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饮水安全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共25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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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饮水安全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共25页).doc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洛阳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饮水安全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按照中共洛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市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通知(洛巡201842号)有关要求,本着照单全收、举一反三、深入查摆、全面整改的原则,为全面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切实做好巡察反馈饮水安全问题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实效,现结合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及目标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论述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为统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落实“两个坚决维护”,聚焦巡察反馈的饮水安全问题,认真查摆反思,剖析问题根源,按照“突出问题导向、搞好统筹兼顾、从根源解决问题、建立制度巩固成果”的原则,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通过扎实有效的整改,全面落实市水务局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转变作风,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全面提升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水平,为推动全市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奠定坚实水利支撑。二、整改内容及措施(一)部分项目闲置未能充分发挥效益(共性问题)。具体内容:市县两级巡察组查看的589个饮水安全项目中,63个项目闲置或未发挥效益。整改措施:(1)市水务局9月21日召开党组会,听取巡察反馈问题情况汇报,研究布置下步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做到有部署、有计划、有落实、有督察、有效果。(2)市水务局督促各相关县采取有效措施,针对闲置项目,列出清单台账,逐项整改销号解决,确保闲置项目发挥效益。(3)市水务局强化问题导向,督促各县进一步提高认识,举一反三,对辖区工程开展全面排查,发现闲置问题统一造册建立整改台账,全面整改。责任领导:翟文亮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及各县(市)水利(水务)局整改时限:11月10日1.洛宁县陈吴乡寨根村饮水安全工程建成后无法使用。具体内容:洛宁县陈吴乡寨根村2018年饮水安全项目投资52.2万元,设计沿用的2012年饮水管道已大部分损毁,但项目实施时未预算管道费用,致使该项目建成后无法使用。整改措施:(1)洛宁县水利局针对陈吴乡寨根村工程实际情况立即采取措施,经洛宁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同意,将陈吴乡寨根村项目列入洛宁县农村饮水安全维修项目范围,加快施工进度,确保10月20日完成整改任务。(2)洛宁县水利局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洛宁县饮水安全工程,发现闲置问题统一造册建立整改台账,全面整改。责任领导:朱学武责任单位:洛宁县水利局整改时限:10月20日2.伊滨区寇店镇五龙村饮水安全工程闲置半年左右。具体内容:伊滨区寇店镇五龙村2017年饮水安全工程,前期工程已完工,但因未及时通电仍不能正常使用,闲置半年左右。整改措施:(1)伊滨区社会事务局针对寇店镇五龙村工程实际,尽快研究、安排布置,为寇店镇五龙村供水工程配套供电设备,及时通电,确保工程尽快投入使用,发挥效益。(2)伊滨区社会事务局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全面排查伊滨区饮水安全工程,发现闲置问题统一造册建立整改台账,全面整改。责任领导:靳洪涛责任单位:伊滨区农村社会事务局整改时限:11月10日3.孟津县小浪底镇梁村、卞家庄村饮水安全工程未投入使用。具体内容:孟津县小浪底镇梁村2017年饮水项目因出水量较小,至今未投入使用;卞家庄村1994年建有两口水井,因主管道生锈老化,跑冒滴漏严重,已无法正常使用。整改措施:(1)孟津县水利局结合小浪底镇梁村、卞家庄村两个村饮水安全工程实际,对两个村饮水现状全面评估,尽快安排工程措施。小浪底镇梁村机井属扶贫办整村推进项目,孟津县水利局已为其实施管网工程。目前,全村饮水使用原有机井饮水,水量正常满足需要,群众饮水正常,已经整改完毕;卞家庄村属非贫困村,贫困人口30户以下,县水利局经评估,卞家庄村两口浅井,出水量较少但基本能够满足群众用水需求;结合卞家庄村群众意愿,县水利局计划将卞家庄村纳入2019年安全饮水规划,积极争取资金,尽快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尽快开工,力争2019年6月底前完工,彻底改善卞家庄村群众饮水条件。