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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浒传》女性群像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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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浒传》女性群像论.doc

    【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水浒传女性群像论.精品文档.水浒传女性群像论作者:王志芳摘 要:水浒传中的女性人物屈指可数,可以简单地分为两类:即“淫妇”与“女英雄”。而小说中对这两类女性的描写走上了两个无法交汇的极端。写淫妇,则写尽其淫、狠、毒;写女英雄,则写尽其行侠仗义,巾帼不让须眉。然而无论是对正面人物的肯定描写,还是对反面人物的否定描写都因带丝刻意性而走向极端化,以至于使女性形象的塑造过于偏激,不是“坏”到极点就是“男性化”到极点,从而失去了女性应有的气质和色彩,只能无力地成为一种装饰品。而这种极端化的女性定位既是一定程度上出自作者叙事建构的需要,也是作者矛盾妇女观的呈现,也是为了服务这个以男性为中心的英雄世界的需要。总之,水浒传女性们的命运是一个定局! 关键词:水浒传,女性,极端化水浒传作为一部男人的英雄传奇小说,里面是一个充满着阳刚之气的男性世界。因而许多的读者甚至学者都把目光聚集在小说中的男性人物身上,但他们往往忽视了小说中零星闪过的那些女性形象。本文试图对小说中的女性形象进行剖析,尽管书中的女性为数不多,在书中所占的比例也非常的小,而且也不是作品所要表现的重点,但她们绝不是可有可无的,而应成为水浒传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从这几个女性人物的描写我们可以发现作者在人物安排上的叙事建构意图以及其自身在新旧思想冲击下的妇女观的矛盾复杂等等。综合种种,水浒传中的女性们别无选择地走进悲剧! 一、极端化的女性定位水浒传中的女性大多数走向两个极端:要么是可恶至极的坏女人;要么是英雄至极的“女强人”。而纵观小说,很少有中间女性的描写,即使有也写得非常模糊和黯淡,像温柔贤淑且美丽的林冲妻子,虽曾出场,但也只是寥寥数笔没有多加笔墨,所以我们只能听见其声而不见其人,没有更具体的形象可言。小说中的两类女性描写则走上了无法交汇的两个极端:写淫妇,则写尽其淫、狠、毒;写女英雄,则写尽其行侠仗义,巾帼不让须眉。虽然高阳先生在水浒人物论中对女性有较为客观的评论,认为“水浒是现实主义的作品,作者在水浒中创造的女性形象正和男性一样,是有正面和反面的,或者说肯定的和否定的。当然这只是就大体情形而论,水浒所描写的人物性格正和实际上一样,在肯定的人物中也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不可避免的也有某些缺点亦即否定的因素;而在否定的人物中也未必就没有丝毫的长处亦即肯定的因素。这就是对历史人物辨证的看法。水浒中被当为主要角色来描写的女性并不多,反面的有潘金莲、阎婆惜和潘巧云等;正面的当然是梁山泊的三位女英雄一丈青扈三娘、母夜叉孙二娘、母大虫顾大嫂。”1然而笔者认为小说中的女性,无论是对正面人物的肯定描写,还是对反面人物的否定描写都因带丝刻意性而走向极端化,以至于使女性形象的塑造过于偏激,不是“坏”到极点就是“男性化”到极点,从而失去了女性应有的气质和色彩,只能无力地成为一种装饰品,最终她们可悲的结局就是很好的证明。下面我们就来具体看一下小说是如何极端化地进行女性人物塑造的。 (一)淫妇群像 水浒女性中运用笔墨最多的是几位“淫妇”形象,可以说写淫妇便写尽淫妇;写虔婆便写尽虔婆。而有不少学者也谈到,水浒中很多的女性被写成了淫妇、叛逆、奴隶甚至不像人的样子;作者对付她们的工具是有形无形的枷锁,鞭子,最后则是刀。诚然,小说作者作为一个局外人有自己选择择偶标准的权利,而他最后则选择了站在传统的立场上把这些女性加以否定。然而,笔者认为,她们的淫、狠、毒并不是与生俱来的道德品质的缺陷,而是在众多因素的综合下导致的悲剧。 1. 潘金莲 潘金莲原本只是清河县一个大户人家的使女,年方二十,而且还颇有些姿色。正如小 说中借武松的眼所见: 眉似初春柳叶,常含着雨恨云愁;脸如三月桃花,暗藏着风情月意。