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甑皮岩遗址贝壳年代系列的可靠性——兼论甑皮岩贝壳年代处理模式在华南地区适用性问题-史前研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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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甑皮岩遗址贝壳年代系列的可靠性——兼论甑皮岩贝壳年代处理模式在华南地区适用性问题-史前研究.doc
【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试论甑皮岩遗址贝壳年代系列的可靠性兼论甑皮岩贝壳年代处理模式在华南地区适用性问题-史前研究.精品文档.试论甑皮岩遗址贝壳年代系列的可靠性兼论甑皮岩贝壳年代处理模式在华南地区参照性问题 发表于史前研究2006年刊,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10月出版,7282页。此文与广西博物馆文集第3辑刊登之甑皮岩贝壳年代处理模式在华南地区参照性问题之我见大同小异。漆招进【提要】 甑皮岩遗址贝壳年代的可靠性问题长期困扰着考古界。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年代测定者在经过试验对比后认为甑皮岩贝壳年代比木炭和兽骨年代偏老1000至2000年,这个结论得到考古界的认可并被推而广之用于其它遗址年代研究。在2003年的研究中,年代测定者采取13C校正后扣减1500年再进行树轮校正的方法对甑皮岩贝壳年代进行处理,并认为这样处理过的贝壳年代系列比木炭和兽骨年代系列更符合客观实际,同时还指出甑皮岩贝壳年代处理模式在华南其他地区具有参照性。但是根据本文作者的研究意见,既然贝壳年代偏老值是根据与木炭和兽骨年代对比后得到的,那么在逻辑上就无法否定木炭和兽骨年代的可靠性;而从实际情况来看,一些样品的年代倒置现象是发掘者或采样者对地层的判断错误造成的,与木炭年代的可靠性无关,因此甑皮岩木炭和兽骨年代仍然是可靠的,无疑应是确立年代的基础。同时,根据“老碳”影响贝壳年代的原理,不同环境下贝壳样品受 “老碳”影响的程度是不一样的,由此导致的年代偏老值也随之不同,而实际对比结果也显示,不同地区甚至相同地区不同时期贝壳年代偏老值存在巨大差异,因此不能把甑皮岩贝壳年代偏老值直接套用到其他地区。甑皮岩贝壳年代处理模式的“可参照性”应该理解为研究方法的可参照性,而不是研究结果的生搬硬套。【关键词】 贝壳年代 偏老值 处理模式 参照性【作者】 漆招进 桂林甑皮岩遗址博物馆副研究馆员 广西桂林 541003华南岩溶地区碳十四年代的异常问题,几乎从碳十四测年技术引进中国的时候起就引起了考古学家的注意。经过测年专家们的努力,这个问题在上世纪80年代似乎有了答案。中国最权威的测年机构在对世界上岩溶地貌最典型的桂林地区的不同物质的样品进行测年分析对比后认为,岩溶地区陆生动植物样品的年代基本上不受影响,但水生动植物样品会受到影响,其中螺蚌壳样品的偏老程度为10002000年,但同时又指出还没有可靠的纠正标准。在2001年甑皮岩遗址第二次发掘过程中,碳十四专家开展了更细致的测年工作,测年结果公布于考古发掘报告桂林甑皮岩第九章年代讨论中。测定结果令人颇为吃惊:在平均扣减1500年的情况下,螺壳样品的年代数据经过树轮校正后竟然比兽骨和木炭样品的年代更可靠!测定者还据此修正了华南许多新石器遗址的贝壳样品年代数据。根据修正后的年代数据,华南许多史前遗址的年代都将提前。那么,究竟甑皮岩贝壳样品年代偏老标准是否适用于其它地区呢?如果这个问题不能很好地解决,不仅会对华南许多史前遗址年代框架的确立产生极大影响,而且还会对整个华南地区新石器遗址年代序列的建立产生极大影响。有鉴于此,笔者不揣冒昧,提出一些不成熟的看法,旨在抛砖引玉而已。一、甑皮岩遗址年代测定情况甑皮岩遗址先后在1973、1978、1979、2001年四次采样进行碳十四年代测定1234567。历次测年结果见表一。