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路标志标线设置技术指南.doc
【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山东省公路标志标线设置技术指南.精品文档.山东省公路标志标线设置技术指南山东省交通厅公路局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2010年6月前 言交通标志标线是道路交通安全系统中重要的内容之一,其设置是否合理、规范直接关系到道路服务水平的高低。为此,建立一个完善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系统是保证道路畅通、安全的重要前提条件。2007年,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关于开展国家高速公路网路线命名和编号调整工作的通知,开始了全国范围内的国家高速公路网路线命名和编号调整工作。山东省交通运输厅针对已建高速公路,与已建高速公路相关的国省道、县乡公路的交通标志现状进行了全面的调研,并且正在实施全面的优化改造。为与山东省公路路线命名和编号调整工作相协调,且改善以往交通标志标线设置不规范、不统一的现状,使山东省全省干线公路及高速公路的标志标线设置规范统一,按照交通工作实现“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人本化”管理的目标要求,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主持编制了本指南。 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等单位依据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结合山东省干线路网和高速公路网的实际情况,联合编制完成了本指南。本指南编写单位:山东省交通厅公路局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本指南主要起草人: 本指南的编写,是结合山东省的实际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补充和细化,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应高于本指南。对一些规范、标准已经陈述的内容,不在赘述。由于本指南的编写时间较短且编写人员水平有限,疏漏难免,恳请各位读者和专家指正。 编 者 2010年6月目 录1 概述- 4 -1.1背景和意义- 4 -1.2目前干线公路标志、标线存在的问题- 5 -1.3目前高速公路标志、标线存在的问题- 6 -1.4指南编写的依据- 7 -2 干线公路标志设置- 8 -2.1总体原则- 8 -2.2路径指引标志设置- 9 -2.3交叉路口警告标志设置- 12 -2.4事故易发路段处标志设置- 13 -2.5著名地点处标志设置- 18 -2.6桥梁、隧道处标志设置- 19 -2.7城镇、村庄处标志设置- 21 -2.8生态保护区、水源地路段标志设置- 22 -2.9里程碑、里程牌- 22 -2.10百米桩- 22 -2.11公路界碑- 23 -2.12道口标柱- 23 -3高速公路标志设置- 24 -3.1 总体原则- 24 -3.2 路径指引标志- 25 -3.3 沿线信息指引标志- 28 -3.4 沿线设施指引标志- 29 -4 旅游区标志- 33 -4.1旅游区标志的设置范围和条件- 33 -4.2干线公路上设置旅游区标志的原则- 33 -4.3高速公路上设置旅游区标志的原则- 34 -5交通标线设置原则- 36 -6干线公路标线设置- 37 -6.1一般正常路段标线设置- 37 -6.2大型平交路口标线设置- 38 -6.3小型平交路口标线设置- 40 -6.4行人横穿公路较为集中的非交叉口路段标线设置- 41 -6.5事故易发路段标线设置- 41 -6.6其他典型路段标线设置- 42 -7高速公路标线设置- 44 -7.1一般正常路段标线设置- 44 -7.2互通立交区、服务区、停车区标线设置- 44 -7.3高速公路事故易发路段标线设置- 46 -8标志、标线材料- 48 -8.1标志材料- 48 -8.2标线材料- 49 -1 概述1.1背景和意义交通标志标线是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引导道路使用者有秩序地使用道路,以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提高道路运行效率的基础设施,用于告知道路使用者的通行权利,明示道路交通禁止、限制、通行状况,告知道路状况和交通状况等。