纤腰袅娜,拘束的燕懒莺慵;檀口轻盈,勾引得蜂狂蝶乱。玉貌妖娆花解语,芳容窈窕玉生香。2 这样的容貌当然会引来大户的纠缠,但她并没有因此屈服,而是坚决地拒绝,并将此事告知了主人婆,由此而保住了自己暂时的清白,然而她却无法更好地安排自己的命运,她的反抗只能导致大户加倍的报复。最终潘金莲还是无法摆脱他的控制,只能无奈地接受他报复式的安排。于是大户宁愿倒陪些嫁妆,把潘金莲白白地送给武大。如果武大郎还算得上普通人的话那还能凑合,可惜的是他“身不满五尺,面目丑陋,头脑可笑”,且“人物猥琐,不会风流”,甚至“三分像人,七分像鬼”。3虽说人不可冒相,但是武大在受到别人的嘲弄、欺负时却也只会逃避,这样一个胆小怕事又像“三寸丁谷树皮”的丈夫,潘金莲当然无法对他产生好感,这合乎情理。而武松的出现,使她原本逆来顺受的心开始萌动,开始对现实的生活产生不满。当潘金莲第一眼看到武松时,就把两兄弟进行了比较,“武松与他是嫡亲一母兄弟,他又生得这般长大。我嫁得这等一个,也不枉了为人一世!你看我那三寸丁谷树皮,三分像人,七分像鬼,我直恁地晦气!”4试想一下,如果潘金莲嫁的是武松,那么她应该会安分守己,平平静静地过完此生,可是命运却给她如此的安排。于是她只能选择“承受”或是“反抗”。婚姻既不相称,又没有办法解脱,这对于一个青春年少的女子来说,自是一种不好受的精神折磨。潘金莲不是佛教徒,她不愿以今生受苦待来生的轮回报应思想作自我麻醉与自我欺骗。她是一个具有正常天赋的人,自有正常的七情六欲,而且她不是内向型的人,不大会习惯于默默忍受。于是她主动地投向武松却遭严词拒绝。而此时西门庆的出现,恰巧使潘金莲的这种情感得到了某种转移和补偿。在西门庆与王婆设下的圈套中,她开始一步步地走向堕落。犹如小说中写道:“看官所说,但凡世上妇人,由你十八分精细,被人小意儿过纵,十个九个着道儿。”5于是在王婆的怂恿和挑拨下,潘金莲毒杀了自己的丈夫。在小说中,潘金莲固然不是一个品行端正、心地善良的女人,固然罪责难逃,然而她并不是从一开始就是一个心狠手辣、淫荡无耻的人,是这个畸形的社会逼得她走上了这条不归路,而潘金莲她只是选择了错误的反抗方式来实现她错误的梦想。因为在那样的社会,她只能选择这种极端的道路争取幸福和自由,只不过到最后这种所谓的“自由”变成了一种纯肉体的堕落而已。她的这种行为在武松看来是绝不能容忍的,而当时的社会也不允许这样的女人生存下来,最终她的极端行为只能造成她的结局也走向极端死亡。 2. 潘巧云如果说潘金莲因谋杀亲夫要以死偿命有其合理性,那么潘巧云的行为则罪不致死。但小说还是把她也推向了死亡。潘巧云因生于七月七日而得名,是屠户之女。她先嫁了个蓟州小吏王押司,原指望一竹竿打到底,从一而终,怎料不到两年丈夫就身故了,后才改嫁给两院押狱,兼充市曹行刑刽子杨雄。虽然衣食无忧,但丈夫爱的只是舞枪弄棒,不善嘘寒问暖,而且一个月内有二十几天不在家住,使她夜夜独守空闺,过着守活寡的生活。因而潘巧云实际上也同封建社会家庭中的许多女子一样是男人随时可换的一件衣服,是家庭的一件小摆设。在那个时代,婚姻的缔结都是由父母包办,当事人则只能安心顺从。那时所仅有的那点夫妇之爱,并不是主观的爱好,而是客观的义务;不是婚姻的基础,而是婚姻的附加物。而潘巧云的婚姻当然也不例外。可想而知,两人夫妻生活并无感情可言。而潘巧云和裴如海可谓青梅竹马,他本是裴家绒线铺里的小官人,是半路出家,文雅知礼,性情温柔,善察人意。较之杨雄,潘巧云与裴如海之间感情的成分较多一些。两相比较之下,她会喜欢裴如海也自然正常。但她最大的错误就是诬陷石秀,离间他们兄弟间的感情。我们可以看到潘巧云虽红杏出墙,不守妇道,违背封建伦理,但却没有像潘金莲一样谋杀亲夫,应该罪不致死。然而小说却让潘巧云的行为走向极端,让她陷害石秀,这对于水浒传中那些讲究兄弟情义重于天的英雄们而言是罪无可恕的。于是石秀、杨雄设计了一整套方案来诱杀潘巧云,而她也只有死亡一个结局可走。 3. 阎婆惜 阎婆惜以卖唱为生,可想而知当然不会是平庸之姿,且看她的容貌: 花容袅娜,玉质娉婷。髻横一片乌云,眉扫半弯新月。金莲窄窄,湘裙微露不胜情;玉笋纤纤,翠袖半笼无限意。星眼浑如点漆,酥胸真似截肪。金屋美人离御苑,蕊珠仙子下尘寰。6 就是这样一个才艺俱佳的女子在随父母投奔郓城县时不料父亲病故,母女二人又无力发丧,幸亏仗义疏财的宋江相助,才料理了父亲的后事。事后,阎婆一方面为了报答宋江的救济,把女儿当做了“报答”的赠品送与他;另一方面,她也情愿把阎婆惜给他,为的是指望她们母女两个下半世能有个依靠。正如高阳先生所认为的,这已经变成了一种纯粹的买卖婚姻,一桩商业上的交易而已!