表一:甑皮岩遗址历次碳素测年结果编号物质层位年代数据(5568)木炭、骨头、钙华树轮校正年代(68.2%)贝壳13C校正后减1500年树轮校正年代1973年发掘采样(考古1978.4)ZK0280-0兽骨原DT57580±41071006000 B.C.ZK0279-1蚌壳原DT511310±18099509150 B.C.1978年研究采样(文物1979.12)ZK630木炭地表采集5950±26549504300 B.C.BK78308钙华DT6第一钙华板底部6600±15058505550 B.C.1979年研究采样(考古1982.6;考古学报1982.2;文物1984.4)ZK906-1螺壳DT6,50-70 CM10675±15086908290 B.C.ZK907-1螺壳DT6,100-120 CM10780±33091508250 B.C.ZK908-1螺壳DT6,170-190 CM11055±23093008600 B.C.ZK909-1螺壳DT6,190-250 CM10990±33094008300 B.C.ZK910木炭DT6第1钙板下30CM7680±14064506110 B.C.ZK911木炭DT6第2钙板下30CM9000±12082007600 B.C.BK79301螺壳DT5 10320±140BK79308螺壳DT5第1钙华板底8970±10066006270BK79309螺壳DT5,80 CM10300±10082407940 B.C.BK79310螺壳DT5,130 CM10270±16082407810BK79316螺壳DT5,170 CM10090±10579407590BK79314兽骨DT5崩塌石下9100±25085507800 B.C.2001年发掘采样(桂林甑皮岩第九章)ZK316805蚌壳DT611596±911090010200 B.C.ZK316806蚌壳DT611575±1121090010150 B.C.ZK316806b蚌壳DT611438±85106509800 B.C.ZK316811蚌壳DT610996±6896009240 B.C.ZK316813蚌壳DT610944±13296109140 B.C.ZK316828蚌壳DT610553±9391508600 B.C.ZK316830蚌壳DT610828±9992808840 B.C.ZK316834蚌壳DT610738±10292208810 B.C.ZK316803蚌壳DT411000±11296109220 B.C.ZK316803b蚌壳DT411235±141101509350 B.C.ZK316823螺壳DT410571±6391108630 B.C.ZK316825蚌壳DT410779±8392508840 B.C.ZK316829蚌壳DT410599±10091208630 B.C.ZK3168302螺壳DT410637±8591408740 B.C.ZK316827b蚌壳DT410863±7792908960 B.C.ZK316827蚌壳DT410975±8496009220 B.C.ZK316821螺壳DT410755±7092308840 B.C.ZK316822螺壳DT410628±5991208740 B.C.ZK316822c蚌壳DT410949±10496009210 B.C.ZK316831螺壳DT410633±5691208740 B.C.ZK316832螺壳DT410580±5691208630 B.C.ZK316835螺壳DT410640±15092008650 B.C.ZK316841螺壳BT38538±6363906230 B.C.ZK316842螺壳BT38342±6462106020 B.C.ZK316848螺壳BT37979±6558405670 B.C.ZK316843螺壳BT37783±6156705530 B.C.ZK316852木炭BT31655±35340430 A.D.ZK316833螺壳BT210095±7082907970 B.C.ZK316845螺壳BT28998±7470306640 B.C.ZK316846螺壳BT28602±6864306250 B.C.ZK316853木炭BT2717±4112601380 A.D.BA01245木炭DT610500±1401090010150 B.C.BA01246木炭DT612400±2401240011500 B.C.BA01239木炭DT69440±28092508300 