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四期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共40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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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四期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共40页).doc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四期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采购编号:CXFSCGZJ采 购 人:浙江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代理机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7年9月专心-专注-专业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浙江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采购编号:CXFSCGZJ二、项目名称: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四期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项目内容:序号项目名称内容单位数量预算金额1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四期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本次规划范围东与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相接,南与龙山工业区相连,西接浙江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三期,北临杭州湾,面积约8平方公里。项199万元五、投标方的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供应商;(2)具有城市规划编制甲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采购文件的发售1、投标直接登陆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栏目按照相应要求先提交报名资料后下载电子采购文件。2、未能网上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到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慈溪市开发大道1510号蓝海湾商务大厦四楼)获取纸质招标文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及报名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2017年9月8日至2017年9月23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4:30-16:30。采购文件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574-注:各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到“宁波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注册登记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 9月29日上午09时30分止。八、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浙江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文体中心(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兴东路1号)3楼开标大厅九、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10000元;2、交付方式:电汇/银行转账;3、单位名称: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4、开户银行:慈溪农村合作银行城东支行新城分理处5、帐 号:13536、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9月28 日16时前交纳并到帐。十、采购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浙江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购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0574-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慈溪市开发大道1510号蓝海湾商务大厦四楼联 系 人:周先生联系电话/传真:0574-/十一、监管单位:浙江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第二章 投标须知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所叙述的服务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招标方”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和采购人。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3、“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四期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4、“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系指浙江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5、“”系指实质性响应条款。未响应实质性条款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三、投标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四、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本次采购代理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以中标金额为收费基数,按中标金额的1.5%收取。五、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2、投标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认真填写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报价明细表。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本次投标报价为完成本服务项目的所有内容所产生一切费用。六、投标保证金1、按招标公告的规定要求交纳并到账,否则以无效标处理。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2)履约保证金未按规定交纳或不足的;(3)投标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投标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或者在开评标过程中无理取闹恶意扰乱开评标秩序,或者违反国家或地方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及规定的;(4)中标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未中标的投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处理:中标通知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无息退还。4、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处理:合同签订后按规定无息退还。七、投标有效期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个日历日。