阎婆惜和宋江两人,非但年龄相貌大相径庭,一个是十八岁的正值妙龄,青春美貌,需要别人的照顾呵护;另一个却是三十多岁的其貌不扬的中年人,整天只顾仁义道德、兄弟情义,毫无半点怜香惜玉之情,而且当阎婆说要把女儿“典”给他时,起初还并不打算答应,后来是挡不住王婆的撮合,才不得已依允了。可见宋江同阎婆惜的结合双方一开始就没有多大兴趣,他同婆惜的结合实际上只不过是对她们母女的一种怜悯和同情,仍然不出他那种“仗义疏财”、“济人贫困”的英雄举动,这其中的情感只能说是同情而不是爱恋。因而两人在婚前婚后都没有感情基础可言。就在这种情形下,张文远的出现则加深了她对自由爱情的渴望。张文远不仅相貌俊秀,而且更会“品竹调丝”等音乐方面的造诣,这使得阎婆惜与张文远之间有了许多共同的相互吸引的东西。他们的交往更接近现代式的自由恋爱,可惜他们处在一个错误的时代,拥有一个错误的身份,从而使原本带有几分真实而纯洁的感情变得与法不容,与世俗所不耻。而且她对宋江不懂得敷衍也不屑于掩饰。水浒传中有一段非常形象化地描写: 那阎婆惜倒在床上,对着盏孤灯,正在没可寻思处,只等这小张三来,听得娘叫道“你的心爱的三郎在这里。”那婆娘只道是张三郎,慌忙起来把手掠一掠云髻,口里喃喃的骂道:“这短命的等得我苦也!老娘先打两个耳刮子着!”飞也似跑下楼来,就塥子眼里张时,堂前琉璃灯却明亮,照见是宋江,那婆娘复翻身转又上楼去,依前倒在床上。7 可见阎婆惜对张三的感情是专一的,没有带丝毫的虚伪,她不愿意强装笑容,迎接自己不喜欢的男人。对于宋江,她没有一丝的留恋,但当自己被作为礼物送给宋江后,她已无法摆脱这种婚姻的现状,当时的社会没有赋予她自由选择的权力,而她追求爱情的愿望又是如此强烈,因而致使她的理想和追求变得畸形。于是阎婆惜选择了孤注一掷,利用宋江的招文袋相要挟,想以此来换回自己的自由与生活保障。固然她的行为过于偏激,但是我们有没有想过,到底是什么造成了她过于极端的性格,难道仅仅是因为她的“淫”吗? 4. 贾氏 作为卢俊义的妻子贾氏,应该说是锦衣玉食,过得很美满才是。然而可惜的是卢俊义平昔只喜欢打熬力气,舞枪弄棒,不亲女色,对于贾氏当然也没有太多感情,因而总管李固的介入就不难理解。比较卢俊义和李固的身份、地位,贾氏居然会选择后者,并且更极端的反戈一击,告自己的丈夫谋反,可以想像他们的婚姻是何其的脆弱,不堪一击。贾氏的选择岂一个“淫”字了得? 潘金莲、潘巧云、阎婆惜、贾氏,她们或与丈夫缺乏感情,或与丈夫同床异梦,她们都想追求婚姻以外的补偿,结果都落得身首异处的下场。她们作为女性却无法实现人本质上对自由和情感的追求,只能在绝境中挣扎,盲目地以错误抗争错误,以极端攻击极端。然而当她们在追求中逐渐走进黑暗的鬼火中,迷失原本纯真的自我本性时,传统的社会文化观念又无情地将她们推到受人谴责的位置上,因为传统的礼教认为她们应该安于社会指定的位置,否则绝没有好下场。 (二)女英雄群像 在小说一百零八位水浒英雄中,作者只塑造了三位女英雄的形象,她们是“母大虫”顾大嫂、“母夜叉”孙二娘、“一丈青”扈三娘。她们成了走向梁山浩浩荡荡队伍中的积极分子,具有侠肝义胆、“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正义感和男性的刚毅果敢。然而小说在塑造她们的性格、行为时却走向了女性的另一个极端。笔者认为三位女英雄身上的阳刚之气带有了明显的男性化倾向,不仅如此,而且她们一个个都显得少年老成,从不涉及爱情婚姻的态度,也不提及她们婚前婚后的心理活动。从而使女性身上那些真正属于女人的成份被掩盖了,真可谓但求阳刚不及其余。这样的女强人形象已经缺乏作为女性应有的特质,或许她们只有这样才能在全是男性的梁山上生存,但这对于身为女性的她们而言无疑是一种悲哀! 顾大嫂 顾大嫂与丈夫孙新起先就是以开酒店兼杀牛开赌为生,拥有一身好本事,二三十个人都近她不得,连孙新都不是她的对手。这样一位身手不凡的女英雄,小说却对她的外貌作了这样地一番描写: 眉粗眼大,胖面肥腰,插头异样钗环,露两臂时兴钏镯有时怒起,提井栓便打老公头;忽地心焦,拿石锥敲翻庄客腿。生来不会拈针线,正是山中母大虫。8 由此可见,女人穿针引线的活儿她全然不会,又不怎么会打扮,有的只是同男人一样的蛮力和暴躁性格。属于她的女性特质被淡化了,其女人的情态早已被她仗义救人、两次深入虎穴,又指挥着一大群男人营救解氏兄弟的大胆举动所掩盖。顾大嫂在举手投足间全没有了女性的矜持与温柔,所有人甚至她自己都不当其为女人,且完全用男人的标准来衡量她的行为。比起潘金莲这类女性,顾大嫂则更像男人的影子。 孙二娘 孙二娘与顾大嫂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她与丈夫菜园子张青在孟州道的十字坡卖人肉包子,从来都是杀人不眨眼。