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监理计划.doc
【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监理计划.精品文档.S215线三岔口-莎车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监理计划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编制单位:上海斯美科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S215线三岔口-莎车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总监办编制日期: 二一一年七月目 录一 安全监理的编制依据3二 编制目的3三 工程概况3四 安全监理的工作依据和范围 6五 安全监理组织机构及监理人员安全职责 8六 安全监理方案、措施 13七 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17八 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22九 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 42十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检43十一 对施工单位自检情况进行抽查43十二 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44十三 交工验收阶段44十四 安全监理内业45十五 培训与交底 46十六 安全监理月报 47十七 安全监理日志 47十八 方案审核、验收复核 48十九 安全监理会议 48二十 安全事故处理及报告程序 49一、工程概况1、基本情况S215线三岔口至莎车公路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喀什地区巴楚县麦盖提县莎车县境内。线路总体走向由北向南,起点K0+000位于同步建设的阿克苏至喀什高速公路三岔口互通,终点K235+649.063位于喀什-叶城(莎车县西互通6Km的位置)。线路全长233.616Km,采用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整体路基宽度28m,双向4车道标准高速公路。S215公路项目是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中G3012联络线的重要连接线(吐鲁番-库尔勒-阿克苏-喀什-和田及伊尔克什坦),同时也是新疆干线公路网规划“57712”工程的第七纵的一部分。近期形成喀什-莎车-巴楚-阿什图-喀什高速公路环形通道,形成有效覆盖塔里木盆地西部绿洲区的高速公路网,对于加快喀什经济区具有实质性推动作用。2、工程范围、数量该项目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厅建设局投资,由上海代建,项目监理机构是按二级监理机构设置,设一个总监办,二个驻地办,第二驻地办由我公司河南省宏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监理任务,合同号为(SSJL-2),主要负责第三合同段(SS-3)中铁一局和第四合同段(SS-4)邯郸光太公路工程公司两个施工标段的监理工作。管辖桩号为AK126+600K235+649.063,合计106.998114km。其主要工程量见下S215线三岔口至莎车高速公路项目SS-3、SS-4工程数量表:3、建设工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3年,2011年开工,2013年建成通车,施工准备及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30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3年。项目单位第三合同段AK126+600K187+300第四合同段K187+300K235+649路线长度km58.64905148.349063土方m342385114024975软弱土km37.830.68盐渍土km58.64905148.349063路面1000m21256.792973.524大/中桥座12小桥座42涵洞道13288互通式立交座24分离式立交座74通道座2839收费站处14服务区处1停车区处11二、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相关的公路施工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 2、 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建设行业的法规。 3、 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建设行业设计、施工、监理、试验等标准、规范、规程。 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厅制定的公路建设相关的施工管理、技术管理的规章、制度。 5 、设计文件。6、 施工承包合同及监理服务合同三、编制目的对工程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和控制。确保工期,节省投资,保证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质量达到工程交工验收时合格工程,竣工验收时达到优良工程。并用以指导各驻监办编制相应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四 本工程特点、难点、要点分析1、本工程为大型公路工程:线路长、工程量巨大,有盐渍土、软弱土、风积砂填筑路基等,工期短、任务中,结构物多等;2、本工程协调工作量大、社会接触面广、社会接触单位复杂,途径村镇、耕地,拆迁任务大;3、本工程为危险性较大工程和重大危险源多。五、安全监理工作依据1、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2、国家和行业、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规程: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393号)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建设标准化管理手册;(2011.3)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4)、钢管扣件水平模板的支撑系统安全技术规程DG/TJ08-016-2004;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7)、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8)、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J119-2001;9)、建设基坑支护技术规范JGJ120-99;10)、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11)、公路工程监理规范(JTG G10-2006);12)、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 07695);13)、监理服务招标文件及合同文件;14)、业主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文件;15)、监理单位与业主单位签订的监理承包合同以及相关的协议书;16)、本公司的安全监理管理办法及其他作业指导性文件。3、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4、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的函件;5、合同条款规定的其它文件。六、安全监理工作内容本项目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包括施工安全监理的全部监理工作。完成以上工作内容的三个阶段监理工作,即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的安全监理,自施工准备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对项目的施工安全实施全面监督管理。