2、特殊情况下,招标方可与投标投标人协商延缓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在这种情况下,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3、投标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八、投标文件的组成(应分标项编制、包封)(一)资信商务文件:1、封面(附件十);2、投标函(附件一);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二)4、关于资格的声明函(附件三);5、“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未办理多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方公章);6、2016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方公章);7、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方公章);8、投标方一般情况(附件四);9、商务条款响应表(附件五);10、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原件);11、自201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投标人承接的规划项目获得的奖项复印件(如有请提供,开标时提供原件);12、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或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有请提供,开标时提供原件);13、2014年1月1日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接的类似规划设计业绩复印件及其证书复印件(如有请提供,开标时提供原件);14、2014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接的类似规划设计业绩复印件(如有请提供,开标时提供原件);15、项目团队的证书复印件(如有请提供,开标时提供原件)16、投标方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二)技术文件1、封面(附件十);2、对本项目系统总体要求的理解;(格式自拟)3、针对本项目服务的技术方案;(格式自拟,方案技术路线合理、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有利于规划环评工作开展)4、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和项目进度安排;(格式自拟)5、后续服务工作的安排(格式自拟)6、保证本项目有效实施的组织结构及人力资源安排;(格式自拟,人员表格见附件六、七)7、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8、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9、未尽事宜请各投标人按评分细则制作技术部份。(三)报价文件1、封面(附件十);2、开标一览表(附件八);3、投标报价明细表(附件九);以上文件,由资信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价格文件组成,三份文件分别装订,并密封(可分开几个密封袋或在一个密封袋中,正本、副本必须分别密封),并在信封上注明文件名称。九、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一投标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的装订顺序应按本章第八条所叙顺序装订。二所有投标文件均须由投标单位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投标单位应写全称。三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十、投标文件的递交一投标文件需加以密封,并在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标项、项目编号、招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通讯地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字样。二如果投标方未加写标记,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三投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方可以书面向招标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提出补充和修改,相应部分以最后的补充和修改为准。该书面材料应密封,由投标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四招标方接受投标方标书时间投标文件于开标现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接受标书。五投标文件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十一、无效的投标文件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二)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三)以非纸质文件形式递交的;(四)标项以赠送方式响应的,或提供两个及以上方案的;(五)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六)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价的或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或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七)未装订、未密封、未有效授权,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资格声明函等填写不完整或有涂改的;(八)开标时投标方授权代表未到开标现场或授权代表不能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九)经全体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此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高于市场价,又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十)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十一)投标方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证明文件的;(十二)投标方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十三)评标委员会认为其他不合理情况的;十二、标书答疑:如对本次招标文件存在疑问,请将书面文件在开标5日前送至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慈溪市开发大道1510号蓝海湾商务大厦四楼),招标方将做统一答复,如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质疑,则视为各投标方均对此无异议。十三、特别声明:价格是评标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十四、预算总价:99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总价的为无效标。十五、投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十六、开标地点和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十七、其他一如果招标方有确凿证据证明各投标方之间存在串标等舞弊、违法行为,认为将损害自身利益,则有权拒绝存在此行为的投标方投标或此投标作废。二本文件未及事项,在签订合同时供需双方友好商定。十八、特别说明1、投标截止时,有效供应商只有二家的,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经供应商书面同意,报浙江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审批后继续按原采购方式进行。2、投标截止时,有效供应商只有一家的,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报浙江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审批并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后转单一来源采购。第三章 财务结算程序一、未中标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领取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无息退还。二、中标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处理中标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后退还;履约保证金在采购任务完成并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第四章 开标和评标须知一、开标采购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准时参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参加开标会或迟到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该供应商默认开标记录,不得事后对开标过程提出任何异议。开标采取先拆封商务技术文件、后拆封报价文件的顺序进行。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开启开标场地的录音录像采集设备。(二)核验出席开标活动现场的各授权供应商代表及相关单位人员身份,并组织其分别登记、签到,无关人员拒绝其进入现场。(三)现场工作人员接收采购响应文件并登记,请供应商代表对采购响应文件的递交记录情况进行签字确认。