对她的形象描写这样写道: 眉横杀气,眼露凶光,辘轴般蠢坌腰肢,棒锤似粗笨手脚。厚铺着一层腻粉,遮掩顽皮;浓搽就两晕胭脂,直侵乱发。金钏牢笼魔女臂,红衫照映夜叉精。9 光凭这样的描写,就让人感觉凶神恶煞,而她的为人处事则更证明了这一点。她就因武松说了一些“风话”,戏弄了她,于是就为了讨回一口气就在酒里下了蒙汉药,还想把武松开剥了做黄牛肉卖。比起潘金莲同别人合谋杀死一个武大,孙二娘不知已杀害了多少无辜的过往客商,而她的罪也应要大好几倍。只因她的杀人与情爱无关,加上她拥有与男人们一样的义气阳刚、粗犷雄壮、豪爽慷慨的性格。固然她在生理上是个女性,然而小说并没有把她当作一个真正的女人来叙写,她俨然已成为一个男人婆。因此她的杀人行为已被作者视为一般男人们的行为,在那些英雄豪杰们看来,杀人不足为奇,而孙二娘的剪径行为之所以被视为正常,正是由于所有人都把她当成了“男人”。 扈三娘 身为扈家庄的小姐,不仅有着犹如海棠似的美貌,而且能使两口日月刀,这样一个集地位、美貌、武艺于一身的女人,应该拥有一个幸福完美的人生。她原本与祝家庄的祝彪已定亲,可以称得上郎才女貌,非常般配,应该是一个不错的归宿。谁知造化弄人,三庄联防竟会被各个击破,祝家庄主被满门尽灭,她本人被俘,一门老幼又被李逵两把板斧砍瓜切菜般杀了个一干二净,只跑了哥哥扈成。身遭如此灭门惨痛,但她却认了宋太公做义父,又被宋江当作先前承诺的一个礼物,许配给了她的手下败将猥琐不堪的王矮虎。翻看王矮虎的履历表,我们可以发现,这矮脚虎原本是车家出身,因为半路见财起意,就势劫了客人,事发到官,他就越狱跑了,于是就此蹿入绿林。王英上清风山为寇后,色心极重。第一次将清风寨刘高的老婆拿住后,他就命人抬到自己房中。清风山老大燕顺听了,先是大笑,随后不过对宋江说了句“这个兄弟诸般都肯向前,只是有这些毛病”10便丢开不管了。由燕顺的反应不难推断,王矮虎如此作为绝非一次两次,山寨对他这些毛病也相当纵容。待到清风山将陷害宋江的蛇蝎心肠的刘高老婆第二次捉住后,王矮虎又想让她作个压寨夫人,而见燕顺一刀杀了那个女人,竟然要拿刀和山寨老大拼命。以他这种为人,在任何一个时代、任何一个社会都应该是“严打”的对象,然而他却也上了梁山,成了响当当的梁山好汉。这位“好汉”在攻打祝家庄与扈三娘阵上交手时,竟还色心蠢动,不三不四起来,结果只十余合便被扈三娘阵上活捉。可见两人无论是人品、武功、相貌都相差甚远,但最后扈三娘竟被宋江极“仗义”地配给了这条色狼“好汉”王矮虎。而扈三娘却只因见宋江义气深重,推却不得,便答应了。孰不知此时她家人还尸骨未寒、她的未婚夫也刚刚被杀,可她却又马上接受了另一桩婚姻而没有怨言。正如有的学者所说的,扈三娘愚忠盲义,只是一截没有思想的木头。可见,身为梁山女英雄的她也无法左右自己的婚姻。因为就宋江来说,扈三娘现在已无家可归,而宋太公是义父,他就是义兄,自然而然地他就有权力操纵扈三娘的命运,俨然扈三娘的婚姻成了他实现诺言的筹码。他只注意到婚姻必须从“理”,这“理”有激于义气的成分,更多的是封建伦理中的“三从四德”、“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然而他们却忘了作为一个人最起码应有的“情”,可在扈三娘身上,“情”完全屈从于“理”,作为女性的她又是何等的悲哀。 小说让三个女人成为了女英雄,然而却摆脱不了礼教的束缚,她们的命运仍掌握在男人们的手中,依旧无法摆脱男人的形象模式,只能成为一群完全缺乏女性气质的卤莽、急躁、勇武、凶狠的李逵型人物,她们只知道“重义”,打家劫舍、除暴安良,只知道她们是造反的义军头目,然而却完全忽略了自己作为女性,作为女儿、妻子、母亲的独特的存在面。或许她们在那样的社会里能成为梁山泊一百零八将中的一员,值得自豪,值得被颂扬,因为她们能够在男人们的世界里占有一席之地,能与之并排而坐。但是作为代价,笔者认为她们在成为“绿林好汉”的同时,却已失去了作为巾帼英雄的独立的个体价值。这样的女性,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事业有成了,然而她们却为此成了大虫、夜叉,甚至是没有思想的木头,或凶狠或木讷,没有了女人特有的思想、个性,在女人的世界里,她们的行为因缺乏女人味而走上另一极端。 水浒传中的几位主要女性,在男权统治的社会里,其性格和行为的异化成为必然。在男性强权的压抑和严惩下,女性被排除在人的社会之外,剥夺了社会性,而她们满足自己作为人的本质需要则更是天方夜谭,她们受奴役和支配,最终却只能以异化的形式存在。