七、安全监理工作目标监理工程师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规程、规范,按照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督促承包人落实各种安全生产制度与措施,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承包人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制止各种事故苗头,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减少一般事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努力达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建设标准化管理手册中提出的“安全工程、精品工程”的建设目标。八、环境保护监理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地方性法规文件、设计文件、监理合同和建设合同等,督促驻地办及施工单位制定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狠抓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检查工作,力保施工现场作业环境的改善,力争把施工中产生的各种污染危害减少到最小程度。做好植被、水资源、风景区及特殊地段保护工作,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统一”的环保目标。九安全监理组织机构依据监理招标文件的要求驻地办将在业主和总监办的指导、检查、监督和协调下开展工作,监理组织机构采用二级监理模式,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总监办)和两个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驻地办)。第二驻地办由河南省宏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监理任务,具体负责第三、第四合同段施工监理任务,成立以驻地高监为组长的安全监理领导小组,具体人员组成如下:组长:鲁一冰全面负责驻地办及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副组长:魏建儒协助组长做好各项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并具体负责第三合同段各项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副组长:王在强协助组长做好各项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并具体负责第四合同段各项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组 员:鲁亚兵负责驻地办试验室及施工标段试验室安全工作的落实及检查、整改、监督工作;蔡江峰、鲁亚兵、李凤鸣、史启军、陈伟谦、石宏伟、任大伟、侯岚负责整个施工现场具体安全工作的落实及检查、整改、监督工作。驻地办安全监理组织机构框图: 高级驻地鲁一冰(8查的书面报告,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应有紧急救护措施等应急救援预案 副驻地 王在强 副驻地 魏建儒综合部 魏建国计划合同部杨洪工程技术部蔡江峰 侯岚中心试验室鲁亚兵第三合同段史启军 陈伟谦第四合同段任大伟 李凤鸣十、驻地办安全生产监督领导小组成员职责1、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认真执行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2、为搞好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和措施。3、对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安全生产规程和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容易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施工现场进行严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责令限期改正或给予处罚;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要立即报告安全生产小组负责人,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检查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要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的工区(队)负责人签字。4、发生事故,要立即报告领导,对伤亡事故要做好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协助事故调查等工作。十一、驻地办安全生产监督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职责1、配合(业主成立的)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对所辖标段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2、结合所辖标段的实际情况,督促承包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措施。3、研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及时传达安全生产文件,每周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听取生产、技术、安全等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汇报,采取措施,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4、组织并参加所辖标段的安全生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将检查情况书面上报业主。5、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立即组织并参与抢救,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6、参加所辖标段范围内发生伤亡事故调查,组织有关人员认真研究、分析事故原因,制订防范措施,并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十二、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的安全职责1、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在驻地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从事项目的专职安全监理工作,负责项目监理机构日常安全监理工作的实施。协助驻地监理工程师进行内部安全体系审查。2、参加编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规范规程,检查督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 做好各项安全监理工作。3、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及各项安全环保技术资料。4、检查施工机械、电气设备、消防器材等的质保资料及实物。 5、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和特殊结构时,负责审核相应的安全环保技术措施。6、审查三类人员与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及人员配各情况,要求做到人证相符,持证上岗。7、负责抽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自查情况,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8、不定期巡视和检查施工现场,掌握所监理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动态,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应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并再次复查。9、根据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及时发出安全监理工作指令,向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提出施工暂停建议,督促施工单位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施工单位整改后应再次复查,若施工单位对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拒不暂停施工,应按规定程序上报。