(四)主持人宣布开标,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递交采购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组织供应商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五)对供应商保证金缴纳情况进行查验、核实,提请供应商代表或公证人员查验采购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六)按供应商提交采购响应文件的先后顺序当众拆封、清点采购响应文件(包括正本、副本)数量,将其中密封的报价文件(含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等,下同)现场集中封存保管等候拆封,将拆封后的商务技术文件由现场工作人员护送至指定的评审地点,对不符合装订要求的采购响应文件,由现场工作人员退还供应商代表。提交的采购响应文件应当将其中的报价文件单独密封,否则如开标时发生报价泄露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七)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主持人宣告商务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供应商代表可收回未拆封的报价文件并签字确认;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符合采购需求的供应商名单,同时公布其商务技术得分情况。(八)拆封供应商报价文件,宣读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同时当场制作并打印开标记录表,由供应商代表、唱标人、记录人和现场监督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唱标结束后,现场工作人员将报价文件及开标记录表护送至指定评审地点,由评审小组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九)评审结束后,主持人公布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二、评标(一)评审小组组建:采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专家组成,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二)评标方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审小组按照本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细则”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本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细则”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三)评标程序:1、符合性审查序号审查项目要求1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副本一致2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六、(一)条的要求3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七、(一)条的要求4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九、(二)条的要求5投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十、(二)条的要求6其他不允许以赠送方式投标,对同个标项不允许提供两个投标方案7不允许出现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8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9不允许出现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或低于成本价的情况10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见招标文件中“”标记)符合性审查结论注: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2、资格审查序号审查项目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关于资格的声明函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印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6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2)是否具有城市规划编制甲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甲级及以上资质的的独立法人(3)供应商是否为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资格审查不合格。3、评审小组根据投标方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对投标方进行询标,投标方要向评审小组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投标方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评审小组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方的评判。澄清的内容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4、各投标方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的商务和技术文件得分及报价得分总和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5、评审小组根据最终得分的高低,按定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四)澄清问题的形式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要求投标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方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五)错误修正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方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方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方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1、评标原则。评审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歧视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审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方接触。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 评标细则”。(七)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方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三、定标(一)推荐中标候选人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评标结果排序第一的投标方为中标候选人。(二)定标经采购人确认,评标结果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上公示。若中标候选人被投诉有效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投标无效,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可推荐排名第二的投标方为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三)质疑和投诉1、投标方认为采购过程和评审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书面质疑文件中应说明质疑的具体事项,并注明质疑投标方名称、联系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传真并加盖投标方公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方书面质疑后三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对于匿名或不按规定时间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答复。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如有投标方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方。四、授予合同(一)中标通知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详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在自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方。