于是像潘金莲、阎婆惜、潘巧云她们选择了违背封建伦理的婚外情,这种不计后果的行为,只是为了获得暂时的自由和解放;而像顾大嫂、孙二娘、扈三娘她们却选择了另一种方式,以比男人还男人的行为,证明自己的存在,获得一丝的尊重与自由。然而,她们无论选择了何种方式确立自身的价值,其行为都无一例外的走向极端化,最终都为自身的所作所为付出了惨重的代价。那么,水浒传中的女性又是因何种原因而义无反顾地走向极端化的呢? 二、走向极端化的诸因素水浒传中的女性行为走向极端化固然与其人物自身的特殊性格有关,然而这并不是最主要的原因。笔者认为导致这种极端行为的主要原因有三:其一,小说中女性人物塑造的极端定位一定程度上出自作者叙事建构的需要;其二,是其极端定位受作者矛盾妇女观的影响;其三,小说中女性人物塑造的极端定位也是服务这个以男性为中心的英雄世界的需要。具体而言: (一) 小说中女性人物塑造的极端定位一定程度上出自作者叙事建构的需要 笔者认为小说中诸多女性人物走向极端化的原因之一就是作者把她们当作叙事建构物,使她们的思想性格及行事逻辑等根据故事情节建构和发展的需要而产生。也就是说,这些女性群像的出现从一定角度上看,是作者为了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而有意塑造出来的。因而从某种程度上说,小说中的女性只是一种抽象的客体,她们的用途之一就是为作主体的男性服务,并且认为这是她们被塑造出来的主要价值之一。那么,水浒传中主要女性的命运可想而知都无法摆脱其最终的下场死亡。因为唯有她们的死,才能显示宋江、武松、卢俊义、杨雄等人那种“不近女色”的英雄气概;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就是给他们顺利走上梁山落草创造条件,用这些女性的血来为那些满口“忠孝仁义”的男性们开路。 许多小说的情节与人物之间都有着密切的联系。我们可以试想,当小说家动手写作时,首先进入他脑子里的又是什么?是人物还是情节?我想大多数应该是情节。因为只有首先有了中心思想和故事的轮廓情景的种种可能性然后小说家才会考虑,该是怎样的人作出这样的行为,对这一行动起着特殊反映的人又该是怎样的人等等问题。有位英国小说家就是这么考虑的:当她需要一个性格骄傲的人;或者需要一个性格浪漫的近乎呆头呆脑的女人,只会作出种种愚蠢的事来;或者需要一个几乎可以说是过度天真或者无知的年轻人,人物就是在这个意义上由于情节的需要而产生出来的。也就是说,在许多小说尤其是以情节为中心的小说中,不少人物特别是那些次要人物或过场人物的设置,有时确实是从属于情节的需要,带有明显的建构性质,他们应该具备什么样的思想性格,通常要由情节来赋予并予以定义。因此,对于某些注重情节并善于将人物和事件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的小说,我们在分析其人物形象时,不仅要联系作者的思想状况、当时的社会现实以及小说的题材内容等,来对人物的思想性格行为作一种经验式的分析;同时,还要着眼于人物性格行为在情节建构中的作用以及人物与其他叙事层面的关系。具体到水浒传中的女性,笔者认为她们的极端行为及性格从某些方面上说是作者根据情节发展的需要有意赋予她们的。因而她们在不同程度上是被作者当成了叙事建构物,于是这些女性们的极端行为便成了男英雄们上梁山的关键环节。现在我们就从叙事建构的角度具体分析一下水浒传中女性们的极端化定位的必然性。 潘金莲 潘金莲并非生来就恶毒,她也有过好的一面:其一,当使女时,主人要缠她,她不肯,而且告诉了主人婆;其二,武大曾向武松诉委屈,说过因为娶了一家老小,清河县人都来相欺负,在那里安不得身,只能搬到这里来居住。而他口里所说的欺负目标当然是潘金莲,而之所以安不得身,说明潘金莲并非是随便就范,可以“欺负”的人。但是作者将这些都只是一笔带过,而着重突写她引诱武松的行为,为的就是尽显武松的男儿本色,不被女色所诱。然而这些还无法让武松犯杀戒,于是作者安排潘金莲一步步走向死路。其中最关键也是最致命的行为就是她在王婆和西门庆的唆使下毒杀了武大。于是武松一句“为兄报仇”,就能顺理成章的因犯杀人罪而逼上梁山。其实,作者可能并没有深入想过潘金莲是否会堕落到这种地步,她的行为是否合理,作者看到的只是结果,而且是给武松安排的应有结果。 阎婆惜 小说中宋江的出场是煞费苦心的,让他在智取生辰纲事件败露后给晁盖、吴用等人通风报信,同时,也正好可以让宋江因此事而犯罪,因犯罪而流落江湖,因流落江湖而结识各路英雄好汉聚集他们一起上梁山,从而真正发挥其领袖群雄、纲纪全书的作用。而这样一来,宋江犯罪也就确乎成了牵动全局的一个出发点,启动情节向前发展的动力源了。