B.C.BA01238木炭DT69380±18091508300 B.C.BA01244木炭DT49380±17091508300 B.C.BA01243木炭DT49770±13094008800 B.C.BA01242木炭DT49490±19092008600 B.C.BA01241木炭DT49180±10085308280 B.C.BA01240木炭DT49210±24088007900 B.C.BA01237木炭DT48980±33085507650 B.C.BA01236木炭DT48460±29079507050 B.C.BA01235木炭DT410160±80101509450 B.C.BA01234木炭DT48970±8082707970 B.C.BA01233木炭DT49040±15084507960 B.C.BA01232木炭DT48890±16082607800 B.C.BA01231木炭DT48870±8082107840 B.C.BA01230木炭DT49070±25086507800 B.C.BA01229木炭DT49010±8082907970 B.C.BA01228木炭DT46500±12056105320 B.C.BA01227木炭DT49010±15084507900 B.C.BA01226木炭DT48740±17082007550 B.C.BA01225木炭DT49040±10084207970 B.C.BA01224木炭BT38790±17082007600 B.C.ANU11734木炭DT69350±25091508250 B.C.ANU11733木炭DT610520±2801095010000 B.C.ANU11732木炭DT69060±22086007850 B.C.ANU11731木炭DT68770±21082007600 B.C.ANU11730木炭DT69270±22091008200 B.C.ANU11729木炭DT69490±23092508550 B.C.ANU11728木炭DT49130±16086508000 B.C.ANU11727木炭DT49730±6092808980 B.C.ANU11726木炭DT49570±28093008450 B.C.ANU11725木炭BT21010±909001160 A.D.OXA12481人骨AT1M11193±26685775 A.D.GY-1钙华DT65330±9045004330 B.C.GY-2钙华DT62360±10010007800 B.C.第一次测年结果公布后,由于蚌壳样品年代早于兽骨样品年代且大大超出发掘者对遗址年代的判断,引起考古界对石灰岩地区碳十四年代可靠性的质疑。第二、三次测年主要就是为了解决石灰岩地区碳十四年代可靠性问题,结果显示石灰岩地区木炭和不以水生动植物为主要食物来源的陆生动物骨骼样品的碳十四年代基本上是可靠的,而螺蚌壳样品碳十四年代则受到溶解在水中的古老碳酸盐的影响而显著偏老,偏老幅度大致为10002000年,并根据采样观察和年代测定结果确定甑皮岩遗址以第二钙华板为界分为早晚两个时期的文化遗存,晚期年代为距今7500年左右,早期年代在距今9000年以上。第四次测年在沿用10002000年偏老幅度的前提下采用取中值的方法把偏老值确定在1500年,采取13C校正后减去偏老值1500年再作树轮校正的方法得出“误差明显减小”的年代系列。年代测定者在将贝壳年代系列与木炭年代系列对比后认为:“贝壳的年代数据比较集中,而木炭的年代数据则离散度大、颠倒的数据多。因而以贝壳的年代系列为主,并结合木炭样品年代系列进行分析,可能更符合客观实际”,进而得出“上下游移不会超过500年” 的比较肯定的年代框架:第一期,距今1250011400年(约公元前105009400年)第二期,距今1137011325年(公元前94209375年)第三期,距今1136010825年(公元前94108875年)第四期,距今1096510260年(公元前90158310年)(因第二期跨度仅45年且与第三期重叠,第三期跨度仅535年且与第四期重叠,故年代测定者在最后结论时没有将该三期分开,而是合并定为距今1100010300年,即约公元前90008300年)第五期,距今88007600年(约公元前68005600年)不过发掘者并没有采用年代测定者得出的这个年代框架。