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10版房建市政施工标准招标文件.doc
【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四川省2010版房建市政施工标准招标文件.精品文档.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版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招 标 文 件 项目招标负责人: 招标文件编制人员(按章节):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编号: 年 月 日 注:(1)实行自行招标组织形式的,项目招标负责人和招标文件编制人员应是招标人本单位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人员。 (2)实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的,项目招标负责人和招标文件编制人员应是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双方签订的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委托招标代理合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规范文本)中,招标代理机构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和委派到本项目的主要专职技术人员。 (3)实行自行招标组织形式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内容删除,下同。目 录 注:(1)招标文件从目录第一页开始连续、逐页编页码(包括无任何内容的页),位置:页面底端(页脚),对齐方式:居中。 (2)招标文件目录应至少编制到章,并用阿拉伯数字标明相应页码。例如: 第一章 招标公告(3)。第 一 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资质,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具体数量)个标段。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 (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 (详细地址)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 (提供;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 (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年 月 日 注:(1)招标人应对本招标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招标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以及选择项外,不得有任何的增加或改动,以及省进一步要求以外的删减。对投标邀请书的要求,下同。 (2)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允许(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的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参加投标的条件,在评标时也不得作废标处理。 (4)本项目只有一个标段(合同段)的,删除3.3。 条、款、项、目,在同一章内重复或引用的,不再标明“章”的名称,只直接写条、款、项、目,下同。如“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5)“4.招标文件的获取”中有两个4.1款,具体项目的招标文件只能在两个4.1款中选择其中一个(以备案为准)。招标文件中条、款、项、目编号完全一致的,为可选择项(条、款、项、目),招标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下同。 (6)购买招标文件证件查验: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收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7)购买招标文件需要的证件,除身份证外其他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章,加盖的投标单位章应是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并应是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下同。 (8)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证件应在有效期内。 关于投标人资质证书延续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 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07241号)“(三十三)资质证书的续期: 1、企业应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60日前,按原资质申请途径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职业道德,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记录且注册资本和专业技术人员满足标准要求的,经资质许可机关同意,在其资质证书副本上签发有效期延续五年的意见;对有违法违规行为、信用档案中有不良记录或企业资质条件发生变化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对其资质情况进行重新核定。2、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 60日内申请资质延续的,资质受理部门可受理其申请,但自有效期到期之日至批准延续的时间内资质证书失效。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仍未提出延续的,其资质证书自动失效。如需继续开展工程建设活动,企业必须重新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9)购买招标文件可以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投标人单位介绍的其他人。 购买招标文件的人,与递交投标文件和参加开标的人(即“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书中的代理人)可以不是同一人。 (10)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除4.1要求的证件外,招标人不得再另外要求投标人提供和出示其他证件和资料。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求投标人履行其他投标手续的,投标人可在中标后办理。 (1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应以物价部门的规定为准。 (12)招标人如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投标人邮购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寄出,招标人不承担邮件丢失或延误责任,下同。 (13)1.2、3.2、4.3中的选择(“”表示可选择项)为单项选择。招标人必须在可选择项中任选其一(对选择有规定的要从其规定)。没有选择的项,删除。是单项选择的,以下都予以注明;注明“单项选择”的要求,下同。 1.2选择自行招标的,“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比选指定媒介四川日报网的项目编号为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一句删除 。 3.2选择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句删除。 4.3选择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的,“提供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一句删除。 没有被选择的项后面相应的内容删除,下同。 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下划线后括号内的填写说明可以删除,下同。 (14)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期间20日的计算方法为:从发布招标公告的次日起算,期间开始的日(发布招标公告的当日)不算在期间内。如某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日期为2008年12月1日,期间届满的日期是2008年12月2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应为2008年12月22日。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如某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22日,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应至少在2008年12月6日及之前。时间不够但招标人确需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招标人应延长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原国家计委等7部委令第30号)第十五条规定,“招标人应当按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如某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日期为2008年12月1日,出售招标文件定为五个工作日,从2008年12月2日就应出售招标文件,由于2008年12月6日、2008年12月7日不是工作日,出售招标文件的日期为2008年12月2日、2008年12月3日、2008年12月4日、2008年12月5日,2008年12月8日。以日为期间的计算方法,下同。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1.1 本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资质,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你单位 (可以;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详细地址)持本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招标人 (提供;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为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具体时间)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年 月 日 注:1.2、3.2、4.3中的选择为单项选择。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名称): 你单位已通过资格预审,现邀请你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 请你单位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 (详细地址)持本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招标人 (提供;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为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具体时间)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招 标 人: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年 月 日 注:本章中的选择为单项选择。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1.1.4项目名称1.1.5建设地点1.2.1资金来源1.2.2出资比例1.2.3资金落实情况1.3.1招标范围 ,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 有关工期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等级要求:财务要求:近 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业绩要求:近 年(一般限定在5年以内)已完成不少于 个(0至3个)类似项目。近 年(一般限定在5年以内)已完成、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 个(0至5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信誉要求: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建造师,专业 级别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资格:其他要求:(1)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按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主要人员简历表”要求填写和提供相应的证明、证件。 