6岁。某日放学后,两人觉得无聊,便相约到山上玩耍。由于山上碎石特别多,两人就随手拾起向远处掷。农民老黄刚好在山下经过,被石头砸伤,花去医疗费5000元。请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 A: 小李、小张构成共同危险行为B: 小张的监护人承担C: 小李的监护人与小张的监护人共同承担D: 由于小李与小张都是未成年人,属于意外事件,应由老黄自己承担 参考答案: AC 本题解释:【答案】AC。.解析:共同危险行为又叫准共同侵权行为,所以A正确。侵权行为法第8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致伤的石头无法分辨是小李还是小张掷的,但双方都掷了一些石头,构成共同危险行为,应共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由于小李与小张都是未成年人,应由其监护人承担。C为正确答案。6、单选题 下列情况,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的是_。A: 甲1980年参加卫国战争,战争期间失去音讯,1989年战争结束2年后仍无踪影B: 乙三年前在攀爬珠穆朗玛峰的途中遭遇雪崩,至今下落不明C: 丁患有老年痴呆,三年前与家人走失D: 戊于10年前外出打工,不久后即与家人断绝联系,不断有村民在某市见到他,但其家人几次寻找未果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常识。民法通则第23条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1)下落不明满四年的;(2)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民通意见第27条规定,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申请宣告死亡的期间为4年。因此,本题选择B选项。7、多选题 小学生小甲6岁,父母离异,由其母抚养并与之共同生活。2004年6月10日,小甲在上课时与小朋友小乙发生打斗,在场的数学老师丙未及时制止。小甲将小乙推倒在地,造成严重骨折以及眼球破裂,花去医药费1000元。小乙的父母欲以小甲的父母、学校及丙为被告,要求赔偿。本案侵权赔偿责任如何承担?_ A: 小甲之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首先从小甲的财产中拨付B: 小甲之父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首先从小甲的财产中拨付C: 学校有过错,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D: 丙应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答案: AC 本题解释:【答案】AC。.解析: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所以应当选A。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7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所以应当选C。民通意见第158条规定:“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因此B不选,小甲之父承担的是补充性责任。丙是学校的老师,其行为代表的是学校,故行为的责任应当由学校来承担。D选项错误。8、多选题 胡某与同村赵女依法登记结婚,结婚前或结婚后双方没有就财产作出任何的约定。2002年1月,胡某因公致残,单位给了他医疗费、残疾人补助费等20万元人民币。不久,其配偶赵女提出离婚。经査,双方居住的房屋是赵女婚前的房屋;婚后赵女以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其母亲的遗产5万元;婚后胡某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4万元。如果法院判决双方离婚,依法应确定哪些财产属于胡某或赵女一方的个人财产?_ A: 20万元属于胡某的个人财产B: 5万元属于赵女的个人财产C: 房屋属于赵女的个人财产D: 4万元的收益属于胡某的个人财产 参考答案: AC 本题解释:【答案】AC。.解析:根据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所以“20万元属于胡某的个人财产”是正确的。根据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依法继承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所以“5万元属于赵女的个人财产”是错误的。 有关房屋是赵女婚前的财产,根据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且婚姻法解释(一)第19条明确规定,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共同财产。所以,房屋应属于赵女的个人财产。 最后,有关4万元的收益,婚姻法解释(二)第11条规定,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所以,4万元的收益应为夫妻共同财产,不应属于胡某个人财产。综上,选项AC是正确的,选项BD是错误的。9、单选题 甲与乙结婚五个月后,乙怀孕,甲病故。当时,甲、乙共有财产18000元,甲之父丙提出与乙平分。乙不同意,遂向法院起诉。请问:人民法院对这笔财产权如何处理?_ A: 乙和丙平分,各9000元B: 乙得12000元,丙得3000元,为胎儿保留3000元C: 乙得6000元,丙得6000元,为胎儿保留6000元D: 乙得12000元,丙得6000元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B.解析继承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根据该法第10条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该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故本题中应当先将甲、乙的共有财产18000元分出一半给乙,然后剩余的9000元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即甲之妻乙得3000元,甲之父丙得3000元,为胎儿保留3000元。故本题应选B。10、单选题 认定公民的出生时间,其证明依据的效力顺序依次为_。 A: 其他相关证明、医院出生证明、户籍证明B: 户籍证明、医院出生证明、其他相关证明C: 医院出生证明、其他相关证明、户籍证明D: 医院出生证明、户籍证明、其他相关证明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B.解析民通意见第1条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开始。出生的时间以户籍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没有医院证明的,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由此可知,本题正确答案为B。