山东省公路建设和养护水平居于全国前列,但由于已往设计理念的原因,标志、标线的设置存在不规范、指路信息不统一、不连续等诸多问题,使得驾驶者无法更好的通过标志、标线获取信息,交通标志本应是指引驾驶者顺利抵达目的地,但却常常误导驾驶者,致使停车问路、错向行驶的现象也屡见不鲜。同时警告类、禁令类标志标线设置不合理、缺失等情况也较多,大大影响了公路的服务水平。目前,我国经济水平不断提升,汽车销量成倍增长,2009年国内汽车年产销量已经超越美国,升至世界第一,相应的交通出行也急剧增长。交通标志、标线提供的信息应该满足当前人们对于不断增加的驾车出行需求。为此,根据目前省内公路标志、标线的现状,编制一套能够符合相关标准规范、满足驾驶者的出行需求的公路标志标线设置技术指南,是亟需和迫切的。1.2目前干线公路标志、标线存在的问题1.2.1指路标志信息的连续性较差由于公路建设多采用分段建设方式,同一条路的设计单位不同、在规范标准的采用上不尽相同、且因后期改扩建等其他因素的影响,造成标志间信息关联较少,路段间标志信息不一致,标志设置上存在较大的局限性,很少考虑与周围路网的相关信息,从而导致标志体系未能提供连续、统一、完整的标志信息。1.2.2 指路标志的时限性一些道路通车时间较长,在后期养护过程中,仅注重对路基、路面、边坡、桥梁、隧道等设施的养护,往往忽视了交通标志的维修、维护和信息更新,存在标志反光膜老化、标志板破损、标志上的指路信息错误、路侧绿化及建筑物遮挡标志等现象,造成标志的信息利用效率下降。1.2.3 指路标志内容的局限性由于国内对指路标志的设计还停留在公路建设初期的理念,标志的指路信息,大部分以地名为主,很少涉及到路线名称(路线编号),这种设计理念就造成驾驶者在交叉路口选择道路时,出现迷惑的现象。因为同一条公路上可能存在多个去往同一个地点的路口。使得驾驶者变更路线行驶方向时犹豫不决,经常发生走错路、走冤枉路的情况。1.2.4 警告标志及禁令标志的设置不够完善标志的设计者往往注重指路标志的设置,设计过程中忽视了警告标志及禁令标志的完善性,造成一些公路上的警告标志及禁令标志数量偏少,不能满足警示行车安全的需要。1.3目前高速公路标志、标线存在的问题1.3.1标志间信息不一致、不连续由于一条高速公路往往分段分期建设,从互通式立交的被交道路驶入高速公路,直至某一互通式立交出口,指路系列标志内容经常出现不统一。如在入口预告上的地名信息,在收费站立交交叉口处的地点方向标志却没有体现等。1.3.2 标志内容与现有路网、规划相矛盾由于各路段分期建设、路网变化等原因,先期建设路段的标志没有预留后期建设路段的内容,或者是预留的信息不够准确。1.3.3 标志内容中道路命名(编号)混乱现有关于道路名称的标志中,道路名称以汉字命名为主,且有部分高速公路名称采用建设时期的名称命名,如目前G20国家高速青岛至银川高速山东境内的名称是:青岛至济南唐王立交段原名为济青高速、济南唐王立交至鲁冀界段为青银高速,没有形成统一的路线名称。这种路线命名的服务对象仅仅是针对本地驾驶者,没有考虑到外地驾驶者的需求。而目前国内的高速公路,外地驾驶者占道路使用者的比例在不断增加,这种命名方式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的使用需求,因此调整路线命名编号迫在眉睫。1.3.4标志中的控制性地点选取不合理目前,控制性地点名称选取存在诸多问题。如入口预告标志与地点方向标志、地点距离标志的中远程控制地点的地名选取不一致;地点距离标志控制性地点的层级不清晰,没有按照近程、中远程、远程的顺序选取,一些地点距离的标志,地点名称都是近程目的地。1.3.5 指路标志缺少路线编号国内长期以来的设计习惯是采用地名作为指路标志的基本信息,忽视了对于路线编号的采用,造成目前高速公路上绝大多数指路标志中没有路线编号,随着公路道路网的不断扩大和密集化。这种设计方式使得一些驾驶者无法恰当的选择出口和行驶路线。特别对于城市多出口和枢纽立交前出口的选择,因为一条高速公路途经某个经济较为发达的城市,往往可能有两个以上出口都能到达这个城市,但是每个出口到达这个城市的区域不同,那么作为驾驶者将无法选择正确的出口。如果在出口标志上增加路线编号,由于编号的唯一性,很好地解决了选择出口的问题。因此,路线编号加地名的指路方式更为直观。