(2)孟津县水利局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孟津县饮水安全工程,发现闲置问题统一造册建立整改台账,全面整改。责任领导:许占利责任单位:孟津县水利局整改时限:2019年6月4.嵩县多个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闲置。具体内容:嵩县九皋镇马沟村、王村红椿组、车村镇陈楼村等多个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闲置。整改措施:(1)嵩县水利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结合九皋镇马沟村、王村红椿组、车村镇陈楼村等工程实际,逐个分析评估,制定具体措施,逐个整改,确保工程重新发挥效益;(2)嵩县水利局加大宣传引导,教育群众逐步使用新建的工程;(3)对工程管水员进行系统培训,要求其定时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定时启动。确保干旱季节引水工程断水时,本工程能正常使用。(4)嵩县水利局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嵩县饮水安全工程,发现闲置问题统一造册建立整改台账,全面整改。责任领导:索现军责任单位:嵩县水利局整改时限:10月30日5.新安县10余处项目因各种原因闲置。具体内容:新安县南李村镇梭罗村、韦庄村、磁涧镇候沟村等10余处项目因各种原因闲置。整改措施:(1)新安县水利局7月6日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结合南李村镇梭罗村、韦庄村、磁涧镇候沟村等10余处项目实际,逐个分析评估,制定具体措施,逐个整改,确保工程重新发挥效益;对于2018年已经规划实施工程、近期能整改到位的韦庄村将于10月中旬整改到位;对于2018年暂未规划实施工程的中沟村、中岳村列入新安县应急工程,尽快按程序组织实施,力争2019年6月整改到位。(2)新安县水利局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新安县饮水安全工程,发现闲置问题统一造册建立整改台账,全面整改。责任领导:邓朝晖责任单位:新安县水利局整改时限:2019年6月底(二)水质监测工作进展较慢(共性问题)。具体内容:水质监测工作进展较慢。整改措施:(1)市水务督促指导各县加大调查统计力度,尽快弄清全市自备井、水窖等分散供水底数,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全部纳入水质监测工作范畴。(2)市水务局结合当前各县水质监测工作进展,加大督查督导力度,重点督促水质监测工作进展较慢的汝阳县、嵩县,切实加快水质监测工作。(3)市水务局督促各县水利部门协调水质检测机构,加快取水样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实验室水质化验进程,尽快出具水质化验报告,切实提高工程检测率,尽快完成年度检测任务。同时,督促各县针对检测不合格的村,根据不合格指标,采取具体措施,确保群众饮水水质达标。(4)市水务局督促各县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政策宣传力度,通过标语、电视、媒体、发放宣传手册等办法,加强宣传,提高群众对水质检测和饮用水消毒的重要性认识,提高消毒设备的利用率。(5)饮水安全水质检测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市水务局将督促各县建立有效的水质监测制度,长期开展水质监测工作,确保群众饮水安全。责任领导:翟文亮责任单位:洛阳市水务局及各县(市)水利(水务)局整改时限:11月10日前完成年度饮水安全水质监测任务;长期坚持饮水安全水质监测工作。6.全市集中供水工程监测慢(共性问题)。具体内容:截止目前,全市集中供水工程应监测4058处,实际监测2790处,监测率68.8%,其中92处水质不达标,影响6.5万余人生活用水。整改措施:(1)市水务局结合当前各县水质监测工作进展,加大督查督导力度,重点督促水质监测工作进展较慢的汝阳县、嵩县,切实加快水质监测工作。(2)市水务局督促各县水利部门协调水质检测机构,加快取水样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实验室水质化验进程,尽快出具水质化验报告。(3)饮水安全水质监测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市水务局将督促各县建立有效的水质监测制度,长期开展水质检测工作,特别是对水质不达标的92处工程,要采取措施实现水质达标,确保群众饮水安全。责任领导:翟文亮责任单位:洛阳市水务局及各县(市)水利(水务)局整改时限:11月10日前完成年度饮水安全水质监测任务;长期坚持饮水安全水质监测工作。7.自备井水窖底数不清且监测比例低(共性问题)。具体内容:市水务局对全市自备井、水窖底数不清,自备井、水窖监测比例较低。各地监测范围均未达到全覆盖,监测频次也未达到相关要求。多数县市仅将水质检测范围限定为水利部门实施的饮水安全工程,群众自备井、水窖检测比例极低,饮水安全问题需持续关注。整改措施:(1)市水务督促指导各县加大调查统计力度,尽快弄清全市自备井、水窖等分散供水底数,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全部纳入水质检测工作范畴。(2)市水务局督促各县水利部门协调水质检测机构,加快取水样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实验室水质化验进程,尽快出具水质化验报告。(3)市水务局结合当前各县水质检测工作进展,加大督查督导力度,重点督促水质检测工作进展较慢的汝阳县、嵩县,切实加快水质检测工作。(4)饮水安全水质检测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市水务局将督促各县建立有效的水质检测制度,长期开展水质检测工作,确保群众饮水安全。