10、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及关键部位按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有关规定和要求安排现场监理人员旁站,并要求做好监控记录,一旦发现安全事故及时向领导汇报,督促施工单位调查事故原因,采取应急措施,恢复正常施工,根据“四不放过”原则,督促施工单位制订预防措施,杜绝、防止类似情况的发生。11、建立安全监理资料、台帐;协助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处理施工现场安全事故中涉及监理的工作。12、如实记录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费用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签认安全生产费用计量单,有要求时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意见和技术改进措施。十三、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安全职责1、在驻地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从事本专业的安全监理工作,协助驻地监理工程师进行内部安全体系审查;审查本专业的安全生产报审资料;参加编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环保技术措施,审查本专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2、负责就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向相关监理人员交底,并组织实施。3、检查本专业施工安全状况,对安全事故隐患进行处理,签报监理指令和通知,必要时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并参与处理。4、根据职责分工,对其管理范围内的项目安全生产监理工作负责。5、参加本专业安全防护设施检查、验收并在相应表格上签署意见。6、提供与本职责有关的安全监理资料。十四、现场监理人员的安全职责1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驻地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协助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从事施工现场日常安全巡视监督检查工作。2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向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3按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有关规定和要求,对相关工艺和工序严格执行旁站制度,并及时做好旁站记录。4参加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检查、验收并在相应表格上签署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5提供与本职责有关的安全监理资料。十五、安全生产监理方案和措施施工安全监理作为监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监理工程师有责任督促承包人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动态安全管理,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学、规范、制度化管理。(一)安全监理工作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监理人员在工作中,要督促、帮助施工单位更新理念,强化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把安全始终放在第一的位置,同时在审查施工方案或有关专项技术措施时要突出“安全第一”的方针,不得因可能发生事故的概率小而去冒险。在巡视、旁站时也应注意发现隐患,并要求施工单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达到预防的目的。2、 以人为本。安全生产为了人,目的在于保障人的生命和健康,安全生产又必须依靠人,人是安全生产的实践主体。3、在“质量、进度、成本”控制中落实生产安全。工程质量是监理工作永恒的主题,监理人员在进行方案审查、质量检查、工序验收等工作中,首先要注意安全状况,然后才是质量水平。进度的快慢与项目效益直接相关,但只有解决了安全问题后,质量才有保障,不返工才有进度。(二)施工安全监理的制度和方法1、 各参建单位必须建立和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检查、评比、奖罚制度,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安全生产技术考核制度、各项专业工程作业的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等。认真做好安全生产资料档案管理。2、设置安全组织机构,并明确职责和责任。3、 促使施工单位重视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要充分运用书刊、多媒体、墙报专栏、学术交流以及专家授课等方法,适时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工作。4、驻地办对承包人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三) 安全生产检查1、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不定期地进行自查或抽查;2、协助总监办对项目经理部、工区(队)要组织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如:易燃易爆物品、大型设备安装试产、重点工程施工、新产品使用等;季节性安全检查,如防火、防洪、防暑等;重大节日前的安全检查,如国庆、五一等节日;3、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专、兼职安全员或生产值班负责人,要经常深入工地巡查、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隐患做好记录,通知有关责任人进行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各工区(队)安全员应在安全生产第一线、第一时间发现隐患,并要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各工区(队)安全员应该如数配足,并加强培训与学习;4、生产岗位安全检查。职工每天作业前,对自己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安全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作业。在作业过程出现隐患要及时上报处理。5、负责对本工程劳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及培训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督促承包单位进行安全教育,特别对新进劳务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使每个操作人员都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的思想,接受安全操作规程、制度的约束及安全监理人员的监督。6、 认真贯彻落实中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增强忧患意识,居安思危,减少施工事故的发生,提高自防自救意识,结合建设项目施工特点,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四) 加强安全生产内业工作安全生产内业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必不可少的工作,是安全生产过程中留下的重要依据,是寻找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的重要凭证,是全面总结安全生产经验的重要部份。