于是阎婆惜出场了,她先是成了宋江的外室,接着与张文远私通,然而最重要的是她抓住了宋江通匪的“把柄”。于是作者有意地将阎婆惜送上“断头台”,为宋江犯事铺路。小说中阎婆惜提出了三个令她丧命的条件: 第一件,你可从今日便将原典我的文书来还我;再写一纸,任从我改嫁张三,并不敢再来争执的文书第二件,我头上带的,我身上穿的,家里使用的,虽都是你办的,也委一纸文书,不许你日后来讨只怕你第三件依不得有那梁山泊晁盖送与你的一百两金子,快把来与我,我便饶你这一场天字第一号官司,还你这招文袋里的款状。11 前两个条件对于阎婆惜来说提的还算合理,因为她急于想摆脱与宋江的婚姻关系,并与张三真正结合,成为夫妻。并且想到往后的生活,为确保宋江不来讨债,写一纸休书和保障书是必要的,而宋江也完全有能力办到。最棘手的是第三个条件,要宋江拿出他根本没有收下的一百两金子,而且还不依不饶,死缠到底,绝没有商量余地。这条是宋江无法立即兑现的,也把他逼到了愤怒的极致,于是在极度激愤之下将阎婆惜一刀致命。阎婆惜作为叙事建构物的这种极端行为就起到了推动情节发展的作用。也就是说她的死亡从某个角度来看成了作者有意安排的必然环节。 潘巧云 潘巧云的行为罪不致死,她是违背了妇道,然而她并没有害杨雄之心。不过既然安排她进场,也会安排她的退场,只有这样才能为杨雄、石秀沦为“梁山草寇”创造可能性。于是杨雄在最后要杀潘巧云时列数了两条罪状:第一就是坏了他们的兄弟情分;第二是怕日后会害自己的性命。孰不知,第一是由于杨雄醉后骂人,要“结果”她的性命,潘巧云知道是石秀之故,出于自卫,所以反诬石秀。至于第二条,只是纯粹猜测,毫无事实依据,连迹象也没有。但是对于水浒传中的众英雄而言,“义”字当头,可以不顾一切,“义”比自己的生命更重要,然而潘巧云恰巧触犯了他们的禁忌,敢离间他们的兄弟情分,关于这一段细节描写小说中是这样描写的: 指着那妇人骂道:“你这贱人!这贼妮子!好歹我要结果了你!”那妇人吃了一惊,不敢回话,且服侍杨雄睡了。杨雄一头上床睡,一头口里恨恨地骂道:“你这贱人!你这淫妇!你这,你这,大虫口里倒涎!你这,你这,我手里不到得轻轻地放了你!”那淫妇那里敢喘气?直待杨雄睡着。 那淫妇道:“我说与你,你不要气苦。自从你认义了这个石秀家来,初时也好,向后看看放出刺来,见你不归时,时常看了我说道:哥哥今日又不来,嫂嫂自睡,也好冷落。我只不睬他,不是一日了。” 潘巧云的这种极端行为可说是出于自保,然而却为杨雄、石秀杀人找到了借口。可见,潘巧云最大的罪过就是破坏他们的兄弟情分。但如果作为叙事建构物来讲,那潘巧云的行为和命运可视为理所当然了! 除了潘金莲、阎婆惜、潘巧云外,还有像贾氏、白秀英、李巧奴等等女性,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叙事建构的作用。可见,水浒传中的诸多女性只是一种道具,是为男人的出场而服务,没有完全形成自己的独立存在价值。作者在塑造一系列女性形象时,不似对男性的描写那样丰满:写淫妇,就只一味地写她们如何淫、狠、毒,诸淫妇无一例外;写女英雄也只看到她们能打能杀,没有丝毫女人味。因此对于女性的几笔描写略显得抽象、黯淡。可见,作者在这里并不是为写女性而写女性,而是让她们作为男人的辅助而存在。这些女性们的命运早已注定,因为只有她们的死才能让英雄们顺利走上梁山,谁能说她们的悲剧不是一个定局呢? 而三位女英雄的出现,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作者为了叙事建构的需要,不想让梁山成为清一色男性而有意塑造的人物。然而这三位女英雄却已成了男性英雄世界的附庸,其性格过分男性化。因此她们的存在只不过增添了男性世界的男性色彩,并且已逐渐被周围的男英雄们所同化,变得“杀气十足”又“野性十足”。可见,三位女英雄在整个男性世界里只起一丝点缀作用。然而,她们要在这样的社会中生存,也只能变得跟男人一样强悍,学会男人们的行为举止甚至更甚,否则就无法在这样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立足。因此,作为一个“人”,她们是成功了,但是作为一个女性,她们已掩盖了女人特有的本色,走向了女人的极端。如此说来,女英雄们的命运走向是一种必然也是一种无奈。 (二) 小说中女性人物塑造的极端定位也是作者矛盾妇女观的必然呈现 正如有学者所认为的,社会经济体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不管个人在主观上怎样超脱各种关系,他在社会意义上总是这些关系的产物。也就是说,人们(包括作家)的思想感情和审美观念总是要受他的阶级立场、经济地位以及他所生活时代的社会状况制约的。