责任领导:翟文亮责任单位:洛阳市水务局及各县(市)水利(水务)局整改时限:10月30日前完成自备井水窖底数清查;11月10日前完成年度饮水安全水质监测任务;长期坚持自备井水窖水质监测。8.宣传力度不够(共性问题)。具体内容:宣传力度不够,部分群众对水质检测和饮用水消毒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甚至不愿意使用消毒设备。整改措施:(1)市水务局督促各县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政策宣传力度,通过标语、电视、媒体、发放宣传手册等办法,加强宣传,提高群众对水质检测和饮用水消毒的重要性认识,提高消毒设备的利用率。(2)市水务局督促各县水利部门协调水质检测机构,加快取水样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实验室水质化验进程,尽快出具水质化验报告。(3)饮水安全水质检测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市水务局将督促各县建立有效的水质检测制度,长期开展水质检测工作,确保群众饮水安全。责任领导:翟文亮责任单位:洛阳市水务局及各县(市)水利(水务)局整改时限:长期坚持9.宜阳县工程未检测即投用。具体内容:宜阳县2016、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未进行水质检测即投入使用。整改措施:宜阳县积极推进饮水安全水质监测工作,2018年5月份,按照宜阳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由宜阳县卫生局疾控中心牵头,水利局配合,对全县农村饮水工程的水质开展检测化验工作。县疾控中心对全县353个行政村中存在农村饮水安全的347个行政村均提取了水样,主要是对集中供水工程进行采集水样检测,对洛河川区使用自备井较多的行政村也是随机抽取一个点进行检测。责任领导:樊志强责任单位:宜阳县水利局整改时限:10月30日10.偃师市单村工程检测不到位。具体内容:偃师市128处单村饮水工程,项目建成验收时进行一次水质检测后,未再按要求进行定期检测。整改措施:(1)偃师市针对128处单村饮水工程实际,及时安排布置,加快2018年年度水质检测工作,确保10月30日完成年度水质监测任务;(2)偃师市强化长效机制,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GB5749-2006)及国家发改委、水利部有关,确定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指标,把饮水安全水质监测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长期坚持组织开展水质检测工作,确保农村群众饮用水水质安全。责任领导:刘洪波责任单位:偃师市水利局整改时限:10月30日前完成128处单村饮水工程及偃师市2018年年度饮水安全水质检测工作任务;长期坚持农村饮水安全水质监测工作。11.汝阳县消毒设备未使用。具体内容:汝阳县上店镇布河村2017年饮水工程,水质检测大肠杆菌超标,增加三台消毒设备,但未投入使用。整改措施:(1)汝阳县水利局结合上店镇布河村工程实际,督促上店镇政府对布河村饮水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消毒设备运行培训,尽快恢复消毒设备运行。(2)汝阳县水利局结合全市工作安排,加强农村饮水安全政策知识宣传,提高群众对水质检测和饮用水消毒的重要性认识,提高消毒设备的利用率。(3)汝阳县水利局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汝阳县饮水安全工程消毒设备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全面整改。责任领导:杜江波责任单位:汝阳县水利局整改时限:10月30日12.伊滨区消毒设备未使用水质未检测。具体内容:伊滨区对2017年以前实施的饮水安全项目跟踪监管不到位,消毒设施未投入使用,也未按要求定期进行水质检测。整改措施:(1)伊滨区农村社会事务局结合辖区饮水安全工程实际,尽快研究布置,尽快摸底排查,对辖区饮水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消毒设备运行培训,督促有关乡镇尽快恢复消毒设备运行。(2)伊滨区农村社会事务局结合辖区饮水安全工程实际,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尽快组织有关乡镇启动饮水安全水质检测工作。(3)伊滨区农村社会事务局切实加强工程建后指导,督促各镇及项目村落实管理责任,健全管理管护制度,把饮水安全水质监测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长期坚持,确保群众用水安全。责任领导:靳洪涛责任单位:伊滨区农村社会事务局整改时限:11月10日13.新安县自备井水窖未检测。具体内容:新安县还有4.8万人使用自备井、2000余人使用水窖生活。整改措施:(1)新安县水利局针对“4.8万人使用自备井、2000余人使用水窖生活”的实际情况,及时安排布置,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将自备井、水窖纳入水质监测工作范围,加快2018年年度水质检测工作,确保10月30日完成年度水质监测任务。(2)新安县强化长效机制,按照已制定关于印发新安县农村饮用水水质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 新政办 2018100号)明确镇、村、疾控中心、水务局各方职责,把饮水安全水质监测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长期坚持组织开展水质检测工作,形成常态化,确保农村群众饮用水水质安全。责任领导:邓朝晖责任单位:新安县水利局整改时限:10月30日前完成年度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任务;长期坚持农村饮水安全水质监测工作。