1.4指南编写的依据本指南的编写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JTG D82-2009)及公路工程标准规范配套图书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手册(JTG D82-2009)。2 干线公路标志设置2.1总体原则交通标志用无声而有行的形象语言,为交通参与者提供准确、直观、易懂的交通信息,提示交通情况,发布交通法规。保障出行者行车、走路的安全和顺畅,最大限度地发挥道路的功能。合理设置标志能够提高道路的通行能力、减少交通事故、防止交通堵塞、节约能源、美化路线和周边环境。干线公路上的标志应结合道路沿线实际情况,标志设置应“简而不少,全而不繁”;标志的设置位置应清晰可见、及时有效;标志结构形式应合理选择、避免单一,与周围路网景观相协调;标志的版面样式应生动、形象,能够体现道路沿线人文景观。2.1.1结合公路等级及周边路网情况设置标志标志的设置应综合考虑道路等级、设计时速及道路沿线途经居住地的交通集散情况,合理设置标志。标志在满足道路交通安全需求的基础上,避免标志过少和过于密集。指路标志的内容应清晰明确、同时体现道路沿线周围路网信息。2.1.2 结合平原地区和山岭地区特点设置标志平原地区路线线形、地形地势较好,但其交通流构成复杂,机动车及行人混行,平面交叉口密集。山区公路虽然交通流量较小,但地形地势复杂、依山傍水,路侧危险点较多。交通标志设置应根据道路所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综合考虑道路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各类标志,进而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减少交通事故,诱导交通,为车辆出行提供重要保障。2.1.3 标志设置结构样式应根据路侧绿化形式、路侧是否设置绿化分隔带及大型车辆在交通流中所占比率等其他因素,合理选择标志结构样式,避免标志被路侧绿化、大型车辆遮挡。对于易被遮挡的路段,应尽量采用悬臂式结构,路侧绿化路段,悬臂结构宜适当加长横梁的长度,避免高植树木遮挡标志。2.2路径指引标志设置路径指引标志的设置是干线公路的重要部分,用于指示平面交叉形式、交叉公路的编号或交叉道路的名称、通往方向信息、地理方向信息以及距离前方控制性地点的距离。平面交叉口处应根据道路等级依次选择设置下列标志:交叉路口预告标志交叉路口告知标志确认标志地点距离标志。具体规定参照GB5768.2-2009第70页中的表14 一般公路路径指引标志。2.2.1 交叉口预告标志和交叉口告知标志设置交叉口处标志信息选取应充分考虑道路主线与被交道路及相邻路网间的联系,地名信息采用的控制性地点应保持一致性和连续性,交叉口预告标志和交叉口告知标志中路线编号信息与地名信息应同时体现,指路标志的内容为路线编号加地名的形式。避免路线编号相同公路标志的控制性地点随意改变,造成路线编号信息不连续。(1)交叉口预告标志,用于预告前方交叉口路口形式、交叉公路的编号或交叉道路的名称、通往方向的信息、地理信息以及距离前方交叉口的距离。设置在交叉路口告知标志前150m500m处。(2)交叉口告知标志,用于预告前方交叉口路口形式、交叉公路的编号或交叉道路的名称、通往方向的信息、地理信息以及距离前方交叉口的距离。设置了减速车道的平面交叉口,交叉口标志应设置在减速车道起点处;其他公路平面交叉,交叉口标志设置在交叉路口30m80m处。平面交叉后设置了地点距离标志时,平面交叉前的交叉口告知标志一般不需标识目的地信息的距离,否则应标识距离。当平面交叉处没有路线重合段,且目的地信息数量总数小于或等于4个,则可将公路交叉的路线命名编号或名称标识在标志的箭头杆中;当目的地信息较多时,将路线命名编号单独设置在平面交叉口前。当平面交叉处有多处路线重合时,则公路编号应单独设置,且应列出重合路段各条公路的编号,此时交叉预告标志及交叉口告知标志中的箭头杆上不再标识公路路线的编号或名称。2.2.2 确认标志(1)公路编号标志,指示当前公路编号,设置在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平面交叉路口后30m50m的位置。配合交叉口告知标志,用于帮助驾驶者确认行驶路线和行驶方向,公路编号标志对于出行人员非常重要,它能及时提醒驾驶者核实自己行驶路线的正确性,确认行驶路线。如两交叉口间距较大,可适当重复设置。(2)地点距离标志,设置在平面交叉口后的300m400m适当位置设置,指示前方所要经过的重要公路编号、道路名、地名和距离。