在该书第十章结语中,发掘者将甑皮岩遗址的年代范围框定在约距今12000至7000年(约公元前10000至5000年),按每期1000年的跨度平均分期,即:第一期,约距今1200011000年(约公元前100009000年)第二期,约距今1100010000年(约公元前90008000年)第三期,约距今100009000年(约公元前80007000年)第四期,约距今90008000年(约公元前70006000年)第五期,约距今80007000年(约公元前60005000年)测年结果与考古分期结果存在差异本属正常,但是如此大的差异还是比较少见的。这就不得不令人深思:甑皮岩以贝壳年代系列为主确定年代框架是否可靠,或者说是否真的比木炭年代系列更可靠?甑皮岩贝壳年代处理模式是否具有普遍的适用性?二、甑皮岩木炭年代系列比贝壳年代系列更可靠按常规,木炭和兽骨的年代应该是可靠的。不过,由于碳素年代反映的是生物体的死亡时间,而木头有可能是在自然死亡一段时间后才被人类利用(比如自然死亡腐朽后被用作薪柴),或者是在被人类砍伐一段时间后才被埋入地层(比如棺木),因此其碳素年代可能会比遗存的实际年代偏老,如果从死亡到被人类利用或被埋入地层的间隔时间不是很长,比如几年,则对判断遗存年代没有什么影响,然而如果是几百年,则其碳素年代就会相应地比人类遗存年代早几百年。动物的死亡时间与被人类猎杀或利用的时间则几乎是同时的。虽然木炭的年代有可能比遗存的实际年代偏老,但是若据此判定木炭的年代不可采信是没有道理的。从碳十四年代测量技术的角度来说,木炭的碳素年代是最可靠的。事实上碳十四测年技术的可靠性正是通过与树木年轮的精确对照才得以验证和提高的。就甑皮岩遗址的年代测定情况来看,贝壳年代的偏老值也正是通过与木炭和兽骨年代的对照才得以确定的,如果木炭和兽骨的年代不可信,那么据以得出的贝壳年代的偏老值又怎么会可信?如果贝壳年代的偏老值不可信,那么据以得出的贝壳年代系列又怎么会可信?由此可见,否定甑皮岩木炭和兽骨年代的可靠性就等于同时否定了甑皮岩贝壳年代的可靠性,因而在逻辑上是完全不能成立的。我们所要做的不是否定或摒弃木炭和兽骨的年代,而是如何看待木炭和兽骨年代与地层的所谓“倒置现象”。甑皮岩遗址四次测年共有38个木炭、2个兽骨、1个人骨、3个钙华样品年代数据。年代颠倒现象全部发生在第四次测年。那么,为什么在第四次测年时会发生年代颠倒现象呢?笔者认为这与两个问题有关:第一,与上下地层中木头死亡时间与被利用时间的间隔期不同有关。某些上层的木头可能是在树木死亡很久以后才被用作薪柴焚烧,而某些下层的木头则可能是树木死亡不久即被焚烧,如果上层木头的死亡时间早于下层木头,则上下层的年代就会发生倒置。第二,与甑皮岩堆积成因及地层划分有关。发生颠倒的样品都出自DT4和DT6探方,这两个探方均位于洞内中后部,这里的位置低于中前部,尤以DT6探方位置最低。该探方东壁地层呈现由洞口方向向洞底方向倾斜的走向,这与洞内堆积总体走向是一致的。甑皮岩洞穴堆积系人类活动与自然堆积轮流作用而形成,洞口高洞内低,形成约15度的坡度。在人力和自然力轮流作用下,洞口高处堆积物很容易被扰动而滑向洞底低处重新堆积。特别是史前人还在洞内挖坑埋葬死者,在挖墓坑时必然会将早期堆积物挖出,虽然大部分会被填回墓坑内,但难免有部分散落在墓坑外附近地表,这些散落物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被融入后期堆积中。由于年代的久远,这些扰动已经很难被发掘者辨识出来。在2001年发掘时,发掘者将约2.4米厚的堆积区分出32个自然地层,平均不到10厘米就有一层,一些层位的最小厚度是0厘米(即不是连续分布),如此高超的发掘水平和地层辨别能力实在令人佩服,但是如此细薄且不连续的地层也很容易因为细小的失误而导致一些遗物、遗迹层位关系错乱。而且地层主要是根据坑壁划分出来的,如果样品是在发掘过程中采自远离坑壁的位置,那么就更有可能发生所标层位与坑壁层位不对应的现象。由此可见,发生年代倒置现象与木炭年代的可靠性无关,而是发掘者或采样者对地层的判断错误造成的。实际上年代倒置现象正好反映了地层形成的真实情况。因此,不能把年代倒置现象归罪于木炭样品不可靠,更不能因此而摒弃木炭年代系列。对于这些倒置的年代数据,可以根据地层堆积成因和上下地层的年代情况区别对待,有些可能反映下部地层的年代,有些可能反映上部地层的年代,有些则应该排除。基于上述认识,笔者将历次测年所得木炭、骨头、钙华样品年代进行了分析处理,结果见表二。