11、多选题 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关于甲与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说法正确的是_ A: 属于法定之债B: 属于意定之债C: 属于诺成合同D: 具有相对性 参考答案: BCD 本题解释:【答案】BCD。.解析:(1)合同是基于当事人意志建立起来的交易关系(无偿合同除外),因此B项正确,排除A项。(2)买卖合同不要求标的物之交付作为合同成立或生效的条件,因此属于诺成合同,故肯定C项。(3)相对性是指,债只对特定的当事人发生效力,合同之债与其他债一样,具有相对性,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只在甲、乙之间发生效力,并不及于第三人。故肯定D项。12、单选题 高中生钱某于1980年9月2日出生。1998年6月1日钱某在校将同学李某打伤,致其花去医药费2000元。钱某毕业后进入一家炼钢厂工作。1999年2月,李某起诉要求钱某赔偿医药费。该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_ A: 钱某承担,因钱某诉讼时已满十八周岁且有经济能力B: 钱某之父承担,因钱某在侵权行为发生时未满十八周岁,没有经济能力C: 主要由钱某之父承担,钱某适当赔偿D: 主要由钱某承担,钱某之父适当赔偿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民通意见第161条第1款规定,侵权行为发生时行为人不满十八周岁,在诉讼时已满十八周岁,并有经济能力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没有经济能力的,应当由原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故本题答案为A。13、单选题 甲、乙双方连续几年订有买卖“交流电机”的合同。有一次签订合词时,在“标的物”一栏只写了“电机,两字。当时正值交流电机热销,而甲方供不应求,故甲方就以直流电机交货。就民法的基本原则而言,甲方违反了_ A: 自愿原则B: 诚实信用原则C: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D: 公序良俗原则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本题中,尽管在“标的物”一栏只写了“电机”两字,没有明确是直流电机还是交流电机,但甲、乙双方连续几年订有买卖“交流电机”的合同,根据双方达成的交易习惯,可以认定标的物应当是交流电机。甲方违反诚信履行义务,选项B为正确答案。14、单选题 作品被收集、出版、发行的9岁小画家是_ A: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B: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C: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D: 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A】由民法通则第12条的规定可知,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15、单选题 甲向乙借款20万元做生意,由丙提供价值15万元的房屋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甲因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经乙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甲又以自己的一辆价值6万元的“夏利”车质押给乙,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乙认为将车放在自家附近不安全,决定仍放在甲处。一年后,甲因亏损无力还债,乙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质权。本案中抵押和质押的效力如何?_ A: 抵押、质押均有效B: 抵押、质押均无效C: 抵押有效、质押无效D: 质押有效、抵押无效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物权法第187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第180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以上规定,房屋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故排除A、D。第208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因汽车没有实际交付占有,所以质权也无效。C错误,B正确。16、单选题 某首饰店将一枚铜戒指误当黄金戒指卖给李某。这一行为属于_ A: 犯罪行为B: 无效民事行为C: 有效民事行为D: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因此题中的行为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行为。17、单选题 民事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完全的意志的自由,自主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这体现了_。 A: 诚实信用原则B: 民事活动自愿原则C: 民事活动公平原则D: 主体地位平等原则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B 【.解析】根据题干中的关键字眼“完全的意志的自由”和“自主”,可看出这体现的是民事活动自愿原则。答案选B。 本题相关知识点: 诚实信用原则,本意是要求按照市场制度的互惠性行事。在缔约时,诚实并不欺不诈;在缔约后,守信用并自觉履行。民法规定该原则,使法院在审理具体案件中,能主动干预民事活动,调整当事人利益摩擦,使民事法律关系符合正义的要求。 民事活动公平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在民事主体之间发生利益关系摩擦时,以权利和义务是否均衡来平衡双方的利益。 主体地位平等原则是指主体的身份平等。身份平等是特权的对立物,是指不论其自然条件和社会处境如何,其法律资格亦即权利能力一律平等。18、单选题 某图书馆复印室复印图书、报刊资料,由私人自费订购,该行为属于_ A: 为个人学习、研究、使用他人已发表的著作B: 提供科研成果,为教学、科研服务C: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传播其作品D: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其作品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根据著作权法第10条规定,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因此该图书馆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复制权。