地点距离标志的信息应由近及远,按自上而下的顺序排列,地点距离标志指示信息中至少有一个信息与交叉路口告知标志相对应。国道、省道上的地点距离标志宜设置三行地点距离信息。县道、乡道的地点距离标志,可根据需要采用两行或者三行地点距离信息。图2.2-1十字交叉口标志示例对于特殊形状的交叉口,建议交叉口的图案应按照实际情况绘制。2.3交叉路口警告标志设置交叉路口警告标志设置在道路主线的小型平面交叉口两侧。用于警告驾驶者注意横向来车(人)。由于公路平面交叉口的形状非常多,国标中的标志图案不一定能反映出实际平面交叉口的形状,应仔细考虑交叉口的等级、交叉角度、平交口范围等实际因素,选择与实际情况接近或相符的象征性符号。并在相交道路上设置“停车让行”或“减速让行”标志。小型交叉路口是否设置标志应合理选择,避免过多或过少,影响行车安全。图2.3-1十字交叉口标志设置示例图2.3-2丁字交叉口标志设置示例2.4事故易发路段处标志设置干线公路相对于高速公路,有以下特点:不封闭,行人和车辆可以随便上下,与沿线城镇、村庄交通出行密切相关;存在陡坡、急弯、过水路等诸多危险因素。在干线公路的主线上,应及时设置危险路段及危险点警示标志,提醒过往车辆及行人注意交通安全。力求通过警告标志的设置将交通事故的发生率降至最低。2.4.1 村庄处标志设置当道路沿线经过村庄时,应结合公路线形、沿线村庄分布、建筑物距离公路远近及驾驶者视距等情况综合设置标志。道路前方有不易发现的村庄时,应设置村庄标志;道路交通量较大时,应结合限速标志设置。2.4.2 行人密集处标志设置当道路经过村镇街道化路段,行人较为密集,且驾驶者不易发现人行横道线的位置。应设置注意行人标志。提醒警告驾驶者注意行人过街安全。并根据具体情况,标志底膜可采用荧光黄绿色。2.4.3 小学、幼儿园等处标志设置当道路沿线经过小学、幼儿园等处时,应综合考虑标志标线的设置,做到及时提醒驾驶者减速慢行,注意儿童的出行安全。在道路沿线学校及幼儿园的两侧设置注意儿童标志,并配以相应的人行横道线或者是减速震荡标线。注意儿童标志底膜宜采用更为醒目的荧光黄绿色。图2.4.3-1小学、幼儿园处标志设置示例2.4.4急弯、连续弯及反向弯路路段标志设置有些公路部分路段的线形受道路等级、经济条件、地形条件以及其他因素的制约,存在急弯、连续弯和反向弯路的路段,这些路段对于道路交通安全具有一定的隐患,往往是一些事故的频发地。为减少事故的发生应在上述路段设置相应的急弯路警告标志、连续弯路警告标志和反向弯路警告标志及线形诱导标志。 (1)急弯路标志,道路上在长直线末端且车辆实际速度较高的路段,应根据运行速度确定急弯路标志的设置标准和设置位置。对于易受路侧绿化及建筑物遮挡的情况,可设置线形诱导标志。图2.4.4-1 急弯路标志设置示例(2)反向弯路标志,道路上两相邻反向圆曲线半径均小于或其中一个圆曲线半径小于规定值,或通视视距不能满足要求。对于易受路侧绿化及建筑物遮挡的情况,可设置线形诱导标志。图2.4.4-2 反向弯路标志设置示例(3)连续弯路标志,道路上连续有三个或三个以上反向平曲线,其圆曲线半径均小于或有两个半径小于规定值,或通视视距不能满足要求。对于易受路侧绿化及建筑物遮挡的情况,可设置线形诱导标志。图2.4.4-3 连续弯路标志设置示例上述示例仅设置了弯路警告标志及线形诱导标志,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可同时结合道路等级、路侧通视情况、曲线半径的大小等情况合理设置其他禁令及辅助标志。如对于道路等级较高、车流量较大的弯路,限速标志、鸣笛标志及禁止超车等标志相配合,会起到更好的警示效果。2.4.5陡坡、连续下坡路段标志设置车辆行驶在坡道路段时,由于重力因素,影响了车辆的正常行驶,坡道路段对载重汽车影响要比小汽车影响更大一些。载重汽车在上陡坡时,会发生爬坡吃力、行驶缓慢甚至出现机械故障,载重汽车在连续下坡路段,车辆由于长时间的行车制动,极易造成刹车失灵。因此载重汽车在上下坡时,存在不同程度的危险情况,为此在上下坡路段,应及时合理设置警告标志,促使驾驶者采取应对措施,谨慎驾驶,保障行车安全。(1) 陡坡标志,当道路纵坡坡度超过规定值时,应在坡脚及坡顶前适当设置陡坡标志,并可配合辅助标志使用,如标明坡度或者坡长。对于事故易发路段,可设置限速标志或其他相应保障行车安全的禁令标志。图2.4.5-1陡坡标志设置示例(2) 连续下坡标志,连续两个及两个以上路段,且连续下坡长度超过3km,在坡顶前适当位置设置连续下坡标志,并可配合辅助标志使用,即标明坡长或限速标志等。当连续坡长超过3km后,应重复设置。