基于此点,我们就不难理解身处于那个时代的作者一定免不了受时代各种思想的渗透、冲击。 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妇女总是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政权、夫权、族权多重压迫下,形成了“男尊女卑”、“男主女从”的基本观念。尤其是南宋时程朱理学兴盛,理学把封建伦理道德提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理学宣扬的是存天理、灭人欲,对妇女的要求尤其苛刻,特别是强调女性的贞节,三从四德等,给妇女们套上了一层层的精神枷锁,而一些理学大家们更是把妇女看作是一切家庭纠纷及至天下不平的祸根,由此封建礼教进一步加强了对女性的禁锢。元朝统治者尊崇理学,明朝初期,朱元璋更是大力提倡理学。因而作者生活的年代依然受到程朱理学的影响,而作为一个知识分子,必然也受到封建礼学的熏陶、教育。因而作者在描写女性时不可避免地体现出一种传统儒家思想要求的妇女观。然而,另一方面宋元之际又是中国古代城市经济空前发展的时代,随之而来的是市民阶层的壮大,他们以其特有的心理特质和社会心态影响着社会的方方面面。而作者作为当时一名底层的知识分子,儒家思想对他不可能没有影响,但同时市民意识又带着时代的清新空气,以强劲的势头冲击着他,加之水浒传在其漫长的成书过程中,市民意识已很自然地渗透其间,于是在这两种不同思想意识地融合与冲撞下,作者笔下的妇女们别无选择地走向两个极端性格。 淫妇群像 市民阶层追求享乐的人生观,使他们对于声、色、欲等物质享受异常追逐,从而在爱情婚姻上,他们超越了父母之命,超越了等级观念,他们的婚姻既不同于封建统治者以门当户对与政治经济利益为前提的婚姻,也不同于封建农民以延续子嗣为前提的婚姻,他们以感情为基础,肯定男女之爱,在两情相悦上大胆追求平等之爱。相反,儒家礼教是反对物质享受的,认为人的“情”应受到“礼”的制约,认为既然已有婚姻的契约,那么就得嫁鸡随鸡,服从命运的安排,无论他们是在怎样的情况下结成婚的,传统的理学家们只看重婚姻这个结局,并且妇女必须在这个婚姻状态下循规蹈矩,遵守妇道,特别要求妇女的“贞”、“节”、“烈”;而妇女的红杏出墙,则被视为于法、于礼所不耻,被世俗所难容的行为。于是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思想意识经过作者的头脑,最终注定了水浒传中几个女人的命运。 通读全书,不难看出作者的笔端不自觉地流露出对几个女人的同情。潘金莲长得如花似玉,却被大户报复似的送给面貌丑陋,生性懦弱的武大郎;阎婆惜是一个年方十八的妙龄少女,却因感激宋江的仗义救济而作了他的外宅,与一个不懂得怜香惜玉,又长得面黑身矮的中年人生活,两人之间似乎少有互相沟通的契合点;而潘巧云与贾氏她们的丈夫倒是相貌堂堂,但却只知道舞刀弄枪、结识英雄,不近女色,视女人如衣服,没有一丝夫妻间的情意。由此可见,她们几人的婚姻无一是幸福的,她们移情别恋,追求自己的爱情从情理上讲无可厚非。然而作者毕竟是封建时代的文人,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他接受了市民阶层的意识观念,肯定了“情”的合理性,但他更认为“有情”的前提则是“守礼”。而她们几人的“情”显然超越了纲常之外,这种“越礼”行为是万万不能容忍的。于是,作者既承认了她们婚姻的不幸,却又否定了她们的反抗。在那个时代,即使是再进步的知识分子,对于妇女问题的认识也只能是一种不自觉地流露,还没有能力为妇女找到完全解决、自我解脱的方法。在这种混沌、含混不清的状态下,作者只能认为这种不幸或许是命中注定的,唯一的方法只有默默地承受,超越了贞、节等礼教范畴必定要受到惩罚。于是一个个美丽而值得同情的妇女们一步步走向堕落,走向极端,安排死亡是对她们背叛婚姻的最好惩罚,也是作者矛盾妇女观必然呈现的结果。 女英雄群像 作者在塑造三位女英雄时冲破了一般的封建妇女观,使她们也同其他的男英雄一样闯荡江湖,铲奸除暴,武艺高强,她们也和其他好汉一样平起平坐,在梁山泊占有自己的一席之地,不用再像花木兰那样乔装打扮,可以说这些女性真正走出了家庭,走上了社会,而且参与到男性的政治活动中来,发挥着她们作为女性的胆识与才干,成为了“女人中的强者”。在那个时代,能够描绘出这样一群女性无疑是一种创举。他一定程度上挑战了传统的男强女弱、男主外女主内的社会模式。然而作者依然无法摆脱男尊女卑思想的影响,三位女英雄的命运依然受到夫权主义的挟制。