19、单选题 孙某丈夫外出做买卖五年未归,也没有任何音讯,孙某欲改嫁,下面说法正确的是_ A: 孙某丈夫视为死亡,孙某可以直接改嫁B: 孙某丈夫不论是生还是死,孙某均可以改嫁C: 孙某丈夫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后,孙某可以改嫁D: 孙某丈夫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孙某可以改嫁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宣告死亡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自然人为死亡人的制度。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宣告死亡与自然死亡具有相同法律后果。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本题中,孙某丈夫外出做买卖五年未归,也没有任何音讯,因此孙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且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孙某可以改嫁。故本题答案为D。20、单选题 小女孩甲(8岁)与小男孩乙(12岁)放学后常结伴回家。一日,甲对乙讲听说我们回家途中的王家昨日买了一条狗,我们能否绕道回家?”乙答:“不要怕!被狗咬了我负责。”后甲和乙路经王家同时被狗咬伤住院。该案赔偿责任应如何承担?_ A: 甲和乙明知有恶犬而不绕道,应自行承担责任B: 乙自行承担责任,乙的家长和王家共同赔偿甲的损失C: 王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D: 甲、乙和王家均有过错,共同分担责任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害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本题中,甲乙受到损害都是由于王家的狗造成,因此王家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除非受害人甲乙故意或重大过失。而本题中不能认为甲乙及其监护人对所受伤害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也不能认为乙及其监护人对甲所受损害有过错。21、多选题 王奉与李海发生口角,王奉将李海打伤。刘山见状,上前劝架,王奉失手将劝架的刘山打中要害,伤害致死。刘山死后,刘家发生财产继承。在本案中,属于行为的是_ A: 王奉对于李海的被伤害B: 王奉对于刘山的死亡C: 刘山的死亡对于刘家的财产继承D: 刘山的死亡对于李海的被伤害 参考答案: AB 本题解释:【答案】AB。.解析:在本题中,王奉的伤害行为对于李海被伤害、刘山的死亡而言,属于行为,并且为不合法行为。因为其殴打行为是受意志支配的,并且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侵权行为。而刘山的死亡对于刘家的财产继承而言,属于事件,因为刘山的死亡是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的,并引起了财产继承的法律后果。D选项刘山的死亡对李海的被伤害之间没有联系,是单独发生的两个事件。22、单选题 依据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一情况可授予专利权?_ A: 甲发明了仿真伪钞机B: 乙发明了对糖尿病特有的治疗方法C: 丙发现了某植物新品种D: 丁发明了某植物新品种的生产方法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这是一个直接考查法律条文的题目。专利法第5条规定:“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本题选项A即属此种情形。依据该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1)科学发现。(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选项B即属此种情形。(4)动物和植物品种。选项C即属此种情形。(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依据该条第2款的规定,对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故选项D中丁发明了某植物新品种的生产方法应当授予专利权。23、多选题 甲的一只羊走失,被乙拾得赶回家中,饲养半月后被甲发现,但乙拒绝返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_ A: 甲有权请求乙返还走失的羊B: 乙若返还该羊,有权要求甲给付其饲养中实际支出的费用C: 甲乙之间发生无因管理的法律关系D: 甲若拒绝给付乙饲养羊实际支出的费用,乙可以留置该羊 参考答案: ABCD 本题解释:【答案】ABCD。.解析:物权具有追及效力,甲的羊走失不导致甲丧失对羊的所有权,因此甲可以要求乙返还。甲乙之间发生无因管理的法律关系,乙返还该羊,有权要求甲给付其饲养羊实际支出的费用,如果甲拒绝给付,根据物权法第230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江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24、单选题 王某现年17岁,高二学生,平时创新能力极强,其研究创造的一个小发明获得专利,并且经济价值较高。专利权的申请、使用和由此所获取的收入的处理一概由王某的父亲予以安排,王某的父亲从事的下列各种行为中,违背了民法通则规定的监护责任的是_ A: 将王某对该发明创造的专利权转让给某公司,但转让价格比市场价格略低B: 将专利权转让部分所得以王某的名义购买房产一处C: 将所购买的房产租与他人,收取租金D: 将专利权转让所得中的一万元以王某名义捐献给某贫困地区的希望小学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王某虽然现年17岁,并且因为自己的发明创造而取得不菲的收入,但并不是劳动成年人,所以仍然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王某的父亲为其监护人。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公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D选项中王某的父亲将专利权转让所得中的1万元捐献给希望小学,虽然是以王某的名义,但不符合“为被监护人的利益”的条件,所以违背了监护职责,当选。而ABC选项中王某的父亲的行为都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依法履行监护权利的行为,应注意的是A选项中转让价格虽然比市场价格略低,但属于正常的价格波动,并没有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25、单选题 甲、乙就一套登记在乙名下的房屋的所有权问题发生争议,法院判决该诉争房属于甲所有,判决已于2012年3月10日生效。