要加强对施工单位内业资料的检查,具体内容如下:1、安全管理体系、管理机构、项目经理、总工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安全员数量配备情况。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施工交底制度以及设备的租赁、安装、拆卸、运行、维护、保养、自检验收管理制度(驻地高监、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资料)3、安全技术措施或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4、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制定的工程项目危险源监控措施和应急救援方案的实施。5、安全事故上报与处理程序。6、安全设施的产地、厂家以及出厂合格证书。7、进场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一览表及合格证书。8、特种作业人员(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人员、爆破作业、电工、焊工、预应力张拉、水上作业、大(中)型机械操作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名册、岗位证书。9、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10、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11、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的土、石方开挖; 滑坡和高边坡处理; 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 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构件施工等; 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桥梁、码头的加固与拆除; 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12、专家对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审查意见。13、监理工程师对专项方案的审查意见。14、监理工程师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查意见。15、安全施工的日志、安全培训、安全交底资料。16、安全检查记录。17、主管部门、业主、监理下发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纪要、工作指令、整改通知等。18、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记录、相片、录像等资料。19、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报告资料20、安全生产专题报告、工程月报、总结中的安全生产内容。(五)驻地办安全监理内业资料内容1、编制安全监理专项实施细则;2、安全监理例会纪要和工地会议纪要中的安全监理内容3、工作指令;4、工程暂时停工指令及复工指令;5、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报审材料;6、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格报审资料;7、施工分包单位的资质(含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报审资料;8、大、中型施工机械、安全设施验收报审资料;9、施工现场安全监理检查记录;10、安全监理日志;11、监理月报中的安全监理内容;12、安全监理专题报告:13、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报告资料;14、监理工作总结中安全监理内容。十六、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内容1、 组织监理人员开展安全教育,确定工作内容2、及时建立安全监理的相关组织机构,依据总监办编制的安全监理计划和工程特点,编制完成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并明确各级监理人员安全职责范围,与建设单位、总监办、施工单位建立正常的工作程序和联系渠道。3 、驻地高监应组织项目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和施工周边环境,学习施工、监理合同文件,熟悉掌握合同文件中的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和要求,并按照监理计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和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中的内容,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和进入工地现场的自身安全教育。4、 监理人员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会,了解设计对结构安全的技术要求和施工过程的安全注意事项。5 、编制的监理计划应包括安全监理方案,并根据工程特点和高危作业的施工,编制专项安全监理细则。6、 建立和完善安全监理组织网络,确定各项安全监理管理工作内容,制订各级监理岗位安全职责,将安全监理职责分解到各监理岗位,纳入监理工作质量考核办法并进行定期检查考核。7 、施工单位编制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项目负责人审核,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对规定应组织专家论证的,需附专家论证意见),在项目开工前,报现场监理机构,先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核查,然后由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8 、分包工程开工前,现场安全监理人员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资质、三类人员的安全资格证书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9 、施工单位应对进场设备、安全设施的验收(检测)合格证及操作人员的上岗证进行自检验收,自检合格后,报请驻监办安全监理核查,安全监理核查同意后,方可投入现场使用。核查现场机械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机械和设施的采购、租赁,起重机械的现场安装和拆卸,起重机械的检测与验收等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监理单位核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等验收记录,并由项目驻地在验收记录上签署意见后报总监办备案。10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要提出书面开工申请报告,然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现场准备情况,如各项安全工作审批手续是否完善;现场技术、管理、施工作业等人员是否到位;机械设备及安全设施等是否已到达现场,并处于安全状态。符合开工条件时,监理工程师批准开工申请,并报建设单位备案。11、 驻地高监应组织相关监理人员根据施工合同文件中安全生产的要求并结合工程项目实际制定安全监理程序。在选用施工监理规范所列表格的基础上,补充、完善并统一指定安全监理工作的各种记录格式、报表,送交建设单位备案。 12、初步选定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及特殊结构防止安全事故的监督控制措施;13、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14、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具体内容如下:A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中的管理机构,总、分包现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安全员数量配备情况。B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制度以及设备的租赁、安装拆卸、运行维护保养、自检验收管理制度等是否健全和完善。