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制)技术协议书(共9页).doc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编号: 开 发 (试 制)技 术 协 议 书 开发(试制)项目:委托单位(甲方): 中国青年汽车乘用车集团 受托单位(乙方):一需开发试制的零部件名称及件号 见下表(1)表(1)序号零部件名称图号主要构成材料每车数量1注:“标记符号”填写说明:1.主要特性(与安全或法规有关);2.主要特性(与安全或法规无关);3.标准特性,无标记。1.1 乙方(供应商)应承担的职责 零部件的设计和开发零部件的生产制造零部件的售后服务1.2 优先原则 若本开发(试制)技术协议书与有关产品图纸及引用的技术规范、标准等有矛盾时,请与公司技术中心责任工程师联系解决。二车型及项目:2.1 甲方车型:配套 莲花M1 车型2.2 开发(试制)项目2.2.1 甲乙双方经过前期互相了解和对该开发项目进行分析,在自愿的基础上,按互惠互利原则,签订本项目开发(试制)技术协议书;甲方委托乙方开发试制上述表(1)中所列的零部件总成。2.2.2 采用同步开发方式进行。该协议所涉及开发的零部件需要与相关的车身等进行同步开发,在各零部件开发商进行结构设计的过程中,乙方需配合各供应商进行CAD数模数据的提取及各相关配合零部件的结构设计,并免费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及完成所承制件的定型精确数模。2.2.3乙方按甲方要求以及工艺性完成定型数模,经评审符合要求后乙方进行相应的模具、检具和其它工装制造。2.2.4 模具和工装制造同时要求进行检具设计、制造和校核,并提交我公司评审确认。三主要产品要求:3.1 法规要求(强制标准检验要求) 乙方(供应商)生产的零部件必须满足我国现行的有关法规要求(强制标准要求),并确保获得认证证书或合格的检验报告,以使整车通过认证或检验合格。 在进行生产件批准程序(PPAP)时,乙方(供应商)必须提供认证证书或合格的检验报告。3.2 技术要求3.2.1 必须严格按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制造、检验,符合相关国家法规和行业法规的要求,达到甲方提供的样件的使用性能要求。3.2.2 应满足甲乙双方制订的其他技术标准。3.2.3 乙方承制件必须达到的技术状态要求:(1) 达到甲方提供样件的技术、质量和性能要求。(2) 符合双方达成的其他技术要求的规定。3.2.4 统一性要求:零部件除应符合图纸以及各项技术规范的要求外,还应符合本开发(试制)技术协议书的要求。图纸、技术规范以及本开发(试制)技术协议书的任何一项有更改时,零件应符合更改后的要求。3.2.5 装饰、外观、颜色的要求:见产品图样。3.2.6 标识:零部件上应有标识,其要求内容包括:零件图号、名称、材料、生产厂家代码、生产日期等永久性认证标识。3.2.7 噪音与异响:除图纸和技术规范参数的要求外,零部件在进行整车试验时,不得发生(任何)异响。乙方(供应商)应记录在实验中所发生的问题,并负责解决。3.3 设计数据3.3.1 工程图纸:乙方(供应商)必须按照表(1)所列产品进行开发。由乙方负责提供上述总成件以及各个组成零部件的详细图纸(二维电子图档)、技术要求等资料给甲方技术中心进行会签认可。3.3.2 供应商CAD能力应首选具有读取UG NX 2.0版和CATIA数据能力的供应商,所使用的软件平台与公司技术中心一致,或者具有转换数据的能力。3.3.3 供应商设计数据乙方(供应商)设计的零部件,其数据发送至公司技术中心时,要求采用UG NX 2.0版或者CATIA格式的三维数模,同时有二维图纸(电子图档)。如有需要,还需附上计算说明书、结构设计书等乙方(供应商)提供的二维图纸必须包含所有的技术参数及检测要求,并(至少)包括下述项: 界面 尺寸与公差 参数与要求 工装控制基准 适用的关键产品特性 准确的投影图及轮廓线图 装配外轮廓3.3.4 整车CAD数据甲方已有的整车及零部件相关的CAD数据,必要时可转给乙方(供应商)。甲方的产品数据乙方(供应商)具有保密责任,不得对外扩散,否则要承担因此引起的后果。3.3.5 不确定情况a不能满足要求的能力如果乙方认为不能满足本开发(试制)技术协议书某些技术或非技术条款,可采用书面报告方式向甲方技术中心提出,作为供应商的反馈意见,也可提出更改建议。有关报告经甲方技术中心、质量部等相关部门评审后,可更改本开发(试制)技术协议书条款。任何更改在没有得到批准以前,不能自行继续做下去。b等功能替代在不影响产品质量、造价成本、项目计划的前提下,可考虑等功能替代(如零件、元器件、材料等)。乙方可向甲方技术中心和相关部门提出替代件报告,以进行评审。在没有得到批准前不得实施。3.3.6 进度要求甲方给出该项目主控制计划:2008年9月20日为乙方提供检测合格的工装样件(OTS)给甲方进行试装的时间,即在此时间之后,乙方必须提供合格的正式工装样件。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时间进度计划进行开发。乙方据此列出详细计划、检测要求、工装、材料、生产件批准程序(PPAP)等时间进度必须符合甲方主控制计划的要求。3.3.7 确认或检测、试验要求确认是为了表明乙方的零件与可靠性目标即满足技术要求的符合程度。