2012年3月15日,甲就该房屋与丙签订了买卖合同,但由于甲还没来得及办理变更登记,至今房屋仍登记在乙的名下。目前,丙的父亲丁已搬进该房屋内居住,房屋的所有人是_。 A: 甲B: 乙C: 丙D: 丁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A.解析物权法第28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故该房屋自2012年3月10日起归甲所有。该法第31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故甲、丙之间买卖房屋的合同不发生物权效力,房屋的所有权人仍为甲。本题正确答案为A。26、多选题 根据我国合同法,以下对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风险负担的表述错误的是_ A: 特定物的风险在合同成立后即由买受人承担B: 在途货物的风险自合同成立后即转移给买受人C: 需要运输的标的物,自交付给买受人后风险转移给买受人D: 在买受人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拒绝受领的情况下,风险转移给买受人 参考答案: ABCD 本题解释:【答案】ABCD。.解析:根据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知A项说法不正确。第144条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B项缺少限定条件。根据第141条第1款规定:“出卖人应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第145条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141条第2款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可知C项错在风险应是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转移。根据第148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可知D项错误。27、多选题 甲将前女友乙的照片传到互联网上,并公开她的姓名、电话、单位名称等,且捏造事实恶意诽谤,乙发现后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但遭拒绝。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_。 A: 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甲的行为承担补充责任B: 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隐私权C: 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名誉权D: 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甲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答案: BCD 本题解释:BCD。.解析甲未经允许将前女友乙的照片、姓名、电话等传到互联网上,侵犯了乙的隐私权,因此B项正确。甲捏造事实对乙进行恶意诽谤,侵犯了乙的名誉权,因此C项正确。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3款的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网络服务提供者拒绝了乙的删除要求,在已经知道甲的行为涉嫌侵权的情况下仍不采取措施,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因此A项错误,D项正确。28、单选题 某商场在促销活动期间贴出醒目告示本商场家电一律试用20天,满意者付款。”王某从该商场搬回冰箱一台,试用期满后退回,商场要求其支付使用费100元。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_ A: 王某不应支付使用费,因为双方没有约定使用费B: 王某应支付使用费,因为其行为构成了不当得利C: 王某应支付按冰箱平均寿命折算的使用费D: 王某应与商场分摊按冰箱平均寿命折算的使用费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合同法第171条规定,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而对于使用费法律既没有规定,当事人也没有约定,故王某可以不支付。A正确。29、单选题 某宾馆为了8月8日的开业庆典,于8月7日向电视台租借一台摄像机。庆典之日,工作人员不慎摔坏摄像机,宾馆决定按原价买下,以抵偿电视台的损失,遂于8月9日通过电话向电视台负责人表明此意,对方表示同意。8月15日,宾馆依约定向电视台支付了价款。摄像机所有权何 时转移?_ A: 8月7日B: 8月8日C: 8月9日D: 8月15日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8月7日买方占有,合同生效的时间是8月9号,所以,买方自8月9日取得所有权。30、判断题 未成年人和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公民不能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其房地产买卖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_ 参考答案: 正确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正确 .解析: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进行与其行为能力不符的民事活动。31、单选题 按照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_ A: 配偶子女父母B: 兄弟配偶子女C: 子女父母兄弟D: 父母兄弟配偶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 【.解析】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袒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32、多选题 张某旅游时抱着当地一小女孩拍摄了一张照片,并将照片放在自己的博客中,后来发现该照片被用在某杂志的封面,并配以“母女情深”的文字说明。张某并未结婚,朋友看到杂志后纷纷询问张某,熟人对此也议论纷纷,张某深受困扰。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_ A: 杂志社侵害了张某的肖像权B: 杂志社侵害了张某的名誉权C: 杂志社侵害了张某的隐私权D: 张某有权向杂志社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参考答案: ABD 本题解释:【答案】ABD。.