14.嵩县自备井水窖未检测。具体内容:嵩县自2001年以来建有近1万口水窖。自备井和水窖水质定期检测缺失,群众饮水安全无法保证。整改措施:(1)嵩县水利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方案,针对“2001年以来建有近1万口水窖。自备井和水窖水质定期检测缺失,群众饮水安全无法保证”的实际情况,及时安排布置,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将自备井、水窖纳入水质监测工作范围,加快2018年年度水质检测工作,确保11月10日前完成年度水质监测任务。(2)嵩县水利局党组强化长效机制,把饮水安全水质监测工作做为一项基础性工作,长期坚持组织开展水质检测工作,要求各单位密切配合对自备井和水窖水质每年巡检2次,确保农村群众饮用水水质安全。责任领导:索现军责任单位:嵩县水利局整改时限:11月10日前完成年度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任务;长期坚持农村饮水安全水质监测工作。(三)工程质量问题多发15.各县市饮水安全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共性问题)。具体内容:实地查看各县(市)区饮水安全项目发现,不同程度存在项目招投标程序不规范、施工监管不到位、竣工验收不严格、工程质量有瑕疵等问题。整改措施:(1)市水务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督促各县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建立长效机制,规范项目招投标程序,加强施工监管,严把工程质量,制定工程验收方案,从严进行工程验收,确保工程优质,使群众吃上安全水、放心水。(2)市水务局督促各县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建立台账,全面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个不到位的追究有关县(市)人员责任。责任领导:翟文亮责任单位:洛阳市水务局及各县(市)水利(水务)局整改时限:长期坚持16.嵩县饮水安全工程缩水严重。具体内容:嵩县黄庄乡古垛村、范坡镇田庄村、木植街大力坡村饮水安全工程缩水严重。黄庄乡古垛村1号大口井设计深6米,实际仅2.5米;范坡镇田庄村田沟组和东沟组大口井设计深7米,实际分别为3.8米和1.8米,与设计要求不符。整改措施:(1)嵩县水利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结合黄庄乡古垛村、范坡镇田庄村、木植街大力坡村饮水安全工程现状和实际情况,组织业主、监理、设计单位分析研判,如工程现状不能满足群众用水需求,则采取扩大大口井井口直径,增加蓄水量并开挖泵坑的办法予以解决。如工程现状能够满足群众用水需求,则结合群众用水实际,对工程进行维护加固。(2)嵩县水利局党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深入调查,依法追究工程建设相关单位、人员违规违纪行为。(3)嵩县水利局党组要求相关单位做好工程复核相关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嵩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发现问题,全面整改,杜绝此类现象的再次发生。责任领导:索现军责任单位:嵩县水利局整改时限:10月30日17.偃师市饮水安全工程未按图纸施工。具体内容:偃师市付店镇参驾店村、邙岭镇周山村饮水安全项目偷工减料,未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整改措施:(1)偃师市水利局责令施工单位对参驾店未按照图纸施工的管理房房顶补做防水,安装落水管,对损坏的石棉瓦统一更换为彩钢瓦;(2)偃师市水利局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对周山安装杂乱的三相电路进行整理,对照设计图纸,对管理房刷仿瓷涂料并在机井房检修孔上加装检修盖;(3)偃师市水利局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在今后的项目实施中严格按照偃师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监督项目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责任领导:刘洪波责任单位:偃师市水利局整改时限:10月30日18.孟津县饮水安全工程涉嫌围标串标。具体内容:孟津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工程招标过程中,中启建设公司、河南中阳建设公司、陕西中岭建设公司等多家单位标书高度雷同,涉嫌围标串标。整改措施:(1)孟津县水利局针对此问题展开调查,如果属实,依法追究工程建设相关单位、人员违规违纪行为。(2)孟津县水利局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孟津县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相关工作,发现问题全面整改,杜绝此类现象的再次发生。责任领导:许占利责任单位:孟津县水利局整改时限:11月10日19.孟津县饮水安全工程偷工减料。具体内容:孟津县2018年白鹤镇赵岭村项目偷工减料,将要求的镀锌管改为铁质管材。整改措施:(1)孟津县水利局立即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按要求采用镀锌管材。(2)孟津县水利局针对此问题展开调查,如果属实,依法追究工程建设相关单位、人员违规违纪行为。(3)孟津县水利局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孟津县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相关工作,发现问题全面整改,杜绝此类现象的再次发生。