连续下坡的变坡点处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下陡坡标志。图2.4.5-2 连续下坡标志设置示例设置陡坡标志及连续下坡的坡度条件参照道路交通标志(GB5768.2-2009)中第18页表13。由于陡坡、连续下坡是道路交通事故的多发地之一,对于一些经常发生制动失效的下坡路段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置陡坡及连续下坡标志。2.4.6其他事故易发路段处标志设置道路沿线途经傍山路段、堤坝路段、横风路段及过水路段等其他危险路段应设置相应的警告标志。并根据实际情况配以禁令标志或辅助标志。2.5著名地点处标志设置设置在道路沿线经过的著名桥梁、著名隧道和重要垭口等地点。对于公路沿线跨越河流、湖泊、海峡等长度大于1000m的桥梁,长度大于500m的隧道,大型枢纽互通式立交等结构物前可单独设置著名地点标志。版面内容除标明有关设施的名称,还应标明桥梁、隧道的长度。著名地点标志应设置在据其起点50100m的适当位置处。著名地点标志不仅能够提醒对于驾驶者途经上述路段时,注意行车安全,同时对于规划过行驶路线的出行者来说,沿线的桥梁、隧道和垭口是重要的地理信息标志,著名地点标志的设置除提供指路信息外,还能够起到帮助驾驶者确认自己行驶位置的作用。2.6桥梁、隧道处标志设置2.6.1 桥梁处标志设置桥梁限重标志设置于需要限重的桥梁两侧,桥梁限重可同时限制车辆轴载和车辆总质量。上述标志中大、中桥设置桥名和限轴重、限总质量标志,三项信息设置在同一版面上,上部为桥名,左下部为限轴重、右下部为限总质量。如:桥 梁 名 称限轴重限总质量图2.6.1-1 桥梁两侧标志设置示例对于已经设置了著名地点标志的桥梁,可与著名地点标志合并设置。对于不设置著名地点标志的桥梁,可单独设置上述标志。2.6.2 隧道处标志设置由于隧道构造的特点,隧道内的行车安全,根据实际情况设置限速标志、禁止超车标志。对于已经设置了著名地点标志的隧道,限速标志、禁止超车标志可与著名地点标志合并设置。图2.6.2-1 隧道两侧标志设置示例1对于未设置著名地点标志的隧道,除设置限速标志、禁止超车标志还应设置警告标志。图2.6.2-2 隧道两侧标志设置示例2对于隧道长度超过3000m以上的隧道内,从距离隧道出口2km处,开始每隔500m设置一块隧道出口距离预告标志。标志设置在隧道侧壁上。版面中隧道曲线的转弯方向应与实际情况相同。2.7城镇、村庄处标志设置道路沿线经过城镇时,应结合该城市的路网体系,设置详细明了的指路标志,指路标志信息分为入城信息、经城信息、出城信息三种。入城信息应明示某条道路名称(或路线编号)通往某个区域,经城信息应明确本条道路的行驶方向,避免与城区道路混淆,出城信息应体现与该城市相衔接的高速公路或主要国省干线公路信息,方便驾驶者的出行。道路沿线途经市、县、镇、村的边缘处时,应设置地名标志。途经村庄时结合实际情况,设置村庄警示标志,可与地名标志合并设置。2.8生态保护区、水源地路段标志设置随着国家和社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及社会自身发展的需要,道路沿线途经生态保护区、水源地路段时,应设置生态保护区、水源地路段警示标志。提醒过往车辆,注意行车安全,减少该路段交通事故的发生,以免造成的对生态保护区和水源地的污染。2.9里程碑、里程牌里程被用于指示公路的里程,设于公路桩号递增方向的右侧,每隔1km设一块,正反面均应标识道路编号及里程。如路侧条件所限无法设置里程碑时,可设置里程牌,里程牌可采用单柱形式或附着在路侧护栏上。当单侧设置里程碑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时,可对向设置里程碑,即每公里设置两块。2.10百米桩设置在公路里程碑之间,每隔100m设置一个。2.11公路界碑设置在公路两侧用地范围分界线上。一般每隔200m500m设置一块,曲线段可适当加密。2.12道口标柱设置在公路沿线较小交叉口两侧,用来提醒主线车辆提高警觉,防范小路口车辆突然出现而造成意外。危险路段弯道及路堤及桥头处。采用PVC管填素混凝土,自上而下贴红白相间反光膜。3高速公路标志设置3.1 总体原则随着我省高速公路建设的发展,我省高速公路已经进入网络化的时代, 2003年全省实现17个地市之间“市市通高速”,实现了山东半岛一日生活圈的目标。截止2009年底,全省高速公路累计通车里程4285公里。高速公路的加快发展,给人们的出行带来了极大地方便,越来越多的人们选择高速公路,这就要求高速公路服务水平要不断提高,交通标志作为重要的服务工具越来越受到重视。