从结果来看,木炭、骨头样品的总体年代范围与贝壳样品的总体年代范围是一致的,但分期年代有较大变化:根据木炭和骨头年代系列,第一、二、三、四期前后衔接起来了,第二期的时间范围更清楚了,“宋代”区分出了东晋、唐、宋(1973年发掘报告提到扰乱层中有汉代遗物8)。显而易见,木炭和骨头年代系列更为合理。对照情况见表三。不过,无论是木炭和兽骨年代系列还是贝壳年代系列,第四期与第五期之间都存在近千年的间隔,这表明在公元前7500至6500年间甑皮岩内没有人类活动。从出土文物来看,两期的文化面貌确实存在较大差异,第五期突然出现了大量通体磨光的石斧、石锛、石矛及陶土经过仔细遴选、采用慢轮修整技术制作、造型多变并装饰复杂刻划纹的细夹砂陶和泥质陶,而这些器物在第四期完全不见。然而发掘者在进行考古学分期时却将第四期的结束时间从公元前7500年后推到公元前6000年,与第五期的起始时间连接起来,给人一种两期文化连续发展一脉相承的感象。如此分期是否符合实际,恐怕还需在以后的研究中进一步论证。由此可见,甑皮岩贝壳年代系列并不比木炭和骨头年代系列更可靠。至少,木炭和骨头年代系列仍然是可靠的。因此,鉴于石灰岩地区贝壳样品受 “老碳”影响而年代偏老的事实已经得到确认,笔者还是倾向于采用基本上不受影响的木炭和骨头样品的年代系列。表二:甑皮岩遗址木炭骨头钙华样品碳十四年代系列实验室编号物质层位考古学分期年代数据(5568)木炭、骨头样品树轮校正年代年代学分期(取中值)BA01246木炭DT6一12400±2401240011500 B.C.扰动且离群,排除BA01245木炭DT6一10500±1401090010150 B.C.一期105009100 B.C.BA01238木炭DT6一9380±18091508300 B.C.ANU11734木炭DT6一9350±25091508250 B.C.BA01239木炭DT6一9440±28092508300 B.C.ANU11733木炭DT6二10520±2801095010000 B.C.扰动,代表一BA01243木炭DT4一9770±13094008800 B.C.一期ANU11727木炭DT4三9730±6092808980 B.C.扰动,代表一BA01235木炭DT4三10160±80101509450 B.C.扰动,代表一BA01242木炭DT4二9490±19092008600 B.C.二期89008300 B.C.ANU11728木炭DT4二9130±16086508000 B.C.BA01244木炭DT4一9380±17091508300 B.C.扰动,代表二ANU11726木炭DT4四9570±28093008450 B.C.扰动,代表二ANU11729木炭DT6三9490±23092508550 B.C.扰动,代表二ANU11732木炭DT6三9060±22086007850 B.C.三四期83007500 B.C.ZK911木炭DT6第2钙板下30CM早期9000±12082007600 B.C.ANU11731木炭DT6三8770±21082007600 B.C.ANU11730木炭DT6三9270±22091008200 B.C.BA01241木炭DT4三9180±10085308280 B.C.BA01240木炭DT4三9210±24088007900 B.C.BA01237木炭DT4三8980±33085507650 B.C.BA01236木炭DT4三8460±29079507050 B.C.BA01234木炭DT4三8970±8082707970 B.C.BA01233木炭DT4三9040±15084507960 B.C.BA01232木炭DT4三8890±16082607800 B.C.BA01231木炭DT4三8870±8082107840 B.C.BA01230木炭DT4三9070±25086507800 B.C.BA01229木炭DT4四9010±8082907970 B.C.BA01227木炭DT4四9010±15084507900 B.C.BA01226木炭DT4四8740±17082007550 B.C.BA01225木炭DT4四9040±10084207970 B.C.BK79314兽骨DT5崩塌石下早期9100±25085507800 B.C.BA01224木炭BT3五8790±17082007600 B.C.