责任领导:许占利责任单位:孟津县水利局整改时限:10月30日20.汝阳县饮水安全工程质量差。具体内容:汝阳县柏树乡枣林饮水安全项目设计为4眼深水井,施工中变更为浅水井,管网还多处漏水,涉及覆盖20个村民组,仅有8个村民组能够正常使用。整改措施:(1)汝阳县水利局针对柏树乡枣林饮水安全项目实际,立即组织人员深入柏树乡枣林村逐个自然村进行排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分类处理,督促乡、村两级加大这些问题协调整改力度,促使工程尽快通水使用。(2)汝阳县水利局针对此问题展开调查,如果存在违规行为,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同时依法追究工程建设相关单位、人员违规违纪行为。(3)汝阳县水利局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汝阳县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相关工作,发现问题全面整改,杜绝此类现象的再次发生。责任领导:杜江波责任单位:汝阳县水利局整改时限:10月30日(四)工作作风不扎实21.市水务局牵头抓总作用发挥不到位(共性问题)。具体内容:市扶贫办、市水务局对全市饮水现状掌握不准确、数据不扎实,满足于自己的分内工作,站位全市脱贫攻坚大局考虑不够,沟通不充分,工作中存在脱节现象,上下左右沟通协调不畅。巡察发现,各县(市)区水利局针对扶贫办2017年以前实施的饮水安全工程后续监管、技术服务不到位;国土局土地整理项目灌溉机井规划、水务局饮水安全机井规划,两个单位各自为战,未能形成合力,实施的项目未能形成叠加效应。整改措施:(1)市水务局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切实肩负起脱贫攻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饮水安全现状排查,持续加大工程建设力度,加强饮水安全工程的监管和技术服务,到2020年解决我市农村饮水安全问题。(2)市水务局进一步加强与市扶贫办、国土局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做好规划衔接,确保上下左右沟通协调通畅,形成部门合力。(3)市水务局督促各县水利部门强化责任担当,做好部门间沟通协调,全力做好脱贫攻坚工作。责任领导:翟文亮责任单位:洛阳市水务局及各县(市)水利(水务)局整改时限:长期坚持(五)群众观念淡薄22.对非贫困村关心不够(共性问题)。具体内容:对非贫困村群众关心不够,致使非贫困村饮水安全问题突出。全市795个存在吃水问题的行政村中,非贫困村占到了445个。群众反映,近几年来贫困村的道路、饮水、村容村貌等基础设施建设大量投入,但多数非贫困村却未能享受太多实惠,多地出现贫困村基础设施条件反超非贫困村的现象。整改措施:市水务局督促指导各县(市)水利部门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力度,编制饮水安全三年行动方案,统筹兼顾贫困村、非贫困村饮水安全问题,2019年饮水安全工程从规划入手,加大非贫困村解决力度,力争到2020年基本解决我市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责任领导:翟文亮责任单位:洛阳市水务局及各县(市)水利(水务)局整改时限:2020年23.孟津县解决非贫困村少。具体内容:孟津县2017年饮水安全项目,贫困村实施33个,非贫困村仅12个,资金和项目过渡倾斜于贫困村,有的贫困村项目实施后不能及时投入使用造成闲置浪费,而部分非贫困村的吃水困难问题却不能纳入改造范围,如横水镇卞家庄村、白鹤镇落沟村。整改措施:孟津县水利局及时向孟津县委、县政府汇报,积极筹措资金,加大非贫困村饮水问题解决力度,2019-2020年将非贫困村饮水问题纳入规划。责任领导:许占利责任单位:孟津县水利局整改时限:2020年(六)违规行为屡禁不止24.伊川县违规招标。具体内容:伊川县2017年江左镇杨瑶村饮水安全项目,最初立项时未配备蓄水池等必要的供水设施、立项设计先天不足,后该项目由18万元变更到75万元,涉嫌规避政府采购50万元以上公开招标规定,参加报名实施该项目的三家施工单位中,一家资质已被吊销、一家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已经过期,但评标委员会并未对该两家施工单位予以否决。整改措施:(1)伊川县水利局针对此问题展开调查,根据调查情况,如果属实,依法追究相关单位、人员违规违纪行为。(2)伊川县水利局采取措施,加强饮水安全项目前期设计管理,优化设计方案,增加设计深度,确保工程设计合理;加强饮水安全项目招投标管理,加强投标单位资质审核,加大违规行为处罚力度,确保招投标工作公平、公正、公开。(3)伊川县水利局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全面排查伊川县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相关工作,发现问题全面整改,杜绝此类现象的再次发生。责任领导:赵岩峰责任单位:伊川县水利局整改时限:10月30日(七)侵害群众利益时有发生25.洛宁县饮水安全工程未发挥应有效益。具体内容:洛宁县罗岭乡韩沟村2015年实施的人畜饮水安全项目,实际被用于李玉鹏个人承包的皂角地灌溉用水,井房钥匙也由皂角地管理人实际掌控,群众未能受益。整改措施:(1)洛宁县水利局立即行动,督促罗岭乡政府和韩沟村,协调皂角地管理人李玉鹏将井房钥匙交付给村委会,村委会安排专人进行管理,让群众早受益。(2)洛宁县水利局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洛宁县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全面整改,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持续发挥效益。责任领导:朱学武责任单位:洛宁县水利局整改时限:10月30日(八)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26.