2、采购代理机构自采购人确定中标方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发布采购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二)签订合同1、中标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30日历天内,应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做实质性的修改。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2、中标方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扣罚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五、招标程序终止及采购方式变更1、投标截止时,有效供应商只有二家的,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经供应商书面同意,报浙江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审批后继续按原采购方式进行。2、投标截止时,有效供应商只有一家的,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报浙江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审批并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后转单一来源采购。 第五章 评标细则1、本次采购项目设置采购预算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的为无效报价,其投标无效。若投标人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价,本项目将重新组织采购。2、本次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技术分50分,商务资信分30分,报价分20分,评分过程中分数的计算结果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点后2位。3、评委评审打分部分由评委对各投标方的投标文件进行审阅,然后对投标方进行询标(如有必要)和评议,对每一家投标方的商务资信文件、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进行打分。统计、汇总所有评委对每一家投标方的评分,取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数)为该投标方的综合得分。4、综合得分与中标方的确定1)、各投标方最终得分按以下方法进行计算:综合得分=技术分+商务资信分+报价得分2)、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为预中标方,若综合得分出现并列,则报价低的排列在前,若报价相同,则技术方案优的排列在前。5、在规定的分值内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自行评定打分。具体评分标准见下表:评分标准表招标编号:CXFSCG2017 总分:100分投标方得分评分内容及分值设定评分内容分值商务资信奖项;自201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投标人承接的规划项目获得过国家级奖项的每个得4分;获得过省级奖项的每个得2分;获得过地市级奖项的每个得1分,最多得4分;本项最高得8分(开标时需提供证明材料,并提供原件)8企业资质:投标人在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或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的得3分;(开标时提供原件)3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具有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得3分(开标时需提供证明材料,并提供原件)3项目负责人相关业绩自2014年1月1日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接过类似规划设计项目的每个得1分,最多得4分。(开标时需提供合同原件,合同中需明确项目负责人姓名,不体现的不得分)4投标人业绩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规划设计项目的每个得2分,最多得8分。(开标时需提供合同原件)8项目组成员在配有城市规划、市政工程等专业工程师三名人员的基础上,每增加以为专业人员得1分,最多得4分。(开标时需提供人员证书原件)4技术根据各投标单位对本项目理解,是否能够详细阐述规划思路,进行比较打分(0-8分)。8根据各投标单位对本项目初步方案构思进行比较打分(0-15分)。方案要阐述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规划工作的意义,深入理解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当前开展规划工作的必要性。工作方案技术路线合理、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有利于规划环评工作开展。15根据各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成果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进行比较打分(0-12分)12后续服务的安排(0-5分)投标人自行编制后续服务工作计划,承诺后续服务工作内容、后续服务资源安排等。5保证项目实施的组织结构、项目组人员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各投标单位比较打分;(0-5分)5根据各投标单位对本项目提出合理化建议(0-5分),提出建议优化合理可行的得4-5分,基本合理得1-3分,不可行不得分。5报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方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20合计100注:1、各项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2、有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第六章 合同样本 编号: 委托方:浙江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次物业服务的公开招标文件和甲方签发的中标通知书,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就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四期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提供项目咨询服务,特订立本合同。一、咨询的内容、形式和要求:编制完成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四期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提供各阶段汇报稿和最终成果稿。具体内容和要求包括:具体内容和要求应遵循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慈溪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慈溪市域总体规划(2005-2020)、慈溪市慈东片区规划(20062020)等相关规划的要求,其他规划依据见采购内容。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本合同自2017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慈溪市履行。本合同的履行方式:(1)甲方按约支付费用,并提供项目的相关基础资料。(2) 在甲方提供相关资料后,乙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规划设计。包含规划报告书成果(含图册)及简本。三、甲方的协作事项:在合同生效后 10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项目的相关基础资料,并协助乙方对项目所在地区进行现状考察。除前述甲方协作事项外,其他因履行本合同所涉及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报告的起草、修改、组织专家评审、取得验收证明以及向甲方交付合同约定的工作成果等)均由乙方完成,直至乙方依约履行义务至完毕时。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双方对报告涉及内容均有保密的义务。五、验收、评价方法: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技术导则和工作规范进行。六、技术咨询报告的归属 所有提交给甲方的控制性规划报告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咨询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及其他资料等,都属于甲方所有。乙方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本合同所指的甲方提交的资料,但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咨询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七、报酬及其支付方式:1、本项目报酬(咨询经费):人民币 (¥ 元) 整。包括规划报告编制费用,评审会专家咨询费和交通费等。