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处置预案.doc
【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精品文档.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试行)批准: 审核: 编制: 目 录1.总则2.组织机构及职责3.事故分类与报告4.应急响应和处理程序5.后期处置和情况通报6.预防与保障措施7.培训与演习8.附则附: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我监理部有关负责人通讯表本预案对各参建单位和厂内各单位(部门)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时的应急处理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应急处理的组织指挥体系、运行机制、事故报告、处理程序等内容。预案启动后,我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按本预案的要求,认真开展应急处理工作。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为了快速、有效处理本项目各参建单位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人身伤亡事故所产生的后果及影响,保障各参建单位和xx厂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xx厂和社会稳定,保证xx厂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特制定本预案。第二条 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国xx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国xx集团公司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和中国xx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规定以及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项目监理部实际情况编制。第三条 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原则。积极采取措施,开展人身伤亡事故的预防工作,切实做好实施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各部门、各参建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落实各项应急处理措施,提高应急救援效率。第四条 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原则。在处置xx厂和参建单位人身伤亡事故中,坚持抢险先救人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对员工及周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带来的损失和威胁。第五条 现状xxxx发电厂目前正处在工程技改施工阶段,在此过程中存在各种事故风险,威胁从业人员生命安全,主要由触电、高空坠落、倒杆塔、锅炉压力容器爆炸、大型起重机械作业、塌方、建构筑物及脚手架垮塌、重特大火灾事故、防洪防汛、厂内交通事故、有毒有害物质及易燃易爆物品控制使用不当等原因可能引发人员伤亡。第六条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各参建单位和xx厂各部门的人身伤亡事故的应急处理和紧急情况下发生事故的补充控制。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七条 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后,应根据本预案成立人员伤亡事故现场应急处理指挥组,在厂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项目监理部应急领导小组组成如下:组 长:总监副组长:副总监、安全专业监理师成 员:全体监理部人员第八条 人身伤亡事故现场应急处理指挥组组长由总监担任组长,副总监和安全监理师及全体监理部人员担任成员。第九条 人身伤亡事故现场应急处理指挥组职责1向xx厂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事故处置情况,执行上级的指示和命令。2在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 负责收集、掌握有关事故信息,决定采取应急处理措施。3在xx厂应急指挥组授权下,调动各参建单位及全厂力量,做好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和现场应急处理指挥。采取控制事态扩大的措施,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对人员健康、环境的危害。4参加xx厂组织的厂内部事故调查,并配合地方政府或上级组织的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5负责指导和督促xx厂和参建单位制定与落实防止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具体措施。6在应急指挥组授权下负责组织统一对外发布事故相关信息,做好与新闻媒体的协调工作。7需要外部援救时,在应急指挥组授权下,负责联系当地应急机构(消防、公安、医院等),并派人接应。第十条 项目监理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事故应急值班设在项目监理部办公室(值班室,电话:0938-5689822)第十一条 各参建单位(部门)成立应急领导小组,按照分级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制定本单位(部门)人身伤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便对本单位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进行先期应急救援处置。第三章 事故分类与报告第十二条 事故分类。按照事故造成的伤亡情况和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将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分为四级,即:特别重大事故为一级,特大事故为二级,重大事故为三级,一般事故为四级。一级:指一次事故造成30人及以上死亡的特别重大电力生产事故。二级:指一次事故造成10-29人死亡的特大电力生产事故。三级:指一次事故造成3-9人死亡的重大电力生产事故。四级:指一次事故造成1-2人死亡的电力生产事故。第十三条 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的各种作业活动进行有效监管,加强对生产作业现场的巡视检查,对各种恶劣气象、恶劣环境条件和其他重大作业活动,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专人监督,及时发现并报告异常情况。第十四条 事故报告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或目击者应在第一时间报告事故单位。事故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处理,在第一时间迅速将事故简况报项目监理部应急值班室(电话:0938-5689822)同时报xx厂安全应急值班室(09385689808)并向xx厂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电话:0938-5689826)。第四章 应急响应和处理程序第十五条 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人应在判明对救援人员无人身危险的情况下,立即组织对事故伤亡人员进行抢救,必要时,请求当地120参加事故现场救援;组织事故现场其它人员疏散;采取适当措施控制事故扩大;组织保护事故现场。