高速公路的交通标志设置,是以不熟悉周围路网体系,但对行驶路线做出合理规划的公路使用者为需求对象,充分考虑驾驶者的信息需求和驾驶行为。通过交通标志信息的引导,使公路使用者顺利、快捷地抵达目的地。2009年10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颁布实施,相配套的行业标准也发布实施。新国标内容在交通标志上最大变化是将高速公路路线名称由文字形式改为数字编号形式,交通标志将逐步推行数字化、图形化和网络化。3.1.1结合周边路网情况设置指路标志指路标志是高速公路标志的灵魂,因为高速公路线性好,路面行驶舒适,潜在危险点少,高速公路标志的主要目的是引导驾驶者快速的抵达目的地。指路标志的设置应结合周边路网情况,提供正确、及时、合理的指路标志信息(路线编号、行驶方向、出口编号、地点名称等)。3.1.2 标志设置结构样式根据车道数量合理选择标志结构样式。考虑到标志造价的经济性、实用性和安全性,通常选择柱式结构,但在一些存在大型车辆对柱式标志遮挡的路侧应设置悬臂结构,应在以下情况设置悬臂结构的标志:(1)双向六车道以上的高速公路的重要标志;(2)枢纽立交的出口位置处的指路标志;(3)无法避开声屏障设置位置的标志。3.2 路径指引标志根据道路使用者对高速公路的使用顺序,即进入高速公路、使用高速公路和驶出高速公路,将路径指引标志分为入口指引标志、行车确认标志和出口指引标志。a) 入口指引标志:包括入口预告标志,入口处地点、方向标志,命名编号标志;b)行车确认标志:包括地点距离标志,命名编号标志,路名标志;c)出口指引标志:包括下一出口预告标志,出口预告标志,出口标志或出口处地点、方向标志。从互通式立体交叉被交道路驶入高速公路,直至下一互通式立体交叉出口,以上各类标志一般情况下应按照下列顺序设置:入口预告标志入口处地点、方向标志高速公路命名编号标志或路名标志下一出口预告标志、地点距离标志、高速公路命名编号标志或路名标志出口预告标志出口标志出口地点、方向标志。3.2.1 入口指引标志1 入口预告标志,用于指示进入高速公路的入口,设置在被交道路侧,入口预告标志在设置的过程中,应结合被交路的实际情况设置。(1)设置位置及数量被交路为一级、二级公路时,应距基准点500m、1km、2km预告三次,其他公路可据基准点200m、500m处预告两次。被交路为城市道路时,应距基准点500m、1km预告两次,次干路公路可据基准点200m、500m处预告两次。(2)信息的选取1 入口预告标志宜将高速公路据当前所在地最近的基准地区或重要地区名称(中、远程控制点)作为行驶方向,地名信息的选取不宜过多,一般不超过4个。2 地点方向标志,用于指示高速公路的两个行驶方向,设在驶入高速公路的匝道分岔口附近。标志地名信息应与入口预告保持一致,并根据匝道分岔口处情况,合理选择结构形式,一般采用悬臂结构。3 方向标志和高速公路命名标志(组合标志),用于指示高速公路的名称与编号,设置在高速公路各互通立交加速车道起点附近。对于没有编号的,应设置路名标志,并根据路线的实际走向,采用方向标志或辅助标志指出路线的前进方向。如立交间距较大,可重复设置。3.2.2 行车确认标志1 地点距离标志,用于预告高速公路前方所要经过的重要的地点、道路的名称和距离,设在高速公路沿线,每两座立交之间设置一至两块。地点距离标志设置要点主要是地点信息的选取,标志的版面信息分为三行信息,第一行的地点为近程目的地,选用经由下一个互通交叉可到达的目的地信息;第三行为远程目的地,宜选取沿线途经或靠近的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等信息,并在一定的距离内保持相对固定;第二行为中间远程目的地,宜选取上述两个地点间的最近的其他重要地区。2 下一出口预告标志,设在互通立交入口后的主线上的适当位置。3.2.3 出口预告标志及出口标志1 出口预告标志,用于预告前方出口,应分别设置在距离出口2km、1km、500m及减速车道渐变段的起点处,枢纽立交前需设置3km出口预告标志。一般情况下,第一行应为出口所连接公路的路线编号信息,第二行应为所连接道路的一至两个地区或地点名称信息。地名信息的选取应恰当合理,不宜选取过远的地区作为出口信息。2 出口标志,用于指示高速公路出口,设置在高速公路驶出匝道的三角带端部,应同时附着出口编号标志。其信息的选取同出口预告标志,对于车流量较大的出口,出口标志可采用悬臂式支撑结构。3出口编号标志,用以标识出口编号,该标志通常设置在出口预告标志及出口标志的顶角处,配合使用,并根据出口位置设置在左上角或右上角。