扰动,代表三四ZK280兽骨原DT5晚期7580±41071006000 B.C.五期65005500 B.C.ZK910木炭DT6第1钙板下30CM晚期7680±14064506110 B.C.BA01228木炭DT4四6500±12056105320 B.C.扰动,代表五ZK630木炭地表采集?5950±26549504300 B.C.排除BK78308钙华DT6第1钙华板底钙华板6600±15058505550 B.C.钙华板,5500800 B.C.岩溶所1钙华DT6钙华板5330±9045004330 B.C.岩溶所2钙华DT6钙华板2360±1001000780 B.C.ZK316852木炭BT3宋1655±35340430 A.D.东晋OXA12481人骨AT1M1宋1193±26685775 A.D.唐ZK316853木炭BT2宋717±4112601380 A.D.宋ANU11725木炭BT2宋1010±909001160 A.D.表三:甑皮岩木炭年代系列与贝壳年代系列对照表发掘者分期地层贝壳年代范围发掘者评估年代范围本文分期地层木炭年代范围一DT6-DT4-105009400 B.C.100009000 B.C.一DT6-DT4-105009100 B.C.二DT6-DT4-90008300 B.C.90008000 B.C.二DT6-DT4-89008300 B.C.三DT6-DT4-DT3-80007000 B.C.三DT6-DT4-DT3-83007500 B.C.四DT6-DT4-DT3-BT2-70006000 B.C.四DT6-DT4-DT3-BT2-五DT6-DT4-DT3-BT2-BT3-68005600 B.C.60005000 B.C.五DT6-DT4-DT3-BT2-BT3-65005500 B.C.钙华板DT6-BT2BT35500800 B.C.钙华板BT3-DT6-5500800 B.C.宋代BT2-BT3-AT1M1宋代东晋BT2BT3340430 A.D.唐AT1M1685775 A.D.宋BT2-9001380 A.D.三、甑皮岩贝壳样品年代处理模式在华南地区参照性问题甑皮岩贝壳样品年代处理模式可以总结为:第一步,对原始碳十四年代做13C校正;第二步,对13C校正年代做 “老碳”校正,扣减偏老值1500年;第三步,对扣减后的年代做树轮校正,树轮校正年代即为可采用的日历年代。对于甑皮岩贝壳样品年代处理模式是否适用于其他岩溶地区的问题,测年者认为“具有可参照性”,并且根据这个模式对1991年以前发表的华南地区贝壳样品的碳十四年代数据进行了处理,处理结果见桂林甑皮岩附表九华南地区史前碳十四数据及校正结果。在这个校正结果表中,其它岩溶地区贝壳样品的扣减值完全“按照”而不是“参照”甑皮岩的标准,统一定为1500年,“具有参照性”变成了普遍适用性!笔者认为这种做法是欠妥当的。理由有二:1、平均1500年的偏老值是根据桂林甑皮岩遗址采集标本和附近现代生物标本对照后得出的,这个偏老值未必能够代表其他地区贝壳样品的偏老值。岩溶地区螺蚌壳样品碳十四年代之所以偏老,主要是受到水体中“老碳”的影响。老碳是因碳酸盐岩在水和酸的联合作用发生溶蚀后进入水体中的,水体中老碳的浓度除与岩体中碳酸盐的含量密切相关外还与水的来源(雨水、地表水、地下水)、酸的产生方式(大气二氧化碳形成的酸、土壤中的有机酸、枯枝落叶形成的酸、地热使碳酸盐岩分解产生二氧化碳形成的酸等)和浓度等紧密相关,而螺蚌受“老碳”影响的程度除与水体中“老碳”浓度密切相关外还与种类、生长期、水温等相关。不同自然环境下水体中老碳的浓度、水温、螺蚌生长期等是不一样的,因而生活其中的螺蚌受老碳影响的程度也是不一样的,由此导致的碳十四年代偏老程度也就不可能一样。其实在该书中测年专家已经明确指出:“不同自然环境下的岩溶条件会导致水体中碳十四水平变化程度的不同,给年代造成不同的偏离。”对石灰岩地区螺蚌样品的年代校正应该“首先要考虑的是同一环境区域条件因素下样品的比较。因为不同地区地质构造不同,气候变化不同,则对样品偏老影响的程度不同。所以测年标本应该选择同一区域环境中的。” 因此,我们不能在未经验证的情况下把甑皮岩贝壳样品偏老值大约为1500年的标准直接套用到其他地区。如果其他地区贝壳样品的偏老值大大超过1500年,或者大大低于1500年,将会严重影响年代判断的准确性。