第十六条 事故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处理和保护事故现场。第十七条项目监理部安全应急办公室接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厂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判明事故基本情况后,宣布启动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成立人身伤亡事故现场应急处理指挥组,通知事故现场应急处理指挥组成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人员、物资、器材等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第十八条 事故应急处理指挥组初步核实事故情况后,根据实际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第十九条 在规定时间内形成事故初步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潜在威胁,危害程度及发展趋势的初步评估;3事故原因初步判断;4事故后采取的处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必要时,应逐级向上级报告事故现场情况。第二十条 事故应急处理指挥组在事故现场成立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在指挥组统一领导下,有序开展事故现场救援、处理工作。对1-3级事故,事故应急处理指挥组接受地方政府或上级组织的事故应急处置指挥机构领导,各工作组根据上级要求,参加或配合上级事故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各工作组的工作。1人员救护及善后组组长:总监成员:副总监、安全监理师及全体监理部人员。职责:在事故应急指挥组授权下,负责事故伤亡人员的现场临时医疗救护处置和事故现场人员紧急疏散;联系当地医疗救援机构进行事故救援和伤者入院治疗;确认事故伤亡人员状况。负责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和伤亡人员家属安抚工作;组织开展事故理赔单位工作;组织各参建单位负责事故现场保卫,维持事故救援、事故调查、生产恢复的正常秩序。2事故调查组(内部)组长:总监成员:副总监、安全监理师及全体监理部人员。职责:在事故应急指挥组授权下,负责收集事故有关文件资料,现场照片、声像资料、有关人员笔录;配合地方政府或上级成立的事故调查组工作;根据上级事故调查组需要派出专业人员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工作;落实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根据事故调查组提交的调查报告结论,初步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报xx厂应急指挥组。4对外联络组组长:总监成员:副总监、安全监理师及全体监理部人员。职责:在事故应急小组授权下,负责接待上级领导和事故调查组人员;根据规定,负责统一上报和对外发布事故信息。第五章 后期处置和情况通报第二十一条 根据事故现场情况,上级事故应急处置机构或xx厂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处理指挥组宣布事故现场抢救、抢修结束。第二十一条 由事故单位负责,有关部门配合,按照有关政策,开展对事故伤亡人员的救治、赔付工作。第二十二条 事故调查执行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及其相关规定,参与相应事故调查组在调查、取证基础上,对事故进行全面分析,提出事故调查报告书。由安监部负责与事故调查组的联络和协调工作。厂内部按照中国xx集团公司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组成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分析,总结事故教训,并结合外部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报告结论,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事故防范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第二十三条 电厂办公室负责向地方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汇报事故处理情况、安全监察部负责向各参建单位下发事故调查处理通报。第六章 预防和保障措施第二十四条 各参建单位组织实施人身伤亡事故的防范措施,做好防止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第二十五条 各参建单位应建立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事故处理过程中,保持事故现场与应急领导小组、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信息畅通。第二十六条 xx厂和各参建单位分级组建事故抢险救援队伍,负责现场救援和事故现场设备、设施临时处置,执行恢复生产的措施。1各参建单位、有关单位(部门)按照职责规定,负责准备和管理下列设备和设施:逃生工具、防化防毒器材、防洪防汛器材、消防设施器材;现场警示隔离设施、担架、常用急救药品;通讯工具;抢修物资等,以满足事故抢险救援需要。第二十七条 责任追究与奖励1按照国家及集团公司关于事故责任追究有关制度,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责任。2对发生以下情况的单位和个人,从严追究责任:隐瞒事故。不服从事故应急处理指挥组的指挥,对事故扩大或事故救援工作造成严重后果。3对在事故抢险救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事故应急处理指挥组提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第七章 培训和演习第二十八条 各参建单位应组织对本预案涉及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熟悉本预案的工作程序和要求。第二十九条 本应急预案在批准后半年内应组织一次演练,以验证预案的有效性和充分性。以后每年根据我厂应急领导小组的安排进行演习。第三十条 经过预演或发生紧急情况后,应急领导小组应组织有关部门对本预案的有效性和充分性进行评审与修正,修订后需重新发布。外部环境和xx厂机构、职能部门职责等发生重大变化时,项目监理部应急领导小组在xx厂统一领导下,应组织有关部门对本预案进行评审与修正,修订后需重新发布。原则上每三年对本预案进行重新评估及更新。第八章 附则第三十一条 本预案经xxxx发电厂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第三十二条 本预案由xxxx发电厂项目监理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第三十三条 安全监理师负责本预案的日常管理,负责本预案的日常协调,执行情况收集反馈意见,提出对本预案的修订意见。附:人员伤亡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我监理部和有关负责人通讯表附: 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有关负责人通讯录部 门负责人电 话预 备负责人电 话备 注总监理师张胜礼13919620680黄传俊13919643919安全监理师韦明德13919620683郭宝荣13830873002土建组长杨 策13919620667赵玉军13919643911土建监理付华丰13919620682土建监理许 辉13919620690土建监理范来生13919620687安全监理韦明德13919620683焊接监理潘久臣13830815233安全监理郭宝荣13830873002土建监理沈振宇13919622677电气监理贾宝成13993809113汽机监理李犹德13919643912锅炉监理宋宝昌13919643913土建监理王战国13519083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