注:(1)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监察厅关于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实施中有关具体问题解释的通知(川发改政策2007666号)关于招标人设定投标人资质条件高于国家规定的规定: “六、招标人设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高于或低于国家规定标准,或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根据特定投标人的技术规格、标准或参数提出,或招标文件、施工图审查意见中载明图纸指定了货物品牌,可能导致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缺乏竞争(品牌和价格竞争)的,必须责令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修改。 因特殊情况,招标人设定投标人的资质条件高于国家规定的,应经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备案部门和同级招监办同意。” (2)招标人对财务、业绩等没有要求的,可以填0年。如招标人不限制亏损企业投标的,在财务要求栏填,“近0年以内无亏损”。 (3)类似项目应以项目的规模、性质和技术要求来确定,即以投标人的能力为本项目的准入条件一视同仁地对待所有潜在投标人,不得以特定的行业、地区等(不以潜在投标人的能力而以潜在投标人的身分)条件排斥和限制潜在投标人。类似项目的具体个数以备案为准。 (4)“业绩要求”中的选择为单项选择。 (5)招标人在“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中,招标人不以企业注册资本金作为参加投标的条件(资质证书中规定可承担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除外,合同额在投标时以投标人的报价为准,有修正的以修正报价为准);也不以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行业奖项、银行信用等级等非国家强制要求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作为参加投标的条件。更不得要求与履行合同无关的内容作为投标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6)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应与本项的要求内容相衔接。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注:本项为单项选择。1.4.3限制投标的情形除投标人不得存在的12种情形之一外,投标人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3)四川省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在 年(限定在1至3年)内不接受其投标;(14)在四川省地震灾后重建工程中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在 年(限定在3至5年)内不接受其投标;(15)近半年内在所有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16)近3年内在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行为并被司法机关认定为犯罪的;(17)近3年内,在招标人(包括与本项目招标人有股权或隶属关系的招标人)的既往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投标人不履行合同、项目经理或主要技术负责人被招标人撤换的;(18)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参股或相互任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中同时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3)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4)被同一法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6)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注:(1)本项中的选择为多项选择。招标人可以全选(包括有些可选择项可能只有一项)、也可以任选其中一项或几项,还可以都不选。招标人没有选择的项,不得就同一个问题和相似的内容再另行规定。没有选择的项删除,不改变已选择项的编号,下同。以下没有标明“单项选择”的都为“多选择项”,不再单独注明。 (2)除以上限制投标的情形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招标人不再另增加限制投标的情形。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注:本项为单项选择。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注:本项为单项选择。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注:本项为单项选择。1.12偏离不允许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允许偏离最高项数: 偏差调整方法: 注:本项为单项选择。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2.2投标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1)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2)近3年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起的投诉情况3.3.1投标有效期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万元。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到达招标人以下账号: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账 号: 银行地址: 联系电话: 投标人凭银行进账单换取收据,招标人凭银行收款回单(已进招标人账户)向投标人出具收据,收据复印件应按要求装订在投标文件里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到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1)写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银行账号的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身份证原件);(2)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3)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及履约担保收据复印件(仅对中标人适用)。3.4.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拒签合同”是指:(1)明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2)没有明示但不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投标保证金也不予退还。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年 注:应与1.4.1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衔接。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3年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见附表七“备选投标方案编制要求”,评审和比较办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注:本项为单项选择。3.7.1投标文件格式(1)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以空格(下划线)标示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应在空格中用“/”标示。但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写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3.7.3签字、盖章要求(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3)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地方,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份投标文件副本应由其已签字、盖章、编页码、小签(招标人要求时或投标人自愿)的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正副本内容应一致。3.7.5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律用A4复印纸(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编制和复制。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粘贴方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目录次序装订;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证件及附件等的复制件应集中紧附在相应正文内容后面,并尽量与前面正文部分的顺序相对应。修改的投标文件的装订也应按本要求办理。4.1.1投标文件的包装和密封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开包装,正本一个包装,副本一个包装,当副本超过一份时,投标人可以每一份副本一个包装。每一个包装都应在其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鲜章)。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的地址:招标人全称: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 注:本项为单项选择。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5.2开标程序(4)密封情况检查:(5)开标顺序: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共 人。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专家的确定方式按川办发200313号第九条、川府发200714号第(二十一)条和川发改政策2007666号第十五条规定执行。 注:评标委员会组建的相关规定: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0313号) “第九条 在四川省内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且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必须从四川省评标专家库中确定。 国务院部委直接管理招投标的项目,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确定评标专家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 经管委办批准,也可以从国家级专家库或其他省级以上专家库中随机确定评标专家。”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0714号) “(二十一)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所需经济技术评标专家从省评标专家库中抽取。省评标专家库中专家不能满足评标需要的,报经项目审批部门同意,业主在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可从国家有关部委或外省(市)评标专家库抽取评标专家。 政府全额投资或政府投资额占控股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业主评标代表从省评标专家库中抽取。 其他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业主所派评标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监督部门认为业主代表参加评标可能影响公正的,可建议项目业主从省评标专家库中抽取评标专家代表业主参与评标,项目业主无正当理由应当采纳。 项目主管部门和行政监督部门(包括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