市水务局缺乏攻坚克难的勇气,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共性问题)。具体内容:市水务局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因规划不合理等原因,致使部分饮水安全项目闲置”问题的整改不到位,巡察发现,市水务局在整改过程中,对全市闲置的饮水安全项目问题整改统筹、协调、指导不到位,各县(市)闲置饮水安全项目仍然较多。整改措施:(1)市水务局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加强技术指导,督促各相关县采取有效措施,针对闲置项目,列出清单台账,逐项整改销号解决,确保闲置项目发挥效益。(2)市水务局强化问题导向,督促各县进一步提高认识,举一反三,对辖区工程开展全面排查,发现闲置问题统一造册建立整改台账,全面整改。责任领导:翟文亮责任单位:洛阳市水务局及各县(市)水利(水务)局整改时限:长期坚持三、整改步骤及时限(一)第一阶段:安排部署。(2018年9月20日至9月25日)全面贯彻落实全市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会议精神,按照中共洛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市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通知(洛巡201842号)要求,针对专项巡察组反馈的涉及饮水安全问题清单,对相关问题进行梳理,分析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及措施,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二)第二阶段:整改落实。(2018年9月26日至11月10日)针对巡察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按照以上率下、上下结合的原则,逐项明确责任、措施,实施挂图作业、对账销号,逐项抓好落实。针对全市共性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举一反三,针对排查问题建立台账,逐个销号,全面整改。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制定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问题彻底整改到位。(三)第三阶段:整改报告。(2018年11月10日至11月20日)整改落实阶段结束后,组织核查自评,对整改不到位的严肃问责,对因履行责任不力,导致问题整改不力,严重影响全市整改工作的,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整进行严肃责任追究。在此基础上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整改工作报告,提交局党组讨论后,报市委第五巡察组。四、保障措施及要求(一)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加强工作督导,协调研究解决问题,指导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强化责任担当,加强日常协调、督促、检查等,及时召开整改工作会议,对照整改方案和工作台账,逐条督促进展情况;逐件明确整改责任,实行整改销号制度,推动整改落实到位。对现在就能解决的问题,立说立行、马上整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拿出具体措施和办法,限时完成;真正把整改过程变成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变成更好落实脱贫攻坚的过程,确保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同步解决,协调解决问题,确保整改任务按时完成、取得实效。(二)明确整改责任,层层抓好落实。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从局党组做起,切实扛稳抓牢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逐一对照分析,细化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逐项研究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局主要负责同志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措施,切实履行整改责任,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巡察整改成效。(三)抓好督促检查,强力推进整改。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统筹谋划和督导协调,针对反馈的问题,深挖问题根源,有针对性制定完善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维修养护,以及检查督导等方面的相关制度和措施,坚持把整改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坚决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的发生,确保做到举一反三,真改实改,见到实效;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及时督促检查,及时跟踪问效,敢于较真碰硬,切实发挥好组织指导、协调推进作用,真正压实工作责任,确保“谋划到位、部署到位、落实到位”。 中共洛阳市水务局党组 2018年9月28日印发专心-专注-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