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项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共21页).doc
-
资源ID:17337699
资源大小:64KB
全文页数:21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积分:20金币
快捷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扫一扫登录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审批项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共21页).doc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审批项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审批部门:市消防支队前置件:(企业提供)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3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4消防设计文件(注: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当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依法需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应当提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出具审批件: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审批时限:15个工作日设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年5月1日起施行);公安部令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2012年11月1日修订)规定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流程图建设单位申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行政大厅接件员对申报材料审查,并进行受理。即时办结。建审员按照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图纸检查;拟定审核意见。13个工作日办结。接件员送达WS01经技术复核人复核,部门领导审核,签批领导审批,出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转交给行政大厅接件员。1个工作日办结。 行政大厅接件员通知建设单位领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1个工作日办结。审批项目: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审批部门:气象局前置件:(企业提供)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报表;2、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出具的有关技术评价意见、雷击风险评估报告;3、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出具审批件: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审批时限:即办设定依据:防雷减灾管理办法、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流程图申请人领取并填写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科员受理,即时办结申请材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补充材料提交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科员受理(10分钟)并初审(30分钟)申请人补充材料,重新申报审核书面材料。科长审核(30分钟),领导签批(10分钟),制作证书(10分钟)核发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科员办理,即时办结审批项目: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审批审批部门:人防办前置件:(一)、企业提供:1、许可申请书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申请表(表格由人防办提供);2、工程项目规划定位图(规划局文件);3、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套);4、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局文件);5、参建单位法人执照及资质证明;6、防空地下室质量监督手续。(二)、审批部门之间共享:1、工程项目批准文件(发改委文件);2、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文件);3、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局文件);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出具审批件: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审批时限:8个工作日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条例第九条,黑龙江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第八条,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中发【2001】9号)第九条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申请人咨询事宜,领取并填写行政许可申请书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要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申请表,按人防要求到规划部门对所申报的建设项目与防空地下室建设同步规划,并按人防要求组织设计,科员受理,即时办结。申请人补充材料,重新申报申请人提交行政许可申请书、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申请表及前置件,科员当场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科员办理,即时办结。申请材料不全,一次性告知补充材料审核材料后,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现场踏查,申请人领取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告知行政许可陈述申辩告知书经科长审核,主管主任、主任签批,7个工作日办结。科员填写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1个工作日办结。 申请人接到通知后到行政服务中心人防办窗领取口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签收行政许可文书送达回证,科员受理,即时办结。审批项目: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审批部门:建设局前置件:(一)、企业提供:1、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2、银行出具的招标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证明材料。(二)、审批部门之间共享:1、招标项目的立项批准文件;2、招标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招标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出具审批件: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审批时限:即办设定依据: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6条,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第3条。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流程图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市场办招标科科员受理并发放报建表审批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市场办招标科科员受理资料不齐全当场告知补办资料齐全市场办招标科收取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及建设工程项目报建所需要件,要件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存档备案,进行报建建设局窗口受理并审批文件审批项目: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监督管理及备案审批部门:城乡建设局前置件:(一)、企业提供:1、招标文件;2、评标报告。