4 出口处地点、方向标志,设置在驶出高速公路进入一般公路前分叉点前适当位置,标志中应体现一般公路的编号信息。5 公路编号标志,设置在一般公路上,编号信息应与出口预告标志及出口标志一致,并与方向标志或地理信息辅助标志相配合使用。3.3 沿线信息指引标志用于提示所处道路的信息,包括著名地点标志,分界标志,里程牌和百米牌,起点标志,终点预告标志,终点标志,交通信息标志等。3.3.1 著名地点标志设置在高速公路沿线长度1000m以上的大桥,长度500m以上的隧道,互通立交前,大桥和隧道应指明名称,并标注长度,长度应取整至百位。3.3.2 分界标志设置在高速公路沿线省、市行政区分界处,如分界处为桥梁、隧道,可在出口端适当位置设置。3.3.3里程牌和百米牌设在高速公路主线两侧,按高速公路的实际里程号,每公里设置一对。并附着设置路政服务电话标志。为有效防盗,在设置过程中,里程牌和百米牌标志的面板可采用玻璃钢等复合材料。3.3.4起点标志 设置在高速公路起终点、未全线贯通的高速公路的各路段的起终点处。统一编号的高速公路应标明编号,未统一编号的高速公路应标明路线名称。3.3.5终点预告标志、终点提示标志、终点标志在距离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终点前2km、1km、500m处设置终点预告标志。距离终点前200m处设置终点提示标志,终点位置设置终点标志。高速公路终点与其他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相连接时,考虑到高速公路之间速度差不大,不需要驾驶者减速,可不设置终点预告标志、终点提示标志、终点标志。且如果设置了上述标志,可能导致驾驶者减速,引发安全事故。3.3.5交通信息标志用以提示收听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交通信息广播的频率,设置在交通标志较少路段的适当位置,交通信息标志的设置应不影响其他标志的使用。3.4 沿线设施指引标志用于预告或提示高速公路沿线的设施,包括路政服务电话标志,收费站预告标志及收费站标志,ETC车道指示标志,服务区预告、停车区预告标志,爬坡车道标志,紧急停车带标志,计重收费标志,超限检测站标志。3.4.1路政服务电话标志用于指示路政服务电话号码,设置在高速公路互通立交加速车道后的适当位置的互通立交附近。目前,山东省高速公路主线上不再设置道路紧急电话系统,为保障高速公路紧急救援的顺畅实施,考虑到目前国内移动电话普及率较高,在每个互通立交匝道驶入高速公路主线后的适当位置,设置悬臂式路政救援电话标志,提供救援电话信息,以便遇到险情时驾乘人员能够及时有效的向呼叫中心告知险情,如立交间距较大,适当增设路政救援电话标志。同时在路侧里程牌上附着设置路政救援电话标志,报警者可以通过里程牌上的桩号,告知紧急呼叫中心事故发生地的确切位置桩号,以便安排施救行动。3.4.2收费站预告标志用于预告前方收费站的位置,分别设在距收费广场渐变段起点2km、1km及500m处。设有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道的收费站应采用图形符号表示所采用的收费方式。3.4.3收费站标志用于指示收费站,设在收费广场渐变段起点处。设有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道的收费站应采用图形符号表示所采用的收费方式。3.4.4 ETC车道指示标志用于指示电子不停车收费车道,设在主线收费广场渐变段起点前300m处,设在互通立交。收费广场渐变段起点前适当位置处。考虑到收费站内标志较多,可与收费站标志设置在同一位置。3.4.5服务区、停车区预告标志服务区预告标志,设置在距服务区2km、1km、减速车道起点处及服务区入口处,用于预告前方服务区的位置。服务区中的图形应根据服务区的实际功能选择图案。对于提供餐饮及住宿的应予以区别。停车区预告标志,设置在距停车区1km、减速车道起点处及停车区入口处,用于预告前方停车区的位置。对于一些提供加油服务停车区,应增加加油机图案。为方便驾驶者选择服务时间和服务地点,在服务区和停车区3km处设置连续服务区、停车区预告标志。3.4.6 爬坡车道标志 用于指示前方最右侧车道是慢速车辆爬坡专用车道。按规范要求设置。3.4.7紧急停车带标志用于指示紧急停车的位置,设在紧急停车带的前端。3.4.8计重收费标志设置在采用计重收费的收费站前适当位置。3.4.9超限检测站标志用于预告超限检测站,设置在距离高速公路超载超限检测站2km、1km、500m及入口处。