2、其他地区碳十四测年结果表明,不同地区贝壳样品偏老程度不仅确实存在差别,而且差别巨大。笔者将不同岩溶地区各类样品经13C校正后的碳十四年代进行了对比,结果见表四910。从对照结果来看:1)不同地区贝壳样品年代偏老程度差异明显。偏老程度最大的是广东北江流域的英德牛栏洞,第二期螺壳样品年代比骨头样品年代偏老68858785年;其次是广西邕江流域的邕宁顶蛳山和南宁豹子头,顶蛳山第二期螺壳样品年代比人骨样品年代偏老5529年,豹子头第二层螺壳样品年代比骨头样品年代偏老44705000年。其他如广西左江流域的崇左冲塘,螺壳样品年代比人骨样品年代偏老3478年;广东漠阳江流域的阳春独石仔,螺壳样品年代比骨头样品年代偏老23503440年;江西万年仙人洞,上层蚌壳年代比下层兽骨年代还早2045年。显而易见,如果对上述诸遗址贝壳样品年代采用1500年的扣减标准,那么它们的年代将大大提前。但是在广东珠江三角洲地区的河宕,第3层沙蚬壳样品年代只比第2层木炭样品年代早12051320年;在右江上游的感驮岩,第二期螺壳样品年代只比炭化稻和炭化粟样品年代老352932年;而在福建闽侯昙石山,蚌片样品年代竟比兽骨样品年代晚310年!如果对这三处遗址贝壳样品的年代采用1500年的扣减标准,那么它们的年代将大大推后。2)同一地区贝壳样品年代偏老程度也存在差异。柳州鲤鱼嘴、白莲洞和象州南沙湾均处柳江下游,但螺壳样品年代偏老程度各不相同:柳州鲤鱼嘴下层上部螺壳样品年代比人骨样品年代偏老18223102,象州南沙湾早期螺壳样品比兽骨样品偏老21603350,而白莲洞西1层螺壳样品年代竟比炭屑年代偏老7370!3)同一遗址不同层位贝壳样品年代偏老程度也有所不同。英德牛栏洞第二期螺壳样品年代比兽骨样品年代偏老68858785年,第三期前段螺壳样品年代比兽骨样品年代偏老63609815,后段螺壳样品年代比兽骨样品年代偏老4410。庙岩第一期螺壳样品年代比陶片残渣样品年代偏老1978年,第二期螺壳样品年代比炭化核桃皮样品年代偏老3771217年。偏老程度似乎与地层古老程度成正比,地层越古老,偏老程度越大。因此,笔者认为,具有参照性并不等同于全盘照搬,更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所有地区贝壳样品年代偏老值都是1500年!甑皮岩贝壳样品1500年的偏老值不能适用于华南其他地区。如果对华南其他地区贝壳样品年代也统一按照1500年的标准进行扣减,将导致华南新石器遗址年代关系的混乱。比较稳妥的做法是:1)首先应该采用木炭、骨头样品13C校正后的树轮校正年代,因为木炭、骨头样品年代的可靠性是经过广泛验证的,甑皮岩遗址年代研究结果也并没有否定木炭、骨头年代的可靠性;只有在没有木炭、骨头样品年代或者木炭、骨头样品年代发生严重偏差时才考虑采用贝壳样品年代。2)在采用贝壳样品年代时,应该按照本地实际偏老值进行扣减。本地实际偏老值可以通过与本地现有木炭、骨头样品年代对比的方法得出,或者参照甑皮岩的年代研究模式通过采样实验对比的方法得出。总之,甑皮岩贝壳年代处理模式的“可参照性”应该理解为研究方法的可参照性,而不是研究结果的可参照性。如果仅就结果而言,甑皮岩贝壳样品年代1500年的平均偏老值并不适用于其他地区。表四:华南不同地区螺蚌壳样品与兽骨和木炭样品碳十四年代差值比较地点 层位及分期样品编号样品物质测定数据13C校正后年代13C校正后贝壳偏老值桂北漓江流域桂林甑皮岩10002000桂林庙岩5层ZK2841螺壳17238±2371763819782078庙岩5层BA94137B陶片残渣15660±26015660±260庙岩5层BA94137A陶片腐殖酸15560±50015560±500庙岩2层BA92030-1炭化核桃皮12730±37012730±3703771217庙岩2层ZK2840螺壳13547±16813947庙岩2层ZK2839螺壳12707±15513107桂中柳江流域柳州鲤鱼嘴下层上部PV0401人骨10505±1501070520223302鲤鱼嘴下层上部PV0402人骨11785±15011985鲤鱼嘴下层上部GSU-87-35螺壳13607±22414007柳州白莲洞西1层BK94011螺壳17680±300180807770白莲洞西1层BA94027炭屑10310±29010310象州南沙湾Ata1早期兽骨6070±130627023603550南沙湾Ata1早期螺壳8740±120