零部件的确认是乙方作为供应商的职责。乙方应完成图纸、技术规范、本开发(试制)技术协议书中规定的零部件检测和试验。确认测试必须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甲方技术中心和质量部共同认可的独立检测机构完成;法规件的检测必须经由具有资格的国家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零部件供应商应向甲方技术中心提交确认测试计划,计划至少应包括测试样件的数量、测试程序、每个测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3.3.8 工装的要求a)工装设计:乙方设计的工装在实施生产前,必须得到甲方综合工艺部的评审和批准。b)工装布置:工装的平面布置在实施生产前,必须得到甲方综合工艺部的评审和批准。c)工装能力扩张和收缩的影响:乙方应考虑到工装对生产能力扩张和收缩的变化,并自行处理有关调整问题。3.3.9 供应商管理乙方应选派一名或几名在产品设计、开发、制造、检测等方面有一定造诣的技术代表,作为乙方的联系人,负责参加产品开发小组(PDT)的会议,并回答设计咨询。技术代表还应负责项目工作中重要事件的报告。3.3.10 并行工程乙方在取得本开发(试制)技术协议书后应立即开展工作,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与甲方协调整个项目的工作进度要求,保持及时的沟通与信息交换,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必要时,甲乙双方互访以协调处理项目进程中出现的问题。3.3.11 问题报告对于开发进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通报甲方采购部门和技术中心等相关部门,包括有关情况和信息、更改等。这些事项有可能导致成本增加、计划变动和送交工期延迟。书面报告还应说明恢复计划和其他情况和详细描述。3.3.12 供应商质量管理职责aISO9000或QS9000注册:供应商必须提交一份ISO9000或QS9000注册证书。供应商务必在2009年12月31日前通过TS16949:200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已通过认证的,将注册证书提交青年汽车乘用车集团。尚未取得注册的应提交计划。b. 产品质量先期策划(ANPQP)在确认商业项目后的10天内,供方必须提交ANPQP的开始日期。每个零件或零件族,供应商均应开展质量先期策划(ANPQP)。 范围 项目计划 产品设计与开发 工艺设计与开发 产品与工艺确认 反馈、评审、改正c. 样件:供应商必须提交工装样件,以进行试验、试装和有关检测,由甲方产品、质量工程师负责认可。d. 质量目标:供应商必须满足向所做的质量承诺,即对每种发往的零件必须保证PPM(百万分之不良品率)控制在200以内。e. 检具:乙方负责检具的设计。在乙方的产品进行小批试装和试用前,乙方必须提供相关的产品检具给甲方技术中心、质量部等相关部门确认,作为产品尺寸的检验依据;否则,不能进行小批试装和试用。四、质量保证期(三包)协议和商务合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装车后,从汽车出售之日起(以零售发票为准),三年内或行驶五万公里之内,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若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实行“三包”(包修、包换、包退)。同时承担产品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连带损失。供应商应按照甲方管理程序的规定,就供货合同等商务内容,与甲方的采购部进行协商签订。五、关于开发费用本协议涉及的开发费用包含模具、工装制具和检具的费用以及前期开发试制的费用,甲乙双方确定如下:1. 本协议涉及需要开发试制全部产品的检具、模具以及其他相关工装制具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前期供货产品中分摊完毕(按壹拾万套),检具、模具以及其他工装制具的寿命不得少于15万次。2. 当全部产品的检具、模具以及其他工装制具以及开发试制的费用在向甲方交货的制件分摊完毕后,本协议涉及的全部产品的检具、模具以及其他工装制具的产权、使用权等为甲方所有,乙方应与甲方签定相关的租赁合同。3SOP前,在ET、PT后需要对制件进行整改(不涉及A面)而产生的修模以及其它相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六、其它要求:(一)包装、运输要求:产品包装、运输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乙方负责确定包装方式并保证总成零部件完好无损运抵甲方,运费由乙方承担。(二)备件手册、易损件清单提供要求:SOP后一个月内提供。(三)标识规定:1零部件必须按照甲方规定进行标识。不得单件产品上粘贴合格证,不得在产品上粘贴广告宣传材料(产品使用注意事项除外)2.