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路桥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流程(共7页).doc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路桥项目建设管理程序市重点局路桥项目建设由工程立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招标、开工审批、工程建设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移交、工程决算审计、质量回访、工程竣工后评估等阶段组成。各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和管理流程具体如下:一、工程立项市建委根据城市建设规划组织编写项目建议书或立项申请,报市发改委批准立项。二、方案设计市建委通过招标确定勘察设计单位,按照市规划局确定的工程规划设计条件,组织编制方案设计,报市规划局审查。本阶段确定工程建设规模、拆迁和用地范围,以及工程基本设计方案。市重点局参与方案审查,并按照方案设计成果,向市规划部门申报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用地许可证、拆迁通知书等规划手续,开展建设用地报批工作。三、初步设计市建委负责组织和协调设计单位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并报市发改委组织审查批复。本阶段需完成主体和各附属工程的设计方案,并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编制准确的设计概算。市重点局参与初步设计审查,并结合工程实施提出合理化建议。四、施工图设计市重点局组织设计单位按照初步设计批复开展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委托咨询单位组织施工图初审,设计单位依据初审意见对施工图进行细化和完善后,委托审图机构办理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五、工程招标招标内容包括工程监理、施工,市重点局提出招标需求,委托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开展招标工作。(一发布招标公告(合肥招标投标中心负责。(二编制招标文件和资格审查文件,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合肥招标投标中心进行负责。(三招标答疑(建设单位负责。(四资格审查,开标及公示(合肥招标投标中心负责。(五发出中标通知书。六、开工审批办理市重点局在前期工作完成后办理开工申请,市大建办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查报市政府批准后,下达开工批复。申报材料包括立项、可研、初步设计、环评、土地等批复文件,以及规划行政许可手续、招投标、施工许可证、资金落实情况等。七、工程建设管理开工批复下达后,市重点局负责领导、管理、监督、考核、协调、服务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检测等单位,围绕工程建设目标,精心组织工程施工。(一监理、施工单位的考核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会同招管办约谈中标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项目主要负责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承诺、中标通知书进行核实,宣扬合肥大建设工程建设理念。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商招管办取消中标单位资格,与考核合格中标人洽谈、签订合同。(二监理、施工合同签订1、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签订:考核合格后10日内完成合同签订,收管项目总监、项目经理证书。2、合同签订后、预付款支付前,中标单位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约保函、低价风险保函(如有。(三开工准备1、编制施工预案:开工前完成项目施工预案编制。2、交通组织方案报批:开工前完成交通组织方案的编制并报市政府批准。3、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于施工合同签订后5日内完成。4、渣土处置证办理:于施工合同签订后5日内完成。5、施工许可证办理:于质量安全监督注册后5日内完成。6、第三方检测单位选择与检测方案审查:施工图纸提供后10日内完成对检测单位编制的第三方检测方案的审查。7、场地准备:中标单位确定后,完成现场交桩,组织相关单位召开用地协调会,办理净地移交手续。20日内完成工地办公室等临时设施搭建,完成施工用水、用电接引和施工便道建设。8、管杆线迁移协调会:中标单位确定后,组织相关单位召开管杆线迁移协调会,进行杆线调查,制定管杆线迁建方案。(四各类交底及相关手续办理1、施工预案交底:施工合同签订后7日内,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交底,确定工程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通报对监理、施工单位履约行为的考核管理办法,明确奖罚制度。2、第三方检测交底:检测合同签订后7日内,组织检测单位交底,明确检测单位职责,以及第三方检测具体实施方案。3、施工合同交底:施工合同签订后7日内,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对施工合同中相关权利、责任、补充条款进行交底。4、质量、安全监督交底:施工合同签订后7日内,联系质量、安全监督单位,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由质量、安全监督单位根据质量、安全监督计划对项目实施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进行交底。5、施工图(含地质勘察交底:施工合同签订后15日内,组织设计、勘察、施工、监理等单位,由设计、勘察单位对工程地质情况、设计要点、具体技术要求进行交底。6、监理交底:施工合同签订后15日内,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由监理单位依据监理实施细则,对工程监理工作进行交底。7、安全文明施工交底:施工合同签订后3日内,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交底。