2、支付方式:(1)第一次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时间: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到款;(2)第二次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时间:中间成果汇报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到款;(3)第三次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时间:会审会议审查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到款;(4)第四次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时间:乙方交付全部正式成果后7个工作日内到款。八、履约保证金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在签订合同前,履约保证金通过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给招标方,在项目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招标方无息退还。九、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误期赔偿费为:每延期一天,承担人民币2000.00元违约金。误期赔偿费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向买方交付该延期服务的义务。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金额的10%。十、争议的解决办法: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一、其它(含中介方权利、义务、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等上述条款未尽事宜):(1)本合同费用包括报告编制费用,评审会专家咨询费和交通费、评审会会务、必要的代理等其他费用。(2)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监管机构及招标代理各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甲方(盖章) 乙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年 月 日第七章 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一、工作内容分包规定本项目重要、关键性工作部分,必须由中标单位自身负责完成,不得分包给其他单位。二、实施方案要求2.1 项目组成人员须报业主单位备案归档,服务期间不得更换,特殊情况必须更换的,更换人员满足工作及工作组组成要求的,经业主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视同中标单位违约;中标单位须做出项目组组成人员结构及同等人员更换承诺;2.2中标单位须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好委托方(业主单位)对本项目进行中相关联的工作,如规划方案公示、成果报批等,列入实施方案中;2.3中标单位须简明扼要的列出实施方案与质量保证梗概,并在要求递交的文件中进行详细论述。三、项目进度要求3.1第一阶段: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启动并完成现状调研、收集资料等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初步方案;3.2第二阶段:阶段一完成,并在初步方案通过审查,且收到修改意见后1个月内,修改完善完成评审稿;3.3第三阶段:阶段二完成,通过部门审查,且收到修改意见后的1个月内,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成果稿。四、成果验收项目验收方式:采用评审方式组织验收五、其他要求中标单位应保证业主单位在本合同范围内使用规划成果不受第三方提出的关于专利权、版权、设计、其他知识产权或使用许可的法律纠纷,倘若发生有关的诉讼,完全由中标单位应诉并承担法律责任;中标单位须做出书面承诺。中标单位递交认为有必要说明、证明有能力、有资格承担本合同的其他文件。六、项目总体说明如下:1. 项目范围1.1. 规划范围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划范围为东与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相接,南与龙山工业区相连,西接浙江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三期,北临杭州湾,面积约8平方公里。2. 项目背景2.1. 区位条件分析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属于省级开发区,位于浙江省慈溪市东部,处于环杭州湾产业带中心区域,总规划面积达168平方公里(含规划面积70平方公里的产业集聚区),是宁波海洋经济海陆联动示范区和慈溪区域经济转型升级的战略大平台,同时是宁波重点规划建设的五大产业区块之一。开发区于2014年8月升级成为省级开发平台,目标定位是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示范平台、“中国制造2025”实践基地、生态一流的开发园区、产城融合的现代化滨海新城。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一、二期区块规划为传统优势产业整合提升片区,目前大部分已开发完毕。主导产业为机械制造、家电、化纤、金属加工制造等,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产业链,目前重点建设装备汽配产业园和科技创业园;三期区块规划为高端家电、装备制造、医疗器械等园区,重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四期区块规划为新材料产业园,重点发展新材料及其生产装备产业;五期区块为远期产业拓展区块,目前正在实施围涂工程。 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立足区位优势,统筹布局产业发展,确定“一城四区”(龙山新城、产业集聚区、现代生态农业区、城镇居住区、人文生态旅游区)空间格局。集中优势建设产业集聚区,以产业发展促进滨海开发区的大繁荣,并加快建设配套完善、生态优美的龙山新城,实现产城融合发展,致力发展成为以工业为支撑、以新城为依托,一二三产联动发展的现代化滨海宜居新城。龙山新城位于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核心位置,规划用地15.2平方公里,近期人口目标10万人。依托区内伏龙山、伏龙湖等丰富的“山”“湖”资源,规划布局行政服务中心、高端商务办公、繁荣商贸中心、休闲娱乐广场、公共交通枢纽、山水观光旅游等多种功能,形成独特的“山在城中、城在景中、靠山傍海、湖水相间”的城市核心,打造成为滨海开发区的山水新城、服务新城、智慧新城和生态新城。龙湖地产、宁波光大置业、众安地产、新美居建材城、龙山医院、龙山高中等大项目已落户。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区工业发展基础成熟完备,2015年工业园区总产值超600亿元,已吸引集聚330余家企业落户(已投产220余家),主导产业包括机械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家电、轻纺化纤等,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产业链。中东欧(宁波)国际产业合作园已于2016年6月挂牌落户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规划总面积约35平方公里,覆盖一期区块(核心部分)、三期区块(全部),以及相连的围垦海涂,按照“一山两湖两镇两区”进行布局。作为集产业基地、商务平台、交流桥梁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国际经贸平台,合作园产业发展涵盖二、三产多个领域,主要包括先进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生活商贸服务业三大类。2.2规划目的解读1、支撑新区“一城四区”建设的重要抓手凭借突出的区位条件、潜力巨大的土地资源优势及独特的教育资源优势,通过本次规划将规划区作为新区未来的重点建设板块,成为支撑新区“一城四区”建设的重要抓手。2、梳理并解决规划区发展面临的若干核心问题把握新区的整体城市空间结构,统筹城市、产业、乡村的关系,谋划若干核心功能(产业)的未来发展策略是本次规划需要解决的三个核心问题。2.3规划关注重点1、目标定位结合当前新区发展形势,确定规划区目标定位与发展方向,既能彰显地区产、城、乡融合发展的职能,又能灵活应对新区以项目为主导的开发建设模式。2、空间布局充分梳理规划区道路交通、水文等条件的基础上,运用城市设计、TOD、白地规划等相关方法与理念,合理组织规划区用地布局、道路交通组织、开放空间体系等要素,打造意向的城市空间形态。3、 支撑系统在上述工作基础上,提供公共服务、交通、市政等设施配套作为支撑系统。4、 管理指引为实现新区规划精细化管理,从整体控制、单元控制、地块控制三个层面提出相应的规划管理指引。5、 基地解读滨海经济开发区东接舟山跨海大桥,西接杭州湾跨海大桥,南连宁波城区,北临东海杭州湾,位于中国长江三角洲区域宁波市的临海位置,处于上海、杭州、宁波三大都市经济金三角的中心位置。6、 规划内容(1)相关规划梳理对相关规划(如慈溪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慈溪市域总体规划(2005-2020)、慈溪市慈东片区规划(20062020)等),评价背景对象、范围、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