解析:本题中,杂志社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了张某的肖像,所以侵害了张某的肖像权,A的说法正确;另外,张某是未婚女子,却被配以“母女情深”的文字说明,且受到熟人对她的纷纷议论,其名誉权也受到了侵害,B的说法正确。至于隐私权,因为杂志社的行为并未对张某的隐私进行侵害,C的说法错误;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D的说法正确。故本题正确答案是ABD。33、单选题 甲乙各牵一头牛于一桥头相遇。甲见状即对乙叫道:“让我先过,我的牛性子暴,牵你的牛躲一躲”。乙说“不怕”,继续牵牛过桥,甲也牵牛上桥。结果二牛在桥上打架,乙的牛跌入桥下摔死。乙的损失应由谁承担?_ A: 甲应负全部赔偿责任B: 应由乙自负责任C: 双方按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责任D: 双方均无过错,按公平责任处理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31条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本题中,甲明知其牛的性子暴,如果与乙的牛相遇会打架而未采取措施避免;而乙在明知二牛在桥上相遇会打架的情况下也未采取避免措施。因此甲乙二人对于“二牛在桥上打架,乙的牛跌入桥下摔死”都有过错,应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故选项C为正确答案。34、判断题 在民法中,把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并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且精神正常的自然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_ 参考答案: 正确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正确 .解析: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题说法正确。35、单选题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或不能构成法律关系?_ A: 张三经李四(精神病人)的父母同意而收养李四B: 甲乙根据合同法订立抵押合同C: 甲年满10周岁时向乙购买了价值1000元的自行车D: 甲与乙约定选择法院管辖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D 这道题出的有点问题,暂时锁定下,有些地方选的答案是C,在这里个人认为是D36、单选题 甲、乙各以20%与8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出租给丙。现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请问下列表述中哪一说法是正确的?_ A: 乙有优先购买权,丙没有优先购买权B: 丙有优先购买权,乙没有优先购买权C: 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两人处于平等地位D: 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乙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丙的优先购买权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78条第3款规定,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此外,依据民通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因此,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时,就存在两个优先购买权,即基于按份共有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和基于租赁合同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但基于按份共有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实际是基于财产所有权而产生的,根据“物权优先于债权”原则,效力优于基于租赁合同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故只有选项D为正确答案。37、单选题 甲未经授权以乙的名义订立合同,该合同的性质为_。 A: 绝对无效合同B: 相对无效合同C: 效力待定合同D: 无权代理合同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不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其效力是否发生尚未确定,而有待其他行为使之确定的合同。在乙追认之前,合同既不是生效的也不是无效的。C正确。A、B明显错误。主要是D项,本题也是一种无权代理合同,在某种程度上D项也是正确的。但是无权代理合同不一定无效,本题的主旨是考察合同的效力问题。所以D项应当排除。38、多选题 王某骑自行车被一违章车辆撞倒,王某当时未感到损伤,只是自行车被撞坏,通过协商,司机赔偿了自行车费300元。但两年后王某感到经常头晕,经过医院检查确诊为中度脑震荡,原因就是上次的撞车事件。王某为此花了3000元治疗费。王某出院后要求当时的司机赔偿,司机不同意,于是王某起诉至法院。下列说法错误的是_。 A: 原告2年后才向法院起诉,诉讼时效已过B: 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从伤势确诊时开始计算,因此诉讼时效未过C: 原告向法院起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D: 该案的诉讼时效应当从撞车之时开始计算 参考答案: AD 本题解释:AD.解析民通意见第168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曰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本案中的情况,即应从王某伤势被确诊后开始计算,因此王某起诉司机并未超过诉讼时效。B、C项说法正确,而A、D项说法错误,本题答案选AD。39、多选题 甲小区王某等住户因车位问题与该小区的开发商乙公司发生争议。乙公司与王某等住户的购房合同规定:乙公司将为本楼住户提供地下停车场的停车车位。但王某等住户搬进小区后,发现乙公司已将该楼50多套房连同地下停车场卖给了丙公司。丙公司明确表示,地下停车场的车位仅供本楼本单位的职工使用,其他住户要停车必须按每天15元的标准缴费。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_ A: 地下停车场属于业主共有部分,乙公司无权转让B: 王某等住户可以根据其与乙公司的购房合同追究乙公司的违约责任C: 王某等住户有权无偿使用地下停车场的停车车位D: 丙公司是地下停车场的新的所有权人,有权决定停车场的使用方式 参考答案: BD 本题解释:【答案】BD。.解析:根据物权法第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