(二)、审批部门之间共享:1、招标项目的立项批准文件;2、招标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中标通知书;4、银行出具的招标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证明材料;5、招标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出具审批件:无审批时限:即办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备案文件管理暂行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监督管理及备案流程图 建设单位提出备案申请要件不全或有错的当场告知补办审核备案要件要件符合要求,存档备案审批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审批部门:城乡建设局前置件:(一)、企业提供:1、承包方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2、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3、工程量清单、报价书;4、工程质量保修书;5、实行担保的,提供担保合同或保函;(二)、审批部门自行完善存档:1、中标通知书;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发包方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出具审批件:无审批时限:3个工作日设定依据: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黑建造价200816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流程图前置件材料不齐全,科员告知补齐后,再提交给行政中心服窗口申请人到行政中心窗口申请提交建筑施工系列合同前置件材料,科员受理登记,1个工作日办结对申请人提交的招标书、投标书或工程量清单、报价书进行审核,科员受理,2个工作日办结审查合格进行备案登记,科长签字,即时办结审批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审批部门:城乡建设局前置件:(一)、企业提供:1、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2、经中标施工单位技术部门和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3、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和监理合同;4、经中标监理单位技术部门批准的监理规划;5、监理单位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二)、审批部门自行完善存档: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包括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及答复意见;2、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出具审批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书审批时限:即办设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流程图申请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领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申请表承办人(A角、B角)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核 一次性告知申办所需材料申请人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审查不合格告知补正 初审后,报科长进行复核综合科科长进行复核 核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书审批项目:建设工程安全措施审查备案审批部门:城乡建设局前置件:(一)、企业提供:1、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2、临时设施规划和搭建情况;3、安全生产费用确定和计划;4、临时用电、土方、模板、脚手架、起重吊装以及有关相邻建筑物保护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措施;5、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6、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有关安全管理人员名册;7、缴纳意外伤害保险凭证;8、安全生产费用专项存款凭证。(二)、审批部门之间共享:1、工程中标通知书。出具审批件: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审查(备案)书审批时限:1个工作日设定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93号)、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9号)。建设工程安全措施审查备案流程图备案存档,科员即时办结申请人补充材料,重新申报申请人提交前置件,大厅受理申报材料。材料不全,一次告知补充材料材料齐全报科长审阅和签批,发放备案书。1个工作日办结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审批单位:各县(市)区人社局前置件:(一)、企业提供:1、佳木斯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费申请登记表;2、告知承诺书(申请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用);3、建设开发、建筑业(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承包等)企业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自然人作为建设单位的,应当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4、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5、建设开发、建筑业(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承包等)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6、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副本)。(二)、审批部门之间共享: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2、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出具审批件:佳木斯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审查意见书审批时限:即办设定依据:黑龙江省农民工工资保障规定(省政府2004第3号令)、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的通知。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启动支付、补缴、返还流程受理登记:建设单位领取并填写下列资料: 1、佳木斯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费申请登记表。 2、告知承诺书。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审验签批:审核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 1、佳木斯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费申请登记表。 2、告知承诺书。 3、企业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 4、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副本)。 6、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审批。 7、主管领导审批。缴纳工资保障金:1、建设单位持已签发的佳木斯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费基数审核单到建设银行缴费。 2、建设单位持已签发的佳木斯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审查意见书及收款凭证(现金缴款单回联或转账回联)到建设部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批准开工报告。 启动支付工资保障金:1、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佳木斯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启动支付意见书。 2、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派员现场监督发放拖欠农民工工资,并将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支付名册附(启动支付意见书)后存档备查。3、建设银行应依据启动支付意见书支付农民工工资。 返还工资保障金:1、缴费单位竣工满六十日后出具由建设单位签署同意的工程竣工备案证。 2、劳动保障监察局核查施工期间工资发放情况。 3、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佳木斯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本、息)返还意见书。 4、办理一次性退还本、息相关业务。补缴工资保障金:佳木斯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责任单位启动支付了工资保障金后,应当及时下达行政处理决定和整改指令,责令责任单位限期等额补缴已经启动支付的工资保障金。 审批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审批部门:城乡建设局前置件:(一)、企业提供: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2、劳动部门出具的工资保障金证明;3、建设项目资金落实证明。(二)、审批部门之间共享:1、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中标通知书(施工、监理);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手续;5、安全监督手续、质量监督注册手续;6、已备案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监理合同。出具审批件: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黑龙江省农民工工资保障规定。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审批流程图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受理,施工许可申请表及相应申办材料,窗口受理并核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予受理市场办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审批申请材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科长审查,局长会签,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政务中心窗口印发许可证盖章在政务中心电子显示屏公示办结专心-专注-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