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岗前培训方案.doc
【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农民工岗前培训方案.精品文档.共享家园47#、46#、45#、18#楼工程农民工岗前培训制度编制:审核:审查:宁夏恺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共享家园47#、46#、45#、18#楼工程农民工岗前培训方案岗前安全教育要求1. 认真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其中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民工、学徒工、实习和代培人员)入场,必须进行不少于50 课时的“三级”安全教育,并进行登记签字后方可上岗作业。2. “三级”安全教育的级别划分是:一级安全教育指公司级,教育时间不少于15 课时;二级安全教育是指项目部级,教育时间不少于15 课时;三级安全教育是指班组(岗位)级,教育时间不少于20 课时。3. “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一级安全教育的内容为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行业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企业安全生产的特点等;二级安全教育的内容为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要求,安全生产的特点,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注意事项;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为班组(岗位)安全生产的特点,主要危险和防护要求,本工程安全操作规程,“三不伤害”自我保护要求,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4.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一次安全教育。5. 电工、焊工、架子工、爆破工、机操工、塔吊工、起重工(包括指挥),打桩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每年必须按规定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20课时。6. 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依法取得安全生产管理知识考核合格证外,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 课时。7. 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依法取得安全生产管理知识考核合格证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 课时。8. 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 课时。9. 安全培训教育实行分级管理和登记制度。10. 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许可的培训部门负责组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安全员和从事安全培训工作的教师资格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并实行登记。各企业、单位负责组织开展企业其他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负责本企业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的第一级教育工作,并实行登记。11. 项目部负责本单位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的第二级教育工作,并实行登记。12. 项目部和作业班组负责本班组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的第三级教育工作,并实行登记。安全培训计划1. 安全生产培训计划1)公司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2)公司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载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3)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4)工程项目部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5)公司培训时间安排在每月的第三周进行,具体培训要求和安排详见劳动教育部门的通知。6)建筑劳务读本及各种工法、工艺的培训,按上级要求,由劳动教育部门统一安排。7)其他须培训人员由各项目部安排,每单位不少于20 人。8)我项目部为确保现场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对本部管理人员及各种进行安全教育,现定于开工第一周下午19:00在项目部会议室进行安全教育。安排内容如下:序号学 习 时 间学 习 内 容主 讲 人112月10日 19:00对新进场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左 朝 楠212月11日 19:00安全教育及各工种操作规程左 朝 楠312月12日 19:00学习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左 朝 楠412月13日 19:00安全应急准备和响应管理、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左 朝 楠512月14日 19:00现场施工用电及生活用电常识左 朝 楠612月15日 19:00现场危险源辩识左 朝 楠712月16日 19:00安全管理目标左 朝 楠812月17日 19:00法律法规及安全规程左 朝 楠912月18日 19:00环镜卫生健康讲座左 朝 楠以上计划如遇特殊情况可推后或提前一天进行,无特殊情况将如期进行,并做好记录。 宁夏恺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培 训 记 录 表编号:表6.2.2/4.4.2-4 部门:序号: 年 月 日时间:2010年11月5日培训题目: 对进场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教师:左朝楠地点:施工现场培训方式:现场集中讲解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及考核结果部门姓名考核结果部门姓名考核结果培训内容摘要:考核合格率: 95%主办部门:项目部填表日期:备 注:安 全 教 育 内 容一、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1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2 从业人员有权利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锝应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3 从业人员的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4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5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着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二、 班组安全教育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遵守纪律及现场的各项规则制度,按规定着装,不得违章作业,不准饮酒。2. 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移动或拆除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脚手架,安全网等。3. 上下作业应走马道、楼梯、不准攀龙门架、脚手架。4. 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认真遵守安全施工规定,衣着要灵活,禁止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5. 高处作业物料要堆放平稳,不可放置在临边和洞口附近、凡有坠落可能的,要及时撤出或固定以防跌落伤人。6. 发现安全设施有缺陷或隐患,应及时报告处理,对危险及人身安全的必须停止施工,消险后在进行高处作业。7. 高处上作业安全设施要经常检查,处于良好状态。8. 支模过程中,如需中途停歇,将支撑、拉头、柱头板等钉牢,拆模间歇时,应将以活动的模板、牵杠、支模等运走或妥善堆放,防止因踏空、扶空而坠落。二人抬运模板要互相配合,协同工作,传递模板,工具应用运输工具或绳子系牢后升降,不得乱抛。高空拆除时,应有专人指挥。并在下面标出工作区,用绳子和白旗加以围挡,暂停人员过往。9. 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作业人员要站立在安全地点进行操作,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工作,操作人员要主动避让掉物,增强自我保护的安全意识。拆除模板一般需长撬棒,人不许站在正在拆除的模板上,在拆除楼板模板时,要注意整块模板掉下,尤其是用定型模板做平台模板时,更要注意,拆除人员要站在门窗洞口外拉支撑,防止模板突然全部掉落伤,工完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10. 不得在脚物架上堆放大批模板等材料。11. 工作前应先检查使用工具是否牢固,扳手等工具必须用绳链栓在身上,钉子必须放在工具袋内以免掉落伤人,工作时要思想集中防止钉子扎脚和高空坠落。12. 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13. 工作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可暂停作业并立即报告。14. 严禁在高空作业时抛扔物品,戏耍打闹。15. 当日完后,应仔细检查岗位周围情况,如发现留有隐患的部位,应及时进行修复方可撤离岗位。16. 搭设和拆除现场必须设警戒区域,张挂醒目的警戒标志。警戒区域内严禁非操作人员通行或在脚手架下方继续组织施工。地面监护人员必须履行职责,高层建筑脚手架搭设和拆除,应配备良好的通讯装置。17. 如遇强风、雨、雪等特殊气候,不应进行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夜间实施脚手架作业,应具备良好的照明设备。18. 搭设的架子应按脚手架搭设规范要求操作。对钢管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缝的不得使用。