C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临时设施的设置;D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签订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E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或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F督促施工单位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监控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制定的工程项目危险源监控措施和应急救援方案的实施;G对有关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检查项目,应提前以书面向施工单位告知。H明确本项目工程安全事故上报与处理程序,要求事故单位在第一时间内,按预定程序上报建设单位、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交通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等相关部门,不得隐瞒和拖延上报。I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设施、设备、特种作业人员进入现场的报验手续。15、开工前应按下列步骤进行审查各类施工设施安全准备情况A施工单位应提供当地或外购安全设施的产地、厂家以及出厂合格证书,供监理工程师审查。B监理工程师可在施工初期,根据需要对这些厂家的生产工艺等进行调查了解。C必要时,可要求施工单位对安全设施取样试验,确保安全设施满足要求。D审查施工单位进场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一览表及合格证,对施工单位报申进入施工现场的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数量、型号、规格、生产能力、完好率进行审查并报总监办备案。当发现施工单位的进场机械和报审表不一致时,要求施工单位更正。E审核施工单位申报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包括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人员、爆破作业、电工、预应力张拉、水上作业、大(中)型机械操作员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名册、岗位证书的相符性和有效性并报总监办备案。16、审查施工现场平面布置A施工现场的生活生产房屋、变电所、发电机房、临时油库等均应设在干燥地基上,并应符合防火、防洪、防风、防爆、防震的要求。B施工现场要设置足够的消防设备。C生产生活房屋应按规定保持必须的安全净距,一般情况下活动板房不小于7m,铁皮板房不小于5m,临时的锅炉房、发电机房、变电室、铁工房、厨房等与其它房屋的间距不小于15m。D易燃易爆的仓库、发电机房、变电所,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用易燃材料修建。炸药库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工地的小型油库应远离生活区50m以外,并外设围栏。E工地上较高的建(构)筑物、临时设施及重要库房,如炸药房、油库、发(变)电房、塔架、龙门吊架等,均应加设避雷装置。F对环境有污染的设施和材料应设置在远离人员居住的空旷地点。污染严重的工程场所应配有防污染的设施。G场内道路应保持畅通。载重车辆通过较多的道路,其弯道半径一般不小于15m,特殊情况不得小于10m。手推车道路的宽度不小于1.5m。急弯与陡坡地段应设置明显交通标志。与铁路交叉处应有专人照管,并设信号装置和落杆。靠近河流和陡壁处的道路,应设置护栏和明显的警告标志。场内行驶的有轨斗车、平车的轨道应平坦顺直,纵坡不得大于3%。车辆应装制动闸,线路终点应设置倒坡和车挡。H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必须避开泥沼、悬崖、陡坡、泥石流、雪崩等危险区域,选在水文、地质良好的地段。17、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A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B地面、深坑施工作业的防护;C水上、高处及立体交叉施工作业的防护;D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措施;E机械、机具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及夜间施工安全防护;F为确保安全,对于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制定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G预防自然灾害(台风、雷击、洪水、地震、高温、寒冻、泥石流等)的措施。18、审查专项安全施工方案A程序性审查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按规定须经专家认证、审查的,是否执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是否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认,不符合程序的应退回。B符合性审查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必须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并附有安全验算的结果。须经专家论证、审查的项目应附有专家审查的书面报告,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应有紧急救护措施等。C针对性审查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应针对本工程特点以及所处环境、管理模式,具有可操作性。D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经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后,应在报审表上填写监理意见,并由监理工程师签认。E特别复杂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项目监理机构应报请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主持审查,专项安全施工技术方案应报总监办备案。19、审查施工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A监理工程师首先在开工准备阶段应对应急救援体系的管理网络内的人员组成情况、危险源辩识结果、预案编制的针对性、可操作性以及完整性进行审查,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B在施工阶段对预案内资源准备和操作演练进行跟踪动态检查,及时发现应急体系内的缺陷或问题,书面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施工单位不断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和补充调整应急预案,保证预案的可操作性。C在事故发生过程,记录和分析应急救援响应过程中不足之处,在事后进行科学分析,对经验和教训进行及时总结和提高,以不断提高应急救援体系的管理质量。十七、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内容(一)加强监督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经审查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作业。2、督促施工单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工作(班组检查、项目部检查、公司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送项目监理部(总监办、驻地办)。3、督促施工单位,分阶段进行自查自评。监理单位根据现场安全实况和自查自评情况,认真、公正地进行审查评价,填写有关报表,并报送当地交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部门)备案。