标识方式:按进口样件形式进行标识。3.标识内容:应包含供应商编码、产品图号(型号)、生产日期(生产批次)等内容,图纸有具体要求的按图纸要求。(四)售后服务协议按公司相关规定。(五)质量索赔规定:乙方在收到关于质量索赔要求的函件后,由其财会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确认函,并加盖财务公章。七、零部件价格:对于本协议所涉及需开发零部件的供货价格(不含税),甲、乙双方按照不高于下表价格(不含税)进行核定和执行:单位:元(人民币)序号名 称图 号单价(不含税)其中工装模具分摊费(不含税,按壹拾万件分摊)1备注:1 以上产品单价为:不含税,含包装运输费用,包含壹拾万件内的模具分摊费用。当供货数量达到壹拾万台套时,应从其不含税单价中扣除工装模、检具分摊费,并且价格应自行下调。2乙方的投入费用在壹拾万件内分摊完毕,之后上述产品的工装、模具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3批量供货的价格(模具未分摊完毕前)不应超过上表中规定,具体价格由甲方采购部和财务部与乙方核定八、保密规定1、本项目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乙方在任何时间都不得擅自将技术成果透露或转让给第三方,或申请外观专利。2、本协议所涉及和含盖的内容和信息均需要保密,乙方在任何时间都不得透露给第三方。在任何时间如因乙方保管遗失或泄露给第三方,乙方应向甲方进行赔偿。3、具体要求见甲乙双方签定的保密协议。九、其他协议的开发试制有效期:2009年12月31日止。协议签署地点: 市。生效日期:以双方签字盖章日期中后签方日期为协议生效日期。附注:(一)项目管理1甲方:(1)在零部件试制期间,技术方面由技术中心商用车一部 负责,联系电话:0 或 ,传真: 。(2)在零部件试制期间,商务方面由采购部 负责,联系电话: ,传真: 。2乙方:在零部件试制期间,项目主管 (该代表作为乙方主要联系人,负责与甲方相关业务联系,向甲方通报开发进展情况、与甲方共同进行样件试装、必要时参与甲方开发协调会议),联系电话:0 或 6,传真:07 6。(二)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甲方中途终止本协议,给乙方前期造成直接损失的,经甲方确认后,应按乙方前期开发实际直接损失50%支付违约金。2乙方违约:(1)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中途擅自停止开发,除如数退回数模、图纸、技术标准等给甲方外,还应按协议签订生效后天数乘壹万元支付违约金。(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间完成数模和图纸、提供合格的试制样件以及完成SOP,给甲方整车开发进度造成拖延,应按拖延天数乘壹万元支付违约金。(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开发项目转给其他分供方,违者,无论供货与否,均按协议生效后天数乘拾万元支付违约金;(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该产品,违者给予取消分供方资格,并按发现日之前六个月给甲方供货总金额50%支付违约金。(5)鉴于该产品为甲方提供样件给乙方进行分析和开发,其设计理念归甲方所有,乙方须按本协议第五点要求及时给甲方提供相关件的数模,图纸和技术标准由双方共同确定,因此乙方不得就该产品单方申请专利。违者按发现日之前六个月给甲方供货总金额50%支付违约金。(6)由于不能预见和克服的事件(如自然灾难、战争等)造成一方违约,另一方应不予以追究,但违约方应就其情况向另一方给予书面说明,并取得同意。(三)协议的变更:就本协议中有关条款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可进行变更。(四)纠纷的解决: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诉讼管辖权属 市的人民法院。(五)售后配件及支持年限乙方承诺在甲方整车生产启动时即能提供售后备件,并承诺在甲方整车生产结束后十年中,能继续提供售后备件。(六)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并以双方项目负责人以共同签署的会议纪要形式确定,并具法律效力。委托单位代表(签字):委托单位(公章): 年 月 日受托单位代表(签字):受托单位(公章):年 月 日附页: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责任部门负责人(签字):质量部负责人(签字): 技术中心负责人(签字):价格工作小组审查意见:法律顾问室审查意见:重大总成审批: (注:需总工程师审批签字的零部件包括:底盘独立大总成,如发动机、离合器、变速器、前后桥、车架、制动器、转向系统,以及按系统状态进行总体开发的零部件组合,如车身焊接总成、ABS系统、SRS系统、空调系统、门锁系统、仪表台系统、内饰系统等。) 编制专心-专注-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