扣件发生有脆裂、变形滑丝的禁止使用。19. 钢筋、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场地要平整,工作台要稳固,夜间使用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20. 20. 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沿线2米区域内禁止行人。21. 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22. 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23. 绑扎高层建筑的圈梁、挑檐、外墙、边柱钢筋,应搭设外架和挂设安全网,绑扎时系好安全带。24. 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落到离地1米以内始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25. 绑扎时应检查脚手架是否稳固不应在架子上集中堆放钢筋.所堆放的箍筋应放置好,以免坠落伤人.26. 绑扎完毕应及时清理剩余箍筋,铅丝.做到工完厂清.钢筋工应根据自身工作特点作好安全防护措施,以安全为主。27. 钢筋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类堆放整齐制作场地平整.。工作台要稳固。28. 起吊钢筋下方禁止站人,必须等骨架降落到1米内方可靠近。29. 浇注混凝土时认真贯彻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的安全“三宝”的使用制度和“四口”的防护制度。开动地泵前应检查机械运转情况。30. 使用振捣器应穿胶鞋,湿手不得接触开关,电源线应完好,防止破皮漏电。管道接头、安全卡必须完好,管道架必须牢固,输送前必须试送,检修必须卸压。31. 施工前对所施工的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经有关人员处理解决后。方可进行施工操作。32. 严禁在施工作业上互相丢材料,工具物品及向下抛丢杂物,严禁酒后作业。33. 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现象。夜间施工作业配有足够的照明设施,临时照明电要有安全距离,有专业电工负责接拆。现场的所有机械、设备、电器须安设漏电保护器,并在每班前有持证电工检查。三、工具操作1. 作业前,应检查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2. 锯片上方必须安装保险挡板。3. 锯片必须锯龄尖锐,不得连缺锯龄两个,裂纹长度不得超过20毫米,裂缝末端冲止裂孔。4. 被锯木料厚度,以锯片露出木料10-20毫米为限。5. 启动后,待转速正常后方可锯料。送料时不得将木料左右晃动或高抬,遇木节要缓缓送料。锯料长度应不小于500毫米,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棍送料。6. 操作人员不得站在锯片旋转离心力面上操作,手不得跨越锯片。7. 无人操作时应切断电源。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一)农民工夜校 (二)培训计划或培训需求 (三)对新入场的从业人员进行三级教育 (四)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五)其他人员教育 (六)安全技术交底等班前安全活动 五、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 (一)总体施工组织设计 (二)专项施工方案等。这是最近的标准:北京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手册 目 录 一、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一)管理组织 (二)现场岗位责任制度 (三)对分包队伍的管理 (四)对设备租赁、使用的管理 二、现场安全生产投入 三、施工现场目标指标管理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一)农民工夜校 (二)培训计划或培训需求 (三)对新入场的从业人员进行三级教育 (四)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五)其他人员教育 (六)安全技术交底等班前安全活动 五、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 (一)总体施工组织设计 (二)专项施工方案 (三)专家论证 六、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管理 (一)施工现场危险源 (二)危险源辩识 (三) 危险源分类 (四) 危险源识别 (五)风险评价 (六)风险控制 七、安全检查 八、现场文明施工 (一)工地围墙(挡)、大门及标志牌 (二)实名制卡(平安卡) (三)临时设施 (四)现场料具 (五)卫生防疫 (六)环境保护 (七)消防保卫 九、现场安全防护 (一)脚手架 (二)基坑及模板工程 (三)“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 (四)施工用电 (五)机械设备及起重吊装 (六)施工机具 十、现场应急救援 (一)应急领导机构 (二)应急计划(预案)及演练 (三)应急响应 (四)善后处置 (五)保障措施 十一、劳动保护及职业病预防 十二、施工现场必备的安全资料 为了不断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保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有序开展,实现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各项目标任务,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及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手册。对于本手册未涵盖的内容,请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程执行。 一、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一)管理组织 1.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现场应建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企业派驻到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并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3、施工现场必须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北京市有关规定配置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至少2人;5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按照安装总造价: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5000万-1亿元的工程至少2人; 1亿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劳务分包企业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人员每50人必须设1名专职安全员,50人以下的,应当设置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班组长必须承担兼职安全员职责,每个作业班组必须设1名以上的群众监督员(人数较多的班组每10人配备1名群众监督员) (二)现场岗位责任制度 1.项目经理 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工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项目部组织结构,确保配备必要的资源(人力、基础设施、环境),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项目的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将管理目标分解、落实,责任到人,制定各级职能人员的管理职责,确保目标的实现。 对工程项目进行施工组织策划,确保安全生产投入。组织对现场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知识教育。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消除事故隐患,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对监督部门提出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三违”现象进行监督。组织编制项目部级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项目安全负责人 具体负责本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对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指挥、协调等工作,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当进度与质量、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首先保证安全。监督各项技术、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抓好安全生产、搞好文明施工。每周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工作会议或安全专项检查,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并有会议记录或纪要。每月组织2次(含)以上各专业联合检查,检查要有记录或纪要等文件。参加事故事件的调查、分析、处理,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及时反馈信息。 3、项目技术负责人 对本项目安全技术负直接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编制本项目分部分项安全技术方案和专项方案,负责向专业技术负责人进行特殊或关键部位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实施。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 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从事特殊过程施工的人员组织培训。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严格控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