(二) 巡视检查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发现有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并整改不及时的,报驻地办或总监办,由驻地高监或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报告总监办或建设指挥部;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书面报告。驻地办每日进行巡视,如果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签发监理通知或监理指令,责成施工单位整改,并跟踪整改结果。(三) 监理会议1、在定期召开的监理会议上,将安全生产列入会议主要内容之一,评述现场安全生产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制定预防措施,使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2、发现施工单位违反安全施工有关要求时,应在监理例会上提出或签发监理通知,责成施工单位整改。3、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汇报有关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情况。(四) 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监理实施程序1、 在日常的现场巡视、检查工作中,若发现存在违反强制性建设标准的现象,或安全事故隐患,应首先口头通知施工方,要求立即采取措施整改(事后应及时采用书面通知予以确认)。2、 签发书面通知、指令。当“口头通知”发出后,未按期整改且无整改措施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施工方实施签发书面通知、指令的措施。3、 召开专题监理例会。当签发书面通知、指令后,仍未采取措施整改时,应当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召开专题监理例会,对书面通知、指令中的内容,结合强制性建设标准加以强调。要求责任方说明原因,落实整改措施,明确计划整改完成的时间,同时要求责任方明确在后序工作中对类似问题的预控措施,并形成例会纪要。4、签发“工程暂停令”。在签发书面通知、指令或召开专题例会后,仍未及时整改、或拒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方暂时停止施工,并由驻地高监签发“工程暂停令”,同时报告总监办和建设指挥部。“暂停”的部位视工程的情况,可以是整个工程暂停,也可以是局部工程暂停。(五)、监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实施1、 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理工程师应依据通过审核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对项目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的范围包括项目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安全职能机构负责人或专职施工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岗位工人等。2、 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及人员配备。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理工程师应当依据通过审核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对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建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的管理。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总承包单位不得向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单位发包工程。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在签订工程分包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总分包安全生产协议书,以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和责任。总分包安全生产协议书应有双方的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并送政府有关部门备案。4、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三类人员取得考核合格证书情况进行审查。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取得交通主管部门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任职。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情况进行审查。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施工船舶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超重信号工、电工、焊工等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5、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落实。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每年不少于两次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审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6、 监理工程师应依据通过审核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对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人员组织落实,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配备,以及应急救援预案的定期演练进行监督检查。7、 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落实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情况进行监督。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做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应做到:(1)对施工场所、作业环境,如高压线、地下管线、施工用电、现场防火和季节性特点等做明确交底;(2)对多工种交叉作业时的安全技术及防范措施应做详细交底;(3)对防止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劳动保护要求”做明确交底;(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要有针对性。(六) 监督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实施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按照批准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对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修改的,必须报原批准部门同意,不得擅自修改。监理工程师应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进行重点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滑坡和高边坡处理;桩基础、大型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构件施工;爆破工程;大型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桥梁、码头的加固与拆除;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2、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现场实施监理工作中,发现施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