她们虽在水泊梁山占有一席之地,但却无法不受制于男人们。扈三娘的婚姻就是一个例子,她只是宋江实现承诺的筹码。而她们在夫君面前也永远是次人一等。梁山泊的座次排名,就典型地体现了封建纲常伦理原则,叔高于侄,兄先于弟,夫前于妇。扈三娘俘虏过王英,顾大嫂也强过孙新,孙二娘也显然不是她丈夫张青所能控制的,但是排起名次来,她们却无一例外地排到了自己丈夫的后面。当她们的丈夫在战场上一一战死时,除了顾大嫂侥幸存活外,其余都随夫战死沙场。这一切在作者笔下都显得理所当然,然而笔者认为正是这种理所当然的态度证实了作者这种妇女观的矛盾复杂,他既想写出具有新思想、新形象的女性,但却依然受到程朱理学的影响,遵循着男尊女卑等等传统理念。于是在小说里女英雄们依然无法完全主宰自己的命运,依然受夫权的主导,她们虽是“女人中的强者”,然而对于男人来说她们依然要服从男人的决定,最终她们的命运也无法逃脱男人的掌控。因而,女英雄们这种过于极端的性格、行为表现,与其说是出于她们的本能,还不如说是身处那个时代的作者不得不给她们安排这样的命运。 (三) 小说中女性人物塑造的极端定位是服务这个以男性为中心的英雄世界的需要 水浒传中人物众多,据统计,一百二十回本的水浒传中有名有姓的有577个, 有姓无名的有99个,有名无姓的有9个,共写了685个人物。书中提到但未出场的人物还有102个,共787个人物。而在这七百多个人物中绝大多数是男性,全书女性人物只写了76个,其中略为提及不作具体描写的就有29人,具体展开描写的只有47人。可见,水浒传中女性的人数不到全书总人数的十分之一。由此数据表明,水浒传主要想要描绘的是一个以男性为中心的世界,而非女性。 不仅如此,它所要描绘的还是一个以男性为中心的英雄世界。贯穿全书,作者始终怀着满腔热情赞颂那些“替天行道”的江湖侠盗,赞颂他们的正直、豪爽等优秀的品德,更讴歌他们的为济人贫困、解人之难,为铲除不平而刀山敢上,火海敢闯的行动行为,认为他们是响当当的英雄、硬铮铮的铁汉、顶天立地的豪杰。尤其是小说主要描写的108将,其中有105人是男性,且作者无一例外地尽情赞美着他们那种大秤论金银、换套穿衣服、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彼此不分你我、普天都是兄弟的英雄气概。可见,无论在现实的世界里,还是在作者虚构的这个英雄世界里,男性始终是所要表现的主角,始终是那个时代那个世界的主宰。 因而,小说中这几个主要女性其两极化的描写最终也是为了服从这个以男性为中心的英雄世界的需要。水浒传虽有近十分之一的女性人物,但她们并不是作为描写的中心而存在,她们的出现一定意义上说是为了衬托与刻画男性形象而服务。即使是作者赞美和肯定的女性英雄与贤妻良母,亦或是深表同情的女性,也都写得过于苍白无力,有形无神,尤其是对三位女英雄的塑造,其女人的情态荡然无存,就连其绰号都带有明显的血腥与杀气。相比之下,作者塑造的坏女人形象刻画地较为成功,然而这样的描写也只是为了衬托男性英雄的侠肝义胆,豪气云天。如从某个角度来看,写潘金莲是为了衬托武松的勇武正直、坐怀不乱;写潘巧云是为了突出石秀的精明机智;而写阎婆惜则是为了尽显宋江的义气深重。可见,为了突显男性们的英雄豪气、重情重义,最好的方法就是贬低、压制女性的形象:或使之变得集淫、狠、毒于一身,让人杀之而后快;或使之变得比男人还男人,尽显她们的“男性”气概,让人无法看到女人的影子。如此一来,女人被尽情地丑化、扭曲,变得不是人们想象中那种温柔贤淑、善解人意的完美女性,让人感受到的只有不满、不屑甚至厌恶。于是女人的美好形象被完全打破,女人变得更加无足轻重了。而相反的,这样的女性描写,则更衬托出男性形象的高大正直勇猛,更显得男性地位的重要性。因此,可以这么说,女性极端化描写的黯淡也是为了反衬男性英雄世界的辉煌! 综上所述,水浒传中女性的命运走向极端,走进悲剧,是一种注定的结局!或许这些女性们已有了自我解放的意识,但是在那样一个混沌不辨的时代,只要她们这种不自觉的觉醒意识还没有达到一定的力度,即自觉的反抗、自我解脱的程度,还没有拥有自救的能力,那么,那个时代的主导意识将会尽其所能的将之扼杀。因此,在这种特定时期特定作者笔下的女性们只能以这种极端化的命运而终结,即使她们梦想成为真正成功的女人,但却已力不从心。 注释:1高阳:水浒人物论,火星出版社,1954年,第249页2施耐庵、罗贯中:水浒全传,上海古籍出版社,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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