8、甲供主材(如有实施管理细则交底:合同签订后10日内,组织监理、施工、供应商、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甲供主材实施管理办法和细则进行交底。(五施工过程检查、考核、调度、协调、服务1、工程施工检查:定期组织监理、施工、第三方检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等单位进行工程施工检查,检查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落实情况。2、工程施工考核:定期组织监理、施工、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等单位,考核工程节点工期、阶段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情况,并书面通报检查情况,兑现奖罚制度。3、路灯、绿化等附属工程调度:会同路灯管理单位、市园林局等单位按大建设有关管理办法进行调度,办理路灯电源报装等工作。4、工程技术方案论证:根据需要组织(或授权监理单位组织施工、设计、质监、相关专家等进行专项技术方案论证、重大质量控制方案论证、安全方案论证等,发生设计变更根据变更量组织专家论证后上报。5、审计:配合市审计局做好跟踪、跟进审计工作。6、资金申报与支付:及时审核报送资金需求计划,配合并协调市建投公司及时支付工程建设资金。8、其它协调工作。八、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一工程总结单项工程竣工后10日内,施工单位完成工程建设情况总结,并报监理公司审查确认;工程竣工后10内,监理公司完成项目建设情况总结,并报市重点局审查确认;在监理公司总结的基础上,市重点局于7日内完成工程竣工总结(本项不作强制要求,主要内容包括:工程建设合同履行情况、开工预案中各计划目标完成情况、主要管理办法和施工技术措施的实施效果、 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实施效果、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及建议、工程社会效益。 (二)竣工初验 监理单位负责组织,在收到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后 5 日内完成竣工初验,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并提交工程质量 评估报告 。 (三)竣工验收 市重点局在收到工程竣工报告 、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后,将工程验收通知单送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征得工程质 量监督机构同意后,市重点局在 7 日内组织勘察、设计、施工、 监理等单位和其它有关方面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进行竣工验收。对验收合格工程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 竣工验收需具备下列资料: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报告 、 监理单位的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 建设单位的 工程竣工总结 、 勘察、设计单位的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意见、完整的技术档案 和施工管理资料、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竣工验收 要求的其它资料。 (四)竣工备案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5 日内,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建设工 程质量监督报告 ,市重点局应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15 日内,到合肥市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备案手续。 九、竣工移交 (一)专项工程验收与移交工作 6 1、致函辖区政府进行市容卫生管理移交。 2、致函交警部门进行交通设施验收与移交。 3、致函市政管理处和路灯管理所进行路灯验收与移交。 4、 致函市园林局进行绿化完工验收工作, 进入一年养管期。 5、 组织供电等相关部门进行电力排管验收, 办理移交手续, 配合供电部门进行电气设备安装、电缆穿放、停电割接等施工。 (二)按照市建委合肥市市政设施建设项目竣工移交管 理办法(试行) (合建公20094 号)规定,报请市建委组织工 程移交。 (三)绿化工程一年管养期满,经园林部门验收合格后, 办理绿化移交手续。 十、工程决算审计 (一)施工单位在竣工验收完成后 10 日内上报工程决算; (二)监理单位在 15 天内完成工程决算初审工作,提交初 审报告; (三)市重点局对监理公司初审的决算严格进行审核,审 核期 15 天。 (四)竣工决算审核后,市重点局将工程前期费用决算资 料、竣工决算审核明细表及具体工程决算资料根据审计要求报 送市审计局;市重点局负责解释审计过程中各种问题,补充完 善市审计局要求的各种工程资料。 十一、工程质量回访及保证金返还 工程竣工验收一年后,重点局配合市政工程质监站组织工 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及管理等相关单位,对工程质量进 7 行回访检查。 竣工验收两年后,重点局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质量回访,如 无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按照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保证 金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办理质量保证金退返手续。 十二、工程竣工后评估 在工程项目竣工两年后,对项目的实际使用状况进行系统、 客观的评价,检验项目目标是否达到,是否合理和高效。通过 项目后评估阶段,为未来的工程项目决策提供经验和教训,以 利实现投资项目的最优控制,包括进行目标评估、过程评估、 效益评估、影响评估、持续性评估等,并将分析研究的结果进 行汇总、整理,编制出项目后评估报告。 8 专心-专注-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