可配合相应的警告及禁令标志设置。4 旅游区标志旅游区标志是为了吸引和指示人们从高速公路或其他道路通往临近的旅游区,使旅游者能方便的识别通往景区的方向和距离。4.1旅游区标志的设置范围和条件(1) 考虑到山东省旅游资源丰富,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沿线上的国家4A级以上风景区可设置旅游区标志。其他公路沿线3A及以上风景区可设置旅游区标志。(2) 旅游区名称应尽量简洁,方便道路使用者快速识别,便于标志设计。一块标志版面中旅游区景点的数量不超过3个,旅游区景点应按照由近及远的顺序自上而下排序。(3) 旅游区预告标志是引导旅游车辆驶入景区,而不是给景区做广告,避免跨界宣传。4.2干线公路上设置旅游区标志的原则(1) 在干线公路上通往景区较近的交叉路口前设置旅游区预告标志(应选择最佳路线),并应与路上原有指路标志不冲突,两个方向上各设置1块旅游区预告标志。(2) 如果景区处在同一条公路的两个交叉路口之间,来自两个方向的车辆经两个交叉路口均可快捷抵达时,应在每个交叉路口前选择一个方向设置1块旅游区预告标志。(3) 避免在同一交叉路口预告过多的旅游区,应尽量选取重要景区作为预告对象。(4) 旅游区预告标志不得与干线公路上的其他标志相互遮挡。(5) 旅游区预告标志应尽量避免设置在桥梁上,不得设置在隧道内。4.3高速公路上设置旅游区标志的原则(1) 通往一个景区的一条高速公路上,一般宜选择1座立交,在两个出口各设置1组旅游区预告标志。如果经该高速公路上的多个立交均可抵达同一景区时,应选取最便捷、通往景区的道路路况较好的立交出口设置旅游区预告标志。(2) 如果景区处在同一条高速公路的两座立交之间,来自两个方向的车辆经两座立交出口均可快捷抵达时,应在每座立交上选择一个出口设置一组旅游区预告标志。(3) 避免在同一座立交预告过多的旅游区,过多的信息会增加标志认读时间,可能会影响行车安全。应尽量选取重要景区作为预告对象。(4) 已建成通车的高速公路,每组旅游区预告标志宜设置2块,应设置在距高速公路出口标志300m及1.5km处(在出口标志与出口500m预告标志之间设置1块,在出口1km预告标志与出口2km预告标志之间设置1块)。新建高速公路的标志设置位置参照国标。(5) 旅游区预告标志不得与高速公路其他标志相互遮挡。(6) 旅游区预告标志应尽量避免设置在桥梁上,不得设置在隧道内。5交通标线设置原则道路交通标线,是保障道路安全运营的基础设施之一。路面标线是引导司机视线,管制司机驾车行为的重要手段,它可以确保车流分道行驶,导流交通行驶方向,指引车辆在汇合或分流前进入合适的车道,加强车辆行驶纪律和秩序。正确设置交通标线能合理地利用公路有效面积,改善车流行驶条件,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减少交通事故,保证交通安全。交通标线在为公路使用者提供出行诱导和信息服务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道路畅通与否与交通标线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在交通标线的布设上应重点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交通标线的设计应能正确引导交通、确保车辆分道行驶、合理利用路面有效面积。2交通标线与交通标志应配合使用,其含义不得相互矛盾。3交通标线所用材料应具有良好的耐久性、抗滑性、施工方便性和经济性,在白天和晚上均应具有良好的可视性。4路面标线尽管厚度较薄,但仍有一定的阻水作用,因此在设计时应预留排水缝。标线的设计应按照下列顺序实施:1收集相关的基础资料如:公路等级、设计速度、平纵曲线半径、路基宽度有变化的横断面、降雨量等。2综合考虑公路条件、交通流特征、交通管理需要和材料特点等因素,科学、合理地设置交通标线。6干线公路标线设置6.1一般正常路段标线设置一般正常路段具有路况相对简单的特点,且在路线中通常占较大比例,标线在此路段的作用主要为保证车辆的分道有序行驶。一般正常路段标线设置以纵向标线为主,主要设置车行道分界线、车行道边缘线等。6.1.1车行道分界线车行道分界线按其功能可分为可跨越对向车行道分界线和可跨越同向车行道分界线。年平均日交通量大于或等于300辆/日、路面宽度大于或等于6m的双向行驶的公路均应设置对向车行道分界线,用于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